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將于6月1日起實施《內蒙古自治區牛羊屠宰管理辦法》,首次明確小型牛羊屠宰廠(場)的設立條件,實施產品召回等制度。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說,內蒙古畜禽養殖以散養為主,源頭監管數量大、任務重,單純從養殖環節控制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相當困難。一個有效管用的辦法就是通過管好畜禽屠宰廠(場),將問題產品堵在屠宰廠(場)門外,防止流向餐桌。
由于屠宰廠(場)的設立專業性強,該管理辦法規定建廠前相關業務部門提前介入,給予指導和提供咨詢。在檢疫檢驗制度改革方面,該管理辦法要求牛羊屠宰廠(場)對牛羊產品自檢,官方抽檢,改變了過去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明等狀況。
與此同時,該管理辦法要求牛羊定點屠宰廠(場)建立牛羊產品召回制度,若發現其牛羊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通知銷售者和消費者,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牛羊產品,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對召回的牛羊產品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內蒙古將于6月1日起實施《內蒙古自治區牛羊屠宰管理辦法》,首次明確小型牛羊屠宰廠(場)的設立條件,實施產品召回等制度。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廳副廳長說,內蒙古畜禽養殖以散養為主,源頭監管數量大、任務重,單純從養殖環節控制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相當困難。一個有效管用的辦法就是通過管好畜禽屠宰廠(場),將問題產品堵在屠宰廠(場)門外,防止流向餐桌。
由于屠宰廠(場)的設立專業性強,該管理辦法規定建廠前相關業務部門提前介入,給予指導和提供咨詢。在檢疫檢驗制度改革方面,該管理辦法要求牛羊屠宰廠(場)對牛羊產品自檢,官方抽檢,改變了過去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不明等狀況。
與此同時,該管理辦法要求牛羊定點屠宰廠(場)建立牛羊產品召回制度,若發現其牛羊產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應立即停止生產,通知銷售者和消費者,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牛羊產品,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對召回的牛羊產品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