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是指首尾完整的詩文,或一部著作的一個組成部分。目,指條目、細目,是文章中的細小分項。篇目,是一部書的提綱、標題或目錄。篇目是一部志書的大綱。志書的篇目,是一部志書的框架結構,設計藍圖,是志書的編纂宗旨、指導思想、內容范圍的具體體現,也是一部志書的備料清單,收集資料的向導,因此,制訂篇目是修志的第一步工作。
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編修第一輪社會主義新方志,至今已有20多年的實踐。在這20多年中,廣大修志工作者在研究舊志、研究歷史、研究現狀和編纂志書的實踐中,在志書篇目設計的繼承與創新方面,作了許多成功的嘗試。續志是在完成第一輪修志任務的基礎上進行的,在續志開始之際,首先應該研究第一輪新方志篇目制訂方面有哪些基本原則和成功經驗是必須繼承的,哪些篇目還有缺點和不足,結合不斷發展變化的國情、地情,續志的篇目應該有哪些改革和創新。只有深入研究,才能使續志的篇目,在保證姓“志”的前提下,有所創新,有所發展。
一、篇目的形式
《內蒙古自治區志》各專業志的篇目一般分為四級:第一級為“篇”或“編”,第二級為“章”,第三級為“節”,第四級為“目”。篇、章、節三級在志書出版時,就是志書的目錄。
“篇”作為專業志篇目的第一層次,一般要求列出:①組成一個大行業的各個小行業。如《紡織工業志》,紡織工業是一個大行業,它所包括的小行業有棉紡、絹麻紡、毛紡、針織、印染、服裝等,棉紡、絹麻紡、毛紡、針織、印染、服裝等就應該在專志的“篇”這個層次出現。②組成一項大事業的各項小事業。如《教育志》,教育是一項大事業,它包括的小事業有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等,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等就應該在專志的“篇”這個層次出現。
“章”作為專志篇目的第二層次,在“篇”的基礎上作低一個層次的橫分。仍以教育為例,“基礎教育”的組成部分是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就應該在“基礎教育”篇下的“章”這個層次出現。
“節”作為專志篇目的第三層次,是在“章”的基礎上繼續橫分。仍以教育為例,在“小學教育”章下可以列出小學教育幾個組成部分,如學校、學生、教師、教材、教法等,學校、學生、教師、教材、教法等應該是“小學教育”章下的各節。
“目”作為專志篇目的第四層次,是在“節”的基礎上繼續橫分。這個層次的設置不作硬性要求,如果“節”的內容很多,仍需要再細分才能做到條理清晰,才有利于豎寫,那就設“目”,如果“節”這個層次內容已比較單純,已經可以作為豎寫單元,就不用再設“目”了。
二、篇目的內容
一個完整的《內蒙古自治區志》專業志的篇目,應該包括:
概述。宏觀地、概括地記述全志的大勢大略。
正文:含篇(編)、章、節,收集資料階段的篇目最好列到目,這樣有利于比較完整地收集、整理資料,減少遺漏。
大事記。用條目體記述大事、要事、新事、特事。
附錄:一開始時還列不出文獻名,但在收集資料過程中要陸續列上去,以便進一步篩選。可加索引。
修志(編纂)始末。具體介紹編纂志書的前后過程。
三、制定篇目的基本原則
1.橫分門類原則
橫分門類,縱述史實,是志書的最大特點。
在制定篇目這個環節上,什么是“橫”?“橫”就是以事業構成的基本要素作為分類的基礎。什么是“縱”?“縱”就是以時間段落作為分類基礎。
史書是先縱后橫。例如,一部《中國通史》,它會先分為古代史、近代史、現代史幾個大部分,而古代史又按時間先后分為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等,這種按時間先后劃分的篇目就是縱分。史書在縱分時期的基礎上,再在每一個時期內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幾大塊,這種在同一時期橫斷面上劃分幾大塊塊,就是橫分。因此,史書制定篇目的基本原則是先縱后橫。
志書是先橫后縱。橫是制定篇目的規矩,縱是每個記事單元的寫作規矩。例如,一部《內蒙古自治區志》,它會先分為政治、經濟、文化、自然、社會幾大塊,政治類又分為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組織、人民代表大會、政府、政協、公安、檢察、司法行政、審判、軍事等,這是橫分。然后每一個門類從古到今記述下來,這就是縱述。
志書橫分門類,最大的優點是資料的包容量大,它好像藥材鋪里的藥柜,一個個藥柜把各種各樣的資料分門別類地裝進去,藥柜可以很多,資料容量可以很大。但是,橫分要有個度,不是越細越好,不要因為橫分過度而把歷史撕成碎片。
由于受史書先分期后分類的影響,第一輪修志時,有部分志稿把本來應該橫向展開的篇目搞成按時間先后縱向分段設目。其表現有幾種:一是在目級標題上直書時間,如五十年代、六十年代等;二是按活動開展的先后,分初期、中期、后期等。這種設目的方法,違背了志書篇目橫分門類的原則。如某省第一輪《共青團志》送審稿中的兩節:
第三節 道德品質教育與愛國主義教育
五十年代的道德教育
六十年代的道德品質教育
七十年代的道德品質教育
五十年代初期的愛國主義教育
對越自衛反擊戰的愛國主義教育
八十年代的愛國主義教育
九十年代經常化、系統化的愛國主義教育
開展“三大政治斗爭”活動
第四節 學雷鋒活動及跨世紀青年文明工程
學習活動初期
學習活動繼續
學習活動擴展
跨世紀文明工程
這兩節,其實都是按時間先后分段設目,這樣設目,既違背了橫分門類的原則,也使記述無法達到縱述始末的要求,因為歷史已經被割成許多段了。修改時,去掉時間段也就差不多了。第三節可以改設以下幾個目:
道德品質教育
愛國主義教育
反對邪教教育
原先“開展三大政治斗爭”一目中的反對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活動和反對以李登輝、陳水扁為首的分裂勢力提出的“兩國論”的內容可以放到“愛國主義教育”這個目中記述,而反對和批判李洪志及法輪功的斗爭則另設一目。這樣修改,既符合橫分門類的原則,各個“目”也可以做到縱述始末了。第四節只需設兩個目:
學習雷鋒活動
跨世紀青年文明工程
學雷鋒活動時間跨度很大,內容也越來越豐富,一口氣寫下來,更能反映學雷鋒活動的整體面貌。
2.囊括全部的原則
囊括全部,在篇目上的要求就是橫不缺項。
要做到囊括全部,首先要了解行業內有哪些部門,每個部門的業務范圍是什么,要做調查研究,否則容易漏。其次,在了解本事業所囊括的所有業務范圍后,要進行篩選,將那些非本專業的、附屬的去掉。
這里要注意的是全部事業并不完全等同于單位的全部工作,有些方面它大于部門所管的工作,例如,分屬各廳局的職業教育、職業培訓,社會力量辦學,雖然不直屬于教育廳,但是,如果《教育志》不寫職業教育這一塊,其所反映的教育就是不完整的,橫排就缺項了。有些方面它又小于部門所管的工作,例如,農業廳的機關幼兒園、食堂、后勤服務公司等,雖然直屬農業廳管理,但它不是農業專業的一部分,因此,農業志不必記它,因為《內蒙古自治區志》各專志是專業志,不屬于專業的內容不記。
續修《內蒙古自治區志》,主要的記事年代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后,這一時期,許多舊的、傳統的東西逐漸從歷史舞臺淡出,許多新的東西出現。例如,沿用了幾十年的農村生產隊社員集體出工,按勞動能力和表現評工記工分的制度已經消失;城市國有企業職工的鐵飯碗已經打破。新的東西更是層出不窮,僅以農業為例,在計劃經濟的統購統銷時代,農業主管部門的管理只需下達生產任務和生產指標,提供技術指導就行了。走到市場經濟時代、信息時代、法制時代,農業事業和農業管理就出現了許多新東西,如農業市場體系,農業信息體系,農產品質量標準化,農業立法、農業普法、農業執法,環保農業、觀光農業等,許多過去聞所未聞的東西,現在蓬蓬勃勃地興起,紅紅火火地開展。二十一世紀初開始編修的第二輪新方志,要做到橫不缺項,不遺漏重要內容,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為了做到這一點,年輕的同志要向老同志學習,以免漏掉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九十年代還存在,現在已經消失的東西;老同志與在職的同志和年輕的同志溝通,讓新興的事業和業務在篇目中得到充分反映。
3.突出特色原則
這里涉及到一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關系的問題,也就是共性和個性問題。例如,農業生產,各省都有,這對各省來說是共性;但各省農業有自己的發展模式與重點,北方有些省以種植小麥、棉花為重點,南方以種植水稻、甘蔗為重點,這是個性。又如,1978年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了《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草案)》后,不少省的農村很快地開始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對地方志來說,共性的內容可以作為背景,交代大環境;個性是一個地方具體的發展歷程,放在共性的大背景下寫出自己具體是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樣,這是地方志的基本要求,否則就沒有地方特色,就不能成其為地方志。因此,突出地方特點、行業特色與囊括全部的原則并不矛盾。前者強調的是寫出自己的東西,后者強調不要遺漏,這里的突出地方特點是建立在保證囊括全部的基礎上的。要做到突出特點,其方法主要有三:
①通過適當的升降級來實現。例如某省第一輪《農業志》根據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在缺水的地區以玉米為主,其他糧食作物所占的比重很小的實際情況,農業志編輯室在制定篇目時就把水稻、玉米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水稻、玉米各設一章;其次一點的紅薯、馬鈴薯降至節,再其次的豆類則幾種合一節,每個品種只能降至目了,篇目如下:
第一章 水稻
第一節 生產
第二節 稻作區
第三節 栽培制度
第四節 品種
第五節 栽培技術
……
第四章 薯類
第一節 紅薯
第二節 馬鈴薯
第五章 豆類
第一節 大豆
第二節 綠豆 蠶豆 豌豆
第一輪《農業志》的這種做法,既突出了重點和特色,又注重了囊括全部的原則。
②通過排列次序來體現。例如,某省第一輪《商業志》下限是1989年,從1949年至八十年代前期,中國的經濟以計劃經濟為主,商業經營以國營為主,集體次之,個體的分量很小,因此,《商業志》篇目的排列次序就把國營商業排第一,集體商業排第二,個體商業排第三。這是一個計劃經濟時代烙印很深的篇目,續志的篇目就不會是這樣排列了。
③通過提示其具體內容來實現。例如:《計劃生育志》
第六章 計劃生育宣傳教育
第一節 避孕節育科學知識宣傳教育
第二節 計劃生育先進典型宣傳
第三節 優生優育知識宣傳教育
……
這個篇目就非計劃生育志莫屬了。
4.科學分類、科學排列,層層統轄的原則
《內蒙古自治區志》專業志篇目要做到科學分類、科學排列,層次分明,要做到以下幾點:
①科學分類要求同一層次按同一標準分類。只有做到同一層次按同一標準分類,分類后的每一類才可能具備唯一性和排它性,避免含混不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某省第一輪《自然地理志》一級、二級篇目均以地理要素為分類原則,分設地質、地貌、氣候、陸地水文、海洋、土壤、生物地理諸篇,地貌篇又以山地、丘陵、臺地、平原、喀斯特地貌設章,這兩個層次分類標準是一致的,第三級篇目“節”,采用另一種分類標準,但是,在節這一級上,它仍然是自成一體,分類標準在同一層次上是一致的。如果在同一層次上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分類標準,情況會怎么樣呢?仍以地貌篇為例,如果章這個層次同時采用地理要素分類和地區分類兩個分類標準,很可能出現的篇目是:第一章山地,第二章丘陵,第三章平原,第四章桂東北地貌,第五章桂西北地貌。這樣分類產生的問題是:各章之間的概念交叉混淆,因為山地應該也包括桂東北、桂西北的山地,而桂東北既有山地,也有丘陵、平原。各門類之間的概念交叉會帶來資料無法分割和寫作時交叉重復等問題,同樣的資料,似乎放在哪一章都是合適的,這些資料該如何處理呢?有三種可能,一是大家都用,造成大量交叉重復;二是大家都不用,造成重大缺漏;三是有些地方用,有些地方不用,不用的地方又會造成內容不完整。再以《內蒙古自治區志》一部志稿的篇目為例:
第三節 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
活動形式
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主要內容
“三下鄉”活動
這一節中目的設置,前兩目是一個標準,后一目是另—個標準。前兩個目綜合地籠統地寫活動的內容、形式,第三目具體地寫一項活動。“三下鄉”既是一種活動形式,也是一項活動的內容,與兩個目有交叉。因為前兩目中所記述的“大學生科技扶貧組”、“大學生科技服務輕騎隊”、“大學生文化星火播種隊”等的活動內容與“三下鄉”中的文化下鄉、科技下鄉基本上是一樣的,只是活動形式不同?,F在這個篇目,把“三下鄉”活動拿出來單獨講,如果前兩個目不再寫“三下鄉”這一塊,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的內容和形式就不夠完整,如果前兩個目包含了“三下鄉”的內容,再設“三下鄉”這個目,不就重復了嗎?這一節,如果基本保持原有格局,就將第三個目“三下鄉”活動去掉,其內容拆到前兩個目中去。這樣分目雖然在分類邏輯上沒有問題了,但仍存在地方特點、行業特色不鮮明的問題??梢赃M一步考慮以活動內容分目,可以分為:
社會調查研究
科技扶貧
興教扶貧
義演募捐
農村“三同”
……
也可以以活動的組織形式分目,如:
大學生科技扶貧組
大學生科技服務輕騎隊
大學生獻愛心學雷鋒小分隊
“三下鄉”志愿服務隊
……
總之,要堅持同一層次使用同一分類標準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解決邏輯混亂、交叉重復的問題。
②科學排列要求排列次序要符合邏輯??梢园纯臻g關系排,如從東到西,從南到北,從近到遠;按時間關系排,從古到今,從民國時期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按因果關系排,如從勞動力資源到勞動就業,再到勞動力管理;按發展關系排,如農業、工業、信息產業;按大小規模關系排,如大型水庫、中型水庫、小型水庫,等等。
按時間次序排的是一些比較特殊的專志,如第一輪《內蒙古自治區志•政府志》,記述了從晚清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三種不同性質的政府,它的篇的排列次序按時間先后為:晚清綏遠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華民國綏遠省政府、內蒙古自治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章這一層次,為反映舊政府、人民政府各屆施政的整體面貌,它們仍然按時間先后排,民國時期為舊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則按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的次序排列,以反映各屆政府的施政重點和特點。
③排列層次要符合邏輯關系。同一層次之間是并列關系,上下層次之間是包含關系,必須層層統轄。篇下各章的內涵之和不能超過篇標題的內涵,章下各節的內涵之和不能大于章標題的內涵。篇、章、節之間的關系,是母系統與子系統、子系統與孫系統的關系,母系統統轄子系統,子系統統轄孫系統,不同層次的內容不能平行,更不能顛倒,就像一個家庭的父母、兄弟、子女、孫子的關系,父子的輩分不同,不能擺在同一層次上。
5.準確、簡明、不加褒貶原則
準確,就是要求篇目標題所使用的文字做到明白無誤,能夠表達出內容和本質,不含混,不模糊,不似是而非,更不能出錯誤。
簡明,就是要求篇目標題不附加說明性詞組。志書篇目的標題,一般是名詞或名詞性詞組。要做到簡明,有幾個忌諱:一忌用“史”的標題,例如記述起義不用“南昌起義始末”而直書“南昌起義”;二忌分時期立目,例如記述南流江治理,不能分為“改革開放前的南流江治理”、“改革開放后的南流江治理”,而應該在一個標題下從始寫到終,做到“縱述始末”;三忌用論文式標題,例如記述環保產業,不用“環保產業在內蒙古自治區的地位和作用”,而直書“環保產業”;四忌文件式、指導性的標題,例如記述春耕生產,不用“春耕生產的任務和要求”或“要掌握生產季節,適時春播”作標題,而直書“春耕生產”。五忌教科書式的標題,如“什么是環境”或“環境的含義”等,而直書“環境”。
不加褒貶,就是要求篇目標題不修飾,不使用形容詞和副詞。有幾個忌諱:一忌用文學性的標題,例如記述樂業天坑,不用“神秘莫測的天坑”,而直書“樂業天坑”;二忌用廣告用語,例如記述兩面針牙膏,不用“全國銷量第一的中藥牙膏——兩面針牙膏”,而直書“兩面針牙膏”;三忌標語口號式標題,如記述市場管理,不用“加強市場管理,打擊非法經營”,而直書“市場管理”;四忌新聞報道式標題,例如記述旅游業,不用“我區旅游業蓬勃發展”,只需“旅游業”三字即可。
有些章節名也用動詞。
6.連續性原則
其中包括時間的銜接和與前志篇目的銜接。一輪修志工作的結束就是新一輪修志工作的開始,續志的上限一般接上一部志書的下限,這是時間上的銜接。這里講的是篇目上的銜接。對于第一輪已經修志的部門,篇目銜接的基本做法是:基本保留,部分合并,少數取消,部分新立。因此,在制訂篇目時,應該去翻一翻上一輪的志書,看一看哪些篇目是可以繼承的,可以繼承的保留;哪些是應該取消的,哪些存在不足需要修改完善;這20多年出現哪些新事物,應該增加哪些新章節。深入研究第一輪志書是續志成功的開始,將研究志書與研究現狀結合起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這樣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遠。千萬不要只繼承不創新,也不能對歷史一概否定。
7.可行性原則
對于篇目設計的可行性原則,要求“量力而行”,“量入為出”,不能片面強調科學性不考慮可行性,不能削足適履,也不能拉虛架子。總之,要根據各地區、各單位的實際,根據能找到的資料設計篇目。
8.時代性原則
這是存真求實原則的具體體現。二十一世紀初修的志書,應該反映這個時代的特色。
要反映時代特色,起碼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①經濟體制改革正在深入進行,整個國家的經濟已經發生深刻變化。經濟體制改革涉及經營體制、管理體制、監督體制等方面的變革,志書應該反映這個變革的過程以及這種變革引起的整個經濟領域的變化。
②政治體制改革正在進行,政府的職能正在發生變化。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府機構的改革,政府機構大量撤、并,人員大量精簡,小政府大社會的框架初步呈現;二是政府職能的轉變,政府從原來從事具體的經濟活動,訂指標、訂任務,批鋼材、批化肥,轉到宏觀調控、統籌規劃、制定政策、優化環境、信息引導、提供服務、執法檢查等方面來。政府從替代企業經營的泥潭中超脫出來,這種轉變應該反映到志書的篇目中。
③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與物質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三大組成部分,三者缺一不可,創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是新時期客觀存在的一個突出特點,是第二輪
修志不能回避的一項內容。
政治文明建設也不能忽略,中國共產黨的各級地方組織、各級人民政府都在努力解決執政黨自身建設和人民政權建設的問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貫徹執行,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反腐倡廉的實際行動,這也應該是專業志的重要內容。
9.加強宏觀記述的原則
舊志的弊病在于宏觀記述不足。第一輪修志,在加強宏觀記述上進行了許多有益的探索,其中包括設置全志的概述,以及篇、章的無題概述等。但是,概述的篇幅有限,資料的容量有限,有時僅靠概述還不夠,這就要考慮在正文部分設置宏觀記述的篇目了。
10.吸收借鑒其他學科優秀成果原則
改革開放20多年來,經濟建設突飛猛進,科學研究碩果累累,法制建設逐漸完善。各個領域都出現許多新東西,學習和借鑒這些新東西,是時代對修志工作者的新要求。這些新東西,有的可以給志書增加新的篇章,有的可以借鑒來提高篇目的科學性。例如,這20多年來國家和地方制定了許多專業性的法律法規,有教育法、環境保護法、水利法、森林法、海關法、計劃生育法等。每一個專業性的法律法規,它的內容基本覆蓋了該專業的全部內容,它體例的科學性、用詞的準確性、排列的邏輯性都值得借鑒。大家可以利用與各專業、事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檢查各自的篇目是否有缺項,提法是否科學,用詞是否準確,排列次序是否合理,總之,為大家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照物。
四、制定篇目的基本工作步驟
1.摸清家底,界定內容
要制訂專業志的篇目,第一步工作是摸清家底,弄清各事業、行業有哪幾個組成部分,每個組成部分有哪幾項主要工作,該志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這是保證志書篇目囊括該專業、該行業全部事業又不與其他專志交叉重復的前提。機構改革后,一些部門撤銷了,一些部門合并了,一些部門的業務進行了重新組合,原先的部分業務劃了出去,一些新的業務劃了進來。各專志應包括哪些內容,新舊業務是不是全都寫? 是不是以新業務為主? 舊業務用不用點到? 記述的范圍劃定到哪里?新的科技、新的管理模式、新的工作內容需要人們對各事業、各部門的工作有一個重新認識,只有這樣,專業志篇目才可能做到不漏、不缺又不過界超范圍。以《民政志》內容界定為例:
“民政”一詞,是在南宋《兩漢會要》中提出來的。當時民政概念與今天的民政概念在內涵和外延上都有很大差別,清廷成立民政部時,民政范圍包括民治(地方行政)、警政(巡警)、疆里(行政區劃)、營繕(原工部的工作)、衛生行政等五大任務。民國以后,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一方面,許多原先屬民政范圍的工作劃分出去,另一方面,又新增了不少新任務。1950年,民政工作的范圍包括民主建政、社會救濟福利、優撫復員、人事、地政及其他社會工作;1983年第八次全國民政會議確定民政工作的范圍為:基層政權建設、優撫安置、救災救濟、社會福利、行政區劃、殯葬改革、婚姻登記等七項任務;1988年第九次全國民政會議以后,民政工作范圍除原先的業務外,增加了社區服務、行政區劃邊界爭議調處、社團登記、地名管理、婚姻管理(原為婚姻登記,現業務范圍擴大)等各項任務。2000年機構改革,原民政承擔的社會保障工作部分劃出。
民政工作內容的多變性和多元性,給《民政志》內容的界定帶來一定困難。怎樣解決這個問題,某省第一輪修志時民政廳內部有兩種意見:一是認為應以各個歷史時代的民政范圍為依據,當時有什么工作就寫什么;二是認為應以現代社會的科學分工為依據,現在做什么就寫什么,并追溯歷史上同一內容的工作,對已不屬民政范圍的那些工作不寫入《民政志》。最后,《民政志》編輯室的同志基本采用了第二種做法,因為第一種辦法不但與今天民政概念不符,而且與其他有關專志,如公安、司法、衛生、人事等專志內容重疊,把《民政志》寫成“小通志”。第二種辦法較科學,按這種辦法界定入志內容,既可避免與有關專志內容重疊,又可保持傳統民政內容的連續性,宏觀反映民政的歷史與現狀。在具體實施上,他們劃定這幾條界線:
①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民政部門主要任務和職責》的規定,確定《民政志》內容的范圍。
②歷史上曾由民政部門主辦,現未列入《民政部門主要任務和職責》范圍的其他任務,并且已經移交有關部門辦理的,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歷代民政機構典掌的吏治、警政、戶政、醫政、禁政、文物等,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戶政、人事、勞動、監察、民族、宗教、華僑、縣級和縣級以上的選舉等,只在記述當時民政機構的職責時交代,不設篇、章、節、目記述其具體工作情況。
③歷史上曾由民政部門主辦,現已劃歸其他部門管理,但這些業務目前沒有劃入其他專志的,如“征用土地”仍收入《民政志》,以免遺漏。
④允許交叉,避免重復。對于與其他專志內容交叉的一些問題,如婚姻登記中的“離婚登記”與人民法院的業務存在交叉,離婚的法律手續,部分在法院辦理,部分在民政部門辦理,為避免重復,類似這種情況,《民政志》記述的范圍僅限于民政部門辦理的部分(即離婚當事人雙方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處理問題達成協議,在民政部門取得離婚證書者),至于法院方面判決離婚的有關內容,不寫入《民政志》。
⑤現在仍屬民政部門的職責范圍,但已單獨設立專志的,如“行政區劃”等,也不寫入《民政志》。
民政部門是個業務比較復雜的部門,他們在第一輪修志時界定內容的經驗,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啟發。
2.確定各篇章的分類思路
其一,以機關各處的業務為基礎分篇。有些人覺得,制訂篇目不是很容易的事嘛,一個處的業務設一篇,有多少個處就設多少篇得了。的確,各職能部門的處所管的業務,往往是一項大事業的其中一個分項,一個大行業中的一個小行業,以各處分管的業務作為設篇的依據,算是一個思路。但這僅僅是思路而不能完全等同于篇的設置,因為有些一個處管的事一個篇容納不了,有些處的業務不入專志,而有些沒有設處的內容卻不能不寫。如不少廳局有人事教育處,但教育的內容很多,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在職培訓等,已足以設立一篇,人事管理的內容往往要放到管理篇。
其二,以時間先后分篇,這在部分政治類志中可行。第一輪修志時,政治類志多用此法。因為第一輪志書的時間跨度大,從清朝,到民國政府,再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人民政權,經歷了三種不同性質的時期,不能將其混在一起記,同時為了突顯各屆政府的施政重點和效果,各屆人大的工作實績,基本上以屆為次序寫下來。經濟類志也有先縱后橫的實踐,因為現代分工越來越細,現代的幾個、幾十個行業可能都要追溯到同一源頭,再加上歷史資料很少,為集中反映一個大行業清代、民國時的完整面貌,有部分志采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集中為一篇,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再按小行業橫向展開設篇的方法。這種設篇方式到續修時仍有些專業志沿用,例如《政府志》記述施政時,仍可按屆別分篇章,但經濟類志就不必再縱向分段設篇了。
其三,打破處室權限,綜合設篇。
設計篇目的思路應該還有多種,應該在不違背篇目設計基本原則的基礎上,采取實事求是和靈活的辦法,不搞“一刀切”。
3.制訂篇目初稿
制訂篇目初稿的方法也可以有兩個:
其一是編輯室的同志在初步確定設哪幾個篇,最多設計到章的框架之后,交由各主管處室設置章、節、目,最后由編輯室綜合平衡、調整。采用這個方法是因為編輯室人手少,往往只有一兩個人,而且新的業務多,這一兩個人不可能是通才、全才,他們對各項具體業務不如主管處室的同志熟悉、精通,因此有必要采取修志編輯室與其他業務處室相結合的辦法制訂篇目。
其二是編輯室的同志采用座談會等辦法,了解各項業務情況,然后根據志書體例編制篇目初稿。這樣做可以避免第一種方式的一些弊病。因為各處室的同志雖然熟悉其主管業務,但沒有精力去了解修志理論,他們做出來的篇目,可能不符合志書要求,而要他們走入修志的門,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得花時間和精力,在他們的主體業務很繁忙的情況下,很難坐下來作深入地學習與思考,因此很可能會拖時間,拉進度。但采取這種辦法,編輯室同志的工作量會大一些,因為你得潛下心來熟悉各處室的業務。
4.廣泛征求意見,反復修改并上報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審批
篇目初稿制訂后,要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征求主管領導的意見,征求分管部門的意見,征求專家的意見,征求老同志的意見等。應該讓大家評頭品足,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對各方面的意見,擇其善者而從之,使制訂的篇目逐漸完善起來。地方志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誰都不可能一次成功。第一輪修志時,所有篇目都經過反復的修改,少的五六次,多的十幾次,改到志稿寫出來,開完評稿會后還在改,直到送審出版為止。因此,為保證篇目的高質量,修志同仁應不厭其煩。
篇目初稿經過修改和領導審查后,按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的規定,最后還要送到自治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審定。經審定的篇目,就可以作為搜集資料、編寫志稿的篇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