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卷


【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局 長:張子旗
副局長 紀檢組長:吳邦柱(蒙古族)
副巡視員:張樹旺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于 2006年9月7日成立。主要職責為:組織研究提出內蒙古地區貫徹郵政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具體政策和方案并指導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貫徹實施;負責推進郵政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涉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工作;貫徹國家郵政局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落實普遍服務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內蒙古地區機要通信、義務兵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的實施;負責組織對郵政企業貫徹執行郵政服務價格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審核郵政企業分支機構設置或者撤銷的申請,處理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和快遞等質量投訴、舉報,依法查處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負責郵政配套設施建設、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監管郵政市場,指導、監督、檢查、規范郵政市場主體行為,規范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依法維護信件寄遞業務的專營權;根據國家郵政局授權,依法實施快遞等郵政業務的市場準入制度;負責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和郵政用品用具的監制工作,依法查處偽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郵政專用標志的行為;辦理國家郵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市場監管處、人事處、紀檢監察室、內蒙古自治區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受理中心。
2010年,全行業完成業務收入15.62億元,同比增長18.5%;其中快遞業務收入完成3.85億元,同比增長23%。郵政普遍服務和快遞服務公眾滿意度穩步提升,行業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加強。
【地方法制建設】地方法制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先后與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聯合開展貫徹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辦法》情況監督檢查,推動《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辦法》有效實施。圓滿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條例》的草案起草、征求意見和立法調研。自治區人大將《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條例》列入2011年立法計劃。
【行業規劃】組織宣傳貫徹國家《郵政業“十一五”規劃》,結合行業實際,開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并著力與自治區其他專業規劃銜接,積極推動將郵政行業“十二五”規劃納入自治區重點專項規劃。
【行業統計和標準化工作】不斷完善統計方法和指標體系。將全區規模以上快遞企業納入郵政行業統計范圍。完成行業投入產出和統計檢查。加強行業統計人員隊伍建設。強化了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監控和分析。編制完成自治區《交通不便邊遠地區郵政普遍服務標準》。
【普遍服務保障政策】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郵政業改革發展,2009~2010年連續兩年將郵政服務明確寫入自治區黨委政府1號文件。2008~2010年連續三年將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自治區民生工程,加大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改造力度。推動出臺《關于加快自治區電信和郵政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推動內蒙古農村牧區郵政物流發展的意見》。實施免除郵政企業房產稅和郵運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積極促成“直郵服務中小企業雙千工程”。
【普遍服務監督】積極完善“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企業自律”三位一體的郵政普遍服務監督體系,確保了公民基本通信權益。組織開展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其配套法規監督檢查。按照國家郵政局要求連續3年在全區開展郵政普遍服務滿意度調查。組織開展郵件全程時限測試、信報箱安裝情況和郵政資費執行情況等監督檢查活動。依法開展撤銷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審批。加強了郵票發行監督管理。建立郵政普遍服務監管報告制度和郵政普遍服務基礎設施臺賬系統。在全區范圍內組建了78人組成的郵政社會監督員隊伍,覆蓋全區48%的市縣。強化了機要通信監督管理,開展了邊防及重點地區機要通信保密安全專項檢查。
【實施普遍服務】全區各級郵政企業始終把做好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較好地履行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義務。全區函件收入穩步增長,黨報黨刊發行量穩中有升,保障了機要通信安全。全面貫徹全區農村牧區郵政物流現場會精神,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提供方便農牧民生產生活的農資分銷、小額貸款等服務。
【郵政設施建設】積極推進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進程,計劃用三年補建146個空白鄉鎮郵政局所,首批48個局所建設配套資金落實到位并進入實施階段。“村郵戶箱”工程全面啟動,與自治區建設廳聯合發布政策文件,推進信報箱建設。制定了信報箱設置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將信報箱建設納入住宅分戶驗收的強制性內容。積極開展村郵站建設試點工作。郵政企業持續推進普郵和速遞物流網絡建設,網絡能力穩步提升。2010年,全區郵政營業網點達到1 465 處,郵路達到677 條,單程郵路總長度達到 72 245 公里,投遞路線總長度達到143 865 公里。780個支局實現了電子化,完成了12個盟市投遞網改造。
【優化快遞市場政策環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首次將快遞業務納入調整范疇,確定了快遞企業的法律地位,提出了“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為快遞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快優化政策環境,規范市場秩序,快遞企業加快發展步伐。在全區范圍內統一了快遞營業稅稅收政策,有效降低了快遞企業的實際稅賦。聯合有關部門出臺文件,較好地解決了快遞車輛進城通行、工商登記政策、治安案件處置等問題。
【實施快遞市場準入制度】組織成立內蒙古自治區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積極開展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鑒定,為推進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提供有效支撐。2010年,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共分六批次組織了893名快遞業務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同時指導海南省局完成了四批次421名快遞業務員的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工作。按照“嚴格規范程序、形成內外合力、注重實際效果”原則,依法有序推進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加強經營許可辦理的“一對一”指導服務。全區94家快遞企業依法獲得經營許可。
【規范快遞市場秩序】組建郵政執法隊伍,與多部門建立和完善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堅持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加大檢查頻次,擴大檢查范圍,增加剛性執法力度。陸續開展市場檢查220 次,檢查企業687 個(次),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38 起,下達行政處罰和整改通知182 份。實現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12305”與自治區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地對接和信息共享。暢通用戶申訴渠道,妥善解決用戶反映的服務問題。健全安全責任制。強化應急保障機制。加強節日旺季快遞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組建內蒙古快遞協會,第一次在快遞領域建立代表企業、聯系政府、服務用戶的行業組織,為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
【郵政管理隊伍】圍繞“提升服務,提高效能,促進郵政業科學發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夯實基礎管理,郵政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高度重視干部政治素質和行政能力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干部日常考核和監督,重視年輕干部培養,干部政策理論水平、法律意識和業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基礎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機關工作逐步制度化、規范化。加強對外溝通協調,與自治區有關部門深化合作,建立了良好工作關系。信訪、檔案、保密等工作扎實推進。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穩步提升。開通二級子網站,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強。
【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機關黨組織和工會機構。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牢固樹立科學發展意識,促進行業科學發展。大力弘揚井岡山精神和延安精神,認真開展“創先爭優”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活動。認真做好工會工作,加強機關文化建設,黨風廉政制度進一步完善。認真開展了規范津補貼、“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政風行風建設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取得積極進展。


【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領導名錄】
黨組書記 局 長:張子旗
副局長 紀檢組長:吳邦柱(蒙古族)
副巡視員:張樹旺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于 2006年9月7日成立。主要職責為:組織研究提出內蒙古地區貫徹郵政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的具體政策和方案并指導從事郵政業務的企業貫徹實施;負責推進郵政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制定和修改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涉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工作;貫徹國家郵政局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對郵政企業落實普遍服務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處理意見;負責組織協調內蒙古地區機要通信、義務兵通信、黨報黨刊發行、盲人讀物寄遞等特殊服務的實施;負責組織對郵政企業貫徹執行郵政服務價格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審核郵政企業分支機構設置或者撤銷的申請,處理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和快遞等質量投訴、舉報,依法查處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負責郵政配套設施建設、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監管郵政市場,指導、監督、檢查、規范郵政市場主體行為,規范經營秩序,維護公平競爭;依法維護信件寄遞業務的專營權;根據國家郵政局授權,依法實施快遞等郵政業務的市場準入制度;負責集郵市場的監督檢查和郵政用品用具的監制工作,依法查處偽造、冒用、或擅自使用郵政專用標志的行為;辦理國家郵政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局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普遍服務處、機要通信處、市場監管處、人事處、紀檢監察室、內蒙古自治區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業消費者申訴受理中心。
2010年,全行業完成業務收入15.62億元,同比增長18.5%;其中快遞業務收入完成3.85億元,同比增長23%。郵政普遍服務和快遞服務公眾滿意度穩步提升,行業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加強。
【地方法制建設】地方法制建設取得突破性進展,先后與自治區政府法制辦聯合開展貫徹執行《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辦法》情況監督檢查,推動《內蒙古自治區郵政管理辦法》有效實施。圓滿完成《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條例》的草案起草、征求意見和立法調研。自治區人大將《內蒙古自治區郵政條例》列入2011年立法計劃。
【行業規劃】組織宣傳貫徹國家《郵政業“十一五”規劃》,結合行業實際,開展“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并著力與自治區其他專業規劃銜接,積極推動將郵政行業“十二五”規劃納入自治區重點專項規劃。
【行業統計和標準化工作】不斷完善統計方法和指標體系。將全區規模以上快遞企業納入郵政行業統計范圍。完成行業投入產出和統計檢查。加強行業統計人員隊伍建設。強化了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監控和分析。編制完成自治區《交通不便邊遠地區郵政普遍服務標準》。
【普遍服務保障政策】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郵政業改革發展,2009~2010年連續兩年將郵政服務明確寫入自治區黨委政府1號文件。2008~2010年連續三年將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納入自治區民生工程,加大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改造力度。推動出臺《關于加快自治區電信和郵政業發展的意見》和《關于推動內蒙古農村牧區郵政物流發展的意見》。實施免除郵政企業房產稅和郵運車輛通行費的優惠政策,積極促成“直郵服務中小企業雙千工程”。
【普遍服務監督】積極完善“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企業自律”三位一體的郵政普遍服務監督體系,確保了公民基本通信權益。組織開展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其配套法規監督檢查。按照國家郵政局要求連續3年在全區開展郵政普遍服務滿意度調查。組織開展郵件全程時限測試、信報箱安裝情況和郵政資費執行情況等監督檢查活動。依法開展撤銷提供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審批。加強了郵票發行監督管理。建立郵政普遍服務監管報告制度和郵政普遍服務基礎設施臺賬系統。在全區范圍內組建了78人組成的郵政社會監督員隊伍,覆蓋全區48%的市縣。強化了機要通信監督管理,開展了邊防及重點地區機要通信保密安全專項檢查。
【實施普遍服務】全區各級郵政企業始終把做好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作為重要政治任務,較好地履行了郵政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義務。全區函件收入穩步增長,黨報黨刊發行量穩中有升,保障了機要通信安全。全面貫徹全區農村牧區郵政物流現場會精神,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提供方便農牧民生產生活的農資分銷、小額貸款等服務。
【郵政設施建設】積極推進空白鄉鎮郵政局所補建進程,計劃用三年補建146個空白鄉鎮郵政局所,首批48個局所建設配套資金落實到位并進入實施階段。“村郵戶箱”工程全面啟動,與自治區建設廳聯合發布政策文件,推進信報箱建設。制定了信報箱設置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將信報箱建設納入住宅分戶驗收的強制性內容。積極開展村郵站建設試點工作。郵政企業持續推進普郵和速遞物流網絡建設,網絡能力穩步提升。2010年,全區郵政營業網點達到1 465 處,郵路達到677 條,單程郵路總長度達到 72 245 公里,投遞路線總長度達到143 865 公里。780個支局實現了電子化,完成了12個盟市投遞網改造。
【優化快遞市場政策環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首次將快遞業務納入調整范疇,確定了快遞企業的法律地位,提出了“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為快遞業健康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快優化政策環境,規范市場秩序,快遞企業加快發展步伐。在全區范圍內統一了快遞營業稅稅收政策,有效降低了快遞企業的實際稅賦。聯合有關部門出臺文件,較好地解決了快遞車輛進城通行、工商登記政策、治安案件處置等問題。
【實施快遞市場準入制度】組織成立內蒙古自治區郵政行業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積極開展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鑒定,為推進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提供有效支撐。2010年,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共分六批次組織了893名快遞業務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同時指導海南省局完成了四批次421名快遞業務員的職業技能鑒定考試工作。按照“嚴格規范程序、形成內外合力、注重實際效果”原則,依法有序推進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加強經營許可辦理的“一對一”指導服務。全區94家快遞企業依法獲得經營許可。
【規范快遞市場秩序】組建郵政執法隊伍,與多部門建立和完善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堅持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加大檢查頻次,擴大檢查范圍,增加剛性執法力度。陸續開展市場檢查220 次,檢查企業687 個(次),糾正和查處違法行為38 起,下達行政處罰和整改通知182 份。實現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12305”與自治區消費者投訴電話“12315”地對接和信息共享。暢通用戶申訴渠道,妥善解決用戶反映的服務問題。健全安全責任制。強化應急保障機制。加強節日旺季快遞服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組建內蒙古快遞協會,第一次在快遞領域建立代表企業、聯系政府、服務用戶的行業組織,為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
【郵政管理隊伍】圍繞“提升服務,提高效能,促進郵政業科學發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夯實基礎管理,郵政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高度重視干部政治素質和行政能力建設,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干部日常考核和監督,重視年輕干部培養,干部政策理論水平、法律意識和業務能力進一步提高。
【基礎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機關工作逐步制度化、規范化。加強對外溝通協調,與自治區有關部門深化合作,建立了良好工作關系。信訪、檔案、保密等工作扎實推進。預算和財務管理水平穩步提升。開通二級子網站,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加強。
【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建立健全機關黨組織和工會機構。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牢固樹立科學發展意識,促進行業科學發展。大力弘揚井岡山精神和延安精神,認真開展“創先爭優”和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活動。認真做好工會工作,加強機關文化建設,黨風廉政制度進一步完善。認真開展了規范津補貼、“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政風行風建設扎實推進,政務公開取得積極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