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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卷

  •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
  •    內黨發〔201313  2013619

       

     自治區黨委九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決定,把發展縣域經濟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加快發展縣域經濟,是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結構、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加快全區縣域經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1.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堅持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加快構建“五個基地”、“兩個屏障”、“一個橋頭堡和沿邊經濟帶”。以改革開放和機制創新為動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著力強化產業支撐,著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牧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推動縣域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

    2. 基本原則。推動縣域經濟實現大發展大跨越,要立足欠發達的基本區情,一切從旗縣(市)實際出發,尊重發展規律,找準發展路徑,明確發展重點,創造性開展工作。

    ——堅持“四化”同步推進。突出發展第一要務,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與農牧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四化”同步發展。

    ——堅持市場主體多元。在繼續抓好國有企業、引進區內外大型企業集團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大力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發展活力。

    ——堅持生態保護為重。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努力建設美麗旗縣。

    ——堅持惠民富民優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擴大城鄉就業,持續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完善公共服務,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3. 發展目標。經過5年的努力,使全區縣域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經濟結構明顯優化,發展質量明顯提高,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城鄉居民收入明顯增加,城鄉面貌明顯改變,基本實現縣縣全面小康。到2017年,80個旗縣(市)地區生產總值、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城鄉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礎上翻一番,其中50個以上旗縣(市)地區生產總值超過百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超過5億元;縣域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新增23個進入全國百強縣的旗縣(市)。

    二、立足資源稟賦,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4. 大力發展現代農牧業。圍繞把我區建設成為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和增加農牧民收入,加快轉變農牧業生產經營方式,調整優化農牧業產業布局,構建現代農牧業產業體系。加大農牧業綜合開發力度,提升農牧業科技含量和裝備水平,改善農牧業生產條件,穩步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積極推進農田基本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提高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作物比重。實施現代農牧業示范工程,加強設施種養業基地建設,提高農牧業規模化、專業化、標準化發展水平。積極調整農牧業內部結構,穩定發展乳、肉、絨、糧、菜、馬鈴薯、飼草、中蒙藥材等主導產業,積極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的綠色有機無公害農畜產品,加快形成一批特色優勢農畜產品產業帶。充分發揮我區發展畜牧業的比較優勢,支持牧區生態家庭牧場和農區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繼續實施百萬頭奶牛、百萬頭肉牛和千萬只肉羊高產創建工程,建設優勢奶牛、肉牛和肉羊生產基地。提高農牧業產業化水平,規劃建設與龍頭企業相配套的特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推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和標準化生產,推動農畜產品加工業不斷向餐桌延伸。深入開展品牌創建活動,加強原產地產品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增強產業競爭力。強化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行標準化生產和質量安全認證。

    5. 加快發展縣域工業。大力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產業,把推進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支柱產業多元化作為縣域工業發展的主攻方向。繼續推進“雙百億”工程,努力打造產值超千億元企業集團和園區。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和企業轉型升級。圍繞把我區建成保障首都、服務華北、面向全國的清潔能源輸出基地,用好國家差別化產業政策,大力發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推進煤炭清潔生產和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向清潔能源的轉化比例,推進電力能源輸出通道建設。圍繞把我區建成全國重要的現代煤化工生產示范基地,加強區域性水煤組合,發展現代煤化工產業,積極爭取國家優先在我區試驗示范煤氣化、凈化、合成等技術及國產化、大型化裝備,提高煤炭深加工技術裝備水平。圍繞把我區建成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和現代裝備制造等新型產業基地,推動有色金屬加工產業高端化、產品終端化發展,加快機械裝備、配套產業和汽車制造業發展。推動輕紡、服裝、機電、電子等非資源型產業發展,提高非資源型產業在縣域工業中的比重。

    6. 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編制旅游業發展規劃,加強旅游基礎設施、重點景區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旅游綜合服務能力,努力把我區建成體現草原文化、獨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深入挖掘草原文化資源,規劃建設縣域精品旅游景區,大力發展“農家樂”、“牧家樂”和休閑觀光農牧業,推動旅游與文化融合發展。改造提升傳統商貿服務業,以縣城為重點,加快老舊商業街區改造,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商貿連鎖企業,推動商貿企業規?;?、品牌化經營。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畜產品現代流通工程、新網工程、產地農畜產品流通渠道再造工程,暢通農畜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減少流通環節,推進城鄉商貿流通一體化發展。加強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深化與俄、蒙和周邊省區的物流協作,引進和培育一批物流龍頭企業,建設一批重點物流園區、區域性物流分撥中心和專業化物流配送中心,搭建區域性物流信息平臺。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加強縣城及重點鎮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建設,鼓勵企業設立社區服務網點,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規范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家庭服務業態。加快發展縣域餐飲住宿、信息、中介咨詢、電子商務等服務業。

    7. 著力壯大龍頭企業。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推動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扶持發展更多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大力培育農畜產品加工、商貿、物流、旅游、冶金建材、機械制造等傳統產業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龍頭企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采取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逐步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競爭力強的企業集群。協調金融機構優先審批特色產業龍頭企業所需貸款,加快貸款發放進度。大力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引導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中注冊和使用商標,并積極培育和認定推薦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企業,加快形成商標品牌集群,提升縣域企業整體市場競爭能力。自治區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和自治區名牌產品、自治區著名商標的龍頭企業給予獎勵。推動縣域重點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鼓勵和支持縣域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三、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  

    8. 加快推進特色城鎮建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堅持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突出特色的原則,科學編制縣域城鎮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功能布局、產業定位,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快構建具有內蒙古特色的城鎮格局,不斷提高縣域城鎮化水平。以產業項目為支撐,突出抓好縣城擴容提質,統籌搞好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高標準建設市政公用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引導各類生產要素和優勢資源向縣城集聚,不斷增強縣城吸納要素、承載產業、帶動就業和積聚人口的能力,全力打造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特色縣城。根據資源條件和產業特點,實施重點鎮建設工程,建設一批生產加工型、商貿流通型、文化旅游型、加工貿易型專業鎮、特色鎮,增強重點鎮對周邊農村牧區的輻射帶動能力,充分發揮重點鎮聯結城鄉、帶動鄉村的節點功能。

    9. 有序轉移農牧業人口。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穩定收入、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完善戶口遷移政策。落戶城鎮的農牧民繼續保留原有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享受相關惠農惠牧政策。完善農牧業轉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鎮的政策安排,加快推動農牧民工與城鎮居民平等享有基本權益,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力爭到“十二五”期末,進城進鎮落戶農牧民和在非農牧產業就業農牧民全部納入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牧民工納入城鎮醫療保險體系,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滿5年的農牧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10. 深入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為統領,科學編制嘎查村布局、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新民居建設等專項規劃。加強新農村新牧區示范嘎查村建設,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牧區輻射,努力建成一批不同類型、各具特色、務實管用的新農村新牧區示范嘎查村,引導農牧民就近向有條件的地方相對集中。盟市、旗縣(市)要根據新農村新牧區示范點建設規劃,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鼓勵工商企業和社會組織特別是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贊助和合作開發等方式參與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力爭用35年時間,在全區實現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棚戶區和農村牧區危舊房改造、嘎查村廣播電視、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救助、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服務、農村牧區安全飲水全覆蓋。

    四、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縣域公共事業發展  

    11. 大力發展縣域社會事業。進一步改善農村牧區辦學條件,實施蘇木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工程,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和規模,全面普及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大力發展農村牧區職業教育,優先發展民族教育,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加大農村牧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投入,重點加強農村牧區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醫療救治能力。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豐富農村牧區文化生活。健全社會保險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和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主體的社會救助制度。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和平安創建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把基礎設施建設同生產力布局調整結合起來,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進一步加大水利、電力、道路、通訊、郵政、住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盡快改善縣域經濟發展環境和條件。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抓好灌區續建配套和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大力推廣節水技術,提高防汛抗旱、防災減災能力。加強河道整治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集中式供水,解決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問題。推進旗縣(市)電力增容,加快農村牧區電網改造升級,解決邊遠牧區、林區供電問題,確保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用電。完善縣域交通路網結構,擴大路網覆蓋面,提高公路通達深度,重點推進縣域高等級公路和鄉村公路建設,盡快形成高效便捷的縣域交通網絡。加強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牧區郵政服務網絡。加強城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實施行政村通寬帶工程,實現自然村和交通沿線通信信號基本覆蓋。加強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和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嘎查村要實行垃圾集中處理。

    13.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把我區建設成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戰略定位,統籌資源開發、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調整優化生產力布局,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實現點上開發、面上保護,促進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繼續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扎實推進“三北”防護林五期、天然林保護二期、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退耕還林和退牧還草二期建設工程。推進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提高森林覆蓋率和草原植被覆蓋度。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大力推進重點區域造林綠化,重點做好公路、村屯、廠礦園區、城鎮周邊、黃河沿岸、大青山南麓等宜林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探索社會資本參與造林綠化新途徑。落實和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嚴格執行禁牧、休牧、劃區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發展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后續產業,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推進節能減排和資源節約,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循環產業和低碳產業。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推進生態旗縣(市)、環境優美蘇木鄉鎮、生態嘎查村和綠色家庭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全民環保行動”。

    14. 全力推進扶貧開發。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為依托,有效整合各類資源,逐村逐戶落實扶持措施,幫助貧困對象穩定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全面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規劃,大力實施連片開發、整村推進、扶貧移民工程,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貧困地區穩定脫貧、貧困農牧民持續增收。突出強化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大力扶持龍頭企業,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著力加強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改變貧困地區發展條件。加快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事業發展,提高貧困地區公共服務水平。加大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力度,切實改變貧困地區村容村貌。加強基層政權和組織建設,夯牢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實現美麗與發展雙贏。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聯系貧困旗縣工作,大力推進自治區直屬機關定點幫扶、區域幫扶和京蒙協作幫扶工作。

    五、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15. 推進“擴權強縣”改革。按照依法合規、責權統一、重心下移、規范管理的原則,以行政審批權和財權為重點,擴大旗縣(市)行政管理權限,積極穩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工作,給予旗縣(市)更大自主發展空間。自治區授予盟市的經濟管理權限,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凡是能夠下放旗縣(市)的,一律直接授予旗縣(市)。在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方面,除礦產資源開發、重要原材料生產加工、重要交通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金融等項目或國家和自治區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外,均可直接放權或委托給旗縣(市)。在工商登記管理方面,縣域各類園區投資設立企業,允許以園區管委會統一指定的集中或合用的辦公區作為企業住所登記。盡快研究制定擴大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目錄和配套政策。

    16.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深化與國內重點地區及周邊區域的合作,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參與產業分工協作,吸引更多先進生產要素參與縣域經濟開發建設。推進省際縣域產業發展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對接,共同打造產業帶和經濟區。大力實施沿邊開放戰略,努力拓展俄蒙及東歐市場,發展雙邊、多邊及轉口貿易,擴大能源原材料特別是國內短缺原材料進口,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有序到境外投資興業。加強邊境旗市與俄蒙在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工程承包、礦業開發、勞務輸出、邊境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依托重點工業園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大力發展進口資源落地加工產業,提高資源過埠轉化率。加快建設一批利用俄蒙能源資源、承接國內資金技術、實現深度合作的進出口加工制造基地。探索建立中俄、中蒙邊境自由貿易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努力把我區建設成為國家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

    17.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用好國家在外商投資領域、投資方式、投資渠道和對西部投資方面給予我區的優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優化投資環境。加快產業園區建設,改善基礎設施環境、政務服務環境和商務配套環境,增強園區功能,提升園區產業承載能力。加大園區內優勢產業企業所得稅扣除力度,對園區內企業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項目和中小企業發展項目,優先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優先安排自治區專項資金。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建立跨區域項目合作機制,推進項目聯合申報和對外聯合招商,促進縣域工業項目集群式發展。

    18. 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充分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繁榮城鄉市場、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清理限制民間投資的歧視性規定,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凡法律法規未明令限制的行業和領域,全部對民間資本放開。健全縣域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加強服務平臺建設,開展創業引導和培訓。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向具有比較優勢和發展潛力大的領域集聚,向城鎮和園區集中。整合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力扶持縣域商會組織,引導商會組織增強服務功能、規范服務行為,更好地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繁榮發展。優化全民創業環境,拓展全民創業空間,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創業。

    六、完善扶持政策,優化縣域經濟發展環境  

    19.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完善旗縣(市)財政體制,健全旗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不斷提高財力保障水平。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對旗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清理和歸并專項轉移支付,對用于旗縣(市)的內容相近、使用分散的專項資金整合下達,對部分按項目分配的專項資金逐步改按因素法切塊下達。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將原來按盟市結算的現行激勵性轉移支付改按旗縣(市)結算,把旗縣(市)上劃自治區稅收環比增長部分按一定比例直接返還給旗縣(市)。改革出口退稅負擔機制,五年內,將原來由旗縣(市)負擔的出口退稅超基數上解黨中央部分改由自治區全部負擔。減少財政困難旗縣(市)的專項資金配套規模和比例。

    20. 改革建設用地管理。改進土地管理方式,采取土地指標分配到盟市、旗縣(市)相結合方式,對能源、交通、水利、網絡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給予重點支持。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激勵機制,對前三年征收的土地已基本得到有效使用、供地率高于80%的旗縣(市),給予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實行工業用地價格調節機制,自治區重點項目的工業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標準的60%執行。對在原址增資擴建或搬遷置換的工業用地,經集體研究、結果公示,可按協議出讓方式出讓土地。對旗縣(市)急需開工的重點項目,可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

    21. 增強縣域金融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財政杠桿作用,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放大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信貸規模。各級政府對用于當地貸款增長比例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給予獎勵,引導縣域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主要用于當地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延伸縣域金融服務,增設服務網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能力。探索開辦農村牧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產權、農牧業生產管理用房及附屬設施抵押貸款,切實提高農村牧區資產資本化程度。統籌推動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和基層信用社改革,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轉制為農商行。積極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牧區資金互助社等農村牧區新型金融組織,對新設立的農村牧區新型金融機構由所在地政府根據情況給予補助。搭建縣域經濟發展融資平臺,鼓勵各級政府采取財政注資、企業參股、民間資本參與等方式組建融資性擔保機構。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社會資本在旗縣(市)設立典當行、拍賣行、租賃公司等。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對輻射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科技含量高的新興企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多的中小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扶持。建立健全推進農牧業保險發展的工作機制,支持保險機構建立適應農牧業保險業務發展需要的基層服務體系。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改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

    22. 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健全相關政策措施,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急需專業人才目錄,有針對性地從國內外引進人才和智力,重點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實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搭建人才市場化配置平臺,培育人才服務中介組織,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引導各類人才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圍繞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實施一批重點科技專項,加強集成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強化產業發展科技支撐。選擇20個旗縣(市)建立特色產業園區或科技示范基地,重點扶持20家科技型企業,提升縣域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推廣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科技成果推廣服務機制。

    七、加強組織領導,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23. 強化領導責任。各盟市黨委、政府要把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制定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盡快取得突破。要成立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把服務縣域經濟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分解落實責任,細化支持和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各旗縣(市)黨委、政府要明確目標任務,創新思路舉措,切實肩負起發展縣域經濟的主體責任。加強縣域經濟發展信息溝通,強化各級縣域經濟工作領導機構之間及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4.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加強旗縣(市)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真正把政治堅定、能力突出、作風過硬、群眾信任、熟悉基層的優秀干部充實到旗縣(市)領導班子,特別要選好配強旗縣(市)黨政一把手。進一步優化旗縣(市)領導班子的知識、專業和年齡結構,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工作能力和領導水平。強化蘇木鄉鎮領導班子建設。

    25. 建立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考評機制。建立健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體系,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并把考核結果作為盟市領導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各盟市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縣域經濟工作統計指標體系,配合做好考核評價工作。自治區根據考核結果,通過激勵性轉移支付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先進旗縣(市)予以獎勵。

  •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意見
  •    內黨發〔201313  2013619

       

     自治區黨委九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決定,把發展縣域經濟作為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加快發展縣域經濟,是統籌城鄉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基礎,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結構、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途徑。為進一步加快全區縣域經濟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1. 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堅持科學發展主題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主線,全面貫徹落實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加快構建“五個基地”、“兩個屏障”、“一個橋頭堡和沿邊經濟帶”。以改革開放和機制創新為動力,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著力強化產業支撐,著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牧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務水平,進一步激發縣域經濟發展活力,推動縣域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

    2. 基本原則。推動縣域經濟實現大發展大跨越,要立足欠發達的基本區情,一切從旗縣(市)實際出發,尊重發展規律,找準發展路徑,明確發展重點,創造性開展工作。

    ——堅持“四化”同步推進。突出發展第一要務,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與農牧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四化”同步發展。

    ——堅持市場主體多元。在繼續抓好國有企業、引進區內外大型企業集團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大力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充分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發展活力。

    ——堅持生態保護為重。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加大生態保護和建設力度,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集約節約利用資源,切實加強節能減排,努力建設美麗旗縣。

    ——堅持惠民富民優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加快縣域經濟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擴大城鄉就業,持續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完善公共服務,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

    3. 發展目標。經過5年的努力,使全區縣域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經濟結構明顯優化,發展質量明顯提高,整體競爭力明顯增強,城鄉居民收入明顯增加,城鄉面貌明顯改變,基本實現縣縣全面小康。到2017年,80個旗縣(市)地區生產總值、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城鄉居民收入在2010年基礎上翻一番,其中50個以上旗縣(市)地區生產總值超過百億元,公共財政預算收入超過5億元;縣域城鎮化率達到50%以上;新增23個進入全國百強縣的旗縣(市)。

    二、立足資源稟賦,大力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4. 大力發展現代農牧業。圍繞把我區建設成為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輸出基地和增加農牧民收入,加快轉變農牧業生產經營方式,調整優化農牧業產業布局,構建現代農牧業產業體系。加大農牧業綜合開發力度,提升農牧業科技含量和裝備水平,改善農牧業生產條件,穩步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積極推進農田基本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提高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農作物比重。實施現代農牧業示范工程,加強設施種養業基地建設,提高農牧業規?;I化、標準化發展水平。積極調整農牧業內部結構,穩定發展乳、肉、絨、糧、菜、馬鈴薯、飼草、中蒙藥材等主導產業,積極發展適應市場需求的綠色有機無公害農畜產品,加快形成一批特色優勢農畜產品產業帶。充分發揮我區發展畜牧業的比較優勢,支持牧區生態家庭牧場和農區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繼續實施百萬頭奶牛、百萬頭肉牛和千萬只肉羊高產創建工程,建設優勢奶牛、肉牛和肉羊生產基地。提高農牧業產業化水平,規劃建設與龍頭企業相配套的特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推進農畜產品精深加工和標準化生產,推動農畜產品加工業不斷向餐桌延伸。深入開展品牌創建活動,加強原產地產品和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增強產業競爭力。強化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推行標準化生產和質量安全認證。

    5. 加快發展縣域工業。大力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優勢產業,把推進傳統產業新型化、新興產業規?;?、支柱產業多元化作為縣域工業發展的主攻方向。繼續推進“雙百億”工程,努力打造產值超千億元企業集團和園區。用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和企業轉型升級。圍繞把我區建成保障首都、服務華北、面向全國的清潔能源輸出基地,用好國家差別化產業政策,大力發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推進煤炭清潔生產和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向清潔能源的轉化比例,推進電力能源輸出通道建設。圍繞把我區建成全國重要的現代煤化工生產示范基地,加強區域性水煤組合,發展現代煤化工產業,積極爭取國家優先在我區試驗示范煤氣化、凈化、合成等技術及國產化、大型化裝備,提高煤炭深加工技術裝備水平。圍繞把我區建成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和現代裝備制造等新型產業基地,推動有色金屬加工產業高端化、產品終端化發展,加快機械裝備、配套產業和汽車制造業發展。推動輕紡、服裝、機電、電子等非資源型產業發展,提高非資源型產業在縣域工業中的比重。

    6. 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編制旅游業發展規劃,加強旅游基礎設施、重點景區和綜合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旅游綜合服務能力,努力把我區建成體現草原文化、獨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觀光、休閑度假基地。深入挖掘草原文化資源,規劃建設縣域精品旅游景區,大力發展“農家樂”、“牧家樂”和休閑觀光農牧業,推動旅游與文化融合發展。改造提升傳統商貿服務業,以縣城為重點,加快老舊商業街區改造,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商貿連鎖企業,推動商貿企業規?;⑵放苹洜I。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農畜產品現代流通工程、新網工程、產地農畜產品流通渠道再造工程,暢通農畜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雙向流通渠道,減少流通環節,推進城鄉商貿流通一體化發展。加強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深化與俄、蒙和周邊省區的物流協作,引進和培育一批物流龍頭企業,建設一批重點物流園區、區域性物流分撥中心和專業化物流配送中心,搭建區域性物流信息平臺。大力發展社區服務業,加強縣城及重點鎮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建設,鼓勵企業設立社區服務網點,重點發展家政服務、養老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規范發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家庭服務業態。加快發展縣域餐飲住宿、信息、中介咨詢、電子商務等服務業。

    7. 著力壯大龍頭企業。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推動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扶持發展更多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大力培育農畜產品加工、商貿、物流、旅游、冶金建材、機械制造等傳統產業龍頭企業,積極引進國內外新能源、新材料、電子信息、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龍頭企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采取兼并、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逐步形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競爭力強的企業集群。協調金融機構優先審批特色產業龍頭企業所需貸款,加快貸款發放進度。大力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引導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中注冊和使用商標,并積極培育和認定推薦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企業,加快形成商標品牌集群,提升縣域企業整體市場競爭能力。自治區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和自治區名牌產品、自治區著名商標的龍頭企業給予獎勵。推動縣域重點企業進行商標國際注冊,鼓勵和支持縣域企業參與國際競爭。

    三、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  

    8. 加快推進特色城鎮建設。按照國家和自治區主體功能區規劃,堅持以人為本、節地節能、生態環保、突出特色的原則,科學編制縣域城鎮建設規劃,合理確定功能布局、產業定位,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加快構建具有內蒙古特色的城鎮格局,不斷提高縣域城鎮化水平。以產業項目為支撐,突出抓好縣城擴容提質,統籌搞好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高標準建設市政公用設施,改善人居環境,引導各類生產要素和優勢資源向縣城集聚,不斷增強縣城吸納要素、承載產業、帶動就業和積聚人口的能力,全力打造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環境優美、宜居宜業的特色縣城。根據資源條件和產業特點,實施重點鎮建設工程,建設一批生產加工型、商貿流通型、文化旅游型、加工貿易型專業鎮、特色鎮,增強重點鎮對周邊農村牧區的輻射帶動能力,充分發揮重點鎮聯結城鄉、帶動鄉村的節點功能。

    9. 有序轉移農牧業人口。加快戶籍制度改革,以具有合法穩定收入、合法穩定住所為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城鎮落戶條件,完善戶口遷移政策。落戶城鎮的農牧民繼續保留原有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享受相關惠農惠牧政策。完善農牧業轉移人口有序融入城鎮的政策安排,加快推動農牧民工與城鎮居民平等享有基本權益,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力爭到“十二五”期末,進城進鎮落戶農牧民和在非農牧產業就業農牧民全部納入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牧民工納入城鎮醫療保險體系,有穩定職業并在城鎮居住滿5年的農牧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

    10. 深入推進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以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為統領,科學編制嘎查村布局、土地利用、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新民居建設等專項規劃。加強新農村新牧區示范嘎查村建設,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公共服務向農村牧區覆蓋、城市文明向農村牧區輻射,努力建成一批不同類型、各具特色、務實管用的新農村新牧區示范嘎查村,引導農牧民就近向有條件的地方相對集中。盟市、旗縣(市)要根據新農村新牧區示范點建設規劃,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鼓勵工商企業和社會組織特別是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贊助和合作開發等方式參與新農村新牧區建設。力爭用35年時間,在全區實現嘎查村標準化衛生室、棚戶區和農村牧區危舊房改造、嘎查村廣播電視、特殊困難群體幫扶救助、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服務、農村牧區安全飲水全覆蓋。

    四、著力改善民生,推進縣域公共事業發展  

    11. 大力發展縣域社會事業。進一步改善農村牧區辦學條件,實施蘇木鄉鎮中心幼兒園建設工程,科學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和規模,全面普及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大力發展農村牧區職業教育,優先發展民族教育,促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加大農村牧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投入,重點加強農村牧區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為基礎的新型城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醫療救治能力。加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實施重點文化惠民工程,豐富農村牧區文化生活。健全社會保險體系,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和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為主體的社會救助制度。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和平安創建活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把基礎設施建設同生產力布局調整結合起來,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向農村牧區延伸,進一步加大水利、電力、道路、通訊、郵政、住房等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盡快改善縣域經濟發展環境和條件。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抓好灌區續建配套和小型水利設施建設,大力推廣節水技術,提高防汛抗旱、防災減災能力。加強河道整治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實施集中式供水,解決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問題。推進旗縣(市)電力增容,加快農村牧區電網改造升級,解決邊遠牧區、林區供電問題,確保城鄉居民生產生活用電。完善縣域交通路網結構,擴大路網覆蓋面,提高公路通達深度,重點推進縣域高等級公路和鄉村公路建設,盡快形成高效便捷的縣域交通網絡。加強農村牧區郵政基礎設施建設,完善農村牧區郵政服務網絡。加強城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實施行政村通寬帶工程,實現自然村和交通沿線通信信號基本覆蓋。加強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和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有條件的嘎查村要實行垃圾集中處理。

    13.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按照把我區建設成為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戰略定位,統籌資源開發、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調整優化生產力布局,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居住向社區集中,實現點上開發、面上保護,促進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繼續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扎實推進“三北”防護林五期、天然林保護二期、京津風沙源治理二期、退耕還林和退牧還草二期建設工程。推進荒漠化、沙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提高森林覆蓋率和草原植被覆蓋度。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大力推進重點區域造林綠化,重點做好公路、村屯、廠礦園區、城鎮周邊、黃河沿岸、大青山南麓等宜林區域的綠化、美化工作,探索社會資本參與造林綠化新途徑。落實和完善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嚴格執行禁牧、休牧、劃區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加快發展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后續產業,大力發展林沙草產業。推進節能減排和資源節約,大力發展綠色產業、循環產業和低碳產業。加強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治理,推進生態旗縣(市)、環境優美蘇木鄉鎮、生態嘎查村和綠色家庭創建工作,深入開展“全民環保行動”。

    14. 全力推進扶貧開發。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以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為依托,有效整合各類資源,逐村逐戶落實扶持措施,幫助貧困對象穩定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全面實施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規劃,大力實施連片開發、整村推進、扶貧移民工程,增強貧困地區自我發展能力,確保貧困地區穩定脫貧、貧困農牧民持續增收。突出強化貧困地區產業發展,大力扶持龍頭企業,培育壯大主導產業。著力加強水、電、路、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改變貧困地區發展條件。加快科技、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事業發展,提高貧困地區公共服務水平。加大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力度,切實改變貧困地區村容村貌。加強基層政權和組織建設,夯牢夯實基層基礎工作。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實現美麗與發展雙贏。深入開展領導干部聯系貧困旗縣工作,大力推進自治區直屬機關定點幫扶、區域幫扶和京蒙協作幫扶工作。

    五、深化改革開放,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  

    15. 推進“擴權強縣”改革。按照依法合規、責權統一、重心下移、規范管理的原則,以行政審批權和財權為重點,擴大旗縣(市)行政管理權限,積極穩妥推進“擴權強縣”改革試點工作,給予旗縣(市)更大自主發展空間。自治區授予盟市的經濟管理權限,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凡是能夠下放旗縣(市)的,一律直接授予旗縣(市)。在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方面,除礦產資源開發、重要原材料生產加工、重要交通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金融等項目或國家和自治區有明確規定的事項外,均可直接放權或委托給旗縣(市)。在工商登記管理方面,縣域各類園區投資設立企業,允許以園區管委會統一指定的集中或合用的辦公區作為企業住所登記。盡快研究制定擴大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目錄和配套政策。

    16. 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深化與國內重點地區及周邊區域的合作,積極承接發達地區產業轉移,參與產業分工協作,吸引更多先進生產要素參與縣域經濟開發建設。推進省際縣域產業發展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對接,共同打造產業帶和經濟區。大力實施沿邊開放戰略,努力拓展俄蒙及東歐市場,發展雙邊、多邊及轉口貿易,擴大能源原材料特別是國內短缺原材料進口,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有序到境外投資興業。加強邊境旗市與俄蒙在森林采伐、木材加工、工程承包、礦業開發、勞務輸出、邊境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依托重點工業園區和邊境經濟合作區,大力發展進口資源落地加工產業,提高資源過埠轉化率。加快建設一批利用俄蒙能源資源、承接國內資金技術、實現深度合作的進出口加工制造基地。探索建立中俄、中蒙邊境自由貿易區和跨境經濟合作區,大力發展外向型經濟,努力把我區建設成為國家向北開放的重要橋頭堡和充滿活力的沿邊經濟帶。

    17.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用好國家在外商投資領域、投資方式、投資渠道和對西部投資方面給予我區的優惠政策,完善招商引資政策措施,優化投資環境。加快產業園區建設,改善基礎設施環境、政務服務環境和商務配套環境,增強園區功能,提升園區產業承載能力。加大園區內優勢產業企業所得稅扣除力度,對園區內企業的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項目和中小企業發展項目,優先爭取國家專項資金,優先安排自治區專項資金。創新招商引資方式,實施項目帶動戰略,建立跨區域項目合作機制,推進項目聯合申報和對外聯合招商,促進縣域工業項目集群式發展。

    18. 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全面落實國家和自治區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充分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在繁榮城鄉市場、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清理限制民間投資的歧視性規定,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凡法律法規未明令限制的行業和領域,全部對民間資本放開。健全縣域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加強服務平臺建設,開展創業引導和培訓。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向具有比較優勢和發展潛力大的領域集聚,向城鎮和園區集中。整合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大力扶持縣域商會組織,引導商會組織增強服務功能、規范服務行為,更好地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繁榮發展。優化全民創業環境,拓展全民創業空間,促進城鄉居民就業創業。

    六、完善扶持政策,優化縣域經濟發展環境  

    19. 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完善旗縣(市)財政體制,健全旗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不斷提高財力保障水平。優化轉移支付結構,提高對旗縣(市)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模和比例,清理和歸并專項轉移支付,對用于旗縣(市)的內容相近、使用分散的專項資金整合下達,對部分按項目分配的專項資金逐步改按因素法切塊下達。完善轉移支付辦法,將原來按盟市結算的現行激勵性轉移支付改按旗縣(市)結算,把旗縣(市)上劃自治區稅收環比增長部分按一定比例直接返還給旗縣(市)。改革出口退稅負擔機制,五年內,將原來由旗縣(市)負擔的出口退稅超基數上解黨中央部分改由自治區全部負擔。減少財政困難旗縣(市)的專項資金配套規模和比例。

    20. 改革建設用地管理。改進土地管理方式,采取土地指標分配到盟市、旗縣(市)相結合方式,對能源、交通、水利、網絡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用地計劃指標給予重點支持。積極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建立節約集約用地激勵機制,對前三年征收的土地已基本得到有效使用、供地率高于80%的旗縣(市),給予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實行工業用地價格調節機制,自治區重點項目的工業用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最低標準的60%執行。對在原址增資擴建或搬遷置換的工業用地,經集體研究、結果公示,可按協議出讓方式出讓土地。對旗縣(市)急需開工的重點項目,可優先安排建設用地指標。

    21. 增強縣域金融服務能力。充分發揮財政杠桿作用,制定和完善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稅收、貼息等優惠政策,放大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信貸規模。各級政府對用于當地貸款增長比例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給予獎勵,引導縣域金融機構新增存款主要用于當地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延伸縣域金融服務,增設服務網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能力。探索開辦農村牧區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產權、農牧業生產管理用房及附屬設施抵押貸款,切實提高農村牧區資產資本化程度。統籌推動自治區農村信用聯社和基層信用社改革,穩步推進農村信用社轉制為農商行。積極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牧區資金互助社等農村牧區新型金融組織,對新設立的農村牧區新型金融機構由所在地政府根據情況給予補助。搭建縣域經濟發展融資平臺,鼓勵各級政府采取財政注資、企業參股、民間資本參與等方式組建融資性擔保機構。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社會資本在旗縣(市)設立典當行、拍賣行、租賃公司等。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對輻射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科技含量高的新興企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多的中小企業貸款,給予財政貼息扶持。建立健全推進農牧業保險發展的工作機制,支持保險機構建立適應農牧業保險業務發展需要的基層服務體系。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改善縣域金融生態環境。

    22. 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健全相關政策措施,制定縣域經濟發展急需專業人才目錄,有針對性地從國內外引進人才和智力,重點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實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搭建人才市場化配置平臺,培育人才服務中介組織,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引導各類人才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圍繞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實施一批重點科技專項,加強集成創新與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強化產業發展科技支撐。選擇20個旗縣(市)建立特色產業園區或科技示范基地,重點扶持20家科技型企業,提升縣域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推廣體系和中介服務體系建設,創新科技成果推廣服務機制。

    七、加強組織領導,為推動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23. 強化領導責任。各盟市黨委、政府要把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作為一項戰略任務,制定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縣域經濟發展盡快取得突破。要成立縣域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縣域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把服務縣域經濟發展作為重要職責,分解落實責任,細化支持和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各旗縣(市)黨委、政府要明確目標任務,創新思路舉措,切實肩負起發展縣域經濟的主體責任。加強縣域經濟發展信息溝通,強化各級縣域經濟工作領導機構之間及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4. 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進一步加強旗縣(市)黨政領導班子建設,堅持正確用人導向,真正把政治堅定、能力突出、作風過硬、群眾信任、熟悉基層的優秀干部充實到旗縣(市)領導班子,特別要選好配強旗縣(市)黨政一把手。進一步優化旗縣(市)領導班子的知識、專業和年齡結構,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工作能力和領導水平。強化蘇木鄉鎮領導班子建設。

    25. 建立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考評機制。建立健全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體系,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辦法》,并把考核結果作為盟市領導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各盟市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縣域經濟工作統計指標體系,配合做好考核評價工作。自治區根據考核結果,通過激勵性轉移支付對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先進旗縣(市)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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