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卷


【國土空間規劃】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啟動《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2021年3月形成《規劃》審議稿。分別由自治區政府第6次常務會、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6月《規劃》上報自然資源部審核,按照自然資源部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后,11月上報國務院審批。編制完成《內蒙古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已提交自治區政府待審議。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優化村莊規劃布局的指導意見》;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會同自治區農牧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村莊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村莊規劃編制規程》,為各盟市編制村莊規劃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依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開展村莊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2個試點村莊并部署開展試點規劃編制工作。全區應當編制規劃的村莊8533個,編制和審批完成村莊規劃5832個,占應編村莊總數68.26%。其中國家和自治區確定15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中,13個旗縣完成應編盡編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
【生態保護紅線及勘界定標】 自治區生態保護紅線評估方案于2021年7月報國務院審定。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59.69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50.46%,紅線內包含重要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維護和防風固沙4大類19個片區。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生態紅線聯合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的通知》《關于開展生態紅線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在每個盟市選取1個旗縣(區)開展第一批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試點。
【城鎮開發邊界劃定】 初步完成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劃定城鎮開發邊界38.04萬公頃,占國土面積0.32%。
【開發區四至范圍審核】 集中審核62個開發區、127個區塊、295個地塊。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審核通過開發區四至范圍暫作為各開發區開展區域評估等工作的工作邊界。四至范圍提供給自治區區域評估廳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作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區域評估成果的四至依據。
【開發區區域評估】 全區計劃開展區域評估事項751項,完成646項,完成比例86%。
【城市體檢】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區12個盟市、86個旗縣(市、區)參與城市體檢。至2021年底,12個盟市和84個旗縣已將城市體檢評估成果在線匯交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一張圖”系統建設】 結合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基本建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2021年12月3日通過專家評審會驗收。
【“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建設】 全區12個盟市全部完成業務協同平臺建設,通過業務協同平臺累計策劃生成項目1893個。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改革】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辦理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在自治區政務服務網增設規劃資質辦理事項,明確申請單位可通過自治區政務服務網進行在線申請。進一步壓縮申請材料和審查環節。


【國土空間規劃】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正式啟動《內蒙古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編制工作,2021年3月形成《規劃》審議稿。分別由自治區政府第6次常務會、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2021年6月《規劃》上報自然資源部審核,按照自然資源部審核意見修改完善后,11月上報國務院審批。編制完成《內蒙古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已提交自治區政府待審議。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優化村莊規劃布局的指導意見》;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會同自治區農牧廳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村莊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自治區市場監管局發布《村莊規劃編制規程》,為各盟市編制村莊規劃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依據。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開展村莊規劃編制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2個試點村莊并部署開展試點規劃編制工作。全區應當編制規劃的村莊8533個,編制和審批完成村莊規劃5832個,占應編村莊總數68.26%。其中國家和自治區確定15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中,13個旗縣完成應編盡編村莊規劃的編制工作。
【生態保護紅線及勘界定標】 自治區生態保護紅線評估方案于2021年7月報國務院審定。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生態保護紅線面積59.69萬平方公里,占全區國土面積50.46%,紅線內包含重要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維護和防風固沙4大類19個片區。自治區自然資源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生態紅線聯合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的通知》《關于開展生態紅線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試點工作的通知》,試點先行、以點帶面,在每個盟市選取1個旗縣(區)開展第一批勘界定標和人類活動本底調查試點。
【城鎮開發邊界劃定】 初步完成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劃定城鎮開發邊界38.04萬公頃,占國土面積0.32%。
【開發區四至范圍審核】 集中審核62個開發區、127個區塊、295個地塊。經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審核通過開發區四至范圍暫作為各開發區開展區域評估等工作的工作邊界。四至范圍提供給自治區區域評估廳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作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區域評估成果的四至依據。
【開發區區域評估】 全區計劃開展區域評估事項751項,完成646項,完成比例86%。
【城市體檢】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區12個盟市、86個旗縣(市、區)參與城市體檢。至2021年底,12個盟市和84個旗縣已將城市體檢評估成果在線匯交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
【“一張圖”系統建設】 結合自治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基本建成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2021年12月3日通過專家評審會驗收。
【“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建設】 全區12個盟市全部完成業務協同平臺建設,通過業務協同平臺累計策劃生成項目1893個。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改革】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辦理城鄉規劃編制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在自治區政務服務網增設規劃資質辦理事項,明確申請單位可通過自治區政務服務網進行在線申請。進一步壓縮申請材料和審查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