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長: ***(蒙古族)
副廳長:巖英 杜志剛(蒙古族) 徐貴中 翟貴文
紀委書記:王洪中(蒙古族)
副廳長:王健(女 7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視員:趙長海(蒙古族) 王曰群
【自治區成立60周年大慶期間安全穩定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60周年大慶安全保衛工作的統一部署,全區司法行政機關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切實做到思想、組織、人員、裝備、措施到位。監獄、勞教系統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實現了“確保絕對安全、確保萬無一失”,“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強化各項工作職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穩定因素,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25個單位被評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安全保衛工作先進集體,50名個人被評為先進個人。
【監獄勞教工作】樹立安全穩定首位意識,認真落實安全穩定防控、排查、應急處置和領導責任機制,強化監管安全和生產安全管理,確保監所安全穩定。全區監獄勞教所未發生罪犯脫逃和勞教人員逃跑,18個押犯單位中有16個實現“三無”;勞教系統首次實現“四無”。
以提高教育改造質量為中心,改進和加強教育改造工作,教育改造質量有新的提高。落后犯、頑危犯教育轉化率分別達到53%、47%,戒毒勞教人員所內毒癮戒斷率達到100%。
完成項目投資1.69億元調整監獄布局。監獄體制改革前期準備工作全面展開。2所監獄和2所勞教所被國家司法部評為現代化文明監獄和勞教所,2所勞教所被司法部命名為優秀勞動教養學校。監獄系統生產利潤同比增長38%;勞教系統生產利潤同比增長28%。
【普法依法治理】開展“12·4”、“3·15”消益保護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認真組織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全區有30萬人參加考試。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學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及農牧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積極開展“法治城市”、“法治旗縣(市區)”創建試點工作,不斷深化“民主法治嘎查(村)”、“民主法治社區”、“法治校園”、“法治單位”、“法治企業”創建活動,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全區完成司法所國債資金項目691個,占應建數的79.2%。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標準》及考核辦法,理順了司法所管理體制,充實了司法所編制和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司法所履行職責的能力。
在全區集中開展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和“排查防激化,調解創‘四無’”活動,對一些熱點難點矛盾糾紛進行專項治理,全年共排查調解矛盾糾紛5萬余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有效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強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矯正質量顯著提高,試點地區逐步形成以基層司法所為主導、有關部門相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格局。累計接收矯正對象2 860名,其中解除矯正897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7%。
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幫教工作,引導和扶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幫教釋解人員13 196人,幫教率達到97%;安置釋解人員11 155人,安置率達到82%,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內。
【法律服務】圍繞服務人民群眾、維護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設新農村新牧區等工作大局,深入開展法律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全區律師擔任各類企業法律顧問2 725家,代理民事訴訟、經濟訴訟、行政訴訟案件20 948件,辦理刑事訴訟辯護及代理案件6 286件,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2 994件;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6.5萬余件;基層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2 854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案件14 573件,調解糾紛12 220件,有力地維護了和諧穩定,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試點進一步擴大,公職律師增加到42人,公司律師增加到36人。引導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通過兼并重組等途徑建立分所,增強了服務能力和地區競爭能力。86%的蘇木鄉鎮設立了基層法律服務所。
【法律援助】全區39個法律援助機構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超額完成年度達標任務,得到國家司法部的肯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 919件,同比增長44.14%;受援人數達11 713人,同比增長48.4%,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司法考試】認真組織司法考試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和科技投入,提高了物防、技防和人防水平。進一步嚴明司法考試紀律,嚴厲查處22名違紀違規考生,保證司法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2007年,全區共有5 127人參加司法考試,通過率為23.58%,比上年增長7.3個百分點。
【司法鑒定】新增司法鑒定機構10家,明確盟市司法局司法鑒定管理職責,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兩結合”的管理體制,健全監督、處罰、淘汰機制,強化了司法鑒定的監督管理。會同自治區發改委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司法鑒定人業務素質和執業水平。
【司法行政保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政務公開、獄(所)務公開,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自治區財政廳制定下發《內蒙古自治區旗縣司法局公用經費保障標準》,明確了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各項業務經費列支項目和公用經費保障標準。投入1 410萬元政法補助專款用于基層建設,司法所辦公條件和車輛裝備明顯改善。全區95%的法律援助機構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獲得財政撥款、黨中央???、社會捐贈共計1 184.23萬元,同比增長68.4%。監獄勞教經費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監獄布局調整專項資金和有關稅費減免政策逐步落實到位。監獄勞教工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得到政策支持,財政補助經費正在落實。司法行政信息化特別是監獄勞教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按照“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的總體要求,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繼續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認真落實司法部“雙六條禁令”和司法廳“七條禁令”,進一步加強警務督察工作,制定了《關于貫徹{司法部2006~2010年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的意見》,認真開展法律服務人員“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切實加強司法行政隊伍教育培訓,僅司法廳就舉辦各類培訓班25期,培訓司法行政干警4 049人次。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全系統獲省部級表彰的先進集體23個、先進個人19名。
【領導班子和干警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全程報告制度、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監督工作。加大干部協管力度,進一步強化領導班子建設。加強與編制、人事等部門的協調,有效地解決了編制不足等困難和問題。
認真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不斷推進全系統懲防體系建設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深入開展以“揚正氣、贊清廉、斥腐惡”為主題的廉政文化建設年活動,組織開展了全系統廉政文化作品巡回展覽和廉政法律知識競賽,強化黨員干警的廉潔自律意識。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強化行政效能監察和執法執紀監督,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全系統共受理群眾來信61件,立案查處違紀案件24件,處分干警49人,全系統黨風政風行風警風進一步好轉。
(劉學軍)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長: ***(蒙古族)
副廳長:巖英 杜志剛(蒙古族) 徐貴中 翟貴文
紀委書記:王洪中(蒙古族)
副廳長:王?。ㄅ?7月任職)
政治部主任:尤俊成
副巡視員:趙長海(蒙古族) 王曰群
【自治區成立60周年大慶期間安全穩定工作】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60周年大慶安全保衛工作的統一部署,全區司法行政機關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切實做到思想、組織、人員、裝備、措施到位。監獄、勞教系統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實現了“確保絕對安全、確保萬無一失”,“大事不能出、小事也不能出”的工作目標。進一步強化各項工作職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穩定因素,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充分肯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25個單位被評為自治區60周年大慶安全保衛工作先進集體,50名個人被評為先進個人。
【監獄勞教工作】樹立安全穩定首位意識,認真落實安全穩定防控、排查、應急處置和領導責任機制,強化監管安全和生產安全管理,確保監所安全穩定。全區監獄勞教所未發生罪犯脫逃和勞教人員逃跑,18個押犯單位中有16個實現“三無”;勞教系統首次實現“四無”。
以提高教育改造質量為中心,改進和加強教育改造工作,教育改造質量有新的提高。落后犯、頑危犯教育轉化率分別達到53%、47%,戒毒勞教人員所內毒癮戒斷率達到100%。
完成項目投資1.69億元調整監獄布局。監獄體制改革前期準備工作全面展開。2所監獄和2所勞教所被國家司法部評為現代化文明監獄和勞教所,2所勞教所被司法部命名為優秀勞動教養學校。監獄系統生產利潤同比增長38%;勞教系統生產利潤同比增長28%。
【普法依法治理】開展“12·4”、“3·15”消益保護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認真組織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全區有30萬人參加考試。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學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及農牧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積極開展“法治城市”、“法治旗縣(市區)”創建試點工作,不斷深化“民主法治嘎查(村)”、“民主法治社區”、“法治校園”、“法治單位”、“法治企業”創建活動,社會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司法行政基層基礎工作】全區完成司法所國債資金項目691個,占應建數的79.2%。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標準》及考核辦法,理順了司法所管理體制,充實了司法所編制和人員。加強業務培訓,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司法所履行職責的能力。
在全區集中開展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和“排查防激化,調解創‘四無’”活動,對一些熱點難點矛盾糾紛進行專項治理,全年共排查調解矛盾糾紛5萬余件,調解成功率達到97%,有效發揮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加強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矯正質量顯著提高,試點地區逐步形成以基層司法所為主導、有關部門相配合、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的社區矯正工作格局。累計接收矯正對象2 860名,其中解除矯正897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07%。
動員和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幫教工作,引導和扶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幫教釋解人員13 196人,幫教率達到97%;安置釋解人員11 155人,安置率達到82%,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內。
【法律服務】圍繞服務人民群眾、維護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設新農村新牧區等工作大局,深入開展法律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全區律師擔任各類企業法律顧問2 725家,代理民事訴訟、經濟訴訟、行政訴訟案件20 948件,辦理刑事訴訟辯護及代理案件6 286件,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2 994件;公證機構辦理各類公證事項16.5萬余件;基層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2 854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案件14 573件,調解糾紛12 220件,有力地維護了和諧穩定,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
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試點進一步擴大,公職律師增加到42人,公司律師增加到36人。引導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通過兼并重組等途徑建立分所,增強了服務能力和地區競爭能力。86%的蘇木鄉鎮設立了基層法律服務所。
【法律援助】全區39個法律援助機構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超額完成年度達標任務,得到國家司法部的肯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 919件,同比增長44.14%;受援人數達11 713人,同比增長48.4%,有力地維護了社會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司法考試】認真組織司法考試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大資金和科技投入,提高了物防、技防和人防水平。進一步嚴明司法考試紀律,嚴厲查處22名違紀違規考生,保證司法考試的公正性和嚴肅性。2007年,全區共有5 127人參加司法考試,通過率為23.58%,比上年增長7.3個百分點。
【司法鑒定】新增司法鑒定機構10家,明確盟市司法局司法鑒定管理職責,完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兩結合”的管理體制,健全監督、處罰、淘汰機制,強化了司法鑒定的監督管理。會同自治區發改委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收費管理辦法(試行)》,規范司法鑒定收費標準。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司法鑒定人業務素質和執業水平。
【司法行政保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政務公開、獄(所)務公開,加強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與自治區財政廳制定下發《內蒙古自治區旗縣司法局公用經費保障標準》,明確了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各項業務經費列支項目和公用經費保障標準。投入1 410萬元政法補助??钣糜诨鶎咏ㄔO,司法所辦公條件和車輛裝備明顯改善。全區95%的法律援助機構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獲得財政撥款、黨中央專款、社會捐贈共計1 184.23萬元,同比增長68.4%。監獄勞教經費保障能力明顯提高,監獄布局調整專項資金和有關稅費減免政策逐步落實到位。監獄勞教工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問題得到政策支持,財政補助經費正在落實。司法行政信息化特別是監獄勞教系統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信息化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
【司法行政隊伍建設】按照“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的總體要求,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繼續深化“規范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認真落實司法部“雙六條禁令”和司法廳“七條禁令”,進一步加強警務督察工作,制定了《關于貫徹{司法部2006~2010年監獄勞教人民警察隊伍建設規劃綱要)的意見》,認真開展法律服務人員“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活動。切實加強司法行政隊伍教育培訓,僅司法廳就舉辦各類培訓班25期,培訓司法行政干警4 049人次。積極開展爭先創優活動,全系統獲省部級表彰的先進集體23個、先進個人19名。
【領導班子和干警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全程報告制度、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監督工作。加大干部協管力度,進一步強化領導班子建設。加強與編制、人事等部門的協調,有效地解決了編制不足等困難和問題。
認真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不斷推進全系統懲防體系建設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深入開展以“揚正氣、贊清廉、斥腐惡”為主題的廉政文化建設年活動,組織開展了全系統廉政文化作品巡回展覽和廉政法律知識競賽,強化黨員干警的廉潔自律意識。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強化行政效能監察和執法執紀監督,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全系統共受理群眾來信61件,立案查處違紀案件24件,處分干警49人,全系統黨風政風行風警風進一步好轉。
(劉學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