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礦業權出讓登記】 至2021年底,全區在期有效礦業權3941宗,其中采礦權2284宗,探礦權1657宗。登記辦理采礦權604宗,辦理探礦權登記641宗。辦理采礦權抵押99宗,抵押金額458.65億元。收取兩權出讓收益219.26億元,其中采礦權價款83.55億元,探礦權價款135.71億元。
【完善礦業權管理制度體系】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5個文件,規范出讓登記各環節管理程序。
【下放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 除自然資源部負責的14種礦產,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負責的煤、煤層氣等11種礦產之外,其他礦種的礦業權出讓登記,依法依規下放盟市自然資源部門登記。
【優化礦業權審批流程】 減少申請材料9個、簡化申請材料2個。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建立礦業權登記會審制度的通知》。礦業權審批流程由原來的串聯審查調整為并聯審查,礦業權審批時間由原來的22個工作日縮短為13個工作日。
【登記信息公示公開】 建立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公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出讓登記信息。在批準礦業權申請后,及時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推送公開信息。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剩余有效期不足3個月的,在自然資源門戶網站滾動提醒。
【煤炭礦業權手續辦理】 3個項目完成采礦權新立登記,1個項目取得劃定礦區范圍批復。
【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 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自治區的600個勘查開采企業當中,勘查企業退出243個,開采企業完成退出356個,共退出599個,退出率99.8%。


【礦業權出讓登記】 至2021年底,全區在期有效礦業權3941宗,其中采礦權2284宗,探礦權1657宗。登記辦理采礦權604宗,辦理探礦權登記641宗。辦理采礦權抵押99宗,抵押金額458.65億元。收取兩權出讓收益219.26億元,其中采礦權價款83.55億元,探礦權價款135.71億元。
【完善礦業權管理制度體系】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5個文件,規范出讓登記各環節管理程序。
【下放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 除自然資源部負責的14種礦產,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負責的煤、煤層氣等11種礦產之外,其他礦種的礦業權出讓登記,依法依規下放盟市自然資源部門登記。
【優化礦業權審批流程】 減少申請材料9個、簡化申請材料2個。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建立礦業權登記會審制度的通知》。礦業權審批流程由原來的串聯審查調整為并聯審查,礦業權審批時間由原來的22個工作日縮短為13個工作日。
【登記信息公示公開】 建立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公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出讓登記信息。在批準礦業權申請后,及時在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推送公開信息。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剩余有效期不足3個月的,在自然資源門戶網站滾動提醒。
【煤炭礦業權手續辦理】 3個項目完成采礦權新立登記,1個項目取得劃定礦區范圍批復。
【自然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 在中央環保督察反饋自治區的600個勘查開采企業當中,勘查企業退出243個,開采企業完成退出356個,共退出599個,退出率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