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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卷

  •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11-20
  • 來源:
  • ——2023年1月13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林少春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的五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極不尋常、極不平凡的五年,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偉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發展、人大工作實踐取得新進展的五年。五年來,習近平總書記每年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并發表重要講話,為做好新時代內蒙古各項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我們始終牢記總書記囑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厲奮發、擔當作為,努力實現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堅定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始終把牢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強化政治機關屬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確保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人大工作,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常委會黨組“第一議題”,作為人大代表和機關干部培訓的“第一課程”。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從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從新時代偉大成就中堅定歷史自信,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五年內兩次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意見》《貫徹落實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重點任務及分工方案》,對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定期聽取人大黨組工作情況匯報,討論《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重要法規草案,研究換屆選舉等重大問題,為發揮好人大職能作用提供堅強政治保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堅決執行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各項制度,堅持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就重點工作、重要活動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296件,確保人大工作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切實履行黨組政治責任,加強對常委會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堅強陣地。在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設立分黨組,調整充實機關黨組成員,及時修改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工作規則,出臺專門委員會分黨組工作規則,實現黨組工作全覆蓋,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二、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厚植人大工作群眾基礎

    深刻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切實擔負起人大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使命。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率先制定《關于在人大工作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意見》,進一步明確7個方面的目標任務。修改《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自治區實施代表法辦法》,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融入地方性法規,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提供制度保證。

    夯實人大工作民意基礎,進一步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機制,積極開展立法協商,所有法規都通過調研、座談、論證、咨詢等方式充分聽取意見建議。選擇《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法規進行聽證,客觀真實聽取利益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意見。調整充實基層立法聯系點,建立獎勵和退出機制,連通群眾與立法機關的“直通車”,打通群眾參與立法的“最后一公里”。主動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參加調研、視察和執法檢查等活動,支持代表充分發揮同群眾工作和生活在一起的優勢,面對面聽取意愿呼聲,確保在立法、監督、決定等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本屆以來,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117件,廢止48件,批準設區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168件,有效發揮了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一是加強重點立法,有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立法引領護航高質量發展,把新發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融入法規條文,制定、修改《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自治區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條例》《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條例》《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等法規,持續為內蒙古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支撐。制定《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從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創新等8個方面作出規范,重點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申報流程繁瑣等痛點堵點問題。修改《自治區公路條例》《自治區高速公路條例》《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依法保障內蒙古聯通內外的“交通網”越織越密。堅持立法助推社會高效能治理,制定《自治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依法賦予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主體地位。制定《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解決警輔隊伍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不到位、教育管理不規范等瓶頸問題。制定、修改《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治區紅十字會條例》《自治區志愿服務條例》《自治區邊境管理條例》《自治區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完善社會治理保障機制,健全依法治理體系。堅持立法守護群眾高品質生活,把堅持人民立場、為民造福本質要求融入立法,聚焦安全生產、物業、家庭教育、城鎮供熱、精神衛生、禁毒等領域制定、修改法規。制定《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建立社區網格化管理機制、首接責任制、法院跟蹤回訪制度,形成反家暴工作“閉合圈”。制定《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將“精神慰藉”“對啃老說不”“獨生子女陪護”“加快形成養老服務體系”等內容寫入法規條文,為樹立孝親敬老的社會風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立法的針對性有效性顯著提升。牢記總書記關于“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的殷殷囑托,把穩慎做好民族領域立法工作作為“國之大者”,先后出臺了《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自治區教育條例》,修改《自治區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同步廢止《自治區民族教育條例》《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等6件地方性法規。統籌安排全區各方面完成涉民族領域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立改廢任務,取得了政治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統一。牢記總書記關于“建成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殷殷囑托,堅持以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分別制定了自治區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自治區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織密污染防治保護法網;為了實現草原資源永續利用,推動草原畜牧業發展與草原生態保護相協調,制定《自治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立足于保障地下水可持續利用,出臺了《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修改了《自治區呼倫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批準了《烏蘭察布市岱海黃旗海保護條例》。本屆以來,自治區本級和設區的市生態環保領域立法分別占到立法總數的19%和45%,依法保障全區上下合力守好內蒙古這片碧綠、這方蔚藍、這份純凈。

    三是堅持“小切口”,通過“創制性”立法解決實際問題。落實總書記關于永遠做草原上的“紅色文藝輕騎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自治區烏蘭牧騎條例》,有效保障烏蘭牧騎扎根基層,創作出更多接地氣、傳得開、留得下的優秀作品,更好服務群眾。制定《自治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條例》,發揮革命文物服務大局、資政育人的作用,依法推動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立足于解決胡楊林保護與開發的突出矛盾,制定《自治區額濟納胡楊林保護條例》,“你保護荒漠,我來保護你”,地方性法規的補充作用得到真正彰顯。有立法權的市也相繼制定了一批“小切口”法規,資源大市鄂爾多斯市出臺了《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馬鈴薯之都”烏蘭察布市出臺了《農用地膜污染防治條例》,文化資源豐富的巴彥淖爾市出臺了《陰山巖畫保護條例》,努力用“小切口”立法解決“大問題”。

    四是堅持常態化清理法規,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建立法規清理常態化工作機制,先后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煤炭資源整治、動物防疫、公共衛生安全、實施民法典、民族工作、人口和計劃生育8個領域開展法規專項清理,并及時跟進上位法制定修改情況開展常態化清理工作。

    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五年來共接收報備文件457件,督促制定機關糾正9件,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四、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著力提高人大監督剛性和實效

    本屆以來,共開展人大監督工作227項,監督和支持“一府一委兩院”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一是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展科學技術進步“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財政科技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報告,連續兩年分別聽取和審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情況和政府落實人大問題清單整改情況報告,推動政府提高科技創新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聽取和審議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情況報告,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開展主任集體視察,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聚焦優化營商環境,聽取和審議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報告、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進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全區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報告、全區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情況報告,努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強對財政預算的全口徑審查、全過程監督,目前,已經實現自治區本級、盟市及80余個旗縣市區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三級貫通。聽取和審議計劃、預決算報告,審計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新增專項債券資金發行使用情況、中央財政直達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情況報告,持續強化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審查監督,11次批準預算調整方案,督促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出臺國有資產監督工作五年規劃,連續聽取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和綜合報告,推動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督促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一法一決定一辦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報告,強調要清醒認識疫情防控的長期性、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慎終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就業促進“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兜底線保基本加強社會救助情況報告、積極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情況報告,督促政府從源頭上解決好“用工荒”和“就業難”的結構性矛盾,推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聽取和審議關于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相關情況報告、全區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報告,持續跟蹤監督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城鎮大班額、大校額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同城待遇問題得到解決。聽取和審議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養老機構“放管服”改革情況報告,全區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分級診療制度落實情況報告,強調全區上下要更加重視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發展,推動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開展安全生產“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壓實各方責任,依法守住安全生產底線。開展畜牧法、動物防疫“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進一步壓實法律責任,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通過多種方式連續開展監督,組成人員走進農村牧區,面對面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助推解決脫貧攻堅的重點難點問題,全力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

    三是用法治力量保護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上下聯動,分別對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開展執法檢查,持續督促各地落實“藍天、碧水、凈土、清廢”法律責任。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審議節能情況報告,督促降低資源消耗強度,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不斷提高我區綠色發展水平。對草原“一法一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并形成問題清單,維護草原生態系統的完整和平衡。開展城鄉規劃“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圍繞城鎮老舊小區和物業管理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推動城鄉規劃實施,改善人居環境。聽取和審議黃河流域內蒙古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情況報告,就做好節水、治水、管水三篇文章提出改進工作建議。連續五年聽取和審議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高度關注“一湖兩海”生態環境、綠色礦山建設,以解決重點環境問題帶動生態保護提質增效。

    四是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工作。開展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執法檢查,就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同步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圍繞新時代繼續保持“模范自治區”的崇高榮譽,提出7個“走在前、作表率”的建議,相關內容已經吸收到自治區黨委文件中。聽取和審議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情況報告,支持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編教材實現“應推盡推”。對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貫徹實施情況、基層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助力邊境安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五是扎實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聽取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針對行政機關重處罰輕糾錯、程序違法、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提出建議。首次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監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傘破網”情況報告,推動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為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建設夯石筑基。集中聽取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在全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存在的頑瘴痼疾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作出了《關于加強司法監督工作的決定》,推動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司法隊伍。聚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堅持每年突出一個重點,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打擊經濟犯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人民調解、民商事審判、金融審判、落實司法責任制、公益訴訟、刑事執行、辦理控告申訴案件等,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督促嚴格公正司法,更好維護公平正義。

    五、完善重大事項決定機制,選舉任免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堅持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作出重大事項決議決定52項,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區人民的共同意志。修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按照“議而必決、議而可決、聽取報告”三大類別,準確界定34類重大事項,保障重大事項決定權更好行使。

    作出《關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決議》,對學習宣傳實施憲法作出規范細化,努力把我區全面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作出《深入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在全社會努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作出《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樹立大抓發展這個鮮明導向,更好滿足市場主體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新期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先后就縣級行政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礦產資源稅適用稅率、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作出決定。就加強經濟工作監督作出決定,實現對經濟工作的常態化、全過程監督,助力高質量發展。作出《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促進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牧區改廁工作的決定》,全面提升我區改廁工作質量。作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決定》,強化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作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確保公益訴訟高效、規范、廉潔、公正開展。

    認真行使人事任免權,依法選舉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保證了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人事安排意圖的順利實現。落實機構改革有關要求,做好自治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建和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任免工作。修改《自治區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認真組織開展憲法宣誓,進一步增強國家公職人員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盡責

    常委會不斷加強代表思想作風能力建設,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代表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強化政治引領,有重點、分專題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二十大精神、憲法修正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內容組織代表進行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提升履職能力。舉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的民族政策專題培訓班,出臺《在全區各級人大代表中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的意見》,實現全區五級6萬余名代表培訓全覆蓋,教育引導代表在帶頭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上做表率、在帶頭落實憲法法律上做表率、在帶頭維護民族團結上做表率、在帶頭聯系群眾上做表率。

    強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區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修改《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辦法》,建立組成人員督辦重點建議機制和代表建議答復承諾事項臺賬。各承辦單位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本屆以來,81件議案和3247件建議均在規定時限內得到高質量辦理,草原生態保護、岱海生態補水工程、邊境地區通訊設施建設等一批重點問題得到解決。完善組成人員聯系基層代表制度,虛心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初步建成網上代表工作平臺,組建代表活動小組,將人大代表之家延伸至線上,讓民意表達更暢通、更便捷。

    充分發揮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優勢,堅持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開展“萬名人大代表助力精準扶貧”“我是人大代表我幫你”等活動,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組織代表回原選舉單位進行述職,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在縣鄉兩級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累計票決交通、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項目4765件,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五年來,各級人大代表不忘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初心,立足崗位、發揮特長,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莊嚴承諾,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七、緊扣“四個機關”建設,全面提升履職水平

    積極對標黨中央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新要求,不斷加強常委會和機關自身建設,努力打造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四個機關”。

    強化思想政治建設,持之以恒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錘煉履職過硬本領,確保把自治區黨委貫徹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依法落實到位。認真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確保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

    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修改《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條例》《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自治區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規,出臺《發揮人大常委會立法主導作用的意見》《地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的工作辦法》《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的辦法》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構筑適應職能特點、運行有效、充滿活力的制度體系。

    強化作風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糾治“四風”。扎實開展“大興學習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活動,樹立成果意識、報賬意識、交卷意識,對各項工作堅持一抓到底,務求取得實效。改進調查研究,倡導短實新的文風,堅持說實話、務實功、出實招。持續改進會風,合理安排常委會會議日程,進一步優化會議流程,提高議事效率。制定《組成人員履行職責的規定》《關于發揮組成人員主體作用、共同做好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立年度履職情況通報制度,助推組成人員更好履職盡責。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主動接受巡視監督、堅決抓好巡視反饋整改,著力推動巡視成果運用轉化。支持派駐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推動機關政治生態更加風清氣正、健康向上。

    強化機關效能建設,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整體協同、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提升機關整體工作水平。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開通“內蒙古人大”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完善新聞發布制度,講好人大故事。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旗幟鮮明地把擔當作為的導向樹起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新時代人大干部隊伍。

    各位代表,2022年是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履職的最后一年,常委會著眼服從服務大局,突出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第一,主動聚焦聚力,全力落實好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舉全常委會之力,開展大力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專題調研,同步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重點圍繞堅持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民族團結、從更深層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提出問題清單。聽取和審議“五個大起底行動”推進情況的報告,推動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制定《自治區煤炭管理條例》,就碳達峰碳中和、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情況開展監督,對《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進行立法調研,推動自治區更加有為地肩負起建設“兩個基地”的光榮使命。聽取和審議基層治理中網格化建設和網格員管理情況報告,以法治“善為”促基層“善治”。

    第二,堅持落實落細,把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貫徹到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各環節。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召開后,自治區黨委及時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出臺貫徹意見,人大跟進制定《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就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調研。自覺踐行“六個必須堅持”的重要要求,自覺聚焦“六個方面重點任務”,把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關于做好立法、監督、決定、代表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推動設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選優配強立法、財經、信息化建設等專業人員。

    第三,堅持依法辦事,精心組織換屆選舉。制定《關于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意見》《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意見》,深入研究、審慎確定名額、結構、比例等關鍵問題。從嚴把關做好連任代表人選推薦工作。依法審查和確認自治區人大代表資格。加強對各選舉單位的指導,圓滿完成我區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籌備工作。依法增加組成人員名額,在組成人員中充實年輕化、專業化力量,進一步優化組成人員年齡、專業、知識結構。本次會議,將審議《關于設立自治區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進一步加強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

    各位代表!常委會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自治區黨委堅強領導的結果,是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成員和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是“一府一委兩院”密切配合的結果,是全區各級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常委會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學習領悟黨的創新理論系統性整體性還不夠,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有待進一步推進,地方立法工作需要進一步提質增效,監督工作剛性和實效有待增強,代表作用的發揮仍不夠充分,人大組織制度和議事規則還需要進一步健全。常委會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虛心聽取代表的意見,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五年工作體會

    五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勇于實踐,積累了有益經驗,其中最深刻的是以下幾個方面。

    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五年來,我們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人大工作,落實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確保了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牢記“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五年來,我們堅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扭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就業、教育、醫療、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等問題加大工作力度,人大工作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認可,才具有了更加堅實的群眾基礎。

    始終堅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緊緊抓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五年來,我們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綱”,持續運用法治手段糾偏正向,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務、呵護“模范自治區”崇高榮譽上體現擔當、作出貢獻,人大工作取得了黨和人民滿意的效果,發揮出了法治建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始終圍繞中心履行法定職責。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胸懷“國之大者”,把人大工作始終放到黨的工作全局中來謀劃和推動。五年來,我們始終圍繞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做好人大立法、監督、決定、代表等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終與黨委工作目標同向、步調一致、同頻共振,人大的職能作用才得以有效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獨特優勢才得以充分彰顯。

    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實效。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增強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五年來,我們始終注重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立什么法、要解決什么問題就立什么法,堅持有幾條寫幾條、管用幾條寫幾條;強調人大監督工作要找準問題,提出的審議意見堅決杜絕“大而化之”“放之四海皆準”,人大工作才做出了特色、做出了成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威才得以充分體現。

    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堅定制度自信,緊跟時代步伐、順應時代發展,把創新作為推動工作的不竭動力。五年來,常委會建成了人大智庫體系,建立起立法“雙組長制”和重點法規起草修改工作專班機制,在全國省級人大首創監督問題清單銷號制。正是因為我們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一府一委兩院”的全力支持下,堅持守正創新,人大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才不斷增強,人大工作才能夠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這些體會,是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內蒙古的實踐創新中積累的,我們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

    今后工作建議

    各位代表!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為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指明了前進方向、確立了行動指南。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也是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開局之年。建議新一屆人大常委會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大力發揚蒙古馬精神,緊緊圍繞完成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依法履行各項職權,在新的起點上開創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新的一年,要在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上體現新擔當。我們要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機關定位,把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記“國之大者”,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保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要深刻領會新時代新征程上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歷史自信,增強歷史主動,堅定不移把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標任務細化落實到人大各項工作中,自覺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新的一年,要在堅定不移走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展現新作為。我們要準確把握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目標,深刻理解中國式現代化的內涵特征和本質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要堅持問題導向,增強創新意識,及時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制定年度立法計劃,堅持急用先行,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積極圍繞自治區黨委中心工作和全區發展大局,找準人大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等工作的切入點、著力點,監督和支持“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工作,推動形成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推動自治區黨委五大任務實施方案落地落實,為內蒙古沿著中國式現代化道路闊步向前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新的一年,要在堅持人民至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上煥發新氣象。我們要恪守“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站穩人民立場、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創造、集中人民智慧,在人大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更好發揮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進一步擴大群眾參與度,注重傾聽人民聲音,積極回應人民關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滿意的答卷。

    新的一年,要在推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上取得新成效。內蒙古的今天是在黨的領導下各族群眾共同奮斗的結果,內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各族群眾團結奮斗。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努力將黨中央關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全區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統一行動,守望相助、團結奮斗,共同建設偉大祖國,共同創造美好生活。

    新的一年,要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上取得新進展。我們要始終保持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執著,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范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揚斗爭精神,增強斗爭本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要以釘釘子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人大常委會機關自身建設水平關系常委會工作的整體成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要發揮好集體參謀助手作用,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要加強隊伍建設,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合理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重實干、重實績、重實效,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要密切上下級人大的聯系,提升全區各級人大工作整體水平。要加強機關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推動數字化與人大工作深度融合,進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整體效能。

    各位代表!

    一個時期有一個時期的歷史使命和任務,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歷史擔當和責任。在新的奮斗征程上,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厲奮發、勇毅前行,依法行使各項職權,為把黨的二十大繪就的宏偉藍圖在內蒙古大地上變成美好現實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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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11-20
  • 來源:
  • ——2023年1月13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林少春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過去的五年,是黨和國家歷史上極不尋常、極不平凡的五年,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偉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不斷完善發展、人大工作實踐取得新進展的五年。五年來,習近平總書記每年參加內蒙古代表團審議并發表重要講話,為做好新時代內蒙古各項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強大動力。我們始終牢記總書記囑托,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全面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厲奮發、擔當作為,努力實現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

    一、堅定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始終把牢人大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強化政治機關屬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確保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人大工作,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作為常委會黨組“第一議題”,作為人大代表和機關干部培訓的“第一課程”。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黨史學習教育,從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從新時代偉大成就中堅定歷史自信,更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更加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自治區黨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五年內兩次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黨的領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意見》《貫徹落實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重點任務及分工方案》,對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定期聽取人大黨組工作情況匯報,討論《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等重要法規草案,研究換屆選舉等重大問題,為發揮好人大職能作用提供堅強政治保證。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堅決執行黨領導人大工作的各項制度,堅持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就重點工作、重要活動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296件,確保人大工作始終在黨的領導下進行。

    切實履行黨組政治責任,加強對常委會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人大及其常委會成為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堅強陣地。在人大各專門委員會設立分黨組,調整充實機關黨組成員,及時修改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工作規則,出臺專門委員會分黨組工作規則,實現黨組工作全覆蓋,常委會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二、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厚植人大工作群眾基礎

    深刻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是黨在國家政權中充分發揚民主、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實現形式,切實擔負起人大在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使命。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率先制定《關于在人大工作中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意見》,進一步明確7個方面的目標任務。修改《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自治區實施代表法辦法》,將全過程人民民主融入地方性法規,為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提供制度保證。

    夯實人大工作民意基礎,進一步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機制,積極開展立法協商,所有法規都通過調研、座談、論證、咨詢等方式充分聽取意見建議。選擇《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法規進行聽證,客觀真實聽取利益相對人和社會公眾的意見。調整充實基層立法聯系點,建立獎勵和退出機制,連通群眾與立法機關的“直通車”,打通群眾參與立法的“最后一公里”。主動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參加調研、視察和執法檢查等活動,支持代表充分發揮同群眾工作和生活在一起的優勢,面對面聽取意愿呼聲,確保在立法、監督、決定等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

    三、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

    本屆以來,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117件,廢止48件,批準設區的市和自治旗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168件,有效發揮了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

    一是加強重點立法,有力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堅持立法引領護航高質量發展,把新發展理念完整準確全面融入法規條文,制定、修改《自治區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自治區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管理條例》《自治區地方金融監管條例》《自治區農作物種子條例》等法規,持續為內蒙古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支撐。制定《自治區中小企業促進條例》,從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創新等8個方面作出規范,重點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申報流程繁瑣等痛點堵點問題。修改《自治區公路條例》《自治區高速公路條例》《自治區道路運輸條例》,依法保障內蒙古聯通內外的“交通網”越織越密。堅持立法助推社會高效能治理,制定《自治區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依法賦予蘇木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主體地位。制定《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解決警輔隊伍職責權限不清、職業保障不到位、教育管理不規范等瓶頸問題。制定、修改《自治區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自治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自治區紅十字會條例》《自治區志愿服務條例》《自治區邊境管理條例》《自治區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完善社會治理保障機制,健全依法治理體系。堅持立法守護群眾高品質生活,把堅持人民立場、為民造福本質要求融入立法,聚焦安全生產、物業、家庭教育、城鎮供熱、精神衛生、禁毒等領域制定、修改法規。制定《自治區反家庭暴力條例》,建立社區網格化管理機制、首接責任制、法院跟蹤回訪制度,形成反家暴工作“閉合圈”。制定《自治區養老服務條例》《自治區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將“精神慰藉”“對啃老說不”“獨生子女陪護”“加快形成養老服務體系”等內容寫入法規條文,為樹立孝親敬老的社會風尚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二是突出地方特色,立法的針對性有效性顯著提升。牢記總書記關于“扎實推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的殷殷囑托,把穩慎做好民族領域立法工作作為“國之大者”,先后出臺了《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自治區教育條例》,修改《自治區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同步廢止《自治區民族教育條例》《自治區蒙古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等6件地方性法規。統籌安排全區各方面完成涉民族領域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立改廢任務,取得了政治效果和法治效果的統一。牢記總書記關于“建成祖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殷殷囑托,堅持以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分別制定了自治區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條例,《自治區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織密污染防治保護法網;為了實現草原資源永續利用,推動草原畜牧業發展與草原生態保護相協調,制定《自治區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條例》;立足于保障地下水可持續利用,出臺了《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修改了《自治區呼倫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批準了《烏蘭察布市岱海黃旗海保護條例》。本屆以來,自治區本級和設區的市生態環保領域立法分別占到立法總數的19%和45%,依法保障全區上下合力守好內蒙古這片碧綠、這方蔚藍、這份純凈。

    三是堅持“小切口”,通過“創制性”立法解決實際問題。落實總書記關于永遠做草原上的“紅色文藝輕騎兵”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自治區烏蘭牧騎條例》,有效保障烏蘭牧騎扎根基層,創作出更多接地氣、傳得開、留得下的優秀作品,更好服務群眾。制定《自治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條例》,發揮革命文物服務大局、資政育人的作用,依法推動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立足于解決胡楊林保護與開發的突出矛盾,制定《自治區額濟納胡楊林保護條例》,“你保護荒漠,我來保護你”,地方性法規的補充作用得到真正彰顯。有立法權的市也相繼制定了一批“小切口”法規,資源大市鄂爾多斯市出臺了《綠色礦山建設管理條例》,“馬鈴薯之都”烏蘭察布市出臺了《農用地膜污染防治條例》,文化資源豐富的巴彥淖爾市出臺了《陰山巖畫保護條例》,努力用“小切口”立法解決“大問題”。

    四是堅持常態化清理法規,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建立法規清理常態化工作機制,先后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煤炭資源整治、動物防疫、公共衛生安全、實施民法典、民族工作、人口和計劃生育8個領域開展法規專項清理,并及時跟進上位法制定修改情況開展常態化清理工作。

    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五年來共接收報備文件457件,督促制定機關糾正9件,切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四、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著力提高人大監督剛性和實效

    本屆以來,共開展人大監督工作227項,監督和支持“一府一委兩院”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

    一是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開展科學技術進步“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情況的報告、財政科技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報告,連續兩年分別聽取和審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情況和政府落實人大問題清單整改情況報告,推動政府提高科技創新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聽取和審議現代能源經濟發展情況報告,圍繞新舊動能轉換開展主任集體視察,推動傳統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聚焦優化營商環境,聽取和審議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報告、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推進產業重大項目建設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全區法院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優化營商環境情況報告、全區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工作情況報告,努力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加強對財政預算的全口徑審查、全過程監督,目前,已經實現自治區本級、盟市及80余個旗縣市區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三級貫通。聽取和審議計劃、預決算報告,審計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新增專項債券資金發行使用情況、中央財政直達資金下達撥付和使用情況報告,持續強化對地方政府債務的審查監督,11次批準預算調整方案,督促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出臺國有資產監督工作五年規劃,連續聽取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專項報告和綜合報告,推動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是督促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開展野生動物保護“一法一決定一辦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報告,強調要清醒認識疫情防控的長期性、復雜性和不確定性,慎終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開展就業促進“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兜底線保基本加強社會救助情況報告、積極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情況報告,督促政府從源頭上解決好“用工荒”和“就業難”的結構性矛盾,推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聽取和審議關于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相關情況報告、全區檢察機關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報告,持續跟蹤監督縣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問題,城鎮大班額、大校額治理取得顯著成效,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同城待遇問題得到解決。聽取和審議應對人口老齡化、加強養老機構“放管服”改革情況報告,全區旗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和分級診療制度落實情況報告,強調全區上下要更加重視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發展,推動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開展安全生產“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壓實各方責任,依法守住安全生產底線。開展畜牧法、動物防疫“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進一步壓實法律責任,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聚焦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通過多種方式連續開展監督,組成人員走進農村牧區,面對面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助推解決脫貧攻堅的重點難點問題,全力保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和群眾生活改善。

    三是用法治力量保護祖國北疆萬里綠色長城。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上下聯動,分別對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和環境保護法開展執法檢查,持續督促各地落實“藍天、碧水、凈土、清廢”法律責任。開展循環經濟促進法執法檢查,審議節能情況報告,督促降低資源消耗強度,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不斷提高我區綠色發展水平。對草原“一法一條例”進行執法檢查并形成問題清單,維護草原生態系統的完整和平衡。開展城鄉規劃“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圍繞城鎮老舊小區和物業管理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推動城鄉規劃實施,改善人居環境。聽取和審議黃河流域內蒙古段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情況報告,就做好節水、治水、管水三篇文章提出改進工作建議。連續五年聽取和審議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高度關注“一湖兩海”生態環境、綠色礦山建設,以解決重點環境問題帶動生態保護提質增效。

    四是有形有感有效做好民族工作。開展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執法檢查,就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同步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圍繞新時代繼續保持“模范自治區”的崇高榮譽,提出7個“走在前、作表率”的建議,相關內容已經吸收到自治區黨委文件中。聽取和審議推行使用國家統編教材情況報告,支持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統編教材實現“應推盡推”。對興邊富民行動“十三五”規劃貫徹實施情況、基層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情況開展專題調研,助力邊境安寧穩定,人民安居樂業。

    五是扎實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聽取和審議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對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針對行政機關重處罰輕糾錯、程序違法、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提出建議。首次聽取和審議自治區監委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打傘破網”情況報告,推動建立健全協同聯動機制,為平安內蒙古、法治內蒙古建設夯石筑基。集中聽取法院、檢察院、公安廳、司法廳在全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存在的頑瘴痼疾整改落實情況報告,作出了《關于加強司法監督工作的決定》,推動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新時代司法隊伍。聚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堅持每年突出一個重點,就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打擊經濟犯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人民調解、民商事審判、金融審判、落實司法責任制、公益訴訟、刑事執行、辦理控告申訴案件等,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督促嚴格公正司法,更好維護公平正義。

    五、完善重大事項決定機制,選舉任免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

    堅持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作出重大事項決議決定52項,確保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區人民的共同意志。修訂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按照“議而必決、議而可決、聽取報告”三大類別,準確界定34類重大事項,保障重大事項決定權更好行使。

    作出《關于深入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決議》,對學習宣傳實施憲法作出規范細化,努力把我區全面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作出《深入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在全社會努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作出《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定》,樹立大抓發展這個鮮明導向,更好滿足市場主體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新期待。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先后就縣級行政區耕地占用稅適用稅額、礦產資源稅適用稅率、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作出決定。就加強經濟工作監督作出決定,實現對經濟工作的常態化、全過程監督,助力高質量發展。作出《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促進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出《關于深入推進農村牧區改廁工作的決定》,全面提升我區改廁工作質量。作出《關于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決定》,強化未成年人綜合司法保護。作出《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確保公益訴訟高效、規范、廉潔、公正開展。

    認真行使人事任免權,依法選舉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保證了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人事安排意圖的順利實現。落實機構改革有關要求,做好自治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組建和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組成人員任免工作。修改《自治區組織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認真組織開展憲法宣誓,進一步增強國家公職人員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六、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盡責

    常委會不斷加強代表思想作風能力建設,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代表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強化政治引領,有重點、分專題就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黨的二十大精神、憲法修正案、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內容組織代表進行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提升履職能力。舉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黨的民族政策專題培訓班,出臺《在全區各級人大代表中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教育的意見》,實現全區五級6萬余名代表培訓全覆蓋,教育引導代表在帶頭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上做表率、在帶頭落實憲法法律上做表率、在帶頭維護民族團結上做表率、在帶頭聯系群眾上做表率。

    強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全區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見》,修改《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辦法》,建立組成人員督辦重點建議機制和代表建議答復承諾事項臺賬。各承辦單位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建議,本屆以來,81件議案和3247件建議均在規定時限內得到高質量辦理,草原生態保護、岱海生態補水工程、邊境地區通訊設施建設等一批重點問題得到解決。完善組成人員聯系基層代表制度,虛心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初步建成網上代表工作平臺,組建代表活動小組,將人大代表之家延伸至線上,讓民意表達更暢通、更便捷。

    充分發揮代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的優勢,堅持為人民用權、為人民履職,開展“萬名人大代表助力精準扶貧”“我是人大代表我幫你”等活動,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組織代表回原選舉單位進行述職,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在縣鄉兩級推行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累計票決交通、環境保護、公益事業等項目4765件,有效解決了一批人民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五年來,各級人大代表不忘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初心,立足崗位、發揮特長,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用實際行動踐行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莊嚴承諾,得到各方面的充分肯定。

    七、緊扣“四個機關”建設,全面提升履職水平

    積極對標黨中央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的新部署,主動適應形勢發展的新要求,不斷加強常委會和機關自身建設,努力打造讓黨放心、讓人民滿意的“四個機關”。

    強化思想政治建設,持之以恒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堅持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實踐、推動工作,錘煉履職過硬本領,確保把自治區黨委貫徹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依法落實到位。認真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識形態工作,確保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

    強化制度建設,制定、修改《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工作條例》《自治區各級人大常委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條例》《自治區預算審查監督條例》等法規,出臺《發揮人大常委會立法主導作用的意見》《地方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的工作辦法》《增強人大監督工作實效的辦法》等工作制度,進一步構筑適應職能特點、運行有效、充滿活力的制度體系。

    強化作風建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持續糾治“四風”。扎實開展“大興學習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活動,樹立成果意識、報賬意識、交卷意識,對各項工作堅持一抓到底,務求取得實效。改進調查研究,倡導短實新的文風,堅持說實話、務實功、出實招。持續改進會風,合理安排常委會會議日程,進一步優化會議流程,提高議事效率。制定《組成人員履行職責的規定》《關于發揮組成人員主體作用、共同做好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立年度履職情況通報制度,助推組成人員更好履職盡責。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主動接受巡視監督、堅決抓好巡視反饋整改,著力推動巡視成果運用轉化。支持派駐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察組開展工作,推動機關政治生態更加風清氣正、健康向上。

    強化機關效能建設,構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整體協同、高效運轉的工作機制,提升機關整體工作水平。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開通“內蒙古人大”微信公眾號、手機App,完善新聞發布制度,講好人大故事。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旗幟鮮明地把擔當作為的導向樹起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新時代人大干部隊伍。

    各位代表,2022年是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履職的最后一年,常委會著眼服從服務大局,突出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第一,主動聚焦聚力,全力落實好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舉全常委會之力,開展大力傳承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專題調研,同步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重點圍繞堅持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民族團結、從更深層次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提出問題清單。聽取和審議“五個大起底行動”推進情況的報告,推動資源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制定《自治區煤炭管理條例》,就碳達峰碳中和、國家重要農畜產品生產基地建設情況開展監督,對《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進行立法調研,推動自治區更加有為地肩負起建設“兩個基地”的光榮使命。聽取和審議基層治理中網格化建設和網格員管理情況報告,以法治“善為”促基層“善治”。

    第二,堅持落實落細,把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貫徹到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各環節。中央人大工作會議召開后,自治區黨委及時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出臺貫徹意見,人大跟進制定《重點任務分工方案》,就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查調研。自覺踐行“六個必須堅持”的重要要求,自覺聚焦“六個方面重點任務”,把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關于做好立法、監督、決定、代表工作的重要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推動設立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選優配強立法、財經、信息化建設等專業人員。

    第三,堅持依法辦事,精心組織換屆選舉。制定《關于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意見》《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意見》,深入研究、審慎確定名額、結構、比例等關鍵問題。從嚴把關做好連任代表人選推薦工作。依法審查和確認自治區人大代表資格。加強對各選舉單位的指導,圓滿完成我區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籌備工作。依法增加組成人員名額,在組成人員中充實年輕化、專業化力量,進一步優化組成人員年齡、專業、知識結構。本次會議,將審議《關于設立自治區人大專門委員會的決定》,進一步加強人大專門委員會設置。

    各位代表!常委會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下,自治區黨委堅強領導的結果,是自治區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成員和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是“一府一委兩院”密切配合的結果,是全區各級人大和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對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認識到,常委會工作還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學習領悟黨的創新理論系統性整體性還不夠,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實踐有待進一步推進,地方立法工作需要進一步提質增效,監督工作剛性和實效有待增強,代表作用的發揮仍不夠充分,人大組織制度和議事規則還需要進一步健全。常委會將高度重視這些問題,虛心聽取代表的意見,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改進。

    五年工作體會

    五年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積極探索、勇于實踐,積累了有益經驗,其中最深刻的是以下幾個方面。

    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必須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持黨的全面領導這一最高政治原則。五年來,我們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人大工作,落實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確保了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前進。

    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牢記“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五年來,我們堅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堅持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扭住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就業、教育、醫療、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社會治安等問題加大工作力度,人大工作得到了人民的支持和認可,才具有了更加堅實的群眾基礎。

    始終堅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緊緊抓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條主線,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五年來,我們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綱”,持續運用法治手段糾偏正向,在依法治理民族事務、呵護“模范自治區”崇高榮譽上體現擔當、作出貢獻,人大工作取得了黨和人民滿意的效果,發揮出了法治建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始終圍繞中心履行法定職責。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胸懷“國之大者”,把人大工作始終放到黨的工作全局中來謀劃和推動。五年來,我們始終圍繞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做好人大立法、監督、決定、代表等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終與黨委工作目標同向、步調一致、同頻共振,人大的職能作用才得以有效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獨特優勢才得以充分彰顯。

    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實效。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增強問題意識、堅持問題導向。五年來,我們始終注重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堅持什么問題突出就立什么法、要解決什么問題就立什么法,堅持有幾條寫幾條、管用幾條寫幾條;強調人大監督工作要找準問題,提出的審議意見堅決杜絕“大而化之”“放之四海皆準”,人大工作才做出了特色、做出了成效,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權威才得以充分體現。

    始終堅持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實踐充分證明,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必須堅定制度自信,緊跟時代步伐、順應時代發展,把創新作為推動工作的不竭動力。五年來,常委會建成了人大智庫體系,建立起立法“雙組長制”和重點法規起草修改工作專班機制,在全國省級人大首創監督問題清單銷號制。正是因為我們在憲法和法律的框架內,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在“一府一委兩院”的全力支持下,堅持守正創新,人大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才不斷增強,人大工作才能夠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這些體會,是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內蒙古的實踐創新中積累的,我們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

    今后工作建議

    各位代表!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宏偉藍圖,為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指明了前進方向、確立了行動指南。2023年是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也是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開局之年。建議新一屆人大常委會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大力發揚蒙古馬精神,緊緊圍繞完成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依法履行各項職權,在新的起點上開創人大工作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新的一年,要在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上體現新擔當。我們要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機關定位,把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牢記“國之大者”,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終保持人大工作正確的政治方向。要深刻領會新時代新征程上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定歷史自信,增強歷史主動,堅定不移把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標任務細化落實到人大各項工作中,自覺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新的一年,要在堅定不移走中國式現代化道路上展現新作為。我們要準確把握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奮斗目標,深刻理解中國式現代化的內涵特征和本質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發揮好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作用。要堅持問題導向,增強創新意識,及時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制定年度立法計劃,堅持急用先行,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積極圍繞自治區黨委中心工作和全區發展大局,找準人大監督、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等工作的切入點、著力點,監督和支持“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工作,推動形成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推動自治區黨委五大任務實施方案落地落實,為內蒙古沿著中國式現代化道路闊步向前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新的一年,要在堅持人民至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上煥發新氣象。我們要恪守“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站穩人民立場、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創造、集中人民智慧,在人大工作中充分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更好發揮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進一步擴大群眾參與度,注重傾聽人民聲音,積極回應人民關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努力交出一份人民滿意的答卷。

    新的一年,要在推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上取得新成效。內蒙古的今天是在黨的領導下各族群眾共同奮斗的結果,內蒙古的明天仍然需要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各族群眾團結奮斗。我們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綱”,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努力將黨中央關于民族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全區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統一行動,守望相助、團結奮斗,共同建設偉大祖國,共同創造美好生活。

    新的一年,要在全面加強黨的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上取得新進展。我們要始終保持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黨的自我革命永遠在路上的堅定執著,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范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揚斗爭精神,增強斗爭本領,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凈凈做事。要以釘釘子精神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馳而不息糾四風樹新風,持之以恒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人大常委會機關自身建設水平關系常委會工作的整體成效。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機關要發揮好集體參謀助手作用,不斷提高服務保障水平。要加強隊伍建設,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建立科學合理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重實干、重實績、重實效,激勵干部擔當作為。要密切上下級人大的聯系,提升全區各級人大工作整體水平。要加強機關信息化、數字化、智能化建設,推動數字化與人大工作深度融合,進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整體效能。

    各位代表!

    一個時期有一個時期的歷史使命和任務,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歷史擔當和責任。在新的奮斗征程上,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自治區黨委的堅強領導下,厲奮發、勇毅前行,依法行使各項職權,為把黨的二十大繪就的宏偉藍圖在內蒙古大地上變成美好現實作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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