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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卷

  • 政府法制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主任:

    孫惠民

       
     

    副主任:

    喬欣

    賈莉(女)

     
     

    副巡視員:

    王愛麗(女 5月離任)

    張潔民

    左枚林(5月離任)

    【概況】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1人,實有38人。內設秘書處、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行政復議一處、行政復議二處、行政執法監督處、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處、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下轄2個事業單位和1個社會團體組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法制培訓中心、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  

    【政府立法工作】完成年初所確定的6項地方性法規、12項政府規章和4項調研項目。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毛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是全國第一個專門規范毛絨纖維質量管理的政府規章,惠及全區1 300萬農牧民的《內蒙古自治區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出臺,被評為2013年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立法途徑  在《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立法中,走訪了30多家小作坊,首次邀請行政管理相對人參加座談會,面對面聽取意見。自治區法制辦在《內蒙古日報》和《北方新報》等媒體上刊登了《向全社會征集2014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的公告》,同時向全區1 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出征求2014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函,在社會各界引起了較大反響,并得到積極支持和回應。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  對自治區現行有效的129件地方性法規、107件政府規章全部進行了逐個逐條梳理,對5件地方性法規和2件政府規章提出修改的建議。  

    依法辦理法律法規征求意見回復工作  全年共完成《城鎮住房保障條例(送審稿)》等27件法律、法規征求意見的回復工作,完成《關于加快“三少”民族自治旗自治條例修訂工作的議案》等17件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辦理其他各類征求意見110余件。  

    【行政復議】2013年,全區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辦理申請行政復議案件1 020件,與2012年相比減少60件,其中受理841件,綜合糾錯率為31.98%。辦理行政應訴案件20件,出庭應訴26次。一是始終堅持行政復議聽證制度、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和公開、公正、民主原則,進一步增強了行政復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辦理復議案件實地調查取證累計行程4萬多公里,召開案件聽證會30余次,案件調解和解率為17.98%。建立了復議工作報告制度,向國務院法制辦專題報告了2012年度全區行政復議工作情況。二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制定下發了《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考核標準》,并將執行情況納入年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內容中。全區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初見成效,至12月底,全區11個盟市、4個旗縣法制辦單設了復議科室,阿左旗、扎蘭屯等旗縣在街道、鄉村設立了法制聯絡員。烏海還在全區率先統一了行政復議制服,并設計制作了行政復議徽標。三是自治區法制辦與自治區高院建立了聯系工作機制。四是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和仲裁工作的深入開展,確定的8個試點單位全部組建了行政復議委員會,分別按照不同模式啟動試點工作。召開了全區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暨仲裁工作座談會。年內7個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1 115件,標的額達到38.6億元,其中調解和解結案332件,為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五是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檢查自治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情況,安排專人抽查了部分盟市貫徹實施復議法的情況,并形成報告及時反饋。   

    【行政執法監督】成功承辦國務院法制辦第十二次全國政府法制監督工作協作會議,召開了全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推進會。強化對重大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專項檢查和個案監督活動,對各盟市、旗縣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的部門進行了一次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專項檢查。探索行政執法車輛管理模式,確定自治區交通運輸系統為自治區行政執法車輛管理試點單位。與自治區交通廳共同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公路監督檢查專用車輛管理辦法》,設計制作了行政執法車輛牌證,自治區交通部門在運輸系統普遍開展了行政執法車輛專用證試點工作。全面完成對129 000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審工作,其中通過年審的行政執法人員97 000名,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系統和信息查詢系統,加大了監督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長效機制,提請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全面規范行政執法工作。   

    【依法行政指導】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3月初,召開了全區法制辦主任和法規處長會議,對年度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7月,采取隨機抽查方式,組織開展了依法行政年中督查,及時下發了督查通報,并跟蹤問效。8月,召開了全區政府法制監督和指導工作座談會,針對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改進措施。9月,召開了全區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工作座談會。12月,對依法行政工作確定的目標任務進行了考核,并將結果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積極推動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3年,在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取得了明顯成效。積極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全年共承接落實230余項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并全面清理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動開展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工作,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取消和調整了自治區本級126項行政審批事項及收費項目。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8項,下放行政審批項目69項,委托管理行政審批項目16項,取消和下放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3項。嚴格控制新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經過嚴格把關和不懈努力,行政許可法頒布近十年來,自治區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沒有新增過一項行政許可項目。加強對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提請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對全區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代自治區政府起草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培訓  全年共培訓1 200余人次。在國家行政學院分兩期舉辦了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舉辦了5期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培訓班,對全區信息宣傳聯絡員進行了培訓,聯合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舉辦了房屋征收、棚戶區改造專題研討班。組織編寫了《內蒙古自治區依法行政實務指導》一書作為培訓教材,增強了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建立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提請自治區政府分別向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并形成年度報告制度。      

    【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  

    全力做好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2013年,共完成各類文件合法性審查165件次,審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335件,審查處理規范性文件異議審查申請8件。監督糾正內容違法的規范性文件4件。  

    貫徹實施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  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印發《關于貫徹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學習宣傳、落實相關制度作出了總體部署和具體要求,并組織開展了培訓。在此基礎上,加強了配套制度建設,起草印發了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工作規程和文本格式,進一步規范全區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工作規程和工作流程。《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的出臺和實施,被評為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為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要求,配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法制辦在提請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全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1333號)的基礎上,負責牽頭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經過清理,自治區政府分別以內政發〔2013110號、111號和內政辦發〔2013104號三個文件,首次對自治區政府及辦公廳857件規范性文件的底數進行了公布:繼續有效的418件予以保留;廢止的163件,宣布失效的208件;需修訂后重新發布的68件。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自治區政府各部門清理規范性文件4 536件,繼續有效的2 382件,廢止和失效的1 740件,需修訂后重新公布的414件;盟市級以下政府及其部門清理規范性文件共8 808件,繼續有效的4 401件、廢止和失效的3 598件,擬修訂的908件。這次清理,摸清了全區規范性文件的家底,實現了各級政府規范性文件瘦身和公開亮相,為今后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  

    【政府法律事務】全年共辦理法律顧問事項68件,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80余份,調處各類糾紛50余件,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意見書40余份,挽回經濟損失近500萬元。  

    【法制信息宣傳和編譯】2013年,共收集、整理、編發法制辦及全區各盟市法制辦上報的工作信息7 139條,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3 372條。編發《政府法制工作信息》30期、《政府法制動態》20期、《法制辦半月工作動態》40期。召開新聞發布會4次,領導法治在線訪談5次。“內蒙古法制辦開門立法 讓群眾參與立法”、“內蒙古法制辦開門立法”節目相繼在1022日內蒙古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法制專線》和1027日《內蒙古新聞聯播》播出。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蒙文版匯編(19892012年)》、《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藏清代蒙古文檔案選編》。編譯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蒙文版)》總第5期,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總第19期、20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英文版)》(2013年度選編)的翻譯和編輯工作。  

    【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保護研究》通過驗收,與內蒙古科技大學合作的《內蒙古健全民間借貸法律機制與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研究》課題項目已經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批準;《內蒙古日報》、《內蒙古工作》分別刊發了《努力開創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找準落實“8337”發展思路著力點 為自治區實現繁榮富裕和諧美好提供法制保障》等研究文章。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 政府法制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領導名錄】  

     

    主任:

    孫惠民

       
     

    副主任:

    喬欣

    賈莉(女)

     
     

    副巡視員:

    王愛麗(女 5月離任)

    張潔民

    左枚林(5月離任)

    【概況】自治區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41人,實有38人。內設秘書處、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行政復議一處、行政復議二處、行政執法監督處、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處、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下轄2個事業單位和1個社會團體組織: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法制培訓中心、自治區政府法律顧問委員會辦公室。  

    【政府立法工作】完成年初所確定的6項地方性法規、12項政府規章和4項調研項目。其中,《內蒙古自治區毛絨纖維質量監督管理辦法》是全國第一個專門規范毛絨纖維質量管理的政府規章,惠及全區1 300萬農牧民的《內蒙古自治區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管理辦法》的出臺,被評為2013年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首。  

    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立法途徑  在《內蒙古自治區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立法中,走訪了30多家小作坊,首次邀請行政管理相對人參加座談會,面對面聽取意見。自治區法制辦在《內蒙古日報》和《北方新報》等媒體上刊登了《向全社會征集2014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的公告》,同時向全區1 0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出征求2014年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函,在社會各界引起了較大反響,并得到積極支持和回應。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清理  對自治區現行有效的129件地方性法規、107件政府規章全部進行了逐個逐條梳理,對5件地方性法規和2件政府規章提出修改的建議。  

    依法辦理法律法規征求意見回復工作  全年共完成《城鎮住房保障條例(送審稿)》等27件法律、法規征求意見的回復工作,完成《關于加快“三少”民族自治旗自治條例修訂工作的議案》等17件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工作,辦理其他各類征求意見110余件。  

    【行政復議】2013年,全區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辦理申請行政復議案件1 020件,與2012年相比減少60件,其中受理841件,綜合糾錯率為31.98%。辦理行政應訴案件20件,出庭應訴26次。一是始終堅持行政復議聽證制度、案件集體討論制度和公開、公正、民主原則,進一步增強了行政復議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全年辦理復議案件實地調查取證累計行程4萬多公里,召開案件聽證會30余次,案件調解和解率為17.98%。建立了復議工作報告制度,向國務院法制辦專題報告了2012年度全區行政復議工作情況。二是深入推進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制定下發了《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考核標準》,并將執行情況納入年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內容中。全區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初見成效,至12月底,全區11個盟市、4個旗縣法制辦單設了復議科室,阿左旗、扎蘭屯等旗縣在街道、鄉村設立了法制聯絡員。烏海還在全區率先統一了行政復議制服,并設計制作了行政復議徽標。三是自治區法制辦與自治區高院建立了聯系工作機制。四是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和仲裁工作的深入開展,確定的8個試點單位全部組建了行政復議委員會,分別按照不同模式啟動試點工作。召開了全區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暨仲裁工作座談會。年內7個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1 115件,標的額達到38.6億元,其中調解和解結案332件,為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秩序發揮了積極作用。五是配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檢查自治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情況,安排專人抽查了部分盟市貫徹實施復議法的情況,并形成報告及時反饋。   

    【行政執法監督】成功承辦國務院法制辦第十二次全國政府法制監督工作協作會議,召開了全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推進會。強化對重大行政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專項檢查和個案監督活動,對各盟市、旗縣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的部門進行了一次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專項檢查。探索行政執法車輛管理模式,確定自治區交通運輸系統為自治區行政執法車輛管理試點單位。與自治區交通廳共同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公路監督檢查專用車輛管理辦法》,設計制作了行政執法車輛牌證,自治區交通部門在運輸系統普遍開展了行政執法車輛專用證試點工作。全面完成對129 000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審工作,其中通過年審的行政執法人員97 000名,進一步規范了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系統和信息查詢系統,加大了監督管理力度。建立政府規范行政執法工作長效機制,提請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全面規范行政執法工作。   

    【依法行政指導】   

    指導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3月初,召開了全區法制辦主任和法規處長會議,對年度工作做出全面安排部署。7月,采取隨機抽查方式,組織開展了依法行政年中督查,及時下發了督查通報,并跟蹤問效。8月,召開了全區政府法制監督和指導工作座談會,針對存在的不足制定了改進措施。9月,召開了全區政府法制信息宣傳工作座談會。12月,對依法行政工作確定的目標任務進行了考核,并將結果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積極推動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2013年,在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精力,取得了明顯成效。積極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全年共承接落實230余項國務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并全面清理自治區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動開展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和下放工作,會同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取消和調整了自治區本級126項行政審批事項及收費項目。其中,取消行政審批項目18項,下放行政審批項目69項,委托管理行政審批項目16項,取消和下放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23項。嚴格控制新設定的行政許可項目。經過嚴格把關和不懈努力,行政許可法頒布近十年來,自治區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沒有新增過一項行政許可項目。加強對全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導。提請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對全區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指導性意見,代自治區政府起草了《自治區人民政府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全面加強依法行政培訓  全年共培訓1 200余人次。在國家行政學院分兩期舉辦了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舉辦了5期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培訓班,對全區信息宣傳聯絡員進行了培訓,聯合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舉辦了房屋征收、棚戶區改造專題研討班。組織編寫了《內蒙古自治區依法行政實務指導》一書作為培訓教材,增強了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建立依法行政報告制度  提請自治區政府分別向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書面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并形成年度報告制度。      

    【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  

    全力做好政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  2013年,共完成各類文件合法性審查165件次,審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報送備案的規范性文件335件,審查處理規范性文件異議審查申請8件。監督糾正內容違法的規范性文件4件。  

    貫徹實施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  經自治區政府同意印發《關于貫徹實施〈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的通知》,對各地區、各部門學習宣傳、落實相關制度作出了總體部署和具體要求,并組織開展了培訓。在此基礎上,加強了配套制度建設,起草印發了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工作規程和文本格式,進一步規范全區規范性文件審查監督工作規程和工作流程。《內蒙古自治區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的出臺和實施,被評為自治區“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為落實《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辦法》要求,配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法制辦在提請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全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政辦發〔201333號)的基礎上,負責牽頭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經過清理,自治區政府分別以內政發〔2013110號、111號和內政辦發〔2013104號三個文件,首次對自治區政府及辦公廳857件規范性文件的底數進行了公布:繼續有效的418件予以保留;廢止的163件,宣布失效的208件;需修訂后重新發布的68件。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自治區政府各部門清理規范性文件4 536件,繼續有效的2 382件,廢止和失效的1 740件,需修訂后重新公布的414件;盟市級以下政府及其部門清理規范性文件共8 808件,繼續有效的4 401件、廢止和失效的3 598件,擬修訂的908件。這次清理,摸清了全區規范性文件的家底,實現了各級政府規范性文件瘦身和公開亮相,為今后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  

    【政府法律事務】全年共辦理法律顧問事項68件,起草、審查合同等各類法律文書80余份,調處各類糾紛50余件,出具各類法律建議意見書40余份,挽回經濟損失近500萬元。  

    【法制信息宣傳和編譯】2013年,共收集、整理、編發法制辦及全區各盟市法制辦上報的工作信息7 139條,門戶網站共發布信息3 372條。編發《政府法制工作信息》30期、《政府法制動態》20期、《法制辦半月工作動態》40期。召開新聞發布會4次,領導法治在線訪談5次。“內蒙古法制辦開門立法 讓群眾參與立法”、“內蒙古法制辦開門立法”節目相繼在1022日內蒙古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法制專線》和1027日《內蒙古新聞聯播》播出。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蒙文版匯編(19892012年)》、《土默特左旗檔案館藏清代蒙古文檔案選編》。編譯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蒙文版)》總第5期,完成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匯編(總第19期、20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英文版)》(2013年度選編)的翻譯和編輯工作。  

    【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產立法保護研究》通過驗收,與內蒙古科技大學合作的《內蒙古健全民間借貸法律機制與中小企業走出融資困境研究》課題項目已經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批準;《內蒙古日報》、《內蒙古工作》分別刊發了《努力開創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找準落實“8337”發展思路著力點 為自治區實現繁榮富裕和諧美好提供法制保障》等研究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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