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至今
1月19日 中共中央任命烏蘭夫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委員長。
2月13日 政協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籌備委員會,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內蒙古總分會聯合召開反對使用原子武器的擴大會議。克力更作了《關于反對使用原子武器簽名運動的報告》,成立了內蒙古人民反對使用原子武器簽名運動委員會,推選哈豐阿為該委員會主席。烏蘭夫、孫蘭峰及與會全體人員,在世界和平理事會常務委員會發表的《告全世界人民書》上簽了名。至4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已有517萬多人簽了名。
2月14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建筑工程局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區第一次建筑工程會議。會議認為黨中央提出的“繼續整頓、鞏固、提高現有建筑力量,一般建筑力量停止發展”的方針,是適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的,要貫徹執行。會議還圍繞著完成黨中央確定的“以民用建筑為主,積極配合工業建設和國防建設”的地方建筑企業的任務展開了討論。
2月17—27日 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召開全區信用社工作會議。會議總結交流3年中的工作經驗,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信用合作社社章(草案)》,布置了1955年的信用社工作任務。
2月20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物資供應局即日開始辦公。
△ 鑒于黃河即將解凍,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發出命令,決定自3月5日起,全段封鎖,嚴禁通行。河水開通,河面無冰后解禁放渡。
2月22—26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第一屆第一次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烏蘭夫、楊植霖等黨政領導出席會議并講話。楊植霖當選為第一屆政協主席,吉雅泰、孫蘭峰、特木爾巴根、陳炳謙為副主席。會議決定,自治區政協今后的主要任務是,加強統一戰線工作,進行團結改造,協助政府完成中心任務,領導各族各界民主人士進行學習,指導全區各級地方政協的工作,開展政治和文娛活動。
2月23日 內蒙古自治區新人民幣發行委員會成立,特木爾巴根任主任。第二套新人民幣發行時間從1955年3月1日開始,規定新舊人民幣的折合率為新幣1元等于舊幣l萬元。
2月26日 自治區第一次體育工作會議在呼和浩特閉幕。會議傳達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1955年全國體育工作會議精神,總結了自治區近年來的體育工作,部署了今后的工作。
2月28日 內蒙古自治區中蘇友好協會第二次代表會議在呼和浩特舉行。會議確定中蘇友協今后的任務,通過了決議,選出了內蒙古自治區中蘇友好協會新的領導機構。自治區副主席哈豐阿任協會會長。
2—5月 包頭地區先后建成東河一青山(線路長度21.20公里)、東河—磴口(線路長度15.75公里)兩條35千伏送變電線路。這是內蒙古地區最早的高壓輸變電系統。
3月1日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等地分別開始發行第二套人民幣。
3月15日 阿爾山林區新建伊爾施貯木場—大黑溝線森林鐵路正式通車,全長80公里。這是自治區第一條窄軌鐵路。
3月16日 針對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干部赴沈陽治療疾病尚無統一規定,因而介紹手續混亂,致使少數人員在沈陽發生腐化墮落、違法亂紀的行為,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作出《關于呼、哲、昭地方、部隊病員赴沈陽治療有關問題的規定》,及時穩定住混亂局面。
3月 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全區財經會議,傳達并討論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糧食的“定產、定購、定銷”政策,并對其進行具體的說明。會議要求在糧食供銷工作上,應本著“該銷的就銷,不該銷的就不銷”的原則進行。
4月9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出布告,號召全體農民增加種植油料作物,每個農產要做到油料自給自足,國家今后不再供給食油和用油。
4月11日 中共中央決定,從內蒙古自治區抽調800名農業工人,幫助蒙古人民共和國進行社會主義建設,將于4月底至5月初分批出國。
4月20日 內蒙古軍區改屬國防部領導,行使大軍區權力。烏蘭夫任司令員兼政委。
4月25日 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呼和浩特舉行。烏蘭夫當選為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蘇謙益、楊植霖、奎璧、哈豐阿、王再天、孫蘭峰、王逸倫當選為副主席。特木爾巴根任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會議決定,自治區各盟市旗縣人民政府一律改稱為盟市旗縣人民委員會(簡稱“人委”)。5月5日,自治區人委舉行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會議通過了關于自治區人委組織機構和各部門負責人名單的議案;高級人民法院組成人員任命案;成立編制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王逸倫作《關于開展反官僚主義的報告》、高布澤博作《關于春耕播種情況報告》。
4月30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任命都固爾扎布為自治區財政廳廳長。
4月 自治區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的規定,將自治區法院改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準,任命張如崗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商業部改為商業廳,劉景平任廳長。
5月1日 內蒙古工人養老院在風景秀麗的呼倫貝爾盟扎蘭屯建成,并正式開院接收孤寡老人。
△ 自治區第一座工人療養院在包頭市著名的風景區轉龍藏新區建成。1956年4月16日,正式接收自治區各地前來療養的各族職工。
5月21日 印度文化國際學院院長、著名語言學家拉古·維拉到達呼和浩特參觀訪問。
5月29日—6月1日 自治區中蒙醫代表會議在呼和浩特召開。會議肯定近年來自治區中蒙醫工作的成績,制定今后改進中蒙醫工作的各項具體方案。
5月28日 自治區手工業生產合作社首屆社員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舉行。大會傳達全國第四次手工業工作會議精神,確定了1955年工作計劃,選舉成立了自治區手工業合作社領導機構,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手工業生產合作社聯合社社章》。
5月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發布《分區農業技術推廣方案》,首次將自治區農業區分為黃河灌區、土默川地區、陰山丘陵區,呼倫貝爾盟地區、遼河中上游區、大興安嶺地區等6個不同類型的生產區,分別提出各區主要推廣的農業技術措施。
6月4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國家資本主義辦公室成立,吉雅泰任主任。
6月6—10日 自治區工商聯合會會員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180名代表參加會議。自治區工商聯籌委會主任覃錫樹作《關于工商聯籌委會的工作報告》。會議通過《內蒙古工商聯合會章程》,成立自治區工商聯合會,選舉覃錫樹為主任委員。
6月13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根據中共中央有關肅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指示,決定成立內蒙古自治區“肅反”5人領導小組,立即進行肅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工作。
6月22日 自治區糧食廳成立,同時撤銷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糧食部。
6月24日 中國農業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形成立。1957年5月撤銷。1963年l0月第二次成立。1965年9月再度撤銷。1979年7月,第三次成立。
6月29日 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次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358名代表出席。會議歷時8天,于7月2日閉幕。烏力吉那仁當選為青年團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書記。
6月27日 集寧鐵路運輸分局正式成立。其任務是負責辦理集二線接管前的準備和接管后的運輸管理工作。
6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會委員長朱德元帥視察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等地。隨同視察的還有全國人大代表、重工業部、國家建委、二機部的有關負責人。
△ 自治區公安部與內蒙古軍區合并,由內蒙古軍區領導。
7月1日 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改設中國共產黨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簡稱“內蒙古黨委”)。烏蘭夫任黨委書記,蘇謙益、楊植霖、奎璧、王鐸任副書記。烏蘭夫等21人組成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
7月2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發出通知,決定撤銷旗、縣(市)人民政府人民監察委員會并改組和擴大盟、行政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監察機關。
7月4日 中共中央作出《關于厲行節約的決定》。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為了統一領導全區的增產節約運動,決定成立內蒙古自治區增產節約辦公室,胡昭衡任主任。同時,要求各直屬廳、局、盟、行政區成立增產節約小組或辦公室。
7月6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發出聯合通知。決定撤銷旗、縣人民代表大會議常務委員會,要求在7月底前結束這一工作。
7月7—14日 自治區工會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201名代表和35名列席人員出席會議。會議學習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計委主任李富春《關于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報告》;聽取了自治區黨委副書記、人民委員會副主席楊植霖關于自治區經濟建設的報告。楊珍本向大會作了題為《全區工人階級緊密團結進來,深入開展勞動競賽,為實現國家第一個五年計劃,進一步建設內蒙古自治區而奮斗的工作報告。會議選舉趙云駛為自治區工會主席。
7月13日 自治區蒙古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哈豐阿任主任。22日,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作出《關于推行新蒙文的決定》。
7月29日 自治區司法廳成立。其主要職能是司法行政管理、人民法院的組織建設。
7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屆二次會議決定,將原熱河省的赤峰、寧城、烏丹縣,敖漢、喀喇沁、翁牛特蒙古族自治旗劃歸內蒙古自治區昭烏達盟,盟駐地由林東遷往赤峰。
8月10—24日 自治區黨委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區互助合作工作會議。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王鐸傳達毛澤東主席關于農業合作社問題的指示,總結全區幾年來互助合作運動的發展情況及經驗教訓,確定今后的工作方針。會議要求各級黨委必須以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為中心工作,徹底把領導重心轉過來,要像對待土改運動那樣,對運動始終保持著集中具體的領導。
8月15—19日 由敦儒布·達姆丁呼少將率領的蒙古人民共和國人民軍歌舞團一行144人,在呼和浩特訪問演出。
8月25日 自治區手工業管理局成立。
9月2—14日 自治區黨委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區黨員代表會議,出席會議的代表有180人,列席人員有35人。會議聽取自治區黨委書記烏蘭夫作的《加強黨對經濟建設工作的領導,為勝利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和自治區第一個五年計劃而奮斗》的報告、副書記楊植霖作的《吸取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事件的教訓,反對資產階級的思想對黨的侵蝕,進一步增強黨的團結,提高黨的戰斗力而奮斗》的報告。會議一致通過《關于擁護<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會議關于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的決議》;《關于發展農牧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關于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一個五年計劃草案的決議》;選舉產生了中共自治區監察委員會。
9月15日 自治區基本建設第一個五年計劃已在8月末提前完成。5年中共投入建設資金等于1 000多萬兩黃金。已經建成和正在建設著限額以上的重大工程共34項,5年中平均每個月建設3個工礦企業。
△ 自治區糧食廳作出人民武裝警察糧食供應標準,規定每人每月按21.5公斤供應,粗細糧搭配比例與當地機關團體相同。11月l0日,內蒙古自治區商業廳作出人民武裝警察食油定量供應辦法,規定每人每年平均不超過9公斤。
9月16日 自治區黨委在呼和浩特召開各盟、地、市、旗、縣委書記及各地糧食局長會議,會議討論研究如何貫徹國務院發布的《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暫行辦法》、《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和自治區糧食廳制定的兩個實施細則初稿。會議根據農村糧食“三定”政策(即:定產、定購、定銷),確定全區3年不變的140萬噸征購糧任務。
△ 自治區度量衡檢定所成立,并于該月開始在全區(主要是西部地區)進行度量衡改革,重點將舊市制單位1斤為16兩改為十進位制的1斤為10兩。
9月19日 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成立書記處,烏蘭夫任書記,蘇謙益、楊植霖、奎璧、王鐸任副書記。
9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命令,授予烏蘭夫、劉華香,王再天各一枚解放勛章。
9月27日 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發布命令,授予烏蘭夫上將軍銜,授予劉華香、劉彬、孔飛、廷懋、劉昌少將軍銜。
9月 呼和浩特市開始實行糧食定量供應。
△ 自治區糧食廳發出《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憑證印制使用暫行辦法的補充規定》,市鎮居民糧食供應證、工商行業用糧供應證、市鎮飼料供應證的使用期限均為一年,其收回、換領、繳銷手續由盟、市、行政區規定。
△ 自治區糧食廳公布《糧料票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通用糧票以成品糧為單位,不定糧種,共分為2市兩、4市兩、半市斤、l市斤、3市斤5種。自治區糧料票以原糧為單位,共分為1市斤、2市斤、5市斤、10市斤4種。從10月10日起,全國通用糧票和內蒙古自治區通用糧票同時在內蒙古自治區流通。
10月1日 自治區第一屆民族民間音樂、舞蹈、戲劇觀摩會演大會在呼和浩特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代表及北京、天津等六個省市的來賓觀摩演出。會演歷時20天,于20日閉幕。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和人民委員會的領導王鐸、哈豐阿分別出席大會開幕式和閉幕式。
△ 第一艘淺水拖輪(先鋒號)在包頭市黃河南海子下水試航。這艘拖輪試航后將航行于包頭市至五原、陜壩間,運輸糧食、煤、堿和工業用品。
10月6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依照國務院指示,為了更能恰當地表達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的任務,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所屬國家資本主義辦公室名稱一律改為對資本主義改造辦公室,簡稱“對資改造辦公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國家資本主義辦公室改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對資本主義改造辦公室。
10月10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公布《農村糧食統購統銷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及《市鎮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10月18日 自治區黨委財政貿易工作部成立,王逸倫任部長。
10月27日—11月5日 自治區黨委舉行擴大會議,著重討論了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關于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會議認為,到1958年全自治區即可基本實現合作化。自治區黨委書記烏蘭夫在會議總結報告中強調指出,在自治區要貫徹執行好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的決議,就必須進一步執行中國共產黨的民族政策,繼續批判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廣泛探入地學習中共七屆六中全會(擴大)決議和其它重要文件,并圍繞農業合作化運動,做出切實可行的全面規劃。11月8日,自治區農業合作化辦公室成立,石汝麟任主任。
10月30日—11月2日 以蒙古人民革命青年團黨中央委員會書記扎木為首的蒙古人民共和國青年代表團,應邀來中國參加全國青年社會主義建設積極分子大會后,到呼和浩特進行參觀訪問。
10月 在波蘭舉行的第五屆世界青年聯歡節上,內蒙古自治區著名的歌唱家寶音德力格爾演唱的蒙古族長調歌曲《遼闊的草原》、《可愛的海栗馬》均獲民間歌曲演唱一等獎。同時,代表團表演的舞蹈《鄂爾多斯舞》也獲金獎。
11月5—11日 自治區第二屆婦女代表大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參加會議的代表350名。大會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民主婦聯組織章程》,選舉烏蘭為自治區民主婦聯主任。
11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命令,公布內蒙古自治區一屆人大二次會議制定的《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條例》由4章49條組成,對內蒙古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任期、職權范圍,各級人民委員會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都作了具體規定。
11月15日 中共中央批準,撤銷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區黨委,成立中共呼倫貝爾盟委員會,齊永存任書記。
11月22日 呼倫貝爾盟圖里河暴發流行性出血熱,發病人數377人,死亡19人。盟防疫站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發動群眾,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再度蔓延。
11月 蘇聯熱電設計院莫斯科分院完成包頭第一熱電廠一期工程的初步設計(代號187工程)。
12月7日 華北糖廠(今包頭糖廠)建成投產。該糖廠是1954年5月在包頭市破土動工的,隸屬國家輕工部。糖廠全套設備由民主德國引進,日處理甜菜1 000噸,是自治區第一座最大的機械化糖廠。
12月9日 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簽署命令,任命廷懋為內蒙古軍區副政委,免去軍區政治部主任的職務;任命劉昌為內蒙古軍區政治部主任。
12月10—17日 自治區黨委在呼和浩特召開全委擴大會議,自治區黨委書記烏蘭夫、副書記楊植霖分別在會議上傳達黨中央關于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指示,會議結合自治區的特點,作出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手工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規劃。爭取在今后兩年內,將以各種國家資本主義和合作化形式將自治區的私營工商業、手工業、小商販全部改造完畢。
12月12—27日 以依旺為團長的越南民主共和國政府少數民族參觀團,在內蒙古自治區參觀訪問。
12月13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發出《轉發<國務院關于地方事業單位實行貨幣工資制和調整工資標準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凡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執行的地方事業單位,應根據國務院的通知制訂單獨的貨幣工資標準,由各主管部門提出貨幣工資方案,經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局審查同意,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批準執行。
12月22日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決定自12月1日起將滿洲里、集寧兩地海關分別委托呼倫貝爾盟、平地泉行政區人民委員會代為領導。關于兩關分支機構的雙重領導關系由呼倫貝爾盟人民委員會、平地泉行政區人民委員會分別與滿洲里關、集寧關研究確定后報本會備案。
1955年 自治區第一年大面積種植甜菜。種植面積達12.1萬畝,收獲面積10.44萬畝,平均畝產1 500公斤,含糖率18.14%。除滿足包頭糖廠開工原料外,剩余9 000多噸支援吉林省。
△ 自治區農牧部在東部地區大力推廣秋耕,并抽調大批干部和西部有經驗的200名農民,組織秋耕工作團到呼倫貝爾、哲里木盟,向當地農民傳授秋耕技術。
△ 包頭市轉龍藏發現新石器文化遺址。
△ 國家地質部在包頭市組建地質部直屬的921水文地質、工程地質隊,它是內蒙古地區一支最早的找水專業隊伍。該年提交了1∶2.5萬比例尺《包頭市城市供水水文地質初步勘探報告書》,為鋼城包頭市建設首次提供了正規的城市工業供水報告。
△ 自治區人民委員會決定,對自治區內的鄂倫春民族實行免費醫療。
△ 自治區新建農業生產合作社近萬個。新老農業社已達1.6萬多個,占入社農戶的50%。自治區黨委根據各地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情況,要求1956年秋以前全區基本實現半社會主義農業合作化。
△ 自治區財政決算,當年收入21 090萬元,完成自治區當年收入任務的100.4%;支出17 489萬元,為自治區調整預算支出數的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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