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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審計
  •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王國盛

        副 廳 長:孫占魁(蒙古族)

                  吳金亮

                  趙慧容(女)

        總審計師:王紹君(蒙古族)

        紀檢組長:劉繼龍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局成立于1983年6月24日,同年8月12日,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設5個處室,行政編制60名(實有24名)。第一任副局長(主持工作)王文鼎。1993年10月27日,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至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縣以上人民政府設立三級審計機關116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設立辦公室、綜合處、財政稅務審計處、金融外資審計處、工業交通審計處、商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行政文教審計處、農牧審計處、審計管理處、人事處(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下設內蒙古自治區審計科研培訓中心、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審計事務所、內蒙古諗達審計事務所直屬事業單位。另設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駐赤峰、海拉爾審計處。 

    1997年,全區審計機關核定行政編制2 579名,實有2 548名;事業編制255名,實有226名。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核定行政編制212名,實有191名。1997年,自治區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單位7 791個,查出違紀金額23.1億元,促進增收節支7.9億元,其中上繳財政資金2.4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 2%、–7.3%、8.1%和40%;查出并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經濟案件63起,審計報告被旗縣以上黨委政府批轉采用4 411篇,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46.5%和18.6%。扶貧資金、醫藥、計劃生育和醫院經費以及重點建設等項目被評為全國行業審計優秀項目。

                                                        (任曉東)

    【財稅審計】  1997年,自治區有114個審計機關開展“同級審”財政審計工作,查出違紀違規金額4.09億元,“上審下”全區共審計盟市、旗縣、鄉財政334個,查出各類違紀違規總金額9 203萬元。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1997年3月6日至4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自治區財政廳、地稅局1996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情況。還延伸審計自治區國庫和14個預算執行單位。查出應作未作預算收入5項,金額4 945.5萬元;不符合規定處理結轉3項,金額1.39億元;挪用世行還貸資金1 536萬元;財政周轉金和預算外資金方面的問題4 626萬元;預算執行單位擠占挪用各類專項資金836萬元。審計處理,增加財政收入4 004萬元。

    下級政府財政決算審計  1997年8月13~26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巴彥淖爾盟1996年度本級財政決算和其它財政收支。查出混淆預算級次,將自治區級財政收入19.7萬元入到地方金庫;周轉金占用費和利息未按規定轉增本金88.74萬元,國債中心應繳未繳財政利潤130.16萬元。審計處理,收繳自治區財政19.7萬元,納入本級預算收入211.56萬元。1997年9月8~24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包頭市1996年度本級財政決算和其它財政收支情況。查出混淆預算級次將自治區級財政收入504.54萬元入到地方金庫;挪用財政性周轉金和專款3 500萬元;國債中心應繳未繳財政利潤107.39萬元;挪用水電附加和救災專款4 000萬元。審計處理、收繳自治區財政504.54萬元,增加本級預算收入1 135.74萬元。

    參加國家稅務審計  1997年1月6~23日,自治區審計廳財稅處參與審計署太原特派員辦事處審計自治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自治區審計廳具體負責審計赤峰市國稅局1996年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查出越權減免稅23.9萬元;違規批準退稅334.46萬元;批準農村信用社擴大費用列支;少繳所得稅69.9萬元;赤峰、寧城酒廠少繳消費稅2 299.2萬元。

                                                       (馮  茂)

    【金融審計】  1997年,完成金融審計項目145個,查出違紀金額2.92億元,收繳財政金額717.2萬元。

    農業銀行審計  1997年5~9月,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400余名審計人員,審計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系統129個旗縣以上分支機構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同時延伸審計271個營業所、辦事處。共查出違紀問題資金2.49億元,收繳財政金額542.3萬元。審計中發現個人經濟案一起,已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信托投資公司審計  1997年3月3日至4月15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內蒙古自治區信托投資公司及其所屬證券部、內蒙古金信經濟貿易公司1996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共查出違紀違規資金2.06億元,收繳財政金額124萬元。

    信用社審計  1997年4月17~30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呼和浩特地區15家城市信用社1996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查出違紀資金4 672萬元。收繳財政金額50.9萬元,針對其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董軍翔)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8個,查出違紀金額1.17億元,促進增收節支3 660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金額117萬元。

    竣工決算審計  1997年1月31日,自治區審計廳結束對大同至包頭鐵路復線及包頭樞紐(改建)建設項目的審計,其間,對相關單位進行延伸審計。該項目投資總額11.54億元。查出違紀金額1 342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101萬元,對漏繳的各種稅款及多結工程款153萬元全部收繳,入庫率100%。1997年2月17日至3月19日,自治區審計廳對人民大會堂內蒙古廳裝修改造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并對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延伸審計。此項目工程總投資1 203萬元,完成投資額1 118萬元。通過審計,核減項目預決算85萬元。1997年9月10~31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豐鎮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額15.99億元,已完成投資額16.35億元,資金未落實1.99億元,擠占工程成本1 272萬元,轉移擠占挪用資金30萬元,造成損失浪費898萬元,截留基建收入235萬元,偷漏各種稅金242萬元。針對以上問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作出相應處理,應歸還原資金渠道1 058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105萬元,對漏繳的各種稅金,全部收繳。1997年11月7~30日,自治區審計廳對阿拉善盟孿井灘揚水灌溉工程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1.3億元,已完成投資額1.15億元。經審計,查出違紀金額270萬元,查出建設成本不實297萬元,挪用建設資金215萬元,工程結算中高估冒算、多取費用56萬元,概算外投資53萬元,轉包工程439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380萬元。

    在建項目審計  1997年6月3日至7月12日,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化肥廠建設項目預算(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30.6億元;已完成投資額31.41億元。經審計,查出違紀金額2 176萬元,其中:建設成本不實183萬元,占用建設資金1 636萬元,應列未列收入219萬元,私設“小金庫”和采購設備收取回扣34萬元,漏繳稅金104萬元。以上問題都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作出實事求是的處理,并對項目內控制度、管理及環保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1997年8月21日至10月21日,自治區審計廳對呼和浩特鋼鐵廠在建工程的土建、設計、勘察、場平等已報量進行審計,并配合自治區冶金廳,對已訂設備(生產部分)報量進行審核,該項工程計劃總投資6.55億元,至1997年3月末,共完成投資額1. 09億元。經審計,核減工程預算1 453萬元。

    財務收支審計  1997年1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建設廳及下屬事業單位1995、1996年度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查出違紀金額16萬元,收繳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5萬元。1997年3月18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財政收支進行審計,同時,抽調全區96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6戶國有施工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需處理的違紀金額1.62億元,被拖欠工程款金額3.66億元,盈虧不實8 779萬元。審計結束后,兩級審計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并考慮到當地實際情況,對違紀問題分別進行嚴肅處理,調增利潤或調減虧損7 479萬元,收繳各種稅款和罰沒收入300萬元,移送檢察機關經濟案件一起。

    離任審計  1996年11月6日至12月15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計委投資公司原任經理特木其勒圖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就地審計。查出違紀金額379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條。1.投資公司對現有投資項目應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認真清理債權債務。2.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內部審計監督。3.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完善項目管理責任制。4.自治區計委應加強對投資公司的領導。5.盡快解決草原明珠大酒店合資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采取果斷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自籌資金來源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對249個建設項目資金來源進行審計。其中,自籌資金來源審計97個,技改項目142個,開工前項目10個。審計總金額10.29億元。通過審計,規范審計程序,嚴格審計手續,對資金來源不當或到位資金沒有達到規定比例的建設項目不簽批審計意見,計劃部門不予立項,為控制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起促進作用。

                                                       (潘  英)

    【農牧業資金審計 1997年,全區農牧業資金審計單位75個,查出違紀金額7 873萬元,促進增收節支5 151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683萬元,應上繳財政125萬元,已全部上繳。

    扶貧資金審計  1997年,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自治區審計廳共抽調65名審計人員,組成18個審計組,歷時3個月,對自治區8個盟市本級及所屬31個國貧旗縣的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貸款的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共涉及516個部門和用款單位,審計資金總額7.69億元,共查出違規資金2.72億元,其中違紀金額6 973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9.1%。應追還被侵占挪用資金4 968萬元,應上繳財政744萬元,促進到位資金7 184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個人貪污挪用扶貧資金案件6起,涉及7人,金額達15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在資金的分配過程中,有28.6%的資金滯留在盟市、旗縣,問題較為嚴重。通過審計揭示扶貧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中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糾正落實追還扶貧資金9 958萬元,上繳財政519萬元。

    自治區三期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1997年9~10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對自治區三期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1996年新建項目中財政資金、專項貸款進行審計。審計單位455個,審計資金總額3.83億元,查出違紀違規資金3 649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9.5%。促進資金到位2 269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1 310萬元,上繳財政51萬元,促進貸款計劃落實218萬元,處理糾正違紀違規貸款293萬元,促進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進程。通過審計發現如下問題: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貸款政策落實不好,資金到位率低,改變貸款投向,違反信貸政策多收貸款利息等問題。有償開發資金回收難度大,資金使用效益低。到審計時止,累積到期財政有償資金6 665萬元,但回收率僅為60%。擠占挪用開發資金問題仍然普遍,其手段更加隱蔽。共查出擠占挪用開發資金1 031萬元,占審計財政資金金額的2.9%。抵扣開發資金、預扣有償資金占用費、提高占用費率、白條例支及稅務代開發票等問題屢禁不止。

                                                      (李衛紅)

    【工交企業審計】  1997年,全區共完成工交企業審計單位(項目)20個,查出違紀金額8 472萬元,促進增收節支2 098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431萬元,應繳財政資金492萬元,已全部收繳入庫。

    經濟責任審計  1997年4月20日至8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先后對列入1997年度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實績考核范圍的自治區電力總公司、石油總公司、鹽業公司、黃金公司4戶國有大型工業企業領導班子1995、1996年度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和經營業績進行審計,共查出企業虛盈實虧金額1.6億元。通過審計,不僅摸清企業家底,維護財經紀律,更主要的是為自治區黨政領導考核和評價企業領導班子的經營業績,提供翔實的依據。

    剖析國有企業非正常虧損原因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盟市及部分旗縣審計機關對千里山鋼鐵廠等20戶重點虧損企業進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并對企業虧損原因認真剖析:一是一些企業嚴重虧損的內在原因,主要是企業內部管理混亂等非正常因素所致。這20戶企業由于企業領導不負責任,損公肥私,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6 000余萬元。二是查處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挖出一些“蛀蟲”。這次審計,查處各種違紀問題1.9億元,挪用、貪污案件11起,涉及金額144萬元,小金庫金額1 665萬元,對有關責任人已分別移交司法、紀檢、監察部門處理。三是幫助企業堵塞漏洞,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針對“剖虧”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71條,并督促企業認真落實,起到促進企業改善管理,盡快扭虧的作用。

    盈利企業審計調查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各盟市審計機關對西卓子山水泥廠等20戶重點盈利企業轉機建制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等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到位;企業在改組、改制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一步加快;企業管理在走向科學化、規范化方面,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企業在探索公有制實現形式上進行嘗試,經濟效益明顯提高。審計后提出企業在轉機建制中亟待解決的問題:部分企業管理體制不順;政府行政干預過多,使企業蒙受損失;一些企業個別優惠政策不到位或雖到位,但后續管理跟不上,使優惠政策不能真正發揮作用;大多數企業社會負擔仍然較重;部分企業投資決策水平不高,效益不佳。

    煙草企業審計  1997年3~6月,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自治區煙草公司及其所屬內蒙古卷煙銷售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卷煙廠等4戶企業1996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查出違紀金額1 886萬元,上繳財政155萬元。主要問題有:漏繳稅金,擠占成本費用,主業與三產企業經濟界限不清,動用主管部門集中留利核銷對三產企業投資、借款,少計資產。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建議:一要加強管理,降低消耗,提高工業企業經濟效益;二要完善投資管理,進一步提高投資決策科學性;三要嚴格劃清主業與三產企業經濟界限,加強對三產企業監督管理。

    交通行業審計  1997年下半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盟市、旗縣審計機關對全區交通系統公路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征收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查出擠占、挪用截留公路養路費、車購費、漏繳稅金等違紀問題2 117萬元,上繳財政295萬元。

                                                  (王秦民)

    【商貿企業審計】  1997年,全區共完成商貿企業審計單位14個,查出違紀金額3 468萬元,罰款金額26.55萬元,全部上繳,共促進增收節支1 778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93萬元,查出貪污賄賂案14起,其中萬元以上貪污案7起,檢察院正式逮捕法辦的4起。

    醫藥行業審計  1997年3~7月,自治區審計廳和各盟市審計局對全區101個醫藥企業和11所醫院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是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在藥品購銷活動中收受回扣等問題。通過審計,查出各類違紀金額5 917萬元。其中,資產不實1 662萬元;損益不實2 524萬元;偷漏國家稅收221萬元;亂收費、亂加價188萬元;私設“小金庫”12個,金額145萬元;貪污、挪用公款和個人非法倒賣藥品253萬元,涉嫌37人,其中,萬元以上貪污賄賂案7起,涉嫌9人,全部移送檢察機關處理。查出折扣、回扣金額1 550萬元。

    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自治區黨委配合集團企業領導班子業績考核工作要求,1997年8月初,自治區審計廳先后對內蒙古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2戶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及其經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物資集團大部分企業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均有一定起色,主要表現在:一是經營規模呈繼續上升趨勢。1996年。實現銷售收入12.81億元,比上年增長5%。二是遏制經濟效益下滑勢頭。1996年,決算反映虧損6 997萬元,審計認定當期虧損7 227萬元,剔除歷史潛虧變明虧5 669萬元,當期實際虧損1 328萬元。但集團所屬大部分企業仍然面臨經營步履艱難,經濟效益徘徊不前的局面。突出問題:一是潛虧問題突出。至1996年底,各種潛虧1.64億元。二是隱性虧損嚴重。經測算,集團企業沉淀資金約2.5億元,每年需支付銀行利息近2 50075元。三是部分企業和項目對外投資效果不明顯和投資損失問題。在8 693萬元的投資中,除3 0977元的投資有收益外,其余5 596萬元的投資沒有收益。四是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集團企業1996年底資產負債率高達95%。這次審計,所查的3戶企業違紀金額435.09萬元,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處理。針對集團企業虧損及潛虧嚴重問題剖析其原因,提出扭虧增盈建議。1997年8月下旬,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商業糧油(集團)總公司及所屬15戶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及其經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核實資產、負債和損益,評價其內部控制制度和經營管理情況。這次審計,查出集團部分企業違紀金額156萬元,均按國家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針對集團企業經濟效益下滑,經營困難問題,從三個方面向自治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加快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步伐,把商糧集團列為自治區重點企業,在資金、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同時向集團企業提出進一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強化管理的建議。

                                                        (郭  俊)

    【文教衛生審計】  1997年,全區共審計單位33個,查出各類違紀資金1 456萬元,促進增收節支462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150萬元,應繳財政27萬元,已全部上繳。

    普教經費審計  按照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2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自治區范圍內的財政、稅務、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校2 446個部門和單位1996年度普教經費的征收、籌集、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資金總額17.9億元,查出各類違紀金額5 631.8萬元。主要問題:一是擠占挪用、虛列支出教育經費和教育事業費;二是欠撥教育經費和拖欠教師工資,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在這些違紀問題中,財稅部門違紀資金719.62萬元,教育系統違紀資金4 485.32萬元,其它部門違紀資金426.82萬元。

    醫院審計  按照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3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共抽調360名審計人員,對自治區112所綜合醫院1996年度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資金總額7.8億元。查出各類違紀資金8 180萬元。主要問題:1. 亂收費、濫加價1 105萬元。2. 市場管理混亂,回扣現象普遍,共計查出各種形式的藥品回扣金額2 3497元,其中醫院已入賬1 971.6萬元,未入賬形成“小金庫”和賬外資產369萬元,分給中間人8.4萬元。3. 超過國家規定,多記、多提業余醫療服務提成965.8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個人(或以集體名義)集資購置醫療設備共56臺(件),價值349萬元。這些設備僅在1995、1996兩年(以前年度由于資料不全無法統計)就創收736萬元,從中返給投資者556萬元,占創收總額的75%,是集資總額的1.6倍。從1989~1996年末,辦經濟實體和對外投資累計2 114萬元。據調查,所辦實體投入分文沒有收益,相反累計虧損337萬元,有的投資已形成潛在損失。

    計劃生育經費審計  根據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8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共抽調497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15個計劃生育主管部門,130個二級單位,959個鄉、鎮(重點抽查1 391個村)1995、1996兩個年度的計劃生育經費進行審計,并對1992年度計劃生育經費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審計資金總額3.11億元,共查出各類違紀資金5 007.6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16%。移交司法監察部門處理12人。其主要問題有:1. 違反規定亂收費。形式有自行制定政策收費,提高標準、自立項目收費,出具白條子收費等。2. 財務管理混亂,擠占、挪用普遍。包括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個人貪污、侵占計劃生育經費,白條報銷,計劃生育藥具、罰沒實物管理混亂等。

                                                        (趙占云)

    【外資審計】

    世界銀行貸款審計  1997年2~8月,根據國家審計署授權,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審計內蒙古地方鐵路、北方灌溉、黃土高原水土保持、第四筆農村信貸、廣東農業與地震重建、糧食流通與市場、農村供水與環境衛生、綜合性婦幼保健、第二個貧困教育、第四個工業信貸、環境技術援助、師范教育發展等12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共審計自治區級單位10個,盟市級單位50個,縣級單位104個;出具審計報告162篇;向世界銀行出具對外審計報告(中英文)5份(上述前5個項目)。審計發現挪用項目建設資金2 890萬元。其中地方鐵路項目1 740萬元,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250萬元,北方灌溉項目852萬元,黃土高原水土保持項目60萬元,第二個貧困教育項目58萬元,綜合性婦幼保健項目30萬元。虛報工作量265萬元。其中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260萬元,綜合性婦幼保健項目5萬元。其它各類違紀問題如滯留項目資金、少作收入、漏繳稅金、帳外存款等2 535萬元。其中地方鐵路項目980萬元,黃土高原水土保持項目730萬元,第五個工業信貸項目417萬元,第二個貧困教育項目180萬元,北方灌溉項目120萬元,第四個農村信貸項目91萬元,婦幼保健項目12萬元,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5萬元。另外還發現兩個項目配套資金不能足額及時到位,個別項目建設速度緩慢、評估論證缺乏科學性。上述問題,凡屬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事項,已在審計過程中得到糾正和解決,涉及貸款決策和還貸等方面的問題,從審計角度提出改進意見。自治區審計廳共收繳財政金額144萬元。

    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項目審計  1997年3月,根據國家審計署授權,自治區審計機關審計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的托克托、涼城、和林格爾縣農業基礎開發(代號3924)項目,由縣、盟市、自治區審計機關分級審計,共審計6個單位,出具審計報告7份,另外還向世界糧食計劃署出具對外審計報告(中英文)。審計共查出挪用項目資金,出售援糧款未收回等問題252萬元,分別進行處理,并提出改進意見。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審計調查  1997年8~11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對全區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進行審計調查。至1997年6月,全區登記注冊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1 012戶,其中合資企業926戶,合作企業86戶;投資總額21.8億美元,注冊資本15.3億美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6.6億美元,實際到位4億美元;有399戶企業投產開業,其中盈利企業95戶,累計盈利額4.94億元,虧損企業304戶,累計虧損額4.91億元,盈虧相抵盈利283萬元,加上潛虧4 101萬元,虧損3 81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全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發展,能夠起到擴大外資規模,緩解自治區資金緊張矛盾,加快自治區資源轉化步伐,推動企業向國際化、集團化方向發展,促進自治區經濟建設發展。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登記注冊的多,投產開業的少。登記注冊共1 012戶,投產開業僅399戶,占40%,未開業的524戶,占60%。二是資本到位率低。注冊資本15.3億美元,到位10.4億美元,到位率68%,其中方注冊資本8.8億美元,實際到位6.9億美元,到位率78%,外方注冊資本6.6億美元,實際到位4億美元,到位率60.8%。由于資本不到位形成假合資企業256戶,一些外商投資者還采取多種途徑抽逃資本1 100多萬元。三是部分企業引進設備價格偏高,以舊充新,外商投資中70%是設備,有相當一部分質次價高,甚至是淘汰設備。四是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有17戶企業低價出口產品,造成企業損失500多萬元,有2戶企業停產倒閉。五是侵占中方利益普遍,有189戶企業漏提少提職工住房和物價補貼、養老和待業保險基金、福利費等6 318萬元,還有無償占用土地、漏繳少繳稅金和外方多分利潤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審計調查結果后,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董軍翔)

    【鄉鎮審計】

    呼倫貝爾盟開展鄉鎮財政決算審計  1997年,呼倫貝爾盟審計局抽調40名業務骨干,組成15個審計小組,采取穿插審計方法,開展鄉鎮財政決策審計。至7月10日,共審計30個鄉鎮決算,查出違紀資金234.2萬元,其中:截留挪用鄉鎮農業稅減免退稅16.2萬元,預算內資金轉預算外11.2萬元,漏繳稅金9.7萬元,擠占挪用專項資金87.1萬元,坐支預算外入56.8萬元,其它違紀資金53.2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呼倫貝爾盟鄉鎮財政管理正在逐步完善,各地能夠認真遵守國家財稅政策,但各地管理不平衡,尚未建立國庫的鄉鎮、蘇木財政管理較差,漏洞較多。一是預算外資金管理力度不夠,個別部門將預算外資金視為己有,未實行財政專儲,收支隨意性大;二是鄉鎮非稅性收入管理不嚴,征收、監繳不力,應納入預算內的部分行政性收費仍在預算外管理;三是鄉鎮級收費漏稅現象較普遍,納稅意識淡薄;四是鄉鎮級財政會計核算不規范,管理基礎薄弱。

    煤夭鄉加強農村經濟審計監督  烏蘭察布盟察哈爾右翼前旗煤夭鄉建立審計站,對農村經濟管理混亂、土地使用分配不公、農民負擔過重、用公款吃喝風嚴重等問題,加強農村經濟審計監督。“干部田”是旗政府為彌補鄉干部工資報酬不足而采取的一項補償措施。按規定,每位鄉干部可分3~5畝中等田,實際平均占有8~10畝上等田,并且不納稅。干部調整、離職退崗不退田;新任干部上崗分新田,致使“干部田”越占越多,加劇土地使用分配不公的矛盾。對此,群眾意見很大。審計站提出取消“干部田”歸之于群眾的建議,鄉政府采納審計建議,收回700多畝“干部田”,對全鄉土地分配進行全面審計,重新丈量,調劑優劣重新分配給群眾,解決多年遺留問題。經過對招待費進行審計,查明公款吃喝較嚴重,招待費逐年增加,鄉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取消村級招待費開支項目,每年全鄉節約開支5萬多元。煤夭鄉各種收費高達農民人均收入的10%,超出國務院規定標準一倍,而且稅負分配不公,農民負擔加重。審計查明,主要原因是村級干部人員膨脹,征收稅費隨意性大和招待費失控。鄉政府根據審計建議采取具體措施進行整改:精簡村干部3人,直接減少農民經濟負擔5萬多元;核定納稅對象和應征額,向農民多攤的各種稅費采取退還、過賬、兌撥、預收等辦法加以解決;建立“明白卡”,將群眾應納的稅費逐一登卡,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煤夭鄉在全面開展農村經濟審計監督的基礎上,圍繞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先后制定《煤夭鄉三級財務整頓方案》、《煤夭鄉村級干部工資管理規定》、《煤夭鄉財務審計》、《評比獎罰辦法》。與此同時,實行稅費收取“三統一”即:統一收取標準、統一管理使用、統一票據。還對村干部實行離職審計等辦法,制度化建設日益完善。

                                                       (周慶林)

    【內部審計】  至1997年,自治區內部審計機構274個,內部審計人員7 088人,完成審計項目11 054個,其中:完成財務收支審計4 685個,經濟效益審計1 474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 162個,基建預決算審計253個,其它審計3 480個。共查出損失浪費金額1.34億元,促進提高經濟效益金額7 734萬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案9件,建議對24人給予行政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人,財務決算審鑒975個。

    財務收支審計  1997年,自治區郵電管理局內部審計處共完成財務收支審計83項,查出轉移截留收入、利潤36萬元,虛列支出19萬元,擠占成本226萬元,權益不實28萬元,偷漏稅款6萬元,小金庫14萬元,其它違紀金額1 302萬元。

    【社會審計】  1997年,全區已建立審計事務所139家,社會審計從業人員1 639人。執業注冊會計師705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非執業會員686人。1997年,全區社會審計共承辦各類審計查證、咨詢服務23 169項,其中:財務收支審計2 527項,承包離任審計496項,國企審計查證305項,經濟案件鑒定164項,驗資年檢16 620項,資產評估1 148項,基建項目審計1 186項,咨詢建賬清債110項,擔任常年顧問88項,其它525項。這些業務的開展不僅為委托單位提供公正性報告,還為市場經濟提供準確的信息。僅1997年,社會審計就為委托單位挽回經濟損失9 346萬元,促進提高經濟效益1.76億元,核減基本建設高估冒算金額2.26億元,核減虛假注冊資金2.02億元。根據財政部、審計署(1995)26號文件精神,自治區財政廳、審計廳于1997年3月31日,聯合簽發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與自治區注冊審計師協會聯合的198號文件,并于1997年8月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部分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1996年至1997年上半年的業務、財務、機構設置進行檢查,以加強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與注冊審計師協會的工作 

    【十強審計事務所評選】  自治區審計廳于1997年5月評選出有突出貢獻的10家審計事務所為自治區“十強”審計事務所,并進行表彰,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審計事務所、呼和浩特市審計事務所、包頭市審計事務所、哲里木盟審計事務所、興安盟審計事務所、呼倫貝爾盟審計事務所、包頭中鹿審計事務所、赤峰市審計事務所、赤峰市元寶山區審計事務所、通遼市審計事務所。

    (楊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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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審計
  •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王國盛

        副 廳 長:孫占魁(蒙古族)

                  吳金亮

                  趙慧容(女)

        總審計師:王紹君(蒙古族)

        紀檢組長:劉繼龍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局成立于1983年6月24日,同年8月12日,經自治區黨委批準設5個處室,行政編制60名(實有24名)。第一任副局長(主持工作)王文鼎。1993年10月27日,更名為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至1997年,內蒙古自治區縣以上人民政府設立三級審計機關116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設立辦公室、綜合處、財政稅務審計處、金融外資審計處、工業交通審計處、商貿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行政文教審計處、農牧審計處、審計管理處、人事處(與機關黨委合署辦公)。下設內蒙古自治區審計科研培訓中心、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內蒙古自治區審計事務所、內蒙古諗達審計事務所直屬事業單位。另設立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駐赤峰、海拉爾審計處。 

    1997年,全區審計機關核定行政編制2 579名,實有2 548名;事業編制255名,實有226名。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核定行政編制212名,實有191名。1997年,自治區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單位7 791個,查出違紀金額23.1億元,促進增收節支7.9億元,其中上繳財政資金2.4億元,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 2%、–7.3%、8.1%和40%;查出并移送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經濟案件63起,審計報告被旗縣以上黨委政府批轉采用4 411篇,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46.5%和18.6%。扶貧資金、醫藥、計劃生育和醫院經費以及重點建設等項目被評為全國行業審計優秀項目。

                                                        (任曉東)

    【財稅審計】  1997年,自治區有114個審計機關開展“同級審”財政審計工作,查出違紀違規金額4.09億元,“上審下”全區共審計盟市、旗縣、鄉財政334個,查出各類違紀違規總金額9 203萬元。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1997年3月6日至4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自治區財政廳、地稅局1996年度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情況。還延伸審計自治區國庫和14個預算執行單位。查出應作未作預算收入5項,金額4 945.5萬元;不符合規定處理結轉3項,金額1.39億元;挪用世行還貸資金1 536萬元;財政周轉金和預算外資金方面的問題4 626萬元;預算執行單位擠占挪用各類專項資金836萬元。審計處理,增加財政收入4 004萬元。

    下級政府財政決算審計  1997年8月13~26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巴彥淖爾盟1996年度本級財政決算和其它財政收支。查出混淆預算級次,將自治區級財政收入19.7萬元入到地方金庫;周轉金占用費和利息未按規定轉增本金88.74萬元,國債中心應繳未繳財政利潤130.16萬元。審計處理,收繳自治區財政19.7萬元,納入本級預算收入211.56萬元。1997年9月8~24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包頭市1996年度本級財政決算和其它財政收支情況。查出混淆預算級次將自治區級財政收入504.54萬元入到地方金庫;挪用財政性周轉金和專款3 500萬元;國債中心應繳未繳財政利潤107.39萬元;挪用水電附加和救災專款4 000萬元。審計處理、收繳自治區財政504.54萬元,增加本級預算收入1 135.74萬元。

    參加國家稅務審計  1997年1月6~23日,自治區審計廳財稅處參與審計署太原特派員辦事處審計自治區國稅系統稅收政策執行情況。自治區審計廳具體負責審計赤峰市國稅局1996年稅收政策執行情況。查出越權減免稅23.9萬元;違規批準退稅334.46萬元;批準農村信用社擴大費用列支;少繳所得稅69.9萬元;赤峰、寧城酒廠少繳消費稅2 299.2萬元。

                                                       (馮  茂)

    【金融審計】  1997年,完成金融審計項目145個,查出違紀金額2.92億元,收繳財政金額717.2萬元。

    農業銀行審計  1997年5~9月,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400余名審計人員,審計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系統129個旗縣以上分支機構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同時延伸審計271個營業所、辦事處。共查出違紀問題資金2.49億元,收繳財政金額542.3萬元。審計中發現個人經濟案一起,已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信托投資公司審計  1997年3月3日至4月15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內蒙古自治區信托投資公司及其所屬證券部、內蒙古金信經濟貿易公司1996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共查出違紀違規資金2.06億元,收繳財政金額124萬元。

    信用社審計  1997年4月17~30日,自治區審計廳審計呼和浩特地區15家城市信用社1996年度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查出違紀資金4 672萬元。收繳財政金額50.9萬元,針對其經營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

                                                      (董軍翔)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共完成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項目8個,查出違紀金額1.17億元,促進增收節支3 660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金額117萬元。

    竣工決算審計  1997年1月31日,自治區審計廳結束對大同至包頭鐵路復線及包頭樞紐(改建)建設項目的審計,其間,對相關單位進行延伸審計。該項目投資總額11.54億元。查出違紀金額1 342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101萬元,對漏繳的各種稅款及多結工程款153萬元全部收繳,入庫率100%。1997年2月17日至3月19日,自治區審計廳對人民大會堂內蒙古廳裝修改造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并對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延伸審計。此項目工程總投資1 203萬元,完成投資額1 118萬元。通過審計,核減項目預決算85萬元。1997年9月10~31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豐鎮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竣工決算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額15.99億元,已完成投資額16.35億元,資金未落實1.99億元,擠占工程成本1 272萬元,轉移擠占挪用資金30萬元,造成損失浪費898萬元,截留基建收入235萬元,偷漏各種稅金242萬元。針對以上問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作出相應處理,應歸還原資金渠道1 058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105萬元,對漏繳的各種稅金,全部收繳。1997年11月7~30日,自治區審計廳對阿拉善盟孿井灘揚水灌溉工程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1.3億元,已完成投資額1.15億元。經審計,查出違紀金額270萬元,查出建設成本不實297萬元,挪用建設資金215萬元,工程結算中高估冒算、多取費用56萬元,概算外投資53萬元,轉包工程439萬元。核減項目預決算380萬元。

    在建項目審計  1997年6月3日至7月12日,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化肥廠建設項目預算(概算)執行情況進行就地審計。該項目總投資30.6億元;已完成投資額31.41億元。經審計,查出違紀金額2 176萬元,其中:建設成本不實183萬元,占用建設資金1 636萬元,應列未列收入219萬元,私設“小金庫”和采購設備收取回扣34萬元,漏繳稅金104萬元。以上問題都依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作出實事求是的處理,并對項目內控制度、管理及環保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建議。1997年8月21日至10月21日,自治區審計廳對呼和浩特鋼鐵廠在建工程的土建、設計、勘察、場平等已報量進行審計,并配合自治區冶金廳,對已訂設備(生產部分)報量進行審核,該項工程計劃總投資6.55億元,至1997年3月末,共完成投資額1. 09億元。經審計,核減工程預算1 453萬元。

    財務收支審計  1997年1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建設廳及下屬事業單位1995、1996年度預算內、外資金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查出違紀金額16萬元,收繳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5萬元。1997年3月18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財政收支進行審計,同時,抽調全區96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6戶國有施工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和審計調查,發現需處理的違紀金額1.62億元,被拖欠工程款金額3.66億元,盈虧不實8 779萬元。審計結束后,兩級審計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并考慮到當地實際情況,對違紀問題分別進行嚴肅處理,調增利潤或調減虧損7 479萬元,收繳各種稅款和罰沒收入300萬元,移送檢察機關經濟案件一起。

    離任審計  1996年11月6日至12月15日,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計委投資公司原任經理特木其勒圖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就地審計。查出違紀金額379萬元,提出審計建議5條。1.投資公司對現有投資項目應進行全面的清產核資,認真清理債權債務。2.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強化內部審計監督。3.嚴格按基建程序辦事,完善項目管理責任制。4.自治區計委應加強對投資公司的領導。5.盡快解決草原明珠大酒店合資經營中出現的問題,認真研究,采取果斷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自籌資金來源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對249個建設項目資金來源進行審計。其中,自籌資金來源審計97個,技改項目142個,開工前項目10個。審計總金額10.29億元。通過審計,規范審計程序,嚴格審計手續,對資金來源不當或到位資金沒有達到規定比例的建設項目不簽批審計意見,計劃部門不予立項,為控制投資規模、調整投資結構起促進作用。

                                                       (潘  英)

    【農牧業資金審計 1997年,全區農牧業資金審計單位75個,查出違紀金額7 873萬元,促進增收節支5 151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683萬元,應上繳財政125萬元,已全部上繳。

    扶貧資金審計  1997年,根據審計署統一部署,自治區審計廳共抽調65名審計人員,組成18個審計組,歷時3個月,對自治區8個盟市本級及所屬31個國貧旗縣的財政扶貧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扶貧貸款的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共涉及516個部門和用款單位,審計資金總額7.69億元,共查出違規資金2.72億元,其中違紀金額6 973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9.1%。應追還被侵占挪用資金4 968萬元,應上繳財政744萬元,促進到位資金7 184萬元,移送司法機關個人貪污挪用扶貧資金案件6起,涉及7人,金額達15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在資金的分配過程中,有28.6%的資金滯留在盟市、旗縣,問題較為嚴重。通過審計揭示扶貧資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中帶普遍性、傾向性問題。糾正落實追還扶貧資金9 958萬元,上繳財政519萬元。

    自治區三期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審計  1997年9~10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對自治區三期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1996年新建項目中財政資金、專項貸款進行審計。審計單位455個,審計資金總額3.83億元,查出違紀違規資金3 649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9.5%。促進資金到位2 269萬元,歸還原資金渠道1 310萬元,上繳財政51萬元,促進貸款計劃落實218萬元,處理糾正違紀違規貸款293萬元,促進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進程。通過審計發現如下問題: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貸款政策落實不好,資金到位率低,改變貸款投向,違反信貸政策多收貸款利息等問題。有償開發資金回收難度大,資金使用效益低。到審計時止,累積到期財政有償資金6 665萬元,但回收率僅為60%。擠占挪用開發資金問題仍然普遍,其手段更加隱蔽。共查出擠占挪用開發資金1 031萬元,占審計財政資金金額的2.9%。抵扣開發資金、預扣有償資金占用費、提高占用費率、白條例支及稅務代開發票等問題屢禁不止。

                                                      (李衛紅)

    【工交企業審計】  1997年,全區共完成工交企業審計單位(項目)20個,查出違紀金額8 472萬元,促進增收節支2 098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431萬元,應繳財政資金492萬元,已全部收繳入庫。

    經濟責任審計  1997年4月20日至8月20日,自治區審計廳先后對列入1997年度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實績考核范圍的自治區電力總公司、石油總公司、鹽業公司、黃金公司4戶國有大型工業企業領導班子1995、1996年度經濟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和經營業績進行審計,共查出企業虛盈實虧金額1.6億元。通過審計,不僅摸清企業家底,維護財經紀律,更主要的是為自治區黨政領導考核和評價企業領導班子的經營業績,提供翔實的依據。

    剖析國有企業非正常虧損原因審計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盟市及部分旗縣審計機關對千里山鋼鐵廠等20戶重點虧損企業進行資產、負債、損益審計,并對企業虧損原因認真剖析:一是一些企業嚴重虧損的內在原因,主要是企業內部管理混亂等非正常因素所致。這20戶企業由于企業領導不負責任,損公肥私,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6 000余萬元。二是查處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挖出一些“蛀蟲”。這次審計,查處各種違紀問題1.9億元,挪用、貪污案件11起,涉及金額144萬元,小金庫金額1 665萬元,對有關責任人已分別移交司法、紀檢、監察部門處理。三是幫助企業堵塞漏洞,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針對“剖虧”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71條,并督促企業認真落實,起到促進企業改善管理,盡快扭虧的作用。

    盈利企業審計調查  1997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各盟市審計機關對西卓子山水泥廠等20戶重點盈利企業轉機建制情況進行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企業優化資本結構等各項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到位;企業在改組、改制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一步加快;企業管理在走向科學化、規范化方面,整體素質不斷提高;企業在探索公有制實現形式上進行嘗試,經濟效益明顯提高。審計后提出企業在轉機建制中亟待解決的問題:部分企業管理體制不順;政府行政干預過多,使企業蒙受損失;一些企業個別優惠政策不到位或雖到位,但后續管理跟不上,使優惠政策不能真正發揮作用;大多數企業社會負擔仍然較重;部分企業投資決策水平不高,效益不佳。

    煙草企業審計  1997年3~6月,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自治區煙草公司及其所屬內蒙古卷煙銷售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呼和浩特卷煙廠等4戶企業1996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查出違紀金額1 886萬元,上繳財政155萬元。主要問題有:漏繳稅金,擠占成本費用,主業與三產企業經濟界限不清,動用主管部門集中留利核銷對三產企業投資、借款,少計資產。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建議:一要加強管理,降低消耗,提高工業企業經濟效益;二要完善投資管理,進一步提高投資決策科學性;三要嚴格劃清主業與三產企業經濟界限,加強對三產企業監督管理。

    交通行業審計  1997年下半年,自治區審計廳組織盟市、旗縣審計機關對全區交通系統公路養路費、車輛購置附加費征收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查出擠占、挪用截留公路養路費、車購費、漏繳稅金等違紀問題2 117萬元,上繳財政295萬元。

                                                  (王秦民)

    【商貿企業審計】  1997年,全區共完成商貿企業審計單位14個,查出違紀金額3 468萬元,罰款金額26.55萬元,全部上繳,共促進增收節支1 778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93萬元,查出貪污賄賂案14起,其中萬元以上貪污案7起,檢察院正式逮捕法辦的4起。

    醫藥行業審計  1997年3~7月,自治區審計廳和各盟市審計局對全區101個醫藥企業和11所醫院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和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是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在藥品購銷活動中收受回扣等問題。通過審計,查出各類違紀金額5 917萬元。其中,資產不實1 662萬元;損益不實2 524萬元;偷漏國家稅收221萬元;亂收費、亂加價188萬元;私設“小金庫”12個,金額145萬元;貪污、挪用公款和個人非法倒賣藥品253萬元,涉嫌37人,其中,萬元以上貪污賄賂案7起,涉嫌9人,全部移送檢察機關處理。查出折扣、回扣金額1 550萬元。

    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自治區黨委配合集團企業領導班子業績考核工作要求,1997年8月初,自治區審計廳先后對內蒙古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所屬2戶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及其經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物資集團大部分企業經營管理和經濟效益均有一定起色,主要表現在:一是經營規模呈繼續上升趨勢。1996年。實現銷售收入12.81億元,比上年增長5%。二是遏制經濟效益下滑勢頭。1996年,決算反映虧損6 997萬元,審計認定當期虧損7 227萬元,剔除歷史潛虧變明虧5 669萬元,當期實際虧損1 328萬元。但集團所屬大部分企業仍然面臨經營步履艱難,經濟效益徘徊不前的局面。突出問題:一是潛虧問題突出。至1996年底,各種潛虧1.64億元。二是隱性虧損嚴重。經測算,集團企業沉淀資金約2.5億元,每年需支付銀行利息近2 50075元。三是部分企業和項目對外投資效果不明顯和投資損失問題。在8 693萬元的投資中,除3 0977元的投資有收益外,其余5 596萬元的投資沒有收益。四是資產負債率居高不下。集團企業1996年底資產負債率高達95%。這次審計,所查的3戶企業違紀金額435.09萬元,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作出處理。針對集團企業虧損及潛虧嚴重問題剖析其原因,提出扭虧增盈建議。1997年8月下旬,自治區審計廳對內蒙古商業糧油(集團)總公司及所屬15戶企業1996年度資產、負債、損益及其經營責任情況進行審計。重點核實資產、負債和損益,評價其內部控制制度和經營管理情況。這次審計,查出集團部分企業違紀金額156萬元,均按國家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針對集團企業經濟效益下滑,經營困難問題,從三個方面向自治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加快國有資產授權經營步伐,把商糧集團列為自治區重點企業,在資金、稅收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傾斜;同時向集團企業提出進一步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強化管理的建議。

                                                        (郭  俊)

    【文教衛生審計】  1997年,全區共審計單位33個,查出各類違紀資金1 456萬元,促進增收節支462萬元,挽回國有資產流失150萬元,應繳財政27萬元,已全部上繳。

    普教經費審計  按照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2月,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自治區范圍內的財政、稅務、教育行政部門及中小學校2 446個部門和單位1996年度普教經費的征收、籌集、撥付、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資金總額17.9億元,查出各類違紀金額5 631.8萬元。主要問題:一是擠占挪用、虛列支出教育經費和教育事業費;二是欠撥教育經費和拖欠教師工資,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在這些違紀問題中,財稅部門違紀資金719.62萬元,教育系統違紀資金4 485.32萬元,其它部門違紀資金426.82萬元。

    醫院審計  按照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3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共抽調360名審計人員,對自治區112所綜合醫院1996年度財務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資金總額7.8億元。查出各類違紀資金8 180萬元。主要問題:1. 亂收費、濫加價1 105萬元。2. 市場管理混亂,回扣現象普遍,共計查出各種形式的藥品回扣金額2 3497元,其中醫院已入賬1 971.6萬元,未入賬形成“小金庫”和賬外資產369萬元,分給中間人8.4萬元。3. 超過國家規定,多記、多提業余醫療服務提成965.8萬元。據不完全統計,個人(或以集體名義)集資購置醫療設備共56臺(件),價值349萬元。這些設備僅在1995、1996兩年(以前年度由于資料不全無法統計)就創收736萬元,從中返給投資者556萬元,占創收總額的75%,是集資總額的1.6倍。從1989~1996年末,辦經濟實體和對外投資累計2 114萬元。據調查,所辦實體投入分文沒有收益,相反累計虧損337萬元,有的投資已形成潛在損失。

    計劃生育經費審計  根據國家審計署統一部署,1997年8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共抽調497名審計人員,對全區115個計劃生育主管部門,130個二級單位,959個鄉、鎮(重點抽查1 391個村)1995、1996兩個年度的計劃生育經費進行審計,并對1992年度計劃生育經費的收支管理情況進行審計調查。審計資金總額3.11億元,共查出各類違紀資金5 007.6萬元,占審計資金總額的16%。移交司法監察部門處理12人。其主要問題有:1. 違反規定亂收費。形式有自行制定政策收費,提高標準、自立項目收費,出具白條子收費等。2. 財務管理混亂,擠占、挪用普遍。包括收入不入賬、私設“小金庫”,個人貪污、侵占計劃生育經費,白條報銷,計劃生育藥具、罰沒實物管理混亂等。

                                                        (趙占云)

    【外資審計】

    世界銀行貸款審計  1997年2~8月,根據國家審計署授權,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審計內蒙古地方鐵路、北方灌溉、黃土高原水土保持、第四筆農村信貸、廣東農業與地震重建、糧食流通與市場、農村供水與環境衛生、綜合性婦幼保健、第二個貧困教育、第四個工業信貸、環境技術援助、師范教育發展等12個世界銀行貸款項目。共審計自治區級單位10個,盟市級單位50個,縣級單位104個;出具審計報告162篇;向世界銀行出具對外審計報告(中英文)5份(上述前5個項目)。審計發現挪用項目建設資金2 890萬元。其中地方鐵路項目1 740萬元,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250萬元,北方灌溉項目852萬元,黃土高原水土保持項目60萬元,第二個貧困教育項目58萬元,綜合性婦幼保健項目30萬元。虛報工作量265萬元。其中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260萬元,綜合性婦幼保健項目5萬元。其它各類違紀問題如滯留項目資金、少作收入、漏繳稅金、帳外存款等2 535萬元。其中地方鐵路項目980萬元,黃土高原水土保持項目730萬元,第五個工業信貸項目417萬元,第二個貧困教育項目180萬元,北方灌溉項目120萬元,第四個農村信貸項目91萬元,婦幼保健項目12萬元,糧食流通與市場項目5萬元。另外還發現兩個項目配套資金不能足額及時到位,個別項目建設速度緩慢、評估論證缺乏科學性。上述問題,凡屬違反財經紀律的有關事項,已在審計過程中得到糾正和解決,涉及貸款決策和還貸等方面的問題,從審計角度提出改進意見。自治區審計廳共收繳財政金額144萬元。

    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項目審計  1997年3月,根據國家審計署授權,自治區審計機關審計世界糧食計劃署援助的托克托、涼城、和林格爾縣農業基礎開發(代號3924)項目,由縣、盟市、自治區審計機關分級審計,共審計6個單位,出具審計報告7份,另外還向世界糧食計劃署出具對外審計報告(中英文)。審計共查出挪用項目資金,出售援糧款未收回等問題252萬元,分別進行處理,并提出改進意見。

    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審計調查  1997年8~11月,自治區三級審計機關對全區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進行審計調查。至1997年6月,全區登記注冊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1 012戶,其中合資企業926戶,合作企業86戶;投資總額21.8億美元,注冊資本15.3億美元,其中協議利用外資6.6億美元,實際到位4億美元;有399戶企業投產開業,其中盈利企業95戶,累計盈利額4.94億元,虧損企業304戶,累計虧損額4.91億元,盈虧相抵盈利283萬元,加上潛虧4 101萬元,虧損3 81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全區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發展,能夠起到擴大外資規模,緩解自治區資金緊張矛盾,加快自治區資源轉化步伐,推動企業向國際化、集團化方向發展,促進自治區經濟建設發展。但也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登記注冊的多,投產開業的少。登記注冊共1 012戶,投產開業僅399戶,占40%,未開業的524戶,占60%。二是資本到位率低。注冊資本15.3億美元,到位10.4億美元,到位率68%,其中方注冊資本8.8億美元,實際到位6.9億美元,到位率78%,外方注冊資本6.6億美元,實際到位4億美元,到位率60.8%。由于資本不到位形成假合資企業256戶,一些外商投資者還采取多種途徑抽逃資本1 100多萬元。三是部分企業引進設備價格偏高,以舊充新,外商投資中70%是設備,有相當一部分質次價高,甚至是淘汰設備。四是外商不履行外銷合同,有17戶企業低價出口產品,造成企業損失500多萬元,有2戶企業停產倒閉。五是侵占中方利益普遍,有189戶企業漏提少提職工住房和物價補貼、養老和待業保險基金、福利費等6 318萬元,還有無償占用土地、漏繳少繳稅金和外方多分利潤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審計調查結果后,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董軍翔)

    【鄉鎮審計】

    呼倫貝爾盟開展鄉鎮財政決算審計  1997年,呼倫貝爾盟審計局抽調40名業務骨干,組成15個審計小組,采取穿插審計方法,開展鄉鎮財政決策審計。至7月10日,共審計30個鄉鎮決算,查出違紀資金234.2萬元,其中:截留挪用鄉鎮農業稅減免退稅16.2萬元,預算內資金轉預算外11.2萬元,漏繳稅金9.7萬元,擠占挪用專項資金87.1萬元,坐支預算外入56.8萬元,其它違紀資金53.2萬元。審計結果表明,呼倫貝爾盟鄉鎮財政管理正在逐步完善,各地能夠認真遵守國家財稅政策,但各地管理不平衡,尚未建立國庫的鄉鎮、蘇木財政管理較差,漏洞較多。一是預算外資金管理力度不夠,個別部門將預算外資金視為己有,未實行財政專儲,收支隨意性大;二是鄉鎮非稅性收入管理不嚴,征收、監繳不力,應納入預算內的部分行政性收費仍在預算外管理;三是鄉鎮級收費漏稅現象較普遍,納稅意識淡薄;四是鄉鎮級財政會計核算不規范,管理基礎薄弱。

    煤夭鄉加強農村經濟審計監督  烏蘭察布盟察哈爾右翼前旗煤夭鄉建立審計站,對農村經濟管理混亂、土地使用分配不公、農民負擔過重、用公款吃喝風嚴重等問題,加強農村經濟審計監督。“干部田”是旗政府為彌補鄉干部工資報酬不足而采取的一項補償措施。按規定,每位鄉干部可分3~5畝中等田,實際平均占有8~10畝上等田,并且不納稅。干部調整、離職退崗不退田;新任干部上崗分新田,致使“干部田”越占越多,加劇土地使用分配不公的矛盾。對此,群眾意見很大。審計站提出取消“干部田”歸之于群眾的建議,鄉政府采納審計建議,收回700多畝“干部田”,對全鄉土地分配進行全面審計,重新丈量,調劑優劣重新分配給群眾,解決多年遺留問題。經過對招待費進行審計,查明公款吃喝較嚴重,招待費逐年增加,鄉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取消村級招待費開支項目,每年全鄉節約開支5萬多元。煤夭鄉各種收費高達農民人均收入的10%,超出國務院規定標準一倍,而且稅負分配不公,農民負擔加重。審計查明,主要原因是村級干部人員膨脹,征收稅費隨意性大和招待費失控。鄉政府根據審計建議采取具體措施進行整改:精簡村干部3人,直接減少農民經濟負擔5萬多元;核定納稅對象和應征額,向農民多攤的各種稅費采取退還、過賬、兌撥、預收等辦法加以解決;建立“明白卡”,將群眾應納的稅費逐一登卡,張榜公布,增強透明度。煤夭鄉在全面開展農村經濟審計監督的基礎上,圍繞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先后制定《煤夭鄉三級財務整頓方案》、《煤夭鄉村級干部工資管理規定》、《煤夭鄉財務審計》、《評比獎罰辦法》。與此同時,實行稅費收取“三統一”即:統一收取標準、統一管理使用、統一票據。還對村干部實行離職審計等辦法,制度化建設日益完善。

                                                       (周慶林)

    【內部審計】  至1997年,自治區內部審計機構274個,內部審計人員7 088人,完成審計項目11 054個,其中:完成財務收支審計4 685個,經濟效益審計1 474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1 162個,基建預決算審計253個,其它審計3 480個。共查出損失浪費金額1.34億元,促進提高經濟效益金額7 734萬元,向司法機關移送案9件,建議對24人給予行政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人,財務決算審鑒975個。

    財務收支審計  1997年,自治區郵電管理局內部審計處共完成財務收支審計83項,查出轉移截留收入、利潤36萬元,虛列支出19萬元,擠占成本226萬元,權益不實28萬元,偷漏稅款6萬元,小金庫14萬元,其它違紀金額1 302萬元。

    【社會審計】  1997年,全區已建立審計事務所139家,社會審計從業人員1 639人。執業注冊會計師705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的非執業會員686人。1997年,全區社會審計共承辦各類審計查證、咨詢服務23 169項,其中:財務收支審計2 527項,承包離任審計496項,國企審計查證305項,經濟案件鑒定164項,驗資年檢16 620項,資產評估1 148項,基建項目審計1 186項,咨詢建賬清債110項,擔任常年顧問88項,其它525項。這些業務的開展不僅為委托單位提供公正性報告,還為市場經濟提供準確的信息。僅1997年,社會審計就為委托單位挽回經濟損失9 346萬元,促進提高經濟效益1.76億元,核減基本建設高估冒算金額2.26億元,核減虛假注冊資金2.02億元。根據財政部、審計署(1995)26號文件精神,自治區財政廳、審計廳于1997年3月31日,聯合簽發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與自治區注冊審計師協會聯合的198號文件,并于1997年8月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區部分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1996年至1997年上半年的業務、財務、機構設置進行檢查,以加強自治區注冊會計師協會與注冊審計師協會的工作 

    【十強審計事務所評選】  自治區審計廳于1997年5月評選出有突出貢獻的10家審計事務所為自治區“十強”審計事務所,并進行表彰,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審計事務所、呼和浩特市審計事務所、包頭市審計事務所、哲里木盟審計事務所、興安盟審計事務所、呼倫貝爾盟審計事務所、包頭中鹿審計事務所、赤峰市審計事務所、赤峰市元寶山區審計事務所、通遼市審計事務所。

    (楊振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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