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朝郡縣、新秦中及匈奴單于庭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實行黨中央集權的郡、縣地方兩級制,郡設郡守掌政務,郡尉輔佐郡守掌軍事,縣置縣令。秦置36郡(后又建12郡為48郡)。按秦朝“四十八郡表”,郡治所在今內蒙古境內有:
九原郡。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取匈奴河南地后,改戰國時趙九原縣為九原郡,治所九原(今包頭郊區西)。領九原、臨河(今臨河市古城鄉)等縣。轄境相當今包頭市、臨河市、固陽縣、烏拉特前旗、五原縣、杭錦后旗、磴口縣、達拉特旗、杭錦旗等地區。秦始皇帝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修建直道,北起九原,南到云陽甘泉宮(今陜西淳化西北),使九原等河套地區與關中平原聯結起來。(秦末匈奴南下,郡制即廢);
云中郡。秦沿襲置,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武泉(今呼和浩特市巴彥鎮塔利村塔布托拉罕古城扯,也有說武泉在托克托縣境)等縣。轄境相當于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托克托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卓資縣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
另有郡治所不在今內蒙古境內,但其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有:
上郡。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轄境包括今東勝市、準格爾旗(部分)、伊金霍洛旗、烏審旗等地區;
北地郡。治所義渠(今甘肅省西峰市西北),轄境包括今烏海市、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地區;
雁門郡。治所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南),轄境包括今集寧市、豐鎮市、察哈爾右翼前旗、涼城縣等地區;
代郡。治所代縣(今河北省蔚縣東北),轄境包括今興和縣、商都縣等地區;
上谷郡。治所沮陽(今河北省懷來縣東南),轄境包括今錫林郭勒盟南部部分地區;
右北平郡。治所無終(今天津市薊縣),轄境包括今赤峰市南部、喀喇沁旗、寧城縣等地區;
遼西郡。治所陽樂(今遼寧省義縣),轄境包括今敖漢旗南部等地區。
新秦中、北假。秦始皇帝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秦王朝奪取匈奴河南地(今巴彥淖爾盟烏加河以南及伊克昭盟地區,以黃河為塞),筑44個縣城(也有說筑34城),一次遷徙數萬人到這里屯墾,時稱“新秦中”。今巴彥淖爾盟“自高闕(石蘭計山口)以東,夾山帶河,陽山(今狼山)以往”,秦時稱“北假”。就是《史記•匈奴列傳》注釋:“北方田官,主要田假以貧人,故曰北假”。至于“三十四城與四十四城之迷,歷數千百載而終莫之能詳耳”(引自《綏遠通志稿•卷一•上》)。
匈奴單于庭 秦末諸侯叛秦,中原大亂,楚漢戰爭。匈奴南下,向東擊敗東胡,向西打敗月氏等部,重新占領今內蒙古絕大部分區域。匈奴“軍事行政聯盟”最高統治者稱“撐犁孤涂單于”(意為天子)。冒頓單于在今烏蘭察布盟陰山地區設置“單于庭”。也有記載“其王庭設在今伊克昭盟直北之地”。單于庭號稱龍庭,是匈奴部落聯盟的政治中心。其下屬左賢王等左方王將居今內蒙古東部地區,左賢王庭約在今錫林郭勒盟中部。右賢王等右方王將居今內蒙古西部地區,右賢王庭約在今巴彥淖爾盟南部。冒頓單于政權統轄區域包括今內蒙古地區。(西漢武帝建元元年元狩四年、公元前140年~公元前119年,西漢王朝沉重打擊匈奴勢力,匈奴單于庭遷往漠北。)
二、西漢郡縣、屬國、護烏桓校尉府
西漢初年,地方行政區劃采用“郡國并行制”。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在秦朝郡縣制基礎上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行政區,長官名剌史,故稱十三刺史部(又稱十三州)。漢朝的地方行政區域實際劃分為州(刺史)、郡(開始仍設郡守,漢景帝時改為太守,郡尉改為都尉)、縣(縣令)三級建制。當時的郡有不設郡守而單置都尉的,其權頗重(內蒙古境內在縣設都尉的情況頗為多見)。西漢時期設置的郡(郡守、太守)和都尉治所在今內蒙古境內的有:
云中郡。西漢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收復云中郡,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楨陵(西部都尉駐所)、沙陵、陽壽(這4縣治所都在今托克托縣境)、北輿(中部都尉駐所、治所約在今呼和浩特市境)、武泉、原陽(這2縣均在今呼和浩特市東和東南郊區)、咸陽、犢和(這2縣均在今土默特右旗境)、沙南(今準格爾旗境)、陶林(東部都尉駐所,治所在今察哈爾右翼中旗)等縣。隸屬并州刺史部;
定襄郡。西漢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析云中郡東部地置,治所成樂(今和林格爾縣土城子鄉土城子村)。領成樂、武皋(中部都尉駐所)、武要(東部都尉駐所,這后2縣約在今卓資縣境)、武進(西部都尉駐所,在今和林格爾縣黑老窯鄉)、定襄、安陶(治所約在今呼和浩特市東南郊)、武城、桐過、駱縣(這3縣治所在今清水河縣境)等。隸屬并州刺史部;
朔方郡。西漢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治所朔方(今杭錦旗獨貴塔拉鎮附近)。領朔方、渠搜(東部都尉駐所,今杭錦旗東北)、呼遒(今杭錦旗東北)、修都(今杭錦旗錫尼鎮西)、窳渾(西部都尉駐所,今磴口縣北部)、三封(今磴口縣西部)、臨戎(今磴口縣東南)、沃野(今臨河市西南)、臨河(今烏加河南岸,臨河市北部)、廣牧(中部都尉駐所,今五原縣南部)等縣。(有記載漢武帝曾遷徙70萬災民到朔方郡地區屯墾固邊)。隸屬朔方刺史部;
五原郡。西漢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改置,治所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也有記載在烏拉特前旗三頂賬房古城)。領九原、稒陽(今包頭市郊區古城灣鄉)、臨沃(今包頭市郊區麻池鄉)、五原(東部都尉駐所、今包頭市郊區哈德門古城)、成宜(中部都尉駐所、今烏拉特前旗境)、西安陽(西部都尉駐所、今烏拉特前旗境)、宜梁(今烏拉特前旗境)、河目(今烏拉特前旗烏梁素海東)、河陰、武都、曼柏(這3縣治所均在今達拉特旗境)、南輿(今準格爾旗境),據記載還有文國、蒲澤、南興等縣、城邑。隸屬朔方刺史部;
西河郡。西漢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沿置。治所先后有幾個記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準格爾旗納林鄉古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今杭錦旗霍洛柴登古城;宣帝五鳳三年(公元前55年),西河屬國都尉,治在美稷(今準格爾旗納林鄉古城);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治所在平定(今準格爾旗西南)。西河郡領谷羅、廣衍、富昌(這3縣城在今準格爾旗境)、增山(北部都尉駐所、在今東勝市境)、虎猛(西部都尉駐所、約在今伊金霍洛旗境)、大成(南部都尉駐所、約在今杭錦旗境)等縣、城邑。隸屬朔方刺史部;
右北平郡。治所平剛(今寧城縣甸子鄉黑城村古城;也有記載在今遼寧省凌源市境)。轄今赤峰市英金河以南的部分市區和喀喇沁旗、寧城縣等地區。隸屬幽州刺史部。
另有,治所不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但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從西至東)有:
張掖郡。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治所得(今甘肅省張掖市北)。轄有今阿拉善盟額濟納河流域,領居延都尉(駐所今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東南)。隸屬涼州刺史部;
上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置上郡屬國,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領奢延(紅柳河東岸)、高望(北部都尉駐所,這2縣均在今烏審旗境),匈歸都尉(匈歸障)在今鄂托克前旗東南。隸屬朔方刺史部;
雁門郡。西漢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時襲置,治所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東南)。領強陰、沃陽和西部都尉(均在今涼城縣境)。轄境包括今涼城縣、豐鎮市、集寧市、察哈爾右翼前旗、察哈爾右翼后旗、商都縣部分地區。隸屬并州刺史部;
代郡。西漢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沿置,治所代縣(今河北省蔚縣東北),領且如縣(今興和縣北)。轄境包括今興和縣、商都縣察汗淖爾等地區。隸屬并州刺史部;
上谷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沿置,治所沮陽(今河北省懷來縣)。轄境包括今太仆寺旗、多倫縣部分地區。隸屬幽州刺史部;
遼西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沿置,治所陽樂(今遼寧省義縣西;亦有記載治所在今遼寧省阜新西南)。轄境包括今敖漢旗南部、奈曼旗南邊沿地區;
“護烏桓校尉”府。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漢王朝設置“護烏桓校尉”,監領被從烏桓山(今阿魯科爾沁旗西北烏桓山)一帶遷徙到上谷、右北平、遼西、漁陽、遼東五郡塞外的烏桓人。之后,烏桓人游牧于今西拉木倫河與老哈河流域之間。“護烏桓校尉”開營府,“營”為軍隊駐屯地,“府”為衙門機構,駐上谷郡寧縣(今河北省萬全縣境)。“護烏桓校尉”府是朝廷設置監領有關烏桓族事務的、有特殊權力的軍政建制單位(至東漢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光武帝鑒于烏桓族活動的地域不斷擴大,“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內,布于緣邊諸郡”)。
漢宣帝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匈奴族內部單于爭立,戰爭頻繁,民心盼安。呼韓邪單于戰敗后附漢,居光祿塞下(今昆都侖河后口子小召門梁故城,亦有記載在烏拉特中旗陰山北麓)。漢朝廷為安置歸附的匈奴人,在沿邊五郡設置屬國,其中在今內蒙古境內或相關的三個屬國是:上郡屬國、西河屬國、五原屬國(其官職地位同郡守)。西漢元帝竟寧元年(公元前33年),漢王朝應匈奴呼韓邪單于的請求,遣后宮王嬙(字昭君)嫁匈奴呼韓邪單于,史稱“昭君出塞”。呼韓邪單于上書漢元帝稱:愿保護東起上谷,西到敦煌的漢朝邊塞。此后60余年,“百姓無干戈之役”。西漢末年王莽稱帝。王莽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郡縣盡易其名”,并改郡太守為“大尹”、都尉為“太尉”,縣令為“縣宰”。王莽政權覆滅后,匈奴支持盧芳稱帝,占據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門五郡地,建都于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
三、東漢郡縣、屬國及軍政建制
東漢武帝劉秀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即帝位。推翻王莽政權,恢復被王莽更名的州郡縣名,罷郡都尉兼職太守(惟邊郡仍有的置都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地方區劃為: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和屬國(都尉)、縣三級建制。東漢王朝《郡國表》中屬國、郡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的有:
張掖居延屬國。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置,都尉治所居延(今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東南)。轄境在今額濟納河流域。隸屬涼州;
朔方郡。東漢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廢,十六年(公元40年)復置。治所臨戎(今磴口縣境),領臨戎、三封、(這2縣在今磴口縣境)、廣牧(今烏拉特前旗西部)、沃野(治所約在臨河市西南)、大成(約在今杭錦旗東南)、朔方(今杭錦旗東北)等縣。轄境相當今磴口縣、杭錦后旗、臨河市、五原縣、烏拉特前旗和杭錦旗部分地區等。隸屬并州(永和五年、公元140年,郡治遷至五原。東漢末年廢。)。
五原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重新歸屬,治所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領臨沃(今包頭市郊區)、五原、宜梁、成宜、西安陽(這4縣在今烏拉特前旗境)、河陰、曼柏(這2縣在今達拉特旗境)等縣城。轄境相當今包頭市、固陽縣、烏拉特前旗大部、達拉特旗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隸屬并州。東漢末年廢;
云中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重新歸屬,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原陽、北輿、武泉(這后3縣城在今呼和浩特市及郊區)、定襄、武進、成樂(這3縣城在今和林格爾縣境)、沙陵、箕陵(這2縣在今托克托縣境)、咸陽(今土默特右旗境)、沙南(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相當今呼和浩特南部平原。隸屬并州。東漢末年廢;
另有治所不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但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有:
上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時,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領有奢延(今烏審旗境)、楨林(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相當今烏審旗、鄂托克旗東段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隸屬并州。(永和五年、公元140年,郡治遷至夏陽,今陜西省韓城市南)。東漢獻帝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廢;
定襄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沿置,治所移至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東南)。領有武城、桐過、駱縣(這3縣治所均在今清水河縣境)。轄境相當今清水河縣、和林格爾縣南部地區。隸屬并州;
代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治所移至高柳(今山西省陽高縣)。轄境包括今興和縣部分地區。隸屬幽州。
雁門郡。治所陰(今山西省代縣西北),領有強陰(約在今涼城縣東)等縣。轄境包括今涼城縣、豐鎮市大部分地區。隸屬并州;
西河郡。東漢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治所移至離石(今山西省離石市),領有美稷(南單于庭)、廣衍、平定(約在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包括今東勝市、準格爾旗和伊金霍洛旗等地區。隸屬并州;
“使匈奴中郎將”府。東漢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南下附漢的稱為南匈奴。《后漢書•世祖本紀》記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春、正月,遣中郎將段彬,授南單于璽綬,令人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護之。”這說明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東漢王朝正式設置“使匈奴中郎將”。隨后,設府營于美稷(今準格爾旗)與南匈奴單于庭同駐一城。南匈奴單于列置諸部王于各郡:韓氏骨都侯屯北地郡(今寧夏、甘肅部分地區)、右賢王屯朔方、當于骨都候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將軍屯雁門、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領部眾。使匈奴中郎將是東漢朝時管理進駐在云中、五原、西河、朔方、北地、定襄、雁門、代諸郡境內的南匈奴,有“擁節”特殊權力、處理與黨中央政府之間各種形式往來的有關事務的軍政建制單位。《后漢書》等史籍中載有任“使匈奴中郎將”的約有20人。
“度遼將軍府”。西漢昭帝時,為緩和匈奴與烏桓之戰即將爆發的東線緊張局勢,昭帝命中郎將范明友為“度遼將軍”,配合當地戍軍,穩定了東北地區的政局。此時的“度遼將軍”只是軍制官號。東漢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東漢王朝根據北方多民族的事務需要處理,委任中郎將吳棠行“度遼將軍”事,駐五原曼柏(約在今達拉特旗境內)。正式設營府,最高長官“行度遼將軍”。其俸祿與郡太守、國副相相同,有“青綬”之“銀印”。“度遼將軍”成為一種穩定的軍政建制。其屬下有校尉等軍官外,又設有長史等官。在某些情況下皇帝將“假黃鉞”這一代表親征的憑證,授與度遼將軍,直接代表皇帝調兵遣將,頒行軍令。東漢時期歷任度遼將軍的有26人次,時間長達134年。這種在北方多民族交叉地區設置的軍政建制,成為東漢皇朝實現其管轄權的一項重要的建制制度。
鮮卑“大都護”。東漢朝中期,鮮卑族南下到西拉木倫河一帶。鮮卑大人偏何接受由遼東郡太守代表東漢王朝所封鮮卑“大都護”官職。東漢與鮮卑締結友好。
鮮卑首領庭。東漢桓帝建和元年~永康元年(公元147~167年),鮮卑族在其首領檀石槐統領下統一了大漠南北,在高柳北彈汗山(約在今興和縣)建庭,組成“鮮卑部落軍事大聯盟”,分東、中、西三部,各置大人領治。靈帝光和元年~中平元年(公元178~184年),“鮮卑部落軍事大聯盟”瓦解,漠南區域自云中郡以東,分三個地區集團:檀石槐后裔步度根占有今呼和浩特平原及烏蘭察布丘陵地區;柯比能占有今錫林郭勒草原;素利、彌加等占有今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流域及科爾沁草原;漠南自云中郡西部的鮮卑占有今鄂爾多斯和陰山南北地區。各部鮮卑各有分界。
東漢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正月,“撤了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各郡設置一個縣令管轄當地百姓,四郡合并為新興郡,治所九原(今山西忻州市),后轄境縮小”。
東漢時期,今內蒙古自治區域曾是多民族交錯雜居地區,東漢王朝的行政建制與北方各民族政權制度并存、結合、“軍政合一”建制為突出特征。
四、魏、晉、北朝都城、州、郡、鎮縣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政權基本上是州(刺史)、郡(太守)、縣(縣令)三級建制。在相當今內蒙古自治區域是多民族割據,戰爭頻繁,地方行政建制更迭多變,官吏多兼軍事頭銜,黨中央政權派駐的高級將帥常兼任駐地官職,為軍政建制。這一時期,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域主要的行政建制分別是:
1.三國曹魏時期
魏明帝青龍三年(公元235年),曹魏初期,鮮卑首領柯比能先后兼并了鮮卑“東部大人”集團和步度根集團,統一了漠南地區。從五原郡、云中郡直至遼河一帶,包括今巴彥淖爾盟河套以東、呼和浩特平原、烏蘭察布丘陵、錫林郭勒草原、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流域皆歸其管轄。柯比能被刺死后,,部落聯盟解體。魏齊王(曹芳)正始九年(公元248年),鮮卑拓跋部首領力微成為部落集團酋長(治所約在今包頭市西南)。魏高貴鄉公甘露三年(公元258年),鮮卑拓跋力微部遷于盛樂(今和林格爾縣土城子鄉古城村)。盛樂成為都城,統轄大青山南北地區。
魏元帝景元三年(公元262年)時,曹魏政權置有西海郡,治所居延(今額濟納旗境),隸屬涼州。此時,羌族政權統轄今伊克昭盟、烏海市和烏加河以南地區;東部鮮卑等政權統轄今大興安嶺、西拉木倫河、老哈河地區;夫余部統轄有嫩江以西大興安嶺以東地區。
2.晉及十六國時期
晉武帝泰始元年(公元265年),魏帝曹奐禪位于司馬
一、秦朝郡縣、新秦中及匈奴單于庭
秦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實行黨中央集權的郡、縣地方兩級制,郡設郡守掌政務,郡尉輔佐郡守掌軍事,縣置縣令。秦置36郡(后又建12郡為48郡)。按秦朝“四十八郡表”,郡治所在今內蒙古境內有:
九原郡。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取匈奴河南地后,改戰國時趙九原縣為九原郡,治所九原(今包頭郊區西)。領九原、臨河(今臨河市古城鄉)等縣。轄境相當今包頭市、臨河市、固陽縣、烏拉特前旗、五原縣、杭錦后旗、磴口縣、達拉特旗、杭錦旗等地區。秦始皇帝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修建直道,北起九原,南到云陽甘泉宮(今陜西淳化西北),使九原等河套地區與關中平原聯結起來。(秦末匈奴南下,郡制即廢);
云中郡。秦沿襲置,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武泉(今呼和浩特市巴彥鎮塔利村塔布托拉罕古城扯,也有說武泉在托克托縣境)等縣。轄境相當于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托克托縣、和林格爾縣、清水河縣、卓資縣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
另有郡治所不在今內蒙古境內,但其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有:
上郡。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轄境包括今東勝市、準格爾旗(部分)、伊金霍洛旗、烏審旗等地區;
北地郡。治所義渠(今甘肅省西峰市西北),轄境包括今烏海市、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地區;
雁門郡。治所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南),轄境包括今集寧市、豐鎮市、察哈爾右翼前旗、涼城縣等地區;
代郡。治所代縣(今河北省蔚縣東北),轄境包括今興和縣、商都縣等地區;
上谷郡。治所沮陽(今河北省懷來縣東南),轄境包括今錫林郭勒盟南部部分地區;
右北平郡。治所無終(今天津市薊縣),轄境包括今赤峰市南部、喀喇沁旗、寧城縣等地區;
遼西郡。治所陽樂(今遼寧省義縣),轄境包括今敖漢旗南部等地區。
新秦中、北假。秦始皇帝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秦王朝奪取匈奴河南地(今巴彥淖爾盟烏加河以南及伊克昭盟地區,以黃河為塞),筑44個縣城(也有說筑34城),一次遷徙數萬人到這里屯墾,時稱“新秦中”。今巴彥淖爾盟“自高闕(石蘭計山口)以東,夾山帶河,陽山(今狼山)以往”,秦時稱“北假”。就是《史記•匈奴列傳》注釋:“北方田官,主要田假以貧人,故曰北假”。至于“三十四城與四十四城之迷,歷數千百載而終莫之能詳耳”(引自《綏遠通志稿•卷一•上》)。
匈奴單于庭 秦末諸侯叛秦,中原大亂,楚漢戰爭。匈奴南下,向東擊敗東胡,向西打敗月氏等部,重新占領今內蒙古絕大部分區域。匈奴“軍事行政聯盟”最高統治者稱“撐犁孤涂單于”(意為天子)。冒頓單于在今烏蘭察布盟陰山地區設置“單于庭”。也有記載“其王庭設在今伊克昭盟直北之地”。單于庭號稱龍庭,是匈奴部落聯盟的政治中心。其下屬左賢王等左方王將居今內蒙古東部地區,左賢王庭約在今錫林郭勒盟中部。右賢王等右方王將居今內蒙古西部地區,右賢王庭約在今巴彥淖爾盟南部。冒頓單于政權統轄區域包括今內蒙古地區。(西漢武帝建元元年元狩四年、公元前140年~公元前119年,西漢王朝沉重打擊匈奴勢力,匈奴單于庭遷往漠北。)
二、西漢郡縣、屬國、護烏桓校尉府
西漢初年,地方行政區劃采用“郡國并行制”。西漢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在秦朝郡縣制基礎上將全國劃分為十三個行政區,長官名剌史,故稱十三刺史部(又稱十三州)。漢朝的地方行政區域實際劃分為州(刺史)、郡(開始仍設郡守,漢景帝時改為太守,郡尉改為都尉)、縣(縣令)三級建制。當時的郡有不設郡守而單置都尉的,其權頗重(內蒙古境內在縣設都尉的情況頗為多見)。西漢時期設置的郡(郡守、太守)和都尉治所在今內蒙古境內的有:
云中郡。西漢高帝十年(公元前197年),收復云中郡,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楨陵(西部都尉駐所)、沙陵、陽壽(這4縣治所都在今托克托縣境)、北輿(中部都尉駐所、治所約在今呼和浩特市境)、武泉、原陽(這2縣均在今呼和浩特市東和東南郊區)、咸陽、犢和(這2縣均在今土默特右旗境)、沙南(今準格爾旗境)、陶林(東部都尉駐所,治所在今察哈爾右翼中旗)等縣。隸屬并州刺史部;
定襄郡。西漢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析云中郡東部地置,治所成樂(今和林格爾縣土城子鄉土城子村)。領成樂、武皋(中部都尉駐所)、武要(東部都尉駐所,這后2縣約在今卓資縣境)、武進(西部都尉駐所,在今和林格爾縣黑老窯鄉)、定襄、安陶(治所約在今呼和浩特市東南郊)、武城、桐過、駱縣(這3縣治所在今清水河縣境)等。隸屬并州刺史部;
朔方郡。西漢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治所朔方(今杭錦旗獨貴塔拉鎮附近)。領朔方、渠搜(東部都尉駐所,今杭錦旗東北)、呼遒(今杭錦旗東北)、修都(今杭錦旗錫尼鎮西)、窳渾(西部都尉駐所,今磴口縣北部)、三封(今磴口縣西部)、臨戎(今磴口縣東南)、沃野(今臨河市西南)、臨河(今烏加河南岸,臨河市北部)、廣牧(中部都尉駐所,今五原縣南部)等縣。(有記載漢武帝曾遷徙70萬災民到朔方郡地區屯墾固邊)。隸屬朔方刺史部;
五原郡。西漢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改置,治所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也有記載在烏拉特前旗三頂賬房古城)。領九原、稒陽(今包頭市郊區古城灣鄉)、臨沃(今包頭市郊區麻池鄉)、五原(東部都尉駐所、今包頭市郊區哈德門古城)、成宜(中部都尉駐所、今烏拉特前旗境)、西安陽(西部都尉駐所、今烏拉特前旗境)、宜梁(今烏拉特前旗境)、河目(今烏拉特前旗烏梁素海東)、河陰、武都、曼柏(這3縣治所均在今達拉特旗境)、南輿(今準格爾旗境),據記載還有文國、蒲澤、南興等縣、城邑。隸屬朔方刺史部;
西河郡。西漢武帝元朔四年(公元前125年)沿置。治所先后有幾個記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今準格爾旗納林鄉古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在今杭錦旗霍洛柴登古城;宣帝五鳳三年(公元前55年),西河屬國都尉,治在美稷(今準格爾旗納林鄉古城);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治所在平定(今準格爾旗西南)。西河郡領谷羅、廣衍、富昌(這3縣城在今準格爾旗境)、增山(北部都尉駐所、在今東勝市境)、虎猛(西部都尉駐所、約在今伊金霍洛旗境)、大成(南部都尉駐所、約在今杭錦旗境)等縣、城邑。隸屬朔方刺史部;
右北平郡。治所平剛(今寧城縣甸子鄉黑城村古城;也有記載在今遼寧省凌源市境)。轄今赤峰市英金河以南的部分市區和喀喇沁旗、寧城縣等地區。隸屬幽州刺史部。
另有,治所不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但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從西至東)有:
張掖郡。西漢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置,治所得(今甘肅省張掖市北)。轄有今阿拉善盟額濟納河流域,領居延都尉(駐所今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東南)。隸屬涼州刺史部;
上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置上郡屬國,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領奢延(紅柳河東岸)、高望(北部都尉駐所,這2縣均在今烏審旗境),匈歸都尉(匈歸障)在今鄂托克前旗東南。隸屬朔方刺史部;
雁門郡。西漢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時襲置,治所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東南)。領強陰、沃陽和西部都尉(均在今涼城縣境)。轄境包括今涼城縣、豐鎮市、集寧市、察哈爾右翼前旗、察哈爾右翼后旗、商都縣部分地區。隸屬并州刺史部;
代郡。西漢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沿置,治所代縣(今河北省蔚縣東北),領且如縣(今興和縣北)。轄境包括今興和縣、商都縣察汗淖爾等地區。隸屬并州刺史部;
上谷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沿置,治所沮陽(今河北省懷來縣)。轄境包括今太仆寺旗、多倫縣部分地區。隸屬幽州刺史部;
遼西郡。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沿置,治所陽樂(今遼寧省義縣西;亦有記載治所在今遼寧省阜新西南)。轄境包括今敖漢旗南部、奈曼旗南邊沿地區;
“護烏桓校尉”府。西漢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漢王朝設置“護烏桓校尉”,監領被從烏桓山(今阿魯科爾沁旗西北烏桓山)一帶遷徙到上谷、右北平、遼西、漁陽、遼東五郡塞外的烏桓人。之后,烏桓人游牧于今西拉木倫河與老哈河流域之間。“護烏桓校尉”開營府,“營”為軍隊駐屯地,“府”為衙門機構,駐上谷郡寧縣(今河北省萬全縣境)。“護烏桓校尉”府是朝廷設置監領有關烏桓族事務的、有特殊權力的軍政建制單位(至東漢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光武帝鑒于烏桓族活動的地域不斷擴大,“封其渠帥為侯王君長者八十一人,皆居塞內,布于緣邊諸郡”)。
漢宣帝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匈奴族內部單于爭立,戰爭頻繁,民心盼安。呼韓邪單于戰敗后附漢,居光祿塞下(今昆都侖河后口子小召門梁故城,亦有記載在烏拉特中旗陰山北麓)。漢朝廷為安置歸附的匈奴人,在沿邊五郡設置屬國,其中在今內蒙古境內或相關的三個屬國是:上郡屬國、西河屬國、五原屬國(其官職地位同郡守)。西漢元帝竟寧元年(公元前33年),漢王朝應匈奴呼韓邪單于的請求,遣后宮王嬙(字昭君)嫁匈奴呼韓邪單于,史稱“昭君出塞”。呼韓邪單于上書漢元帝稱:愿保護東起上谷,西到敦煌的漢朝邊塞。此后60余年,“百姓無干戈之役”。西漢末年王莽稱帝。王莽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郡縣盡易其名”,并改郡太守為“大尹”、都尉為“太尉”,縣令為“縣宰”。王莽政權覆滅后,匈奴支持盧芳稱帝,占據朔方、五原、云中、定襄、雁門五郡地,建都于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
三、東漢郡縣、屬國及軍政建制
東漢武帝劉秀于建武元年(公元25年)即帝位。推翻王莽政權,恢復被王莽更名的州郡縣名,罷郡都尉兼職太守(惟邊郡仍有的置都尉)。光武帝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地方區劃為:州(刺史、州牧)、郡(太守)和屬國(都尉)、縣三級建制。東漢王朝《郡國表》中屬國、郡治所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的有:
張掖居延屬國。東漢建武元年(公元25年)置,都尉治所居延(今額濟納旗達來呼布鎮東南)。轄境在今額濟納河流域。隸屬涼州;
朔方郡。東漢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廢,十六年(公元40年)復置。治所臨戎(今磴口縣境),領臨戎、三封、(這2縣在今磴口縣境)、廣牧(今烏拉特前旗西部)、沃野(治所約在臨河市西南)、大成(約在今杭錦旗東南)、朔方(今杭錦旗東北)等縣。轄境相當今磴口縣、杭錦后旗、臨河市、五原縣、烏拉特前旗和杭錦旗部分地區等。隸屬并州(永和五年、公元140年,郡治遷至五原。東漢末年廢。)。
五原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重新歸屬,治所九原(今包頭市郊區西)。領臨沃(今包頭市郊區)、五原、宜梁、成宜、西安陽(這4縣在今烏拉特前旗境)、河陰、曼柏(這2縣在今達拉特旗境)等縣城。轄境相當今包頭市、固陽縣、烏拉特前旗大部、達拉特旗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隸屬并州。東漢末年廢;
云中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重新歸屬,治所云中(今托克托縣古城鄉古城村)。領云中、原陽、北輿、武泉(這后3縣城在今呼和浩特市及郊區)、定襄、武進、成樂(這3縣城在今和林格爾縣境)、沙陵、箕陵(這2縣在今托克托縣境)、咸陽(今土默特右旗境)、沙南(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相當今呼和浩特南部平原。隸屬并州。東漢末年廢;
另有治所不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境內,但管轄今內蒙古一部分地區的郡有:
上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時,治所膚施(今陜西省榆林市東南)。領有奢延(今烏審旗境)、楨林(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相當今烏審旗、鄂托克旗東段和準格爾旗部分地區。隸屬并州。(永和五年、公元140年,郡治遷至夏陽,今陜西省韓城市南)。東漢獻帝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廢;
定襄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沿置,治所移至善無(今山西省右玉縣東南)。領有武城、桐過、駱縣(這3縣治所均在今清水河縣境)。轄境相當今清水河縣、和林格爾縣南部地區。隸屬并州;
代郡。東漢建武十六年(公元40年),治所移至高柳(今山西省陽高縣)。轄境包括今興和縣部分地區。隸屬幽州。
雁門郡。治所陰(今山西省代縣西北),領有強陰(約在今涼城縣東)等縣。轄境包括今涼城縣、豐鎮市大部分地區。隸屬并州;
西河郡。東漢永和五年(公元140年),治所移至離石(今山西省離石市),領有美稷(南單于庭)、廣衍、平定(約在今準格爾旗境)等縣、城邑。轄境包括今東勝市、準格爾旗和伊金霍洛旗等地區。隸屬并州;
“使匈奴中郎將”府。東漢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南下附漢的稱為南匈奴。《后漢書•世祖本紀》記載:“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春、正月,遣中郎將段彬,授南單于璽綬,令人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將,將兵衛護之。”這說明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東漢王朝正式設置“使匈奴中郎將”。隨后,設府營于美稷(今準格爾旗)與南匈奴單于庭同駐一城。南匈奴單于列置諸部王于各郡:韓氏骨都侯屯北地郡(今寧夏、甘肅部分地區)、右賢王屯朔方、當于骨都候屯五原、呼衍骨都侯屯云中、郎氏骨都侯屯定襄、左南將軍屯雁門、栗籍骨都侯屯代郡,皆領部眾。使匈奴中郎將是東漢朝時管理進駐在云中、五原、西河、朔方、北地、定襄、雁門、代諸郡境內的南匈奴,有“擁節”特殊權力、處理與黨中央政府之間各種形式往來的有關事務的軍政建制單位。《后漢書》等史籍中載有任“使匈奴中郎將”的約有20人。
“度遼將軍府”。西漢昭帝時,為緩和匈奴與烏桓之戰即將爆發的東線緊張局勢,昭帝命中郎將范明友為“度遼將軍”,配合當地戍軍,穩定了東北地區的政局。此時的“度遼將軍”只是軍制官號。東漢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東漢王朝根據北方多民族的事務需要處理,委任中郎將吳棠行“度遼將軍”事,駐五原曼柏(約在今達拉特旗境內)。正式設營府,最高長官“行度遼將軍”。其俸祿與郡太守、國副相相同,有“青綬”之“銀印”。“度遼將軍”成為一種穩定的軍政建制。其屬下有校尉等軍官外,又設有長史等官。在某些情況下皇帝將“假黃鉞”這一代表親征的憑證,授與度遼將軍,直接代表皇帝調兵遣將,頒行軍令。東漢時期歷任度遼將軍的有26人次,時間長達134年。這種在北方多民族交叉地區設置的軍政建制,成為東漢皇朝實現其管轄權的一項重要的建制制度。
鮮卑“大都護”。東漢朝中期,鮮卑族南下到西拉木倫河一帶。鮮卑大人偏何接受由遼東郡太守代表東漢王朝所封鮮卑“大都護”官職。東漢與鮮卑締結友好。
鮮卑首領庭。東漢桓帝建和元年~永康元年(公元147~167年),鮮卑族在其首領檀石槐統領下統一了大漠南北,在高柳北彈汗山(約在今興和縣)建庭,組成“鮮卑部落軍事大聯盟”,分東、中、西三部,各置大人領治。靈帝光和元年~中平元年(公元178~184年),“鮮卑部落軍事大聯盟”瓦解,漠南區域自云中郡以東,分三個地區集團:檀石槐后裔步度根占有今呼和浩特平原及烏蘭察布丘陵地區;柯比能占有今錫林郭勒草原;素利、彌加等占有今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流域及科爾沁草原;漠南自云中郡西部的鮮卑占有今鄂爾多斯和陰山南北地區。各部鮮卑各有分界。
東漢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正月,“撤了云中、定襄、五原、朔方四郡,各郡設置一個縣令管轄當地百姓,四郡合并為新興郡,治所九原(今山西忻州市),后轄境縮小”。
東漢時期,今內蒙古自治區域曾是多民族交錯雜居地區,東漢王朝的行政建制與北方各民族政權制度并存、結合、“軍政合一”建制為突出特征。
四、魏、晉、北朝都城、州、郡、鎮縣
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政權基本上是州(刺史)、郡(太守)、縣(縣令)三級建制。在相當今內蒙古自治區域是多民族割據,戰爭頻繁,地方行政建制更迭多變,官吏多兼軍事頭銜,黨中央政權派駐的高級將帥常兼任駐地官職,為軍政建制。這一時期,在今內蒙古自治區域主要的行政建制分別是:
1.三國曹魏時期
魏明帝青龍三年(公元235年),曹魏初期,鮮卑首領柯比能先后兼并了鮮卑“東部大人”集團和步度根集團,統一了漠南地區。從五原郡、云中郡直至遼河一帶,包括今巴彥淖爾盟河套以東、呼和浩特平原、烏蘭察布丘陵、錫林郭勒草原、西拉木倫河、老哈河流域皆歸其管轄。柯比能被刺死后,,部落聯盟解體。魏齊王(曹芳)正始九年(公元248年),鮮卑拓跋部首領力微成為部落集團酋長(治所約在今包頭市西南)。魏高貴鄉公甘露三年(公元258年),鮮卑拓跋力微部遷于盛樂(今和林格爾縣土城子鄉古城村)。盛樂成為都城,統轄大青山南北地區。
魏元帝景元三年(公元262年)時,曹魏政權置有西海郡,治所居延(今額濟納旗境),隸屬涼州。此時,羌族政權統轄今伊克昭盟、烏海市和烏加河以南地區;東部鮮卑等政權統轄今大興安嶺、西拉木倫河、老哈河地區;夫余部統轄有嫩江以西大興安嶺以東地區。
2.晉及十六國時期
晉武帝泰始元年(公元265年),魏帝曹奐禪位于司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