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一区二区成人久久免费影院|十八岁以下禁止观看的1000个网站|中文手机在线电影|一区二区高清国产在线视频|八十年代动画片|twink|洗浴中心父子不堪行为曝光

當前位置:內蒙古黨史方志網  /  數字史志  /  年鑒  /  內蒙古年鑒  /  1999卷  /  政治

1999卷

  • 司法
  •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長:劉守禾  

          副廳長:王悅發

                  趙仁欽(蒙古族)

                  趙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2月任)

    概述  是年,是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堅持服從服務于自治區工作大局,開創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一年。緊緊圍繞黨和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服刑人員和勞教人員脫逃率較上年實現穩中有降,保證全國全區“兩會”和“敏感期”改造場所穩定。對全區1995~1997年的19 785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普查,落實社會幫教。全區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機構685個,安置就業3 903人,落實幫教3 229人。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會議,推廣赤峰民間糾紛大排查經驗。旨在維護首府和中心城市安全穩定的“護城河工程”開始啟動。司法所建所數由上年的698個增至1 102個。司法助理員和城鄉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民間糾紛93 183件,調解成功率為98%。預防“民轉刑”案件447起,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180起222人,制止械斗97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957起,有效地發揮了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積極實踐依法治國方略,依法治區工作全面啟動。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全民普法教育深入開展。各地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學法用法考試制度等已逐漸推開。全區共舉辦法制講座17 300多期,參加學習150多萬人次。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制講座600多期,參學達33 068人次。全區性的“百日法制宣傳”、“送法進萬家”和其他形式的普法活動蓬勃發展。依法治理在抓點帶面中漸次推進,“三大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   

    法律服務工作  律師全年擔任各種訴訟代理及刑事辯護23 860件,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6 165件,較上年增長5.1%和19.9%。公證辦證14萬件,接近歷史最好水平。基層法律工作者擔任常年法律顧問4 217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事務13 824件,協辦公證及見證106 765件,較上年分別增長16.5%、28.3%和60.1%。律師業務和經濟公證涉及標的金額42億元,通過提供法律服務,為國家和集體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7億元,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確定了“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試點單位并開展了試點工作。自治區和興安盟、哲里木盟、錫林郭勒盟、伊克昭盟以及6個旗縣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 028起,為貧、弱、殘等特殊社會群體提供了法律幫助,促進司法公正。                      

    政治思想建設  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狠抓集中教育整頓,促進隊伍全面建設,使廣大干警依法辦事觀念和文明執法、文明服務的意識增強,各級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提高。“愛我司法,樹好形象,團結奮進,爭創一流”的活動逐步深入,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改觀。結合集中教育整頓,深入開展執法檢查,認真清理通訊工具、干部兩處占房,嚴格控制各種會議,制止公款吃喝玩樂。黨中央作出政法機關不再經商的決定后,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堅決貫徹清理整頓的各項規定,企業的移交、撤銷和保留工作順利進行。

    依法治區工作  4月,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作出《關于實施依法治區的決議扎5月初,自治區黨委決定成立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劉明祖書記任組長,云布龍主席任第一副組長,成員單位由28個部委辦廳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司法廳;12月3日,自治區黨委、政府正式批準實施《內蒙古自治區依法治區工作規劃》。u日,召開依法治區新聞發布會。這四件事情標志著依法治區工作全面啟動,自治區法制建設實踐揭開了新的歷史篇章。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指示和決策,努力推進依法治區進程。司法廳積極籌劃,反復研究,及時報送《依法治區規劃》送審稿:在新聞媒體開辦法制宣傳專欄,舉辦有關部門執法人員法制講座、學習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講座、依法治區骨干培訓班和開展依法治區理論有獎征文活動,廣泛宣傳依法治區的重大意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縣處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牽頭研究明確依法治區責任單位的職責任務,開展依法治區理論和法學研討活動;根據司法廳建議,自治區黨委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講座,云布龍主席主持召開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確定一系列依法治區的重大事項;建立依法治區聯系點制度,確定包頭市、赤峰市等地為依法治區試點地區,實施“2345"試點工程,確定各類試點409個,一級抓一級,認真開展試點工作。

    監管安全工作  全區監獄系統在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具體指導下,從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狠抓了監管安全防范工作。司法廳和監獄管理局始終把確保場所安全擺在突出位置,全面部署,加強監查,狠抓落實。堅持“依法治監,從嚴治警”,強化各項監管制度和措施。針對多數監獄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監獄經濟困難的狀況,監獄各級領導深入基層,對監管安全各項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監獄加強“全天候防范”,認真做好“四防”工作,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監管安全工作創歷史最好水平,受到國家司法部表揚。特別在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期間,廣大干警艱苦努力,各項監管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做到無一名罪犯脫逃,無一起獄內案件發生,被自治區黨委、政府稱為“奇跡”。

    教育整頓】  廳黨委把握全局,先后17次召開會議,正確實行跟蹤指導。政工部門及時編印4bn強隊伍建設學習材料匯編》,分階段、有針對性下發文件、編發簡報,并抓監獄、勞教、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方面的聯系點。為掌握情況,抓實工作,廳里分別組織7個督查組,分赴12個盟市司法局、19個旗縣(市區)司法局、29個監獄和勞教所、17個法律服務窗口單位督促檢查;在3 700多名干警中進行以教育整頓為主要內容的問卷調查,解剖和解決問題。在教育整頓中,堅持公開原則,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設立舉報電話59部、舉報箱77個,印發“開門整頓征求意見表(函)"850份,廣泛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還在1 330名服刑人員中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執法情況問卷調查,復查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lo 000余件。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的要求,查擺執法、執業以及機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組織力量開展查處。據不完全統計,查擺出的違法違紀案件89起,至年底,結案66起,有7人受到公安檢察機關處理,50人受到黨政紀處分,35人受到經濟處罰。從總體上看,這次教育整頓取得階段性成果,廣大干部普遍受到一次宗旨、紀律和法制教育,整個系統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空氣逐漸濃厚,機關“三難”現象杜絕,依法行政、文明服務的意識增強,執法和執業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得到遏制,隊伍呈現出新的精神風貌。     

    抗洪搶險  入汛以來,地處嫩江、西遼河流域的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錫林郭勒盟、赤峰市等盟市暴雨成災,江河泛濫。位于災區腹地的保安沼、扎蘭屯等8所監獄、2個勞教所和17個旗縣(市)司法行政機關遭到特大洪水侵襲,由區直監獄部門守衛的47公里長的綽爾河、嫩江大堤全線告急,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情況萬分危急。面對有記載以來最嚴重的洪災,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干警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抗洪搶險的指示,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急動員,同廣大人民群眾、解放軍指戰員、武警官兵一道,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斗爭。司法廳、監獄管理局領導堅持在抗洪一線指揮,保安沼地區監獄、勞教單位全體干警、職工舍生忘死,浴血奮戰,與防洪大堤共存亡。據統計,在這次抗洪搶險中,司法行政系統先后投入人力近230 000人次,出動車輛約6 000臺次,搬運土石約220 000立方米,搶修加固堤防58.3公里,在險段增筑子堤21公里,連續戰勝了兩次超百年不遇的洪水,終使百里大堤安然無恙;先后搶救遇險群眾14 400余人次,緊急疏散群眾54 000人次,轉移服刑人員7 483人次,奪取了抗洪搶險的重大勝利,保護了國家巨額資產和40余萬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了無一服刑人員脫逃、無一人死亡、無一例疫情的“奇跡”,受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國家司法部的   

    高度贊揚。                       

    不再經商  黨中央作出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決定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各級領導自覺站在維護改革、開放、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實。通過召開會議申報,填報調查表和廣泛調查等方法,摸清了司法行政機關直屬單位企業的底數,掌握企業的性質和人、財、物等基本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自治區有關部門。經自治區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自治區司法行政機關直屬單位53家企業,保留27家(包括3家更名企業),撤銷23家(包括1家撤股企業),移交3家。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要求的時間,完成了撤銷、清產核資、移交工作。自治區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組,對司法行政機關下屬單位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進行檢查,給予肯定。

    律師管理  對律師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找準缺口,抓住重點,加大力度,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規范整頓,取得顯著成效。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為促進年檢注冊工作進一步規范,先后制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證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律師事務所年檢、律師注冊收費標準。二是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注銷了9個無法正常運行的律師事務所,對3個組織形式不明確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規范,對4個管理混亂的律師事務所責令停業整頓,對3個掛靠企業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清理脫鉤,對22個原審材料不齊或不規范的律師事務所的審批材料及合伙人協議、章程等進行補充規定。實行律師事務所名稱統一檢索制度,對6個未按規定使用名稱印章、標牌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規范。同時對一些分支機構進行整頓,責令2個擅自成立的分支機構停止執業,清理跨區域設立的業務分部。三是強化對律師的管理,著力解決律師管理中的混亂問題。規范合伙人、合作人及專職律師條件。對20余名以前提供虛假證明的律師,要求其補辦真實手續,解決了這一影響較大的老大難問題;嚴格掌握注冊條件,對240余名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停止注冊;調整律師隊伍專職律師比例,嚴格控制兼職律師人數,使專職律師比例從過去的49.5%上升到67.4%。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律師公平競爭創造了良好環境。

    公證管理  一是評出首批自治區級文明公證處和文明公證員。為加強全區公證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司法廳組織開展了創建文明公證處,爭創文明公證員的“雙創”活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公證處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公證員標準》,在逐級審查推薦的基礎上,經自治區文明公證處、文明公證員評委會評審和驗收,授予自治區公證處、呼倫貝爾盟海拉爾市、包頭市公證處“自治區級文明公證處”稱號;授予包頭市青山區公證處安建剛、哲里木盟通遼市公證處陳國勛、包頭市公證處趙玉鮮、烏蘭察布盟集寧市公證處劉枝芝、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公證處袁欣、呼和浩特市公證處鄂衛紅“自治區級文明公證員”稱號,從而進一步推動全區公證隊伍建設。二是統一全區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促進公證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關于印發<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要求,司法廳積極協調物價管理部門,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重新調整制定自治區公證服務收費標準。8月10日,自治區物價局、司法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制定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解決自治區公證服務收費曾一度無章可循的問題。     

    內蒙古法制報  是年,是內蒙古法制報社重新創業的一年。面對市場經濟確立后,報刊林立、競爭激烈,而內蒙古法制報體制、管理明顯滯后的嚴峻形勢,報社新一屆領導班子在司法廳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明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報社工作的總體思路——提高質量、爭創一流、擴大規模、謀求發展。同時圍繞這一整體工作思路,又提出了“一年打基礎,二年上臺階”的近期工作目標。報社上下團結一致,艱苦創業,取得法制新聞宣傳、隊伍建設以及自身發展的長足進步:一是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各部門的中心任務,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導向,及時準確地報道國家、自治區的政法大事,反映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年內12篇新聞作品獲國家、自治區新聞獎,為內蒙古法制報歷年獲獎之最。二是充分發揮法制新聞宣傳主陣地作用,全力推動反腐倡廉,為推進依法治區進程擂鼓助威,報道背景翔實、體裁多樣、內容豐富、分析精辟,贏得自治區有關領導、宣傳部門和廣大讀者的廣泛贊譽。年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新聞閱評小組評價內蒙古法制報“躋身自治區優秀報刊行列”。三是配合司法廳“愛我司法、樹好形象、團結奮進、爭創一流”活動,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建章立制,嚴格責任目標管理,使報社形成上下團結、愛崗敬業的良好氛圍,各項工作走上規范化健康發展的軌道。堅持不懈的政治理論與業務知識學習,使內蒙古法制報的隊伍素質迅速提高。黨支部工作煥發生機和活力,支部組建12年來首次發展3名新黨員;報社支部榮獲司法廳“紅旗黨支部”稱號,一名新黨員因在報道抗洪搶險中表現突出榮立個人三等功。四是人事制度改革開始啟動,招聘人員簽約上崗,廣告發行起步運作,通聯站組建完成,實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報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百日法制宣傳  3月1日~6月10日,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直屬機關工委、自治區司法廳和普法辦聯合組織“全區百日法制宣傳活動”。全區12個盟市及所屬101個旗縣和自治區80多個廳局參加這次活動。據不完全統計,這次活動共召開法制宣傳動員大會300多場;舉辦各類法制講座16 800多期(次),參學人數1 548 000人次;舉辦培訓班9 600期(次),參訓人數585 900人次,舉辦法律知識競賽950次,參賽人員185 600人;展出板報、墻報、掛張貼標語186 500余幅(塊);散發宣傳材料200多萬份;出動宣傳車輛8 800多臺(次);開展法律咨詢活動1 880多次,參加人員216 870人次,接受咨詢人數238 990次;開展法制宣傳展覽150多次,參觀人數 250 000人次;出宣傳專欄35 098期;法制文藝演出2 000場,觀摩人數1 300 000人次;電視臺新聞報道8 900多次,其中內蒙臺22次、盟市臺460次、廣播電視報道8 500多件(次);各級新聞報刊雜志刊發稿件10 000多件,編發簡報、動態、消息2 200多期,送法上門宣傳1 000 000多次,活動中為民辦實事3 684件,區直機關派出行政執法檢查人員2 873名,查處違紀案件700多起。這次活動從總體上看,單位組織認真,各級領導參加人數多,群眾參與熱情高,宣傳法律法規數量大、活動持續時間長,形成行業主管部門帶頭,全區上下聯動,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的聲勢浩大的宣傳聲勢,調動全區各族公民學法、守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增強專業執法部門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的意識,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初步形成行政機關嚴格執法,群眾嚴格自律、依法監督的新格局,取得明顯社會效果。

    民間糾紛大排查現場會議  7月9~11日,自治區政府在赤峰市召開全區民間糾紛大排查現場會議。這次會議以鄧小平理論和十五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推動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工作大局,學習和推廣赤峰市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的經驗,分析和研究人民調解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特點和新任務,部署在全區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的工作。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鳳岐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明確全區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的意義、原則、任務、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及公安廳的領導同志就如何配合民間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講了重要意見。自治區司法廳劉守禾廳長作會議總結。會議期間,各盟市的領導同志聽取赤峰市7個單位的經驗介紹,參觀學習赤峰市寧城縣、元寶山區的3個司法所,討論、交流、總結新形勢下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經驗。在人民調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15個先進集體和36名先進個人在會上受到自治區政府的表彰獎勵。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會議和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在全區司法行政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會議主題鮮明,內容務實,規格較高,影響較大。首先,在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方面,會議總結工作,交流經驗,深化認識,理清思路,對于每年在全區集中開展一次民間糾紛大排查活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其次,會議對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特別是司法所的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這次會議對于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第一道防線作用,化解大量的民間糾紛,解決突出的社會矛盾,預防和減少信訪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發生,從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余勇剛)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 司法
  • 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領導名錄

     長:劉守禾  

          副廳長:王悅發

                  趙仁欽(蒙古族)

                  趙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2月任)

    概述  是年,是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堅持服從服務于自治區工作大局,開創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一年。緊緊圍繞黨和政府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服刑人員和勞教人員脫逃率較上年實現穩中有降,保證全國全區“兩會”和“敏感期”改造場所穩定。對全區1995~1997年的19 785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普查,落實社會幫教。全區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機構685個,安置就業3 903人,落實幫教3 229人。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會議,推廣赤峰民間糾紛大排查經驗。旨在維護首府和中心城市安全穩定的“護城河工程”開始啟動。司法所建所數由上年的698個增至1 102個。司法助理員和城鄉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各類民間糾紛93 183件,調解成功率為98%。預防“民轉刑”案件447起,防止民間糾紛引起自殺180起222人,制止械斗972起,防止群體性上訪957起,有效地發揮了維護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積極實踐依法治國方略,依法治區工作全面啟動。以領導干部為重點的全民普法教育深入開展。各地領導干部法制講座制度、學法用法考試制度等已逐漸推開。全區共舉辦法制講座17 300多期,參加學習150多萬人次。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法制講座600多期,參學達33 068人次。全區性的“百日法制宣傳”、“送法進萬家”和其他形式的普法活動蓬勃發展。依法治理在抓點帶面中漸次推進,“三大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   

    法律服務工作  律師全年擔任各種訴訟代理及刑事辯護23 860件,辦理非訴訟法律事務6 165件,較上年增長5.1%和19.9%。公證辦證14萬件,接近歷史最好水平。基層法律工作者擔任常年法律顧問4 217家,代理訴訟和非訴訟事務13 824件,協辦公證及見證106 765件,較上年分別增長16.5%、28.3%和60.1%。律師業務和經濟公證涉及標的金額42億元,通過提供法律服務,為國家和集體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2.7億元,取得明顯社會效益。確定了“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試點單位并開展了試點工作。自治區和興安盟、哲里木盟、錫林郭勒盟、伊克昭盟以及6個旗縣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全年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 028起,為貧、弱、殘等特殊社會群體提供了法律幫助,促進司法公正。                      

    政治思想建設  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狠抓集中教育整頓,促進隊伍全面建設,使廣大干警依法辦事觀念和文明執法、文明服務的意識增強,各級領導班子的凝聚力和戰斗力提高。“愛我司法,樹好形象,團結奮進,爭創一流”的活動逐步深入,全系統精神文明建設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改觀。結合集中教育整頓,深入開展執法檢查,認真清理通訊工具、干部兩處占房,嚴格控制各種會議,制止公款吃喝玩樂。黨中央作出政法機關不再經商的決定后,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堅決貫徹清理整頓的各項規定,企業的移交、撤銷和保留工作順利進行。

    依法治區工作  4月,自治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作出《關于實施依法治區的決議扎5月初,自治區黨委決定成立依法治區領導小組,劉明祖書記任組長,云布龍主席任第一副組長,成員單位由28個部委辦廳局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司法廳;12月3日,自治區黨委、政府正式批準實施《內蒙古自治區依法治區工作規劃》。u日,召開依法治區新聞發布會。這四件事情標志著依法治區工作全面啟動,自治區法制建設實踐揭開了新的歷史篇章。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指示和決策,努力推進依法治區進程。司法廳積極籌劃,反復研究,及時報送《依法治區規劃》送審稿:在新聞媒體開辦法制宣傳專欄,舉辦有關部門執法人員法制講座、學習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講座、依法治區骨干培訓班和開展依法治區理論有獎征文活動,廣泛宣傳依法治區的重大意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縣處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考試考核制度,牽頭研究明確依法治區責任單位的職責任務,開展依法治區理論和法學研討活動;根據司法廳建議,自治區黨委舉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講座,云布龍主席主持召開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第一次工作會議,確定一系列依法治區的重大事項;建立依法治區聯系點制度,確定包頭市、赤峰市等地為依法治區試點地區,實施“2345"試點工程,確定各類試點409個,一級抓一級,認真開展試點工作。

    監管安全工作  全區監獄系統在自治區黨委、政府領導下,在司法部具體指導下,從維護穩定的大局出發,狠抓了監管安全防范工作。司法廳和監獄管理局始終把確保場所安全擺在突出位置,全面部署,加強監查,狠抓落實。堅持“依法治監,從嚴治警”,強化各項監管制度和措施。針對多數監獄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監獄經濟困難的狀況,監獄各級領導深入基層,對監管安全各項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各監獄加強“全天候防范”,認真做好“四防”工作,確保監管場所安全。監管安全工作創歷史最好水平,受到國家司法部表揚。特別在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澇災害期間,廣大干警艱苦努力,各項監管安全措施落實到位,做到無一名罪犯脫逃,無一起獄內案件發生,被自治區黨委、政府稱為“奇跡”。

    教育整頓】  廳黨委把握全局,先后17次召開會議,正確實行跟蹤指導。政工部門及時編印4bn強隊伍建設學習材料匯編》,分階段、有針對性下發文件、編發簡報,并抓監獄、勞教、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等方面的聯系點。為掌握情況,抓實工作,廳里分別組織7個督查組,分赴12個盟市司法局、19個旗縣(市區)司法局、29個監獄和勞教所、17個法律服務窗口單位督促檢查;在3 700多名干警中進行以教育整頓為主要內容的問卷調查,解剖和解決問題。在教育整頓中,堅持公開原則,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設立舉報電話59部、舉報箱77個,印發“開門整頓征求意見表(函)"850份,廣泛征詢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還在1 330名服刑人員中進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執法情況問卷調查,復查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案件lo 000余件。按照司法部和自治區黨委政法委的要求,查擺執法、執業以及機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組織力量開展查處。據不完全統計,查擺出的違法違紀案件89起,至年底,結案66起,有7人受到公安檢察機關處理,50人受到黨政紀處分,35人受到經濟處罰。從總體上看,這次教育整頓取得階段性成果,廣大干部普遍受到一次宗旨、紀律和法制教育,整個系統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的空氣逐漸濃厚,機關“三難”現象杜絕,依法行政、文明服務的意識增強,執法和執業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得到遏制,隊伍呈現出新的精神風貌。     

    抗洪搶險  入汛以來,地處嫩江、西遼河流域的呼倫貝爾盟、興安盟、哲里木盟、錫林郭勒盟、赤峰市等盟市暴雨成災,江河泛濫。位于災區腹地的保安沼、扎蘭屯等8所監獄、2個勞教所和17個旗縣(市)司法行政機關遭到特大洪水侵襲,由區直監獄部門守衛的47公里長的綽爾河、嫩江大堤全線告急,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情況萬分危急。面對有記載以來最嚴重的洪災,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干警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抗洪搶險的指示,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急動員,同廣大人民群眾、解放軍指戰員、武警官兵一道,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搶險斗爭。司法廳、監獄管理局領導堅持在抗洪一線指揮,保安沼地區監獄、勞教單位全體干警、職工舍生忘死,浴血奮戰,與防洪大堤共存亡。據統計,在這次抗洪搶險中,司法行政系統先后投入人力近230 000人次,出動車輛約6 000臺次,搬運土石約220 000立方米,搶修加固堤防58.3公里,在險段增筑子堤21公里,連續戰勝了兩次超百年不遇的洪水,終使百里大堤安然無恙;先后搶救遇險群眾14 400余人次,緊急疏散群眾54 000人次,轉移服刑人員7 483人次,奪取了抗洪搶險的重大勝利,保護了國家巨額資產和40余萬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了無一服刑人員脫逃、無一人死亡、無一例疫情的“奇跡”,受到自治區黨委、自治區政府和國家司法部的   

    高度贊揚。                       

    不再經商  黨中央作出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決定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各級領導自覺站在維護改革、開放、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把這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狠抓落實。通過召開會議申報,填報調查表和廣泛調查等方法,摸清了司法行政機關直屬單位企業的底數,掌握企業的性質和人、財、物等基本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自治區有關部門。經自治區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自治區司法行政機關直屬單位53家企業,保留27家(包括3家更名企業),撤銷23家(包括1家撤股企業),移交3家。按照黨中央和自治區要求的時間,完成了撤銷、清產核資、移交工作。自治區軍隊、武警部隊和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組,對司法行政機關下屬單位不再從事經商活動工作進行檢查,給予肯定。

    律師管理  對律師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找準缺口,抓住重點,加大力度,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規范整頓,取得顯著成效。一是健全管理制度。為促進年檢注冊工作進一步規范,先后制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律師事務所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執業證管理的通知》,制定了律師事務所年檢、律師注冊收費標準。二是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注銷了9個無法正常運行的律師事務所,對3個組織形式不明確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規范,對4個管理混亂的律師事務所責令停業整頓,對3個掛靠企業的律師事務所進行清理脫鉤,對22個原審材料不齊或不規范的律師事務所的審批材料及合伙人協議、章程等進行補充規定。實行律師事務所名稱統一檢索制度,對6個未按規定使用名稱印章、標牌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規范。同時對一些分支機構進行整頓,責令2個擅自成立的分支機構停止執業,清理跨區域設立的業務分部。三是強化對律師的管理,著力解決律師管理中的混亂問題。規范合伙人、合作人及專職律師條件。對20余名以前提供虛假證明的律師,要求其補辦真實手續,解決了這一影響較大的老大難問題;嚴格掌握注冊條件,對240余名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人員停止注冊;調整律師隊伍專職律師比例,嚴格控制兼職律師人數,使專職律師比例從過去的49.5%上升到67.4%。這些措施的實施,為律師公平競爭創造了良好環境。

    公證管理  一是評出首批自治區級文明公證處和文明公證員。為加強全區公證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司法廳組織開展了創建文明公證處,爭創文明公證員的“雙創”活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公證處標準》和《內蒙古自治區文明公證員標準》,在逐級審查推薦的基礎上,經自治區文明公證處、文明公證員評委會評審和驗收,授予自治區公證處、呼倫貝爾盟海拉爾市、包頭市公證處“自治區級文明公證處”稱號;授予包頭市青山區公證處安建剛、哲里木盟通遼市公證處陳國勛、包頭市公證處趙玉鮮、烏蘭察布盟集寧市公證處劉枝芝、興安盟烏蘭浩特市公證處袁欣、呼和浩特市公證處鄂衛紅“自治區級文明公證員”稱號,從而進一步推動全區公證隊伍建設。二是統一全區公證服務收費標準,促進公證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關于印發<公證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于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要求,司法廳積極協調物價管理部門,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重新調整制定自治區公證服務收費標準。8月10日,自治區物價局、司法局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制定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解決自治區公證服務收費曾一度無章可循的問題。     

    內蒙古法制報  是年,是內蒙古法制報社重新創業的一年。面對市場經濟確立后,報刊林立、競爭激烈,而內蒙古法制報體制、管理明顯滯后的嚴峻形勢,報社新一屆領導班子在司法廳黨委的正確領導下,明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報社工作的總體思路——提高質量、爭創一流、擴大規模、謀求發展。同時圍繞這一整體工作思路,又提出了“一年打基礎,二年上臺階”的近期工作目標。報社上下團結一致,艱苦創業,取得法制新聞宣傳、隊伍建設以及自身發展的長足進步:一是緊緊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各部門的中心任務,堅持正確的新聞輿論導向,及時準確地報道國家、自治區的政法大事,反映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年內12篇新聞作品獲國家、自治區新聞獎,為內蒙古法制報歷年獲獎之最。二是充分發揮法制新聞宣傳主陣地作用,全力推動反腐倡廉,為推進依法治區進程擂鼓助威,報道背景翔實、體裁多樣、內容豐富、分析精辟,贏得自治區有關領導、宣傳部門和廣大讀者的廣泛贊譽。年末,自治區黨委宣傳部新聞閱評小組評價內蒙古法制報“躋身自治區優秀報刊行列”。三是配合司法廳“愛我司法、樹好形象、團結奮進、爭創一流”活動,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建章立制,嚴格責任目標管理,使報社形成上下團結、愛崗敬業的良好氛圍,各項工作走上規范化健康發展的軌道。堅持不懈的政治理論與業務知識學習,使內蒙古法制報的隊伍素質迅速提高。黨支部工作煥發生機和活力,支部組建12年來首次發展3名新黨員;報社支部榮獲司法廳“紅旗黨支部”稱號,一名新黨員因在報道抗洪搶險中表現突出榮立個人三等功。四是人事制度改革開始啟動,招聘人員簽約上崗,廣告發行起步運作,通聯站組建完成,實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適應報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百日法制宣傳  3月1日~6月10日,自治區黨委宣傳部、直屬機關工委、自治區司法廳和普法辦聯合組織“全區百日法制宣傳活動”。全區12個盟市及所屬101個旗縣和自治區80多個廳局參加這次活動。據不完全統計,這次活動共召開法制宣傳動員大會300多場;舉辦各類法制講座16 800多期(次),參學人數1 548 000人次;舉辦培訓班9 600期(次),參訓人數585 900人次,舉辦法律知識競賽950次,參賽人員185 600人;展出板報、墻報、掛張貼標語186 500余幅(塊);散發宣傳材料200多萬份;出動宣傳車輛8 800多臺(次);開展法律咨詢活動1 880多次,參加人員216 870人次,接受咨詢人數238 990次;開展法制宣傳展覽150多次,參觀人數 250 000人次;出宣傳專欄35 098期;法制文藝演出2 000場,觀摩人數1 300 000人次;電視臺新聞報道8 900多次,其中內蒙臺22次、盟市臺460次、廣播電視報道8 500多件(次);各級新聞報刊雜志刊發稿件10 000多件,編發簡報、動態、消息2 200多期,送法上門宣傳1 000 000多次,活動中為民辦實事3 684件,區直機關派出行政執法檢查人員2 873名,查處違紀案件700多起。這次活動從總體上看,單位組織認真,各級領導參加人數多,群眾參與熱情高,宣傳法律法規數量大、活動持續時間長,形成行業主管部門帶頭,全區上下聯動,廣大干部群眾積極參與的聲勢浩大的宣傳聲勢,調動全區各族公民學法、守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自覺性,增強專業執法部門依法辦事、文明執法的意識,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初步形成行政機關嚴格執法,群眾嚴格自律、依法監督的新格局,取得明顯社會效果。

    民間糾紛大排查現場會議  7月9~11日,自治區政府在赤峰市召開全區民間糾紛大排查現場會議。這次會議以鄧小平理論和十五大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維護穩定、促進發展、推動依法治國方略實施的工作大局,學習和推廣赤峰市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的經驗,分析和研究人民調解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問題、新特點和新任務,部署在全區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的工作。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王鳳岐出席會議并作重要講話,明確全區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的意義、原則、任務、措施、方法步驟和具體要求。自治區黨委、政府信訪局及公安廳的領導同志就如何配合民間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講了重要意見。自治區司法廳劉守禾廳長作會議總結。會議期間,各盟市的領導同志聽取赤峰市7個單位的經驗介紹,參觀學習赤峰市寧城縣、元寶山區的3個司法所,討論、交流、總結新形勢下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的經驗。在人民調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15個先進集體和36名先進個人在會上受到自治區政府的表彰獎勵。以自治區政府名義召開會議和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及個人,在全區司法行政史上還是第一次。這次會議主題鮮明,內容務實,規格較高,影響較大。首先,在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和調處工作方面,會議總結工作,交流經驗,深化認識,理清思路,對于每年在全區集中開展一次民間糾紛大排查活動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其次,會議對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特別是司法所的建設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這次會議對于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第一道防線作用,化解大量的民間糾紛,解決突出的社會矛盾,預防和減少信訪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發生,從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余勇剛)

  • 聲明: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內蒙古區情網》官方網站

版權所有: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備05003250號-3

蒙公安備案:15010502000173號

政府網站標識碼:1500000032

技術支持: 內蒙古傳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