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這是中國共產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是中國共產黨對發展問題的新認識,回應了當代中國重大經濟、政治、社會挑戰,是馬克思主義發展觀的繼承和創新。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就是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讓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它告訴我們,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社會發展的受惠者。續志要突出人的主體地位,這既是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需要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在第二輪志書編纂中做艱苦扎實的努力。
本文就此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一、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
以什么作為第二輪志書的記述主線呢?說法不一。有人主張以經濟建設為主線,有人主張以改革為主線。
我認為,無論以經濟建設為主線,還是以改革為主線,都存在一種認識上偏差。因為黨在各個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工作重點、不同的工作中心。戰爭時期以武裝革命反對武裝的反革命,戰爭是全黨的中心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以穩定社會、鞏固勝利成果,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為中心;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黨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可見,隨著形勢的變化,中心、重點工作也會發生變化。“中心”只是表明它在全局中的地位,表明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戰略手段。同樣,改革是建設社會主義、實現現代化所選擇的道路,是推動發展的動力。改革作為一項事務,在志書記述中占有重要地位,作為動因則表現為一事物與他事物的關聯。志書是記載自然、政治、經濟、人物、風貌等歷史與現狀,是記述和反映全貌的社會大觀的綜錄。其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任何一項事物,無論其處在何等地位、多么重要,都不可能成為志書的記述主線。記述主線應是貫通全書各個方面的主干,是決定志書記述原則、整體安排、取材方向、記述重點的靈魂。
我認為,第二輪修志必須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理由是:首先,第一輪社會主義新方志的編纂為第二輪修志提供了成功的經驗。其志書記述的主要內容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的偉大歷程。江澤民同志把這段發展史概括為三件大事:“第一,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結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歷史;第二,消滅了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第三,開創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這件事正在做。”中國共產黨人艱苦奮斗,流血犧牲,只有一個目的:讓人民站起來,當家做主人,建立“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馬克思語)。
第二輪志書是第一輪志書的承接,所記述的是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正在做的第三件大事,即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偉大歷程。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只有一個目的:讓人民富起來,使每個人全面而自由的發展。
從第一輪志書記述的求解放、做主人,確立社會主義制度,到第二輪志書所要記述的謀發展、奔小康,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是一脈相承的,貫穿著“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貫穿著“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惠及全體人民”,即“以人為本”的思想。
其二,是由社會發展本質所決定的。志書是記載社會發展歷史和現狀,是通過記述歷史進程中橫斷面資料來表現和反映發展變化的。志書以什么做記述主線,不是人為附加的,事物發展變化的軌跡與人的社會實踐是一致的,歷史的發展是人的社會實踐的結果,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說:“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人的活動而已”。科學發展觀告訴我們:一方面,人類要按客觀的世界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類還會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去認識和改造世界。進而,人們的實踐成為主體與客觀之間雙向對象化的過程,社會發展規律根植于人們的社會實踐之中,社會發展則在人們價值和需求選擇的實踐中去實現。同時,人的實踐形成“認識和遵循客觀規律的過程”和“為滿足需求去實現價值選擇的過程”,即合乎規律與合乎目的兩種變現過程。當人的實踐過程表現為合乎規律又合乎目的,社會發展就前進、上升;當表現為合乎規律不合乎目或合乎目的不合乎規律時,社會發展就會停滯、下降。從而,構成社會發展的軌跡,構成歷史整體上的曲曲折折,歷史階段上的升升降降。這就是志書編纂要認識和把握的主線,并以此進行總體設計、布局謀篇、選取資料、考察辨析、把握重點、進行全方位記述。
其三,是社會發展目的所決定的。科學發展觀提出“以人為本”,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就是我們正確認識發展,準確把握記述主線的理論依據。生態發展、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等,相對于發展目的,都是手段、辦法、途徑。目的貫穿社會發展各方面、全過程。把人民的利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同時把滿足人民需求作為落腳點,便構成一條由始至終的紅線,把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猶如一串珠子一樣串連在一起,這就是志書記述的主干線索。由于對主線認識和把握上的不準確,使我們志書的記述上常常出現偏差。比如,在志書中以很大篇幅記述經濟發展,對產業、行業、結構、產量等進行詳盡記述。這本身沒有錯,但是常常忽略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經濟發展為根本目的。因為經濟發展只是為社會發展、人的全面發展提供物質基礎,相對人的發展只是手段。孤立地記述經濟,停留在經濟的“增”和“減”的結果上,沒有“充分表現”其“出發點和落腳點”、“惠及和影響”,這本身不符合社會發展的本質和目的,這種記述是表象的,缺乏深層次的研究。再比如,注重社會主體在發展中的作用,這無疑也是對的,但是常常忽視社會發展主體的多層次性。發展主體不是單一的社會主體,還包括群體的主體、個體的主體,“以人為本”的“人”包括一切社會主義事業的勞動者、建設者,社會發展是人民群眾價值追求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溫家寶同志說:“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續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增加,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滯后,人口增加,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自然環境矛盾加劇,經濟增長方式落后,經濟整頓素質不高、競爭力不強等,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而不可回避,必須逐步解決而不可任其發展。”而志書中常常采取回避和視而不見,見而不記的態度,忽略了農民、低收入、城鎮失業人群的需求和利益。一片歌舞升平,沒有失誤、沒有曲折、沒有差別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也是偏離“以人為本”這條主線的。
因此確立志書“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是志書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根本前提。
二、開拓記述人物的新形式
突出人的主體地位不僅是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在地方志中記述人物是一個很重要的內容,但目前的表現形式比較單一,多是采取立傳、入錄、列表的傳統模式和少量的“以事系人”的辦法,這與續志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是不相適應的。
我認為,沖破“習慣思維”和“傳統定式”的束縛和限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與時俱進,開拓記述人物的新形式。
例如,不要片面定調“生不立傳”。我國清代史學評論家章學城在《文史通義·傳記》中主張傳分兩體,他說:“包舉一生而為之傳,《史》、《漢》列傳體也。隨舉一事而為之傳,《左傳》傳經體也。”可見,傳分兩類,一類為列傳體,表現人物一生;一類是傳經體,表現人物一事。片面規定“生不立傳”,在世人物無論其如何卓越、無論其有何貢獻,均不可入傳,這對充分展示一地人物是不利的。第二輪修志時限不過二十幾年(有的還更短),“入傳”人物寥寥無幾已成“個別”,而許多在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各行各業涌現出來的杰出人物,由于其健在而不可“入傳”,只能“以事系人”,只能在敘事中連帶提及。用“生不立傳”的戒條加以限制,對于突擊人的主體地位是不利的,應該在“包舉一生”之傳和“以事系人”之敘以外,探求更多的新的記述形式。
一要打破“生不立傳”之說,實行一傳兩體。入傳人物不以“生”、“死”為論,以入傳標準為依據,主要看其對社會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響,這個作用是雙向的,包括推進社會發展,也包括阻礙社會發展。統稱人物傳,入傳人物的記述可分兩類:其一,對已故人物可采取“列傳體”,包舉一生之行狀;其二,對在世人物可采取“傳經體”,記述其一事(或多事)。這樣,人物傳中記述的人物會豐富多彩,反映更加廣闊的社會面,記述更多種類型的人物。入傳人物的記述也相應地采取新的記述方法,改變所謂“人物簡介”,一個一個單擺,簡單化地介紹,甚至成為一篇一篇互不聯系的、又無區別的鑒定評語的狀況。對入傳人物的記述,無論故人傳還是生人傳,都應堅持三條原則:一是真實可信。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不溢美、不隱惡,不能人為拔高,要反映其本來面目,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客觀記述。二是生動感人。入傳人物要廣泛,行文要多彩。應多方面、多類型,反映廣闊的社會面,反映“行行出狀元”;同時,人物記述應增加文采,把愛憎褒貶寓于記述之中,有時也可以直評直抒,務求淋漓盡致,以增加生動感人的力度。三是反映歷史。歷史是人的活動,記述人物是提供反映歷史的資料,決不能就人寫人,就事寫事。因此,要注重在重大事件中表現人物,在重大場面中表現人物。同時,要抓住人物的主要方面、主要貢獻、主要作用加以記述,防止面面俱到。說道底,記述人物就是在記述“歷史”,不是為“故人”定論,也不是為“生人”歌功。
二要打破“傳、錄、表”的模式,改革只有表現個體人物的傳表形式,設立表現群體的“人才志(篇)”。
突出人的主體地位,不能只體現在寫好人物傳、編好人物表上,更應該體現在記好一地人民大眾,特別是一地人才的狀況。因為,人物雖然是一地之英,一地之杰,但也只是記述一地之個體資料,難以全面系統地表現一方之人才。設立“人才志(篇)”,可以將人物(點)與人才(面)結合起來,反映群體現狀,反映人才發展,反映一地人才的全面活動,從而全面反映歷史和現狀。例如,《黑河地區志》已進行可貴的嘗試,初步形成人口、人才、人物的記人系列。方志屆劉柏修等人主張把記人分成三個層次:整體人口、群體人才、個體人物,主張把人口、人才、人物綜合起來記述。這些意見十分可貴。但是,我不贊同將人口納入記人系列。因為“人口”和“人才”不是同一層面上的概念,人口是指一地人之全體,其整體狀況不能納入“人才志(篇)”中,不是“人才”記述的內容。我認為,“人才志(篇)”應分成以下三個層次:一是人才成長環境,包括人才制度、體制、政策、培養、選拔、交流、引進、使用等。二是人才群體狀況,包括人才分類、人才結構、人才特征、人才作用、人才盛衰等。三是典型人物個體資料,可以“傳、錄、表”等形式分別加以記述。
三要打破“以事系人”的局限,擴大人物記載的范圍,充實人物記述的內容,增加志中人物數量。
以事系人的辦法存在重事不重人,連帶記述難以展開、難以充分展現人物個性風貌和突出事跡的弊端。方志屆梁濱久曾撰文推薦幾種記述人物的新形式,我認為很好,值得一薦。
梁文介紹:一種形式是:在某些分志中,專設章節介紹人物。例如,湖北省《公安縣志》設專節“公安派主要作家”,記述了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為領袖的反復古、主張新的文學流派的主要作家。江蘇《高郵縣志》在“文化篇”下設專節,記述乾嘉學派代表人物、清代經學第一通儒及高郵王氏父子的生平和學術成就。
另一種形式是,在有關篇章后附記人物。例如,廣西《桂平縣志》,在公安司法篇后附記“調解先進工作者事跡”,記述一位街道調解委員會主任的先進事跡。湖北《南漳縣志》,在第二十卷后附史料二則,其一記述抗戰時期縣長蔣元,其二記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縣長劉仲武;在第二十三卷后附浦田烈士英雄事跡。
再有一種形式是,在全書附錄中記述人物。例如,山西《襄汾縣志·附錄》中,專題記述革命老人——梅姐的事跡。
結合梁文上述薦介,我認為可否在“以事系人”之外,增加下列記述形式:
1.設立人才篇(或志),分人才環境、人才群體、人物傳、人物表。
2.在相關篇(或分志)中,設專章(或節)記述人物,如在“衛生”篇設“名醫”、在“教育”篇設“名師”、在“個體和經營”篇設“私營企業家”等。
3.在相關篇章后附記人物,如在“公安”篇后附記公安英雄,在“文化”篇后附記有影響的文化流派代表人物等。
4.在全志后附專題專記,如一地之特殊人才群體,具有影響的家族人物,一地人才盛衰調查、考證、辨析等。
5.在附錄中記述人物,將不適合人物傳的人物,以附錄(雜記、史料、補記等)形式展開記述。如一些負面人物、有爭議人物、不在斷限期內卻需要記述的人物等。
6.在概述(序)中記述人物,如人才發展史、人才特征、人才現象、人才概況等。
7.在大事記中記述人物。
8.運用照片記述人物。
上述一些人物記述形式還有待研究,更有待實踐。形式是內容的載體,運用多種體裁、開拓多種記述形式,全方位記述人物,是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需要,也是保證。
三、記述人物要點面結合、統籌兼顧
志書的編寫要求點面結合、宏微具備,因此必須統籌兼顧。既要有個體資料,反映微觀情況;也要有綜合情況,反映宏觀情況。從而反映一地或一業歷史發展和總貌。但是,以往的人物記述明顯地違背了這一編寫要求,傳、錄、表一個個單列,不見一地總貌,不見盛衰發展,也不見現狀,這種狀況應該改變。人物記述從總體上也應遵循點面結合、宏微具備、統籌兼顧的原則。
統籌兼顧不是不分主次、面面俱到,而是要精心統籌,做到點面兼顧、主次兼顧、宏微兼顧,融為一體。針對人物記述中容易出現缺欠,我覺得應注重兼顧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兼顧人才個體與人才群體,改變重個體輕群體的狀況。個體是群體中的佼佼者,是人民大眾中的代表人物,當然應該充分記述。但同時也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和體裁,充分記述一地人才群體,包括人才結構、人才分布、人才特征、人才流動、人才環境、人才政策、人才待遇、人才使用、人才作用等等。個體與群體結合,才能全面展現一地人才的歷史活動。
二是入傳人物與入志人物,改變重入傳輕入志的狀況。重視入傳人物的記述當然是對的,但同時要兼顧那些不能入傳的設專節、專記、附后又別于“以事系人”的人物的記述。例如,章后專節的“名師”、“名醫”、“體育人才”、“能工巧匠”等,對于深化專業、事業內容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兼顧本籍人物與客籍人物,改變重本輕客的狀況。應該看到本地行政轄區的發展,離不開本籍人物,也離不開客籍人才的貢獻。只要是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杰出成績的人物,無論其本籍還是客籍應一視同仁,這其中包括那些曾在本地區工作過、做出過重要貢獻調離本地的人物,也包括不屬于此地行政管轄卻駐在本地的一些機構、單位中的優秀人物。
四是兼顧正面人物與反面人物,改變重正輕反的狀況。首先,不能把正反簡單的理解為褒貶,重要的是記述他們的“作用”,包括起到推動和阻礙兩個方面作用的人物。其次,正面、反面之分,也不能簡單地再用“革命”與“反革命” 的標準去區分。例如,有人為任一方,好大喜功,寅吃卯糧,盲目建設,破壞資源;有人當官做老爺,亂拍板,瞎指揮,造成嚴重決策失誤;有的人工作失職,造成嚴重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有的人為了自己的發展不惜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為今后的發展不惜以犧牲后人利益為代價等等。這些人不應該籠統稱為反面人物,但他們對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不可不記。如同記述成功和失誤一樣,都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客觀存在,是進程的組成部分,必然都是志書所要記述的重要內容。
五是兼顧“大人物”與“小人物”,改變重大輕小的狀況。將對歷史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大人物”,在人物志中濃墨重彩是完全正確的,也是必須的。但是,僅此是不夠的、不全面的。廣大人民群眾是各行各業的主力軍,是一切人才、人物產生的基礎和源頭。例如,有些老教師一生奉獻給學生;有些老公安一輩子與犯罪分子拼死斗爭,從黑發青年到白頭老翁;有的居民委干部從小姑娘到老太太,做得盡是瑣碎的家長里短等等,這些“小人物”不應該標榜史冊嗎?而這些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志書中少見其事、不見其名。這需要修志工作者認真研究,打開思路,探尋新的表現形式。
綜上所述,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與時俱進,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是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根本前提; 開拓人物記述的新形式,才能為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提供有力的保證;點面結合,宏微具備,統籌兼顧,全面記述人物,才能為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摘自《內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
胡錦濤總書記在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上提出,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這是中國共產黨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是中國共產黨對發展問題的新認識,回應了當代中國重大經濟、政治、社會挑戰,是馬克思主義發展觀的繼承和創新。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以人為本就是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謀發展、促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需要,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讓發展成果惠及全體人民。它告訴我們,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也是社會發展的受惠者。續志要突出人的主體地位,這既是個理論問題,也是一個實踐問題,需要我們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與時俱進的科學態度,在第二輪志書編纂中做艱苦扎實的努力。
本文就此談一點粗淺的看法。
一、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
以什么作為第二輪志書的記述主線呢?說法不一。有人主張以經濟建設為主線,有人主張以改革為主線。
我認為,無論以經濟建設為主線,還是以改革為主線,都存在一種認識上偏差。因為黨在各個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工作重點、不同的工作中心。戰爭時期以武裝革命反對武裝的反革命,戰爭是全黨的中心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以穩定社會、鞏固勝利成果,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為中心;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把黨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可見,隨著形勢的變化,中心、重點工作也會發生變化。“中心”只是表明它在全局中的地位,表明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戰略手段。同樣,改革是建設社會主義、實現現代化所選擇的道路,是推動發展的動力。改革作為一項事務,在志書記述中占有重要地位,作為動因則表現為一事物與他事物的關聯。志書是記載自然、政治、經濟、人物、風貌等歷史與現狀,是記述和反映全貌的社會大觀的綜錄。其中任何一個組成部分,任何一項事物,無論其處在何等地位、多么重要,都不可能成為志書的記述主線。記述主線應是貫通全書各個方面的主干,是決定志書記述原則、整體安排、取材方向、記述重點的靈魂。
我認為,第二輪修志必須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理由是:首先,第一輪社會主義新方志的編纂為第二輪修志提供了成功的經驗。其志書記述的主要內容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全國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會主義制度的偉大歷程。江澤民同志把這段發展史概括為三件大事:“第一,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結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歷史;第二,消滅了剝削制度和剝削階級,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第三,開創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這件事正在做。”中國共產黨人艱苦奮斗,流血犧牲,只有一個目的:讓人民站起來,當家做主人,建立“以每個人的全面而自由發展為基本原則的社會形式”(馬克思語)。
第二輪志書是第一輪志書的承接,所記述的是江澤民同志所說的正在做的第三件大事,即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偉大歷程。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只有一個目的:讓人民富起來,使每個人全面而自由的發展。
從第一輪志書記述的求解放、做主人,確立社會主義制度,到第二輪志書所要記述的謀發展、奔小康,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是一脈相承的,貫穿著“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貫穿著“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惠及全體人民”,即“以人為本”的思想。
其二,是由社會發展本質所決定的。志書是記載社會發展歷史和現狀,是通過記述歷史進程中橫斷面資料來表現和反映發展變化的。志書以什么做記述主線,不是人為附加的,事物發展變化的軌跡與人的社會實踐是一致的,歷史的發展是人的社會實踐的結果,正如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說:“歷史不過是追求著自己目的人的活動而已”。科學發展觀告訴我們:一方面,人類要按客觀的世界的本來面目去認識和改造世界;另一方面,人類還會按自己的利益和需求去認識和改造世界。進而,人們的實踐成為主體與客觀之間雙向對象化的過程,社會發展規律根植于人們的社會實踐之中,社會發展則在人們價值和需求選擇的實踐中去實現。同時,人的實踐形成“認識和遵循客觀規律的過程”和“為滿足需求去實現價值選擇的過程”,即合乎規律與合乎目的兩種變現過程。當人的實踐過程表現為合乎規律又合乎目的,社會發展就前進、上升;當表現為合乎規律不合乎目或合乎目的不合乎規律時,社會發展就會停滯、下降。從而,構成社會發展的軌跡,構成歷史整體上的曲曲折折,歷史階段上的升升降降。這就是志書編纂要認識和把握的主線,并以此進行總體設計、布局謀篇、選取資料、考察辨析、把握重點、進行全方位記述。
其三,是社會發展目的所決定的。科學發展觀提出“以人為本”,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多方面的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就是我們正確認識發展,準確把握記述主線的理論依據。生態發展、政治發展、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等,相對于發展目的,都是手段、辦法、途徑。目的貫穿社會發展各方面、全過程。把人民的利益作為工作出發點,同時把滿足人民需求作為落腳點,便構成一條由始至終的紅線,把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猶如一串珠子一樣串連在一起,這就是志書記述的主干線索。由于對主線認識和把握上的不準確,使我們志書的記述上常常出現偏差。比如,在志書中以很大篇幅記述經濟發展,對產業、行業、結構、產量等進行詳盡記述。這本身沒有錯,但是常常忽略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經濟發展為根本目的。因為經濟發展只是為社會發展、人的全面發展提供物質基礎,相對人的發展只是手段。孤立地記述經濟,停留在經濟的“增”和“減”的結果上,沒有“充分表現”其“出發點和落腳點”、“惠及和影響”,這本身不符合社會發展的本質和目的,這種記述是表象的,缺乏深層次的研究。再比如,注重社會主體在發展中的作用,這無疑也是對的,但是常常忽視社會發展主體的多層次性。發展主體不是單一的社會主體,還包括群體的主體、個體的主體,“以人為本”的“人”包括一切社會主義事業的勞動者、建設者,社會發展是人民群眾價值追求與價值創造的過程。溫家寶同志說:“城鄉差距、地區差距、居民收入差距在持續擴大,就業和社會保障壓力增加,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滯后,人口增加,經濟發展同生態環境、自然環境矛盾加劇,經濟增長方式落后,經濟整頓素質不高、競爭力不強等,這些問題必須高度重視而不可回避,必須逐步解決而不可任其發展。”而志書中常常采取回避和視而不見,見而不記的態度,忽略了農民、低收入、城鎮失業人群的需求和利益。一片歌舞升平,沒有失誤、沒有曲折、沒有差別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也是偏離“以人為本”這條主線的。
因此確立志書“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是志書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根本前提。
二、開拓記述人物的新形式
突出人的主體地位不僅是個理論問題,更是一個實踐問題。在地方志中記述人物是一個很重要的內容,但目前的表現形式比較單一,多是采取立傳、入錄、列表的傳統模式和少量的“以事系人”的辦法,這與續志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是不相適應的。
我認為,沖破“習慣思維”和“傳統定式”的束縛和限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與時俱進,開拓記述人物的新形式。
例如,不要片面定調“生不立傳”。我國清代史學評論家章學城在《文史通義·傳記》中主張傳分兩體,他說:“包舉一生而為之傳,《史》、《漢》列傳體也。隨舉一事而為之傳,《左傳》傳經體也。”可見,傳分兩類,一類為列傳體,表現人物一生;一類是傳經體,表現人物一事。片面規定“生不立傳”,在世人物無論其如何卓越、無論其有何貢獻,均不可入傳,這對充分展示一地人物是不利的。第二輪修志時限不過二十幾年(有的還更短),“入傳”人物寥寥無幾已成“個別”,而許多在改革開放、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各行各業涌現出來的杰出人物,由于其健在而不可“入傳”,只能“以事系人”,只能在敘事中連帶提及。用“生不立傳”的戒條加以限制,對于突擊人的主體地位是不利的,應該在“包舉一生”之傳和“以事系人”之敘以外,探求更多的新的記述形式。
一要打破“生不立傳”之說,實行一傳兩體。入傳人物不以“生”、“死”為論,以入傳標準為依據,主要看其對社會歷史發展所起的作用及其影響,這個作用是雙向的,包括推進社會發展,也包括阻礙社會發展。統稱人物傳,入傳人物的記述可分兩類:其一,對已故人物可采取“列傳體”,包舉一生之行狀;其二,對在世人物可采取“傳經體”,記述其一事(或多事)。這樣,人物傳中記述的人物會豐富多彩,反映更加廣闊的社會面,記述更多種類型的人物。入傳人物的記述也相應地采取新的記述方法,改變所謂“人物簡介”,一個一個單擺,簡單化地介紹,甚至成為一篇一篇互不聯系的、又無區別的鑒定評語的狀況。對入傳人物的記述,無論故人傳還是生人傳,都應堅持三條原則:一是真實可信。以實事求是的態度,不溢美、不隱惡,不能人為拔高,要反映其本來面目,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客觀記述。二是生動感人。入傳人物要廣泛,行文要多彩。應多方面、多類型,反映廣闊的社會面,反映“行行出狀元”;同時,人物記述應增加文采,把愛憎褒貶寓于記述之中,有時也可以直評直抒,務求淋漓盡致,以增加生動感人的力度。三是反映歷史。歷史是人的活動,記述人物是提供反映歷史的資料,決不能就人寫人,就事寫事。因此,要注重在重大事件中表現人物,在重大場面中表現人物。同時,要抓住人物的主要方面、主要貢獻、主要作用加以記述,防止面面俱到。說道底,記述人物就是在記述“歷史”,不是為“故人”定論,也不是為“生人”歌功。
二要打破“傳、錄、表”的模式,改革只有表現個體人物的傳表形式,設立表現群體的“人才志(篇)”。
突出人的主體地位,不能只體現在寫好人物傳、編好人物表上,更應該體現在記好一地人民大眾,特別是一地人才的狀況。因為,人物雖然是一地之英,一地之杰,但也只是記述一地之個體資料,難以全面系統地表現一方之人才。設立“人才志(篇)”,可以將人物(點)與人才(面)結合起來,反映群體現狀,反映人才發展,反映一地人才的全面活動,從而全面反映歷史和現狀。例如,《黑河地區志》已進行可貴的嘗試,初步形成人口、人才、人物的記人系列。方志屆劉柏修等人主張把記人分成三個層次:整體人口、群體人才、個體人物,主張把人口、人才、人物綜合起來記述。這些意見十分可貴。但是,我不贊同將人口納入記人系列。因為“人口”和“人才”不是同一層面上的概念,人口是指一地人之全體,其整體狀況不能納入“人才志(篇)”中,不是“人才”記述的內容。我認為,“人才志(篇)”應分成以下三個層次:一是人才成長環境,包括人才制度、體制、政策、培養、選拔、交流、引進、使用等。二是人才群體狀況,包括人才分類、人才結構、人才特征、人才作用、人才盛衰等。三是典型人物個體資料,可以“傳、錄、表”等形式分別加以記述。
三要打破“以事系人”的局限,擴大人物記載的范圍,充實人物記述的內容,增加志中人物數量。
以事系人的辦法存在重事不重人,連帶記述難以展開、難以充分展現人物個性風貌和突出事跡的弊端。方志屆梁濱久曾撰文推薦幾種記述人物的新形式,我認為很好,值得一薦。
梁文介紹:一種形式是:在某些分志中,專設章節介紹人物。例如,湖北省《公安縣志》設專節“公安派主要作家”,記述了以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為領袖的反復古、主張新的文學流派的主要作家。江蘇《高郵縣志》在“文化篇”下設專節,記述乾嘉學派代表人物、清代經學第一通儒及高郵王氏父子的生平和學術成就。
另一種形式是,在有關篇章后附記人物。例如,廣西《桂平縣志》,在公安司法篇后附記“調解先進工作者事跡”,記述一位街道調解委員會主任的先進事跡。湖北《南漳縣志》,在第二十卷后附史料二則,其一記述抗戰時期縣長蔣元,其二記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縣長劉仲武;在第二十三卷后附浦田烈士英雄事跡。
再有一種形式是,在全書附錄中記述人物。例如,山西《襄汾縣志·附錄》中,專題記述革命老人——梅姐的事跡。
結合梁文上述薦介,我認為可否在“以事系人”之外,增加下列記述形式:
1.設立人才篇(或志),分人才環境、人才群體、人物傳、人物表。
2.在相關篇(或分志)中,設專章(或節)記述人物,如在“衛生”篇設“名醫”、在“教育”篇設“名師”、在“個體和經營”篇設“私營企業家”等。
3.在相關篇章后附記人物,如在“公安”篇后附記公安英雄,在“文化”篇后附記有影響的文化流派代表人物等。
4.在全志后附專題專記,如一地之特殊人才群體,具有影響的家族人物,一地人才盛衰調查、考證、辨析等。
5.在附錄中記述人物,將不適合人物傳的人物,以附錄(雜記、史料、補記等)形式展開記述。如一些負面人物、有爭議人物、不在斷限期內卻需要記述的人物等。
6.在概述(序)中記述人物,如人才發展史、人才特征、人才現象、人才概況等。
7.在大事記中記述人物。
8.運用照片記述人物。
上述一些人物記述形式還有待研究,更有待實踐。形式是內容的載體,運用多種體裁、開拓多種記述形式,全方位記述人物,是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需要,也是保證。
三、記述人物要點面結合、統籌兼顧
志書的編寫要求點面結合、宏微具備,因此必須統籌兼顧。既要有個體資料,反映微觀情況;也要有綜合情況,反映宏觀情況。從而反映一地或一業歷史發展和總貌。但是,以往的人物記述明顯地違背了這一編寫要求,傳、錄、表一個個單列,不見一地總貌,不見盛衰發展,也不見現狀,這種狀況應該改變。人物記述從總體上也應遵循點面結合、宏微具備、統籌兼顧的原則。
統籌兼顧不是不分主次、面面俱到,而是要精心統籌,做到點面兼顧、主次兼顧、宏微兼顧,融為一體。針對人物記述中容易出現缺欠,我覺得應注重兼顧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兼顧人才個體與人才群體,改變重個體輕群體的狀況。個體是群體中的佼佼者,是人民大眾中的代表人物,當然應該充分記述。但同時也應采取適當的形式和體裁,充分記述一地人才群體,包括人才結構、人才分布、人才特征、人才流動、人才環境、人才政策、人才待遇、人才使用、人才作用等等。個體與群體結合,才能全面展現一地人才的歷史活動。
二是入傳人物與入志人物,改變重入傳輕入志的狀況。重視入傳人物的記述當然是對的,但同時要兼顧那些不能入傳的設專節、專記、附后又別于“以事系人”的人物的記述。例如,章后專節的“名師”、“名醫”、“體育人才”、“能工巧匠”等,對于深化專業、事業內容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兼顧本籍人物與客籍人物,改變重本輕客的狀況。應該看到本地行政轄區的發展,離不開本籍人物,也離不開客籍人才的貢獻。只要是對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杰出成績的人物,無論其本籍還是客籍應一視同仁,這其中包括那些曾在本地區工作過、做出過重要貢獻調離本地的人物,也包括不屬于此地行政管轄卻駐在本地的一些機構、單位中的優秀人物。
四是兼顧正面人物與反面人物,改變重正輕反的狀況。首先,不能把正反簡單的理解為褒貶,重要的是記述他們的“作用”,包括起到推動和阻礙兩個方面作用的人物。其次,正面、反面之分,也不能簡單地再用“革命”與“反革命” 的標準去區分。例如,有人為任一方,好大喜功,寅吃卯糧,盲目建設,破壞資源;有人當官做老爺,亂拍板,瞎指揮,造成嚴重決策失誤;有的人工作失職,造成嚴重人民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有的人為了自己的發展不惜以犧牲他人利益為代價,為今后的發展不惜以犧牲后人利益為代價等等。這些人不應該籠統稱為反面人物,但他們對社會發展的負面影響不可不記。如同記述成功和失誤一樣,都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客觀存在,是進程的組成部分,必然都是志書所要記述的重要內容。
五是兼顧“大人物”與“小人物”,改變重大輕小的狀況。將對歷史發展做出重大貢獻的“大人物”,在人物志中濃墨重彩是完全正確的,也是必須的。但是,僅此是不夠的、不全面的。廣大人民群眾是各行各業的主力軍,是一切人才、人物產生的基礎和源頭。例如,有些老教師一生奉獻給學生;有些老公安一輩子與犯罪分子拼死斗爭,從黑發青年到白頭老翁;有的居民委干部從小姑娘到老太太,做得盡是瑣碎的家長里短等等,這些“小人物”不應該標榜史冊嗎?而這些社會發展的主力軍,在志書中少見其事、不見其名。這需要修志工作者認真研究,打開思路,探尋新的表現形式。
綜上所述,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與時俱進,確立以人為本的記述主線,是突出人的主體地位的根本前提; 開拓人物記述的新形式,才能為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提供有力的保證;點面結合,宏微具備,統籌兼顧,全面記述人物,才能為突出人的主體地位提供更廣闊的空間。
摘自《內蒙古史志》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