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 呼倫貝爾上層王公致電東三省巡閱使和黑龍江督軍,情愿轉呈黨中央撤銷呼倫貝爾特別區域。1月28日,呼倫貝爾副都統貴福呈請取消呼倫貝爾特別區域,并取消中俄會訂條件,中華民國政府批示照準,并發布撤銷呼倫貝爾特別區域的政令,保留呼倫貝爾副都統公署,呼倫貝爾副都統專轄蒙旗事務,歸黑龍江省節制。
△ 京綏鐵路豐鎮一集寧(平地泉)段竣工通車。
△ 中華民國政府批準在呼倫貝爾地方增設呼倫縣、臚臏縣,室韋縣和奇乾設治局。
2月5日 中華民國政府改原設呼倫貝爾兵備道為呼倫貝爾善后督辦兼交涉員,管理新設三縣一局及沿邊18卡倫和外交事務,督辦公署駐海拉爾。
△ 根據中華民國政府頒布的《地方警察廳官制》 和《各省整頓警政大綱》,呼倫貝爾地區先后組建了呼倫警察廳和呼倫、臚臏、室韋、奇乾四縣(局)警察所。呼倫警察廳受呼倫貝爾善后督辦監督節制,各縣警察所長由縣知事兼任。
4月3日 蘇俄政府致中華民國政府通牒,重申廢止1896年《中俄密約》、1901年《北京條約》、1907年及1916年有關中國問題的《日俄密約》,中東鐵路以及沙俄政府以掠奪手段向中國取得的各項權利,一律無償交還中國。同時放棄1900年庚子賠款,勿以此款供前沙俄駐京公使及各地領事使用。中華民國政府因與協約國取一致步調,未能單獨有所表示,對此通牒暫不答復。
4月5日 海拉爾第4站至次干站遭自俄匪兵70余人襲擊。車站票房被搶劫一空,中國護路軍所部猝不及防,致使軍士2人死亡,5人重傷,5人輕傷。
4月8日 據哈爾濱警察總局白俄密探報,有葛拉梅國夫在六道街組織秘密機關。所議事項,系邀請日本人進兵滿洲里堵剿“亂黨”,日本人已允進兵70個營。是日,東省鐵路護路軍哈滿司令部訓令各交涉分局嚴密注意。
4月11日 駐防海拉爾日軍與捷克軍發生沖突。混亂中,日軍流彈擊傷中國士兵2名,擊死1名,中國市民亦被日軍槍彈擊死5名,擊傷1名。中方要求日方優給恤金,日方以華軍亦有少數射擊行為借口,加以拒絕。
△ 由綏遠各機關商會集資,于歸化城設豐業銀行,發行鈔票。
9月30日 白俄謝米諾夫在赤塔組織遠東政府,并于是日在赤塔發表政綱8條.其中第6條規定,將前俄所訂中俄蒙約及中東鐵路一切權利,全部讓給日本。
7月4日 中華民國政府下令免除徐樹錚西北籌邊使、西北邊防司令職。另任徐樹錚為威遠將軍。西北邊防使命李垣行護理,西北邊防總司令一缺,著即裁撤。
7月18日 綏遠特別行政區都統蔡成勛通電聲討安福系,并派兵參加直皖戰爭。
7月23日 滿洲里興業號商戶執事穆鐵柳在臚臏縣署西南2里外,創辦臚臏興業號農業試驗場,私人投資大洋3 000元。
9月27日 蘇俄政府發表第二次對華宣言,重申中俄原有各種條約概為無效,俄國在中國之租借地概行退還,沙俄政府及俄國資產階級政黨在中國所侵奪之權利,一并永遠無償退還中國,希望中國政府與白俄政府斷絕關系,中俄恢復正常國交。中華民國政府仍然置之不理。
△ 滿洲里地區再次發生肺鼠疫,并迅速波及扎賚諾爾煤礦、海拉爾及中東鐵路沿線的31個城鎮,累計死亡9 300余人,其中滿洲里與扎賚諾爾死亡2 200余人。翌年10月,疫情得到控制。
△ 席尼喇嘛赴京,與旺丹尼瑪開始接受北京共產主義小組的秘密宣傳,并與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的李大釗接觸。
10月2日 中華民國交通部總長葉恭綽與華俄道勝銀行改定中東鐵路合同。規定該路以營業性質合辦,中國加入管理,將來該路改組,中華民國政府得委派董事。
12月24日 滿洲里火車站以西18里地方是中國領土,呼倫貝爾善后督辦公署指令路警處添派官警對該段進行管理。
△ 蒙蔽院總裁貢桑諾爾布呈請,大總統徐世昌批準,更變清王朝發給蒙古王公及貝勒等印章,啟用中華民國政府所發印章。
△ 中國地質調查所謝家榮對呼倫貝爾扎賚諾爾一帶進行煤田地質調查,并估算了煤田儲量。
△ 包頭西官渠修竣,自三湖河南口東南流,復入于三湖河.全長30余里,灌田600余頃。
△ 歸綏—包頭開通委辦汽車郵路,運送郵件。
△ 俄商西米諾夫開辦的海拉爾電燈廠因經營虧損,資金斷絕,以8萬銀元將該廠賣給黑龍江省銀行廣信公司,改稱海拉爾廣信電燈廠,為官辦企業。
△ 俄商在博克圖開辦一座小型電燈廠,裝70千瓦蒸氣發電機1臺,直流470伏供電,投資4.5萬銀元。民國13年(公元1924年)轉為地方經營,受當地理事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