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領導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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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 |
張社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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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
劉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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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長: |
明安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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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
牛宏軍 |
霍文剛 |
【概況】自治區國稅局主要負責全區范圍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黨中央稅和黨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征收管理。自治區國稅局機關現有14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5個事業單位。系統下轄12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國稅局(正處級),122個旗縣(市、區)國稅局(分局),實有干部職工11 949人(含協稅員)。全系統管轄納稅人57.31萬戶,其中一般納稅人4.03萬戶。
2013年,全區國稅系統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稅收工作部署,攻堅克難,砥礪奮進,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強化依法行政、認真落實稅收政策、繼續深化征管改革、穩步推進基層建設、不斷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全區國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服務地方經濟發展】2013年,全區國稅系統組織的稅收收入完成1 105.4億元,同比減收4.0億元,降幅0.4%。其中:國內增值稅完成730.6億元,同比減收2.5億元,降幅0.3%;國內消費稅完成99.3億元,同比增收36.4億元,增幅57.9%;企業所得稅完成223.9億元,同比減收34.8億元,降幅13.5%;車輛購置稅完成51.6億元,同比減收3.1億元,降幅5.7%。海關代征完成82.3億元,同比減收14.7億元,降幅15.1%;代征水利建設基金1.1億元,同比增收0.3億元,增長13.2%。辦理出口退稅18.7億元,同比減少1.9億元,降幅9.2%。全區實施增值稅轉型、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政策累計減收53億元,落實扶持小微企業、非公經濟、西部大開發等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累計減免稅72億元,為全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障。
【依法治稅】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開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專項檢查,切實加強效應分析和跟蹤監督。積極為自治區五大產業基地建設提供政策服務,營造有利于落實內蒙古“8337”發展思路的稅收法治環境。與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聯合制定實施了《內蒙古自治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了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認真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文件498件。
【稅收征管】以“3+2”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模式(“3”即分別選擇礦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牧區特點突出的赤峰市元寶山區國稅局、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錫盟東烏珠穆沁旗國稅局為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單位;“2”即確定以城區為主體的烏海市國稅局和以大企業為主體的包頭市國稅局直屬分局為稅源專業化管理聯系單位)為突破口,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系統。全面啟動營改增試點工作,9月征期成功實現申報納稅。完善優化網上辦稅服務。健全強化普通發票管理。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清理征管類規范性文件。開展部分重點行業和企業納稅評估,3個納稅評估模型被評為“全國百佳”行業評估模型。推進稅收風險管理,強化數據分析,開展股權轉讓核查。加強稅收收入分析監控,與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統計局、地稅局等部門協調配合,積極獲取第三方信息。加強對重點稅源地區、行業的經濟稅收分析,落實跨省區納稅人征收管理,協調解決跨省區企業集團稅收轉移問題。加強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1+7”行業試點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和征收管理。貫徹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及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推行企業所得稅風險預警管理。加強后續管理,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執行、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等開展核查。加大稽查力度和稅種管理核查深度,選取偷逃稅風險較大的企業進行評估檢查,切實降低稅收流失率。加強稅收稽查檢查,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全年檢查納稅戶1 302戶,組織自查1 374戶,查補、自查稅款入庫合計31.1億元。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稅源企業檢查。加大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力度,防范虛抵、虛開和非法代開發票行為。
【納稅服務】推進12366呼叫中心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加強質效管理及運行監控。出臺實施《內蒙古國稅局關于加強稅法宣傳工作的意見》。開展納稅人稅法宣傳需求調研。開辦“同心橋”納稅人學校,新成立納稅人學校94個,組織培訓430次,培訓納稅人36 000人次。開展全區國稅系統互聯網網站群建設。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推行導稅服務、全程服務、延時服務,推廣“免填單”服務系統,推進辦稅服務廳監控系統建設。推廣應用自助辦稅終端系統,全年新增56臺。研發“納稅服務投訴管理系統”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系統”。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真思真學搞教育,廣泛調研聽意見,敞開大門抓整改,嚴格標準建制度,做到了“規定動作”一絲不茍,“自選動作”有聲有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全區國稅系統清理超標準辦公用房1.7萬平方米、超標公務用車41輛,封存超編用車121輛,公務運行和車輛運行費同比降低2%,公務接待費降低19%。精簡會議32個,節省會議經費223萬元,各類發文簡報同比減少12%。以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工作規則》為重點,新建和完善各類管理制度58項,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理念深入人心。
【干部隊伍建設】向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推薦并獲準提任巡視員、副巡視員、省局紀檢組長各1名。通過推薦考察和競爭上崗以及崗位調整,提任調整正副處級領導干部87名。提任部分旗縣局長為副調研員,并繼續兼任原職。選拔確定正、副處級后備干部80名。從基層單位公開遴選25名年輕干部到區局機關工作。落實總局“”和“十萬人工程”人才培養目標,與天津財經大學、湖南大學合作舉辦兩期碩士研究生班,在讀118人。完成全國稅務系統領軍人才推薦工作,有1人入選全國稅務系統首批領軍人才。全年舉辦各類培訓20期,共1 653人次。加強教育培訓基地建設,稅務干部學校建成并投入使用,組織培訓8期,607人次。
【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績效考核指標。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系列活動。認真貫徹《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整合紀檢監察、內審督察、巡視檢查、干部考察等監督資源,實現了信息共享共用。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稅收執法督察規則》,對部分盟市開展執法督察和執法監察,重點對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情況、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一般納稅人管理、發票管理、稅務稽查、企業所得稅管理等實施稅收執法督察,全年共查出執法過錯行為2 699項,追究2 275人次,給予行政處理899人。開展對部分盟市和旗縣國稅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促進了領導干部勤政廉政。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給予1人黨紀政紀處分。探索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工作思路,扎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規劃落實。積極參與地方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全區國稅系統31個單位實現免評,78個單位獲得第1名,區局機關在自治區13個參評行政執法單位中名列第2名。全系統共建成全國文明單位9個,全國青年文明號12個,全區文明單位標兵51個,全區文明單位66個,全系統14個盟市局、99個旗縣區局進入自治區級以上文明單位標兵和文明單位行列。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全區96個單位被地方紀委命名為黨風廉政建設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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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況】自治區國稅局主要負責全區范圍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黨中央稅和黨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征收管理。自治區國稅局機關現有14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5個事業單位。系統下轄12個盟市、2個計劃單列市國稅局(正處級),122個旗縣(市、區)國稅局(分局),實有干部職工11 949人(含協稅員)。全系統管轄納稅人57.31萬戶,其中一般納稅人4.03萬戶。
2013年,全區國稅系統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稅收工作部署,攻堅克難,砥礪奮進,依法組織稅收收入、深入開展教育實踐活動、切實強化依法行政、認真落實稅收政策、繼續深化征管改革、穩步推進基層建設、不斷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全區國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服務地方經濟發展】2013年,全區國稅系統組織的稅收收入完成1 105.4億元,同比減收4.0億元,降幅0.4%。其中:國內增值稅完成730.6億元,同比減收2.5億元,降幅0.3%;國內消費稅完成99.3億元,同比增收36.4億元,增幅57.9%;企業所得稅完成223.9億元,同比減收34.8億元,降幅13.5%;車輛購置稅完成51.6億元,同比減收3.1億元,降幅5.7%。海關代征完成82.3億元,同比減收14.7億元,降幅15.1%;代征水利建設基金1.1億元,同比增收0.3億元,增長13.2%。辦理出口退稅18.7億元,同比減少1.9億元,降幅9.2%。全區實施增值稅轉型、營改增等結構性減稅政策累計減收53億元,落實扶持小微企業、非公經濟、西部大開發等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累計減免稅72億元,為全區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可靠的財力保障。
【依法治稅】落實國家稅收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開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專項檢查,切實加強效應分析和跟蹤監督。積極為自治區五大產業基地建設提供政策服務,營造有利于落實內蒙古“8337”發展思路的稅收法治環境。與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聯合制定實施了《內蒙古自治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范了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認真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清理文件498件。
【稅收征管】以“3+2”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模式(“3”即分別選擇礦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牧區特點突出的赤峰市元寶山區國稅局、通遼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國稅局、錫盟東烏珠穆沁旗國稅局為稅源專業化管理試點單位;“2”即確定以城區為主體的烏海市國稅局和以大企業為主體的包頭市國稅局直屬分局為稅源專業化管理聯系單位)為突破口,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系統。全面啟動營改增試點工作,9月征期成功實現申報納稅。完善優化網上辦稅服務。健全強化普通發票管理。加強稅務登記管理,清理征管類規范性文件。開展部分重點行業和企業納稅評估,3個納稅評估模型被評為“全國百佳”行業評估模型。推進稅收風險管理,強化數據分析,開展股權轉讓核查。加強稅收收入分析監控,與發改委、經信委、工商局、統計局、地稅局等部門協調配合,積極獲取第三方信息。加強對重點稅源地區、行業的經濟稅收分析,落實跨省區納稅人征收管理,協調解決跨省區企業集團稅收轉移問題。加強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1+7”行業試點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和征收管理。貫徹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及普惠性稅收優惠政策。推行企業所得稅風險預警管理。加強后續管理,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執行、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等開展核查。加大稽查力度和稅種管理核查深度,選取偷逃稅風險較大的企業進行評估檢查,切實降低稅收流失率。加強稅收稽查檢查,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為,全年檢查納稅戶1 302戶,組織自查1 374戶,查補、自查稅款入庫合計31.1億元。開展專項檢查和重點稅源企業檢查。加大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力度,防范虛抵、虛開和非法代開發票行為。
【納稅服務】推進12366呼叫中心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加強質效管理及運行監控。出臺實施《內蒙古國稅局關于加強稅法宣傳工作的意見》。開展納稅人稅法宣傳需求調研。開辦“同心橋”納稅人學校,新成立納稅人學校94個,組織培訓430次,培訓納稅人36 000人次。開展全區國稅系統互聯網網站群建設。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推行導稅服務、全程服務、延時服務,推廣“免填單”服務系統,推進辦稅服務廳監控系統建設。推廣應用自助辦稅終端系統,全年新增56臺。研發“納稅服務投訴管理系統”和“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系統”。
【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真思真學搞教育,廣泛調研聽意見,敞開大門抓整改,嚴格標準建制度,做到了“規定動作”一絲不茍,“自選動作”有聲有色。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政府有關規定,全區國稅系統清理超標準辦公用房1.7萬平方米、超標公務用車41輛,封存超編用車121輛,公務運行和車輛運行費同比降低2%,公務接待費降低19%。精簡會議32個,節省會議經費223萬元,各類發文簡報同比減少12%。以修訂《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工作規則》為重點,新建和完善各類管理制度58項,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理念深入人心。
【干部隊伍建設】向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推薦并獲準提任巡視員、副巡視員、省局紀檢組長各1名。通過推薦考察和競爭上崗以及崗位調整,提任調整正副處級領導干部87名。提任部分旗縣局長為副調研員,并繼續兼任原職。選拔確定正、副處級后備干部80名。從基層單位公開遴選25名年輕干部到區局機關工作。落實總局“”和“十萬人工程”人才培養目標,與天津財經大學、湖南大學合作舉辦兩期碩士研究生班,在讀118人。完成全國稅務系統領軍人才推薦工作,有1人入選全國稅務系統首批領軍人才。全年舉辦各類培訓20期,共1 653人次。加強教育培訓基地建設,稅務干部學校建成并投入使用,組織培訓8期,607人次。
【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績效考核指標。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月”系列活動。認真貫徹《稅務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監督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整合紀檢監察、內審督察、巡視檢查、干部考察等監督資源,實現了信息共享共用。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稅收執法督察規則》,對部分盟市開展執法督察和執法監察,重點對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情況、結構性減稅政策落實、一般納稅人管理、發票管理、稅務稽查、企業所得稅管理等實施稅收執法督察,全年共查出執法過錯行為2 699項,追究2 275人次,給予行政處理899人。開展對部分盟市和旗縣國稅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促進了領導干部勤政廉政。依法查處違法違紀行為,給予1人黨紀政紀處分。探索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工作思路,扎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規劃落實。積極參與地方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全區國稅系統31個單位實現免評,78個單位獲得第1名,區局機關在自治區13個參評行政執法單位中名列第2名。全系統共建成全國文明單位9個,全國青年文明號12個,全區文明單位標兵51個,全區文明單位66個,全系統14個盟市局、99個旗縣區局進入自治區級以上文明單位標兵和文明單位行列。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全區96個單位被地方紀委命名為黨風廉政建設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