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促進自治區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規范高等學校收費行為,自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內蒙古將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
據了解,自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公辦普通高校本科生學費標準(元/年/生)按專業類別歸并后調整為:文史類4200元,財經類4400元,理工農類4600元,醫學類5000元,藝術類不超過7200元(含體育類)。
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學校應將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但學費之和不得超過規定的學年收費標準。
記者了解到,內蒙古大學的學費標準,可以在自治區統一的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不含藝術類);普通本科高校開辦的特殊辦學模式(如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由自治區教育廳提出意見,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單獨核定。
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考生考入區內高校的,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意見》(內政發﹝2016﹞23號)的相關規定,在調整后標準的基礎上按減免20%執行。
同時,繼續實施“綠色通道”政策,認真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孤兒的資助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016年11月22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獲悉,為進一步促進自治區高等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規范高等學校收費行為,自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內蒙古將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
據了解,自2017年秋季新學期開始,公辦普通高校本科生學費標準(元/年/生)按專業類別歸并后調整為:文史類4200元,財經類4400元,理工農類4600元,醫學類5000元,藝術類不超過7200元(含體育類)。
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的學校應將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但學費之和不得超過規定的學年收費標準。
記者了解到,內蒙古大學的學費標準,可以在自治區統一的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不含藝術類);普通本科高校開辦的特殊辦學模式(如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辦學),學費標準由自治區教育廳提出意見,自治區發改委、財政廳單獨核定。
高中階段蒙古語授課考生考入區內高校的,學費標準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的意見》(內政發﹝2016﹞23號)的相關規定,在調整后標準的基礎上按減免20%執行。
同時,繼續實施“綠色通道”政策,認真執行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對城鄉低保家庭子女、孤兒的資助按照相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