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志的起源
中國地方志的起源,學術界一直在探討,眾說紛紜。有的持一元說,或主張源于《禹貢》,或主張源于《山海經》,或主張源于《周官》,或主張源于古代諸侯國史。有的持多元說,認為中國地方志起源于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別史、地理書和地圖。方志界多贊同多元說。
1.國別史
公元前800多年前,周王朝分封了許多諸侯,為加強統治,王朝黨中央和各諸侯國都設了史官,負責記錄國內發生的事件和統治者的活動與言論等,并編纂成書,以便隨時了解各自轄區的情況和歷史沿革,編纂成的就是國別史——一國的史書,如晉《乘》、魯《春》、楚《梼杌》、鄭《志》等。
據《周禮》記載,周王朝職官中有五史,即大史、小史、內史、外史和御史,其中外史“掌四方之志”,小史“掌邦國之志”。所謂“四方之志”和“邦國之志”,就是指史官掌管的國別史,具有地方史志的性質。周王朝還設誦訓官,負責向天子講解外史和小史提供的“志”,助其了解各諸侯國的地情,更好地治理國家。孔子周游列國時曾見到百二十國之寶書(即國別史),可見當時編纂國別史之普遍。
當時的“國別史”,是方域之史,不同于之后歷代封建王朝主持編修的“國史”,不代表封建王朝統治階級的權威性。它的最大特征是:具有明確的地域性,撰者多為本“國”人。這符合后世方志的基本特征。所以,周王朝時期的“國別史”具有今天意義上的方志萌芽性質。隨著社會歷史的進步,大一統國家的建立,這種“國別史”逐步演變成了記錄某一地區社會歷史面貌和地理沿革的典籍。后人沿用“方志”名稱,同時對它內容和形式進行改造,不斷豐富其內容,使其形式逐漸定型,最后形成今天囊括一定行政區劃自然與社會百科的地方志。
“國別史”與地方志的淵源關系,宋人已論及。鄭興裔在《廣陵志•序》中
說:“郡之有志,猶國之有史,所以察民風,驗土俗,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鑒,甚重典之。”明清之后,此說頗為流行,代表人物首推章學誠、粱啟超。章學誠認為:“國史、方志,皆《春秋》之流別也。”梁啟超則明確指出:“最古之史,實為方志。”
2.地理書
“地理”一詞,最早見于《周易•系辭》:“仰以觀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東漢王充解釋說:“天有日月星辰,謂之文;地有山川陵谷,謂之理。”春秋戰國時期,由于生產發展,人們活動地域擴大,水陸交通和商品交換逐漸發達,隨著諸侯爭霸的需要和學術思想的活躍,出現了一些記載地理情況的專門著述,其中最著名的是《山海經》和《禹貢》兩部書。
《山海經》是中國現存最古老的地理書,作者不詳,著作年代亦無定論。全書18卷,約3.1萬字,內容包括中國古代歷史、地理、物產、醫藥、宗教、神話等寶貴資料,具有很高的科學價值。它以山為經,以方向和道里為緯,對后世地理書和方志編纂有一定影響,如漢辛氏纂的《三秦記》、南朝齊陸澄編的《地理書鈔》、宋黃裳輯補的《九域志》、歐陽忞著的《輿地廣記》,在編纂時多效法此書。從內容看,《山海經》既記風土、人情、山川、礦藏、動植物,又記人物、世系,與后世方志設風俗、地理、物產、人物門類,是一脈相通的;后世方志多有祠廟、碑碣、異聞等記載,而《山海經》也有祭祀、巫醫、神祗、怪異等記述。所以,《山海經》是后世方志的源頭之一,但影響是有限的。由于《山海經》各部分成文年代不一,只能由后人將各篇拼湊成書,不像地方志分門別類,記載有序。《山海經》大部分仍屬神話傳說,較為真實的為地理和物產部分,不像地方志主要記實,所載神怪異聞只是末節。
《禹貢》是《尚書》的一篇,經考證為戰國時期作品,比《山海經》晚出。《禹貢》依據戰國時學者對所知的整個“天下”所作的地理區劃,虛擬全國的行政區劃,分為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然后按州分別記述山嶺、河流、藪澤、土壤、物產、田疇、貢賦、交通及少數民族居住地等,簡明而系統。它是中國最早分地域記載各地地理、物產、貢賦等情況的著作,歷來被方志學家所重視,被奉為后世之志的淵源之一。后世方志,特別是全國性的區域志,在體例和內容方面同《禹貢》多少存在源流關系,如晉摯虞依《禹貢》作《畿服經》;元朱思本作《九域志》,取群籍,參考異同,分條晰理,參照《禹貢》以州縣屬府、府屬都省、都省份隸九州為例。
3.古地圖
地圖作為人們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從事社會活動的必要工具,產生很早。大約在文字未產生前,地圖的一些簡單符號就產生了。春秋戰國時期,地圖已被廣泛應用于生產、軍事、城市建設和墓葬規劃等方面。“圖窮匕首見”的故事說明春秋戰國時期各國都將地圖視為珍寶。據《周官》記載,周王朝的“天官”掌全國“版圖”,“地官”掌“建邦之土地之圖”,“夏官”掌“天下之圖”。
地圖的廣泛運用,導致“圖經”興盛。“圖”即輿地圖,“經”為說明文字,合稱“圖經”。前面說道的《山海經》,原為以圖為主的《山海圖經》(一說為《山海經圖》)的一部分,后《山海圖》失傳,僅遺《山海經》。古代的地志多由地圖演變而來,原以圖為主的,說明為附;之后說明日增而圖不加,或圖亡而僅存說明,逐漸變為有說無圖和以圖為附的地志。張國淦《中國古方志考》認為:“圖經之名,昉于后漢,至唐宋遂為地方志之通稱。”從后世方志多附有地圖的體例,可見地方志與古地圖的淵源關系。
綜上所述,中國地方志是在兼收了春秋戰國時期的國別史、地理書和地圖諸特點的基礎上,隨著歷代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而逐漸發展起來的,具有多源性和源遠性,是地方志起源的兩個顯著特征。
二、地方志的發端
中國地方志發端于秦漢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全國性地理志、地記和圖經。
1.全國性地理志演變為全國性區域總志
秦漢一統政權建立后,國家的版圖擴大了,生產有了發展,社會生活日漸復雜,于是出現了編纂地方志的需要和可能,即所謂“宰郡國需胸中全具一郡國,宰天下須胸中全具一天下”。地方志的產生,是封建統治者對國家進行有效管理的需要。漢武帝時,朝廷就曾命地方官府把記載當地山川、物產、貢賦等情況的資料,當時叫“地志”,隨“計書”(記載貢賦之類的文書)一同報送封建王朝黨中央和太史。東漢時,國家檔案館蘭臺就保存著不少郡國的“計書”和“地志”。蘭臺令史班固利用這些“地志”資料,寫成了第一部系統的全國性地理總志——《漢書•地理志》。該志以西漢103個郡國及其所轄的1 587個縣、邑、道、侯國為綱,敘述了這一時期全國的地理概況,各郡、國、縣、侯國的山川、物產、人口和民俗等,內容豐富,便于檢索,是當時地志著述集大成者。《漢書•地理志》對后世影響極大,二十四史中,除《漢書》外,還有十五史有地理志,體例大體沿襲該志。但《漢書•地理志》畢竟還是地理書,人文內容有限,而它促進了全國性區域志的發展,至晉摯虞撰《畿服經》,在地理志固有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社會與人文方面的內容,州郡及縣分野、封略、事業、國邑、山陵、水泉、鄉亭、城郭、道里、土田、民物、風俗、先賢、舊好,靡不俱載,使地理書演變成了方志——全國性的區域總志。全國性區域總志已具有后世一統志的性質。
2.地記產生并繁榮
西漢時已有地志,到東漢至南北朝時期,這種地方文獻通稱為“記”或“地記”。唐代史學家劉知幾在《史通•雜述》中將這類著作列作10類,即偏紀、小錄、逸事、瑣言、郡書、家史、別傳、雜記、地理書、都邑簿,其中同后世方志關系最密切的有郡書、地理書和都邑簿3類。
郡書即郡國之書,多記郡國鄉邦先賢、耆舊節行,用以敘功勸善,表彰鄉里。郡書起自秦漢,并在東漢有明顯發展,這與東漢地方經濟的發展和地方豪強勢力的強大有密切關系。光武帝劉秀登基后,為光耀家鄉,詔撰《南陽風俗傳》,“郡國之書,由是而作”。著名的郡書有《三輔耆舊傳》、《魯國先賢傳》、《會稽貢舉簿》、《南陽風俗傳》等。郡書主要記本郡人物,實為一方人物志。學術界認為,后世方志中人物一門是由秦漢的郡書發展而來。
地理書即輿圖、地志之書,主要記一方風土,如疆界、區域、山川、道里、戶口、民情、風俗。東方朔《十洲記》、楊孚《交州異物志》、應劭《地理風俗記》、《會稽土地記》、《秦地圖》、《漢山川圖》、《漢郡國地志》等,均屬這一類。學術界認為后世方志中的地理門類,由秦漢的地理書發端。
都邑簿多載城池、郭邑、宮闕、花囿、觀閣、倉廄、陵廟等,以辨其規模,明其制度,屬于都城史志一類。如《三輔黃圖》、《西京黃圖》、《關輔古語》、《長安圖》等。后世方志中,有些專記各地都邑城廓、宮室、官府、街巷、寺院的,如晉陸機《洛陽記》、唐韋述《兩京新記》、宋宋敏求《長安志》等,追根溯源,可在秦漢都邑簿中覓得端倪。它們或以秦漢都邑簿作藍本,或依其門類體例增補成書。
地記,三國時逐漸興盛,及至兩晉、南北朝時期盛極一時。南齊人陸澄曾收集160家地記,編成《地理書》149卷、錄1卷。梁朝人任昉在《地理志》的基礎上增收84家著作,編為《地記》252卷,集當時“地記”之大成。
東漢以后,由于門閥豪族勢力膨脹,私人修史風氣盛行,私人修志亦不少。從內容看,所修志書可分為兩類,一為述地,一為記人。述地類志書范圍很廣,有專記一方山水的,如《廬山記》、《羅浮山記》、《漢水記》;有記風俗的,如《陽羨風土》、《臨海水土記》等;有記物產的,如《南方草木狀》、《南州異物志》;還有記道路交通、都邑、宮殿、寺廟、冢墓、園林的。這類述地志書主要反映南方的風土資源和經濟開發狀況,最初主要為東晉以后南遷的士族了解江南情況而作。記人類志書也很多,有歷代人物的合傳,如《海內先賢傳》;有特定時期的人物合傳,如《正始名士傳》;有某一地區人物的合傳,如《襄陽耆舊傳》;有專記忠臣、孝子、隱逸人物的傳記,如《忠臣傳》、《孝子傳》、《高士傳》等。
這一時期涌現的各種地記,特點是內容單一,文字簡略,有的僅一篇文章,且體例各異。但“地記”的大量涌現,為后世方志的編纂開創了風氣,準備了材料,積累了經驗。
3.圖經興起
漢代,諸郡要皆有圖經。現在所知漢代最早的圖經為《巴郡圖經》。東漢桓
帝時巴郡太守但望,曾根據該圖經了解巴郡的境界、屬縣、屬官、鹽鐵官和戶口、道里。那時的“圖經”以圖為主,用圖來表示一個地方的疆域、山川、土地等,經附屬于圖。至南北朝,圖經已是通行的名目,南朝有《廣陵郡圖經》,北朝有《幽州圖經》、《冀州圖經》、《齊州圖經》等。
4.綜合性志書出現
郡書記人,地理書記地理,都邑簿記地方情況,各自構成了后世方志的一個
方面。各類地記的進一步發展,記述內容逐漸由單一趨向綜合,出現了述地兼記人的綜合性著作,它與內容單一的地記相比,更具備方志的性質。這一時期最著名的堪稱地方志鼻祖的綜合性著述為《越絕書》和《華陽國志》。
《越絕書》的作者和成書年代都有爭議,大多數學者認為作者是會稽人袁康,成書年代在戰國至東漢年間。全書15卷,記吳越兩國史地。上限自吳太伯,下限至漢代,主要記人物、地理和都邑。人物有吳王夫差、越王勾踐以及伍子胥、范蠡等;地理涉及吳越的山川、湖泊、郡縣,如虎丘、太湖、會稽山等;都邑記了無錫、毗陵、會稽等。該書是浙江最早的地方志,也是已知最古的方志,通常被看做地方志的鼻祖。清代史學家洪亮吉在《澄城縣志序》中云:“一方之志,始于《越絕》。”現代方志學家傅振倫在《中國方志學通論》中說:“《越絕書》先記山川、城郭、冢墓,次及紀傳,獨傳于今。后世方志實昉于此。”為什么這樣界定?因為該書已兼記人物、地理、都邑等,門類較多,內容較豐富,體例較周備,比郡書、地理書、都邑簿不論是內容還是體例都進了一步,已接近后世方志。
《華陽國志》為東晉常璩撰。全書12卷,附錄1卷,上限自遠古,下限至東晉穆帝永和三年。全書分巴志、漢中志、蜀志、南中志、公孫劉二牧志、劉先主志、劉后主志、大同志、李特雄期壽勢志、先賢士女總贊論、后賢志、三州士女目錄等篇,運用地理志、編年史、人物傳三結合的體裁,記述了以巴蜀為中心的中國西南地區的歷史演變、政區沿革、風土人情、物產資源、山水土質、世家大姓等,并且每郡又有小序一篇,敘述概況。該志取材廣泛,內容豐富,較為翔實,這在方志編纂上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歷來受學者稱道,后人編修四川、云南地方志書,往往“據以為典則”。這是最早的四川省通志,也是中國現在最早的以“志”為名的地方志。
三、地方志的發展
中國地方志在隋唐時期得到較大發展,逐漸形成官修制度。
隋唐時期,封建黨中央集權制度有了明顯加強,盛極一時的世家大族的勢力逐漸被削弱,國家統一,經濟文化繁榮,促進了地方志的發展。封建王朝日益重視通過地方志了解地情的作用,逐步加強了對修志的控制,出現了官修志書。圖經成為這一時期地方志的主要形式。地方志的體例有所創新,政治、經濟、藝文等內容增加,但仍詳于地理略于人文,明顯反映出地理書的影響。
1.官修志書出現
中國大規模有組織地編修地方志從隋朝開始。隋王朝統一中國后,結束了300多年來南北對峙的戰亂與分裂局面,為了加強黨中央集權,發展經濟文化,朝廷極需了解各地的情況,于是在大業年間(公元605~616年)“曾詔天下諸郡,條其風俗、物產、地圖,上于尚書”。這一政令促進了各地圖經的編修。
就在大業年間,隋煬帝敕秘書學士18人修十郡志,由內史侍郎虞世基總裁,編成圖志800卷。煬帝因部帙太少,遣重修,成《區宇圖志》1 200卷(《隋書•經籍志》)著錄為129卷,為當時的殘本)。《區宇圖志》是中國第一部官修總志。尚書左丞郎茂也編撰了《諸州圖經集》100卷,煬帝為此賜錦300緞,并將《圖經》收入秘府。這些地理總志卷帙眾多,內容繁富,為前代志書所不及,也為以后歷代封建王朝纂修這類志書創立了格局,奠定了基礎。
唐代,官修志書進了一步,朝廷明確規定了編修期限和辦法。建中元年(公元780年),朝廷將原規定各州郡每三年編修一次圖經報尚書省兵部職方的制度改為五年一修報,并要求遇州縣增廢、山河改移等情況,則隨時報送。圖經的內容,要求備載古今事跡、地理山川、土地所宜、風俗所尚。編修圖經的經費,規定一律從州縣雜罰錢中支出。由于朝廷重視修志,一些邊遠地區也開始編修圖經,如在敦煌發現的《沙州都督府圖經》和《西州圖經》,就是記載今日甘肅、新疆地區史事的早期志書。
2.圖經發展
隋唐時期,由于朝廷倡導,各地普遍編修圖經,地記轉衰。圖經的編纂形式有所變化,即有圖有說,以說為主,與過去以圖為主、以說為附已不同,如《沙州都督府圖經》存世近3丈,所記內容有水、渠、澤、堰、鹽池、湖泊、驛站、州學、縣學、醫學、廟、堂、古城、歌謠等25種,內容豐富,但未見圖的痕跡,說其以圖為主,很難令人信服。
《元和郡縣圖志》是唐代全國性總志的代表作。作者李吉甫,兩任宰相,精于地理,故記述有法,詳略得當,難能可貴的是著眼當時,力求實用。全書40卷,原有圖有文,南宋時圖佚,僅存文字,書名也從此略稱《元和郡縣志》。該志以當時的關內、河南、河北等10道為綱,分別記述各府州縣的戶口、疆域道里、形勢險要、地理沿革、山水湖泊、丘墓古跡、貢賦物產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輿記圖經,隋唐志所著錄者,率散佚無存,其傳于今者,惟此書為最古,其體例亦為最善,后來雖遞相損益,無能出其范圍。”
四、地方志的定型
中國地方志在宋代進入成熟階段,內容和形式大體定型。
宋代是中國地方志發展史上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這一時期,無論從修志的普遍度,還是成書的數量,都超過前代。志書的內容日益充實,體例日趨完備,圖經逐漸被“志”代替,并出現了影響后世方志編纂的名志。
1.朝廷創設志局,皇帝多次詔修志書
宋王朝承襲唐代三年一造圖經的制度,規定:“凡土地所產,風俗所尚,具古今興廢之因,州縣之籍,遇閏歲造圖以進。”并于大觀元年(1107年)創設九域圖志局,開國家設局修志之先河。不僅如此,太祖、真宗、神宗、徽宗諸位皇帝均曾詔修志書,促進了官修制度的實施。太祖于開寶四年(公元971年)正月命知制誥盧多遜、扈蒙等重修天下圖經,開寶八年又詔宋準修訂《開寶諸道圖經》。景德四年(1007年)二月,真宗以《西京圖經》有所未備,詔重修諸路圖經。至祥符三年(1010年)末,翰林學士李宗諤等修成《祥符州縣圖經》1 566卷,目錄2卷,其后祥符四年、六年均曾增修。元豐八年(1085年)七月,神宗又詔令三館秘閣參考州縣廢置、改易情況,刪定《九域圖》,由王存等編寫《元豐九域志》10卷。大觀元年(1107年)徽宗為編修《九域志》,又諭天下州縣編纂圖經上報九域圖志局,現存的沈津《四明圖經》,就是奉命纂修的。由于朝廷重視修志,多次詔修,一般州郡大縣,都曾數次修志,如臨安府(治所在今杭州市),僅南宋就三修志書,即有名的臨安三志:《乾道臨安志》、《淳祐臨安志》、《咸淳臨安志》。
2.修志形成傳統和規模
由于宋王朝高度重視,經濟文化有所發展,宋代方志編修空前發展,并形成了一定規模。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形成傳統,郡縣必修志;二是數量多,卷帙繁。宋代方志編修十分普遍,如果一個地方沒有修志或編修不及時,地方主官就會被認為失職。地方官員主持編修志書成為職責范圍內的事。如史能之在咸淳二年(1266年)任常州知府后,發現志書失修,便自主其事,編成《咸淳毗陵志》30卷。教育家朱熹淳熙六年(1179年)至南康郡,下轎伊始便問志書帶來沒有,急于從志書中了解當地的政績、民情與先哲,當他發現舊志不理想時,還親自編纂。正因為朝廷和各級官員十分重視編修地方志,宋代“今僻陋之邦,偏小之邑,亦必有記錄焉”。據陳正祥在《中國文化地理》一書中的不完全統計,尚有書名和編纂年代可查的宋代方志就有800種,大大超過之前歷代方志的總和。
修志形成傳統還可以從浙江湖州見一斑。浙江湖州,宋時蠶絲業發達,宋代319年間纂修的志書就有《吳興統記》、《祥符(湖州)圖經》、《湖州舊圖經》、《吳興圖經》、《吳興郡圖經》、《吳興續圖經》、《吳興地志》、《吳興地理志》、《(湖州)舊志》、《湖州志》、《(吳興)郡志》、《吳興志舊編》、《吳興志》、《吳興新錄》等14部,約22.8年修一部。
宋代巨志迭出。全國性總志方面,太平興國年間樂史引用大量圖經編修的《太平寰宇記》有200卷,祥符年間李宗諤、王曾纂修的《祥符州縣圖經》達1 566卷,嘉定、寶慶年間王象之纂的《輿地紀勝》有200卷。府州志方面,《越州圖經》有98卷,《咸淳臨安志》有100卷。縣志方面,20~30卷以上一部的很多。宋志的卷帙浩繁為后世所不及。
3.內容與體例趨于完備
宋代學術活躍,研究氣氛濃,條理縝密,編史修志之風盛行,許多學者參與修志,把述地記人匯合一體,推動了方志內容與體例的完備。宋人修志注重對社會的作用,強調要有益政事、有補風教,認為修志可以表彰先哲,利于百姓,日求康治。這一時期,隨著修志目的日漸明確,地方志的內容與編纂體例逐漸完備。
內容方面,宋人提出必須包括天時、地利、人文、忠孝節義、民力、軍力、政教、古今得失等,才能有補于世,如果“徒辨其山林、川澤、都鄙之名物而已”,就失去了修志的意義。
宋代方志記述的重點從地理轉到人文歷史方面,“人物”和“藝文”逐漸占據重要位置。北宋初年成書的《太平寰宇記》集中反映了這個變化。該志內容廣泛,于地理之外,又增加了姓氏、人物、詩詞、藝文等,從而使方志例目大變。《四庫全書總目》評論說:“后來方志,必列人物、藝文者,其體皆始于史(指作者樂史)。蓋地理之書,記載至是書而始詳。”
體例方面,宋代方志的名稱趨于統一。據張國淦《中國古方志考》收錄的宋代方志名稱分析,共有志、圖經、乘、譜、記、編等稱謂。著錄的761種宋代方志中,能確定編修時間的有476種,其中北宋172種,名圖經者96種,名志者24種;南宋304種,名圖經者降至31種,名志者升至248種,名志者較北宋增加了10倍。宋代方志圖和文的比重有了很大變化,文字的分量明顯增多,圖的分量日益縮小,在志書中退居次要位置,如宋神宗時王存主修的《元豐九域志》,是在《九域圖》的基礎上重修的,因“不繪地形,難以稱圖”,故改稱《九域志》。鑒于志書體例發生變化,“圖經”之名已不適用,南宋后幾乎所有的志書都改稱“志”。如《嚴州圖經》,紹興年間的刻本就改稱《新定志》了。
南宋出現了代表后世方志主流的編纂體例,一為平目體,一為紀傳體(屬綱目體)。平目體以范成大《吳郡志》為代表,全部內容平行列目,無綱統屬。紀傳體以周應合《景定建康志》為代表,全書分錄、圖、表、志、傳5類,每類均有序,下分細目,特點是目以類聚,層次分明。這兩種體例比較適應方志記述內容的需要,為后世廣泛采用。
宋代方志以敘事詳明、體例簡潔著稱,其中以“臨安三志”最負盛名。以潛說友《咸淳臨安志》為例,該志100卷,總18綱,綱下列目。前有序言、凡例、目錄,后有跋,正文為行在所錄、疆域、山川、詔令、御制文、秩官、官寺、文事、武備、風土、貢賦、人物、祠祀、園亭、古跡、冢墓、恤民、紀遺,排列整齊,有圖有表有考有傳,各綱之首均有小序。內容大多統合古今,并詳今略古。以人物為例,共記載漢至宋代人物145人,可見統合古今,其中宋代72人,約占半數,又可見詳今略古。《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價:其書“頗有條理”,“區畫明晰,體例井然”。《咸淳臨安志》在橫排門類、縱貫斷限和體例結構等方面,均合當今志體,為定型方志。
由于《太平寰宇記》等方志在內容和體例上都有發展和突破,使地方志最終從地理學分離出來,而在史學領域自成一類,可見宋代方志對后世方志的影響。
五、地方志的興盛
中國地方志在元代繼續發展的基礎上,于明清進入興盛時期。
1.元代
元代,方志進入穩步發展期,志書的形式、內容和體例大多承襲宋代,全面完成了圖經向方志的過渡,并且創修了全國性一統志——《大元大一統志》;出了一批名志,如袁桷的《延祐四明志》,“體例簡明,最有體要”,“志書考核精審,不支不濫,頗有良史之風”。徐碩的《至元嘉禾志》,“其書序次甚詳,每條下間系以考證,尤為典核”。張鉉的《至正金陵新志》“薈萃損益,本末燦然,無后來地志家附會叢雜之病”。
2.明代
明王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就于洪武三年(1370年)下令編修一統志,以夸耀明朝統一的功績,了解各地地情。隨即,朱元璋又令天下都司,報送城池、山川、關津、水陸道路、倉庫等圖志。明成祖朱棣繼位后,于永樂十年(1412年)頒布了《纂修志書凡例》16則,規定志書內容應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廓、鄉鎮、土產、貢賦、風俗、形勢、戶口、學校、軍衛、廨舍、寺觀、祠廟、橋梁、宦績、人物、仙釋、雜志、詩文等24類,還規定了各類目的編寫原則,以便統一各府州縣志書的內容和體例。這是迄今發現的最早由朝廷頒布的修志凡例。永樂十六年,朝廷再次詔修郡縣志書,頒布《纂修志書凡例》21條。此外,明王朝在正統、景泰、天順年間均曾下詔修志;在弘治、正德、嘉靖年間均曾下令廣征志書,《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統志》就是在各地上送志書的基礎上編成的。
不僅明王朝多次下詔修志,湖廣布政司左參政丁明也曾于嘉靖中頒布《修志凡例》,浙江巡撫、河南汝寧府也曾令下屬府縣立即修志。由于朝廷三令五申,各地方志編修工作得到迅速發展。萬歷年間,張邦政就在《滿城縣志•序》中稱:“今天下自國史外,郡邑莫不有志。”據統計,明代所修方志達到2 892種,比宋代增約2﹒8倍,今尚存992種;元代沒有修志的寧夏、青海等地,到明代有了方志;還出現了元代沒有的鄉鎮志、衛所志、邊關志。一修再修地方志的情況很普遍,如《貴州通志》曾十修,《通州志》九修,《常熟縣志》、《蕭山縣志》七修,《杭州府志》、《六合縣志》六修。
明代方志的內容已十分全面,涵蓋了當時自然與社會的各個方面,大致包括地理、政治、經濟、軍事、教育、文化、科技、社會生活、名勝古跡、人物、少數民族、自然災害等12方面。一些修志者開始將史家的褒貶筆法運用到人物傳中,如康海《武功縣志》、柳瑛《中都志》、唐胄《瓊臺志》都善惡并書。這是對方志歷來揚善隱惡的革新。
明代方志大體可以分為繁體、簡體、通紀體、斷代體幾種類型,而以繁體、通紀體為多。與宋元方志比較,明志略嫌蕪雜,如《句容縣志》就有124目,《蘭陽縣志》有10大類112目,《鄢陵志》僅記人物就多達20目,區分過細,類目名稱和排列不夠科學,成為這一時期方志編纂中的突出問題。有學者批評明代一些方志帶有文人習氣,倉促從事,不作艱苦的資料工作,不精細考證;有的標奇立異,濫收詩文;有的追求文采,鋪陳詞藻;有的資料不實,空發議論;有的繁簡失度。但明代方志客觀上保存了許多珍貴資料,如《嘉靖壽州志》記有淮南第一橋,《隆慶潮陽縣志》記載了廣東沿海人民的抗倭斗爭和海上貿易情況,《嘉靖欽州志》記載了當地潮汐的情況。江蘇的一些地方志記載了當地的名產、特產,如米花糖、飴枝糖的生產過程。
3.清代
方志編纂與研究進入強盛期,所修志書無論數量之巨,種類之多,體例之完備,內容之廣泛,都是前所未有的。許多學者參與修志,探討方志理論,催生了方志學的建立。
(1)朝廷頒例詔修,皇帝親審《一統志》,制定60年重修制度。
清朝曾于康熙、乾隆、嘉慶年間三次編纂《大清一統志》,每次纂修前,必先令各省、府、州、縣編修地方志,并三番五次督促按時進呈,不得有誤。康熙十一年(1672年),康熙帝采納保和殿大學士衛周祚進奏,令直省各督撫聘集夙儒名賢,接古續今,纂輯通志,同時將順治十八年(1661年)河南巡撫賈漢復主修的《河南通志》頒為修志的樣式。康熙二十二年,禮部奉旨檄催各省設局修志,并限期完成。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雍正帝針對各省志書采錄人物事跡提出明確要求:“登載一代名宦人物,較之山川風土尤為緊要,必詳細確查,慎重采錄,至公至當,使偉績懿行,逾久彌光,乃稱不朽盛事。”還令根據志書編修的好壞,給予必要的獎懲。不久又頒令各省、府、州、縣志書每60年重修一次。乾隆帝對纂修《一統志》極為重視,史臣進呈稿本,都親自審閱,反復推敲,并提出修改意見。
清王朝對修志嚴格控制,州縣以上志書幾乎全為官修,私人編修的極少。省級志書《通志》以總督、巡撫領銜監修,府、州、縣志則由知府、知州、知縣領銜纂修,修成后需呈報上一級審查。官府設有志局(館),一般由地方官員聘請文人學士或地方鄉紳編纂,也有的由地方官員親自編修。乾隆帝曾嚴禁私自編修刊印志書。
(2)大批學者修志,促進方志理論研究,方志學建立
由于清王朝在提倡修志的同時設置嚴密文網,實行文化專制,學者不敢私自修史,于是編修志書蔚然成風,大批著名學者參與了各地的修志工作,如錢大昕纂修了《乾隆鄞縣志》,戴震纂修了《乾隆汾州府志》,王鳴盛纂修了《嘉定縣志》,孫星衍纂修了《偃師縣志》、《三水縣志》,洪亮吉纂修了《固始縣志》、《登封縣志》。據統計,江蘇武進、陽湖有500余名學者參加了全國各地的修志活動。他們在修志過程中,就志書的體例、內容和編修方法進行探討,并展開爭論,促進了方志理論的研究,形成了不同流派。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地理派和歷史派。
地理派,又叫舊派,或考據派、厚古派,以戴震和洪亮吉為代表。戴震為乾嘉時期一流學者,《四庫全書》館的纂修官,做學問無不從考據入手。他修志重考索,輕當代文獻,認為“古今沿革,作志首以為重”。洪亮吉以進士授翰林院編修,曾任史館纂修官,先后編修《寧國府志》、《懷慶縣志》等10多種志書,主張:“一方之志,沿革最要”,“地志者,志九州之土也”。地理派重視歷史資料,忽略當朝文獻,主張修志要厚古薄今,貴因而不貴創。他們注重地理沿革的考證,所修志書地理內容較為詳盡,其他史事的記載比較簡略。
歷史派,又稱新派,或文獻派、詳今派,以章學誠為代表。他與考據派展開了針鋒相對的論戰。他長期從事修志實踐,把自己對史學理論的創見用于編修地方志,并在總結前人修志經驗的基礎上寫出了《方志立三書議》、《州縣請立志科議》和《修志十議》等幾十篇獨具精思的論文,提出了一套完整的修志理論,創立了方志學。他認為方志非地理專書,地理內容只是方志內容的一部分。關于地方志的性質和作用,他指出“部府縣志,一國之史也”、“史體縱看,志體橫看”,本質是一樣的。地方志在史學上的地位是“國史之羽翼”,“有裨風教者”,具有“經世”的作用。關于怎樣編纂地方志,他指出要嚴格遵守“史家法度”,“全書之命辭措字,亦必有規矩準繩”。省、府、州、縣志書記述的內容應各有側重,圖表運用要“相輔而行”,做到“文省而事無晦,形著而言有所歸”。關于建立志科,他倡導州縣設立志科,主張志科這樣的修志機構應當是常設的。關于修志人才,主張要選“能通文字而通史裁者”,要具備識、明、公“三長”,認為“識足以斷凡例,明足以決去取,公足以絕請托”。謝啟昆、阮元等志家均為歷史派人物。乾嘉時期,地理派占據著方志界的主流地位。之后,歷史派的理論逐漸為方志界所接受,并影響至今。
章學誠是方志學的奠基人。他有關方志的理論自成體系,涉及方志的性質、編纂范圍、體例、章法和修志工作等方方面面。他使方志學開始成為一種專門學問。其學術成就和歷史功績是卓越的。
(3)編修方志空前普及
清代修志空前普及,據《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記載,現存的清代方志有5 701種,約占現存全國地方志總數8 200多種的70%,其中省志86種,府、州志901種,縣志4 714種。全國除新疆及西南個別省分外,幾乎所有縣一級基層行政單位都修了志書。此外,還修有鄉鎮志、衛所志、土司志、里志等,僅江蘇省就有存世的鄉鎮志77種,浙江省也有40多種。
清代志書主要有平目體、紀傳體(綱目體)兩種。
平目體以《順治河南通志》為代表。全書50卷,分為圖考、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風俗、城池、河防、封建、戶口、田賦、物產、職官、公署、學校、選舉、祠祀、陵墓、古跡、帝王、名宦、人物、孝義、列女、流寓、隱逸、仙釋、方技、藝文、考辨等30類。由于朝廷曾下令各省以該志為模式,這種體例在清代采用較多,特別是清前期。
紀傳體(綱目體)以《嘉慶廣西通志》為代表。全書280卷,正文分典、表、略、錄、傳5綱,統訓典,郡縣沿革、職官、選舉、封建4表,輿地、山川、關隘、建置、經政、前事、藝文、金石、勝跡9略,宦績、謫宦2錄,人物、土司、列女、流寓、仙釋、諸蠻6傳,共22目。清后期,紀傳體(綱目體)志書增多。
隨著工商業的興起,清代后期志書篇目隨之改進,以容納新內容,體現時代新特點。如《同治上海縣志》設“海關”目,《光緒開原縣志》設“商務”目,《宣統承德縣志書》設“工藝”、“鐵道”、“電信”、“商埠”目。
六、地方志的繼承與局部創新
中國地方志在民國時期得到繼承并局部創新。
民國時期,政局動蕩,內憂外患頻仍,先是軍閥混戰,后又遭到日本帝國主義入侵,但編修地方志這一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并未因此中斷,而是得到繼承并發揚,局部有所創新。
1.繼承政府主持修志的傳統,要求志書提高科學性和實用性
民國3年(1914年)教育部即咨令各地編修鄉土志,一作學校教材,二供清史館征用。這年,浙江省、黑龍江省成立通志局開始編修通志。民國6年(1917年),北洋政府內務部會同教育部又通令各地修志,山西省公署下達了編寫新志的訓令,頒布了《山西各縣志書凡例》,規定縣志要采用圖、略、傳、表、考5種體裁,酌分綱目。廣東通志館開始修志,并于次年修成《續修廣東通志稿》19冊。
全國大規模編修地方志從民國17年(1928年)開始。當年,行政院通令各省、縣一律修志。次年,要求省、市、縣新志書的凡例送部審核,還頒布了《修志事例概要》22條,對修志機構設置,志書內容、綱目、編修方法、審核辦法及文字表述、印刷等做了詳細規定,如要求各省建立通志館,負責修志,要求輿圖由專人采用最新科學方法繪制,要編入有重要價值的照片和統計表,要據實編入天時發現的異狀,以供科學研究,但不得稍涉迷信,以期落實修志機構,提高志書的科學性和實用性。這些是封建王朝統治時期沒有要求也不可能要求的。
民國33年(1944年)***頒發《地方志書纂修辦法》9條,規定志書分省志、市志、縣志3種,省志30年一修,市縣志15年一修,編成的志書要報***核實后方能印行。民國35年(1946年),***又重新頒發《地方志書纂修辦法》,要求各省、市、縣未成立通志館的設立文獻委員會,負責收集地方文獻,以備修志。可見政府對修志十分重視。
2.局部創新
民國時期編修的志書在體例、內容等方面基本承襲封建時代方志舊規,仍屬舊志范疇。但民國的國家政體已不同于清代,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有了一些變化,這就出現了民國方志編纂中的局部創新。
從內容看,大部分民國志書的內容與時俱進,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新面貌和新特點。首先是拋棄了具有濃厚封建名教思想的內容,如帝記、御制、封爵食邑、列女等,較為重視記述當時當地社會政治、經濟狀況和人民生活方面的內容。如歐仰羲、梁岵廬等修纂的《民國貴縣志》,記述了該縣墟市、交通、礦業的發展情況;黎祥品、劉宗堯修纂的《民國遷江縣志》著重記述了民國以后有關社會經濟、農佃勞工、民族戶口、地方行政等內容;封赫魯等修纂的《民國靖西縣志》,保存了當地壯族人民的風情及邊疆地區政治、經濟方面的珍貴資料。
大部分民國志書也擺脫了封建時代一些陳舊的門類,使用了有時代特點的新名稱,如《民國邕寧縣志》,設有郵政、航政、電政、路政、商業團體、最新學制等門類;《民國江西通志稿》設有一門地質考。
從體例看,有以下突破:
創立概述 有些舊方志雖然在志首設有“序”、“總敘”、“總綱”等,但記述往往只涉及義例和一些內容。黃炎培撰《民國川沙縣志》,在承襲這一傳統的同時,進行創新,于各志之首均設“概述”,“蓋重在簡略說明本志內容之大要,而不盡闡明義例也。將使于此書者,讀概述后,進而瀏覽全文,其繁者可以用志不紛,其簡者亦將推闡焉而有得,或竟不讀全文而大致了了”。黃炎培創建“概述”有明確的目的,與舊志“序”、“總敘”、“總綱”的內容要求和功用并不完全相同。所以今方志研究中談到“概述”,一般將黃炎培的《民國川沙縣志》作為鼻祖。
用科學方法繪制地圖,照片、統計表進入志書 明清方志繪制的地圖多為對景式地圖,有些則按晉裴秀制圖六體繪制。而民國方志繪制的地圖開始采用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比例尺、圖例、經緯度,使地圖更為精確、科學。如張仁靜編纂的《民國青浦縣續志》,全境圖以1:225 000比例尺繪制,縣治圖以1:55 000比例尺繪制。
△ 照片進入志書是民國首創。 如柳詒徵等編纂的《民國首都志》,就收入照片75張,有南京的鳥瞰照,街道、學校、醫院的照片;《民國邕寧縣志》,志首也收入照片20幅。
△ 統計表進入志書,也是民國首創。 如《民國杭州市新志稿》就有《近十年來本市茶葉出口數量及其價值表》、《民國二十年杭州市商店家數分區統計表》等。《民國川沙縣志》有數十種表格,僅實業志就有《川沙農場歷年收支盈虧表》、《農家預防病蟲害方法一覽表》、《毛巾廠調查表》等16種。
采用新式標點和白話文 新式標點和白話文是民國初期新文化運動的成果,民國時期編纂的志書陸續都采用了新式標點和白話文撰寫。
編制索引,運用國際音標標注方言,運用國際通用學名記錄動植物,也是民國方志發端。
七、地方志的大盛
中國地方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進入大盛期。
1.黨和國家領導人十分重視地方志的編纂與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編纂新方志的工作在毛澤東主席的關懷和倡導下開展起來。1956年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在制定《十二年哲學社會科學規劃方案》時,提出編寫地方志的任務,將編修地方志列為20個重點項目之一。規劃委員會下成立了地方志小組,以加強對修志工作的領導。1958年3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在成都舉行,毛澤東主席一到成都,立即調閱《四川通志》、《華陽國志》、《灌縣志》等志書,并選輯其中部分內容,印發給予會領導,提倡利用地方志提高領導水平,倡議各地編修地方志。同年8月,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關于整理善本書的指示》中指出:要系統整理縣志及其他書籍中的有關科學技術的資料,做到“古為今用”。10月,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地方志小組向全國發出了《關于新編地方志的幾點意見》。《意見》明確指出:“方志是我國一項獨有的文化遺產”,“歷代續有編修”,新方志可分為省、市、縣、社4種,修志的組織應在各省、市、縣黨委和人民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新方志應貫徹執行厚今薄古的原則等。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關于地方志編纂原則的第一個綱領性的文件。同時,地方志小組起草了《新修地方志體例(草案)》、《縣志編纂條例草案(討論稿)》下發征求意見。到1960年,全國已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530多個縣建立了修志機構,250個縣完成了志書初稿。至1966年,全國有20多部志書正式出版,如《湖南省地理志》、《北京植物志》、《甘肅氣象志》、江蘇的《泗陽縣志》、廣東的《惠陽縣志》等。“文化大革命”中,各地修志工作被迫中斷。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中國進入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歷史新時期。隨著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恢復和工作重心轉移到四個現代化建設上來,黨和國家第二代領導核心鄧小平同志首先提出“摸清、摸準我們的國情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極端重要性”,為新方志編修指明了方向。1983年4月,經黨中央同意,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成立,具體負責指導全國的修志工作;指導小組召開了全國首次地方志規劃會議,會上草擬并原則通過了《1983~1990年中國地方志事業發展規劃及設想(草案)》和《中國舊方志整理規劃實施方案》兩個文件。1985年4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1985]33號文件,轉發了《中國社會科學院關于加強全國地方志編纂工作領導的報告》,要求各地對地方志編纂工作進行檢查,進一步加強領導,充實人員,加強隊伍建設,切實解決地方志編纂工作中的問題。這個報告經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表明地方志工作已正式納入各級政府的工作日程,標志著全國修志工作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同日,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第五次會議討論通過《新編地方志工作暫行規定》,發各地試行。
以江澤民總書記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人,更加重視新方志編修。江澤民同志1987年在上海地方志編委會成立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全面闡明了新方志編修的重要意義,明確指出:“編纂社會主義新方志是兩個文明建設的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系統工程,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業。”他特別強調,在各項工作十分繁忙的情況下,“修志工作是一項不容易引起重視的重要工作,各級領導要把修志工作當作一項重要事業來抓,并且切實抓好”。在他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以后,仍十分關心新方志編修工作,委托中共中央辦公廳的負責同志聽取全國新編地方志工作匯報,親自為一些新志書題寫書名,還把新志書作為珍貴禮品贈送給貴賓。2002年,經中共中央有關部門批準,江澤民同志在上海地方志編委會成立大會上的重要講話重新發表。重新發表的講話再次強調了地方志事業的重要性,指出:“編纂社會主義時期新方志是兩個文明建設的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系統工程,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后世的重要事業”。為了進一步加強新編地方志工作的領導,1995年6月,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關懷下,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李鐵映出任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原黨組書記、副院長郁文,中國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副院長王忍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國家檔案局局長王剛擔任副組長;在指導小組成員中增加了一些省市主管地方志工作的領導和各學科的著名專家學者,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新編地方志工作的重視和關心。
1996年5月,國務院召開了全國地方志第二次工作會議。李鵬總理在中南海接見全體代表,并作了重要指示:“新編地方志是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一定要認真做好。”李鐵映同志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明確指出:“修志工作絕不是可有可無的事,而是各級政府的職責,主要是省、市、縣三級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職責,是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堅持“一納入”,即把修志工作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各級政府的任務中。要堅持“五到位”,即領導到位,機構到位,經費到位,隊伍到位,條件到位。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專家修志、三審定稿制度。李鐵映同志還指出:“方志事業要連綿不斷,代代相濟”,“一屆志書完成之日,就是新一屆志書開修之時”。在這次會議之后,國務院辦公廳發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方志編纂工作的通知》(國辦發[1996]47號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進一步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通知》指出:地方志一般分為省、市、縣三級,每20年左右續修—次。《通知》的發布,極大地鼓舞了全國的地方志工作者,有力地推動了全國地方志事業的發展。1998年,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根據《通知》精神,對試行多年的《新編地方志工作暫行規定》進行修訂,制定出《關于地方志編纂工作的規定》,經國務院領導同意頒布施行。
2.新編地方志成果輝煌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新編地方志工作在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指引下,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與國家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同步,取得了巨大成績。全國除港、澳、臺之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先后建立了三級修志機構,在全國范圍內,形成了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組織實施的修志格局。省一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主任一般由省(自治區、市)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人擔任,市、縣編纂委員會主任也由市、縣主要領導人擔任。省、市、縣三級均設專門修志機構。如此完備、系統的地方志編纂組織機構前所未有。
逐步形成了一支人數可觀的修志隊伍。目前,全國省、市、縣三級修志機構的專職修志人員有2萬多人,各地先后直接參與修志的兼職修志人員總數在10萬以上。這是一支來自各行各業、具有較高政治和文化素養的修志隊伍,其中不少具有高級職稱和碩士、博士學歷,不乏各行各業知名的專家、學者。
據統計,經過20多年的辛勤耕耘,至2004年,正式出版和完稿的新志書,僅省、市、縣三級就有5 000多部,40多億字,還有12 000多部鄉鎮志、部門志、專業志、廠礦企業志、學校志,1 500多部地名志,以及相當數量的年鑒、地情書。如此眾多的成果,為地方經濟建設、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三級志書搜集的資料與最后成書的字數,一般為20:1。多的達百比一,甚至幾百比一。按最低估計,首屆修志,各地積累的資料至少在500億字以上。浩瀚的資料,不僅為新方志編修提供了堅實的基礎,而且本身就是一項巨大的可供開發和利用的地情資源。許多地方正在利用地方志書和搜集的大量資料,建立常設的方志館和地情資料信息庫,運用現代化的手段進行管理,為全社會提供信息服務。
3.新方志的發展和進步
新方志與舊方志相比,在許多方面都有很大的發展和進步。
新方志的思想性、科學性和資料性遠超舊志。新方志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存真求實”的編纂原則,既記事業和工作中的成績,也如實記述挫折和失誤,體現了社會主義時期鮮明的時代特色。
新方志以全新的觀點和視角,通貫古今,全面、系統地記載各地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狀況,著重反映中國近百年來地方的歷史和現狀,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教育、科技、體育等方面的發展和變化,可以說是全面、系統的地情書和國情書。
新方志重視對社會生產和經濟活動的記述,注意揭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相互聯系和變化規律,重視人民群眾在無產階級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中地位和作用的記述。經濟部類的內容較舊志有大幅度增加。新方志運用新技術、新方法進行編纂,科學地繪圖制表,科學地設計篇目,科學地運用各學科的理論和方法進行編修、評議和審定。
新方志吸收大量科學成果,如最新考古成果,最新科學發現,最新科技成果,最新考證成果等,科學性為舊志所無法比擬。
新方志的體例結構既繼承舊志的優良傳統,又有所發展和創新,更講究科學性和整體性。門類劃分既講究體現社會分工,又強調符合科學分類,符合邏輯關系。注意述、記、志、傳、圖、表、錄諸體裁的綜合運用、科學互補。
新方志的載體出現多樣化,既有紙質志書,也出現了電子版志書和網絡版志書。
新方志的應用范圍已經從為資政服務,擴展到為全社會各階層服務,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經濟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