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卷


【公安系統法治內蒙古建設】 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自治區公安廳建成全區統一的新警綜平臺執法辦案系統,盟市公安局建成66個“一體化、智能化、精細化、合成化”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占擬建的61%),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方位、全流程、封閉式、精細化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和異地辦案協作“六個嚴禁”等規定,試點推進執法辦案積分制和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切實將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落到實處。
【審判系統法治政府建設】 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審結各類行政訴訟案件9905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同比提升近15個百分點。以出臺《行政訴訟中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爭議指導意見(試行)》為契機,著手破解民行交叉案件相互制約、循環訴訟及相左裁判文書無法執行的司法困境。翁牛特旗法院審理了全區首件行政訴訟一并審理民事爭議案件,宣判后各方服判息訴。陸續在5個盟市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建成“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訴訟案件數據庫”,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司法系統法治政府建設】 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籌備召開工作會議,部署推進年度工作。加強統籌調度,黨中央、國務院《綱要》和自治區《實施方案》確定的144項任務,除3項等待頂層設計外,其他任務全部完成。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實地督察10個盟市、8個區直部門,分地區分部門梳理反饋問題清單,加強督察整改,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推進。接受了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第二督察組實地督察,黨中央督察組對自治區法治建設給予高度評價。創新依法治區考評方式,組成考評委員會,采取日常監控和現場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盟市和區直單位開展考核,有效發揮了考核“指揮棒”“風向標”作用。開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評出5個示范盟市、5個示范部門和20個示范旗縣(市、區)。


【公安系統法治內蒙古建設】 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自治區公安廳建成全區統一的新警綜平臺執法辦案系統,盟市公安局建成66個“一體化、智能化、精細化、合成化”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占擬建的61%),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方位、全流程、封閉式、精細化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防止干預司法“三個規定”和異地辦案協作“六個嚴禁”等規定,試點推進執法辦案積分制和行政案件快速辦理,切實將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求落到實處。
【審判系統法治政府建設】 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審結各類行政訴訟案件9905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同比提升近15個百分點。以出臺《行政訴訟中一并審理相關民事爭議指導意見(試行)》為契機,著手破解民行交叉案件相互制約、循環訴訟及相左裁判文書無法執行的司法困境。翁牛特旗法院審理了全區首件行政訴訟一并審理民事爭議案件,宣判后各方服判息訴。陸續在5個盟市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改革試點,建成“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訴訟案件數據庫”,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司法系統法治政府建設】 制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籌備召開工作會議,部署推進年度工作。加強統籌調度,黨中央、國務院《綱要》和自治區《實施方案》確定的144項任務,除3項等待頂層設計外,其他任務全部完成。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實地督察10個盟市、8個區直部門,分地區分部門梳理反饋問題清單,加強督察整改,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推進。接受了黨中央依法治國辦第二督察組實地督察,黨中央督察組對自治區法治建設給予高度評價。創新依法治區考評方式,組成考評委員會,采取日常監控和現場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對盟市和區直單位開展考核,有效發揮了考核“指揮棒”“風向標”作用。開展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評出5個示范盟市、5個示范部門和20個示范旗縣(市、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