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志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
中國的地方志,自它誕生之日起,就有別于其他的書籍。以后經過長期的發展,從體例到內容,日益完善,一直受到人們的重視。到了明、清時代,地方志即以其資料之豐富,工程之浩大,卷帙之繁多而著稱于世。新編的社會主義新方志,與舊志相比,內容更加豐富,工程更加浩大,卷帙更加繁多,兩者不能同日而語。地方志之所以受到人們的重視,最根本的一條,就是它的內容豐富,質量好,可讀、可信、可用。而要做到這些,并非易事。歷代的修志工作者經過長期探索,創造了一整套比較科學的編纂方法。特別是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的、全國性的大規模開展修志工作以后,經過眾多修志工作者的艱苦努力,使修志理論更加充實,形成了地方志獨有的科學體系。廣大修志工作者在方志史學、方志分類學、方志編纂學、方志工程學、方志出版學、方志功能學、方志美學等方面進行深入研究,使修志科學更加完善,更能體現和適應社會主義新方志的特點和需要。
新編社會主義地方志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進行創新,對質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如在編纂原則上,必須體現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內容上堅持求真存實原則,對各項事業的歷史與現狀,實事求是,不溢美,不隱惡,述而不論,言必有據;在編纂方法上,既要繼承優良傳統,又要根據實際需要大膽創新,突出時代特點、地方特點和各項事業的特點;篇目設置科學合理,符合邏輯,順理成章;內容編排輕重得體,繁簡適宜,有條不紊,層次分明;行文簡潔明了,惜墨如金,通達流暢,符合規范。志書編纂完畢,還要經過嚴格審查驗收,不合格的一律不能出版。修志和其他工作一樣,牽涉方方面面,因此還要做好組織工作,理順各種關系,搞好各種工作。實踐證明,要做到以上這些,必須有一套科學的工作方法,才能提高工作效率,收到良好效果。
科學的工作方法有許多,運用系統工程理論來指導修志是其中的一種。大家知道,系統是由若干相互聯系和相互作用的要素組成的具有一定結構和功能的有機整體,整體性是系統最基本的特性。系統也指始終一貫的條理和順序。修志工作多而復雜,極需要條理化、有序化,也很講究整體性。所以,將系統工程理論和系統工程方法應用于修志工作上,勢在必行。為什么這樣說呢?道理很簡單,人們在修志過程中的每一項工作,都是互相聯系、互相影響、互相制約、互相依存的。整個修志工作,是一個多因素、由統一的要求和共同目標構成的有機整體。修志中的每一個統一要求,都是修志的重要因素、重要環節。這些要素和環節,都有其特定的功能,缺少哪一個都不行,哪個環節做不好,都會影響整個修志工作和志書的整體質量。這就要求每一位修志工作者,從始至終扎扎實實﹑一絲不茍地把握好每一個環節,做好每一項工作。企圖走捷徑,省功夫,是不切合實際的。
修志和搞工程建設有點相似,強調進程中的整體性、系統性和有序性,在許許多多的工作中,先搞什么,后搞什么,都必須講究,不能亂。搞工程建設,要先作實地調查,搞好勘測工作,才能作出建設方案,進行工程設計,然后按照科學設計進行施工。如果將這些程序顛倒過來,先進行工程設計,后搞實地勘測,設計無實情作根據,就很難做到科學合理;如果先施工,后設計,或者邊設計,邊施工,那情況會更糟糕,質量得不到保證,這個工程很可能要報廢,即使勉強建成和使用,也是后患無窮。修志也是這樣,不可不講科學。如果違反科學的系統規劃,顛倒程序,急于求成,便會出現同樣的結果,造成志書質量低劣,甚至不得不推倒重來,想快反慢,欲速則不達。所以在修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系統理論和系統方法,科學合理地安排各項工作,做到有條不紊,扎扎實實,一步一個腳印。
那么,科學合理的修志程序應該是怎樣的呢?一般來說,首先是要搞好地情調查研究,明了當地的歷史與現狀,然后從實際出發,制定編纂志書的總體規劃,根據總體規劃,落實修志任務,逐步開展各項工作。具體進程,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十個步驟:第一步,建立修志機構,組織修志隊伍,培訓修志人員。第二步,全面搜集各種修志資料,并對這些資料進行核實、鑒別和分類,編寫資料長編。第三步,根據全面掌握的資料,按照科學分類和社會分工,以及志書的特定體例要求,搞好總體設計,確定每部志書的編寫篇目。第四步,按照統一的設計和篇目,先進行試寫,探索編寫經驗,統一編寫格調,提高編寫人員的寫作技巧。第五步,采取分工合作的方法,由編寫人員分頭撰寫志稿,最后由主編(或指定專人)進行總纂。第六步,志稿總纂后,即印發領導和各有關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并召開評審會,聽取領導、專家和同行的意見。第七步,志稿經過吸納各方面意見,再次全面修改后,即按照志書審查制度,逐級上報,進行審查驗收。第八步,志稿經過審查驗收合格后,還要經過編輯加工,達到齊(資料齊全)、清(文字清楚)、定(內容確定)要求,才能送出版社終審出版。第九步,志書出版后,要認真做好宣傳和發行工作,發動社會各界人士讀志用志,充分發揮志書的作用。第十步,回顧修志歷程,總結經驗教訓,為下屆修志做好準備。
以上這些工作,歸納到系統工程,可分為組織工程、編纂工程、出版工程和志后工程。整個修志工作是一個大系統,而組織工程、編纂工程、出版工程和志后工程則為分系統,分系統下面還有許多子系統。新編地方志的系統工程,是由許多單位、許多部門、許多環節縱橫交錯、相互聯系而成的,具有多層次、多目標、多功能、多因素的特點,因此,必須樹立整體觀念,不能只注意某些工作、某些環節、某些聯系,而忽視更大系統的總體目標,也不能忽視各個分系統在大系統中的地位和作用。要從系統的整體出發,研究分系統或子系統與大系統之間的關系,合理組織,有效協調,使系統內的一切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達到共同的目標,收到最好的效果。
二、關于組織工程的實施
中國的地方志,多數是以官修為主,故稱“官書”。既是“官書”,就必須由官來主修。主修的官不是一般的官,而是當地的最高行政長官。如省志(通志),由相當于省長一級的官員來主修。大家現在編修的地方志,同樣是“官書”,同樣強調官方的領導,但組織形式有所不同,是黨委領導、政府主持,成立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由各級政府的最高領導(自治區主席、盟市長、旗縣長、區長)擔任主任;由各部門承擔編修的省志(通志)的專志,則由部門的主要領導(廳長、局長)擔任編委會主任或領導小組長。
組織工程是修志的“硬件”,這個工程實施得好不好,直接關系到整個修志工作的開展,也是修志成敗的關鍵。道理很簡單,修志涉及黨、政、軍和各個部門、各行各業,沒有“黨委領導,政府主持”這樣的領導格局,修志工作就無法全面進行。修志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財力,沒有黨政領導的支持,這些實際問題就無法解決。總而言之,組織工程的實施,是修志的先決條件,沒有這個“硬件”作基礎,一切修志活動就無從談起。
組織工程的實施,主要是搞好機構建設和隊伍建設,同時講究工作方法,充分發揮機構、隊伍的作用。
1.組織機構建設
根據修志工作經驗,組織工程的實施,首先從建立組織機構做起。先有組織,才有隊伍,有了組織和隊伍,各項工作才得以開展。
(1)成立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頒發的《地方志工作條例》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要成立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負責組織各地區修志工作。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和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也要有常設的修志機構。遵照這個《條例》的精神,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持”的組織原則,由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分別擔任正、副主任。如果主要領導因換屆、調職或離退休而變動,編纂委員會成員也隨之進行調整,使編纂委員會始終是個真抓實干的領導班子。
(2)組建地方志辦公室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頒發的《地方志工作條例》規定,自治區、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三級都要有常設的修志機構,即各級的地方志辦公室,它們是當地政府直屬的具有行政職能的一級單位,經費列入各級地方財政預算。各級地方志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制定修志規劃;開展調查研究,積累地情資料;組織本級志書編纂,指導下級修志工作,并在職權范圍內對下級修志單位進行系統管理;審查驗收下級上報的志稿;編纂出版地方年鑒、地情叢書,整理舊志;進行地方志理論研究,總結交流修志經驗,培訓修志隊伍;為各級領導和社會各界人士提供咨詢服務。
(3)成立地方志學會
地方志學會是地方志工作者的群眾性的學術團體,主要任務是研究地方志理論和交流學術研究成果,促進修志工作的開展。在第一輪修志中,自治區成立了地方志學會,并取得了豐碩的學術成果。有條件的地方,如各市也應該成立地方
志學會。修志工作者除了積極參加自治區、市地方志學會組織的活動外,還可以與當地的社會科學聯合會合作,積極開展學術研究活動。地方志學會不需要設立專門的辦事機構,一般是掛靠在當地的地方志辦公室,由地方志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地方志學會工作。
2.修志隊伍建設
有了組織機構,還必須有一支訓練有素、業務過硬的修志隊伍。修志人員的素質如何,直接關系到修志工作的好壞和志書質量的高低。歷代修志,都很重視挑選人才,認為修志者必須是一域之英才,不是英才,就不能勝任修志工作。所謂英才,主要是指修志者的知識結構和文學素養。知識結構應是通才型的,文、史、哲、經、諸子百家,均有所涉獵。修志者還要過得“五關”,即能明辨志觀之是非,能識別志材之真偽,懂得志法是否適宜,能駕馭志言之繁約,還要看他的志德之高低。概而言之,修志者必須具備廣博的學識,精通修志技藝,并具有堅持實事求是、勇于獻身敬業的高尚品質。古人嚴格挑選修志人才,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地方志涵蓋百科,修志者沒有多方面的知識,就很難勝任修志工作。歷代的名志佳本,多出于博才、通才之手。新編的社會主義地方志,內容比舊志豐富得多,因此更需要博才和通才。當然,人們在挑選修志人才中,非博才、通才不用,那可能也不現實。修志需要通才,但世界上沒有天生的通才,根本問題在于學習。只要肯學習,什么知識都可以學得到。通過刻苦學習,無才可以變有才,專才可變通才。實踐證明,解決人才不足的唯一辦法,就是學習,通過不斷培養,逐步提高隊伍素質。辦培訓班,也是培養提高隊伍素質的一種方法。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要求所有修志工作者都經過培訓,持證上崗,這對提高修志人員素質和工作效率,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關于加強修志隊伍建設問題,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特別強調以下幾點:第一,地方志專職編纂人員要相對穩定。隊伍不穩定,素質的提高就無從談起。第二,要不斷提高修志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在修志隊伍中大力倡導“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的敬業精神。第三,要充分發揮老同志的作用,修志隊伍的年齡結構,最好是老、中、青三結合。第四,通過各種形式對中青年骨干進行培訓,同時從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門輸入更多有較高專業水平的青年人才。第五,堅持專職隊伍與兼職隊伍相結合的方針,吸收各行各業有造詣的專家、學者參加地方志編纂工作。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地方,還應吸收本民族干部參加。只有這樣,才能從整體上提高修志隊伍的素質,保證修志工作健康、順利地進行。
3.修志機構要積極主動搞好工作
修志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在修志過程中怎樣擺布和協調好上、下、左、右的關系,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上”是指當地黨政領導和修志系統的垂直領導,修志部門必須積極主動地向領導請示匯報工作,爭取領導的重視和支持;“下”是指下屬的編纂單位和編纂班子,必須經常與他們溝通,及時指導和幫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問題。總而言之,要使領導真正重視修志工作,就要多溝通,多匯報。
事實的確如此。有很多志辦主任很會做這方面的工作,和領導的關系搞得很好,各項工作都得到領導的強有力的支持。與此相反,有的志辦主任不會或者不愿意多做這方面的工作。由于彼此溝通不夠,許多問題領導并不知道,因此也就無從得到解決。
“左”與“右”,是指與修志有關的單位、部門、團體及同行,要經常與他們聯系、交流,互相幫助,這點也重要。
修志系統和修志機構內部,也要處理好各種關系,做到上下貫通,左右協調。志辦證副主任、正副主編,都要擔起領導責任,處理好各種關系,團結全體編纂人員,齊心協力搞好工作,切忌只埋頭撰寫志稿,別的什么都不管。全體修志人員必須團結一致,互相學習,互相幫助。只有這樣,才能如期完成艱苦的修志任務。
三、關于編纂工程的實施
編纂工程是修志系統工程的核心工程,修志工作的好壞,最終以志書質量的高低來衡定,因此在實施中要更加審慎,更加嚴密。編纂工程的實施程序大體如下:一是搞好總體設計,二是全面搜集資料,三是制定科學合理的篇目,四是試寫、撰寫志稿,五是從整體性的高度進行總纂,六是依靠領導、專家、同行搞好評稿改稿,七是嚴格按照審查制度搞好審查驗收,八是做好編輯加工和終審定稿工作。
1.志書的總體設計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頒發的《地方志工作條例》規定,編纂地方志主要分三級進行: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志;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編纂的地方志;縣、自治縣、旗及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志。三級志書以其特殊的體裁和特定的形式,反映特定的區域內客觀世界的統一性(整體性)和多樣性(地方特色)。從地方志的整體性要求出發,三級志書和志書本身的各個部分,都應互相聯系和互相配合,形成一個系統的有機整體。從全自治區范圍來說,三級志書構成了一個志書的大系統,而不同的志書則成為志書的分系統,志書內部的各個部分又成為志書的子系統。由于客觀事物是多種多樣的,各有其不同的屬性和類別,地方志要反映自然和社會的多樣性,不得不按照客觀事物本來的屬性來分類,然后按照科學分類來編寫內容不同的志書。各專志、分志不僅要注意縱向的歷史聯系,還要注意橫向的事物聯系,使志與志之間、各志上下左右之間形成有機的聯系,成為一個完整的資料體系。
按照專業分工、科學分類、部門負責的原則,設置全志規劃。全志貫通古今,明古詳今,重在當代。從總體上看,要記述行政區域內的自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歷史與現狀,是一部完整的資料著述和百科文獻,為“一方之總覽”。從資料上看,縱不斷線,橫不缺項,縱橫交錯,編織而成一方內容齊全的發展史。體裁以志為主,輔以述、記、傳、圖、表、錄,力求做到資料性、科學性和思想性的統一。全志的框架結構和篇目取舍,都是根據系統工程的要求,注意把握整體性、邏輯性、區域性、綜合性的關系,在繼承優良傳統的基礎上有所創新。所謂整體性,就是力求整部志書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各專業志既是一部獨立的志書,又是整部區志的有機組成部分,缺一不可。所謂邏輯性,就是按照事物的本質屬性進行科學分類,遵從邏輯劃分標準設計專志,力求表現出多門類的相互聯系和邏輯關系。所謂區域性,就是嚴守行政區劃界線,不越境而書,同時千方百計突出地方特色。所謂綜合性,就是注意事物的內部聯系,加強多層次的宏觀記述,包括總述、概述、簡述、無題引言和導言等,綜合反映事物發展的盛衰起伏、大勢大略、經驗教訓和客觀規律。總而言之,要做到總體設計科學合理,符合邏輯,特色鮮明,使整部志書渾然成為一個系統的有機整體。
盟市志和旗縣志,由于其基本是一部志書,總體結構沒有那么復雜,但也要按照“專業分工,科學分類”的原則來進行總體設計,也要講究整體性、邏輯性、區域性和綜合性,使全志布局合理,層次分明,排列有序,渾然一體。
總體設計方案要由政府發布,把編纂任務落實到修志單位。承擔單位要做到“五到位”,即領導到位,機構到位,隊伍到位,經費到位,條件到位。只有這樣,才能確保編纂方案落到實處,保證編纂按時按質完成。
2.資料的全面搜集
資料是志書的基礎,沒有充足翔實的資料,志書編纂就無法進行。因此,志書總體設計方案確定后,即要著手開展資料的全面搜集工作。從系統工程的角度來講,資料工作也要分幾步走。在搜集資料之前,必須根據志書的內容,擬定一個所需資料的詳細提綱,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將收集到的資料進行分類整理,注明資料出處,并一一編上號碼,以便今后查找使用。第三步,對重點資料進行真偽鑒別,區分入志資料、背景資料和考證資料,并以資料提供的情況為依據,進一步修改志書的篇目。第四步,將收集到的入志資料,按照已確定的篇目,以時為序,編寫資料長編。資料長編是志書的雛形,要在這方面多下些功夫。
搜集資料是件很細致的工作,切忌粗心大意,將資料弄錯。資料不準確,便失去使用價值。抄錄前要看清原文原意,抄錄時不能隨意刪改,抄錄后要逐字核對,不能有一字之差。如果原文有明顯錯誤,可以注明。在查找資料中,要選擇比較可靠、比較權威的,不能見資料就抄。對一些重大事件,如果有幾種說法,應該把幾種說法都抄錄下來,然后再進行考證,實在考證不清楚,可以幾說并存,切忌未經研究,只取其中一種,而把其他說法刪除。
資料工作貫穿整個修志過程,隨著志稿的編寫,還要不斷收集資料、補充資料、核對和考證資料,每次都要從嚴要求,去偽存真,千萬不要馬虎,草率從事,以免造成資料失實,以訛傳訛,貽誤后人。
3.志書篇目的制定
志書篇目,是志書的設計藍圖,是志書體例和內容的具體化。篇目設置得好不好,直接影響到志書的整體質量,所以歷代的修志者都要花很大的精力來研究篇目設置問題。—些老的方志學家深有體會地說:“纂志之道固多,而門目標題,則為首要。”“凡志之佳惡,不待煩言,但閱其門目,便知其有無鑒裁之力。”“故欲精志例,先求分目之允。”
地方志的基本編纂方式,是以類系事,橫排豎寫。制定篇目,實際就是研究和如何科學地橫排門類。橫排門類反映到志書上,即成為篇、章、節、目幾個層次,層層相轄,次序分明,有條不紊。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關于地方志編纂工作的規定》指出:“地方志的篇目設置,應符合科學分類和社會分工實際,突出時代特點和地方特色,做到門類合理,歸屬得當,層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不強求一律。”要做到這些,就很不容易。
在制定篇目中,有幾個問題是要特別注意的:一是歸屬問題。志書分類的原則是事以類從,類為一志,類為一篇、一章或一節,不是同類性質的事物,不能排列在一起。二是編次問題。同類同級的事物,要平起平坐,內涵外延不相重疊;上下級之間,則要層層統轄,誰先誰后,都要講究,等級不能混淆,祖孫不能同堂。三是突出重點問題。有的事物雖屬同類,但是為了突出地方特色,可以升格設章立節,甚至獨立成篇,濃墨重彩記述,使地方特色凸現出來。四是分類標準要統一,不能在同篇、同章中,有的按事分類,有的按時分類。五是要注意標題。有人認為標題是個小事,無礙大體,其實不然。清代方志學家章學誠指出:“志體往往壞于標題。”標題要盡量簡潔,能用兩個字的不用三個字;要以名標目,顯事隱時,對宜于分期記述的內容,也要盡量寓時于事;標目含量要大,一般不宜添加定語,如“作用”、“發展”、“貢獻”之類,更不能使用口號式的和廣告式的標題。
篇目的制定,不是一次就能完成的。在搜集資料之前,就要有個初步的篇目,以便進行資料收集和分類;有了充足的資料,弄清事業發展的歷史和現狀之后,再次制定更完整更科學的篇目,這個篇目就是編寫志稿的篇目;在編寫志稿過程中,還會發現一些問題,還要據實對篇目進行適當修改;在評稿、審稿中,領導和專家可能對篇目提出不同意見,還要擇善而從,再次修改,直到最后定稿為止。
4.志稿的試寫和撰寫
編寫志稿可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試寫,即由編寫人員選擇一篇或若干章節按志體要求進行試寫,寫后大家進行評議,看各人寫的志稿是否符合要求。通過試寫和評議,總結經驗,統一認識,統一格調,共同提高寫作技巧。第二階段是分工合作,由編寫人員分頭撰稿。實踐證明,先試寫,后撰稿,成功率就比較高;反之,一開始就讓各人分頭撰稿,寫出來的志稿千差萬別,主編很難合成總纂,有的還可能要推倒重來。
5.志稿的修改和總纂
志稿分頭寫成后,即要進行總體修改和總纂。修改與總纂,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修改貫穿始終,從起草到定稿,都要不斷地修改;總纂則是志書編纂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總纂包含著修改,總纂的任務要通過修改來完成,但總纂不是一般的修改,而是一項獨具性質、意義和內涵的編纂工程。概括地講,總纂要完成以下各個方面的任務,以增強志書“十性”,即:“實現志書設計的總體性,確保志書體例的完整性,達到資料取舍的全局性,復核史實、提高志書記述的可靠性,強化反映地情的宏觀性,提高記事手法的概括性,增強志書著述質量的深刻性,錘煉志稿表述的精當性,促進行文規范的統一性,力求全部志稿風格的一致性。”可見總纂不是一般的志稿“合龍”和修改,而是一項確保志書質量的系統工程。
總纂任務一般由主編、副主編承擔。也可以指定專人擔任總纂、副總纂。更有鄭重其事者,專門組織一個總纂班子來進行總纂工作。不管采取哪種方法,主編、副主編都要參與其事。參與總纂的人數不宜過多,最好的方法是眾人參議,一筆到底(一人執筆修改),這樣才利于志稿前后一致。
6.邀請領導、專家和同行評議志稿
經過總體修改和總纂,一部完整的志稿就算完成了,但它僅僅是個初生的嬰兒,離開娘胎后,還要經得起外部的考驗,才能活下來。按照系統工程的程序,志稿總纂后,便進入評稿、審稿階段。
邀請領導、專家評議志稿,是進一步完善志稿、提高志書質量的重要步驟。評稿一般采取集中開會的形式,請領導、專家和同行在會上對志稿進行全面評議,肯定成功方面的,指出不足的,并提出具體的修改意見。志書工程浩大,涉及面廣,僅靠少數專職修志人員難以完成,必須“眾手成志,眾口評志”,實行“三依靠”(依靠領導,依靠專家,依靠同行)。領導和專家(特別是資深的老領導、老專家)閱歷深廣,是事業發展的知情者,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專業水平都比較高,經過他們評審把關,志書的基礎就會更加穩實可靠。評稿會以提修改意見為主,“吹毛求疵”,專挑毛病,越具體越好。這時編纂人員要虛懷若谷,廣納眾議,不能“舌戰群雄”,為志稿護短。評稿會后,編纂人員要集中研究,對領導和專家提出的意見逐條進行整理和消化,然后擬定修改方案。領導和專家提出的意見,不一定都符合志稿修改的需要,編纂人員要從實際出發,全面考慮,擇善而從。采納意見,要避免兩種不良傾向:一種是對別人的意見一律拒之門外,不予采納;一種是對所有意見全都采納,照寫照用。兩種不良傾向只能得出一個結果:志書質量沒有得到提高。搞得不好,反而亂了套。
7.呈報上級審查驗收
審查驗收是有明文規定的審查制度,未經上級機關審查批準的志書,一律不能公開出版和發行。
中國地方志指導小組《關于地方志編纂工作的規定》指出:“各級地方志應嚴格執行審查驗收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纂的地方志由省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組織專家審查驗收,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準出版;設區的市、地區、自治州、盟編纂的地方志報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審查驗收,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準出版;縣、自治縣、旗、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編纂的地方志報市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審查驗收,經省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審核后,由同級黨委或政府批準出版。”
在審查驗收中,各級領導還可能提出一些新的要求和意見,修志單位和編纂人員要認真對待,逐一進行研究和修改。實在無法修改的,也要向上級領導說明原因,盡量把最后一道工序搞好。
8.對志稿進行編輯加工
志稿經過審查驗收合格后,還要進行一次整體性的編輯加工。編輯加工的主要任務是:①在政治上、政策上嚴格把關;②通過編輯加工,進一步加強志稿的整體性、系統性、邏輯性和科學性;③在文字上作恰如其分的潤色和加工,增強志稿的著述性;④進一步做好資料、引文的核對工作;⑤統一志稿的各種規范,如數字、時間、紀年書寫的規范,次第數碼的規范,篇章節目排列的規范等。在進行編輯加工中,如果發現某些問題比較復雜,編輯人員無法進行修改時,還要“退修”,即將志稿退回修志單位,由原編纂人員進行修改。
四、關于出版工程和志后工程
志稿通過審查驗收和編輯加工,達到出版要求,編纂工程即告竣工,但不等于修志工作已經結束,后面還有大量工作要做,而且一定要做好。從系統工程上來講,后面還有幾個工程,主要是出版工程和志后工程。出版工程有的屬于出版部門的業務范圍,這里不需多講。其中有些必須修志人員參與的,如版式設計、圖片編排等,修志人員一定要全力以赴,與出版社共同協調,保證志書質量。志稿付印后,工作量最大的是校對。按規定,一部志書的差錯率不能超過萬分之一,因此,每部志書在印刷之前,至少要逐字逐句校對三遍,多的要核對五六遍。在校對中,要注意每一個角落,尤其是那些圖表,最容易出差錯,千萬要小心。校對是保證志書質量的最后一道關,一定要把好。
志書出版后,要認真做好宣傳和發行工作,發動社會各界人士讀志用志,充分發揮志書的作用。同時要通過回顧修志歷程,開展評志議志活動,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提高修志人員的理論和工作水平。
修志部門完成三級志書編纂任務后,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如幫助部門編寫部門志、廠礦志、鄉鎮志和一些有特色的專志等。還要繼續編纂年鑒和其他地情資料書,做好地情咨詢工作,為當前的三個文明建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