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卷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 長:劉守禾
副廳長:王悅發(4月去逝) 趙仁欽(蒙古族) 趙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徐貴中(6月任職)
【監管安全】 繼續貫徹落實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維護監所安全穩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有針對性地狠抓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獄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隊伍的管理教育力度,嚴格規范干警的執法活動,堅持不懈地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大專項治理力度,保證監所安全。全年全區押犯脫逃1人,脫逃率為0.04‰,同比下降80%;獄內發案1起,發案率為0.04‰,同比下降67%;押犯非正常死亡4人,非正常死亡率為0.16‰。勞教人員逃跑4人,逃跑率為0.16%,同比下降20%;非正常死亡1人,非正常死亡率為0.26‰;無所內發案。圓滿完成元旦、春節、國慶和全國、自治區“兩會”及“六四”敏感期的安全保衛任務。不斷加大創建工作力度,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順利通過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的驗收,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如期恢復自治區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的稱號,1個勞教所建成自治區級勞動教養學校,17個監區建成自治區級現代化文明監區。同時,充分發揮勞動教養手段的優勢,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法輪功”類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五”普法驗收和依法治區啟動階段】 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召開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地區、行業、基層依法治理的先進經驗,對全年的工作進行部署。狠抓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堅持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領導干部定期聽法制講座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檔案,推廣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行之有效的好經驗,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促進領導方式的轉變。全年全區共舉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制講座286期。大力推進依法治區“2345”工程。在推廣和完善老典型的同時,培養和總結一批具有地方特點和行業特色的新典型、新經驗。到年底,全區共有各類依法治理典型409個,其中旗縣(市區)38個、蘇木鄉鎮156個、嘎查村186個、行業和單位29個。積極探索社區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指導性意見。組織由自治區領導同志帶隊的高規格驗收組,對全區“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啟動階段進行集中檢查驗收,向司法部推薦“三五”普法先進旗縣4個、先進單位6個、先進普法辦2個、先進個人19名。
【基層司法行政】 認真落實“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方針,堅持人往基層走,勁往基層使,錢往基層投,組織開展司法行政“基礎年”活動。一是把“148”建設納入了全區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標,進一步加大領導力度。年內全區“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累計接受咨詢35 948次,接待來訪22 754人(次),受托辦理法律事務5 334件,上門服務823件(次)。二是堅持“大調解”思路和“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全年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0 138件,防止民轉刑案件616起1 247人,制止群體性上訪733批15 973人次。三是狠抓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措施的落實,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組織全區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著手建立自治區級“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網絡”。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對這項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四是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蘇木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建設,蘇木鄉鎮(街道)司法所建所數達到1 667個,較上年增長121%;基層法律服務所發展到1 573家,較上年增長1023%。到年底,全區已建立起1 100多個蘇木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受到司法部的通報表揚。
【提高法律服務數量 質量 效益】 一是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組織自收自支國資律師事務所和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的脫鉤改制工作;進行合作制公證處和主辦公證員的試點工作;開展法律服務市場的清理整頓。二是拓展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進入經濟工作的重點領域,為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和安置、分流下崗職工,以及農村牧區土地、草牧場承包和農牧業生產經營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同時,大力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團組的組建工作,全區建立盟行署、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組10個,旗縣(市區)政府法律顧問團組95個,使法律服務進入決策層。三是加強對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工作的指導,下發《關于加快法律援助機構建設步伐的通知》,建立了月督查制度,使全區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實現突破性進展。到年底,全區已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71個,受到司法部的通報表揚。四是加快立法步伐,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以廳令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暫行辦法》。全年全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3 888家,同比上升6.03%;辦理刑事訴訟辯護及代理5 532件,同比上升11.35%;民事經濟訴訟代理22 476件,同比上升8.57%;行政訴訟代理937件,同比上升26.79%;公證辦證144 752件,其中經濟公證和涉外公證同比分別上升5.67%和30%;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5 257家,同比上升8.75%;律師、公證業務涉及財產標的金額139億多元,同比上升109.23%;基層法律服務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4 374.06萬元,同比上升40.67%。
【盟市司法局長會議】 1月14日至16日,全區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暨盟市司法局長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各盟市分管盟市長、依法治理辦公室負責人、司法局長、辦公室主任參加會議。會議傳達全國會議精神,對司法行政復建20年來的工作,特別是依法治區工作進行回顧和總結,交流依法治區工作經驗,提出世紀之交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安排今后的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工作任務。自治區黨委書記、依法治區領導小組長劉明祖和自治區主席、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云布龍給大會發來《致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會的一封信》,要求“各級領導進一步提高對實施依法治區重要意義的認識,把依法治區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各級黨委要通過開展依法治區工作,進一步改善和加強黨的領導,掌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主動權,提高駕馭全局的能力”。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萬繼生和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分別到會并作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依法治區啟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成績,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 8月22日,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領導小組副組長萬繼生出席會議并講話,自治區副主席、領導小組副組長王鳳岐主持會議,依法治區各成員單位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依法治區工作情況和“三五”普法及依法治區工作考核驗收方案的匯報,并對進一步加強依法治區工作提出具體意見。會議還通過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建議名單,增補司法廳副廳長徐貴中為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自治區領導干部法制講座】 為了給自治區參與西部大開發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活動的深入開展,12月15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司法廳在呼和浩特聯合舉辦了題為“西部開發與法治保障”的法制講座,聘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夏勇教授就法治在西部開發中的地位、作用,古今中外運用法律手段促進區域開發的經驗和教訓,西部開發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在西部開發中對法律、司法的思考等問題做了專題講解。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周德海、張國民、舍勒巴圖、格日勒圖,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和各人民團體、駐呼各大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以及呼市四大班子的主要領導150余人聽取講座。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萬繼生主持講座并作了總結發言。
【機構改革】 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從5月中旬開始,司法廳認真組織開展機構改革工作,成立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門工作人員,制定《司法廳機關人員定崗工作實施方案》和《司法廳機關人員分流工作實施方案》,經過大會動員、學習討論、素質測試、民主測評、實績考核、黨委集體研究、任前公示、呈報審批、雙向選擇和離任審計等程序,圓滿完成機構改革任務。在改革中,共提任正處級干部7名,調整正處級干部5名;提任副處級干部9名,調整副處級干部2名;主任科員以下人員定崗26人,分流24人。通過機構改革,進一步調整充實了工作職能,理順工作關系,引進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機制,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推動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 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廳黨委及時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區直司法行政系統開展“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意見,制定《“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開展工作。廳領導班子成員分別撰寫了自查自看書面材料,并下發征求干部群眾的意見。黨委成員之間普遍開展談心活動。組織廳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職工,圍繞“影響我區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發展的主要問題和矛盾是什么?造成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決?”、“‘三講’教育以來,廳黨委及其成員的工作有哪些明顯變化?還存在哪些不足?”等5個專題集中進行了討論。在此基礎上,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自治區紀委和政法委派員參加,并對民主生活會的質量給予充分肯定。再次修訂“三講”期間形成的13項整改措施,就落實情況讓干部職工評議,進一步促進整改措施的落實,特別是過去群眾反映比較多的車輛管理、公務接待、預算外資金管理、老干部工作等問題都得到改進。通過“回頭看”活動,鞏固了“三講”教育成果,增強了廳黨委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感召力。從廳機關、廳屬單位和各盟市司法局收回的600多份問卷調查結果看,全系統干部職工對“三講”以來廳黨委班子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的達到97.14%。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長楊利民到司法廳考察時給予充分肯定,自治區《“三講”教育簡報》兩次刊載司法廳的做法。
【法律服務研討會】 為不斷拓展律師業務領域,充分發揮律師在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中的積極作用,8月25日,自治區律師協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律師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務研討會。來自全區的80余名律師參加會議。會議共收到論文55篇,評出優秀論文19篇。會上,代表們圍繞在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以及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與研討,并提出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的具體意見。
【恢復10個司法所】 10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委辦公室、新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印發〈新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職能配置方案〉的通知》(新黨辦通〔2000〕48號),將新城區街道辦事處所屬的10個司法所撤銷,由新城區司法局管理的司法助理員也劃歸街道辦事處統一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由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行使。事情發生后,司法系統上下多方努力,積極奔走,11月17日,新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又下發了《關于重申司法局設立司法所的通知》(新機編發〔2000〕3號),將這10個司法所予以恢復。
【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 8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條例共九章四十四條,分別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公證范圍、公證管轄、公證程序、公證效力、監督與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報告】 4月5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司法廳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全區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執行情況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見的報告》。會議審議認為,報告比較客觀和全面,同意這個報告。同時認為,“三五”普法規劃實施四年來,基本完成“三五”普法工作的各項任務,并取得一定的社會效果,有些方面的成效比較顯著。但全區的普法工作與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會議還就進一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教育轉化“法輪功”勞教人員】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領導同志對“法輪功”勞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司法部提出的要求,把“法輪功”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擺在勞教工作的突出位置。針對“法輪功”勞教人員構成復雜、情況特殊、教育轉化難度大的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和專管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所隊領導包教、集中教育管理、組織改好者現身說法、開展社會幫教、充分運用政策感召、提高包教干警素質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至年底“法輪功”勞教人員轉化率達到82.68%。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0個百分點,受到“法輪功”勞教人員家屬的高度贊揚,也得到自治區黨政領導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1個勞教所和2名干警分別被國家司法部命名為“法輪功”勞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 遵照自治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會議部署,協調小組辦公室(司法廳)于8月中旬至9月初,組織了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這次專項檢查堅持點面結合,比較深入地了解各盟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總體情況和基層單位的成功做法及成效,同時還就基層工作的其它業務進行調研和督查。檢查組通過聽取總體工作情況匯報、召開座談會、與刑釋解教人員座談、查看印證材料等,較為廣泛地聽取了情況和建議。通過檢查,比較客觀地掌握了各盟市工作的開展情況,特別是1999年以來各級安置幫教協調機構和工作網絡的建設情況、銜接措施和安置幫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置幫教的方式方法和出臺的地方性優惠政策等,摸清了刑釋解教人員的底數,看到了工作成效,找到存在的問題,有力地指導基層的安置幫教工作。
【矛盾糾紛大排查】 全區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從4月初開始至8月底全部結束,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化解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據不完全統計,大排查期間各地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7 988件,調解成功37 038件,成功率達97.9%。防止民轉刑案件194件271人,制止群體性械斗173起,開展專項治理1 386次,防止群體性上訪197件11 308人次,消除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解決了一批事關改革和發展的重點糾紛。如包頭市司法局緊緊抓住服務于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這個重點,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組成矛盾糾紛排查小組,進駐宣告破產的“九九集團”,運用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手段,為企業轉制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三是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通過集中排查調處,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各地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加強民主管理、實施依法治理相結合,把推動村務、廠務、校務公開作為重要目標,注重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增強了基層干部依法辦事的自覺性,促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設。
【“148”建設取得新發展】 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緊緊抓住司法行政“基礎年”的重要契機,把“148”專用電話建設作為抓基層、打基礎的龍頭來抓,按照“先開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設步伐。至年底,全區12盟市、101個旗縣(市區)全部開通“148”專用電話,部分蘇木鄉鎮也開通“148”專用電話。繼伊盟之后,2000年又有包頭、赤峰、興安盟、呼盟、通遼、巴盟、烏海等地完成“148”平臺建設或正在組織設備安裝。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和經濟廣播電臺相繼開通了空中“148”節目。年內全區“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累計接受咨詢35 948次,接待來訪22 754人(次),受托辦理法律事務5 334件,上門服務823件(次)。
【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通過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考核驗收】 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從1997年開展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工作以來,以創建工作為龍頭,不斷強化軟硬件建設,全面促進了監獄各項工作的開展,監管場所持續保持穩定,實現連續6年無脫逃、連續3年“四無”。與此同時,監獄經濟穩步發展,干警隊伍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監獄面貌發生了根本變化,各項工作邁上了新的臺階。2000年4月,順利通過了司法部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考核組的考核驗收。
(余勇剛)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廳 長:劉守禾
副廳長:王悅發(4月去逝) 趙仁欽(蒙古族) 趙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徐貴中(6月任職)
【監管安全】 繼續貫徹落實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維護監所安全穩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有針對性地狠抓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強獄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隊伍的管理教育力度,嚴格規范干警的執法活動,堅持不懈地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加大專項治理力度,保證監所安全。全年全區押犯脫逃1人,脫逃率為0.04‰,同比下降80%;獄內發案1起,發案率為0.04‰,同比下降67%;押犯非正常死亡4人,非正常死亡率為0.16‰。勞教人員逃跑4人,逃跑率為0.16%,同比下降20%;非正常死亡1人,非正常死亡率為0.26‰;無所內發案。圓滿完成元旦、春節、國慶和全國、自治區“兩會”及“六四”敏感期的安全保衛任務。不斷加大創建工作力度,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順利通過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的驗收,呼和浩特第一監獄如期恢復自治區級現代化文明監獄的稱號,1個勞教所建成自治區級勞動教養學校,17個監區建成自治區級現代化文明監區。同時,充分發揮勞動教養手段的優勢,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法輪功”類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五”普法驗收和依法治區啟動階段】 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召開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地區、行業、基層依法治理的先進經驗,對全年的工作進行部署。狠抓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堅持開展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領導干部定期聽法制講座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檔案,推廣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等行之有效的好經驗,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自覺性,促進領導方式的轉變。全年全區共舉辦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制講座286期。大力推進依法治區“2345”工程。在推廣和完善老典型的同時,培養和總結一批具有地方特點和行業特色的新典型、新經驗。到年底,全區共有各類依法治理典型409個,其中旗縣(市區)38個、蘇木鄉鎮156個、嘎查村186個、行業和單位29個。積極探索社區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徑,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指導性意見。組織由自治區領導同志帶隊的高規格驗收組,對全區“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區工作啟動階段進行集中檢查驗收,向司法部推薦“三五”普法先進旗縣4個、先進單位6個、先進普法辦2個、先進個人19名。
【基層司法行政】 認真落實“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方針,堅持人往基層走,勁往基層使,錢往基層投,組織開展司法行政“基礎年”活動。一是把“148”建設納入了全區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目標,進一步加大領導力度。年內全區“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累計接受咨詢35 948次,接待來訪22 754人(次),受托辦理法律事務5 334件,上門服務823件(次)。二是堅持“大調解”思路和“調防結合,以防為主,多種手段,協同作戰”的人民調解工作方針,全年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0 138件,防止民轉刑案件616起1 247人,制止群體性上訪733批15 973人次。三是狠抓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措施的落實,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組織全區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著手建立自治區級“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網絡”。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對這項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四是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蘇木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建設,蘇木鄉鎮(街道)司法所建所數達到1 667個,較上年增長121%;基層法律服務所發展到1 573家,較上年增長1023%。到年底,全區已建立起1 100多個蘇木鄉鎮(街道)調解中心,受到司法部的通報表揚。
【提高法律服務數量 質量 效益】 一是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服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組織自收自支國資律師事務所和社會法律咨詢服務機構的脫鉤改制工作;進行合作制公證處和主辦公證員的試點工作;開展法律服務市場的清理整頓。二是拓展服務領域,改進服務方式。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進入經濟工作的重點領域,為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和安置、分流下崗職工,以及農村牧區土地、草牧場承包和農牧業生產經營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幫助。同時,大力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團組的組建工作,全區建立盟行署、市政府法律顧問團組10個,旗縣(市區)政府法律顧問團組95個,使法律服務進入決策層。三是加強對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工作的指導,下發《關于加快法律援助機構建設步伐的通知》,建立了月督查制度,使全區法律援助機構建設實現突破性進展。到年底,全區已建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三級法律援助機構71個,受到司法部的通報表揚。四是加快立法步伐,出臺《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以廳令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法律援助暫行辦法》。全年全區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3 888家,同比上升6.03%;辦理刑事訴訟辯護及代理5 532件,同比上升11.35%;民事經濟訴訟代理22 476件,同比上升8.57%;行政訴訟代理937件,同比上升26.79%;公證辦證144 752件,其中經濟公證和涉外公證同比分別上升5.67%和30%;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5 257家,同比上升8.75%;律師、公證業務涉及財產標的金額139億多元,同比上升109.23%;基層法律服務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4 374.06萬元,同比上升40.67%。
【盟市司法局長會議】 1月14日至16日,全區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暨盟市司法局長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負責人,各盟市分管盟市長、依法治理辦公室負責人、司法局長、辦公室主任參加會議。會議傳達全國會議精神,對司法行政復建20年來的工作,特別是依法治區工作進行回顧和總結,交流依法治區工作經驗,提出世紀之交工作發展的總體思路,安排今后的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工作任務。自治區黨委書記、依法治區領導小組長劉明祖和自治區主席、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云布龍給大會發來《致依法治區經驗交流會的一封信》,要求“各級領導進一步提高對實施依法治區重要意義的認識,把依法治區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各級黨委要通過開展依法治區工作,進一步改善和加強黨的領導,掌握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的主動權,提高駕馭全局的能力”。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萬繼生和自治區副主席王鳳岐分別到會并作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依法治區啟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成績,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依法治區和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 8月22日,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領導小組副組長萬繼生出席會議并講話,自治區副主席、領導小組副組長王鳳岐主持會議,依法治區各成員單位參加會議。會議聽取依法治區工作情況和“三五”普法及依法治區工作考核驗收方案的匯報,并對進一步加強依法治區工作提出具體意見。會議還通過自治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成員調整建議名單,增補司法廳副廳長徐貴中為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自治區領導干部法制講座】 為了給自治區參與西部大開發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活動的深入開展,12月15日,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司法廳在呼和浩特聯合舉辦了題為“西部開發與法治保障”的法制講座,聘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夏勇教授就法治在西部開發中的地位、作用,古今中外運用法律手段促進區域開發的經驗和教訓,西部開發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在西部開發中對法律、司法的思考等問題做了專題講解。自治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周德海、張國民、舍勒巴圖、格日勒圖,自治區各部委辦廳局和各人民團體、駐呼各大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以及呼市四大班子的主要領導150余人聽取講座。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萬繼生主持講座并作了總結發言。
【機構改革】 按照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從5月中旬開始,司法廳認真組織開展機構改革工作,成立機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門工作人員,制定《司法廳機關人員定崗工作實施方案》和《司法廳機關人員分流工作實施方案》,經過大會動員、學習討論、素質測試、民主測評、實績考核、黨委集體研究、任前公示、呈報審批、雙向選擇和離任審計等程序,圓滿完成機構改革任務。在改革中,共提任正處級干部7名,調整正處級干部5名;提任副處級干部9名,調整副處級干部2名;主任科員以下人員定崗26人,分流24人。通過機構改革,進一步調整充實了工作職能,理順工作關系,引進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機制,優化干部隊伍結構,提高人員素質,推動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
【“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 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廳黨委及時召開黨委擴大會議,專題研究區直司法行政系統開展“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意見,制定《“三講”教育“回頭看”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開展工作。廳領導班子成員分別撰寫了自查自看書面材料,并下發征求干部群眾的意見。黨委成員之間普遍開展談心活動。組織廳機關和所屬單位干部職工,圍繞“影響我區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和發展的主要問題和矛盾是什么?造成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決?”、“‘三講’教育以來,廳黨委及其成員的工作有哪些明顯變化?還存在哪些不足?”等5個專題集中進行了討論。在此基礎上,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自治區紀委和政法委派員參加,并對民主生活會的質量給予充分肯定。再次修訂“三講”期間形成的13項整改措施,就落實情況讓干部職工評議,進一步促進整改措施的落實,特別是過去群眾反映比較多的車輛管理、公務接待、預算外資金管理、老干部工作等問題都得到改進。通過“回頭看”活動,鞏固了“三講”教育成果,增強了廳黨委班子的凝聚力、戰斗力和感召力。從廳機關、廳屬單位和各盟市司法局收回的600多份問卷調查結果看,全系統干部職工對“三講”以來廳黨委班子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的達到97.14%。自治區黨委常委、組織部長楊利民到司法廳考察時給予充分肯定,自治區《“三講”教育簡報》兩次刊載司法廳的做法。
【法律服務研討會】 為不斷拓展律師業務領域,充分發揮律師在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中的積極作用,8月25日,自治區律師協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律師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提供法律服務研討會。來自全區的80余名律師參加會議。會議共收到論文55篇,評出優秀論文19篇。會上,代表們圍繞在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以及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與研討,并提出為西部大開發和國企改革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的具體意見。
【恢復10個司法所】 10月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委辦公室、新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于印發〈新城區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職能配置方案〉的通知》(新黨辦通〔2000〕48號),將新城區街道辦事處所屬的10個司法所撤銷,由新城區司法局管理的司法助理員也劃歸街道辦事處統一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由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行使。事情發生后,司法系統上下多方努力,積極奔走,11月17日,新城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又下發了《關于重申司法局設立司法所的通知》(新機編發〔2000〕3號),將這10個司法所予以恢復。
【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 8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公證條例》。條例共九章四十四條,分別對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公證范圍、公證管轄、公證程序、公證效力、監督與管理以及法律責任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
【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報告】 4月5日,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司法廳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關于全區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執行情況和今年工作安排意見的報告》。會議審議認為,報告比較客觀和全面,同意這個報告。同時認為,“三五”普法規劃實施四年來,基本完成“三五”普法工作的各項任務,并取得一定的社會效果,有些方面的成效比較顯著。但全區的普法工作與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會議還就進一步做好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教育轉化“法輪功”勞教人員】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領導同志對“法輪功”勞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司法部提出的要求,把“法輪功”勞教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擺在勞教工作的突出位置。針對“法輪功”勞教人員構成復雜、情況特殊、教育轉化難度大的實際,成立領導小組和專管機構,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所隊領導包教、集中教育管理、組織改好者現身說法、開展社會幫教、充分運用政策感召、提高包教干警素質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至年底“法輪功”勞教人員轉化率達到82.68%。比全國平均水平高出10個百分點,受到“法輪功”勞教人員家屬的高度贊揚,也得到自治區黨政領導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1個勞教所和2名干警分別被國家司法部命名為“法輪功”勞教人員教育轉化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 遵照自治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會議部署,協調小組辦公室(司法廳)于8月中旬至9月初,組織了全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專項檢查。這次專項檢查堅持點面結合,比較深入地了解各盟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總體情況和基層單位的成功做法及成效,同時還就基層工作的其它業務進行調研和督查。檢查組通過聽取總體工作情況匯報、召開座談會、與刑釋解教人員座談、查看印證材料等,較為廣泛地聽取了情況和建議。通過檢查,比較客觀地掌握了各盟市工作的開展情況,特別是1999年以來各級安置幫教協調機構和工作網絡的建設情況、銜接措施和安置幫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安置幫教的方式方法和出臺的地方性優惠政策等,摸清了刑釋解教人員的底數,看到了工作成效,找到存在的問題,有力地指導基層的安置幫教工作。
【矛盾糾紛大排查】 全區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從4月初開始至8月底全部結束,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化解大量的社會矛盾糾紛。據不完全統計,大排查期間各地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7 988件,調解成功37 038件,成功率達97.9%。防止民轉刑案件194件271人,制止群體性械斗173起,開展專項治理1 386次,防止群體性上訪197件11 308人次,消除了大量的不安定因素。二是解決了一批事關改革和發展的重點糾紛。如包頭市司法局緊緊抓住服務于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這個重點,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組成矛盾糾紛排查小組,進駐宣告破產的“九九集團”,運用法制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服務等手段,為企業轉制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三是密切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通過集中排查調處,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各地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同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加強民主管理、實施依法治理相結合,把推動村務、廠務、校務公開作為重要目標,注重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增強了基層干部依法辦事的自覺性,促進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設。
【“148”建設取得新發展】 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緊緊抓住司法行政“基礎年”的重要契機,把“148”專用電話建設作為抓基層、打基礎的龍頭來抓,按照“先開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設步伐。至年底,全區12盟市、101個旗縣(市區)全部開通“148”專用電話,部分蘇木鄉鎮也開通“148”專用電話。繼伊盟之后,2000年又有包頭、赤峰、興安盟、呼盟、通遼、巴盟、烏海等地完成“148”平臺建設或正在組織設備安裝。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和經濟廣播電臺相繼開通了空中“148”節目。年內全區“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累計接受咨詢35 948次,接待來訪22 754人(次),受托辦理法律事務5 334件,上門服務823件(次)。
【呼和浩特第二監獄通過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考核驗收】 呼和浩特第二監獄從1997年開展創建現代化文明監獄工作以來,以創建工作為龍頭,不斷強化軟硬件建設,全面促進了監獄各項工作的開展,監管場所持續保持穩定,實現連續6年無脫逃、連續3年“四無”。與此同時,監獄經濟穩步發展,干警隊伍建設有了長足的進步,監獄面貌發生了根本變化,各項工作邁上了新的臺階。2000年4月,順利通過了司法部部級現代化文明監獄考核組的考核驗收。
(余勇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