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黨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職責:
(一)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內蒙古黨史、文獻、地方志研究工作的主線。
(二)貫徹落實黨史、文獻和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全區黨史和地方志(史)工作規劃、方案;組織開展自治區地方黨史和地方志(史)研究、宣傳教育、資料征編工作
(三)承擔重要黨史文獻的征集、整理、編纂工作。
(四)組織開展自治區重要黨史人物研究工作。
(五)審核涉及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歷史的重要文稿、檔案、書稿、照片等,參與審核自治區黨委批準的自治區重大革命歷史題材影視作品、展覽及新建紀念場館的相關內容等。
(六)組織、指導、督促全區地方志(史)書編纂工作;指導全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志書編譯工作和鄉鎮村志編纂工作;組織地方志(史)書評審、驗收工作。
(七)組織、指導、督促全區地方綜合年鑒和專業年鑒編纂工作;組織年鑒評審驗收工作;承擔《內蒙古年鑒》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八)組織、指導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承擔地方志信息化建設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向社會公眾提供志史、文獻、地情信息咨詢服務;承擔地方志刊物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九)指導全區方志館規范化建設,承擔內蒙古方志館運維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全區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工作。
(十)指導盟市黨史文獻和地方志研究工作。
(十一)完成自治區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自治區黨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職責:
(一)堅持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內蒙古黨史、文獻、地方志研究工作的主線。
(二)貫徹落實黨史、文獻和地方志工作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研究擬訂全區黨史和地方志(史)工作規劃、方案;組織開展自治區地方黨史和地方志(史)研究、宣傳教育、資料征編工作
(三)承擔重要黨史文獻的征集、整理、編纂工作。
(四)組織開展自治區重要黨史人物研究工作。
(五)審核涉及中國共產黨內蒙古歷史的重要文稿、檔案、書稿、照片等,參與審核自治區黨委批準的自治區重大革命歷史題材影視作品、展覽及新建紀念場館的相關內容等。
(六)組織、指導、督促全區地方志(史)書編纂工作;指導全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志書編譯工作和鄉鎮村志編纂工作;組織地方志(史)書評審、驗收工作。
(七)組織、指導、督促全區地方綜合年鑒和專業年鑒編纂工作;組織年鑒評審驗收工作;承擔《內蒙古年鑒》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八)組織、指導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承擔地方志信息化建設工作,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向社會公眾提供志史、文獻、地情信息咨詢服務;承擔地方志刊物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九)指導全區方志館規范化建設,承擔內蒙古方志館運維管理工作;承擔本系統全區業務培訓和學術交流工作。
(十)指導盟市黨史文獻和地方志研究工作。
(十一)完成自治區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