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
1949年10月至今
1月2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通令,停征國民黨時期開征的紙煙消費特捐,解除舊政權發布的小麥外運禁令。
1月6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駐滿洲里聯絡處成立。
1月10日 原設在綏東解放區的綏遠省人民法院遷入歸綏市,與起義后的綏遠高等法院合并,組成綏遠省人民法院。阮慕韓為代理院長。12月9日,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六十次政務會議批準任命阮慕韓為綏遠省人民法院院長。
1月11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人民勝利公債綏遠省推銷委員會。董其武任主任委員。27日,第一期折實公債正式發行。截至3月底,綏遠省認購公債443 893份,實銷403 520份,超額完成黨中央分配給綏遠省認購40萬份公債的任務。
1月14日 山西省雁北地區發生牛瘟,并迅速蔓延到集寧、四子王等十四個旗縣,造成2 767頭牛死亡。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布緊急通令,要求按期報告疫情,執行獸疫防治辦法。經4個月的努力,到5月底疫病基本得到控制。
1月17日 綏遠軍政委員會通過《處理綏遠境內蒙古民族問題方案》。決定;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在綏遠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成立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土默特旗人民政府直屬省政府領導,安置和培養民族干部近1 000人;撤銷原國民黨政府設立的東勝縣、達拉特旗組訓處和桃力民、百靈廟辦事處;將東勝和十里長灘區劃歸伊克昭盟自治區,烏蘭花區、五當召區劃歸烏蘭察布盟自治區;河東臺站地劃歸土默特旗,伊克昭盟境內原屬各縣的“飛地”劃歸伊克昭盟各旗,實現旗政統一。5月8日,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此方案。
△ 綏遠省人民政府作出規定,蒙古族群眾公糧負擔按同等負擔,比漢族群眾減征10%;蒙古族群眾轉向農業生產的,3年免征公糧,第4年減征50%,第5年減征25%,第6年按一般標準征收。
1月18日 綏遠軍政委員會決定,成立歸綏市人民政府,吳立人任代理市長。
1月20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布禁種大煙布告,宣布自布告之日起,無論任何人,一律不準種植大煙,各級政府應于青苗出土時進行實地普查,以徹底根絕大煙。據不完全統計,全省當年共鏟除煙苗20萬畝左右。
1月21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臨時委員會會議通過《綏遠省人民政府試行組織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委員會設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1~3人。在秘書長領導下設辦公廳。省人民政府委員會的工作部門有:民政廳,公安廳、財政廳、工業廳、農業廳、商業廳、交通廳、文教廳,勞動局、水利局、衛生局、新聞出版處、人民監察委員會、民族事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署。該條例呈報政務院批準后于8月25日試行。
1月23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在呼納盟增設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
1月26日 由于少數不法商人倒賣銀元、黃金,從事金融投機,造成銀元、黃金價格暴漲,使綏遠省物價出現波動,嚴重影響正常交易和人民生活。同時,社會資金流入金融投機市場,生產部門資金短缺,嚴重影響社會生產和城鄉運輸事業的發展。為了穩定金融市場,保障農工商業和人民生活,綏遠省人民政府公布實施《金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金銀計價流通和私自買賣。
1月27日 內蒙古自治區財經委員會批準《中等學校人民助學金及供給生標準》,規定鄂倫春、索倫、通古斯、雅庫特(索倫、通古斯、雅庫特族后恢復統稱鄂溫克族)族小學學生享受供給制及人民助學金待遇;對歸綏市玉泉區回族小學學生學習、生活有特殊困難者,也給予適當照顧。
1月28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指示各地,妥善保管各寺廟蒙藏文經典。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銀行發放農牧業貸款600億元(舊幣)。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指示各地,貸款要集中使用,主要貸給組織起來有基礎的變工互助組及生產上有困難的個體農牧民發展生產。
1月31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通知:任何機關、部隊、團體,公私營企業以及木商,非經工商部批準,不得到林區收購各種木料;各林區及民戶存積1948年前的陳材,統一由內蒙古商業廳收購。
1月 綏遠省軍區河套軍分區成立,司令員楊維垣,政委沈新發。8月,改稱陜壩軍分區。
△,綏遠省軍區歸綏警備區司令部成立,司令員張潛,政委吳立人,1951年9月撤銷;綏遠省軍區伊克昭盟軍分區成立,司令員王悅豐,政委高增培。
△ 綏遠省行政和教育工作人員暫實行3個月薪金制。
△ 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綏東蒙旗辦事處,建立中心旗制。以察哈爾右翼正紅旗為中心旗,屬省人民政府領導。中心旗除處理本旗一切政務外,需領導其他3旗(正黃旗、鑲紅旗,鑲藍旗)。
△ 綏遠省工業廳發出《禁止在商標、招牌上使用外國文字的通知》,禁止在商品、公營工廠、商店招牌上使用外國文字或拼音字。
△ 綏遠軍政委員會制定《剿匪肅特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剿匪肅特工作。截至“九·一九”綏遠和平解放一周年時,全省境內除零星散匪外,已肅清股匪。破獲敵特案36起,逮捕特務61人,繳獲電臺29部,消滅股匪163起,死、傷、俘匪特867人。年底,剿匪肅特工作全部結束。
△ 周恩來總理在北京召見烏蘭夫、劉春等,研究內蒙古自治區的劃界問題。周恩來總理根據黨中央和毛澤東主席的指示,確定將歷史上屬于內蒙古的區域劃歸內蒙古,建立東西部統一的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問題,考慮到歸綏市在歷史上曾是內蒙古的中心,根據烏蘭夫的意見,將內蒙古自治區首府設在歸綏市。
△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統戰部成立,王再天任部長。
2月1日 綏遠軍政委員會通過議案,將歸綏市回民聚居區劃為回民自治區,成立區人民政府。
2月6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撤銷工商部合作指導處,成立內蒙古合作總社,劉景平兼總社主任。
2月11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內蒙古自治區小學教育暫行實施辦法(草案)》和《內蒙古自治區小學教師暫行服務規程(草案)》。
2月13日 包頭市人民政府成立,為綏遠省直轄市。2月10日,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鄭天翔為包頭市市長。
2月14日 1949年綏東各縣春旱,秋季綏東綏西又遭風、雹、水、蟲等災,致使莊稼大量減產,災區群眾生活十分困難。為此,黨中央人民政府下撥救災糧25萬公斤,幫助災區群眾暫渡難關。
2月16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指示,要求工作基礎和自然條件較好的綏東7個縣迅速進行準備安置北京移民工作。這批移民是黨中央人民政府決定由北京市遷來綏遠轉入農業生產的,計劃安置5 000人,主要是失業的三輪車夫。3月4日,省政府派人到北京接領移民,11日,移民陸續到綏。4月5日,全部安置完畢。共安置4 728人,比原計劃少272人。移民平均每人分到耕地6~7畝,有的達30畝,6~7個人貸款買耕牛一頭,并妥善解決了移民的住房及其它生產、生活問題。
2月21日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綏遠分公司在歸綏市開業。
2月28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布布告,號召農區、半農半牧區的各族群眾,為多種地、多打糧、勞動致富而努力。布告規定,對新解放區內地主、富農出租的耕地一律實行“二五減租”。蒙民中只對大地主實行“二五減租”。把公地、廟地、無主地及逃亡地主、富農的耕地,分配給烈、軍、工屬和貧苦農民耕種。繼續貫徹合理負擔政策,廢除一切苛捐雜稅,減輕人民負擔。非經省政府批準,不準濫用民力、物力。獎勵開荒,保護牲畜,嚴禁宰殺耕牛和母畜。
2月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司令朱德視察包頭市,途經卓資山到新民街菜市視察。
3月3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通過了《關于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綏遠省人民政府召開了財政工作會議,決定統一財政體制,廢除舊政權時期的四級財政體制,實行黨中央人民政府規定的兩級財政體制。統一財政收支,貫徹預決算制度。自此,使綏遠省財經工作進入了由分散到集中統一的新時期。
3月8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任命鄂其爾呼雅克圖代理伊克昭盟人民自治政務委員會主任。
3月10日 內蒙古自治區(東四盟)勞動模范大會召開。出席大會的代表共796名。會上政府撥出了勞模獎勵費332 620萬元(舊幣)。
3月14日 根據東北人民政府通令,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通令各地,對鐵路公安部隊的家屬按軍屬給予優待,由東北鐵路公安局發給軍屬證明。
3月20日 中共綏西地委、陜壩專員公署同時成立。沈新發任地委書記,邢清魁任公署專員。
3月21日 經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復,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命令,將歸綏縣重新劃歸包頭專署領導。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農牧部發出《關于春季造林的通知》,要求每人保證栽兩棵樹,并負責其成活。
3月24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合并數月后,地方保甲對人民的非法攤派依然存在。為此,綏遠省人民政府和軍區司令部聯合發出布告,嚴禁保甲非法攤派,以減輕人民負擔。自4月1日起,地方保甲及任何機關、部隊,未經黨中央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批準擅自向人民攤派者,以貪污論處。
3月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法院在烏蘭浩特市成立,設辦公室和審判庭。姬德榮臨時負責院務工作。
△ 伊克昭盟全境解放。5月初,建政工作結束。全盟建立8個旗(縣)、1個中心區、2個直屬區人民政府,76個區公所、335個行政村人民政府、1 615個自然村。
△ 綏遠省人民檢察署在歸綏市建立,綏遠省公安廳廳長張如崗兼任檢察長。
4月1日 烏蘭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在烏蘭花鎮成立,畢力格巴圖爾任代理主任。月底,韓是今任烏蘭察布盟盟委書記。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私營工商業管理暫行辦法》、《私營工商業登記暫行辦法》、《攤販管理辦法》、《代理店營業管理暫行辦法》和《經紀人管理暫行辦法》。
4月7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批準,將烏蘭察布盟的東公,中公,西公旗更名為烏拉特后、烏拉特中、烏拉特前旗。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通知各地,禁止自由發掘古墓。各級政府要負起保護古墓的責任,防止破壞。
4月8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部隊食糧方面及運糧里程規定的命令,正在執行作戰部隊或作戰完畢、休整未滿一個月的部隊及前線警戒部隊與休養機關的糧秣供給,可免部隊自運,由當地政府負責就地供給;正在執行剿匪的部隊,多在秩序未穩定地區,亦免部隊自運,可就地取給。整訓部隊及供給制的軍政機關學校,其糧秣供給,一律按單程60華里自運。凡自運超過60華里者,其超過部分,一律由糧食機關按當地運價40%給資。
4月10日 內蒙古自治區首屆司法工作會議在烏蘭浩特市召開。會議確定了司法工作要為群眾生產服務,并試行巡回就審辦案方法。
△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內務部函告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任命烏蘭夫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哈豐阿為副主席,奎璧、特木爾巴根、朋斯克、烏力吉敖喜爾、烏蘭(女)、王再天、高布澤博、包彥、胡爾欽畢力格、都古爾扎布、那欽雙和爾、王海山、哈薩巴塔爾、鄂嫩日圖、旺楚克、劉喜、胡秉權、王鐸等18人為委員。
4月19日 為救濟上海失業工人,綏遠省工會籌委會召開省市總工會會議,決定號召全體綏遠工人捐獻1天工資,幫助上海失業工人克服暫時困難。
4月20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28次政務會議通過批準,任命梁一鳴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秘書長;王逸倫為財經委員會主任,王鐸為副主任(兼);奎璧為民政部部長(兼),烏力圖為副部長;王再天為公安部部長(兼),伍彤為副部長;特木爾巴根為財政部部長(兼),胡子壽為副部長;趙云駛為工商部部長,劉景干為副部長;烏力吉敖喜爾為交通部部長(兼);高布澤博為農牧部部長(兼),亢仁為副部長;哈豐阿為文教部部長(兼),包彥為副部長(兼);李本周為衛生部部長,胡爾欽畢力格為副部長(兼)。
△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28次政務會議通過批準,任命奇峻山為興安盟人民政府副盟長;額爾欽巴圖為呼倫貝爾納文慕仁盟人民政府盟長,烏如喜業勒圖、陳炳宇為副盟長;王曉天為哲里木盟人民政府盟長,包忠愛為副盟長;鯀嘎丹儒布為昭烏達盟人民政府盟長,高化民為副盟長;潮洛濛為錫林郭勒盟人民政府盟長,旺欽為副盟長;色音鄂理布為察哈爾盟人民政府副盟長。
4月21日 據統計,內蒙古自治區的合作事業已有很大發展,全區各類合作社已有741個,社員368 562人。合作社資金僅現款即達1 237億多元(舊幣),經合作社購買的貨物已占群眾購買能力的20%。綏遠省的合作事業也有很大發展,建立省社1個、市社2個、縣社16個、盟旗社4個、鎮社1個,基層社64個。發展社員7.7萬多人。合作社收購的糧食占全省商品糧總數的9%,供應土布占全省需用土布的28%。
4月22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出指示,根據入春以來林區、草原火災嚴重的實際情況,要求加強草原、森林防火工作。指出,入春以來,東部林區和錫林郭勒盟草原共發生大小火災1 237次,燒死146人,燒傷196人、死傷牲畜 5 500多頭(只)、燒毀糧食1 310石,15個屯子、2個火車站全部燒光,燒毀林區疏林面積217 950萬畝,燒毀牧場2萬平方公里。
4月26日 綏遠省綏西公安處偵破“華北、西北、東北黨政軍聯合指導委員會”案。該委員會是以國民黨中組部華北黨務辦事處、國民黨政府***調查局綏遠辦事處為基礎,于1950年1月19日在河套百川堡(現臨河市新華鎮)成立的反革命地下組織。其外圍組織有“華北人民反共自衛救國軍”,“冀察綏黨政救國工作隊”,“鐵血青年團”等。全案共捕獲潛伏特務骨干60多人,其中有副主任委員崔正春、田樹梅,書記委員李鯤生,調查長胡尚儒,并繳獲電臺、電函底稿、委任狀、章程等。
△ 毛澤東主席為《內蒙古日報》題寫報頭,5月15日該報漢文版開始使用。蒙文版第一、二、四版也使用縮制小報頭。
4月 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從本月起開始建立各盟、縣、旗廣播收音站。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指示哲里木盟等有關地方政府,對西遼河堤壩有計劃地全面進行勘查修復。這是西遼河有史以來首次全面有計劃地修筑堤壩。
5月1日 新華通訊社內蒙古分社在張家口市成立。程海洲任分社社長。 1953年遷往歸綏市與綏蒙分社合并,社長仍由程海洲擔任。
△ 經黨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批準,綏遠百貨公司正式成立。
5月4日 錫林郭勒、察哈爾兩盟發生大風雪,其災害程度是近10年中所未有的。牲畜損失4.6萬頭(只)以上,6人凍死,許多牧戶的牲畜在一晝夜間損失殆盡。兩盟政府組織救災,幫助受災牧民把損失減少到最小范圍。
5月8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恢復與建立人民武裝自衛隊令》。指出,入春以來,各地因敵特放火,燒死96人,燒傷52人;打黑槍、爆炸、割電線、放毒等案件時有發生;零散土匪時出時沒,搶劫財物,殺死村干部,地富翻案活動更為猖撅,僅1—3月份就發生425起,嚴重危害人身安全和生產建設。為此,決定在東部4個盟經過“土改”的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重新恢復和建立人民武裝自衛隊,作為群眾性、半軍事性的武裝組織,擔負維護農村治安、保護生產建設的任務。人民武裝自衛隊以嘎查(村)為單位,組織1個或數個中隊,由內蒙古自治區公安總隊司令部、盟公安大隊、旗(縣)公安中隊分級領導和指揮,努圖克(區)武裝助理員、嘎查武裝委員兼任自衛隊指導員。
5月10日 綏西境內黃河防洪堤工程開始動工。該防洪堤連接黃河左岸、五加河南岸、烏梁素海西岸,總長347公里,主要由解放軍駐軍3 000多人與當地民工聯合施工。包頭一薩拉齊段于7月10日竣工,后套段于7月21日竣工。
5月15日 《內蒙古日報》復刊。(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內蒙古軍區由烏蘭浩特市遷移張家口市時,1月—5月14日一度停刊。)
5月27日 由黨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批準修建的河套灌區的大型水利工程黃楊閘進水總閘正式開工。該工程的新閘本身重3 600多公斤,是當時全國最大的灌溉閘之一,進水量為140立方米/秒。建成后可灌溉農田2.8萬頃。
5月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察哈爾省的寶昌、化德(除3個區外)、多倫(除2個區外)3個縣和察哈爾盟太仆寺左旗南部毗鄰地區,即沽源縣的后新地房子村,諾治村,劃歸察哈爾盟管轄。
△ 中國醫藥公司綏遠省公司成立。
6月1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作出《關于執行黨中央整黨指示的決定》。指出,這次整黨整干的主要內容是反對命令主義的作風,目的在于使全黨從思想作風上提高一步。
△ 山西省河曲縣劃長灘區歸伊克昭盟管轄,為伊克昭盟直屬“十里長灘區”。
6月6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于古跡、珍貴文物圖書及稀有生物保護辦法,并頒布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規定對一切具有革命、歷史、藝術價值的建筑,文物、圖書、珍貴化石及稀有生物等,由各級政府文教部門及公安機關妥為保護,嚴禁破壞、損毀、散失和采捕。
6月10日 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綏遠省團校成立。
6月14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關于推行人民幣下鄉問題的指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人民銀行堅決貫徹金銀管理辦法,徹底取締銀元的作價、行使與私相買賣,并逐步消除以物換物的現象,以推進人民幣下鄉,便利人民交易。
6月21日 在剿匪肅特、整頓社會治安中,各地亂捕濫押人的現象不斷發生,尤其是區村干部、民兵和稅務機關更為嚴重。一些不法分子乘機冒充公務人員搜查逮捕,進行敲詐搶劫。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嚴格禁止非法捕人押人的命令》,規定除搶劫、偷盜、殺人、放火、放毒、陰謀破壞、敲詐勒索等現行犯和通緝在案犯,任何人有權扭送或逮捕交公安司法機關外,其他一切案犯之逮捕,均須由公安司法機關按程序執行。
6月25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出《1950年防汛工作指示》,規定每年7月1日—9月10日為防汛期。
△ 為發展生產,繁榮經濟,活躍商業貿易并加速物資疏通和金融流轉,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在錫林郭勒、察哈爾兩盟設立銀行推行貨幣,逐漸克服該地區以物換物的交換行為。為此,兩盟成立推行貨幣委員會具體領導這一工作,貿易局、供銷社和稅務部門通過各自的業務工作,密切予以配合。推行內蒙古幣后,不允許白銀代替貨幣流通,同時禁止人民幣在內蒙古自治區境內流通,該銀行所發行的內蒙古幣,是在內蒙古自治區內通用唯一合法貨幣,票面額為200元、500元、2 000元,1萬元、5萬元五種。從區外進入的人民幣和白銀,由銀行按公價兌換內蒙古幣使用。
7月1日 根據1950年3月27日中蘇兩國政府簽訂的《關于創辦中蘇民用航空股份公司的協定》,中蘇民用航空公司開辟了北京—沈陽—哈爾濱—齊齊哈爾—海拉爾—赤塔國際航線。航線距離為2 387公里,使用里二型飛機,每周飛一班。這是內蒙古境內第一次降落國際航班飛機。
7月4—10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組織工作會議在張家口市召開。會議傳達了黨中央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組織部長王鐸作了《關于鞏固黨的組織與整訓干部工作的報告》。11日,中共綏遠省委在歸綏市召開旗縣委書記聯席會議。會議傳達討論了中共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決定從8月起,分別集中縣、區、村級干部進行整訓,克服官僚主義、關門主義、強迫命令及侵犯中農利益等錯誤思想。
7月6—20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張家口市召開全區首次治安會議。會議決定,今后治安工作的方針是加強治安工作,堅決嚴厲鎮壓反革命活動,保衛生產建設。
7月1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任駐蒙古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吉雅泰赴烏蘭巴托就任。
7月12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政務會議通過了《綏遠省武裝槍支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槍支武器為軍用品,一律不準私有,如須個人攜帶者,均須按照一定手續向指定的公安機關登記,領取持槍證。
7月13日 綏遠省工會、中蘇友協分會、青年團工委、民主婦聯、民主青聯等團體聯合組織綏遠省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委員會,宋瑜任主任。決定于17日開始舉行“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周”。
7月16日 北京大學醫學院抗梅毒病工作隊63人利用暑假前赴綏遠省伊克昭盟札薩克旗、烏蘭察布盟四子王旗調查及治療梅毒病。
7月26日 歸綏市8家妓院全部被查封。
7月27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作出《關于綏遠省各盟、專、市、縣、旗、區各級組織員額編制及人員處理的規定》。本規定按胴黨中央每一專區所轄不少于10個縣的原則,取消和林專署,重新劃為集寧、包頭、陜壩3個專區。集寧專區轄7個縣,包頭專區轄8個縣,陜壩專區轄6個縣1個鎮;伊克昭盟轄7個旗、1個縣,2個直屬區,烏蘭察布盟轄6個旗、2個直屬區;中心旗轄2個旗;歸綏市設6個區,包頭市設5個區;2個省轄旗是土默特旗和中心旗。《規定》對各級的人員、馬匹,車輛定了具體編制,要求自8月1日起按新編制發給經費。編余人員造冊后聽候處理,另行組織伙食單位負責供給。
7月 呼倫貝爾盟額爾古納旗吉寶溝發掘出一長8尺、直徑為4寸3分、重達40公斤的巨大動物角化石。
△ 烏蘭察布盟境內的土貴烏拉云母礦建成。這是今內蒙古自治區開采和加工云母最早的企業,是全國三大云母礦山企業之一。國家投資650億元(舊幣)。1950年9月,綏遠省政府機關生產委員會決定在官村(今土貴烏拉鎮)建立“綏遠省云母礦石廠”。到1951年生產工業原料云母123.2噸;原片61.6噸。
8月1日 內蒙古喜桂圖旗(今牙克石市)發現一半月形完整動物巨角。據中國科學院推斷,巨角可能系古代猛犸象的門牙。
8月2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發出《關于改進<內蒙古日報>工作的決定》。指出,今后黨與人民政府應通過報紙指導工作,凡在《內蒙古日報》上公布發表的指示、文告,通令、條例、社論等都是代表分局和人民政府的言論或經過其審查同意的。
8月9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向當地轉發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于廠礦法定假日工資發放辦法,規定政府法定假日工資照發。在假期內因特殊原因必須工作者,增發薪資。
8月10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從8月份起,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供給制改為包干供給的辦法。
8月11日 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人民自治政府改為伊克昭盟、烏蘭察布盟自治區人民政府。伊克昭盟駐地札薩克旗,后遷至東勝縣,轄達拉特、準格爾、杭錦、郡王、札薩克、鄂托克、烏審7個旗及東勝縣;烏蘭察布盟駐地由烏蘭花遷至包頭市,轄四子王、達爾罕、茂明安、烏拉特前、烏拉特中、烏拉特后6個旗。
8月12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為登記知識分子解決就業問題的命令》,要求各地對失業知識分子(具有高小以上文化程度者)進行統一登記,經教育改造后,分配他們參加各項建設工作。
8月14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內蒙古自治區暫行征畜條例》。規定以稅制簡化輕征累進的原則,對牧區和半農半牧區的牲畜統折綿羊征稅。牛馬1頭(匹)折綿羊7只。駱駝1頭折綿羊8只。每300只羊為1級,征稅0.5%,從第1級起累進征至第10級,超過10級者,一律按第10級的稅率征收。
8月19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命令,要求各地保護山林,嚴禁盲目燒山開荒。對現有林木要在保護山林的前提下,有計劃采伐。
8月24日 由于全國形勢已進入和平經濟建設階段,為保衛經濟建設,徹底實現人民民主專政,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指示各地要在年底前將盟級和農區旗縣級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起來。旗縣級人民法院院長由旗縣長兼任,盟級法院院長由盟長兼任。
△ 綏遠省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干部及工、農、青、婦等群眾團體,走上街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8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命韓惠如為察哈爾盟盟長。
8月 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省各縣市設置人民文化館。各縣市舊有的民眾教育館,一律改稱人民文化館。
△ 綏遠省軍區包頭警備司令部成立,王雷任司令員,陳登民任政委,1951年9月撤銷。綏遠省軍區薩拉齊軍分區成立,劉華香任司令員,趙展山任政委,1952年12月撤銷,劃歸集寧軍分區。
9月7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廢保建政”指示。決定廢除保甲制,建立各級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在1951年春,爭取全部完成此項工作。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通令,頒發“解放東北紀念章”。
9月8日 中共中央華北局批準《內蒙古日報》社社長勇夫兼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新聞出版局局長。
9月12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頒發《關于行政教育工作人員薪金調整辦法》和《綏遠省中學小學教職員工評定工資暫行辦法》。行政人員工資分8個等級,16個標準,最高標準225分,最低標準35分。教育人員工資分6個等級,12個標準,最高標準120分,最低標準35分。
9月19日 內蒙古自治區合作社工作者第一屆代表會議在烏蘭浩特市召開。會議傳達了中華全國合作社工作者代表會議的主要內容,討論了《合作社法(草案)》,確定了今后的工作方針,成立內蒙古自治區合作社聯合社理事會、監事會,選出王逸倫、趙云駛等19人為內蒙古自治區合作社聯合社理事、監事。
9月20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根據中共中央決定,任命王鐸兼任東部區黨委書記。
9月25—30日 綏遠省首屆學生代表會議在歸綏市舉行。會議確定了綏遠學生運動的方針與任務,制定全省學生聯合會組織章程,成立綏遠省學生運動聯合會。喬樹椿當選為省學聯主席。
9月29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第52次政務會議通過,任命高克林為綏遠省人民政府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董其武、楊植霖為副主任。
9月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將集寧、包頭、陜壩專員公署改為綏東、綏中、綏西專員公署,任命李斌三、周鈞、邢清魁為專員。撤銷和林專員公署,所轄各縣分別劃歸綏東、綏中專員公署。至此,綏遠省轄2個盟、3個專署,2個直轄市、22個縣、17個旗、1個鎮、10個市轄區、4個盟轄區。即:伊克昭、烏蘭察布盟;綏東、綏中、綏西專員公署,歸綏、包頭市;東勝、臨河、米倉、晏江、五原、狼山、安北、集寧、豐鎮、陶林、興和、龍勝、武東、涼城、包頭、歸綏、武川、薩拉齊、固陽、托克托、清水河、和林格爾縣;土默特、達拉特、郡王、札薩克、烏審、鄂托克、杭錦、準格爾、達爾罕、茂明安、四子王、烏拉特前、烏拉特中、烏拉特后、中心、正黃、鑲藍鑲紅聯合旗;陜壩鎮;回民自治區、二、三、四、五、六區公所、郊區(歸綏市),一、二、三區公所(包頭市);烏蘭花、五當召(烏蘭察布盟)、通格朗、達爾扈特(伊克昭盟)直屬區。
10月1日 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個文藝刊物《內蒙古文藝》創刊。郭沫若、周揚、烏蘭夫等人為刊物題詞。
10月2日 綏遠省第一屆人民體育大會在歸綏市人民體育場舉行。
10月3日 在北京參加國慶盛典的內蒙古代表查干格根向毛澤東主席敬獻銀碗。
10月5日 綏遠省第一屆司法會議在歸綏市召開。會議主要討論研究鎮壓反革命問題。省主席董其武、副主席楊植霖等領導出席會議并講話。此后,綏遠省人民政府發出《關于貫徹全省首屆司法會議精神的指示》。
10月9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施行《內蒙古自治區運輸公司組織通則》、《私營運輸管理實施辦法》和《公私車輛組織實施辦法》。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頒發《內蒙古自治區1950年農業稅條例》和《施行細則》。將原征收“公糧公草”的名稱,統一改為“農業稅”。根據黨中央人民政府農業稅政策,分別新、老解放區實行累進稅制或比例稅制度。
10月13日 綏遠省糧食公司發出《關于調整糧食收購標準價格的通知》,將歸綏市粗細糧收購標準價格調整如下:小麥每市斤760元(舊幣),小米650元,紅糧420元,其它雜糧隨市場掌握。
10月15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內蒙古人民銀行新印乙種50萬圓及甲種100萬圓本票兩種,并開始在全區各地流通使用。
10月20日 伊克昭盟自治區人民政府機關及所屬各部門由新街鎮遷到東勝縣城。
10月21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出布告,全文轉發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在全區開展鎮壓反革命的運動。
10月25日 美帝國主義發動侵朝戰爭,嚴重威脅中國領土完整和安全。內蒙古自治區和綏遠省人民同全國人民一道掀起抗美援朝運動。工廠開展生產競賽,自動加班加點,增加生產。農民提前交送公糧。僅綏遠省就有2 000多名干部、工人、農民自動報名要求到朝鮮前線參戰。2 100多名中學生報名投考軍事學校。
10月 內蒙古軍區錫林郭勒軍分區、察哈爾軍分區、昭烏達軍分區、哲里木軍分區、興安軍分區,呼納軍分區成立。司令員分別由都古爾扎布、王海山、白音佈魯格(王海峰)、蔡如瑞、孔飛、丁郁民擔任。政委由都古爾扎布、韓惠如、石汝鱗、齊永存、孔飛、陳時雨擔任。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命吳吉清為工商部商業局局長。
11月1日 內蒙古烏蘭浩特人民廣播電臺用蒙漢兩種語言正式開始播音。播音開始曲是蒙古語革命歌曲《紅旗頌》。發射功率為中波2千瓦,頻率1 270千周,該臺性質為內蒙古自治區臺。電臺臺長張壽泉。
11月6日 綏遠省保衛世界和平簽名運動委員會、反對美國侵略臺灣、朝鮮運動委員會與工、青、婦、學等群眾團體聯合發表聲明,開展“百萬簽名”運動。據統計,全省參加和平簽名的共有120萬人。同一時期,內蒙古自治區各界人民也參加了擁護5大國締結和平公約與反對美帝國主義重新武裝日本的簽名運動,簽名人數達174萬多人。
11月12日 中共中央華北局批準,中共興安盟地委成立,林蔚然任地委書記。
11月13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頒布減租令,號召全體農民依法進行減租,并勒令所有地主必須依法減租,不得違抗。如有勾結匪特,曲解法令,造謠生非,破壞減租者,定予以嚴懲,同時公布了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準的《綏遠省新區減租條例》,規定各地一律實行“二五”減租,但蒙古族各盟旗在1950年暫不施行減租。
11月14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指示各地,積極支持基督教徒的愛國行動。此前,中國基督教人士發表了以《中國基督教在新中國建設中努力的途徑》為題的宣言,號召全國基督教徒割斷教會與帝國主義的關系,實行自治、自養、自傳,革新中國基督教。
11月25日 內蒙古民間藝人代表會議在張家口召開,會議歷時7天,于12月1日閉幕。同時,成立內蒙古民間藝人協會。色拉西當選為協會主任。
11月26日 由郝秀山率領綏遠省的少數民族參觀團一行42人到內蒙古自治區、北京、天津等地參觀。
11月27日 根據黨中央人民政府指示精神,專署地名冠稱與全國統一。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將綏中區專員公署更名為薩拉齊縣區專員公署,并恢復原集寧區和陜壩區專員公署的名稱。
11月30日 內蒙古自治區各地區四季流行天花。1—10月,發生天花患者712名,死亡85人,其中科爾沁左翼中旗481名,死亡52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出緊急指示,要求各級地方政府加強領導,重視種痘,衛生部門要動員一切力量,參加種痘工作。
11月 內蒙古婦女干部學校建立。1959年12月,婦女干部學校撤銷。1964年4月恢復。
12月1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作出《關于決算制度、預算審核、投資的施工計劃和貨幣管理的決定》。12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財政部根據政務院《決定》精神,召開1951年度預算制度會議。草擬內蒙古自治區的預算制度,研究1951年度財政總預算的編制。
12月5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烏蘭夫兼任內蒙古自治區財經委員會主任。
12月6日 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反對美國侵略委員會內蒙古分會在張家口市成立,哈豐阿任分會主席。
12月8日 石拐溝礦區劃歸烏蘭察布盟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五當召區撤銷。在區劃未確定前,以五當召區現轄區域為區劃,石拐溝礦區政權相當于縣級。
12月10日 綏遠省首屆工農兵勞動模范代表大會召開。與會代表184人,傅作義到會祝賀。黨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呂鴻才到會,并帶來價值2萬斤小米的新式犁、鋤草機、羊毛剪、噴霧器等獎品。為配合這次勞模會,舉辦了全省工農業產品展覽會,展出產品及標本圖表3 336件。
12月12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召開會議,討論了今后的工作。烏蘭夫在總結發言中指示,以往我們的總任務是和平建設,今后由于形勢的需要,應轉變為鞏固后方,支援抗美援朝戰爭,一切工作應圍繞著這一總任務進行。
△ 海拉爾—滿洲里國際線路修通,北京—莫斯科長途電話正式通話。
12月13日 中共綏遠省委決定,建立縣、區公安武裝,并要求在1951年2月底以前完成這一任務。
12月14日 黨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滿洲里設地方海關,轄海拉爾支關。
12月16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頒發《職工業余教育實施辦法草案》,有重點地開展職工業余教育,培養建設新中國的骨干人才。
12月19日 綏遠省歸綏市各族各界代表近2 000人,在席力圖召集會,沉痛追悼為地方解放區化,部隊解放軍化而死難的烈士。
△ 黨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克力更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主任。
12月26日 綏遠省人民政府決定,鑒于省政府委員兼工商廳正、副廳長張慶中、張國林在任職期內縱容企業公司經理出售黃金,違犯國家政策法令,除提請黨中央人民政府明令撤職交法院依法判處外,在黨中央人民政府未明令前先行停職,工商廳長職務暫由政府副主席奎璧兼任,于12月26日到職。1951年3月22日,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任命陸季珊為綏遠省工商廳廳長。
12月28日 中共綏遠省委召開歡送大會,歡送高克林、裴周玉調離綏遠到解放軍23兵團工作。
12月29日 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任命王鐸為內蒙古黨校校長。
12月 黨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將綏遠起義部隊編為22兵團,開赴河北地區整訓,擔負抗美援朝二線部隊任務。
1950年 蘇聯國際旅行社滿洲里分社成立。
△ 黨中央人民政府地質計劃指導委員會241地質勘探隊,赴白云鄂博礦區進行普查。1952年8月,該隊對鐵礦進行勘探,并首次使用鉆探技術。
△ 內蒙古自治區的小學教育有很大發展,共有小學校321所,學生達25萬余名,東四盟的學齡兒童已有61.7%入學讀書。全自治區的高小畢業生,80%升入中學讀書。
△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部組織戒煙大隊,到赤峰林西縣開展戒大煙工作。
△ 內蒙古自治區從蘇聯引進卡巴金馬50匹(其中公馬25匹)。1951—1959年,由蘇聯引進蘇維埃重挽馬88匹(其中公馬29匹)、頓河馬143匹(其中公馬53匹)、卡巴金馬147匹(其中公馬80匹)、阿哈、奧爾洛夫等種馬150匹(其中公馬130匹)。
△ 內蒙古自治區由于執行了“人畜兩旺”、“放牧自由”、“保護與獎勵繁殖牲畜”,以及10%的輕稅政策,錫林郭勒、察哈爾、昭烏達等盟牲畜出現了停止下降、略有上升的局面,呼倫貝爾、興安、哲里木等盟牲畜存欄率比1949年增殖15%,全自治區各種牲畜純增達到11.7%。
△ 綏遠省河套地區發生小麥銹病,套內麥田幾乎顆粒無收。
△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部建立直屬防疫隊,并先后成立呼納、興安、哲里木、察哈爾、錫林郭勒等盟獸醫防疫所。綏遠省畜牧局先后在綏東、陜壩專區,伊克昭、烏蘭察布盟,和林格爾、武川縣建立獸醫站,井在歸綏市成立以西獸醫門診為主的獸醫院,此獸醫院系內蒙古西部地區第一個國營獸醫院。
△ 綏遠省財政決算,當年收入小米12 970萬斤,折款888億元(舊幣)。當年支出小米19 723萬斤,折款1 351億元。
△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決算,當年收入33 831億元(舊幣),小米23 838萬斤;支出29 683億元(舊幣),小米2 040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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