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卷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行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行長:王中新(蒙古族)
紀檢委書記:肖長江
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包健(蒙古族)
調研員:李江
【落實宏觀調控政策】
加強金融政策指導努力改善宏觀調控2007年,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根據金融調控目標和貨幣政策要求,結合自治區經濟發展戰略,進一步改善金融調控,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財政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的協調配合,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顯著提高。圍繞促進自治區金融業發展,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和“三農”、弱勢群體及優勢產業等方面信貸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信貸政策在金融調控及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并與各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發布了《內蒙古金融業支持農牧業、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指導意見》。全區經濟金融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2007年,全年預計完成地區生產總值6 000億元,增長19%,連續5年保持平穩快速增長;三次產業結構調整為12.7∶50.9∶36.4,金融對經濟支持的力度不斷加大,2007年12月末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和貸款同比增長22.72%、17.55%。
建立全面有效的貨幣政策協調機制和監測機制確保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在繼續完善金融聯席會議、金融運行分析會、金融工作匯報會、銀企座談會等制度的同時,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自治區經濟發展實際,為進一步增強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牽頭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經濟金融專家咨詢小組,初步形成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多方交流、共同協商的信息平臺,及時有效宣傳貨幣政策。完善貨幣政策監測體系和工作機制,制定全區大中型工業企業景氣調查制度,建立適應人民銀行金融宏觀需要的“內蒙古自治區276戶大中型工業企業監測指標數據庫”、“內蒙古自治區經濟金融時間序列數據庫”。繼續做好金融統計信息披露工作,為保證貨幣政策正確實施提供翔實的數據信息支撐。
加強窗口指導合理引導信貸投向確保貨幣政策執行的一致性中心支行緊密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區經濟發展特色,通過對宏觀經濟金融運行態勢的準確分析和把握,尋求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發展政策的最佳結合點,引導金融機構堅持貫徹“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有效增加信貸投入,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增長,保持信貸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初步實現了經濟金融良性互動,滿足了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一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自治區重點行業、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50%投向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農業及農牧業產業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促進了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和農牧民收入的提高。2007年12月末,全區農業貸款余額229.43億元,同比增長19.41%。全區有42%的農牧民進入產業化鏈條,農牧民近1/3的純收入來自于產業化發展。二是信貸資金向優勢地區聚集,推動了“呼包鄂”經濟圈的崛起。2007年1月至12月份,“呼包鄂”三地新增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52.23%。三是金融機構盈利水平顯著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明顯改善。至12月末,全區銀行業盈利93.78億元,同比增加41.07億元。四是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淘汰落后產能。在信貸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共同作用下,自治區淘汰落后產能取得較大成效。年內全區共關停小煤礦、小鋼鐵、小水泥、小冶煉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220家,累計淘汰落后產能1 076萬噸。五是認真貫徹落實穩中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通過“窗口指導”,指導金融機構合理適度發放貸款,全區信貸增長勢頭放緩,金融宏觀調控效果顯現。2007年12月末,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幅同比下降5.31個百分點。其中,全區地方性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長27.1%,增幅同比下降18.08個百分點。
合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地方經濟協調發展一是發揮支農再貸款導向作用,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實力。2007年1~12月,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57.33億元,占同期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累放額的13.98%。在滿足農牧業生產資金需求的同時,約有45%的支農再貸款用于支持農牧業產業化發展。促進信用村鎮建設,全區農村信用社共評定信用鄉鎮83個,信用村2 629個,信用戶177萬戶。二是認真做好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的發放工作。2007年1月至12月份累計發放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6億元,增強了中小金融機構放貸能力。三是加強利率管理與監測,完善利率監測體系。將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利率納入監測體系。開發利率報備系統、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定價程序,建立較為完整的利率監測體系。按季向各有關金融機構披露利率水平,引導市場利率,提高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定價能力。
加強金融市場管理和監督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一是完善同業拆借備案管理,建立轄區外匯市場、黃金交易市場監測分析報告制度,加強金融市場管理的有效性。二是加強金融衍生產品的推介工作,引導大型企業通過短期融資券實現直接融資,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年內包鋼鋼聯和伊利集團共發行短期融資券29億元。三是繼續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促進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票據市場的發展。全年累計簽發商業匯票769.53億元,同比增長42.59%。累計辦理貼現1 057.38億元,同比增長70.91%。四是積極推動地方性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已有8家地方性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融資渠道進一步多樣化。
認真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一是認真組織對已發行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農村信用社進行現場檢查和動態監測,督促農村信用社建立健全約束機制。二是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實施細則》,認真開展對首批8家農村信用社專項票據兌付申請的考核上報工作。總行審核批準7家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1.36億元,首批兌付通過率87.5%。通過央行票據資金支持工作,全區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經營管理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逐步提高,財務狀況明顯好轉,歷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支農服務水平顯著提高,“花錢買機制”的政策效果開始顯現。
防范風險措施一是牽頭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穩定工作信息交流與共享制度》,搭建金融監管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形成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合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方案》,提高應對金融突發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全區11個盟市中心支行全部制定《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金融突發事件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二是以排查自治區金融機構風險點為突破口,全面分析、評估區域金融風險狀況,建立涉及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共164個經濟金融指標的全區金融穩定監測指標體系、全區金融控股公司股東情況及法人金融機構股東情況數據庫,維護金融穩定的基礎工作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三是積極開展對全區停業整頓高風險城市信用社市場退出后金融穩定再貸款的清收工作。2007年1月至12月份累計收回貸款本息合計6 496.08萬元,占全部累收額的29.04%,順利完成全區人民銀行系統歷史遺留資產移交總行匯達資產公司工作。四是密切關注金融體制改革。圍繞不良資產核銷、機構調整、人員分流等方面,加強對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的監測與分析。同時,重點對地方性金融機構風險程度和變化趨勢進行監測,對主要風險監測指標及風險情況進行分析和提示,并及時提出化解措施,進一步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金融服務】
認真做好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按照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達標考核驗收實施方案的要求,中心支行組成2個工作組對全區申報達標的28個單位進行驗收,全部合格。在3年的標準化建設中,經過各行的共同努力和創新工作,全區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階段達標任務于2007年10月圓滿完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區各級行內部管理機制和內控制度更加完善,操作程序進一步規范,風險防范能力與工作效率、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業務綜合差錯率由2004年的3.33%降至目前的0.43%,降幅達87.1%。全區各級人民銀行系統形成嚴謹辦事、認真負責、效率優先的工作作風。
全面推進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提高支付結算工作水平一是按照總行統一部署,順利完成支付系統升級換版,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支付管理信息系統、黨中央銀行會計憑證影像事后監督系統、小額支付系統通存通兌業務推廣應用工作,推進現代化支付體系基礎建設。修訂并下發《內蒙古自治區支付清算系統應急處置預案》,為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轉提供比較完備的業務和技術保障。二是以支付結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平臺,建立和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支付結算管理工作機制,積極協調各金融機構規范開展結算產品和結算服務創新,促進自治區銀行間支付結算業務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認真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臺系統推廣工作,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全區2 734家機構可以正式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識別客戶身份、辨別身份證件的真偽,聯網核查系統的社會效果已經初步顯現。四是全面推進自治區銀行卡產業發展。引進設立中國銀聯內蒙古分公司,引導中國銀聯在蒙古國設立機構或代理網點。年內開通銀行卡跨境聯網通用業務。制定《關于推動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10月份公務卡試點工作在全區開始啟動。積極探索在乳業、煤炭、邊貿等具有地區特色的銀行卡發展道路,開展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目前銀行卡乳業應用特色項目已覆蓋全國23個省、187個城市。全年全區銀行業發卡360.67萬張,銀行卡滲透率為11%,同比提高3.8個百分點。
認真履行經理國庫職能推行國庫各項改革提高國庫服務和監管水平一是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聯網建設覆蓋面,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預算外資金、社保基金等政府公共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預算資金由人民銀行國庫直接支付收款人的改革模式,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二是認真落實“鄉財縣管”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縣級國庫經理鄉級預算收支計費管理指導意見》。按照總行要求,開展了縣級人民銀行國庫崗位、人員、業務整合的調查,積極探索在現有條件下充分發揮縣級人民銀行國庫職能作用的新途徑。三是探索建立國庫現金流的分析預測機制,全面提高國庫統計分析和預測水平。建立并完善國庫風險分類評價體系,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國庫會計崗位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國庫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按照“統一管理、分級監控、相互協作”的管理原則,建立國債管理工作新機制,完善運作和內控體系,規范國債發行、監管、兌付操作規程,防范國債資金風險。
加強貨幣發行管理提高貨幣金銀管理水平一是繼續深入開展發行基金調撥、回籠券調撥管理改革,保證現金供應。二是打防并舉,開展特色鮮明的反假貨幣宣傳活動。建立反假貨幣宣傳長效機制,形成全區反假幣城市社區和農村牧區兩個宣傳網絡,重點加強對境外、邊境地區、邊貿市場的宣傳力度。年內全區共建立城市社區反假宣傳站93個,農村牧區反假宣傳站(點)4 415個。充分發揮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大對假幣犯罪活動打擊力度,配合公安部門破獲各類假幣案件14起,涉案面額23.32萬元。三是配合總形成功舉辦了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金銀紀念幣首發式。完成金銀專項貸款移交工作。
加大信貸征信建設步伐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圍繞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管理與應用,積極開展個人和企業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及基礎數據庫的建設工作。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在加強信貸管理、維護銀行和借款人正當權益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發揮。至2007年12月末,全區企事業單位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8.8萬戶,入庫貸款余額3 145億元,占應入庫的100%。月均查詢超過1萬次。個人征信系統入庫152.6萬戶,入庫貸款余額215億元,覆蓋了除農村信用社的全部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信貸數據。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次數呈穩定增長態勢,月查詢量近5萬筆,同比增加一倍。二是非銀行信息采集工作取得新突破。圍繞電信繳費、法院訴訟、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拖欠工資、養路費交納等方面與有關部門協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積極推進非銀行信息采集工作。三是積極推動自治區企業信用評級試點工作的開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至2007年12月末,對34戶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共征集13 040戶中小企業的信息,超額完成總行下達任務的71.58%。其中,248戶中小企業取得銀行授信意向,68戶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貸款,金額5 853.35萬元。四是組織開展征信宣傳系列活動,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借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大慶之際,以全國金融知識展覽呼和浩特巡展為契機,向社會公眾開展征信知識宣傳活動,活動中共發放《百姓征信知識手冊》2 000余冊,宣傳單3 000多份,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
認真履行反洗錢職責不斷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一是從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和夯實反洗錢工作基礎出發,制定了金融機構內控制度指引體系、反洗錢監管制度體系、反洗錢內部管理制度體系,為做好反洗錢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完善自治區反洗錢協調合作機制。成立自治區反洗錢監管領導小組,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反洗錢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內蒙古自治區反洗錢監管責任制度》,明確各家監管機構的責任,為依法有序監管提供制度保證。加強與公安機關合作機制建設,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反洗錢合作規定》,將涉嫌洗錢案件線索的移送制改為報案制,進一步規范可疑交易線索的核查和報案程序。三是積極開展“天網行動”和“雷霆行動”,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深入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為公安部門提供洗錢案件線索并協助公安部門調查立案、破獲洗錢案件3起,涉案金額13.4億元,打擊了洗錢犯罪活動,維護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四是不斷創新反洗錢監管方式。積極開展對銀行業現場檢查,并輔之以非現場檢查和約見談話等監管方式,提高反洗錢監管的威懾力和影響力。充分利用赤峰市寧城縣位于蒙冀遼三省區交界的有利位置,開創性地建立蒙冀遼三省(區)三縣(內蒙古寧城縣、河北省平泉縣、遼寧省凌原縣)反洗錢、反假幣聯合協作機制,為打擊跨省洗錢活動發揮作用。五是加強與俄、蒙邊境地區反洗錢部門信息交流、情報互換、合作培訓、協助調查等方面雙邊合作的現實性和可行性的調查工作,召開全區邊境口岸反洗錢及反恐融資研討會,全力推動邊境口岸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工作。
【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
落實改革措施全面履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職責一是以貿易外匯收結匯管理為重點,嚴防異常資金通過貿易渠道流入。開展逾期未核銷和已收匯未核銷清理工作,努力降低逾期未核銷率。出口收匯核銷率為99.2%,同比增加3.18個百分點,提高了進出口核銷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開展核銷單的清理工作,至2007年12月末,發放出口收匯核銷單6.39萬張,同比下降6.2%,既滿足企業正常出口核銷需求,又有效防止倒賣核銷單現象的發生。二是貫徹個人外匯管理新政策,滿足居民個人用匯需求。至12月末,全區境內居民累計購匯2.61萬筆,金額1.29億美元;累計結匯5.59萬筆,金額4.91億美元。三是加強外匯賬戶數據的監測與考核,提升服務貿易監管水平。嚴把保險公司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關。全年新核準3家保險機構經營保險外匯業務,核準5家保險機構繼續經營保險外匯業務。
結合當地區特色突出做好邊境外匯管理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邊境貿易結算服務體系,金融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全區商業銀行已與俄、蒙毗鄰地區的商業銀行建立28個賬戶行關系。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金穗借記卡在蒙古國的發行、銀聯卡在俄羅斯的發行,為蒙、俄來華人員旅游消費提供了方便。二是切實落實“第三屆中蒙邊貿結算圓桌會議報告”提出的有關要求,按季對外匯黑市價格走勢進行分析,加強對中蒙賬戶行跨境流動的人民幣監測工作,營造良好的邊貿金融外匯環境。
適應形勢要求切實加強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一是立足自治區實際,有效運用外匯管理政策,及時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資金來源審核報批手續,為自治區涉外經濟發展服務。二是認真做好統計監測工作,按季召開資本項目外匯收支分析會。召開自治區相關涉外部門外資、外債政策通報會,與自治區商務廳建立外匯商務數據核對機制。認真開展全區外債數據清理工作。三是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外匯年檢工作。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外匯年檢率分別達到103.62%、100%。
【《內蒙古金融志》首發式】
(王曉中)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領導名錄】
行長:趙志華(蒙古族)
副行長:王中新(蒙古族)
紀檢委書記:肖長江
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包健(蒙古族)
調研員:李江
【落實宏觀調控政策】
加強金融政策指導努力改善宏觀調控2007年,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根據金融調控目標和貨幣政策要求,結合自治區經濟發展戰略,進一步改善金融調控,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財政政策、區域發展政策的協調配合,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顯著提高。圍繞促進自治區金融業發展,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和“三農”、弱勢群體及優勢產業等方面信貸支持力度,充分發揮信貸政策在金融調控及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并與各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發布了《內蒙古金融業支持農牧業、中小企業和弱勢群體指導意見》。全區經濟金融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2007年,全年預計完成地區生產總值6 000億元,增長19%,連續5年保持平穩快速增長;三次產業結構調整為12.7∶50.9∶36.4,金融對經濟支持的力度不斷加大,2007年12月末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和貸款同比增長22.72%、17.55%。
建立全面有效的貨幣政策協調機制和監測機制確保貨幣政策執行的有效性在繼續完善金融聯席會議、金融運行分析會、金融工作匯報會、銀企座談會等制度的同時,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自治區經濟發展實際,為進一步增強貨幣政策執行效果,牽頭成立內蒙古自治區經濟金融專家咨詢小組,初步形成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多方交流、共同協商的信息平臺,及時有效宣傳貨幣政策。完善貨幣政策監測體系和工作機制,制定全區大中型工業企業景氣調查制度,建立適應人民銀行金融宏觀需要的“內蒙古自治區276戶大中型工業企業監測指標數據庫”、“內蒙古自治區經濟金融時間序列數據庫”。繼續做好金融統計信息披露工作,為保證貨幣政策正確實施提供翔實的數據信息支撐。
加強窗口指導合理引導信貸投向確保貨幣政策執行的一致性中心支行緊密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區經濟發展特色,通過對宏觀經濟金融運行態勢的準確分析和把握,尋求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產業政策、區域經濟發展政策的最佳結合點,引導金融機構堅持貫徹“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有效增加信貸投入,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經濟增長,保持信貸增長與經濟增長基本同步,初步實現了經濟金融良性互動,滿足了經濟發展的合理資金需求。一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自治區重點行業、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50%投向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基礎產業。農業及農牧業產業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促進了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和農牧民收入的提高。2007年12月末,全區農業貸款余額229.43億元,同比增長19.41%。全區有42%的農牧民進入產業化鏈條,農牧民近1/3的純收入來自于產業化發展。二是信貸資金向優勢地區聚集,推動了“呼包鄂”經濟圈的崛起。2007年1月至12月份,“呼包鄂”三地新增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新增貸款的52.23%。三是金融機構盈利水平顯著提高,信貸資產質量明顯改善。至12月末,全區銀行業盈利93.78億元,同比增加41.07億元。四是引導金融機構落實國家產業政策,限制高耗能、高污染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淘汰落后產能。在信貸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共同作用下,自治區淘汰落后產能取得較大成效。年內全區共關停小煤礦、小鋼鐵、小水泥、小冶煉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220家,累計淘汰落后產能1 076萬噸。五是認真貫徹落實穩中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通過“窗口指導”,指導金融機構合理適度發放貸款,全區信貸增長勢頭放緩,金融宏觀調控效果顯現。2007年12月末,全區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幅同比下降5.31個百分點。其中,全區地方性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增長27.1%,增幅同比下降18.08個百分點。
合理運用貨幣政策工具支持地方經濟協調發展一是發揮支農再貸款導向作用,增強農村信用社支農實力。2007年1~12月,累計發放支農再貸款57.33億元,占同期農村信用社農業貸款累放額的13.98%。在滿足農牧業生產資金需求的同時,約有45%的支農再貸款用于支持農牧業產業化發展。促進信用村鎮建設,全區農村信用社共評定信用鄉鎮83個,信用村2 629個,信用戶177萬戶。二是認真做好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的發放工作。2007年1月至12月份累計發放支持中小金融機構再貸款6億元,增強了中小金融機構放貸能力。三是加強利率管理與監測,完善利率監測體系。將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利率納入監測體系。開發利率報備系統、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定價程序,建立較為完整的利率監測體系。按季向各有關金融機構披露利率水平,引導市場利率,提高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定價能力。
加強金融市場管理和監督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一是完善同業拆借備案管理,建立轄區外匯市場、黃金交易市場監測分析報告制度,加強金融市場管理的有效性。二是加強金融衍生產品的推介工作,引導大型企業通過短期融資券實現直接融資,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年內包鋼鋼聯和伊利集團共發行短期融資券29億元。三是繼續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促進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發展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票據市場的發展。全年累計簽發商業匯票769.53億元,同比增長42.59%。累計辦理貼現1 057.38億元,同比增長70.91%。四是積極推動地方性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已有8家地方性金融機構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融資渠道進一步多樣化。
認真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資金支持工作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一是認真組織對已發行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農村信用社進行現場檢查和動態監測,督促農村信用社建立健全約束機制。二是研究制定《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黨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實施細則》,認真開展對首批8家農村信用社專項票據兌付申請的考核上報工作。總行審核批準7家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1.36億元,首批兌付通過率87.5%。通過央行票據資金支持工作,全區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經營管理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逐步提高,財務狀況明顯好轉,歷史包袱得到初步化解,支農服務水平顯著提高,“花錢買機制”的政策效果開始顯現。
防范風險措施一是牽頭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穩定工作信息交流與共享制度》,搭建金融監管信息共享平臺,進一步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形成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合力。制定《內蒙古自治區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演練方案》,提高應對金融突發風險的能力和水平。全區11個盟市中心支行全部制定《金融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金融突發事件及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二是以排查自治區金融機構風險點為突破口,全面分析、評估區域金融風險狀況,建立涉及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共164個經濟金融指標的全區金融穩定監測指標體系、全區金融控股公司股東情況及法人金融機構股東情況數據庫,維護金融穩定的基礎工作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三是積極開展對全區停業整頓高風險城市信用社市場退出后金融穩定再貸款的清收工作。2007年1月至12月份累計收回貸款本息合計6 496.08萬元,占全部累收額的29.04%,順利完成全區人民銀行系統歷史遺留資產移交總行匯達資產公司工作。四是密切關注金融體制改革。圍繞不良資產核銷、機構調整、人員分流等方面,加強對工、農、中、建4家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進程的監測與分析。同時,重點對地方性金融機構風險程度和變化趨勢進行監測,對主要風險監測指標及風險情況進行分析和提示,并及時提出化解措施,進一步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金融服務】
認真做好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達標驗收工作按照金融服務業務標準化達標考核驗收實施方案的要求,中心支行組成2個工作組對全區申報達標的28個單位進行驗收,全部合格。在3年的標準化建設中,經過各行的共同努力和創新工作,全區標準化管理的第一階段達標任務于2007年10月圓滿完成,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區各級行內部管理機制和內控制度更加完善,操作程序進一步規范,風險防范能力與工作效率、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業務綜合差錯率由2004年的3.33%降至目前的0.43%,降幅達87.1%。全區各級人民銀行系統形成嚴謹辦事、認真負責、效率優先的工作作風。
全面推進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提高支付結算工作水平一是按照總行統一部署,順利完成支付系統升級換版,支票影像交換系統、支付管理信息系統、黨中央銀行會計憑證影像事后監督系統、小額支付系統通存通兌業務推廣應用工作,推進現代化支付體系基礎建設。修訂并下發《內蒙古自治區支付清算系統應急處置預案》,為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轉提供比較完備的業務和技術保障。二是以支付結算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平臺,建立和完善內蒙古自治區支付結算管理工作機制,積極協調各金融機構規范開展結算產品和結算服務創新,促進自治區銀行間支付結算業務的交流與溝通,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認真做好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平臺系統推廣工作,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成功上線運行,全區2 734家機構可以正式通過聯網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統識別客戶身份、辨別身份證件的真偽,聯網核查系統的社會效果已經初步顯現。四是全面推進自治區銀行卡產業發展。引進設立中國銀聯內蒙古分公司,引導中國銀聯在蒙古國設立機構或代理網點。年內開通銀行卡跨境聯網通用業務。制定《關于推動內蒙古自治區行政事業單位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工作細則》和《實施方案》。10月份公務卡試點工作在全區開始啟動。積極探索在乳業、煤炭、邊貿等具有地區特色的銀行卡發展道路,開展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目前銀行卡乳業應用特色項目已覆蓋全國23個省、187個城市。全年全區銀行業發卡360.67萬張,銀行卡滲透率為11%,同比提高3.8個百分點。
認真履行經理國庫職能推行國庫各項改革提高國庫服務和監管水平一是以擴大國庫集中支付聯網建設覆蓋面,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預算外資金、社保基金等政府公共收入直接繳入國庫和財政預算資金由人民銀行國庫直接支付收款人的改革模式,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得到提高。二是認真落實“鄉財縣管”改革配套措施,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縣級國庫經理鄉級預算收支計費管理指導意見》。按照總行要求,開展了縣級人民銀行國庫崗位、人員、業務整合的調查,積極探索在現有條件下充分發揮縣級人民銀行國庫職能作用的新途徑。三是探索建立國庫現金流的分析預測機制,全面提高國庫統計分析和預測水平。建立并完善國庫風險分類評價體系,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國庫會計崗位風險管理實施方案》,國庫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能力得到提高。四是按照“統一管理、分級監控、相互協作”的管理原則,建立國債管理工作新機制,完善運作和內控體系,規范國債發行、監管、兌付操作規程,防范國債資金風險。
加強貨幣發行管理提高貨幣金銀管理水平一是繼續深入開展發行基金調撥、回籠券調撥管理改革,保證現金供應。二是打防并舉,開展特色鮮明的反假貨幣宣傳活動。建立反假貨幣宣傳長效機制,形成全區反假幣城市社區和農村牧區兩個宣傳網絡,重點加強對境外、邊境地區、邊貿市場的宣傳力度。年內全區共建立城市社區反假宣傳站93個,農村牧區反假宣傳站(點)4 415個。充分發揮反假幣工作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大對假幣犯罪活動打擊力度,配合公安部門破獲各類假幣案件14起,涉案面額23.32萬元。三是配合總形成功舉辦了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金銀紀念幣首發式。完成金銀專項貸款移交工作。
加大信貸征信建設步伐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一是圍繞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管理與應用,積極開展個人和企業非銀行信用信息采集及基礎數據庫的建設工作。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在加強信貸管理、維護銀行和借款人正當權益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發揮。至2007年12月末,全區企事業單位錄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8.8萬戶,入庫貸款余額3 145億元,占應入庫的100%。月均查詢超過1萬次。個人征信系統入庫152.6萬戶,入庫貸款余額215億元,覆蓋了除農村信用社的全部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信貸數據。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次數呈穩定增長態勢,月查詢量近5萬筆,同比增加一倍。二是非銀行信息采集工作取得新突破。圍繞電信繳費、法院訴訟、住房公積金繳存、企業拖欠工資、養路費交納等方面與有關部門協商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方案,積極推進非銀行信息采集工作。三是積極推動自治區企業信用評級試點工作的開展,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檔案。至2007年12月末,對34戶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共征集13 040戶中小企業的信息,超額完成總行下達任務的71.58%。其中,248戶中小企業取得銀行授信意向,68戶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貸款,金額5 853.35萬元。四是組織開展征信宣傳系列活動,增強全社會誠信意識。借內蒙古自治區成立60周年大慶之際,以全國金融知識展覽呼和浩特巡展為契機,向社會公眾開展征信知識宣傳活動,活動中共發放《百姓征信知識手冊》2 000余冊,宣傳單3 000多份,取得良好的宣傳效果。
認真履行反洗錢職責不斷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一是從提高反洗錢監管水平和夯實反洗錢工作基礎出發,制定了金融機構內控制度指引體系、反洗錢監管制度體系、反洗錢內部管理制度體系,為做好反洗錢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二是完善自治區反洗錢協調合作機制。成立自治區反洗錢監管領導小組,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反洗錢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和《內蒙古自治區反洗錢監管責任制度》,明確各家監管機構的責任,為依法有序監管提供制度保證。加強與公安機關合作機制建設,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反洗錢合作規定》,將涉嫌洗錢案件線索的移送制改為報案制,進一步規范可疑交易線索的核查和報案程序。三是積極開展“天網行動”和“雷霆行動”,與公安機關密切配合,深入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為公安部門提供洗錢案件線索并協助公安部門調查立案、破獲洗錢案件3起,涉案金額13.4億元,打擊了洗錢犯罪活動,維護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四是不斷創新反洗錢監管方式。積極開展對銀行業現場檢查,并輔之以非現場檢查和約見談話等監管方式,提高反洗錢監管的威懾力和影響力。充分利用赤峰市寧城縣位于蒙冀遼三省區交界的有利位置,開創性地建立蒙冀遼三省(區)三縣(內蒙古寧城縣、河北省平泉縣、遼寧省凌原縣)反洗錢、反假幣聯合協作機制,為打擊跨省洗錢活動發揮作用。五是加強與俄、蒙邊境地區反洗錢部門信息交流、情報互換、合作培訓、協助調查等方面雙邊合作的現實性和可行性的調查工作,召開全區邊境口岸反洗錢及反恐融資研討會,全力推動邊境口岸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工作。
【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
落實改革措施全面履行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職責一是以貿易外匯收結匯管理為重點,嚴防異常資金通過貿易渠道流入。開展逾期未核銷和已收匯未核銷清理工作,努力降低逾期未核銷率。出口收匯核銷率為99.2%,同比增加3.18個百分點,提高了進出口核銷工作的效率和質量。開展核銷單的清理工作,至2007年12月末,發放出口收匯核銷單6.39萬張,同比下降6.2%,既滿足企業正常出口核銷需求,又有效防止倒賣核銷單現象的發生。二是貫徹個人外匯管理新政策,滿足居民個人用匯需求。至12月末,全區境內居民累計購匯2.61萬筆,金額1.29億美元;累計結匯5.59萬筆,金額4.91億美元。三是加強外匯賬戶數據的監測與考核,提升服務貿易監管水平。嚴把保險公司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關。全年新核準3家保險機構經營保險外匯業務,核準5家保險機構繼續經營保險外匯業務。
結合當地區特色突出做好邊境外匯管理工作一是進一步完善邊境貿易結算服務體系,金融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全區商業銀行已與俄、蒙毗鄰地區的商業銀行建立28個賬戶行關系。農業銀行內蒙古分行金穗借記卡在蒙古國的發行、銀聯卡在俄羅斯的發行,為蒙、俄來華人員旅游消費提供了方便。二是切實落實“第三屆中蒙邊貿結算圓桌會議報告”提出的有關要求,按季對外匯黑市價格走勢進行分析,加強對中蒙賬戶行跨境流動的人民幣監測工作,營造良好的邊貿金融外匯環境。
適應形勢要求切實加強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一是立足自治區實際,有效運用外匯管理政策,及時辦理企業境外投資資金來源審核報批手續,為自治區涉外經濟發展服務。二是認真做好統計監測工作,按季召開資本項目外匯收支分析會。召開自治區相關涉外部門外資、外債政策通報會,與自治區商務廳建立外匯商務數據核對機制。認真開展全區外債數據清理工作。三是做好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外匯年檢工作。全區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外投資外匯年檢率分別達到103.62%、100%。
【《內蒙古金融志》首發式】
(王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