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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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馬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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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檢察長: |
韋亞力(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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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長: |
張敏(女 滿族) |
李茂林 |
鄭錦春 |
曲云清(蒙古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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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長: |
楊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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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長: |
岳世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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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
何奇(蒙古族) |
楊樹林 |
董貴 |
馬迎春(女回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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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瀆職侵權局長: |
楊世林 |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檢察機關現有128個。其中自治區院1個,盟市和地區(分)院15個(12個盟市分院,1個鐵路分院,小黑河、保安沼2個地區院)。旗縣級院112個(含101個旗、縣、市區院,5個鐵路基層院,1個地級市派出院,5個縣級院派出院)。全區檢察機關現有政法專項編制7 633名,事業編制791名。實有檢察人員7 240名,其中,檢察官4 594名,占63.5%;少數民族干部2 485名,占34.3%;女干部2 366名,占32.7%。全區檢察人員中,研究生387名(其中法律專業284名、全日制研究生241名),占5.4%;大學本科5 262名(其中法律專業4 251名,全日制本科生1 228名),占72.6%;大專及以下1 591名(其中法律專業963名),占22%。自治區檢察院機關及直屬單位現有檢察人員546名,其中,檢察官261名,少數民族干部121名。
【服務和保障】制定出臺《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見》和貫徹“8337”發展思路的十五項措施,推動全區檢察機關突出工作重點,主動服務大局,努力為“8337”發展思路的推進落實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積極參與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批準逮捕金融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犯罪案件579件807人,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依法查辦資源開發、公共資源出讓、國有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城鎮化建設等領域商業賄賂犯罪105件132人,凈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開展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征地補償、退耕還林、教育就業、醫療保險、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職務犯罪936人。
【刑事檢察】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社會安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刑事犯罪,批準逮捕13 937人,提起公訴26 342人,其中批準逮捕故意殺人、爆炸、強奸、“兩搶一盜”等犯罪嫌疑人6 341人。正確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罪行輕微的初犯、偶犯、過失犯等不批捕1 797人,不起訴855人。對雙方有自愿和解基礎的輕微刑事案件,主持達成刑事和解822人,對不符合和解條件但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損失的,依法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查辦案件工作 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857件1 375人,同比分別上升26%和32.7%。查處大案547件,同比上升37.8%;要案57人,同比上升62.9%,其中廳局級干部6人。查處貪污賄賂100萬元、挪用公款1 000萬元以上的案件56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家損失100萬元以上的案件69件,同比分別上升57.7%和50%。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積極推動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的必經程序,全年受理查詢2萬余次。全面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形成年度報告51份、重點領域預防調查報告825個,受到黨委、人大、政府及相關行業、單位的高度重視。廣泛開展警示教育和預防咨詢,推進預防教育進黨校和行政學院,4.3萬余名干部到各級警示教育基地參觀、接受教育。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制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和廉政海報,在《內蒙古日報》等媒體開設預防專欄,推動預防工作不斷深入。
懲治司法腐敗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的職務犯罪案件87件,同比上升70.6%。
【訴訟監督】
刑事訴訟監督 對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監督立案684人,同比上升21.5%;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監督撤銷案件470件,同比上升49.2%。落實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律師意見制度,對偵查中的違法情況特別是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監督糾正1 567件次。對公安機關遺漏犯罪嫌疑人、同案被告人的,追捕追訴1 283人。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180件。對刑事裁判顯失公正的案件,提出抗訴89件,法院已改判和發回重審50件。
監所檢察工作 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監督糾正未按規定收監、脫管等違法情形362人。對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督糾正679件。自治區檢察院派員參加高級法院開庭審理無期徒刑罪犯減刑案件31件,推進減刑案件的“陽光審理”。
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加快案件辦理,及時答復群眾訴求,辦理控告申訴案件2 392件,實現涉檢信訪零積案。全面推行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妥善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民事行政訴訟監督 全區受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2 444件,同比上升40%。堅持依法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訴229件,同比上升27.2%。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對不服法院正確裁判的申訴,做好服判息訴工作。開展民事執行監督,監督案件952件。對于審判、執行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76件次。圍繞公共利益保護,辦理支持起訴、督促起訴案件760件。
【隊伍建設】
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特別是在查擺問題環節,自治區檢察院設計了以執法辦案為重點、以發現問題為主的“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抽樣評估”這個自選動作。對一個分市院和一個基層院2012年以來辦理的各類案件和工作逐件逐項開展解剖麻雀式的檢查評估,查找出在政務工作、執法辦案、隊伍建設、檢務保障等方面的“四風”問題2 453個。在建章立制、深入整改環節,進行“回頭看”。又組織兩個分市檢察院和相關基層檢察院,采取同樣的方法檢查評估自治區檢察院2012年的各項工作,再次揭短亮丑除病灶,促進整改落實。自治區檢察院對照評估結果,督查落實整改措施160多項。《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內蒙古日報》等主流媒體對此作了深度報道。這項工作被評為2013年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開展“三個年”活動 以執法辦案為重點,深入開展“規范化建設啟動年”活動,自治區檢察院層面修改完善業務方面的規定45項、政務隊伍保障等方面制度41項,嚴密制度體系。以全面推進網上辦案為契機,深入開展“檢察信息化建設推進年”活動。從12月26日起,全國統一檢察業務應用軟件在全區三級院同步上線運行。各級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機構,依托統一業務軟件,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業務網上審批、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的集中統一管理。以提高檢察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為核心,開展“檢察隊伍建設強化年”活動。以領導班子、中層干部、青年干警為重點,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和崗位練兵,培訓檢察人員18 047人次,組織開展公訴、偵監、預防等全區性業務競賽。全區檢察機關涌現出2013年度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赤峰市元寶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秀麗等一批先進模范,全區55個單位、112名個人受到自治區以上表彰。自治區檢察院被評為“全區文明單位標兵”和“學習型機關”。深入開展嚴肅工作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和警示教育專項活動,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抽查等形式,先后7次對自治區檢察院機關、15個分市院及30個基層院開展檢務督察,促進了黨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各項規定的落實。堅持從嚴治檢,嚴肅查處13名違法違紀的檢察人員。
基層基礎建設 制定基層院建設五年規劃,努力提高全區基層院執法規范化標準化、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管理科學化信息化、保障現代化實用化水平。堅持人、財、物向基層傾斜,考錄人員優先充實基層,緩解辦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員流失等問題。堅持領導干部聯系基層、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和結對幫扶等制度。積極協調解決部分檢察院經費困難問題,加強信息化、科技裝備等基礎建設。
【接受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 認真貫徹“兩會”精神,切實辦好代表建議、政協提案。11月份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情況,聽取并認真落實審議意見。定期向政協通報工作情況,及時聽取意見建議。各級檢察院積極配合人大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重要活動邀請代表委員視察,利用網絡、短信、QQ平臺等載體加強了與代表委員的聯絡互動。自治區檢察院領導干部全部深入各盟市旗縣聯系代表委員,召開座談會21次,征求意見建議180余條,為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深化檢務公開,開展主題為“推進檢務公開,主動開門納諫”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有關部門、企業、社區和媒體代表到檢察院參觀、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
加強自身監督制約 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職務犯罪案件16件。嚴格實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詢問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證人和搜查扣押時錄音錄像制度。嚴格執行自治區院以下檢察院審查逮捕職務犯罪案件上提一級、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上下級檢察院同步審查等制度。加強崗位規范建設,完善各項業務之間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的監督制約。加強上級檢察院業務部門地對下指導,完善案件復查、業務抽查、工作督查機制。針對薄弱環節和執法易發問題,自治區檢察院率先在全國制定了嚴防冤假錯案的23項剛性措施,嚴守法治底線。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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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馬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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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副檢察長: |
韋亞力(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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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檢察長: |
張敏(女 滿族) |
李茂林 |
鄭錦春 |
曲云清(蒙古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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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長: |
楊衛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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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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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 |
何奇(蒙古族) |
楊樹林 |
董貴 |
馬迎春(女回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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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瀆職侵權局長: |
楊世林 |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各級檢察機關現有128個。其中自治區院1個,盟市和地區(分)院15個(12個盟市分院,1個鐵路分院,小黑河、保安沼2個地區院)。旗縣級院112個(含101個旗、縣、市區院,5個鐵路基層院,1個地級市派出院,5個縣級院派出院)。全區檢察機關現有政法專項編制7 633名,事業編制791名。實有檢察人員7 240名,其中,檢察官4 594名,占63.5%;少數民族干部2 485名,占34.3%;女干部2 366名,占32.7%。全區檢察人員中,研究生387名(其中法律專業284名、全日制研究生241名),占5.4%;大學本科5 262名(其中法律專業4 251名,全日制本科生1 228名),占72.6%;大專及以下1 591名(其中法律專業963名),占22%。自治區檢察院機關及直屬單位現有檢察人員546名,其中,檢察官261名,少數民族干部121名。
【服務和保障】制定出臺《關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的意見》和貫徹“8337”發展思路的十五項措施,推動全區檢察機關突出工作重點,主動服務大局,努力為“8337”發展思路的推進落實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和有力的司法保障。積極參與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批準逮捕金融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侵犯知識產權等經濟犯罪案件579件807人,營造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依法查辦資源開發、公共資源出讓、國有資產管理、產權交易、城鎮化建設等領域商業賄賂犯罪105件132人,凈化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開展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案偵查征地補償、退耕還林、教育就業、醫療保險、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職務犯罪936人。
【刑事檢察】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社會安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類刑事犯罪,批準逮捕13 937人,提起公訴26 342人,其中批準逮捕故意殺人、爆炸、強奸、“兩搶一盜”等犯罪嫌疑人6 341人。正確適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罪行輕微的初犯、偶犯、過失犯等不批捕1 797人,不起訴855人。對雙方有自愿和解基礎的輕微刑事案件,主持達成刑事和解822人,對不符合和解條件但被告人真誠悔罪、積極賠償損失的,依法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量刑建議。
【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查辦案件工作 查辦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案件857件1 375人,同比分別上升26%和32.7%。查處大案547件,同比上升37.8%;要案57人,同比上升62.9%,其中廳局級干部6人。查處貪污賄賂100萬元、挪用公款1 000萬元以上的案件56件,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國家損失100萬元以上的案件69件,同比分別上升57.7%和50%。
職務犯罪預防工作 積極推動將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作為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投標的必經程序,全年受理查詢2萬余次。全面推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形成年度報告51份、重點領域預防調查報告825個,受到黨委、人大、政府及相關行業、單位的高度重視。廣泛開展警示教育和預防咨詢,推進預防教育進黨校和行政學院,4.3萬余名干部到各級警示教育基地參觀、接受教育。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建設,制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和廉政海報,在《內蒙古日報》等媒體開設預防專欄,推動預防工作不斷深入。
懲治司法腐敗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的職務犯罪案件87件,同比上升70.6%。
【訴訟監督】
刑事訴訟監督 對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監督立案684人,同比上升21.5%;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監督撤銷案件470件,同比上升49.2%。落實審查逮捕階段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律師意見制度,對偵查中的違法情況特別是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監督糾正1 567件次。對公安機關遺漏犯罪嫌疑人、同案被告人的,追捕追訴1 283人。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180件。對刑事裁判顯失公正的案件,提出抗訴89件,法院已改判和發回重審50件。
監所檢察工作 強化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監督糾正未按規定收監、脫管等違法情形362人。對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督糾正679件。自治區檢察院派員參加高級法院開庭審理無期徒刑罪犯減刑案件31件,推進減刑案件的“陽光審理”。
控告申訴檢察工作 加快案件辦理,及時答復群眾訴求,辦理控告申訴案件2 392件,實現涉檢信訪零積案。全面推行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妥善做好應對處置工作。
民事行政訴訟監督 全區受理各類民事、行政申訴2 444件,同比上升40%。堅持依法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向法院提出抗訴229件,同比上升27.2%。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對不服法院正確裁判的申訴,做好服判息訴工作。開展民事執行監督,監督案件952件。對于審判、執行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76件次。圍繞公共利益保護,辦理支持起訴、督促起訴案件760件。
【隊伍建設】
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特別是在查擺問題環節,自治區檢察院設計了以執法辦案為重點、以發現問題為主的“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抽樣評估”這個自選動作。對一個分市院和一個基層院2012年以來辦理的各類案件和工作逐件逐項開展解剖麻雀式的檢查評估,查找出在政務工作、執法辦案、隊伍建設、檢務保障等方面的“四風”問題2 453個。在建章立制、深入整改環節,進行“回頭看”。又組織兩個分市檢察院和相關基層檢察院,采取同樣的方法檢查評估自治區檢察院2012年的各項工作,再次揭短亮丑除病灶,促進整改落實。自治區檢察院對照評估結果,督查落實整改措施160多項。《人民日報》、《法制日報》、《內蒙古日報》等主流媒體對此作了深度報道。這項工作被評為2013年內蒙古十大法治事件之一。
開展“三個年”活動 以執法辦案為重點,深入開展“規范化建設啟動年”活動,自治區檢察院層面修改完善業務方面的規定45項、政務隊伍保障等方面制度41項,嚴密制度體系。以全面推進網上辦案為契機,深入開展“檢察信息化建設推進年”活動。從12月26日起,全國統一檢察業務應用軟件在全區三級院同步上線運行。各級院全部成立案件管理機構,依托統一業務軟件,實現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業務網上審批、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的集中統一管理。以提高檢察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為核心,開展“檢察隊伍建設強化年”活動。以領導班子、中層干部、青年干警為重點,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和崗位練兵,培訓檢察人員18 047人次,組織開展公訴、偵監、預防等全區性業務競賽。全區檢察機關涌現出2013年度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赤峰市元寶山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李秀麗等一批先進模范,全區55個單位、112名個人受到自治區以上表彰。自治區檢察院被評為“全區文明單位標兵”和“學習型機關”。深入開展嚴肅工作紀律整頓工作作風和警示教育專項活動,采取明察暗訪、突擊抽查等形式,先后7次對自治區檢察院機關、15個分市院及30個基層院開展檢務督察,促進了黨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黨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各項規定的落實。堅持從嚴治檢,嚴肅查處13名違法違紀的檢察人員。
基層基礎建設 制定基層院建設五年規劃,努力提高全區基層院執法規范化標準化、隊伍專業化職業化、管理科學化信息化、保障現代化實用化水平。堅持人、財、物向基層傾斜,考錄人員優先充實基層,緩解辦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員流失等問題。堅持領導干部聯系基層、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和結對幫扶等制度。積極協調解決部分檢察院經費困難問題,加強信息化、科技裝備等基礎建設。
【接受監督】
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各界監督 認真貫徹“兩會”精神,切實辦好代表建議、政協提案。11月份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查辦職務犯罪工作情況,聽取并認真落實審議意見。定期向政協通報工作情況,及時聽取意見建議。各級檢察院積極配合人大開展執法檢查、專題調研,重要活動邀請代表委員視察,利用網絡、短信、QQ平臺等載體加強了與代表委員的聯絡互動。自治區檢察院領導干部全部深入各盟市旗縣聯系代表委員,召開座談會21次,征求意見建議180余條,為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深化檢務公開,開展主題為“推進檢務公開,主動開門納諫”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政府有關部門、企業、社區和媒體代表到檢察院參觀、座談,聽取意見和建議。
加強自身監督制約 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職務犯罪案件16件。嚴格實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詢問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證人和搜查扣押時錄音錄像制度。嚴格執行自治區院以下檢察院審查逮捕職務犯罪案件上提一級、職務犯罪案件第一審判決上下級檢察院同步審查等制度。加強崗位規范建設,完善各項業務之間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的監督制約。加強上級檢察院業務部門地對下指導,完善案件復查、業務抽查、工作督查機制。針對薄弱環節和執法易發問題,自治區檢察院率先在全國制定了嚴防冤假錯案的23項剛性措施,嚴守法治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