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卷


【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領導名錄】
局長 董事長 黨委書記:張良(5月任職)
黨委副書記 紀委書記:王樹良(蒙古族)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呂信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 副局長 副總經理:袁肅(8月任職)段貴贏(8月任職)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 副局長 副總經理 總會計師:林長安(8月任職)
黨委委員 工會主席:馬青山(8月任職)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負責全區畜牧用鹽、工業鹽及2 500萬人口的食鹽市場的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承擔著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會責任。是自治區經費自理的事業法人單位和自治區直屬國有獨資企業,“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現有職工2 600人。有直屬生產企業3家,在10個盟市設鹽務局(鹽業公司),在75個旗、縣、市區設支公司。2013年,全區制鹽企業原鹽產量254.89萬噸,加碘鹽產量22.24萬噸,食鹽調撥20.42萬噸,完成國家食鹽分配計劃17.01萬噸。銷售各類鹽品113.79萬噸。運銷企業銷售各類鹽品31.39萬噸。食鹽計劃完成率100%。
【市場監管】內蒙古自治區有440多個鹽湖和263個咸水湖,絕大部分屬國家明令禁止開采的小鹽湖,再加上自治區和8個省、區毗鄰,邊界線長,個別不法商販以不合格鹽品沖擊自治區食鹽市場。為此,鹽務局(鹽業公司)年均投入鹽政稽查費用5 000多萬元,全系統近700人從事鹽政稽查工作。全力維護食鹽市場的正常秩序。
2013年,自治區強化源頭治理,查防打并舉,專項檢查與重點查處相結合,加強與相關部門、地區及省際間的協調與銜接,形成執法合力。全區出動鹽政執法人員3.57萬人次,檢查銷售網點7.84萬個,用鹽單位2.4萬個。查獲涉鹽違法案件293起,查獲違法鹽產品1 262噸,沒收違法鹽產品1 124噸。按照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全程監督的要求,認真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嚴把食鹽調運、入庫、存儲、銷售等環節的質量關。全年沒有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保證了合格碘鹽供應。在國家組織的鹽產品質量抽檢中,對全區運銷企業、生產企業各類鹽產品抽檢143個批次,質量合格率達到100%。
【企業轉型】
經濟效益平穩增長2013年銷售鹽品30.53萬噸;實現營業收入5.4億元;實現利潤3 788萬元;上繳稅金6 765萬元,同比增加1 072萬元;年末資產總額6.14億元,同比增加1.37億元,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
明確經營定位立足實際,確立了“圍繞鹽業求發展,跳出鹽業謀發展,深化改革促發展,強化黨建保發展”的發展思路。將各分公司變成“四字一獨”的企業,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獨立法人。公司實施了歷年來涉及機構變動最大、參與人員最廣、受關注度最高“三項制度”改革。整合、優化業務板塊。區公司職能部門由13個調整為12個。運銷企業機關職能部門由原來的6個以上統一整合為4個。生產企業職能部門及下設機構減少了16個。以改革促發展,實現由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傳統管理向現代管理躍升。改進營銷模式,由銷售思維向營銷思維轉變,由傳統粗線條以“坐商批發”為主的銷售向以市場化為方向的網絡化營銷轉變。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與中鹽國本、貴州鹽業、榆林鹽業、西鳳集團、交通銀行等公司建立了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提升發展質量總投資2.2億元的額吉淖爾鹽場原鹽擴能、7.5萬噸烘干線、20萬噸/年真空精制鹽綜合改擴建項目正式進入實施階段。該項目建成后可實現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打造內蒙古鹽業的“大青鹽”品牌,在產品結構和產能方面將得到明顯改觀,對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起到顯著促進作用。努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與蒙古國貿易商簽訂了年出口礦物質飼料舔塊2 500噸的出口貿易合同,鹽產品出口貿易首次邁步。
拓展發展空間確定了非鹽經營的戰略支撐地位,按市場化原則探索和拓展非鹽經營領域。一是大力發展商貿流通業務。采取“集中采購、各地分銷”和“因企制宜,自主選擇”等方式,利用現有的銷售網絡、渠道,經銷系列日常用品、洗滌用品,增加盈利空間。2013年,非鹽營業收入2 195萬元,同比增加793萬元。積累了經驗,鍛煉了隊伍,為下一步做好鹽與非鹽產品下鄉和農特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實現渠道增值最大化奠定基礎。二是對全系統可供開發、置換的土地、房產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開發的總體思路及模式。搞倉儲物流、超市商鋪,開辟新的盈利點。全區建設直營店25個,順利完成了6 000平米店鋪的公開招租,整合了廠房、土地資源1 182.8平米,培育了優良資產。
【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條規定。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狠抓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四風”和“慵懶散、等靠要”的問題。各級領導班子按照要求率先垂范,以實際行動改變工作作風。降低“三公費用”的支出,大量壓縮文件簡報,提高辦文辦事的效率。全系統執行能力有所提高,工作節奏有所加快,工作績效有所提升,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表率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明顯增強。


【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領導名錄】
局長 董事長 黨委書記:張良(5月任職)
黨委副書記 紀委書記:王樹良(蒙古族)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呂信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 副局長 副總經理:袁肅(8月任職)段貴贏(8月任職)
黨委委員 公司董事 副局長 副總經理 總會計師:林長安(8月任職)
黨委委員 工會主席:馬青山(8月任職)
【概況】內蒙古自治區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負責全區畜牧用鹽、工業鹽及2 500萬人口的食鹽市場的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承擔著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社會責任。是自治區經費自理的事業法人單位和自治區直屬國有獨資企業,“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現有職工2 600人。有直屬生產企業3家,在10個盟市設鹽務局(鹽業公司),在75個旗、縣、市區設支公司。2013年,全區制鹽企業原鹽產量254.89萬噸,加碘鹽產量22.24萬噸,食鹽調撥20.42萬噸,完成國家食鹽分配計劃17.01萬噸。銷售各類鹽品113.79萬噸。運銷企業銷售各類鹽品31.39萬噸。食鹽計劃完成率100%。
【市場監管】內蒙古自治區有440多個鹽湖和263個咸水湖,絕大部分屬國家明令禁止開采的小鹽湖,再加上自治區和8個省、區毗鄰,邊界線長,個別不法商販以不合格鹽品沖擊自治區食鹽市場。為此,鹽務局(鹽業公司)年均投入鹽政稽查費用5 000多萬元,全系統近700人從事鹽政稽查工作。全力維護食鹽市場的正常秩序。
2013年,自治區強化源頭治理,查防打并舉,專項檢查與重點查處相結合,加強與相關部門、地區及省際間的協調與銜接,形成執法合力。全區出動鹽政執法人員3.57萬人次,檢查銷售網點7.84萬個,用鹽單位2.4萬個。查獲涉鹽違法案件293起,查獲違法鹽產品1 262噸,沒收違法鹽產品1 124噸。按照預防為主、源頭治理、全程監督的要求,認真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嚴把食鹽調運、入庫、存儲、銷售等環節的質量關。全年沒有發生質量安全事故,保證了合格碘鹽供應。在國家組織的鹽產品質量抽檢中,對全區運銷企業、生產企業各類鹽產品抽檢143個批次,質量合格率達到100%。
【企業轉型】
經濟效益平穩增長2013年銷售鹽品30.53萬噸;實現營業收入5.4億元;實現利潤3 788萬元;上繳稅金6 765萬元,同比增加1 072萬元;年末資產總額6.14億元,同比增加1.37億元,實現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目標。
明確經營定位立足實際,確立了“圍繞鹽業求發展,跳出鹽業謀發展,深化改革促發展,強化黨建保發展”的發展思路。將各分公司變成“四字一獨”的企業,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獨立法人。公司實施了歷年來涉及機構變動最大、參與人員最廣、受關注度最高“三項制度”改革。整合、優化業務板塊。區公司職能部門由13個調整為12個。運銷企業機關職能部門由原來的6個以上統一整合為4個。生產企業職能部門及下設機構減少了16個。以改革促發展,實現由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傳統管理向現代管理躍升。改進營銷模式,由銷售思維向營銷思維轉變,由傳統粗線條以“坐商批發”為主的銷售向以市場化為方向的網絡化營銷轉變。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與中鹽國本、貴州鹽業、榆林鹽業、西鳳集團、交通銀行等公司建立了長期戰略合作關系。
提升發展質量總投資2.2億元的額吉淖爾鹽場原鹽擴能、7.5萬噸烘干線、20萬噸/年真空精制鹽綜合改擴建項目正式進入實施階段。該項目建成后可實現鹽湖資源綜合利用,打造內蒙古鹽業的“大青鹽”品牌,在產品結構和產能方面將得到明顯改觀,對提高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起到顯著促進作用。努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與蒙古國貿易商簽訂了年出口礦物質飼料舔塊2 500噸的出口貿易合同,鹽產品出口貿易首次邁步。
拓展發展空間確定了非鹽經營的戰略支撐地位,按市場化原則探索和拓展非鹽經營領域。一是大力發展商貿流通業務。采取“集中采購、各地分銷”和“因企制宜,自主選擇”等方式,利用現有的銷售網絡、渠道,經銷系列日常用品、洗滌用品,增加盈利空間。2013年,非鹽營業收入2 195萬元,同比增加793萬元。積累了經驗,鍛煉了隊伍,為下一步做好鹽與非鹽產品下鄉和農特產品進城的雙向流通,實現渠道增值最大化奠定基礎。二是對全系統可供開發、置換的土地、房產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確定開發的總體思路及模式。搞倉儲物流、超市商鋪,開辟新的盈利點。全區建設直營店25個,順利完成了6 000平米店鋪的公開招租,整合了廠房、土地資源1 182.8平米,培育了優良資產。
【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公司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自治區28條規定。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載體,狠抓作風建設,著力解決“四風”和“慵懶散、等靠要”的問題。各級領導班子按照要求率先垂范,以實際行動改變工作作風。降低“三公費用”的支出,大量壓縮文件簡報,提高辦文辦事的效率。全系統執行能力有所提高,工作節奏有所加快,工作績效有所提升,黨員干部的政治意識、表率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