2006卷


烏蘭夫(1906~1988年),曾用名云澤、云時雨,化名陳云章。男,蒙古族。內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烏蘭夫同志出生于清光緒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年12月23日)。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時期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黨和國家優秀的領導人、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領導人。1988年12月8日,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終年82歲。
早在青少年時代,烏蘭夫就接受進步思想,積極參加反帝愛國學生運動。民國12年(1923年)夏,從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高等小學畢業后,考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學校學習,在李大釗、趙世炎、鄧中夏等共產黨人的影響和引導下,參加馬克思主義研究小組,認真學習馬列主義理論。同年12月,加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青年團。民國13年(1924年)4月,與多松年、奎璧等人主持創辦了內蒙古地區第一個蒙古族革命刊物《內蒙古農民》。民國14年(1925年)6月,同吉雅泰一起領導了歸綏地區聲援上海“五卅”慘案的反帝愛國運動。同年9月,經多松年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0月,以駐京蒙古族學生代表資格,赴張家口參加內蒙古國民黨(即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會后,被中共北方區委選派去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深造。民國17年(1928年)初,畢業后留在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山大學進行教學翻譯。同年6月,參與中共六大會議文件的翻譯工作。民國18年(1929年)6月,在他堅決要求回國工作的請求下,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瞿秋白在莫斯科的共產國際辦公大樓會見他和佛鼎、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人,并作了派遣回國的指示,隨后,他與佛鼎、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人秘密回國。7月,在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受培訓的奎璧等人與之會合后一同回國。回國途中,他參加組建了中共西蒙工作委員會,先后擔任工委組織委員、書記,并在內蒙古西部地區組織農民協會,發動群眾,開展地下革命斗爭。民國20年(1931年)秋,在中共西北特委書記王若飛的領導下,繼續在內蒙古西部地區從事黨務、軍運、情報和民族工作,在極其艱苦條件下完成了組織交給的任務。民國25年(1936年)2月21日,通過云繼先等人秘密策動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保安隊舉行“百靈廟暴動”,打響了蒙古民族武裝抗日的第一槍。民國26年(1937年)初,他利用傅作義組建蒙旗保安總隊的機會,在保安總隊內建立共產黨地下委員會,擔任黨委書記,秘密開展工作,以保證這支蒙古族武裝執行團結抗日的政治路線。
全面抗戰爆發后,蒙旗總隊改編為蒙旗獨立旅,他擔任該旅的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并擔任共產黨地下黨委書記,堅決貫徹中國共產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為這支軍隊成為當時蒙古族中最大的抗日武裝起到重要作用。民國27年(1938年)初,蒙旗獨立旅開赴伊克昭盟。5月,蒙旗獨立旅改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三師,他擔任政治部代理主任,共產黨地下黨委書記,并按八路軍建制在部隊建立了一整套政治工作系統,開展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地方群眾工作,使這支部隊在極困難的條件下,長期堅持鄂爾多斯高原的抗日斗爭。民國28年(1939年)春至民國30年(1941年)夏,配合第三師師長白海風指揮部隊,多次擊退日偽軍對伊克昭盟(今鄂爾多斯市)的進攻,保衛了陜甘寧邊區的北大門。民國30年(1941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決定,調赴延安工作,先后擔任延安民族學院教育長、陜甘寧邊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為各民族團結抗戰培養了大批民族干部。民國34年(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會議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候補委員。7月,擔任新成立的綏蒙政府主席。
抗日戰爭勝利后,曾任中共晉察冀邊區黨中央局委員、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主席兼軍事部長、內蒙古軍政學院院長、內蒙古自治區院院長等職,主要致力于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工作。民國34年(1945年)10月,帶領工作組赴蘇尼特右旗,積極宣傳共產黨的民族自治政策,揭露少數人企圖搞分裂的陰謀,團結廣大愛國青年,迅速解決了“內蒙古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問題。民國35年(1946年)初,親率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代表團與東蒙古自治政府代表團談判解決內蒙古地區東西部統一問題,成功地召開了在內蒙古革命史上有著重要意義的“四·三”會議,撤銷了東蒙古自治政府,為建立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奠定了基礎。民國36年(1947年)4~5月,成功地召開“五·一”大會,勝利地宣告中國第一個少數民族自治政權—內蒙古自治政府誕生。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堅持國家的統一,經過艱苦的工作,使內蒙古出現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團結統一的新局面。民國36年至民國38年(1947~1949年),先后擔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書記、內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領導了內蒙古自治區的政權建設、軍隊建設、黨組織建設、經濟文化建設,完成了農村的土地改革和牧區的民主改革任務。在對牧區的民主改革中,提出了符合牧區特點的“三不兩利”(即“對蒙古族一般大牧主的牲畜、財產一律不斗不分,中農財產堅決不動;牧區實行保護牧民群眾、保護牧場,放牧自由,在牧民與牧主兩利的情況下,有步驟地改善牧民生活,發展畜牧業”)政策,廣泛地團結了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階層,使牧區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在此期間,他組織各民族群眾努力生產、踴躍支前,還指揮內蒙古解放軍部隊消滅了內蒙古地區的土匪和反動地方武裝,參加遼沈戰役和平津戰役,為解放戰爭的勝利作出重要貢獻。民國38年(1949年)9月21~30日,參加了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作了《在〈共同綱領〉的基礎上為建設新中國而奮斗》的發言,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他參加開國大典。10月9日,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0月19日,被推舉為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他先后擔任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綏遠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綏遠省軍區副司令員,中共中央綏蒙分局書記,綏遠省人民政府主席。在此期間,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既定方針,為內蒙古全區域統一自治而努力工作。1950年1月,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在北京召見他和劉春等人,研究內蒙古自治區的劃界問題,周恩來總理根據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確定將歷史上屬于內蒙古的區域劃歸內蒙古,建立東西部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并根據他所提出的“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原則和具體建議,初步確定了內蒙古自治區的區域界限以及將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作為內蒙古自治區的首府。在中共中央和華北局的領導與支持下,經過3年多的不懈努力和做了大量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及細致的協調工作后,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于1954年1月28日批準了中共中央華北局提出的“綏遠省與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合并,撤消綏遠省建制”的建議。1954年3月6日,綏遠省、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合并,撤消綏遠省建制,原綏遠省轄區統一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綏遠軍政委員會、綏遠省人民政府、綏遠省各界人民代表大會議協商委員會同時撤消。4月25日,經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內蒙古自治區首府歸綏市正式改用蒙古語原名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蒙古語意為“青色之城”)。至此,以呼和浩特市為中心,東西部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基本形成。在國民經濟恢復的這段時間里,他領導著內蒙古各民族人民,按照中共中央和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了抗美援朝運動、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運動、“五反”(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偷工減料、反對騙取國家財產、反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運動,為完成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奮斗的總目標和總任務,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他從整頓舊軍隊、剿匪除奸、安定社會秩序、穩定邊疆國防入手,積極推動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并為工業建設的大發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礎。
內蒙古自治區建立后,他先后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委員,國防委員會委員,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黨組書記、主任委員,黨中央民族學院院長、中共中央華北局副書記、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國務院副總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人民委員會)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內蒙古大學校長,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二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他還當選中國共產黨第七屆候補黨中央委員,第八屆黨中央委員、政治局候補委員,第十屆黨中央委員。他長期致力于民族工作,在主持內蒙古自治區工作近20年中,創造性地執行了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各項政策,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內蒙古地區的實際相結合,在培養民族干部方面作出重大貢獻,解決了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中的許多重大問題,團結并帶領內蒙古自治區蒙漢各族人民群眾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取得了巨大成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他深深懂得:革命戰爭、自治運動需要大批民族干部,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更需要大批各方面的建設人才。1950年,在國家經濟恢復時期,他強調要繼續辦好內蒙古黨校,并作出規劃,使縣團級以上干部輪流分期分批到黨校學習馬列主義理論、毛澤東思想、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民族政策理論。并決定開辦內蒙古行政干部學校、干部文化補習學校,系統地提高戰爭時期培養和提拔起來的蒙漢各族工農干部和青年知識分子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文化水平和業務知識。為適應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需要,他又及時把培養干部的重點轉移到有計劃地創辦各類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方面,以培養各種建設人才。在他的親切關懷下,1952年,在烏蘭浩特建立內蒙古師范學院(1954年,遷駐呼和浩特,與內蒙古師專合并),開辦蒙古語授課專業,為內蒙古自治區培養了大批蒙漢兼通的中等學校師資;同年,創辦了內蒙古畜牧獸醫學院(后改為內蒙古農牧學院);1956年,創辦內蒙古醫學院;1958年,創辦內蒙古林學院;1959年,創辦內蒙古工學院、建筑學院、財經學院。在創辦這些大學的過程中,他都親自過問,并親自到教育部和其他有關部委申請經費,選調師資、爭取兄弟院校的援助等,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1957年10月,在他的直接領導下,經過緊張的籌建,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府—內蒙古大學正式開學,這是內蒙古地區有史以來的第一所綜合大學,它的創辦是內蒙古自治區各族人民值得慶賀的一件大事,也是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文化教育事業的重大成就。至1965年,內蒙古自治區已有各類大專院校7所,在校學生8487人;中等專業學校27所,在校學生7280人,初步形成了培養高中級各類建設人才的教育體系,基本滿足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而后建設對各類人才的需要。
1954年,全國重點工程之一的包頭鋼鐵公司開始建設。建設初期,他就給予高度重視,不斷為包頭鋼鐵公司建設工程排憂解難。1958年4月,包鋼建設工程進入關鍵時期,包鋼一號高爐和包鋼焦化廠破土動工,他作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親自參加剪彩并親手澆灌第一車混凝土。之后,又多次陪同國家領導人到包頭鋼鐵公司視察。同年11月28日~12月10日 他就包頭鋼鐵公司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向中共中央作匯報,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表示,要想辦法為包頭鋼鐵公司解決問題。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為此專門詳細詢問包頭鋼鐵公司的困難。1959年1月9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作出《關于加強包鋼建設的領導和支援工作的決定》。為加強對包鋼建設的支援工作,決定成立自治區支援包鋼建設委員會,并責成經濟計劃部門,把組織支援包鋼建設作為自己的重要任務。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每季度檢查一次支援包鋼建設工作。10月15日,他陪同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乘專機由蘭州抵包頭,專程參加慶祝一號高爐提前出鐵盛典。并題詞祝賀。在抓經濟建設的同時,還為豐富黨的民族工作經驗,加強民族工作的理論建設,為促進民族團結,鞏固祖國統一,作出了重大貢獻。
“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殘酷迫害,離開了自己為之奮斗半生的工作崗位。面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他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進行了堅決抵制和斗爭,表現出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優秀品質和共產黨員的大無畏革命精神。
中共中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他曾擔任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副委員長,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副委員長。還當選為第十一屆和第十二屆黨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81~1984年,他主持起草民族區域自治法,提出許多寶貴意見,這個重要的基本法律,對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他雖身在北京,并擔任著國家的重要領導工作,但仍時刻關心著家鄉的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1987年7月29日,作為黨中央代表團團長,率黨中央代表團抵達呼和浩特市,參加內蒙古自治區成立40周年慶典活動,受到內蒙古自治區各族各界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慶典后,他留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15天的視察工作,就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的快速發展提出了建設性的指示。
回顧他的一生,他有著堅強的黨性,他堅持真理,堅持原則,一生廉潔,勇于維護黨和各族人民的利益;他作風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團結同志,生活艱苦樸素;他襟懷坦白,顧全大局,嚴于律己,寬厚待人,具有共產黨人崇高的革命精神和優秀的思想品德。
對于這樣一位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優秀的民族工作領導人,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內蒙古人民是不會忘記的。在內蒙古自治區,許多他生活與戰斗的地方,都建有紀念館。在呼和浩特,還成立有烏蘭夫研究會、烏蘭夫基金會。以此來緬懷他的豐功偉績,研究他的思想,教育和激勵著后來人。


烏蘭夫(1906~1988年),曾用名云澤、云時雨,化名陳云章。男,蒙古族。內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烏蘭夫同志出生于清光緒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年12月23日)。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時期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黨和國家優秀的領導人、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領導人。1988年12月8日,因病醫治無效,在北京逝世,終年82歲。
早在青少年時代,烏蘭夫就接受進步思想,積極參加反帝愛國學生運動。民國12年(1923年)夏,從歸綏(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高等小學畢業后,考入北平(今北京)蒙藏學校學習,在李大釗、趙世炎、鄧中夏等共產黨人的影響和引導下,參加馬克思主義研究小組,認真學習馬列主義理論。同年12月,加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青年團。民國13年(1924年)4月,與多松年、奎璧等人主持創辦了內蒙古地區第一個蒙古族革命刊物《內蒙古農民》。民國14年(1925年)6月,同吉雅泰一起領導了歸綏地區聲援上海“五卅”慘案的反帝愛國運動。同年9月,經多松年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10月,以駐京蒙古族學生代表資格,赴張家口參加內蒙古國民黨(即內蒙古人民革命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會后,被中共北方區委選派去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深造。民國17年(1928年)初,畢業后留在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山大學進行教學翻譯。同年6月,參與中共六大會議文件的翻譯工作。民國18年(1929年)6月,在他堅決要求回國工作的請求下,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瞿秋白在莫斯科的共產國際辦公大樓會見他和佛鼎、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人,并作了派遣回國的指示,隨后,他與佛鼎、朋斯克、特木爾巴根等人秘密回國。7月,在蒙古人民共和國接受培訓的奎璧等人與之會合后一同回國。回國途中,他參加組建了中共西蒙工作委員會,先后擔任工委組織委員、書記,并在內蒙古西部地區組織農民協會,發動群眾,開展地下革命斗爭。民國20年(1931年)秋,在中共西北特委書記王若飛的領導下,繼續在內蒙古西部地區從事黨務、軍運、情報和民族工作,在極其艱苦條件下完成了組織交給的任務。民國25年(1936年)2月21日,通過云繼先等人秘密策動蒙古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保安隊舉行“百靈廟暴動”,打響了蒙古民族武裝抗日的第一槍。民國26年(1937年)初,他利用傅作義組建蒙旗保安總隊的機會,在保安總隊內建立共產黨地下委員會,擔任黨委書記,秘密開展工作,以保證這支蒙古族武裝執行團結抗日的政治路線。
全面抗戰爆發后,蒙旗總隊改編為蒙旗獨立旅,他擔任該旅的政治部代理副主任,并擔任共產黨地下黨委書記,堅決貫徹中國共產黨抗日救國十大綱領,為這支軍隊成為當時蒙古族中最大的抗日武裝起到重要作用。民國27年(1938年)初,蒙旗獨立旅開赴伊克昭盟。5月,蒙旗獨立旅改為國民革命軍新編第三師,他擔任政治部代理主任,共產黨地下黨委書記,并按八路軍建制在部隊建立了一整套政治工作系統,開展部隊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地方群眾工作,使這支部隊在極困難的條件下,長期堅持鄂爾多斯高原的抗日斗爭。民國28年(1939年)春至民國30年(1941年)夏,配合第三師師長白海風指揮部隊,多次擊退日偽軍對伊克昭盟(今鄂爾多斯市)的進攻,保衛了陜甘寧邊區的北大門。民國30年(1941年)8月,按照中共中央決定,調赴延安工作,先后擔任延安民族學院教育長、陜甘寧邊區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為各民族團結抗戰培養了大批民族干部。民國34年(1945年)4月,在中共七大會議上當選為中共中央候補委員。7月,擔任新成立的綏蒙政府主席。
抗日戰爭勝利后,曾任中共晉察冀邊區黨中央局委員、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主席兼軍事部長、內蒙古軍政學院院長、內蒙古自治區院院長等職,主要致力于內蒙古民族自治運動工作。民國34年(1945年)10月,帶領工作組赴蘇尼特右旗,積極宣傳共產黨的民族自治政策,揭露少數人企圖搞分裂的陰謀,團結廣大愛國青年,迅速解決了“內蒙古人民共和國臨時政府”的問題。民國35年(1946年)初,親率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代表團與東蒙古自治政府代表團談判解決內蒙古地區東西部統一問題,成功地召開了在內蒙古革命史上有著重要意義的“四·三”會議,撤銷了東蒙古自治政府,為建立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奠定了基礎。民國36年(1947年)4~5月,成功地召開“五·一”大會,勝利地宣告中國第一個少數民族自治政權—內蒙古自治政府誕生。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堅持國家的統一,經過艱苦的工作,使內蒙古出現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團結統一的新局面。民國36年至民國38年(1947~1949年),先后擔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書記、內蒙古自治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領導了內蒙古自治區的政權建設、軍隊建設、黨組織建設、經濟文化建設,完成了農村的土地改革和牧區的民主改革任務。在對牧區的民主改革中,提出了符合牧區特點的“三不兩利”(即“對蒙古族一般大牧主的牲畜、財產一律不斗不分,中農財產堅決不動;牧區實行保護牧民群眾、保護牧場,放牧自由,在牧民與牧主兩利的情況下,有步驟地改善牧民生活,發展畜牧業”)政策,廣泛地團結了各民族和蒙古族各階層,使牧區生產得到迅速發展。在此期間,他組織各民族群眾努力生產、踴躍支前,還指揮內蒙古解放軍部隊消滅了內蒙古地區的土匪和反動地方武裝,參加遼沈戰役和平津戰役,為解放戰爭的勝利作出重要貢獻。民國38年(1949年)9月21~30日,參加了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作了《在〈共同綱領〉的基礎上為建設新中國而奮斗》的發言,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舉行開國大典,毛澤東莊嚴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他參加開國大典。10月9日,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0月19日,被推舉為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他先后擔任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綏遠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綏遠省軍區副司令員,中共中央綏蒙分局書記,綏遠省人民政府主席。在此期間,他按照中共中央的既定方針,為內蒙古全區域統一自治而努力工作。1950年1月,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周恩來在北京召見他和劉春等人,研究內蒙古自治區的劃界問題,周恩來總理根據中共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確定將歷史上屬于內蒙古的區域劃歸內蒙古,建立東西部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并根據他所提出的“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原則和具體建議,初步確定了內蒙古自治區的區域界限以及將歸綏市(今呼和浩特市)作為內蒙古自治區的首府。在中共中央和華北局的領導與支持下,經過3年多的不懈努力和做了大量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及細致的協調工作后,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于1954年1月28日批準了中共中央華北局提出的“綏遠省與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合并,撤消綏遠省建制”的建議。1954年3月6日,綏遠省、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合并,撤消綏遠省建制,原綏遠省轄區統一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綏遠軍政委員會、綏遠省人民政府、綏遠省各界人民代表大會議協商委員會同時撤消。4月25日,經中共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內蒙古自治區首府歸綏市正式改用蒙古語原名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蒙古語意為“青色之城”)。至此,以呼和浩特市為中心,東西部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基本形成。在國民經濟恢復的這段時間里,他領導著內蒙古各民族人民,按照中共中央和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了抗美援朝運動、土地改革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三反”(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運動、“五反”(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偷工減料、反對騙取國家財產、反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運動,為完成中共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為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奮斗的總目標和總任務,付出了艱辛的努力,他從整頓舊軍隊、剿匪除奸、安定社會秩序、穩定邊疆國防入手,積極推動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并為工業建設的大發展打下了牢固的基礎。
內蒙古自治區建立后,他先后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政務院委員,國防委員會委員,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副黨組書記、主任委員,黨中央民族學院院長、中共中央華北局副書記、華北行政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書記,國務院副總理,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人民委員會)主席、內蒙古軍區司令員兼政委,內蒙古大學校長,中共中央華北局第二書記,內蒙古自治區政協主席。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他還當選中國共產黨第七屆候補黨中央委員,第八屆黨中央委員、政治局候補委員,第十屆黨中央委員。他長期致力于民族工作,在主持內蒙古自治區工作近20年中,創造性地執行了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和各項政策,把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內蒙古地區的實際相結合,在培養民族干部方面作出重大貢獻,解決了內蒙古自治區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中的許多重大問題,團結并帶領內蒙古自治區蒙漢各族人民群眾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取得了巨大成績。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他深深懂得:革命戰爭、自治運動需要大批民族干部,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更需要大批各方面的建設人才。1950年,在國家經濟恢復時期,他強調要繼續辦好內蒙古黨校,并作出規劃,使縣團級以上干部輪流分期分批到黨校學習馬列主義理論、毛澤東思想、黨的基本知識和黨的民族政策理論。并決定開辦內蒙古行政干部學校、干部文化補習學校,系統地提高戰爭時期培養和提拔起來的蒙漢各族工農干部和青年知識分子干部的政治理論水平、文化水平和業務知識。為適應有計劃的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需要,他又及時把培養干部的重點轉移到有計劃地創辦各類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方面,以培養各種建設人才。在他的親切關懷下,1952年,在烏蘭浩特建立內蒙古師范學院(1954年,遷駐呼和浩特,與內蒙古師專合并),開辦蒙古語授課專業,為內蒙古自治區培養了大批蒙漢兼通的中等學校師資;同年,創辦了內蒙古畜牧獸醫學院(后改為內蒙古農牧學院);1956年,創辦內蒙古醫學院;1958年,創辦內蒙古林學院;1959年,創辦內蒙古工學院、建筑學院、財經學院。在創辦這些大學的過程中,他都親自過問,并親自到教育部和其他有關部委申請經費,選調師資、爭取兄弟院校的援助等,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1957年10月,在他的直接領導下,經過緊張的籌建,內蒙古自治區高等學府—內蒙古大學正式開學,這是內蒙古地區有史以來的第一所綜合大學,它的創辦是內蒙古自治區各族人民值得慶賀的一件大事,也是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文化教育事業的重大成就。至1965年,內蒙古自治區已有各類大專院校7所,在校學生8487人;中等專業學校27所,在校學生7280人,初步形成了培養高中級各類建設人才的教育體系,基本滿足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而后建設對各類人才的需要。
1954年,全國重點工程之一的包頭鋼鐵公司開始建設。建設初期,他就給予高度重視,不斷為包頭鋼鐵公司建設工程排憂解難。1958年4月,包鋼建設工程進入關鍵時期,包鋼一號高爐和包鋼焦化廠破土動工,他作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第一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主席,親自參加剪彩并親手澆灌第一車混凝土。之后,又多次陪同國家領導人到包頭鋼鐵公司視察。同年11月28日~12月10日 他就包頭鋼鐵公司建設中出現的問題向中共中央作匯報,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表示,要想辦法為包頭鋼鐵公司解決問題。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為此專門詳細詢問包頭鋼鐵公司的困難。1959年1月9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作出《關于加強包鋼建設的領導和支援工作的決定》。為加強對包鋼建設的支援工作,決定成立自治區支援包鋼建設委員會,并責成經濟計劃部門,把組織支援包鋼建設作為自己的重要任務。要求內蒙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每季度檢查一次支援包鋼建設工作。10月15日,他陪同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乘專機由蘭州抵包頭,專程參加慶祝一號高爐提前出鐵盛典。并題詞祝賀。在抓經濟建設的同時,還為豐富黨的民族工作經驗,加強民族工作的理論建設,為促進民族團結,鞏固祖國統一,作出了重大貢獻。
“文化大革命”期間,他受到殘酷迫害,離開了自己為之奮斗半生的工作崗位。面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倒行逆施,他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進行了堅決抵制和斗爭,表現出了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優秀品質和共產黨員的大無畏革命精神。
中共中十一屆三中全會后,他曾擔任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副委員長,五屆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副委員長。還當選為第十一屆和第十二屆黨中央委員、政治局委員。1981~1984年,他主持起草民族區域自治法,提出許多寶貴意見,這個重要的基本法律,對于完善和健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他雖身在北京,并擔任著國家的重要領導工作,但仍時刻關心著家鄉的安定團結和經濟發展,1987年7月29日,作為黨中央代表團團長,率黨中央代表團抵達呼和浩特市,參加內蒙古自治區成立40周年慶典活動,受到內蒙古自治區各族各界人民群眾的熱烈歡迎。慶典后,他留在內蒙古自治區進行了15天的視察工作,就內蒙古自治區經濟的快速發展提出了建設性的指示。
回顧他的一生,他有著堅強的黨性,他堅持真理,堅持原則,一生廉潔,勇于維護黨和各族人民的利益;他作風正派,謙虛謹慎,平易近人,團結同志,生活艱苦樸素;他襟懷坦白,顧全大局,嚴于律己,寬厚待人,具有共產黨人崇高的革命精神和優秀的思想品德。
對于這樣一位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優秀的民族工作領導人,杰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家,內蒙古人民是不會忘記的。在內蒙古自治區,許多他生活與戰斗的地方,都建有紀念館。在呼和浩特,還成立有烏蘭夫研究會、烏蘭夫基金會。以此來緬懷他的豐功偉績,研究他的思想,教育和激勵著后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