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韋 弦(蒙古族)
副主任:李聯盟
吉木彥(蒙古族 6月因公殉職)
張德斌(回族)
葉希扎木蘇(鄂溫克族)
秦 蒙
【籌備參加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 根據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的部署和要求,積極參與了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組織的調研活動,并向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提交專題調研報告。在總結民族工作成就的過程中,編輯出版《內蒙古改革開放20年》,承擔《中國民族》中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撰寫任務。撰寫論文《鄧小平民族理論對民族工作的指導》,并為光盤《輝煌50年·內蒙古》組稿。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后,向自治區黨委、政府提出自治區貫徹會議精神建議,召開部分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會,并利用《內蒙古日報》蒙、漢兩版,宣傳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
【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 9月29日至10月3日,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北京隆重召開。按照分配給自治區的名額,自治區民委負責模范代表的評選工作。在整個評選過程中,堅持好中選優的原則,嚴格把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這項工作。會上,自治區共有61個(名)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受到表彰,其中21名代表赴京出席大會,并作為全國少數民族國慶觀禮團代表參加國慶50周年游行均數慶典觀禮。
【全區第四屆民運會和第六屆全國民運會】 為迎接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檢閱自治區近年來民族體育的新成果,6月26~29日在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旗甘旗卡鎮舉行了自治區民委與體委共同主辦、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后旗政府承辦的全區第四屆民運會。本屆民運會總規模達到1 200人,全區12個盟市代表團的606名運動員參加搏克、馬上項目(速度賽馬、走馬)、射箭、蒙古象棋、布魯、武術、秋千、押加、射弩等9個大項比賽。呼倫貝爾盟代表團表演了鄂溫克族傳統體育項目——搶樞。這是自治區歷屆民運會比賽項目最多、參加人數最多、觀眾數量最多的一次民族傳統體育盛會。組委會根據本屆民運會的比賽成績,選定自治區參加全國第六屆民運會的運動員和馬匹。8月18~23日、9月24一30日分別在西藏拉薩和首都北京參加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在拉薩分賽場,自治區代表團參加馬上項目、押加、射弩3個項目的比賽和布魯項目的表演,取得3金、3銀、5銅的優異成績,表演項目榮獲二等獎。 等4名運動員還榮獲個人體育道德風尚獎。北京主賽場自治區代表團參加了馬上項目、民族式摔跤、武術等3個大項比賽和馬上技巧、賽駱駝、女子搏克、搶樞4個項目的表演,取得10枚金牌、6枚銀牌、7枚銅牌的優異成績,獲北京主賽場金牌第一。四個表演項目分別榮獲一、二、三等獎。希仁巴圖等26名運動員榮獲個人體育道德風尚獎。至此,自治區代表團在本屆全國民族運動會上共奪得13枚金牌、9枚銀牌、12枚銅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榮獲金牌總數與分賽場東道主西藏并列第一,團體總分第一名,取得比賽成績與精神文明雙豐收,為自治區贏得榮譽。
【參加國慶群眾游行和民族大聯歡】 按照國慶活動指揮部統一安排,參加第六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自治區150名運動員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少數民族運動員一道,在北京參加10月1日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群眾游行和民族大聯歡活動,與全國各民族代表共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表達了自治區各族人民歡慶國慶50周年的喜悅心情和對社會主義偉大祖國的良好祝愿。兩項活動組織工作嚴密細致,確保了政治安全,個人安全,受到組織單位好評。
【“三講”教育】 按照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8月初到10月底,在民委系統處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用整風精神,深入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自治區民委的“三講”教育,在民委黨組高度重視下,在自治區黨委“三講”辦和駐委巡視組具體指導下,在全委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支持下,順利完成上級規定的各項任務,取得明顯的實際效果,基本達到“思想上有明顯提高,政治上有明顯進步,作風上有明顯轉變,紀律上有明顯增強”的目的。同時,以“三講”為契機和動力,深入進行鄧小平理論、十五大精神的再學習、再提高。認真實施年初制定的《自治區民委關于繼續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的實施方案》,組織中心組學習12次,全體干部學習8次,在全機關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進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隊伍的素質。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根據自治區民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和1999年工作規劃安排,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任務,并開展全區依法治區宣傳活動。組織機關及所屬單位進行“三五”普法統一考試,對機關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直屬機關普法辦。對呼倫貝爾盟、興安盟民族鄉進行調研,寫出調研報告,為進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奠定基礎。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 認真開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與宣傳部聯合下文部署全區迎大慶、慶回歸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宣傳工作,進一步促進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深入發展。
【扶貧工作】 完成按旗縣(市)、分民族的少數民族貧困情況統計,第一次比較清楚地掌握全區各地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底數。扶貧工作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在總結上年扶貧成果的基礎上,周密制定是年計劃,組建新的扶貧工作隊,對興安盟扎賚特旗的扶貧工作,無償投入114萬元,重點抓7個項目,以往建設的項目已收到明顯成效,使扎賚特旗在遭受嚴重旱災的情況下,仍取得較好成績。對新設的救災扶貧點,投入36萬元,為一個水毀嚴重的自然村建設新村實施整體搬遷,到9月,47戶受災群眾全部搬入新建的磚瓦結構新房。維修3所小學倒塌的房屋,所有失學兒童全部重返校園;幫助23戶無電群眾解決用電問題,春耕開始撥付15萬元,重點幫助貧困戶種好550畝“扶貧基本田”,使該村在是年遭受歷史上罕見旱災和早霜凍害的情況下,550畝“扶貧基本田”仍獲豐收,解決一部分貧困戶的溫飽問題,實現重建家園,恢復生產的目標。烏蘭察布盟扶貧聯系村雖也遭受較嚴重的旱災,但由于前幾年定點包扶時所建的水利工程發揮突出作用,加上是年繼續調整種植結構等措施,仍獲得較好收成。據測算,人均純收入可達1 300元左右,鞏固三年的包扶成果,沒有出現返貧人口。
【民族經濟工作】 對幾年來特別是上年安排的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審定、安排是年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少數民族重點縣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2 700萬元。分別進行邊境地區、牧區經濟社會發展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報國家民委,調查民貿和民族用品生產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組織質量監督、衛生供銷等部門和主銷區盟市的代表到磚茶產區及生產廠家對生產工藝、衛生條件等進行考察。完成國家民委關于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各項指標的統計任務。組織計委、經貿委、統計局參加民族地區經濟運行分析會。協調組織自治區有關企業組團在北京參加全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名優產品博覽會,獲得評獎的四個方面的全部獎項。
【科技培訓】 狠抓少數民族農、牧、獵民科技培訓工作,做到年初下達任務,經常性地督促檢查,切實提高培訓質量。至11月底,全區共完成培訓任務近7萬人(次),超額完成培訓任務近2萬人(次)。
【少數民族文化】 與自治區文化廳聯合完成自治區參加“全國民族民間業余歌手大賽”工作,通過選拔、評審,共向國家民委、文化部推薦上報參賽選手20名,并獲得好成績。
【少數民族教育】 用好國家下達的民族教育???,繼續抓好民族教育工作。審查上報民族教育項目,共支持民族幼兒園、民族中小學項目34個。投放資金575萬元,促進民族學校標準化建設,并協調抓了提高民族中小學助學金標準工作。參與國家民族院校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
【蒙古語文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內政辦發[1996]32號和內黨廳發 [1998]35號文件精神,會同自治區工商局聯合發文,加強對市面用蒙古文字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并重點對呼和浩特地區市面用蒙古文字進行檢查整頓,使這兩項工作中并用和并行率均達到90%以上。協同廣播電視廳和教育出版社,重新修訂蒙語會話教材,并列入出版規劃。會同內蒙古日報社,開展“蒙古語文政策法規和有關知識競賽”。認真組織和管理蒙古語文的科研學術活動,進行蒙古語名詞術語的審定和推廣使用工作。蒙古文編碼國際標準方案已通過第二輪投票,蒙古文拉丁轉寫國際標準方案經同蒙古國協調,又進行修改,已基本達到一致意見?!懊晒耪Z術語標準化工作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已提交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蒙古語辭書編纂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和“蒙古語縮略語書寫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兩項地方標準已修改完畢,準備提交技術監督局審定。審定統一新名詞術語400多條,規范統一3 000多個一詞多形詞的書寫形式。成功地召開中國蒙古文學會第八屆年會,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修改學會章程,宣讀了50多篇學術論文,并按照民政部要求重新登記學會。接待國家語委調研組,匯報蒙古語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處理工作,制定信息處理五年規劃。
【宗教工作】 突出抓好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宣傳,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為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做出積極努力。會同自治區統戰、公安部門赴重點盟市就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工作進行調研,開展對天主教、基督教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穩妥地處理了蒙古國兒童入境學經等20多起問題,妥善解決包頭市勝利路中寺非法經文班問題,協助“伊協”圓滿完成1999年度穆斯林朝覲工作,全力維護宗教界的穩定。根據自治區宗教活動場所臨時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比例較大的實際情況,采取與平時工作相結合的辦法,加大教育力度,把握好政策界限,解決50%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遺留問題。會同統戰部舉辦全區宗教干部培訓班、自治區天主教“兩會”負責人培訓班。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的“全區宗教專項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深入扎實地開展“爭創文明宗教場所、爭做文明教職人員”活動,重點抓全區30%的文明宗教活動場所的鞏固提高工作,在此基礎上評選出35個先進集體和70名先進個人,并于年底召開“全區宗教界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暨經驗交流會”,推廣經驗。草擬《內蒙古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條例(試行)》,已上報自治區法制局。出版《內蒙古自治區佛教協會成立40周年文集》。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 在自治區直屬企業改革過程中,完成“八協”服務中心大樓的租賃經營,實現 “保樓、保牌、養人”的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八協小組第十次會議精神,積極協調自治區教委完成協作招生任務。協助包頭市蒙古族中學組織召開八省區蒙古族重點中學“十校長聯誼會”第十三屆年會。協同新聞出版局組織召開第五屆八省區蒙古語圖書出版展銷會和蒙古文圖書出版研討會,來自新疆等八省區的8家出版社和35個新華書店參加展銷訂貨會,展銷蒙古文圖書1 217種,訂貨碼洋達140萬元。協同自治區廣播電視廳組織召開第二屆八省區蒙古語電視協作會議。印發4期“八協成員閱件”,向協作省通報協作工作信息。接待國內少數民族地區考察團和協作省區來呼和浩特人員。赴新疆、甘肅、青海等省區進行了協作工作調研。
(白 梅)


【內蒙古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領導名錄】
主 任:韋 弦(蒙古族)
副主任:李聯盟
吉木彥(蒙古族 6月因公殉職)
張德斌(回族)
葉希扎木蘇(鄂溫克族)
秦 蒙
【籌備參加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 根據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的部署和要求,積極參與了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組織的調研活動,并向自治區黨委和國家民委提交專題調研報告。在總結民族工作成就的過程中,編輯出版《內蒙古改革開放20年》,承擔《中國民族》中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撰寫任務。撰寫論文《鄧小平民族理論對民族工作的指導》,并為光盤《輝煌50年·內蒙古》組稿。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后,向自治區黨委、政府提出自治區貫徹會議精神建議,召開部分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會,并利用《內蒙古日報》蒙、漢兩版,宣傳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
【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 9月29日至10月3日,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暨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在北京隆重召開。按照分配給自治區的名額,自治區民委負責模范代表的評選工作。在整個評選過程中,堅持好中選優的原則,嚴格把關,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這項工作。會上,自治區共有61個(名)模范集體和模范個人受到表彰,其中21名代表赴京出席大會,并作為全國少數民族國慶觀禮團代表參加國慶50周年游行均數慶典觀禮。
【全區第四屆民運會和第六屆全國民運會】 為迎接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檢閱自治區近年來民族體育的新成果,6月26~29日在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旗甘旗卡鎮舉行了自治區民委與體委共同主辦、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后旗政府承辦的全區第四屆民運會。本屆民運會總規模達到1 200人,全區12個盟市代表團的606名運動員參加搏克、馬上項目(速度賽馬、走馬)、射箭、蒙古象棋、布魯、武術、秋千、押加、射弩等9個大項比賽。呼倫貝爾盟代表團表演了鄂溫克族傳統體育項目——搶樞。這是自治區歷屆民運會比賽項目最多、參加人數最多、觀眾數量最多的一次民族傳統體育盛會。組委會根據本屆民運會的比賽成績,選定自治區參加全國第六屆民運會的運動員和馬匹。8月18~23日、9月24一30日分別在西藏拉薩和首都北京參加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在拉薩分賽場,自治區代表團參加馬上項目、押加、射弩3個項目的比賽和布魯項目的表演,取得3金、3銀、5銅的優異成績,表演項目榮獲二等獎。 等4名運動員還榮獲個人體育道德風尚獎。北京主賽場自治區代表團參加了馬上項目、民族式摔跤、武術等3個大項比賽和馬上技巧、賽駱駝、女子搏克、搶樞4個項目的表演,取得10枚金牌、6枚銀牌、7枚銅牌的優異成績,獲北京主賽場金牌第一。四個表演項目分別榮獲一、二、三等獎。希仁巴圖等26名運動員榮獲個人體育道德風尚獎。至此,自治區代表團在本屆全國民族運動會上共奪得13枚金牌、9枚銀牌、12枚銅牌,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榮獲金牌總數與分賽場東道主西藏并列第一,團體總分第一名,取得比賽成績與精神文明雙豐收,為自治區贏得榮譽。
【參加國慶群眾游行和民族大聯歡】 按照國慶活動指揮部統一安排,參加第六屆全國民族運動會的自治區150名運動員同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少數民族運動員一道,在北京參加10月1日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群眾游行和民族大聯歡活動,與全國各民族代表共同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周年,表達了自治區各族人民歡慶國慶50周年的喜悅心情和對社會主義偉大祖國的良好祝愿。兩項活動組織工作嚴密細致,確保了政治安全,個人安全,受到組織單位好評。
【“三講”教育】 按照自治區黨委統一部署,8月初到10月底,在民委系統處以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中,用整風精神,深入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自治區民委的“三講”教育,在民委黨組高度重視下,在自治區黨委“三講”辦和駐委巡視組具體指導下,在全委廣大黨員干部的關心支持下,順利完成上級規定的各項任務,取得明顯的實際效果,基本達到“思想上有明顯提高,政治上有明顯進步,作風上有明顯轉變,紀律上有明顯增強”的目的。同時,以“三講”為契機和動力,深入進行鄧小平理論、十五大精神的再學習、再提高。認真實施年初制定的《自治區民委關于繼續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的實施方案》,組織中心組學習12次,全體干部學習8次,在全機關形成濃厚的學習氛圍,進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隊伍的素質。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根據自治區民委普法依法治理《規劃》和1999年工作規劃安排,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任務,并開展全區依法治區宣傳活動。組織機關及所屬單位進行“三五”普法統一考試,對機關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上報直屬機關普法辦。對呼倫貝爾盟、興安盟民族鄉進行調研,寫出調研報告,為進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條例》、《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實施細則(草案)奠定基礎。
【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 認真開展全區“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月”活動,與宣傳部聯合下文部署全區迎大慶、慶回歸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宣傳工作,進一步促進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深入發展。
【扶貧工作】 完成按旗縣(市)、分民族的少數民族貧困情況統計,第一次比較清楚地掌握全區各地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底數。扶貧工作由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在總結上年扶貧成果的基礎上,周密制定是年計劃,組建新的扶貧工作隊,對興安盟扎賚特旗的扶貧工作,無償投入114萬元,重點抓7個項目,以往建設的項目已收到明顯成效,使扎賚特旗在遭受嚴重旱災的情況下,仍取得較好成績。對新設的救災扶貧點,投入36萬元,為一個水毀嚴重的自然村建設新村實施整體搬遷,到9月,47戶受災群眾全部搬入新建的磚瓦結構新房。維修3所小學倒塌的房屋,所有失學兒童全部重返校園;幫助23戶無電群眾解決用電問題,春耕開始撥付15萬元,重點幫助貧困戶種好550畝“扶貧基本田”,使該村在是年遭受歷史上罕見旱災和早霜凍害的情況下,550畝“扶貧基本田”仍獲豐收,解決一部分貧困戶的溫飽問題,實現重建家園,恢復生產的目標。烏蘭察布盟扶貧聯系村雖也遭受較嚴重的旱災,但由于前幾年定點包扶時所建的水利工程發揮突出作用,加上是年繼續調整種植結構等措施,仍獲得較好收成。據測算,人均純收入可達1 300元左右,鞏固三年的包扶成果,沒有出現返貧人口。
【民族經濟工作】 對幾年來特別是上年安排的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審定、安排是年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少數民族重點縣資金、支援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2 700萬元。分別進行邊境地區、牧區經濟社會發展調查并形成調查報告報國家民委,調查民貿和民族用品生產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組織質量監督、衛生供銷等部門和主銷區盟市的代表到磚茶產區及生產廠家對生產工藝、衛生條件等進行考察。完成國家民委關于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各項指標的統計任務。組織計委、經貿委、統計局參加民族地區經濟運行分析會。協調組織自治區有關企業組團在北京參加全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名優產品博覽會,獲得評獎的四個方面的全部獎項。
【科技培訓】 狠抓少數民族農、牧、獵民科技培訓工作,做到年初下達任務,經常性地督促檢查,切實提高培訓質量。至11月底,全區共完成培訓任務近7萬人(次),超額完成培訓任務近2萬人(次)。
【少數民族文化】 與自治區文化廳聯合完成自治區參加“全國民族民間業余歌手大賽”工作,通過選拔、評審,共向國家民委、文化部推薦上報參賽選手20名,并獲得好成績。
【少數民族教育】 用好國家下達的民族教育???,繼續抓好民族教育工作。審查上報民族教育項目,共支持民族幼兒園、民族中小學項目34個。投放資金575萬元,促進民族學校標準化建設,并協調抓了提高民族中小學助學金標準工作。參與國家民族院校在自治區的招生工作。
【蒙古語文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內政辦發[1996]32號和內黨廳發 [1998]35號文件精神,會同自治區工商局聯合發文,加強對市面用蒙古文字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并重點對呼和浩特地區市面用蒙古文字進行檢查整頓,使這兩項工作中并用和并行率均達到90%以上。協同廣播電視廳和教育出版社,重新修訂蒙語會話教材,并列入出版規劃。會同內蒙古日報社,開展“蒙古語文政策法規和有關知識競賽”。認真組織和管理蒙古語文的科研學術活動,進行蒙古語名詞術語的審定和推廣使用工作。蒙古文編碼國際標準方案已通過第二輪投票,蒙古文拉丁轉寫國際標準方案經同蒙古國協調,又進行修改,已基本達到一致意見?!懊晒耪Z術語標準化工作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已提交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蒙古語辭書編纂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和“蒙古語縮略語書寫的一般原則與方法”兩項地方標準已修改完畢,準備提交技術監督局審定。審定統一新名詞術語400多條,規范統一3 000多個一詞多形詞的書寫形式。成功地召開中國蒙古文學會第八屆年會,選舉產生第四屆理事會,修改學會章程,宣讀了50多篇學術論文,并按照民政部要求重新登記學會。接待國家語委調研組,匯報蒙古語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信息處理工作,制定信息處理五年規劃。
【宗教工作】 突出抓好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黨的宗教政策的學習、宣傳,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為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做出積極努力。會同自治區統戰、公安部門赴重點盟市就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工作進行調研,開展對天主教、基督教非法組織、非法活動專項治理工作,及時穩妥地處理了蒙古國兒童入境學經等20多起問題,妥善解決包頭市勝利路中寺非法經文班問題,協助“伊協”圓滿完成1999年度穆斯林朝覲工作,全力維護宗教界的穩定。根據自治區宗教活動場所臨時登記、暫緩登記、不予登記比例較大的實際情況,采取與平時工作相結合的辦法,加大教育力度,把握好政策界限,解決50%的宗教活動場所登記遺留問題。會同統戰部舉辦全區宗教干部培訓班、自治區天主教“兩會”負責人培訓班。參與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的“全區宗教專項工作會議”的組織工作。深入扎實地開展“爭創文明宗教場所、爭做文明教職人員”活動,重點抓全區30%的文明宗教活動場所的鞏固提高工作,在此基礎上評選出35個先進集體和70名先進個人,并于年底召開“全區宗教界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暨經驗交流會”,推廣經驗。草擬《內蒙古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條例(試行)》,已上報自治區法制局。出版《內蒙古自治區佛教協會成立40周年文集》。
【八省區蒙古語文協作工作】 在自治區直屬企業改革過程中,完成“八協”服務中心大樓的租賃經營,實現 “保樓、保牌、養人”的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八協小組第十次會議精神,積極協調自治區教委完成協作招生任務。協助包頭市蒙古族中學組織召開八省區蒙古族重點中學“十校長聯誼會”第十三屆年會。協同新聞出版局組織召開第五屆八省區蒙古語圖書出版展銷會和蒙古文圖書出版研討會,來自新疆等八省區的8家出版社和35個新華書店參加展銷訂貨會,展銷蒙古文圖書1 217種,訂貨碼洋達140萬元。協同自治區廣播電視廳組織召開第二屆八省區蒙古語電視協作會議。印發4期“八協成員閱件”,向協作省通報協作工作信息。接待國內少數民族地區考察團和協作省區來呼和浩特人員。赴新疆、甘肅、青海等省區進行了協作工作調研。
(白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