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2016—2020),內蒙古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發展質效明顯提升。居民生產生活安定有序,民生保障穩固有力,城鎮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居民消費支出“五增三降”,消費潛力亟待釋放。
一、五年間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增長35.2%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1353元,比2015年增加10759元,名義增長35.2%,“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6.2%,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升。
從收入構成看,四大項收入呈現全面增長態勢。其中,工資性收入穩步提升,經營凈收入增長較快,財產凈收入持續改善,轉移凈收入小幅增長。
1.工資性收入穩步提升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工資性收入24888元,比2015年增加5899元,增長31.1%,“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5.6%,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54.8%,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19.3個百分點,是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的主要引擎。
2.經營凈收入增長較快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經營凈收入7697元,比2015年增加2896元,增長60.3%,“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9.9%,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26.9%,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9.5個百分點,是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的新動能。
3.財產凈收入持續改善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財產凈收入2366元,比2015年增加496元,“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4.8%,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4.6%,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1.6個百分點。
4.轉移凈收入小幅增長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轉移凈收入6401元,比2015年增加1467元,增長26.5%,“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4.8%,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13.6%,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4.8個百分點。
二、五年間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增長9.2%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23888元,比2015年增加2011元,增長9.2%,“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1.8%。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生活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7.8%,與2015年相比,下降14個百分點,“十三五”時期,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總體呈現逐年下降態勢。
無論從絕對額還是增速來看,“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八大類消費支出都呈現“五增三降”態勢,其中城鎮居民均食品煙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和醫療保健、交通通信等五項支出額增長;人均衣著、教育文化娛樂支出、其他用品和服務支三項支出額下降。
1.居住和醫療支出顯著增長
兩項支出增幅和年均增速在八大類消費支出中排名前二,居住支出5149元,比2015年增加1439元,增幅達38.8%,年均增速為6.8%;醫療保健支出2040元,比2015年增加464元,增幅達29.4%,年均增速為5.3%,分別拉動城鎮居民生活消費支出增長6.6和2.1個百分點。
2.食品煙酒、生活用品及服務與交通通信支出平穩增長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食品煙酒支出6691元,比2015年增長7.7%;全區城鎮居民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473元,比2015年增長3.0%;全區城鎮居民均交通通信支出3724元,比2015年增加493元,增幅達15.3%,“十三五”時期,三項支出年均增速分別為1.5%、0.6%和2.9%,分別拉動城鎮居民生活消費支出增長2.2、0.2和2.3個百分點,三項支出總體保持平穩增長。
3.衣著與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逐年遞減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衣著與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分別為2124元、和588元,分別比2015年減少350元和152元,“十三五”時期,兩項支出年均增速出現負增長,分別為-3.0%和-4.5%,支出絕對額總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4.教育文化娛樂支出有所下滑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為2100元,比2015年減少405元,較2019年減少818元,中斷了2015—2019年逐年增加的走勢。受疫情影響,“十三五”時期,此項支出出現負增長,年均增速為-3.5%。
三、需關注的問題及建議
1.居民收入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偏低
收入總量偏低。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與全國平均水平43834元相比,低2481元。
收入增速偏低。“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為6.2%,低于全國1.1個百分點。
建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調整完善產業結構,從而進一步加快傳統行業和中小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職工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持續關注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動態,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非公有制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鼓勵自主創業,增加就業崗位,提高就業率。進一步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并積極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2.城鎮居民消費潛力未能有效激發
消費意愿不足。“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逐年下滑,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增幅與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成正比。
消費能力削弱。居住和醫療保健支出與生活消費支出占比逐年攀升,由2015年的24.2%上升到2020年的30.1%,對收入消費循環造成阻礙和抑制作用。
建議:堅持公益屬性,深化醫療改革,整治醫療亂象,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釋放消費潛力。堅持房住不炒,盡力避免房地產無序發展對其他產業發展的擠出效應和對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加快完善消費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消費對全區經濟發展穩定器的作用,實現需求引領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互銜接。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減少突發性公共事件對消費的影響。逐步完善消費信貸,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解決流動性約束問題,釋放被壓抑的消費需求。針對不同時期的居民消費水平、消費心理和消費意向變化,適時調整消費政策,使消費政策與產業政策相結合,引導居民向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重點產業發展的方向進行消費。
“十三五”時期(2016—2020),內蒙古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發展質效明顯提升。居民生產生活安定有序,民生保障穩固有力,城鎮居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居民消費支出“五增三降”,消費潛力亟待釋放。
一、五年間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增長35.2%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達到41353元,比2015年增加10759元,名義增長35.2%,“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6.2%,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升。
從收入構成看,四大項收入呈現全面增長態勢。其中,工資性收入穩步提升,經營凈收入增長較快,財產凈收入持續改善,轉移凈收入小幅增長。
1.工資性收入穩步提升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工資性收入24888元,比2015年增加5899元,增長31.1%,“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5.6%,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54.8%,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19.3個百分點,是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長的主要引擎。
2.經營凈收入增長較快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經營凈收入7697元,比2015年增加2896元,增長60.3%,“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9.9%,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26.9%,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9.5個百分點,是城鎮居民收入增長的新動能。
3.財產凈收入持續改善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財產凈收入2366元,比2015年增加496元,“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4.8%,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4.6%,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1.6個百分點。
4.轉移凈收入小幅增長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轉移凈收入6401元,比2015年增加1467元,增長26.5%,“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4.8%,對可支配收入增長的貢獻率為13.6%,拉動可支配收入增長4.8個百分點。
二、五年間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增長9.2%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23888元,比2015年增加2011元,增長9.2%,“十三五”時期年均增長1.8%。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生活消費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7.8%,與2015年相比,下降14個百分點,“十三五”時期,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總體呈現逐年下降態勢。
無論從絕對額還是增速來看,“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八大類消費支出都呈現“五增三降”態勢,其中城鎮居民均食品煙酒、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和醫療保健、交通通信等五項支出額增長;人均衣著、教育文化娛樂支出、其他用品和服務支三項支出額下降。
1.居住和醫療支出顯著增長
兩項支出增幅和年均增速在八大類消費支出中排名前二,居住支出5149元,比2015年增加1439元,增幅達38.8%,年均增速為6.8%;醫療保健支出2040元,比2015年增加464元,增幅達29.4%,年均增速為5.3%,分別拉動城鎮居民生活消費支出增長6.6和2.1個百分點。
2.食品煙酒、生活用品及服務與交通通信支出平穩增長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食品煙酒支出6691元,比2015年增長7.7%;全區城鎮居民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支出1473元,比2015年增長3.0%;全區城鎮居民均交通通信支出3724元,比2015年增加493元,增幅達15.3%,“十三五”時期,三項支出年均增速分別為1.5%、0.6%和2.9%,分別拉動城鎮居民生活消費支出增長2.2、0.2和2.3個百分點,三項支出總體保持平穩增長。
3.衣著與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逐年遞減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衣著與其他用品和服務支出分別為2124元、和588元,分別比2015年減少350元和152元,“十三五”時期,兩項支出年均增速出現負增長,分別為-3.0%和-4.5%,支出絕對額總體呈逐年下降趨勢。
4.教育文化娛樂支出有所下滑
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為2100元,比2015年減少405元,較2019年減少818元,中斷了2015—2019年逐年增加的走勢。受疫情影響,“十三五”時期,此項支出出現負增長,年均增速為-3.5%。
三、需關注的問題及建議
1.居民收入與全國平均水平相比偏低
收入總量偏低。2020年,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與全國平均水平43834元相比,低2481元。
收入增速偏低。“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為6.2%,低于全國1.1個百分點。
建議: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調整完善產業結構,從而進一步加快傳統行業和中小企業的盈利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確保職工收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持續關注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動態,優化營商環境,促進非公有制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發展,鼓勵自主創業,增加就業崗位,提高就業率。進一步完善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大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并積極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2.城鎮居民消費潛力未能有效激發
消費意愿不足。“十三五”時期,全區城鎮居民平均消費傾向逐年下滑,城鎮居民均生活消費支出增幅與城鎮居民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不成正比。
消費能力削弱。居住和醫療保健支出與生活消費支出占比逐年攀升,由2015年的24.2%上升到2020年的30.1%,對收入消費循環造成阻礙和抑制作用。
建議:堅持公益屬性,深化醫療改革,整治醫療亂象,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釋放消費潛力。堅持房住不炒,盡力避免房地產無序發展對其他產業發展的擠出效應和對消費需求的抑制作用。加快完善消費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消費對全區經濟發展穩定器的作用,實現需求引領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互銜接。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減少突發性公共事件對消費的影響。逐步完善消費信貸,進一步發展和完善金融市場,解決流動性約束問題,釋放被壓抑的消費需求。針對不同時期的居民消費水平、消費心理和消費意向變化,適時調整消費政策,使消費政策與產業政策相結合,引導居民向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和重點產業發展的方向進行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