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卷


【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名錄】
副局長 | 格日勒圖(蒙古族) |
張永強 | |
楊鳳屹 | |
閆同義 |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內設辦公室、綜合處、法制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注冊處(蒙中藥監管處)、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食品藥品稽查局(自治區食品藥品稽查總隊)、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處、科技標準處、人事處、規劃財務處等15 個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設食品安全總監、藥品安全總監各1名;處級領導職數44名(21 正、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處長1名、食品藥品稽查專員4名、23副),加掛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精神,起草的《內蒙古自治區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已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6次會議原則通過。
【食品藥品“放管服”改革】 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和9名進駐人員選派。推進“八張清單”標準化建設,實現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五同”。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行政權力調整為302項。按照國務院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審批改為備案改革事項監管工作方案、告知承諾制改革事項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統一工商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用語。
【仿制藥一致性評價】 推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政策落地落實,協調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納入國家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提品質”支持范圍,已落實分階段補貼和一次性獎補相結合的鼓勵政策。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品種檔案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藥品、醫療器械品種檔案數據庫。
【蒙中醫藥產業發展】 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蒙中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部署要求,起草《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蒙中藥制劑備案管理實施細則》及《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蒙中藥制劑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等政策性文件。完成《內蒙古蒙藥材標準》(1986年版)253個品種的修訂。組織開展蒙中藥標準項目研究,237項蒙中藥標準項目列入《自治區“十三五”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編輯出版《內蒙古蒙藥材標準》(增補版)、《內蒙古蒙藥材炮制規范》(2017年增補版)。
【食品藥品安全創建】 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雙創一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評價細則》,推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及“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工作。對各盟市“雙創一建”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督查調研,重點做好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國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的中期評估,召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新聞發布會。做好《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完成2份評估報告。開展食品安全戰略研究,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2035實施綱要》課題。
【食品生產流通監管】 強化源頭治理,提升食品全產業鏈供給質量。有效落實食品生產環節風險控制措施,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報告制度》,召開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報告會。強化食品流通銷售規范管理,持續推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市場”創建,指導各盟市開展41家超市、40家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創建工作。推進農村牧區“四好”示范店創建工作,完成9895家農村牧區食品安全“四好示范店”的建設。
【餐飲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 完善餐飲食品安全量化分級公示制度,結合“明廚亮灶”建設和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大力提升全區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水平。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的餐飲服務單位86946家,已經完成量化分級等級評定的83453家,其中A級13283家、B級44519家、C級25651家,82%的大型以上餐飲企業、學校食堂(含幼兒園食堂,下同)的量化等級達到B級以上。
【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完成食品追溯平臺系統軟件開發任務。起草制訂《食品追溯信息系統設計與實施規范》《肉及肉制品追溯規范》等五大類食品11項追溯標準。

2015年5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該條例在全國率先出臺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提供)
【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先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校園及周邊“五毛食品”專項整治,農村牧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放射性藥品配制使用專項整治,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專項整治,以幼兒園、中小學校食堂、校外學生“小飯桌”、托餐機構等為重點的專項監督檢查。累計檢查食品、保健品生產企業12458家次,經營企業132602家次,校園及周邊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者17724戶次,使用放射性藥品的醫療機構18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37家、醫療機構36家,沒收問題食品4336.62公斤,罰款252.6萬元,停業整頓2家醫療機構核醫學科,移交屬地監管部門依法處理問題248個。
【食品藥品抽檢】 完成食品國家、自治區抽檢任務14536批次,評價性抽檢1260批次。完成藥品國家抽樣619批次、檢驗任務245批次,自治區抽檢任務3071批次。完成化妝品國家、自治區抽檢任務540批次。完成醫療器械國家抽檢任務68批次,自治區抽樣任務39批次。處置“三品一械”不合格核查任務476件。
【食品藥品案件查辦】 以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為目標,著眼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重點問題,對265家食品生產企業、3家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26家藥品生產企業、62家藥品流通重點監管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總部、25家在產的II類、III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了綜合、專項監督檢查。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查辦案件5352件,涉案貨值488.13萬元,罰沒款3113.42萬元。其中,食品類案件3708件,藥品類案件1644件。責令停產停業42家,吊銷許可證3張。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36起,刑事判決1件,刑事處罰4件,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率、投訴舉報按時辦結率100%。收回藥品廣告批準文號19個,撤銷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2個,發布違法廣告公告5期。
【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吉林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指示精神,對內蒙古自治區涉事疫苗和接種情況進行3輪全面排查核實,并組織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針對疫苗等高風險品種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赤峰市克什克騰旗陽光溫泉大酒店食源性疾病事件開展督查調查,受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委托對赤峰市政府分管領導,克什克騰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非洲豬瘟疫情防控】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聯防聯控制度,加強監督檢查與抽檢監測,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全區累計開展執法檢查24358次,檢查肉制品生產加工、經銷企業8202家,各類商場和批發、零售市場7475家,經營性冷庫1074家,餐飲企業17071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465份。向公安部門移送刑事案件1件。封存待檢豬肉及制品2332.5公斤,查扣染疫豬肉及制品598.64公斤,無害化處理6908.24公斤。
【輿情應對】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監測食品藥品安全輿情信息194792條,處理輿情事件220件,處置率100%。應對“鴻茅藥酒”事件,切實加強輿情監測,共編發“鴻茅藥酒事件”輿情專題分析、輿情周報月報、突發事件信息專報23期。約談了相關負責人,對“鴻茅藥酒”廣告審批情況進行審查,對產品再注冊和不良反應監測情況進行復查,組織飛行檢查3次,抽樣檢測3個批次。
【新聞宣傳】 共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3次,在各大新聞媒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載體發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1629條。組織開展“3·15”“12331投訴舉報”“5·25護膚日”“6·26禁毒日”以及食品安全宣傳周、全國安全用藥月等系列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眾科學理性認識和對待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共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
制修訂蒙藥規范等標準285項(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提供)
【基礎建設】 爭取國家、自治區各類專項資金10086萬元用于抽檢和監管能力建設。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復下達的食品能力建設實驗室改造和縣級資源整合項目23個。為全區103個旗縣(市、區)、呼和浩特市開發區局和自治區本級3個直屬單位配備了107臺食品快檢車及車載食品快檢設備4700臺(套)。
【培訓教育】 以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為著力點,組織開展各類食品藥品監管職業化檢查員、行政許可審查員、監管人員、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人員、監管相對人等培訓28期共3104人次。
【科技創新】 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科技部關于加強和促進食品藥品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全區食品藥品監管科技創新。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科研團隊榮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草原英才”創新團隊稱號,“內蒙古地理標志羊肉基因特征及數據庫建立的研究”課題獲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項目130萬元財政支持。


【原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名錄】
副局長 | 格日勒圖(蒙古族) |
張永強 | |
楊鳳屹 | |
閆同義 |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直屬機構,內設辦公室、綜合處、法制處、食品生產監管處、食品流通監管處、餐飲服務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注冊處(蒙中藥監管處)、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處、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食品藥品稽查局(自治區食品藥品稽查總隊)、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處、科技標準處、人事處、規劃財務處等15 個機構和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設食品安全總監、藥品安全總監各1名;處級領導職數44名(21 正、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處長1名、食品藥品稽查專員4名、23副),加掛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精神,起草的《內蒙古自治區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已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6次會議原則通過。
【食品藥品“放管服”改革】 完成“互聯網+政務服務”實體大廳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和9名進駐人員選派。推進“八張清單”標準化建設,實現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五同”。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權責清單的動態調整,行政權力調整為302項。按照國務院關于“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制定了審批改為備案改革事項監管工作方案、告知承諾制改革事項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證照分離”改革事項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統一工商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用語。
【仿制藥一致性評價】 推動仿制藥一致性評價政策落地落實,協調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工作納入國家消費品工業“三品”專項行動“提品質”支持范圍,已落實分階段補貼和一次性獎補相結合的鼓勵政策。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品種檔案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藥品、醫療器械品種檔案數據庫。
【蒙中醫藥產業發展】 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蒙中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部署要求,起草《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蒙中藥制劑備案管理實施細則》及《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制蒙中藥制劑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等政策性文件。完成《內蒙古蒙藥材標準》(1986年版)253個品種的修訂。組織開展蒙中藥標準項目研究,237項蒙中藥標準項目列入《自治區“十三五”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編輯出版《內蒙古蒙藥材標準》(增補版)、《內蒙古蒙藥材炮制規范》(2017年增補版)。
【食品藥品安全創建】 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雙創一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評價細則》,推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及“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工作。對各盟市“雙創一建”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督查調研,重點做好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國家第三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的中期評估,召開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新聞發布會。做好《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完成2份評估報告。開展食品安全戰略研究,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安全戰略2035實施綱要》課題。
【食品生產流通監管】 強化源頭治理,提升食品全產業鏈供給質量。有效落實食品生產環節風險控制措施,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報告制度》,召開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報告會。強化食品流通銷售規范管理,持續推進“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市場”創建,指導各盟市開展41家超市、40家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創建工作。推進農村牧區“四好”示范店創建工作,完成9895家農村牧區食品安全“四好示范店”的建設。
【餐飲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 完善餐飲食品安全量化分級公示制度,結合“明廚亮灶”建設和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大力提升全區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水平。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持有《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的餐飲服務單位86946家,已經完成量化分級等級評定的83453家,其中A級13283家、B級44519家、C級25651家,82%的大型以上餐飲企業、學校食堂(含幼兒園食堂,下同)的量化等級達到B級以上。
【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 推進食品追溯體系建設,完成食品追溯平臺系統軟件開發任務。起草制訂《食品追溯信息系統設計與實施規范》《肉及肉制品追溯規范》等五大類食品11項追溯標準。

2015年5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該條例在全國率先出臺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同步施行。(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提供)
【食品藥品安全專項整治】 先后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校園及周邊“五毛食品”專項整治,農村牧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放射性藥品配制使用專項整治,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專項整治,以幼兒園、中小學校食堂、校外學生“小飯桌”、托餐機構等為重點的專項監督檢查。累計檢查食品、保健品生產企業12458家次,經營企業132602家次,校園及周邊食品流通環節經營者17724戶次,使用放射性藥品的醫療機構18家,醫療器械經營企業37家、醫療機構36家,沒收問題食品4336.62公斤,罰款252.6萬元,停業整頓2家醫療機構核醫學科,移交屬地監管部門依法處理問題248個。
【食品藥品抽檢】 完成食品國家、自治區抽檢任務14536批次,評價性抽檢1260批次。完成藥品國家抽樣619批次、檢驗任務245批次,自治區抽檢任務3071批次。完成化妝品國家、自治區抽檢任務540批次。完成醫療器械國家抽檢任務68批次,自治區抽樣任務39批次。處置“三品一械”不合格核查任務476件。
【食品藥品案件查辦】 以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為目標,著眼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重點問題,對265家食品生產企業、3家嬰幼兒配方乳粉企業、26家藥品生產企業、62家藥品流通重點監管企業和零售連鎖企業總部、25家在產的II類、III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實施了綜合、專項監督檢查。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查辦案件5352件,涉案貨值488.13萬元,罰沒款3113.42萬元。其中,食品類案件3708件,藥品類案件1644件。責令停產停業42家,吊銷許可證3張。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36起,刑事判決1件,刑事處罰4件,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率、投訴舉報按時辦結率100%。收回藥品廣告批準文號19個,撤銷醫療器械廣告批準文號2個,發布違法廣告公告5期。
【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 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吉林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件指示精神,對內蒙古自治區涉事疫苗和接種情況進行3輪全面排查核實,并組織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針對疫苗等高風險品種開展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赤峰市克什克騰旗陽光溫泉大酒店食源性疾病事件開展督查調查,受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委托對赤峰市政府分管領導,克什克騰旗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非洲豬瘟疫情防控】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聯防聯控制度,加強監督檢查與抽檢監測,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全區累計開展執法檢查24358次,檢查肉制品生產加工、經銷企業8202家,各類商場和批發、零售市場7475家,經營性冷庫1074家,餐飲企業17071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465份。向公安部門移送刑事案件1件。封存待檢豬肉及制品2332.5公斤,查扣染疫豬肉及制品598.64公斤,無害化處理6908.24公斤。
【輿情應對】 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輿情監測,全區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監測食品藥品安全輿情信息194792條,處理輿情事件220件,處置率100%。應對“鴻茅藥酒”事件,切實加強輿情監測,共編發“鴻茅藥酒事件”輿情專題分析、輿情周報月報、突發事件信息專報23期。約談了相關負責人,對“鴻茅藥酒”廣告審批情況進行審查,對產品再注冊和不良反應監測情況進行復查,組織飛行檢查3次,抽樣檢測3個批次。
【新聞宣傳】 共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3次,在各大新聞媒體、網站、微信公眾號等載體發布食品藥品安全信息1629條。組織開展“3·15”“12331投訴舉報”“5·25護膚日”“6·26禁毒日”以及食品安全宣傳周、全國安全用藥月等系列宣傳活動,引導社會公眾科學理性認識和對待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共同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
制修訂蒙藥規范等標準285項(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提供)
【基礎建設】 爭取國家、自治區各類專項資金10086萬元用于抽檢和監管能力建設。完成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復下達的食品能力建設實驗室改造和縣級資源整合項目23個。為全區103個旗縣(市、區)、呼和浩特市開發區局和自治區本級3個直屬單位配備了107臺食品快檢車及車載食品快檢設備4700臺(套)。
【培訓教育】 以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為著力點,組織開展各類食品藥品監管職業化檢查員、行政許可審查員、監管人員、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人員、監管相對人等培訓28期共3104人次。
【科技創新】 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科技部關于加強和促進食品藥品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意見》,推動全區食品藥品監管科技創新。自治區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科研團隊榮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草原英才”創新團隊稱號,“內蒙古地理標志羊肉基因特征及數據庫建立的研究”課題獲2018年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創新引導項目130萬元財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