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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民政
  •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任鳳翔

        副 廳 長:達喜道爾吉(蒙古族)

                  馮品英

                  王永命

                  楊吉良(蒙古族 1997年2月任職)

                  孟  瑞(1997年2月任職)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 蒙古族)

     【概況】  1947年5月,內蒙古自治政府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名單,奎璧任民政部長。民政部內設民政局、交通司、郵電管理局、衛生局和秘書室。1954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民政部與綏遠省民政廳合并,撤銷省民政廳建制,自治區民政部內設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辦公室以及直屬榮譽軍人學校(后改稱革命殘廢軍人休養院)。1955年3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次民政會議決定,改變民政部門以政權建設為重點的工作方針,確定以優撫、復員、救災和社會救濟為主要業務,相應地做好其它各項民政工作的方針任務。1962年5月,自治區民政廳與人事局合并,改設內蒙古自治區民政人事廳,1963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民政人事廳分開,恢復民政廳,內設辦公室、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1967年11月,建立以軍代表為組長的自治區民政廳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主持民政廳工作。1968年10月“領導小組”撤銷。1971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決定,成立自治區民政局。1980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通知:自治區民政局改稱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內設辦公室、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選舉辦公室和計財處。1989年4月,自治區民政廳撤銷“雙退辦公室”,分別設立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和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同年6月,增設基層政權建設處、人事教育處。1990年2月,自治區民政廳增設社會事務處;同年6月,增設社團管理處。

       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內設機關黨委和14個職能處室:辦公室、優撫處、退伍軍人安置處、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處、救災救濟處、社會福利處、基層政權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養老保險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處、計劃財務處、社會事務處、人事教育處、老干部處。機關行政編制103人,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34名(14正、20副)。自治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廳,行政編制3名。民政廳下設自治區榮譽軍人康復醫院、榮譽軍人肢殘康復中心、自治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自治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發行中心、自治區盲人按摩培訓醫療中心、自治區退伍軍人職業技術培訓服務中心、《婚姻、家庭、社會》蒙古文雜志編輯部、自治區老齡委辦公室、自治區烈士事跡編輯部、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僑聯經濟聯絡服務中心11個事業單位。代管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自治區歸國華僑聯合會。廳內還有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派駐的紀檢、監察人員。

     (孫黎明)

    【災情】  1997年,全區遭受干旱、風雹、洪澇、低溫冷凍、病蟲害、雪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給農牧業生產造成巨大損失:受災人口801.4萬人,成災人口591.5萬人,因災死亡52人,受傷674人,緊急轉移安置2.45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 451千公頃,成災面積2137千公頃,絕收面積677千公頃,糧食產量比1996年減少114萬噸;受災草牧場29 333千公頃,受災牲畜1 560萬頭(只),因災死亡牲畜5.3萬頭(只);因災倒塌房屋52 391間,損壞房屋165 782間,部分農牧業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受損。因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73.86億元,其中農牧業經濟損失67.46億元。

    【扶貧濟困送溫暖募捐月】  每年4月和10月是“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活動月。自治區在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烏海4個城市開展此項活動,區直機關也開展向巴彥淖爾盟地震災區捐款的活動。向災區和貧困地區捐款248萬元,捐贈衣被246萬件。

    【救災】  按照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0994〕20號紀要精神,從1995年起,全區各級財政開設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專戶,使救災款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管理的辦法。同時建立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款分級負擔的體制。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財政每年各列500萬元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與國家下撥的救災款配套使用。1997年,向災區下撥救災款7 520萬元,救災衣被4萬余件。各級財政向災區投入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1 738萬元,救濟災民300萬人(次),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7年初,自治區黨委第七十次常委會會議和六屆五次全委會議決定,于1997年6月底在全區20個城市和阿拉善盟所在地巴彥浩特鎮,全部建立并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將這項工作列入自治區黨委對各盟市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至1997年6月,各城市在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經各級政府批準出臺《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部確定。保障標準最低的為豐鎮市,月人均60元;最高的為二連浩特市,月人均120元。1997年底,全區21個城鎮的33 123名城市特困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占21個城市總人口463萬人的0.7%。其中,民政救濟對象8 704人,純居民困難戶和困難企業職工24 419人。累計發放保障資金1 154.02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投入1 115.54萬元,企業單位投入38.48萬元。這項制度的實施有以下幾點意義:1.特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解除他們后顧之憂。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3.提高黨和政府威信,密切黨群、干群關系。4.弘揚互幫互助,扶貧濟困的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高建華)

    【五保供養】  農村牧區共有五保對象51 898人,實行集中和分散兩種供養方法,供養經費和實物以年度為單位從鄉統籌和村提留中列支。全區有敬老院958所,集中供養五保對象11 717人,1997年院民人均生活費1 564元;散居五保對象40 181人,1997年,人均供養金額1 143元。1997年11月25日,自治區民政廳授予100所敬老院為全區“文明敬老院”稱號。

     (朱  永)

    【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  全區10個盟市、70個旗縣(市區)、979個蘇木鄉鎮開展農保工作,收保險費2 913萬元,120多萬人投保。歷年累計保險費9 445萬元。赤峰市、呼倫貝爾盟、伊克昭盟、阿拉善盟超額完成收繳保險費任務。全區48個旗縣(市區)設專門機構,專職干部300名;601個蘇木、鄉鎮設辦事機構,人員1 100人。舉辦多期規范化管理培訓班,并在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開設農保講座。對業務、財務、基金、檔案管理、統計與稽核工作進行系統培訓,對農保基金進行全面檢查。赤峰市和扎賚特旗民政局、臨河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等單位被評為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單位;興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長白鎖、哲里木盟民政局局長劉尤福、赤峰市民政局副局長常青、呼倫貝爾盟民政局農保辦主任劉振英、烏拉特前旗農保管理處主任劉基平被評為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個人。

    (樊  珍)

    【雙擁宣傳月和雙擁模范城建設】  1997年,自治區雙擁辦公室重點抓雙擁政策法規宣傳、調查研究,全區各盟市旗縣制定雙擁政策、規定158個。1997年,有7個國家級雙擁模范城: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浩特市、錫林浩特市、滿洲里市和額爾古納市;自治區級雙擁模范城(旗、縣)有36個。1月6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區開展第四個雙擁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在新年春節期間開展各項雙擁宣傳活動。8月1日,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向全區發出《關于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廣腐開展雙擁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隊在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活動期間,開展多種形式的“雙擁”、“共建”活動,把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活動與自治區成立50周年的紀念慶祝結合起來,認真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12月26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區開展第五個雙擁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全區軍民要張旗鼓地宣傳黨的十五大精神,宣傳鄧小平同志新時期建軍思想,廣泛宣傳各項雙擁政策和法律、法規。

    (唐蒙湘)  

    【擁軍優屬】 全區各地積極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為駐軍和優撫對象辦實事,解難題。為駐軍補貼糧、煤、水電和其它各項建設資金600多萬元,無償劃撥草牧場和副食品基地近萬畝。57個旗縣市區建立擁軍優屬保障基金,積累金額447萬元,為解決優撫對象的實際困難提供補充經費。元旦、春節期間,自治區黨委、政府組成慰問團慰問邊防一線連隊和部隊傷病員及榮譽軍人。“八一”前夕,自治區黨委、政府、內蒙古軍區召開隆重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慶祝大會;劉明祖、云布龍、萬繼生,王鳳岐等自治區黨政領導率團慰問駐區空軍某部。全區為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開展國防知識競賽、軍事比武、國防教育講座、軍營那達慕等多種形式、不同規模的擁軍優屬活動5 000多場(次)。   

    【優待補助】  全區43個旗縣市區實行優待金向社會統籌,占農牧業旗縣總數的53%,優待金總額有較大幅度增長。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修訂1985年頒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對家居農村牧區義務兵家屬優待的暫行辦法》(199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實行社會統籌優待金提供政策依據。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全部按政策落實優撫待遇。

    【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和烈士褒揚】   全區157處烈士紀念建筑物實行分級管理,列為自治區級保護單位30處,其中25處確定為全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成為自治區精神文明建設窗口。按照國務院頒發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追認張俊偉等7人為革命烈士。搜集、整理并編輯出版革命烈士史料10余萬字。

    【傷殘撫恤】  根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和《傷殘撫恤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評定傷殘人員101名,提高傷殘等級31名,換發證件71名,補發證件37名,為2 000多名傷殘軍人配備假肢、輪椅、拐杖等 輔助器械。

    【優撫醫院和光榮院】  全區5所優撫醫院全部“達標”,在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的同時,經濟效益顯著提高,年創純收入133萬元。全區27所光榮院開展創建“文明光榮院”活動,有19所光榮院跨入自治區級“文明光榮院”行列。全區光榮院年創純收入103萬元。

    (史鬲英)

    【退役士兵安置】  1997年1月5日,全區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電視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要求各地做好1997年的退伍軍人安置工作。各級政府和安置部門堅持“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則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辦法,較好地完成1997年度的各項安置任務。全區共接收退伍義務兵、轉業志愿兵、復員干部9 675人,其中需在城鎮安排工作6 221人,占接收總數的64.3%,1997年6 035人辦理第一次城鎮就業安置手續,安置率為97%;接收農村牧區軍地兩用人才1 780人,當年開發使用1 368人,開發使用率為76.9%。

     (韓少俊)

    【軍休干部安置】  1997年4月28日,自治區民政廳和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召開軍休干部“三先”表彰會,表彰26名先進軍隊離退休干部、2個先進軍休工作單位和7名先進軍休工作者。自治區黨、政、軍領導劉明祖、云  布龍、彭翠峰等到會接見受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代表。9月29日,舉辦駐呼和浩特地區“健康杯”老年網球邀請賽和駐呼和浩特地區軍休干部門球、臺球、橋牌友誼賽。參加比賽的有21個單位,裁判員、運動員250名。自治區政府機關代表隊、呼和浩特市軍隊離退休干部第二休養所分別獲得網球、門球賽第一名,內蒙古軍區第三干休所代表隊獲精神文明獎。1997年11月20日,軍地雙方在賽馬場干休所舉行第四批軍隊離退休干部交接儀式,內蒙古軍區將14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管理。

    (樊文太)

    【福利企業】  全區有福利企業1 100多家,職工總數24 000人,其中殘疾人10 800人。年總產值10.21億元,實現利稅1.04億元。完成技術改造項目10個,總投資4 700萬元。貸款2 320萬元,其中1997至1998年國家工行專項貸款項目4個,1997年信貸額度250萬元。落實自治區財政1997年度福利企業技術改造貼息項目13個,貼息資金50萬元。在年檢認證基礎上,全區800家福利企業換發《社會福利企業證書》。

    【新建改擴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老年公寓】   全區16所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老年公寓基礎設施進行新建、改擴建,建筑總面積58 214平方米,總投資5 128萬元。其中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倫貝爾盟、烏蘭察布盟4所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被民政部列為全國百所福利事業單位的基礎設施改造項目。巴彥淖爾盟社會福利院、呼倫貝爾盟福利院等6個改造項目竣工或投入使用。自治區民政廳還制定出《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基本標準》、《內蒙古自治區一、二級福利院評定標準》等有關文件。

    【社區服務】  自治區民政廳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評定標準》后,包頭市青山區被民政部定為爭創“全國社區服務示范城區”的地區。10月,被命名為“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12月,通過民政部預審驗收。

    【孤兒康復和助學項目】  中華慈善總會助孤計劃孤兒康復內蒙古項目在全區組織實施。中華慈善總會資助24.5萬元人民幣,對全區100名患唇腭裂孤殘兒童進行矯治康復手術。香港世界宣明會資助助學資金5.52萬元,使全區80名學齡孤兒進入學校受教育。

    【提高生活補助費】  1997年5月,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全區“文化大革命”期間因“內入黨”事件被打致殘無工作的城鎮居民和農民、牧民生活補助費從1997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標準。提高后的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標準為:牧民和城鎮居民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50元;農民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

    (張慧林)

    【村委會 居委會換屆選舉】  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21日下發《關于全區1997年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8月4日下發《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民委員會選舉暫行辦法》,各盟市、旗縣(市、區)成立“兩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經過學習宣傳、思想發動、民主選舉、建章立制、檢查驗收等階段,于1997年11月底全部完成“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區12個盟市、101個旗縣(市、區)、1 569個蘇木鄉鎮、13 932個嘎查村委會,選出嘎查村委會主任13 538人,占總數的97.2%,選出嘎查村委會副主任及委員49 106人;全區城市169個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4 094個,選出居委會主任4 094人。

    【村民自治示范活動】  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核心內容的嘎查村民自治示范和居民自治示范活動,在確定的30個村(居)民自治示范旗縣(市、區),554個示范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5 523個示范  嘎查村委會、居委會當中,經過各級檢查驗收,對符合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動標準和條件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在全區嘎查村(居)民自治工作先進集體表彰會上,對在全區嘎查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437個單位予以命名表彰。其中:全區村(居)民自治工作模范旗縣(市、區)29個,蘇木鄉鎮102個,嘎查村民委員會200個,街道辦事處42個,居委會64個。

    (楊景明)

    【行政區劃現狀】  1997年12月31日,全區有12個盟市、101個旗縣市、304個鎮、822個鄉、442個蘇木、170個街道辦事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有14個鄉、3個蘇木、1個管理區改為鎮。新建1個鄉、2個鎮。

    (曹莉莉)

    【勘界和地名管理】  1997年,完成蒙晉線453.6公里行政區域界線資料匯總,并于1月13日兩省區簽字上報國務院審批;同時完成蒙黑線2 302公里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工作,完成測繪樹樁及資料匯總,并在呼和浩特舉行兩省區簽字儀式。在完成省區界線的同時,1997年順利完成伊克昭盟與烏海市行政區域界線資料匯總、檢查驗收、上報審批工作;勘定赤峰市與哲里木盟行政區域界線500公里;勘定呼和浩特市與包頭市行政區域界線350公里;核定巴彥淖爾盟與伊克昭盟之間行政區域界線190公里;勘定包頭市與巴彥淖爾盟行政區域界線180公里。1997年3月至6月,完成民政部、總參謀部聯合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政區地名圖集》中內蒙古地名底圖的編繪及各類地名統計表格的編制任務。其中:核查標繪1:50萬地名底圖45幅,核校地名17 000條;編繪《呼和浩特市區圖》和《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圖》底圖;編制全區鄉、蘇木、鎮級以上政區名稱及鄉、鎮級街道辦事處名稱一覽表等圖冊,總地名為1 700條。

    (梁寶成  敖其圖)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  1997年,全區有社會團體3 140個。全區性社會團體470個,其中行業性社團131個,學術性社團225個,專業性社團97個,聯合性社團17個。開展清理整頓社會團體工作,全區性社會團體應參加清理整頓470個,實際參加460個,通過清理整頓保留350個、限期整改70個、其他予以合并或撤銷。

     【民辦非企業單位調查】  1997年,自治區民政廳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調查摸底工作,全區共有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5萬家,其中呼和浩特、包頭二市共有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4 992家,從業人員8 045人。通過調查,初步掌握民辦非企業單位基本情況,為民政部門實施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打下基礎。

    (張雋鎖) 

    【殯葬工作】  1997年6月20日,包頭市殯儀館在全區率先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承諾內容共3項10條,同時又制定8條內部管理細則,進一步完善社會服務承諾制。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97年10月29日向全區轉發赤峰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并要求各地盡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組織落實,務求實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民政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這項工作將在1998年6月底前完成)。11月6日,呼和浩特市新殯儀館落成,總投資1 200萬元,占地面積66 000平方米,建筑面積5 200平方米,由辦公樓、殯儀主樓和火化車間組成,并配有最先進的火化設備,有運尸車、冷凍箱、整容室等完備的設施,開展遺體接運、尸體冷藏、骨灰存放、花圈租賃等系列服務。11月,在呼和浩特召開第三次全區殯葬工作會議,各盟市行署的秘書長和各級民政局長共80人參加會議,自治區副主席王風岐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要求:貫徹落實第三次全國殯葬工作會議精神,討論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細則和自治區《關于開展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并交流經驗。舉辦兩期殯葬職工技術等級培訓班,有3個工種6個專業8個等級的殯葬技術工人181人參加培訓。1997年6月9日,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物價局、民政廳關于調整全區殯葬服務收費標準》,下發各盟市,予以執行。

    (趙桂蘭) 

    【老齡工作】  1997年9月1日,自治區第九屆老年節期間,自治區老齡委、老體協、內蒙古軍區政治部等6家單位,開展呼和浩特地區“老年人健康萬步走”活動,年齡最大的86歲,有省級干部、老知識分子、退休干部及退休老工人。全程6公里,上百個廳局級單位6 000人參加此項活動。1997年9月30日,自治區老齡委等6家單位聯合評出出席全國重視老齡工作功勛獎、老有所為精英獎和敬老好兒女金榜獎47名獲得者,其中功勛獎10名,精英獎18名,金榜獎19名。他們分別來自各盟市、區直機關,是為老年人服務多年的先進典型和已到離退休年齡仍然自強不息地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作貢獻的模范人物,還有幾十年如一日地孝敬、侍奉有病公婆、父母,為鄰里、社會稱贊的楷模。10月30日,自治區老齡委員會選定百名助老對象,在經濟和生活方面予以照顧,其條件是在80歲以上無兒女,生活無依靠的老人;體弱多病、喪失勞動能力;多年依靠政府、社會或遠親近鄰的接濟照料,需要經濟上給予援助地對象。這是中國老齡協會和中國老年基金會發起助老工程以來的一項重要舉措。

     (許  哲) 

    【開展便民利民活動】  為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落到實處,樹立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1997年在全區民政系統開展便民利民活動。各盟市和部分旗縣區民政局制定實施方案,提出服務內容和標準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服務內容、標準等,自覺接受監督。同時,把便民利民服務與社區服務結合起來,大力開展社區服務城區示范活動,以提高民政工作的總體水平,實現民政工作“為民、公開、規范、高效”的目標。

    (孫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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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
  •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任鳳翔

        副 廳 長:達喜道爾吉(蒙古族)

                  馮品英

                  王永命

                  楊吉良(蒙古族 1997年2月任職)

                  孟  瑞(1997年2月任職)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 蒙古族)

     【概況】  1947年5月,內蒙古自治政府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政府各部門負責人名單,奎璧任民政部長。民政部內設民政局、交通司、郵電管理局、衛生局和秘書室。1954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民政部與綏遠省民政廳合并,撤銷省民政廳建制,自治區民政部內設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辦公室以及直屬榮譽軍人學校(后改稱革命殘廢軍人休養院)。1955年3月2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四次民政會議決定,改變民政部門以政權建設為重點的工作方針,確定以優撫、復員、救災和社會救濟為主要業務,相應地做好其它各項民政工作的方針任務。1962年5月,自治區民政廳與人事局合并,改設內蒙古自治區民政人事廳,1963年1月,內蒙古自治區民政人事廳分開,恢復民政廳,內設辦公室、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1967年11月,建立以軍代表為組長的自治區民政廳抓革命、促生產領導小組,主持民政廳工作。1968年10月“領導小組”撤銷。1971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決定,成立自治區民政局。1980年8月,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通知:自治區民政局改稱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內設辦公室、民政處、優撫處、社會處、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選舉辦公室和計財處。1989年4月,自治區民政廳撤銷“雙退辦公室”,分別設立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和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安置辦公室。同年6月,增設基層政權建設處、人事教育處。1990年2月,自治區民政廳增設社會事務處;同年6月,增設社團管理處。

       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內設機關黨委和14個職能處室:辦公室、優撫處、退伍軍人安置處、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處、救災救濟處、社會福利處、基層政權建設處、區劃地名處、社會養老保險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處、計劃財務處、社會事務處、人事教育處、老干部處。機關行政編制103人,其中廳長1名,副廳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34名(14正、20副)。自治區擁軍優屬、擁政愛民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民政廳,行政編制3名。民政廳下設自治區榮譽軍人康復醫院、榮譽軍人肢殘康復中心、自治區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自治區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發行中心、自治區盲人按摩培訓醫療中心、自治區退伍軍人職業技術培訓服務中心、《婚姻、家庭、社會》蒙古文雜志編輯部、自治區老齡委辦公室、自治區烈士事跡編輯部、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僑聯經濟聯絡服務中心11個事業單位。代管自治區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自治區歸國華僑聯合會。廳內還有自治區紀委、監察廳派駐的紀檢、監察人員。

     (孫黎明)

    【災情】  1997年,全區遭受干旱、風雹、洪澇、低溫冷凍、病蟲害、雪災、地震等自然災害,給農牧業生產造成巨大損失:受災人口801.4萬人,成災人口591.5萬人,因災死亡52人,受傷674人,緊急轉移安置2.45萬人;農作物受災面積3 451千公頃,成災面積2137千公頃,絕收面積677千公頃,糧食產量比1996年減少114萬噸;受災草牧場29 333千公頃,受災牲畜1 560萬頭(只),因災死亡牲畜5.3萬頭(只);因災倒塌房屋52 391間,損壞房屋165 782間,部分農牧業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受損。因災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73.86億元,其中農牧業經濟損失67.46億元。

    【扶貧濟困送溫暖募捐月】  每年4月和10月是“扶貧濟困送溫暖”捐助活動月。自治區在呼和浩特、包頭、赤峰、烏海4個城市開展此項活動,區直機關也開展向巴彥淖爾盟地震災區捐款的活動。向災區和貧困地區捐款248萬元,捐贈衣被246萬件。

    【救災】  按照自治區黨委常委會會議〔0994〕20號紀要精神,從1995年起,全區各級財政開設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專戶,使救災款實行專戶儲存、專項管理的辦法。同時建立救災工作分級管理,救災款分級負擔的體制。自治區、盟市、旗縣三級財政每年各列500萬元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與國家下撥的救災款配套使用。1997年,向災區下撥救災款7 520萬元,救災衣被4萬余件。各級財政向災區投入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1 738萬元,救濟災民300萬人(次),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7年初,自治區黨委第七十次常委會會議和六屆五次全委會議決定,于1997年6月底在全區20個城市和阿拉善盟所在地巴彥浩特鎮,全部建立并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將這項工作列入自治區黨委對各盟市目標管理考核內容。至1997年6月,各城市在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經各級政府批準出臺《暫行辦法》和《實施細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部確定。保障標準最低的為豐鎮市,月人均60元;最高的為二連浩特市,月人均120元。1997年底,全區21個城鎮的33 123名城市特困居民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占21個城市總人口463萬人的0.7%。其中,民政救濟對象8 704人,純居民困難戶和困難企業職工24 419人。累計發放保障資金1 154.02萬元,其中地方財政投入1 115.54萬元,企業單位投入38.48萬元。這項制度的實施有以下幾點意義:1.特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解除他們后顧之憂。2.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緩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穩定。3.提高黨和政府威信,密切黨群、干群關系。4.弘揚互幫互助,扶貧濟困的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精神文明建設。

     (高建華)

    【五保供養】  農村牧區共有五保對象51 898人,實行集中和分散兩種供養方法,供養經費和實物以年度為單位從鄉統籌和村提留中列支。全區有敬老院958所,集中供養五保對象11 717人,1997年院民人均生活費1 564元;散居五保對象40 181人,1997年,人均供養金額1 143元。1997年11月25日,自治區民政廳授予100所敬老院為全區“文明敬老院”稱號。

     (朱  永)

    【農村牧區社會養老保險】  全區10個盟市、70個旗縣(市區)、979個蘇木鄉鎮開展農保工作,收保險費2 913萬元,120多萬人投保。歷年累計保險費9 445萬元。赤峰市、呼倫貝爾盟、伊克昭盟、阿拉善盟超額完成收繳保險費任務。全區48個旗縣(市區)設專門機構,專職干部300名;601個蘇木、鄉鎮設辦事機構,人員1 100人。舉辦多期規范化管理培訓班,并在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開設農保講座。對業務、財務、基金、檔案管理、統計與稽核工作進行系統培訓,對農保基金進行全面檢查。赤峰市和扎賚特旗民政局、臨河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局等單位被評為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單位;興安盟行政公署副盟長白鎖、哲里木盟民政局局長劉尤福、赤峰市民政局副局長常青、呼倫貝爾盟民政局農保辦主任劉振英、烏拉特前旗農保管理處主任劉基平被評為全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先進個人。

    (樊  珍)

    【雙擁宣傳月和雙擁模范城建設】  1997年,自治區雙擁辦公室重點抓雙擁政策法規宣傳、調查研究,全區各盟市旗縣制定雙擁政策、規定158個。1997年,有7個國家級雙擁模范城: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烏蘭浩特市、錫林浩特市、滿洲里市和額爾古納市;自治區級雙擁模范城(旗、縣)有36個。1月6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區開展第四個雙擁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在新年春節期間開展各項雙擁宣傳活動。8月1日,自治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向全區發出《關于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廣腐開展雙擁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隊在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活動期間,開展多種形式的“雙擁”、“共建”活動,把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活動與自治區成立50周年的紀念慶祝結合起來,認真組織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活動。12月26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發出《關于在全區開展第五個雙擁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全區軍民要張旗鼓地宣傳黨的十五大精神,宣傳鄧小平同志新時期建軍思想,廣泛宣傳各項雙擁政策和法律、法規。

    (唐蒙湘)  

    【擁軍優屬】 全區各地積極開展擁軍優屬活動,為駐軍和優撫對象辦實事,解難題。為駐軍補貼糧、煤、水電和其它各項建設資金600多萬元,無償劃撥草牧場和副食品基地近萬畝。57個旗縣市區建立擁軍優屬保障基金,積累金額447萬元,為解決優撫對象的實際困難提供補充經費。元旦、春節期間,自治區黨委、政府組成慰問團慰問邊防一線連隊和部隊傷病員及榮譽軍人。“八一”前夕,自治區黨委、政府、內蒙古軍區召開隆重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慶祝大會;劉明祖、云布龍、萬繼生,王鳳岐等自治區黨政領導率團慰問駐區空軍某部。全區為慶祝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70周年,開展國防知識競賽、軍事比武、國防教育講座、軍營那達慕等多種形式、不同規模的擁軍優屬活動5 000多場(次)。   

    【優待補助】  全區43個旗縣市區實行優待金向社會統籌,占農牧業旗縣總數的53%,優待金總額有較大幅度增長。協助自治區人民政府修訂1985年頒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對家居農村牧區義務兵家屬優待的暫行辦法》(199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實行社會統籌優待金提供政策依據。烈士家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及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全部按政策落實優撫待遇。

    【烈士紀念建筑物管理和烈士褒揚】   全區157處烈士紀念建筑物實行分級管理,列為自治區級保護單位30處,其中25處確定為全區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成為自治區精神文明建設窗口。按照國務院頒發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追認張俊偉等7人為革命烈士。搜集、整理并編輯出版革命烈士史料10余萬字。

    【傷殘撫恤】  根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和《傷殘撫恤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評定傷殘人員101名,提高傷殘等級31名,換發證件71名,補發證件37名,為2 000多名傷殘軍人配備假肢、輪椅、拐杖等 輔助器械。

    【優撫醫院和光榮院】  全區5所優撫醫院全部“達標”,在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的同時,經濟效益顯著提高,年創純收入133萬元。全區27所光榮院開展創建“文明光榮院”活動,有19所光榮院跨入自治區級“文明光榮院”行列。全區光榮院年創純收入103萬元。

    (史鬲英)

    【退役士兵安置】  1997年1月5日,全區退伍軍人安置工作電視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要求各地做好1997年的退伍軍人安置工作。各級政府和安置部門堅持“從哪里來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則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干安置”辦法,較好地完成1997年度的各項安置任務。全區共接收退伍義務兵、轉業志愿兵、復員干部9 675人,其中需在城鎮安排工作6 221人,占接收總數的64.3%,1997年6 035人辦理第一次城鎮就業安置手續,安置率為97%;接收農村牧區軍地兩用人才1 780人,當年開發使用1 368人,開發使用率為76.9%。

     (韓少俊)

    【軍休干部安置】  1997年4月28日,自治區民政廳和內蒙古軍區政治部聯合召開軍休干部“三先”表彰會,表彰26名先進軍隊離退休干部、2個先進軍休工作單位和7名先進軍休工作者。自治區黨、政、軍領導劉明祖、云  布龍、彭翠峰等到會接見受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代表。9月29日,舉辦駐呼和浩特地區“健康杯”老年網球邀請賽和駐呼和浩特地區軍休干部門球、臺球、橋牌友誼賽。參加比賽的有21個單位,裁判員、運動員250名。自治區政府機關代表隊、呼和浩特市軍隊離退休干部第二休養所分別獲得網球、門球賽第一名,內蒙古軍區第三干休所代表隊獲精神文明獎。1997年11月20日,軍地雙方在賽馬場干休所舉行第四批軍隊離退休干部交接儀式,內蒙古軍區將142名軍隊離退休干部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管理。

    (樊文太)

    【福利企業】  全區有福利企業1 100多家,職工總數24 000人,其中殘疾人10 800人。年總產值10.21億元,實現利稅1.04億元。完成技術改造項目10個,總投資4 700萬元。貸款2 320萬元,其中1997至1998年國家工行專項貸款項目4個,1997年信貸額度250萬元。落實自治區財政1997年度福利企業技術改造貼息項目13個,貼息資金50萬元。在年檢認證基礎上,全區800家福利企業換發《社會福利企業證書》。

    【新建改擴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老年公寓】   全區16所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老年公寓基礎設施進行新建、改擴建,建筑總面積58 214平方米,總投資5 128萬元。其中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呼倫貝爾盟、烏蘭察布盟4所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被民政部列為全國百所福利事業單位的基礎設施改造項目。巴彥淖爾盟社會福利院、呼倫貝爾盟福利院等6個改造項目竣工或投入使用。自治區民政廳還制定出《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福利事業單位基本標準》、《內蒙古自治區一、二級福利院評定標準》等有關文件。

    【社區服務】  自治區民政廳制定《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評定標準》后,包頭市青山區被民政部定為爭創“全國社區服務示范城區”的地區。10月,被命名為“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12月,通過民政部預審驗收。

    【孤兒康復和助學項目】  中華慈善總會助孤計劃孤兒康復內蒙古項目在全區組織實施。中華慈善總會資助24.5萬元人民幣,對全區100名患唇腭裂孤殘兒童進行矯治康復手術。香港世界宣明會資助助學資金5.52萬元,使全區80名學齡孤兒進入學校受教育。

    【提高生活補助費】  1997年5月,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全區“文化大革命”期間因“內入黨”事件被打致殘無工作的城鎮居民和農民、牧民生活補助費從1997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標準。提高后的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標準為:牧民和城鎮居民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50元;農民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到40元。

    (張慧林)

    【村委會 居委會換屆選舉】  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97年4月21日下發《關于全區1997年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8月4日下發《內蒙古自治區嘎查村民委員會選舉暫行辦法》,各盟市、旗縣(市、區)成立“兩委”換屆選舉領導小組,經過學習宣傳、思想發動、民主選舉、建章立制、檢查驗收等階段,于1997年11月底全部完成“兩委”換屆選舉工作。全區12個盟市、101個旗縣(市、區)、1 569個蘇木鄉鎮、13 932個嘎查村委會,選出嘎查村委會主任13 538人,占總數的97.2%,選出嘎查村委會副主任及委員49 106人;全區城市169個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4 094個,選出居委會主任4 094人。

    【村民自治示范活動】  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核心內容的嘎查村民自治示范和居民自治示范活動,在確定的30個村(居)民自治示范旗縣(市、區),554個示范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5 523個示范  嘎查村委會、居委會當中,經過各級檢查驗收,對符合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動標準和條件的,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在全區嘎查村(居)民自治工作先進集體表彰會上,對在全區嘎查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做出優異成績的437個單位予以命名表彰。其中:全區村(居)民自治工作模范旗縣(市、區)29個,蘇木鄉鎮102個,嘎查村民委員會200個,街道辦事處42個,居委會64個。

    (楊景明)

    【行政區劃現狀】  1997年12月31日,全區有12個盟市、101個旗縣市、304個鎮、822個鄉、442個蘇木、170個街道辦事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有14個鄉、3個蘇木、1個管理區改為鎮。新建1個鄉、2個鎮。

    (曹莉莉)

    【勘界和地名管理】  1997年,完成蒙晉線453.6公里行政區域界線資料匯總,并于1月13日兩省區簽字上報國務院審批;同時完成蒙黑線2 302公里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工作,完成測繪樹樁及資料匯總,并在呼和浩特舉行兩省區簽字儀式。在完成省區界線的同時,1997年順利完成伊克昭盟與烏海市行政區域界線資料匯總、檢查驗收、上報審批工作;勘定赤峰市與哲里木盟行政區域界線500公里;勘定呼和浩特市與包頭市行政區域界線350公里;核定巴彥淖爾盟與伊克昭盟之間行政區域界線190公里;勘定包頭市與巴彥淖爾盟行政區域界線180公里。1997年3月至6月,完成民政部、總參謀部聯合編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政區地名圖集》中內蒙古地名底圖的編繪及各類地名統計表格的編制任務。其中:核查標繪1:50萬地名底圖45幅,核校地名17 000條;編繪《呼和浩特市區圖》和《內蒙古自治區地名圖》底圖;編制全區鄉、蘇木、鎮級以上政區名稱及鄉、鎮級街道辦事處名稱一覽表等圖冊,總地名為1 700條。

    (梁寶成  敖其圖)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  1997年,全區有社會團體3 140個。全區性社會團體470個,其中行業性社團131個,學術性社團225個,專業性社團97個,聯合性社團17個。開展清理整頓社會團體工作,全區性社會團體應參加清理整頓470個,實際參加460個,通過清理整頓保留350個、限期整改70個、其他予以合并或撤銷。

     【民辦非企業單位調查】  1997年,自治區民政廳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調查摸底工作,全區共有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5萬家,其中呼和浩特、包頭二市共有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4 992家,從業人員8 045人。通過調查,初步掌握民辦非企業單位基本情況,為民政部門實施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打下基礎。

    (張雋鎖) 

    【殯葬工作】  1997年6月20日,包頭市殯儀館在全區率先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承諾內容共3項10條,同時又制定8條內部管理細則,進一步完善社會服務承諾制。自治區人民政府于1997年10月29日向全區轉發赤峰市殯葬改革實施方案,并要求各地盡快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組織落實,務求實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由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民政廳、公安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土地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這項工作將在1998年6月底前完成)。11月6日,呼和浩特市新殯儀館落成,總投資1 200萬元,占地面積66 000平方米,建筑面積5 200平方米,由辦公樓、殯儀主樓和火化車間組成,并配有最先進的火化設備,有運尸車、冷凍箱、整容室等完備的設施,開展遺體接運、尸體冷藏、骨灰存放、花圈租賃等系列服務。11月,在呼和浩特召開第三次全區殯葬工作會議,各盟市行署的秘書長和各級民政局長共80人參加會議,自治區副主席王風岐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要求:貫徹落實第三次全國殯葬工作會議精神,討論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細則和自治區《關于開展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并交流經驗。舉辦兩期殯葬職工技術等級培訓班,有3個工種6個專業8個等級的殯葬技術工人181人參加培訓。1997年6月9日,出臺《內蒙古自治區物價局、民政廳關于調整全區殯葬服務收費標準》,下發各盟市,予以執行。

    (趙桂蘭) 

    【老齡工作】  1997年9月1日,自治區第九屆老年節期間,自治區老齡委、老體協、內蒙古軍區政治部等6家單位,開展呼和浩特地區“老年人健康萬步走”活動,年齡最大的86歲,有省級干部、老知識分子、退休干部及退休老工人。全程6公里,上百個廳局級單位6 000人參加此項活動。1997年9月30日,自治區老齡委等6家單位聯合評出出席全國重視老齡工作功勛獎、老有所為精英獎和敬老好兒女金榜獎47名獲得者,其中功勛獎10名,精英獎18名,金榜獎19名。他們分別來自各盟市、區直機關,是為老年人服務多年的先進典型和已到離退休年齡仍然自強不息地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作貢獻的模范人物,還有幾十年如一日地孝敬、侍奉有病公婆、父母,為鄰里、社會稱贊的楷模。10月30日,自治區老齡委員會選定百名助老對象,在經濟和生活方面予以照顧,其條件是在80歲以上無兒女,生活無依靠的老人;體弱多病、喪失勞動能力;多年依靠政府、社會或遠親近鄰的接濟照料,需要經濟上給予援助地對象。這是中國老齡協會和中國老年基金會發起助老工程以來的一項重要舉措。

     (許  哲) 

    【開展便民利民活動】  為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落到實處,樹立民政工作者的良好形象,1997年在全區民政系統開展便民利民活動。各盟市和部分旗縣區民政局制定實施方案,提出服務內容和標準措施,采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服務內容、標準等,自覺接受監督。同時,把便民利民服務與社區服務結合起來,大力開展社區服務城區示范活動,以提高民政工作的總體水平,實現民政工作“為民、公開、規范、高效”的目標。

    (孫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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