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是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廳級組成部門。2020年,廳機關內設職能處室13個,核定編制61名,在編45人;下設廳屬事業單位25個,核定編制2407人,在編2038人。2020年,全年落實水利投資100.93億元,納入水利部考核年度投資完成率90.7%,其中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97.1%,黨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績效評價良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益總人口58萬人,解決75萬農牧民飲水型地方病氟砷碘超標問題、10.3萬農牧民苦咸水問題,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全面解決。河湖長制深入落實,“量水而行”、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作扎實推進,重點河湖水生態不斷改善。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明顯,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不斷夯實,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水政】 起草《內蒙古自治區河湖管理條例(草案)》,列入自治區人大2021年立法調研計劃。起草《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列入2021年自治區人大立法計劃。完成《自治區農業節水灌溉條例》修訂。全面梳理水利廳權責清單事項內部分工,制定行政管理手冊。制定印發《前期工作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管理辦法》《本級政務服務平臺在線行政審批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對行政許可事項的中介服務開展專項整治。全年,通過自治區互聯網政務平臺及窗口受理審批事項,全部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水資源管理】 推進西遼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協調成立以自治區分管副主席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內蒙古西遼河流域水量調度管理辦法(試行)、“量水而行”2020年行動計劃等,開展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等10項重點工作,累計壓減超采水量1.9億立方米。向西遼河干流河道下泄生態水量3700萬立方米,實現20年來西遼河干流首次生態水量下泄。抓好察汗淖爾流域生態保護工作,形成《察汗淖爾流域水資源及其調控措施研究報告》,研究制定水利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察汗淖爾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建立自治區水量分配河流名錄,編制綽爾河、大凌河、雅魯河跨盟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配合流域委開展窟野河等跨省河流水量分配。開展“一湖兩海”生態水量確定和保障工作,著力保障河流湖泊生態用水需求。編制自治區《“十四五”水資源利用配置規劃》。繼續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差異化考核。推動《自治區地下水生態保護和治理規劃實施綱要》落實,將地下水“五控”指標分解到旗縣。完成339家違規取用地下水企業整治和“十二五”期間新增機電井整治工作。嚴禁地下水發展高耗水工業項目等,嚴厲打擊違規取用水。印發“以電折水”試點工作指導方案,選擇5個旗縣開展試點。按季通報重點區域地下水水位變化情況,對地下水超采區進行動態管理。印發《自治區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核查登記取水口46152個。有序推進用水統計制度改革和取水許可電子證照工作。全區33個超采區中30個一般超采區已達到采補平衡并銷號,3個大型超采區達到階段性治理目標,累計壓采水量5.9億立方米。
【節約用水】 2020年,印發自治區年度節水行動計劃、工作要點等,編制《“十四五”節約用水規劃》。開展行業用水定額修訂工作。46個旗縣建成縣域節水型社會,建成率45%;盟市、旗縣節水型機關建成率達到50%和30%以上,自治區本級節水型機關建成率達到85%和40%以上;1家企業獲得國家水效領跑者稱號。編制《內蒙古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利用專題規劃》。嚴格落實“四定”,從嚴審批規劃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對巴彥淖爾市1300萬立方米工業閑置水指標進行盟市間轉讓。大力實施節水護水行動,規模以上鋼鐵、造紙等高耗水行業全部建成節水型企業。開展“節水內蒙古,我們在行動”大型主題系列宣傳活動。
【水利規劃】 編制全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制定2020年及“十四五”期間重點水利工程實施方案。印發自治區擬建重點水利項目推進方案,謀劃引調水、水生態、防洪等方面12項重點水利工程。開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利專項規劃編制。編制2020年“一湖兩海”生態環境治理水利工作方案。制定2020年水利脫貧攻堅工作實施方案。推動重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LXB供水內蒙古支線、引綽濟遼二期、引嫩濟錫(霍)、黃河科泊爾應急分洪區等工程取得積極進展,岱海生態應急補水工程如期開工。
【水利工程建設】 2020年,全區在建水利工程1191個,水利投資100.93億元,其中黨中央投資35.82億元,自治區投資40.01億元,盟市旗縣等投資18.97億元,其他6.13億元。全年納入水利部基建月報45.82億元,投資完成率90.75%,其中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97.07%,面上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84.71%,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提高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印發《水利工程使用地方政府債券的指導意見(試行)》,全年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3.4億元。
【水旱災害防御】 召開黃河防凌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實行凌情工情零報告制度。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盟市、旗縣兩級防凌巡查值守行政責任人、管理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協調龍羊峽、劉家峽等沿黃控制性工程聯調聯控,及時啟用應急分洪區分蓄凌水,確保黃河凌情平穩,沒有發生凌汛災害。聚焦超標洪水、水庫失事、山洪災害三大風險點,認真落實監測預報預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抗洪搶險技術支撐“三項職責”。成立由廳級領導干部任組長的6個督導檢查組,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督導。印發《全區水利系統汛期重點風險點盯防方案》,落實廳本級、盟市、旗縣盯守組619個。與自治區氣象局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推進監測預報預警。抓好山洪災害防范,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成立4個水旱災害防御專家組,第一時間趕赴一線指導地方搶險救災。全年,有效防御黃河干流1號、2號、4號編號洪水和其他重要河流洪水及山洪災害,水庫淤地壩無一潰壩,河道堤防無一決口。同時,優化水利工程調度,強化水利抗旱服務組織管理。年內,全區各級財政投入抗旱資金2490萬元,抗旱灌溉面積1780千公頃,基本保障了旱區用水需求。
【農村牧區水利】 印發《自治區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南》,推動河套、磴口等大型灌區在“十四五”期間進行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完成《自治區“十四五”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規劃》編制。制定全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規劃,以旗縣為單位提出協商水價、限額指標等參考意見。組織大中型灌區開展供水成本核算。繼續開展計量設施試點旗縣的用水計量測試分析,在部分地區開展以電折水水量計量率定,在河套灌區開展用水合作組織獎補范圍試點。
【河湖長制工作】 協助自治區黨委召開2020年全區總河湖長會議,以總河湖長令印發《2020年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河長湖長巡河巡湖暫行辦法》。組織開展新一輪“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編制和修訂。與黑龍江、遼寧、甘肅、寧夏四省建立河湖管護聯防聯控機制。抓好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下和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管理范圍劃界。開展黃河流域岸線利用項目整治專項行動,摸排項目773個。以河湖管理保護“春季”行動為抓手,推進“四亂”整治常態化、規范化,排查整改“四亂”問題803個。與檢察部門聯合開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動,針對河湖有關重大敏感問題等開展重點整治。開展哈素海、達里湖、東居延海等重點河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專家對相關實施方案進行可行性審查。組織開展敏感湖泊和濕地摸排工作。開展聯合執法2次,依法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
【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引綽濟遼工程實現全線開工建設,年內計劃投資16.4億元、完成17.14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26億元、占總投資49.94%。東臺子水庫工程年內計劃投資4.3億元、完成3.9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4.84億元、占總投資69.1%。岱海生態應急補水工程完成投資1.3億元、占總投資4.87%。
【中小水利工程建設】 列入規劃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內陸河流治理工程27項,完成投資4.2712億元。新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6項,全部開工建設,完成投資3.3307億元。穩步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和《災后水利薄弱環節建設實施方案》有關重點水庫工程相繼開工。
【水土保持】 依托坡耕地綜合治理、國家水土保持重點治理、東北黑土區侵蝕溝綜合治理和淤地壩除險加固等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全區完成綜合治理面積65.8萬公頃,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十四五”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專項實施方案編制,起草《內蒙古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完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土保持專項規劃》制定。推動黃河粗泥沙集中來源區一期工程和黃河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全區水流失動態監測。連續16年發布全區水土保持公報。對淤地壩進行全面排查,實現全區淤地壩汛前排查全覆蓋。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通過遙感監管、現場檢查、“互聯網+監管”等多種方式開展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跟蹤檢查,實現在建項目督查檢查全覆蓋。組織開展2次覆蓋全區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衛星遙感監管,實現全區生產建設項目遙感監管全覆蓋。啟動自治區加密遙感監管工作。
【農村牧區飲水安全】 下達各類飲水安全資金8.7億元,用于鞏固提升農村牧區供水工程,實現受益人口59.4萬人。組織開展脫貧攻堅飲水安全隱患大排查,發現各類隱患781處并全部完成整改,實現脫貧攻堅飲水安全問題動態清零。開展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暗訪檢查7批次,覆蓋全區12個盟市、51個旗縣、195個村,發現問題全部整改。下達飲水型氟砷碘超標改水資金2.41億元,解決42個旗縣、20萬人的氟砷碘超標問題;下達苦咸水黨中央專項改水資金2億元,鞏固提升了389處苦咸水改水工程,受益人口10.3萬人,全面消除全區飲水型地方病、苦咸水問題。建立農村牧區供水“三個責任”“三項制度”,基本形成“以水養水”的工程管護模式,全區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定價,水費收繳率達到95%。落實村級管水員制度,制作“明白卡”發放至貧困戶。開展《自治區“十四五”農村牧區供水保障規劃》編制。
【安全生產】 組織開展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印發《全區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等文件。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進行為期2個月的全區2020年度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每月組織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自查工作。加快“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推進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和降等報廢管理,完成157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36座水庫報廢實施和20座水庫降等。開展全區小型水庫安全運行自查,對隱患和問題做到無死角、零疏漏。組織開展草原上已建水庫排查整治工作,逐庫組織編制整治方案。2020年,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繼續保持平穩態勢,未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在第四季度全國各省市水利安全生產狀況評價考核中位列第三名。
【水利科技】 實施引黃灌區高效節水首部泥沙清淤及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岱海水面蒸發控制方法試驗研究與應用項目。內蒙古磴口揚黃灌區渠道泥沙輸移過程監測模擬和防治技術研究與應用獲自治區科學進步獎,內蒙古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BIM數字工程中心和“引綽濟遼”工程測繪項目組分別獲自治區創新先鋒號。年內,自治區水利科研單位獲得專利授權11項。
【行業監管】 印發《自治區水利督查工作辦法》,明確全區水利監督檢查內容、形式、責任等,建立“四位一體”水利監管體系。組建近200人的自治區級水利督查隊伍,確保每一個業務領域督查工作都有監管隊伍。在全區隨機選取29項在建工程進行專項督查,將結果在全區通報。強化市場紅黑名單管理,發布全區首批信用紅名單,入圍企業13家。加強質量問題查處,對4家市場主體不良行為進行通報批評。(李建國)


【概況】 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是自治區人民政府正廳級組成部門。2020年,廳機關內設職能處室13個,核定編制61名,在編45人;下設廳屬事業單位25個,核定編制2407人,在編2038人。2020年,全年落實水利投資100.93億元,納入水利部考核年度投資完成率90.7%,其中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97.1%,黨中央水利發展資金績效評價良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受益總人口58萬人,解決75萬農牧民飲水型地方病氟砷碘超標問題、10.3萬農牧民苦咸水問題,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全面解決。河湖長制深入落實,“量水而行”、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作扎實推進,重點河湖水生態不斷改善。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明顯,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不斷夯實,有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水政】 起草《內蒙古自治區河湖管理條例(草案)》,列入自治區人大2021年立法調研計劃。起草《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列入2021年自治區人大立法計劃。完成《自治區農業節水灌溉條例》修訂。全面梳理水利廳權責清單事項內部分工,制定行政管理手冊。制定印發《前期工作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管理辦法》《本級政務服務平臺在線行政審批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審批事項辦理流程。對行政許可事項的中介服務開展專項整治。全年,通過自治區互聯網政務平臺及窗口受理審批事項,全部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水資源管理】 推進西遼河流域水生態修復,協調成立以自治區分管副主席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印發內蒙古西遼河流域水量調度管理辦法(試行)、“量水而行”2020年行動計劃等,開展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分解等10項重點工作,累計壓減超采水量1.9億立方米。向西遼河干流河道下泄生態水量3700萬立方米,實現20年來西遼河干流首次生態水量下泄。抓好察汗淖爾流域生態保護工作,形成《察汗淖爾流域水資源及其調控措施研究報告》,研究制定水利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察汗淖爾重要指示精神工作方案》。建立自治區水量分配河流名錄,編制綽爾河、大凌河、雅魯河跨盟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配合流域委開展窟野河等跨省河流水量分配。開展“一湖兩海”生態水量確定和保障工作,著力保障河流湖泊生態用水需求。編制自治區《“十四五”水資源利用配置規劃》。繼續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差異化考核。推動《自治區地下水生態保護和治理規劃實施綱要》落實,將地下水“五控”指標分解到旗縣。完成339家違規取用地下水企業整治和“十二五”期間新增機電井整治工作。嚴禁地下水發展高耗水工業項目等,嚴厲打擊違規取用水。印發“以電折水”試點工作指導方案,選擇5個旗縣開展試點。按季通報重點區域地下水水位變化情況,對地下水超采區進行動態管理。印發《自治區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核查登記取水口46152個。有序推進用水統計制度改革和取水許可電子證照工作。全區33個超采區中30個一般超采區已達到采補平衡并銷號,3個大型超采區達到階段性治理目標,累計壓采水量5.9億立方米。
【節約用水】 2020年,印發自治區年度節水行動計劃、工作要點等,編制《“十四五”節約用水規劃》。開展行業用水定額修訂工作。46個旗縣建成縣域節水型社會,建成率45%;盟市、旗縣節水型機關建成率達到50%和30%以上,自治區本級節水型機關建成率達到85%和40%以上;1家企業獲得國家水效領跑者稱號。編制《內蒙古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利用專題規劃》。嚴格落實“四定”,從嚴審批規劃水資源論證和取水許可。對巴彥淖爾市1300萬立方米工業閑置水指標進行盟市間轉讓。大力實施節水護水行動,規模以上鋼鐵、造紙等高耗水行業全部建成節水型企業。開展“節水內蒙古,我們在行動”大型主題系列宣傳活動。
【水利規劃】 編制全區《“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規劃》,制定2020年及“十四五”期間重點水利工程實施方案。印發自治區擬建重點水利項目推進方案,謀劃引調水、水生態、防洪等方面12項重點水利工程。開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利專項規劃編制。編制2020年“一湖兩海”生態環境治理水利工作方案。制定2020年水利脫貧攻堅工作實施方案。推動重大水利項目前期工作,LXB供水內蒙古支線、引綽濟遼二期、引嫩濟錫(霍)、黃河科泊爾應急分洪區等工程取得積極進展,岱海生態應急補水工程如期開工。
【水利工程建設】 2020年,全區在建水利工程1191個,水利投資100.93億元,其中黨中央投資35.82億元,自治區投資40.01億元,盟市旗縣等投資18.97億元,其他6.13億元。全年納入水利部基建月報45.82億元,投資完成率90.75%,其中重大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97.07%,面上水利工程投資完成率84.71%,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提高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使用效益,印發《水利工程使用地方政府債券的指導意見(試行)》,全年爭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23.4億元。
【水旱災害防御】 召開黃河防凌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會議,實行凌情工情零報告制度。結合疫情防控要求,嚴格落實盟市、旗縣兩級防凌巡查值守行政責任人、管理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協調龍羊峽、劉家峽等沿黃控制性工程聯調聯控,及時啟用應急分洪區分蓄凌水,確保黃河凌情平穩,沒有發生凌汛災害。聚焦超標洪水、水庫失事、山洪災害三大風險點,認真落實監測預報預警、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抗洪搶險技術支撐“三項職責”。成立由廳級領導干部任組長的6個督導檢查組,開展風險隱患排查督導。印發《全區水利系統汛期重點風險點盯防方案》,落實廳本級、盟市、旗縣盯守組619個。與自治區氣象局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推進監測預報預警。抓好山洪災害防范,及時發布預警信息。成立4個水旱災害防御專家組,第一時間趕赴一線指導地方搶險救災。全年,有效防御黃河干流1號、2號、4號編號洪水和其他重要河流洪水及山洪災害,水庫淤地壩無一潰壩,河道堤防無一決口。同時,優化水利工程調度,強化水利抗旱服務組織管理。年內,全區各級財政投入抗旱資金2490萬元,抗旱灌溉面積1780千公頃,基本保障了旱區用水需求。
【農村牧區水利】 印發《自治區大中型灌區標準化管理工作指南》,推動河套、磴口等大型灌區在“十四五”期間進行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完成《自治區“十四五”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規劃》編制。制定全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規劃,以旗縣為單位提出協商水價、限額指標等參考意見。組織大中型灌區開展供水成本核算。繼續開展計量設施試點旗縣的用水計量測試分析,在部分地區開展以電折水水量計量率定,在河套灌區開展用水合作組織獎補范圍試點。
【河湖長制工作】 協助自治區黨委召開2020年全區總河湖長會議,以總河湖長令印發《2020年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河長湖長巡河巡湖暫行辦法》。組織開展新一輪“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編制和修訂。與黑龍江、遼寧、甘肅、寧夏四省建立河湖管護聯防聯控機制。抓好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下和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管理范圍劃界。開展黃河流域岸線利用項目整治專項行動,摸排項目773個。以河湖管理保護“春季”行動為抓手,推進“四亂”整治常態化、規范化,排查整改“四亂”問題803個。與檢察部門聯合開展河湖治理“秋季”行動,針對河湖有關重大敏感問題等開展重點整治。開展哈素海、達里湖、東居延海等重點河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專家對相關實施方案進行可行性審查。組織開展敏感湖泊和濕地摸排工作。開展聯合執法2次,依法打擊涉河湖違法行為。
【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引綽濟遼工程實現全線開工建設,年內計劃投資16.4億元、完成17.14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26億元、占總投資49.94%。東臺子水庫工程年內計劃投資4.3億元、完成3.9億元,累計完成投資14.84億元、占總投資69.1%。岱海生態應急補水工程完成投資1.3億元、占總投資4.87%。
【中小水利工程建設】 列入規劃的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和內陸河流治理工程27項,完成投資4.2712億元。新增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6項,全部開工建設,完成投資3.3307億元。穩步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列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實施方案》和《災后水利薄弱環節建設實施方案》有關重點水庫工程相繼開工。
【水土保持】 依托坡耕地綜合治理、國家水土保持重點治理、東北黑土區侵蝕溝綜合治理和淤地壩除險加固等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全區完成綜合治理面積65.8萬公頃,超額完成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十四五”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專項實施方案編制,起草《內蒙古自治區生產建設項目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內蒙古自治區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辦法》,完成《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水土保持專項規劃》制定。推動黃河粗泥沙集中來源區一期工程和黃河十大孔兌綜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全區水流失動態監測。連續16年發布全區水土保持公報。對淤地壩進行全面排查,實現全區淤地壩汛前排查全覆蓋。強化人為水土流失監管,通過遙感監管、現場檢查、“互聯網+監管”等多種方式開展水土保持方案實施情況跟蹤檢查,實現在建項目督查檢查全覆蓋。組織開展2次覆蓋全區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衛星遙感監管,實現全區生產建設項目遙感監管全覆蓋。啟動自治區加密遙感監管工作。
【農村牧區飲水安全】 下達各類飲水安全資金8.7億元,用于鞏固提升農村牧區供水工程,實現受益人口59.4萬人。組織開展脫貧攻堅飲水安全隱患大排查,發現各類隱患781處并全部完成整改,實現脫貧攻堅飲水安全問題動態清零。開展農村牧區飲水安全工程暗訪檢查7批次,覆蓋全區12個盟市、51個旗縣、195個村,發現問題全部整改。下達飲水型氟砷碘超標改水資金2.41億元,解決42個旗縣、20萬人的氟砷碘超標問題;下達苦咸水黨中央專項改水資金2億元,鞏固提升了389處苦咸水改水工程,受益人口10.3萬人,全面消除全區飲水型地方病、苦咸水問題。建立農村牧區供水“三個責任”“三項制度”,基本形成“以水養水”的工程管護模式,全區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完成定價,水費收繳率達到95%。落實村級管水員制度,制作“明白卡”發放至貧困戶。開展《自治區“十四五”農村牧區供水保障規劃》編制。
【安全生產】 組織開展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安全生產工作,印發《全區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清單》等文件。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進行為期2個月的全區2020年度水利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排查專項行動;每月組織水利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自查工作。加快“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推進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和降等報廢管理,完成157座水庫大壩安全鑒定、36座水庫報廢實施和20座水庫降等。開展全區小型水庫安全運行自查,對隱患和問題做到無死角、零疏漏。組織開展草原上已建水庫排查整治工作,逐庫組織編制整治方案。2020年,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繼續保持平穩態勢,未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在第四季度全國各省市水利安全生產狀況評價考核中位列第三名。
【水利科技】 實施引黃灌區高效節水首部泥沙清淤及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研究、岱海水面蒸發控制方法試驗研究與應用項目。內蒙古磴口揚黃灌區渠道泥沙輸移過程監測模擬和防治技術研究與應用獲自治區科學進步獎,內蒙古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BIM數字工程中心和“引綽濟遼”工程測繪項目組分別獲自治區創新先鋒號。年內,自治區水利科研單位獲得專利授權11項。
【行業監管】 印發《自治區水利督查工作辦法》,明確全區水利監督檢查內容、形式、責任等,建立“四位一體”水利監管體系。組建近200人的自治區級水利督查隊伍,確保每一個業務領域督查工作都有監管隊伍。在全區隨機選取29項在建工程進行專項督查,將結果在全區通報。強化市場紅黑名單管理,發布全區首批信用紅名單,入圍企業13家。加強質量問題查處,對4家市場主體不良行為進行通報批評。(李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