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卷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任鳳翔
副 廳 長:達喜道爾吉(蒙古族)
馮品英
王永命
楊吉良(蒙古族)
孟 瑞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蒙古族)
【災情】 是年,自治區部分地區先后發生地震、雪災、流凌、沙塵暴、風雹和洪澇等災害,其中嫩江、松花江流域百年不遇的洪澇災害給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以及錫林郭勒盟地區造成的危害最為嚴重。至年底,全區受災旗縣市(區) 76個,蘇木鄉鎮1 163個,嘎查村8 404個,受災人口651.5萬人,成災人口470萬人,因災死亡154人,有43萬人無家可歸。全區農作物受災面積3 360萬畝,成災2 570萬畝,絕收1 509萬畝。受災草牧場9 518 萬畝,死亡牲畜38萬頭(只)。因災倒塌民房38.8萬間,損壞61.2萬間,因災停產企業2 700多家,部分停產企業2 800多家,其中國有大中型企業近60家。交通、水利、電力設施損壞極為嚴重。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總計達到165.1億元,超過自治區當年財政收入131.23億元,在自治區歷史上屬于大災之年。
【救災】 1998年,自治區東部地區發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委員長李鵬、國務院總理朱镕基以及民政部部長多吉才讓等國家和有關部委的領導,親臨災區,指導抗洪救災工作。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和自治區主席云布龍多次深入災區,慰問戰斗在抗洪第一線的軍民,實地指揮抗洪救災工作。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會議,全面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提出大災之年實現災民生活五個確保 (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房住、有衣穿、有學上,因災引起的疾病能夠及時得到治療)的目標。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部署,把救災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層層建立了救災工作包扶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帶頭,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全社會廣泛參與,形成了萬眾一心、共御災害的獻愛心救災工作熱潮。黨中央和自治區各級財政以及區內外各界累計向災區投放救災資金l0.8542億元,其中各級財政1.9194億元,社會各界捐款2.3274億元,銀行貸款和集體個人自籌6.6074億元。向災區投入捐物折款2億多元。在各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災區新建住房32.5萬間,整體搬遷重建的災民新村285個。大災之年,災民全部安全過冬,順利實現了五個確保目標。
【扶貧濟困送溫暖】 夏季,結合全國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自治區開展近年來最為廣泛的救災捐助活動,自治區民政廳在此項活動中首當其沖,宣傳工作聲勢浩大,全區總計捐款6 800萬元,捐贈各類衣物302.9萬件,使受災群眾在入冬之前有衣穿、有房住,學校學生按時開課。有力地支持了災區的恢復重建和災民的過冬生活。
【五保供養】 是年,全區五保供養對象達到37 110人,共籌集供養金2 143萬元。全區鄉鎮辦敬老院940所,在院供養對象12 270人,當年集體供給金額1 182萬元。
(云翠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年初,自治區把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列入對各盟市目標考核的內容。至年底,全區共有4個地級市、16個縣級市、65個旗縣政府所在鎮實施這項制度。全區60 164名保障對象得到了保障救助,其中一類對象15 894人,二類對象16 483人,三類對象20 205人,其他對象7 582人。保障標準最低的為烏蘭察布盟豐鎮市每人每月60元,最高的為包頭市、二連浩特市每人每月120元。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通遼市和霍林郭勒市保障標準比上年每人每月提高了10元。各地將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全區共列保障資金預算3 000萬元,全年發放保障資金2 702萬元,平均補差每人每月38元。自治區政府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各地在實施中實行“三公開” (公開保障標準、保障對象、保障金額),使這項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促進自治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馬國華)
【雙擁工作】 為使雙擁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劃、制度化軌道,6月初,召開“全區雙擁政策法規建設座談會”,會議之后,出臺了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綜合法規,涌現出雙擁模范城(旗縣)62.5%。為解決駐軍部隊恤的“菜籃子”、“米袋子”,全區為部隊撥出土地74.235畝。據不完全統計,一年來地方支持部隊建設投入資金312.3萬元。是年東部地區遭受特大洪水后,全區各軍警部隊出動兵力4.2萬余人次,動用車輛16.9萬余臺,搶救群眾33.3萬余人,轉移大小牲畜6.1萬頭,加固堤壩49,8萬余延長米,排除各種險情2 320余處,為抗洪搶險的勝利作出卓越貢獻。
(唐蒙湘)
【社會救助】 東部地區遭受洪澇災害后,共爭取到中華慈善總會捐助款 4 000多萬元,重建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錫林郭勒盟66個災民新村,得到災區各族人民群眾的好評。為恢復和重建災區的基礎教育設施,發展農村牧區的教育事業,自治區慈善總會先后接受中華慈善總會、瑞典希望之星慈善基金會、空軍政治部捐助款223.7萬元,在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興建10所小學。還接受中華慈善總會為水災地區捐助各類物資27批,合人民幣1 064萬元,活動板房100棟;接受青海慈善會捐助棉衣被1 100件,接受香港創維集團29英寸彩電70臺,接受香港世界宜明會帳篷90頂,同時還為水災地區發放了瑞典捐助的25萬元藥品。所有這些物資,都及時下發到災區。
【社區服務】 為拓展社區服務,搞好社區建設,連續兩年在全區組織開展了創建“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活動。各地積極投入到爭創活動中,經自治區社區服務領導小組對盟市爭創的“示范城區”和“示范街道辦事處”評審驗收,命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6個城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召辦事處等8個街道辦事處為“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和“內蒙古自治區示范街道辦事處”。
【福利事業】 為恢復特大洪水沖毀的民政福利事業單位的基礎設施,借助抗洪救災的有利時機,共爭取到中華慈善總會和社會捐助資金1 600萬元,先后兩次對全區12個盟市29所福利院、光榮院、敬老院基礎設施進行了新建、改建和擴建。
(張慧林)
【民政事業費】 是年,全區民政事業費總支出35 483.9萬元。其中撫恤事業費支出5 958.9萬元,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2 634.5萬元,社會救濟福利事業費支出8.172萬元,自然災害救濟費支出13 041.4萬元,地方離退休干部經費支出1 798.6萬元,其他民政事業費支出3 878.5萬元。
(傅 江)
【擁軍優屬】 全區深入扎實地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據統計,各地為部隊提供糧、煤、水、電和其它各項建設資金400多萬元,無償劃撥草牧場和副食品基地100多萬畝,開展國防知識競賽、軍地聯誼會等活動200多場(次),組成慰問團(組)300多個。元旦、春節和“八一”期間,劉明祖、云布龍、周德海、周維德、王鳳岐等自治區黨政領導分別率團慰問邊防一線連隊和部隊傷病員及榮譽軍人,自治區和呼和浩特市兩級政府先后舉辦了迎新春、慶“八一”黨政軍民聯誼會。
【群眾優待】 全區70個旗縣市區實行了社會統籌優待金,占農牧業旗縣總數的82%。共籌集優待金2 878萬元,優待軍烈屬24 542戶,優待標準明顯提高,初步形成城鎮口與農牧民共同負擔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的格局。
【撫恤補助】 國家民政部、財政部發了《關于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從1998年1日起,對在鄉革命傷殘人員的殘撫恤金,在1996年標準基礎上,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30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20元;“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定期撫恤金,每人每月提高8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份別提高40元、10元。此次提標,黨中央財政增撥優撫事業費127萬元。
(史麗英)
【地名標志設置】 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底,根據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關于在國道兩側設置地名標志的通知》要求,圓滿完成全區國道設標任務,并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門制定的《國道兩側設置村鎮名稱標志技術規定》和自治區民政廳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道兩側設置地名標志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進行抽查驗收。在已有14條國道6 200公里沿線(不含正在改道的公里線)兩側500米內的村鎮,共設置了1 218塊(個)村鎮地名標志;涉及設標旗縣市區71個。進一步提高了地名標志規范化、標準化和地名標志管理水平,有3枚國道地名標志彩照被選入民政部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兩側村鎮地名標志照片畫冊》,自治區公路局、公安廳交警總隊、包頭市民政局、呼倫貝爾盟民政局、巴彥淖爾盟五原縣建設局等5個單位被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確定為在國道地名標志設置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而受到通報表彰。
【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實行嘎查村務公開,指凡是在農牧民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嘎查村務事項,特別是嘎查村的熱點問題,如每年的定購任務、農牧業各項稅額、“三提五統”數量、計劃生育指標、征用土地及宅基地審批、農牧民的義務工和積累工、獎勵和懲罰、救濟款物的發放、有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嘎查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工資(補貼)的確定和支付、嘎查村辦企業項目的確定和經營情況、嘎查村的公共事業等等,都要向群眾公開,增強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實行民主管理,就是要堅持和完善嘎查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制度,嘎查村務的事項都要由嘎查村民會或者嘎查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199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這是貫徹黨的十五大關于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具體措施。自治區黨委、政府對開展此項工作非常重視,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農村牧區領導小組長王占親自掛帥,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主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民政廳積極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代自治區黨委、政府起草了《關于在農村牧區普遍實行嘎查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并以黨辦發[1998]26號文件下發各地。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內容和方法、基本要求、健全制度、加強領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使自治區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健康發展。至年底,全區已有79%的嘎查村委會實行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擬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年初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草稿)》,并下發到各盟市征求意見。同時深入部分盟市、旗縣、蘇木鄉鎮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報送政府法制局后,又進行多次認真修改。經自治區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于11月27日經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審議通過,并將全文刊登在《內蒙古日報》上,向全區各族各界干部群眾征求意見。這部地方法規的出臺,將對自治區依法推進農村牧區基層民主,全面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基政處)
【老齡工作】 2月,包頭市、烏海市百歲老人管氏和蔣氏首次獲助人民幣各500元。9月,自治區老齡委組織內蒙古老戰士合唱團赴無錫參加全國比賽,獲金獎。11月,自治區老齡委組隊參加全國第三屆中老年舞蹈比賽,四個隊、五個參賽節目,獲金獎3個,銀獎1個,銅獎1個。
【軍休干部安置】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建設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出售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住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軍休干部住房出售方案,對全區軍休干部住房制度進行改革,全區共出售軍休干部住房6.359萬平方米,840戶,其中按成本價出售366戶,按標準價出售474戶。同時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通過評比驗收,有8個干休所達到自治區文明干休所標準,民政廳頒發“文明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牌匾。完成第四批軍隊離退休干部63名的安置任務。自治區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組織門球隊參加自治區九運會和“益壽杯”門球賽,分別獲得第九名和第一名的好成績。
【退役士兵安置】 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10 484人,其中義務兵9 563人,志愿兵804人,復員干部117人,按照政策規定,應在城鎮安排工作的6 845人,占接收總數的65.3%。已安置6 538人,安置率為95.5%。接收回鄉退役士兵兩用人才1 401人,開發使用1 123人,開發率80.2%。五個軍供站共完成軍供接待轉運任務18 962人次。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投入196.5萬元。
(樊文太)
【殯葬管理】 為貫徹落實全區第三次殯葬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經自治區政府批準,由黨委宣傳部、公安廳、工商局、土地管理局、民政廳等五部廳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活動的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各盟市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相繼制定了專項治理總體方案,并在3~4月通過電視講話、廣播、報紙、通告、宣傳單、公開信等多種宣傳手段,使這項工作家喻戶曉。在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全區共發動宣傳車275臺次,印發宣傳單27萬份,平遷“三沿六區”墳墓201 849座,擴耕還田、還林、還牧58.8萬畝,查封非法加工、生產、經營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攤點68家,取締花圈店95個,收繳、銷毀封建迷信用品價值5萬元,凈化社會環境,促進城鄉精神文明建設。
【婚姻管理】 婚姻登記管理已逐步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是年,全區共發放婚姻證件18萬對,辦理登記164 684對,涉外婚姻98對。
(王洪華)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領導名錄】
廳 長:任鳳翔
副 廳 長:達喜道爾吉(蒙古族)
馮品英
王永命
楊吉良(蒙古族)
孟 瑞
紀檢組長:李桂琴(女蒙古族)
【災情】 是年,自治區部分地區先后發生地震、雪災、流凌、沙塵暴、風雹和洪澇等災害,其中嫩江、松花江流域百年不遇的洪澇災害給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以及錫林郭勒盟地區造成的危害最為嚴重。至年底,全區受災旗縣市(區) 76個,蘇木鄉鎮1 163個,嘎查村8 404個,受災人口651.5萬人,成災人口470萬人,因災死亡154人,有43萬人無家可歸。全區農作物受災面積3 360萬畝,成災2 570萬畝,絕收1 509萬畝。受災草牧場9 518 萬畝,死亡牲畜38萬頭(只)。因災倒塌民房38.8萬間,損壞61.2萬間,因災停產企業2 700多家,部分停產企業2 800多家,其中國有大中型企業近60家。交通、水利、電力設施損壞極為嚴重。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總計達到165.1億元,超過自治區當年財政收入131.23億元,在自治區歷史上屬于大災之年。
【救災】 1998年,自治區東部地區發生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委員長李鵬、國務院總理朱镕基以及民政部部長多吉才讓等國家和有關部委的領導,親臨災區,指導抗洪救災工作。自治區黨委書記劉明祖和自治區主席云布龍多次深入災區,慰問戰斗在抗洪第一線的軍民,實地指揮抗洪救災工作。自治區黨委、政府召開會議,全面研究部署抗災救災工作,并提出大災之年實現災民生活五個確保 (確保災民有飯吃、有房住、有衣穿、有學上,因災引起的疾病能夠及時得到治療)的目標。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按照自治區的統一安排部署,把救災工作作為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層層建立了救災工作包扶責任制,主要領導親自帶頭,有關部門通力協作,全社會廣泛參與,形成了萬眾一心、共御災害的獻愛心救災工作熱潮。黨中央和自治區各級財政以及區內外各界累計向災區投放救災資金l0.8542億元,其中各級財政1.9194億元,社會各界捐款2.3274億元,銀行貸款和集體個人自籌6.6074億元。向災區投入捐物折款2億多元。在各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災區新建住房32.5萬間,整體搬遷重建的災民新村285個。大災之年,災民全部安全過冬,順利實現了五個確保目標。
【扶貧濟困送溫暖】 夏季,結合全國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自治區開展近年來最為廣泛的救災捐助活動,自治區民政廳在此項活動中首當其沖,宣傳工作聲勢浩大,全區總計捐款6 800萬元,捐贈各類衣物302.9萬件,使受災群眾在入冬之前有衣穿、有房住,學校學生按時開課。有力地支持了災區的恢復重建和災民的過冬生活。
【五保供養】 是年,全區五保供養對象達到37 110人,共籌集供養金2 143萬元。全區鄉鎮辦敬老院940所,在院供養對象12 270人,當年集體供給金額1 182萬元。
(云翠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年初,自治區把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列入對各盟市目標考核的內容。至年底,全區共有4個地級市、16個縣級市、65個旗縣政府所在鎮實施這項制度。全區60 164名保障對象得到了保障救助,其中一類對象15 894人,二類對象16 483人,三類對象20 205人,其他對象7 582人。保障標準最低的為烏蘭察布盟豐鎮市每人每月60元,最高的為包頭市、二連浩特市每人每月120元。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通遼市和霍林郭勒市保障標準比上年每人每月提高了10元。各地將保障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全區共列保障資金預算3 000萬元,全年發放保障資金2 702萬元,平均補差每人每月38元。自治區政府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各地在實施中實行“三公開” (公開保障標準、保障對象、保障金額),使這項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促進自治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馬國華)
【雙擁工作】 為使雙擁工作逐步走上法規劃、制度化軌道,6月初,召開“全區雙擁政策法規建設座談會”,會議之后,出臺了擁軍優屬、擁政愛民綜合法規,涌現出雙擁模范城(旗縣)62.5%。為解決駐軍部隊恤的“菜籃子”、“米袋子”,全區為部隊撥出土地74.235畝。據不完全統計,一年來地方支持部隊建設投入資金312.3萬元。是年東部地區遭受特大洪水后,全區各軍警部隊出動兵力4.2萬余人次,動用車輛16.9萬余臺,搶救群眾33.3萬余人,轉移大小牲畜6.1萬頭,加固堤壩49,8萬余延長米,排除各種險情2 320余處,為抗洪搶險的勝利作出卓越貢獻。
(唐蒙湘)
【社會救助】 東部地區遭受洪澇災害后,共爭取到中華慈善總會捐助款 4 000多萬元,重建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錫林郭勒盟66個災民新村,得到災區各族人民群眾的好評。為恢復和重建災區的基礎教育設施,發展農村牧區的教育事業,自治區慈善總會先后接受中華慈善總會、瑞典希望之星慈善基金會、空軍政治部捐助款223.7萬元,在興安盟、哲里木盟、赤峰市興建10所小學。還接受中華慈善總會為水災地區捐助各類物資27批,合人民幣1 064萬元,活動板房100棟;接受青海慈善會捐助棉衣被1 100件,接受香港創維集團29英寸彩電70臺,接受香港世界宜明會帳篷90頂,同時還為水災地區發放了瑞典捐助的25萬元藥品。所有這些物資,都及時下發到災區。
【社區服務】 為拓展社區服務,搞好社區建設,連續兩年在全區組織開展了創建“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活動。各地積極投入到爭創活動中,經自治區社區服務領導小組對盟市爭創的“示范城區”和“示范街道辦事處”評審驗收,命名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等6個城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召辦事處等8個街道辦事處為“內蒙古自治區社區服務示范城區”和“內蒙古自治區示范街道辦事處”。
【福利事業】 為恢復特大洪水沖毀的民政福利事業單位的基礎設施,借助抗洪救災的有利時機,共爭取到中華慈善總會和社會捐助資金1 600萬元,先后兩次對全區12個盟市29所福利院、光榮院、敬老院基礎設施進行了新建、改建和擴建。
(張慧林)
【民政事業費】 是年,全區民政事業費總支出35 483.9萬元。其中撫恤事業費支出5 958.9萬元,軍隊移交地方安置的離退休人員經費支出2 634.5萬元,社會救濟福利事業費支出8.172萬元,自然災害救濟費支出13 041.4萬元,地方離退休干部經費支出1 798.6萬元,其他民政事業費支出3 878.5萬元。
(傅 江)
【擁軍優屬】 全區深入扎實地開展擁軍優屬活動,據統計,各地為部隊提供糧、煤、水、電和其它各項建設資金400多萬元,無償劃撥草牧場和副食品基地100多萬畝,開展國防知識競賽、軍地聯誼會等活動200多場(次),組成慰問團(組)300多個。元旦、春節和“八一”期間,劉明祖、云布龍、周德海、周維德、王鳳岐等自治區黨政領導分別率團慰問邊防一線連隊和部隊傷病員及榮譽軍人,自治區和呼和浩特市兩級政府先后舉辦了迎新春、慶“八一”黨政軍民聯誼會。
【群眾優待】 全區70個旗縣市區實行了社會統籌優待金,占農牧業旗縣總數的82%。共籌集優待金2 878萬元,優待軍烈屬24 542戶,優待標準明顯提高,初步形成城鎮口與農牧民共同負擔義務兵家屬優待金的格局。
【撫恤補助】 國家民政部、財政部發了《關于提高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從1998年1日起,對在鄉革命傷殘人員的殘撫恤金,在1996年標準基礎上,特等、一等每人每年提高300元,二等、三等每人每年提高120元;“三屬”(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定期撫恤金,每人每月提高8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準每人每月份別提高40元、10元。此次提標,黨中央財政增撥優撫事業費127萬元。
(史麗英)
【地名標志設置】 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底,根據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關于在國道兩側設置地名標志的通知》要求,圓滿完成全區國道設標任務,并按照民政部等四部門制定的《國道兩側設置村鎮名稱標志技術規定》和自治區民政廳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國道兩側設置地名標志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進行抽查驗收。在已有14條國道6 200公里沿線(不含正在改道的公里線)兩側500米內的村鎮,共設置了1 218塊(個)村鎮地名標志;涉及設標旗縣市區71個。進一步提高了地名標志規范化、標準化和地名標志管理水平,有3枚國道地名標志彩照被選入民政部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兩側村鎮地名標志照片畫冊》,自治區公路局、公安廳交警總隊、包頭市民政局、呼倫貝爾盟民政局、巴彥淖爾盟五原縣建設局等5個單位被民政部、交通部、公安部、建設部確定為在國道地名標志設置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先進單位而受到通報表彰。
【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實行嘎查村務公開,指凡是在農牧民群眾普遍關心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嘎查村務事項,特別是嘎查村的熱點問題,如每年的定購任務、農牧業各項稅額、“三提五統”數量、計劃生育指標、征用土地及宅基地審批、農牧民的義務工和積累工、獎勵和懲罰、救濟款物的發放、有關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嘎查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及工資(補貼)的確定和支付、嘎查村辦企業項目的確定和經營情況、嘎查村的公共事業等等,都要向群眾公開,增強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實行民主管理,就是要堅持和完善嘎查村民會議或代表會議制度,嘎查村務的事項都要由嘎查村民會或者嘎查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1998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于在農村普遍實行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這是貫徹黨的十五大關于擴大基層民主,保證人民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具體措施。自治區黨委、政府對開展此項工作非常重視,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農村牧區領導小組長王占親自掛帥,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主持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部署。民政廳積極配合自治區有關部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代自治區黨委、政府起草了《關于在農村牧區普遍實行嘎查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見》,并以黨辦發[1998]26號文件下發各地。對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的內容和方法、基本要求、健全制度、加強領導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使自治區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健康發展。至年底,全區已有79%的嘎查村委會實行了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
【擬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 年初起草了《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草稿)》,并下發到各盟市征求意見。同時深入部分盟市、旗縣、蘇木鄉鎮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報送政府法制局后,又進行多次認真修改。經自治區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后,于11月27日經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一次審議通過,并將全文刊登在《內蒙古日報》上,向全區各族各界干部群眾征求意見。這部地方法規的出臺,將對自治區依法推進農村牧區基層民主,全面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產生巨大而深遠的影響。
(基政處)
【老齡工作】 2月,包頭市、烏海市百歲老人管氏和蔣氏首次獲助人民幣各500元。9月,自治區老齡委組織內蒙古老戰士合唱團赴無錫參加全國比賽,獲金獎。11月,自治區老齡委組隊參加全國第三屆中老年舞蹈比賽,四個隊、五個參賽節目,獲金獎3個,銀獎1個,銅獎1個。
【軍休干部安置】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建設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關于出售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干部住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了軍休干部住房出售方案,對全區軍休干部住房制度進行改革,全區共出售軍休干部住房6.359萬平方米,840戶,其中按成本價出售366戶,按標準價出售474戶。同時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深入開展爭先創優活動,通過評比驗收,有8個干休所達到自治區文明干休所標準,民政廳頒發“文明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牌匾。完成第四批軍隊離退休干部63名的安置任務。自治區軍隊離退休干部安置辦組織門球隊參加自治區九運會和“益壽杯”門球賽,分別獲得第九名和第一名的好成績。
【退役士兵安置】 全區共接收退役士兵10 484人,其中義務兵9 563人,志愿兵804人,復員干部117人,按照政策規定,應在城鎮安排工作的6 845人,占接收總數的65.3%。已安置6 538人,安置率為95.5%。接收回鄉退役士兵兩用人才1 401人,開發使用1 123人,開發率80.2%。五個軍供站共完成軍供接待轉運任務18 962人次。用于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投入196.5萬元。
(樊文太)
【殯葬管理】 為貫徹落實全區第三次殯葬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經自治區政府批準,由黨委宣傳部、公安廳、工商局、土地管理局、民政廳等五部廳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深化殯葬改革、制止亂埋亂葬,反對封建迷信活動的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各盟市根據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相繼制定了專項治理總體方案,并在3~4月通過電視講話、廣播、報紙、通告、宣傳單、公開信等多種宣傳手段,使這項工作家喻戶曉。在這次專項治理工作中,全區共發動宣傳車275臺次,印發宣傳單27萬份,平遷“三沿六區”墳墓201 849座,擴耕還田、還林、還牧58.8萬畝,查封非法加工、生產、經營封建迷信喪葬用品攤點68家,取締花圈店95個,收繳、銷毀封建迷信用品價值5萬元,凈化社會環境,促進城鄉精神文明建設。
【婚姻管理】 婚姻登記管理已逐步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是年,全區共發放婚姻證件18萬對,辦理登記164 684對,涉外婚姻98對。
(王洪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