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卷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吳金亮
副 廳 長:趙慧容(女)
紀檢組長:劉繼龍
【概述】 年內,全區審計機關核定行政編制2 351名,實有2 264名;事業編制245名,實有177名。自治區審計廳核定行政編制202名,實有183名。全區審計機關通過對8 064個重點單位和建設項目的審計,共查處違規行為金額44億元,查出并移送司法機關違法案件95起,有效地維護經濟秩序,堵塞管理漏洞,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同時通過對違紀問題的查處,直接為企業和各級財政增加收入。全區審計機關共上繳財政資金2.7億元,追回被侵占挪用的專項資金6.6億元,核減工程投資1.6億元。特別是通過審計為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大量真實可靠的決策依據,為被審計單位提出許多完善管理的建議,僅審計報告和信息被旗縣以上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批轉采用就有4 588篇,其中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審計署批轉采用140多篇。
【財稅審計】 全區114個審計機關全面開展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對503個下級政府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共查處違規金額9.1億元,增加財政收入1.5億元。通過審計發現,自治區財稅工作雖然取得顯著成績,但在管理和預算法的執行上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規范的地方。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級審計機關本著講實情、說實話、報實帳、交實底的原則,進行實事求是地反映,并對影響地區經濟發展,制約財政收入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進行分析,為政府加強財政管理,為人大審議財政決算報告提供依據。特別是自治區同級預算執行審計,效果更為明顯,“兩個報告”受到自治區政府和人大的高度評價。
【企業審計】 全區共完成企業審計單位1 574個,查處違規行為金額14.5億元,促進增收節支6 300萬元。
三改一加強 企業審計在內容和方法上得到進一步深化和改進。一是各級審計機關都把搞清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徹底摸清企業家底,為企業改革提供依據作為審計的重點來抓。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根據自治區政府要求,把包頭鋼鐵公司、電力總公司等7戶區直大型骨干企業列入審計重點,組織力量,對企業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全面審計,僅其中3戶企業就查處資產不實10.9億元,損益不實10.5億元,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交明白帳。同時,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對企業效益下滑的原因進行認真查找分析,如對包鋼因實行產品“內轉”,致使企業減利2億元的利弊分析,引起包鋼領導班子及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幾家企業的審計結果除自治區政府領導多次聽取匯報外,自治區黨委先后召開書記辦公會和常委會專門聽取匯報,對審計工作給予高度評價。二是圍繞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加大“剖虧”審計力度。全區審計機關選擇21戶重點虧損企業進行剖虧審計,在摸清企業家底的同時,對企業虧損的原因進行深刻剖析,共提出建議65條,引起各方面重視。尤其是通過審計,挖出一批企業“蛀蟲”,共查處企業干部損公肥私、貪污侵占國家資財等個人經濟問題金額近3 000萬元。審計廳工交處連續兩年被自治區扭虧增盈領導小組評為扭虧增盈工作先進單位。三是加強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為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提供服務。如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要求,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供銷社、黃金公司、包鋼、包鋁等重點企業原任領導的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查處違規金額5億多元,為自治區黨委、政府掌握企業真實情況,準確地使用干部,選配好企業領導班子提供依據。
糧食財務清查掛賬審計 全區共抽調1 200多名審計人員,在有關部門配合下,歷時3個月,全面摸清底數,共清理確定全區糧食新增財務掛賬74億元,并對審計中發現的截留套取財政補貼、損失浪費、貪污挪用等110個重點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專案處理,追回被侵占挪用資金3 700多萬元,向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29起,有22人受到黨政紀處分。在提供總體情況報告的同時,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供反映問題的信息快報45份,被批轉采用23份,為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供依據,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家審計署的充分肯定與表揚。
【行政事業審計】 全區共完成行政事業及專項資金審計單位(項目)2 082個,查處違規行為金額4.8億元,促進增收節支l 182萬元。住房資金審計 全區審計機關對全區125個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自建立住房資金以來至1997年底全部住房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共查處擠占挪用等違規資金3.3億元,占審計總金額的11.8%,追還被侵占挪用資金2.5億元,查出并移送違法案件2起。
“三條保障線”資金審計 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1996~1997年職工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1997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及企業特困職工基本生活費進行審計,揭示出許多基金征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引起各方面重視。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后有4位領導在審計報告及信息上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切實措施,加強資金管理。自治區黨委、政府辦公廳和自治區紀委,還根據領導批示精神,組成工作組深入包頭市進行調查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其它專項資金審計 全區審計機關組織力量,對農業綜合開發、水利、林業生態建設、扶貧等專項資金分別進行審計,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如通過對1996~1997年度全區水利資金的審計,共查處違規行為金額1.6億元,占審計總金額的13.8%,追回被侵占挪用資金5 060萬元。自治區領導聽完匯報后,稱“查出的問題是觸目驚心的”。除審計報告被自治區政府批轉全區外,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還將有關問題編成《內蒙古動態特刊》發給每位常委,審計效果非常明顯。11月,自治區扶貧領導小組代表全區200萬貧困人口向自治區審計廳發了感謝信,對近年來通過審計對扶貧工作作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取得豐碩成果。全區共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717個,核減工程投資1.6億元。在抓好常規審計的同時,對部分重點建設項目開展項目效益評估,對項目投產運營后存在的問題,通過科學分析、論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尤其是準格爾煤田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在查處問題、評審效益情況的同時,全面摸清企業底數,為神華集團接收該企業提供依據。另外,自治區審計廳與內蒙古工業大學聯合研制的《國家建設項目經濟效益評審系統》軟件業已進入審計試用階段,并在準格爾等重點項目審計中發揮重要作用。
【金融審計】 對全區保險公司、城鄉信用社、內蒙古證券公司、內蒙古信托投資公司、集通鐵路公司和全區132個世界銀行貸款、國外援款項目執行單位進行審計,發現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
【受表彰情況】 連續3年在自治區黨委領導干部實績考核中獲“實績突出”單位。廳機關黨委被自治區直屬機關黨委評為“先進黨組織”。自治區政府表彰的自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來全區15名優秀公務員中,有審計人員2名,46名記一等功的公務員中,審計人員占3名。扶貧資金審計、水利專項資金審計、生態林建設資金審計、住房資金審計、計劃生育經費審計、醫院行業審計、準格爾項目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補連塔煤礦竣工決算審計等審計項目被國家審計署評為優秀審計項目;統計工作、審計計劃編報工作、計算機保密工作、公文處理等被審計署評為先進單位。審計廳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評為發展鄉鎮企業先進單位;信息調研工作、督查工作被評為先進集體;被自治區直屬機關評為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單位;被區直工委扶貧辦評為扶貧工作先進集體;被自治區經貿委評為扭虧增盈工作先進單位,被自治區工委評為區直工會工作先進單位。
(張洪甫 丹 軍)


【內蒙古自治區審計廳領導名錄】
廳 長:吳金亮
副 廳 長:趙慧容(女)
紀檢組長:劉繼龍
【概述】 年內,全區審計機關核定行政編制2 351名,實有2 264名;事業編制245名,實有177名。自治區審計廳核定行政編制202名,實有183名。全區審計機關通過對8 064個重點單位和建設項目的審計,共查處違規行為金額44億元,查出并移送司法機關違法案件95起,有效地維護經濟秩序,堵塞管理漏洞,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同時通過對違紀問題的查處,直接為企業和各級財政增加收入。全區審計機關共上繳財政資金2.7億元,追回被侵占挪用的專項資金6.6億元,核減工程投資1.6億元。特別是通過審計為各級黨委、政府提供大量真實可靠的決策依據,為被審計單位提出許多完善管理的建議,僅審計報告和信息被旗縣以上各級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批轉采用就有4 588篇,其中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審計署批轉采用140多篇。
【財稅審計】 全區114個審計機關全面開展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并對503個下級政府的財政決算進行審計,共查處違規金額9.1億元,增加財政收入1.5億元。通過審計發現,自治區財稅工作雖然取得顯著成績,但在管理和預算法的執行上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和不規范的地方。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各級審計機關本著講實情、說實話、報實帳、交實底的原則,進行實事求是地反映,并對影響地區經濟發展,制約財政收入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進行分析,為政府加強財政管理,為人大審議財政決算報告提供依據。特別是自治區同級預算執行審計,效果更為明顯,“兩個報告”受到自治區政府和人大的高度評價。
【企業審計】 全區共完成企業審計單位1 574個,查處違規行為金額14.5億元,促進增收節支6 300萬元。
三改一加強 企業審計在內容和方法上得到進一步深化和改進。一是各級審計機關都把搞清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徹底摸清企業家底,為企業改革提供依據作為審計的重點來抓。其中,自治區審計廳根據自治區政府要求,把包頭鋼鐵公司、電力總公司等7戶區直大型骨干企業列入審計重點,組織力量,對企業的資產和經營狀況進行全面審計,僅其中3戶企業就查處資產不實10.9億元,損益不實10.5億元,向自治區黨委、政府交明白帳。同時,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尤其是對企業效益下滑的原因進行認真查找分析,如對包鋼因實行產品“內轉”,致使企業減利2億元的利弊分析,引起包鋼領導班子及自治區領導的高度重視。幾家企業的審計結果除自治區政府領導多次聽取匯報外,自治區黨委先后召開書記辦公會和常委會專門聽取匯報,對審計工作給予高度評價。二是圍繞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加大“剖虧”審計力度。全區審計機關選擇21戶重點虧損企業進行剖虧審計,在摸清企業家底的同時,對企業虧損的原因進行深刻剖析,共提出建議65條,引起各方面重視。尤其是通過審計,挖出一批企業“蛀蟲”,共查處企業干部損公肥私、貪污侵占國家資財等個人經濟問題金額近3 000萬元。審計廳工交處連續兩年被自治區扭虧增盈領導小組評為扭虧增盈工作先進單位。三是加強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為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提供服務。如根據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要求,自治區審計廳對自治區供銷社、黃金公司、包鋼、包鋁等重點企業原任領導的離任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查處違規金額5億多元,為自治區黨委、政府掌握企業真實情況,準確地使用干部,選配好企業領導班子提供依據。
糧食財務清查掛賬審計 全區共抽調1 200多名審計人員,在有關部門配合下,歷時3個月,全面摸清底數,共清理確定全區糧食新增財務掛賬74億元,并對審計中發現的截留套取財政補貼、損失浪費、貪污挪用等110個重點違紀違法問題進行專案處理,追回被侵占挪用資金3 700多萬元,向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部門移送案件29起,有22人受到黨政紀處分。在提供總體情況報告的同時,共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提供反映問題的信息快報45份,被批轉采用23份,為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提供依據,受到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國家審計署的充分肯定與表揚。
【行政事業審計】 全區共完成行政事業及專項資金審計單位(項目)2 082個,查處違規行為金額4.8億元,促進增收節支l 182萬元。住房資金審計 全區審計機關對全區125個住房資金管理機構自建立住房資金以來至1997年底全部住房資金的歸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共查處擠占挪用等違規資金3.3億元,占審計總金額的11.8%,追還被侵占挪用資金2.5億元,查出并移送違法案件2起。
“三條保障線”資金審計 自治區審計廳組織全區三級審計機關,對1996~1997年職工養老和失業保險基金、1997年度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及企業特困職工基本生活費進行審計,揭示出許多基金征集、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問題,引起各方面重視。自治區黨委、政府先后有4位領導在審計報告及信息上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制定切實措施,加強資金管理。自治區黨委、政府辦公廳和自治區紀委,還根據領導批示精神,組成工作組深入包頭市進行調查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其它專項資金審計 全區審計機關組織力量,對農業綜合開發、水利、林業生態建設、扶貧等專項資金分別進行審計,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作出貢獻。如通過對1996~1997年度全區水利資金的審計,共查處違規行為金額1.6億元,占審計總金額的13.8%,追回被侵占挪用資金5 060萬元。自治區領導聽完匯報后,稱“查出的問題是觸目驚心的”。除審計報告被自治區政府批轉全區外,自治區黨委辦公廳還將有關問題編成《內蒙古動態特刊》發給每位常委,審計效果非常明顯。11月,自治區扶貧領導小組代表全區200萬貧困人口向自治區審計廳發了感謝信,對近年來通過審計對扶貧工作作出的貢獻表示感謝。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取得豐碩成果。全區共審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717個,核減工程投資1.6億元。在抓好常規審計的同時,對部分重點建設項目開展項目效益評估,對項目投產運營后存在的問題,通過科學分析、論證,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尤其是準格爾煤田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在查處問題、評審效益情況的同時,全面摸清企業底數,為神華集團接收該企業提供依據。另外,自治區審計廳與內蒙古工業大學聯合研制的《國家建設項目經濟效益評審系統》軟件業已進入審計試用階段,并在準格爾等重點項目審計中發揮重要作用。
【金融審計】 對全區保險公司、城鄉信用社、內蒙古證券公司、內蒙古信托投資公司、集通鐵路公司和全區132個世界銀行貸款、國外援款項目執行單位進行審計,發現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引起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
【受表彰情況】 連續3年在自治區黨委領導干部實績考核中獲“實績突出”單位。廳機關黨委被自治區直屬機關黨委評為“先進黨組織”。自治區政府表彰的自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來全區15名優秀公務員中,有審計人員2名,46名記一等功的公務員中,審計人員占3名。扶貧資金審計、水利專項資金審計、生態林建設資金審計、住房資金審計、計劃生育經費審計、醫院行業審計、準格爾項目一期工程竣工決算審計、補連塔煤礦竣工決算審計等審計項目被國家審計署評為優秀審計項目;統計工作、審計計劃編報工作、計算機保密工作、公文處理等被審計署評為先進單位。審計廳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評為發展鄉鎮企業先進單位;信息調研工作、督查工作被評為先進集體;被自治區直屬機關評為學習使用蒙古語文先進單位;被區直工委扶貧辦評為扶貧工作先進集體;被自治區經貿委評為扭虧增盈工作先進單位,被自治區工委評為區直工會工作先進單位。
(張洪甫 丹 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