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強化生態空間保護。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全區初步劃定生態保護紅線5969公頃,約占全區國土面積的50.46%,涵蓋了全區64.85%的基本草原、61.22%的林地、53.39%的水域濕地,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完成3個旗市典型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任務,初步建成自治區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一期工程。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2020年12月23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內政發〔2020〕24號)正式印發實施。全區共劃分環境管控單元1135個,包括422個優先保護單元、651個重點管控單元和62個一般管控單元,實施分類管控;建立五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即1個自治區總體準入清單、3個重點區域及黃河流域準入清單、12個盟市總體準入清單、103個旗縣(市、區)準入清單和1135個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
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總體要求和“摸、排、分、清”工作任務,全年指導各盟市共核發排污許可證2461張,對18961家排污單位進行排污登記,對1231家暫不具備條件的排污單位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對其他6052家不需要或者暫不需要發證登記的排污單位進行分類處置,基本實現了涉及我區的106個行業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的總目標。組織各盟市對底單完整性、分類準確性、發證登記合規性等內容進行隨機檢查和隨查隨改,發現問題1489個、糾正1280個,新增發證登記排污單位65家,圓滿完成排污許可“回頭看”質量檢查工作。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將建設項目環評等四大類14項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開展2次項目環評技術復核和1次規劃環評質量檢查,強化環評質量監管。全年審批5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組織完成16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召集審查。嚴格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212個建設項目環評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1135個建設項目豁免環評審批手續,1379家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重大項目落地,協調生態環境部審批集大原高鐵、包頭煤制烯烴、五間房西一礦共3個重大項目,自治區計劃實施的3298個投資項目完成環評審批2751個,列入自治區滾動計劃的407個重大項目完成環評審批389個。
推進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2016年黨中央環保督察49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48項,2018年黨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00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97項,圖牧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6項整改任務全部完成整改并銷號。深入開展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印發《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分2批完成對呼倫貝爾、鄂爾多斯等6個盟市的督察工作,實現了盟市督察全覆蓋。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楊愛群)


強化生態空間保護。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全區初步劃定生態保護紅線5969公頃,約占全區國土面積的50.46%,涵蓋了全區64.85%的基本草原、61.22%的林地、53.39%的水域濕地,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完成3個旗市典型區域生態保護紅線勘界定標試點任務,初步建成自治區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一期工程。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2020年12月23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內政發〔2020〕24號)正式印發實施。全區共劃分環境管控單元1135個,包括422個優先保護單元、651個重點管控單元和62個一般管控單元,實施分類管控;建立五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即1個自治區總體準入清單、3個重點區域及黃河流域準入清單、12個盟市總體準入清單、103個旗縣(市、區)準入清單和1135個環境管控單元準入清單。
加強排污許可管理。按照“核發一個行業、清理一個行業”總體要求和“摸、排、分、清”工作任務,全年指導各盟市共核發排污許可證2461張,對18961家排污單位進行排污登記,對1231家暫不具備條件的排污單位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對其他6052家不需要或者暫不需要發證登記的排污單位進行分類處置,基本實現了涉及我區的106個行業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的總目標。組織各盟市對底單完整性、分類準確性、發證登記合規性等內容進行隨機檢查和隨查隨改,發現問題1489個、糾正1280個,新增發證登記排污單位65家,圓滿完成排污許可“回頭看”質量檢查工作。
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力優化營商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將建設項目環評等四大類14項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政務服務管理平臺。開展2次項目環評技術復核和1次規劃環評質量檢查,強化環評質量監管。全年審批5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組織完成16個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召集審查。嚴格實施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212個建設項目環評實施告知承諾制審批,1135個建設項目豁免環評審批手續,1379家企業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和重大項目落地,協調生態環境部審批集大原高鐵、包頭煤制烯烴、五間房西一礦共3個重大項目,自治區計劃實施的3298個投資項目完成環評審批2751個,列入自治區滾動計劃的407個重大項目完成環評審批389個。
推進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2016年黨中央環保督察49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48項,2018年黨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00項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并銷號97項,圖牧吉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16項整改任務全部完成整改并銷號。深入開展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印發《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分2批完成對呼倫貝爾、鄂爾多斯等6個盟市的督察工作,實現了盟市督察全覆蓋。
(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楊愛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