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工作始于20世紀50年代。1956—1958年,自治區農業廳計劃財務處曾編寫《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區域規劃》(油印稿)。1958年,自治區組織農、牧、林、水、氣象、供銷等有關廳局對全區農牧業資源進行調查,并于1963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農牧業資源》一書,將自治區分為7個農業區,3個牧業區,4個林業區。1965年,自治區計委組織有關廳局組成農牧業規劃辦公室。1965年6月,編寫《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區劃輪廓(初稿)》,將自治區劃分為17個片,其中農區、半農半牧區中以農為主的9片,以牧為主的2片;牧區5片;林區1片。1979年3月,成立自治區農業自然資源土壤普查委員會。1980年5月,成立自治區農牧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牧業區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陸續開始進行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和部門區劃工作。自治區農業廳于1980年組成農業自然資源和區劃編寫組,并組織編寫人員進行資源、生產考察。1981年,編寫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其中3個一級區劃分為8個二級區,并在此基礎上于1982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農業資源及利用》一書。1980年5月,自治區召開全區第一次農牧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牧業區劃座談會,陸續在全區開展盟市、旗縣兩級綜合農業區劃工作,先后成立盟市農牧業區劃機構12個,旗縣農牧業區劃機構89個。盟市、旗縣兩級農牧業區劃機構編制403人,實有464人。1985年7月,自治區農牧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編制完成《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將全區分為3個一級區、24個二級區。1984年冬,自治區農業委員會組成種植業區劃編寫組。1987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一書,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8個二級區。
一、綜合農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依據1980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5章。第一章:社會經濟與自然條件;第二章:農業自然資源;第三章:農業發展方向與結構調整:第四章:綜合農業分區;第五章:農業綜合發展的戰略措施。《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根據生產性、生態系統性、現狀與發展方向和政區4個原則將全區劃分為3個一級區、24個二級區。
1.丘陵平原農林為主多種經營區:自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杭錦后旗、磴口縣。包括除阿拉善盟和烏海市以外的8盟2市的56個旗縣市的丘陵平原部分。土地總面積22.48萬平方公里,人口1568萬,耕地面積424.7萬公頃,草地面積1436萬公頃,林地面積217.3萬公頃。分為9個二級區:(l)大興安嶺嶺東丘陵平原農(麥、豆)、林、牧結合區;(2)大興安嶺嶺東南丘陵平原農(雜糧)、牧、林結合區;(3)嶺南丘陵牧(肉乳牛)、農、林結合區;(4)西遼河平原農(雜糧)、林、牧結合區;(5)科爾沁坨甸牧(肉牛)、林、農結合區;(6)燕山北麓丘陵農(雜糧)、林、牧結合區;后山丘陵農(麥、油、薯)、牧、林結合區;(8)陰山南麓丘陵農(雜糧)、林、牧結合區;(9)河套至土默特平原農(糧、糖)、林、牧結合區。
2.高原牧林為主多種經營區:位于大興安嶺以西、陰山以北的內蒙古高原、鄂爾多斯高原和部分黃土丘陵區,包括29個旗縣的全部和13個旗縣的部分地區。面積73.03萬平方公里,以草原為主,耕地78.7萬公頃,林地69.9萬公頃。分為9個二級區:(1)呼倫貝爾高原東部森林草原牧(牛、馬良種)、林結合區;(2)呼倫貝爾高原西部牧(肉羊)、林結合區;(3)烏珠穆沁森林草原牧(肉羊—商品牛)、林、農結合區;(4)阿巴嘎干草原牧(細毛羊)、林結合區;(5)烏蘭察布半荒漠草原牧(肉、毛、絨)、林結合區:(6)黃土丘陵林(水保)、牧、農結合區;(7)毛烏素沙地林(防風固沙)、牧結合區;(8)鄂托克半荒漠草原牧(絨毛—裘羔皮羊)、林結合區:(9)阿拉善荒漠牧(絨駝、羊)、林區。
3.山地林牧多種經營區:包括大興安嶺山地、陰山山地、賀蘭山山地。本區土地面積24.67萬平方公里,其中林地959.1萬公頃,耕地30.7萬公頃。分為6個二級區:(l)大興安嶺北部林(用材、水源)區;(2)大興安嶺中部林(水源、用材)區;(3)大興安嶺南部林(水源)、牧、農結合區;(4)陰山東部林(水源)、牧、農結合區;(5)陰山西部林(水源)、牧結合區;(6)賀蘭山林(自然保護區)、牧結合區。
二、部門農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依據1979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四章。第一章:內蒙古農業資源及其特點;第二章:農業資源利用現狀;第三章:農業資源利用意見;第四章:農業區劃。依據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生產現狀、耕作栽培制度、資源利用和生產發展方向相似、民族特點等原則,適當照顧行政區劃的完整,按照地名、地形和有無灌溉條件,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依據地理位置、溫度條件、個別考慮土壤條件,將其中的3個一級區劃分為8個二級區。
1.大興安嶺丘陵平原旱作農業區:包括呼倫貝爾盟(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總土地面積32萬平方公里,耕地100萬公頃。劃分為3個二級區:(l)嶺東溫涼農業區:包括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阿榮旗、扎蘭屯市;(2)嶺南溫暖農業區:包括興安盟全部農區和半農半牧區;(3)嶺北寒溫農業區:包括呼倫貝爾盟大興安嶺以北的國營農牧場和其他農區、半農半牧區。
2.昭烏達盟(今赤峰市)、哲里木盟(今通遼市)山地丘陵旱作農業區:包括昭盟和哲盟(除西遼河平原)全部,總土地面積84359平方公里,耕地100.3萬公頃。劃分為3個二級區:(l)南部溫熱農業區:包括昭、哲盟南部山地丘陵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2)北部溫暖農業區:包括克什克騰旗、巴林右旗大部、林西縣、巴林左旗、阿魯科爾沁旗和扎魯特旗:(3)沙土召、坨甸溫熱農業區:包括西遼河平原兩側的沙土召、坨甸地區。
3.西遼河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通遼市、通遼縣、開魯縣大部、科左中旗南部、奈曼旗北部及科左后旗的“東大荒”,總土地面積15640平方公里,耕地40萬公頃。
4.陰山丘陵旱作農業區:包括東起多倫縣西至烏拉特后旗的陰山丘陵地區,總土地面積127645平方公里,耕地190.5萬公頃。劃分為2個二級區:(1)后山溫涼農業區:包括陰山以北的丘陵地區;(2)前山溫暖農業區:包括陰山以南的丘陵地區。
5.土默特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呼市郊區、托縣、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和包頭市郊區的平原地區,總土地面積10865平方公里,耕地286萬公頃。
6.河套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巴彥淖爾盟(今巴彥淖爾市)狼山、烏拉山以南及伊克昭盟(今鄂爾多斯市)沿黃河的平原地區,總土地面積14600平方公里,耕地33萬公頃。
7.鄂爾多斯高原旱作農業區:包括伊盟高原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總土地面積4800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不穩定,變動于17.1~42.7萬公頃之間。
三、種植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依據1984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四章。第一章:自治區種植業的基本情況;第二章: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和布局;第三章:發展種植業的主要措施;第四章:種植業分區。《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依據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生產現狀、耕作栽培制度、作物結構、資源利用和生產發展方向相似的原則,同時考慮民族特點、生產方式和經營習慣,適當照顧行政區劃的完整,根據地形、灌溉條件和主栽作物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種植業區;根據所處理位置、溫度條件劃分8個二級區。各區的范圍與《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大體一致。
1.大興安嶺丘陵旱作糧、豆、油料區:劃分為3個二級區:(l)嶺東溫涼小麥、玉米、大豆、向日葵區:春小麥、大豆占有很大比重,小麥播種面積10.4萬公頃,大豆播種面積7.6萬公頃,分別占糧豆面積的35.2%和25.7%;(2)嶺南溫暖玉米、谷子、大豆、向日葵區:玉米、谷子是兩大主要作物,合計占糧豆面積的62%;(3)嶺北寒溫春小麥、飼料、馬鈴薯、油菜區:以春小麥為主,播種面積占糧豆面積的86%,產量占糧豆總產的82%。
2.哲里木盟、赤峰市山地丘陵旱作雜糧、油料、甜菜區:劃分為3個二級區:(1)南部溫熱黃土溝壑谷子、玉米、向日葵、甜菜、果樹區:主要作物為谷子、玉米、高粱、油用向日葵、甜菜、芝麻等;(2)北部溫暖谷子、小麥、向日葵區:以谷子、高粱、豆類、向日葵等作物為主;(3)沙土召坨甸溫熱玉米、雜糧、蓖麻區:糧食作物以玉米、谷子、高粱、糜、黍、蕎麥為主,經濟作物以蓖麻為主。
3.西遼河平原灌溉玉米、油料、甜菜區:糧食作物以玉米為主,占糧豆面積的36%,第二至第六位依次為高粱、小麥、谷子、糜黍、大豆,占糧豆面積的比例分別為18%、10%、9%、7%和4%。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水稻種植有了一定發展;經濟作物有蓖麻、甜菜、向日葵等。
4.陰山丘陵旱作小麥、莜麥、馬鈴薯、胡麻區:分為2個二級區:(l)前山地區:糧食作物中莜麥占35%,馬鈴薯占17.4%,小麥占13.5%,谷子占10.5%;經濟作物中胡麻占77.5%;(2)后山地區:糧食作物中小麥占48.3%,莜麥占29.1%,馬鈴薯占9.6%,經濟作物中胡麻占89%,油菜(大黃芥)也有一定面積。
5.土默特平原灌溉小麥、雜糧、甜菜區:糧食作物以小麥面積最大,占糧豆面積的36.8%,其次為玉米;經濟作物主要有向日葵、胡麻、甜菜。
6.河套平原灌溉小麥、甜菜、向日葵區:糧食作物中小麥占60.4%,玉米、高粱占15.1%,糜黍占12.1%;經濟作物以向日葵、甜菜為主。
7.鄂爾多斯高原東部旱作雜糧區:糧食作物以糜黍為主,占糧豆面積的45.7%,其次為馬鈴薯,占糧豆面積的9%,再次為谷子,占糧豆面積的7.5%;經濟作物有向日葵、胡麻、油菜、油用大麻籽等。
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工作始于20世紀50年代。1956—1958年,自治區農業廳計劃財務處曾編寫《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區域規劃》(油印稿)。1958年,自治區組織農、牧、林、水、氣象、供銷等有關廳局對全區農牧業資源進行調查,并于1963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農牧業資源》一書,將自治區分為7個農業區,3個牧業區,4個林業區。1965年,自治區計委組織有關廳局組成農牧業規劃辦公室。1965年6月,編寫《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區劃輪廓(初稿)》,將自治區劃分為17個片,其中農區、半農半牧區中以農為主的9片,以牧為主的2片;牧區5片;林區1片。1979年3月,成立自治區農業自然資源土壤普查委員會。1980年5月,成立自治區農牧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牧業區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陸續開始進行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和部門區劃工作。自治區農業廳于1980年組成農業自然資源和區劃編寫組,并組織編寫人員進行資源、生產考察。1981年,編寫完成《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其中3個一級區劃分為8個二級區,并在此基礎上于1982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農業資源及利用》一書。1980年5月,自治區召開全區第一次農牧業自然資源調查和農牧業區劃座談會,陸續在全區開展盟市、旗縣兩級綜合農業區劃工作,先后成立盟市農牧業區劃機構12個,旗縣農牧業區劃機構89個。盟市、旗縣兩級農牧業區劃機構編制403人,實有464人。1985年7月,自治區農牧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編制完成《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將全區分為3個一級區、24個二級區。1984年冬,自治區農業委員會組成種植業區劃編寫組。1987年,編寫出版《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一書,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8個二級區。
一、綜合農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依據1980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5章。第一章:社會經濟與自然條件;第二章:農業自然資源;第三章:農業發展方向與結構調整:第四章:綜合農業分區;第五章:農業綜合發展的戰略措施。《內蒙古自治區綜合農業區劃》根據生產性、生態系統性、現狀與發展方向和政區4個原則將全區劃分為3個一級區、24個二級區。
1.丘陵平原農林為主多種經營區:自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杭錦后旗、磴口縣。包括除阿拉善盟和烏海市以外的8盟2市的56個旗縣市的丘陵平原部分。土地總面積22.48萬平方公里,人口1568萬,耕地面積424.7萬公頃,草地面積1436萬公頃,林地面積217.3萬公頃。分為9個二級區:(l)大興安嶺嶺東丘陵平原農(麥、豆)、林、牧結合區;(2)大興安嶺嶺東南丘陵平原農(雜糧)、牧、林結合區;(3)嶺南丘陵牧(肉乳牛)、農、林結合區;(4)西遼河平原農(雜糧)、林、牧結合區;(5)科爾沁坨甸牧(肉牛)、林、農結合區;(6)燕山北麓丘陵農(雜糧)、林、牧結合區;后山丘陵農(麥、油、薯)、牧、林結合區;(8)陰山南麓丘陵農(雜糧)、林、牧結合區;(9)河套至土默特平原農(糧、糖)、林、牧結合區。
2.高原牧林為主多種經營區:位于大興安嶺以西、陰山以北的內蒙古高原、鄂爾多斯高原和部分黃土丘陵區,包括29個旗縣的全部和13個旗縣的部分地區。面積73.03萬平方公里,以草原為主,耕地78.7萬公頃,林地69.9萬公頃。分為9個二級區:(1)呼倫貝爾高原東部森林草原牧(牛、馬良種)、林結合區;(2)呼倫貝爾高原西部牧(肉羊)、林結合區;(3)烏珠穆沁森林草原牧(肉羊—商品牛)、林、農結合區;(4)阿巴嘎干草原牧(細毛羊)、林結合區;(5)烏蘭察布半荒漠草原牧(肉、毛、絨)、林結合區:(6)黃土丘陵林(水保)、牧、農結合區;(7)毛烏素沙地林(防風固沙)、牧結合區;(8)鄂托克半荒漠草原牧(絨毛—裘羔皮羊)、林結合區:(9)阿拉善荒漠牧(絨駝、羊)、林區。
3.山地林牧多種經營區:包括大興安嶺山地、陰山山地、賀蘭山山地。本區土地面積24.67萬平方公里,其中林地959.1萬公頃,耕地30.7萬公頃。分為6個二級區:(l)大興安嶺北部林(用材、水源)區;(2)大興安嶺中部林(水源、用材)區;(3)大興安嶺南部林(水源)、牧、農結合區;(4)陰山東部林(水源)、牧、農結合區;(5)陰山西部林(水源)、牧結合區;(6)賀蘭山林(自然保護區)、牧結合區。
二、部門農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依據1979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四章。第一章:內蒙古農業資源及其特點;第二章:農業資源利用現狀;第三章:農業資源利用意見;第四章:農業區劃。依據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生產現狀、耕作栽培制度、資源利用和生產發展方向相似、民族特點等原則,適當照顧行政區劃的完整,按照地名、地形和有無灌溉條件,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區。依據地理位置、溫度條件、個別考慮土壤條件,將其中的3個一級區劃分為8個二級區。
1.大興安嶺丘陵平原旱作農業區:包括呼倫貝爾盟(呼倫貝爾市)和興安盟,總土地面積32萬平方公里,耕地100萬公頃。劃分為3個二級區:(l)嶺東溫涼農業區:包括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阿榮旗、扎蘭屯市;(2)嶺南溫暖農業區:包括興安盟全部農區和半農半牧區;(3)嶺北寒溫農業區:包括呼倫貝爾盟大興安嶺以北的國營農牧場和其他農區、半農半牧區。
2.昭烏達盟(今赤峰市)、哲里木盟(今通遼市)山地丘陵旱作農業區:包括昭盟和哲盟(除西遼河平原)全部,總土地面積84359平方公里,耕地100.3萬公頃。劃分為3個二級區:(l)南部溫熱農業區:包括昭、哲盟南部山地丘陵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2)北部溫暖農業區:包括克什克騰旗、巴林右旗大部、林西縣、巴林左旗、阿魯科爾沁旗和扎魯特旗:(3)沙土召、坨甸溫熱農業區:包括西遼河平原兩側的沙土召、坨甸地區。
3.西遼河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通遼市、通遼縣、開魯縣大部、科左中旗南部、奈曼旗北部及科左后旗的“東大荒”,總土地面積15640平方公里,耕地40萬公頃。
4.陰山丘陵旱作農業區:包括東起多倫縣西至烏拉特后旗的陰山丘陵地區,總土地面積127645平方公里,耕地190.5萬公頃。劃分為2個二級區:(1)后山溫涼農業區:包括陰山以北的丘陵地區;(2)前山溫暖農業區:包括陰山以南的丘陵地區。
5.土默特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呼市郊區、托縣、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和包頭市郊區的平原地區,總土地面積10865平方公里,耕地286萬公頃。
6.河套平原灌溉農業區:包括巴彥淖爾盟(今巴彥淖爾市)狼山、烏拉山以南及伊克昭盟(今鄂爾多斯市)沿黃河的平原地區,總土地面積14600平方公里,耕地33萬公頃。
7.鄂爾多斯高原旱作農業區:包括伊盟高原農業區和半農半牧區,總土地面積4800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不穩定,變動于17.1~42.7萬公頃之間。
三、種植業區劃
《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依據1984年統計數字和行政區劃編寫,共分四章。第一章:自治區種植業的基本情況;第二章: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和布局;第三章:發展種植業的主要措施;第四章:種植業分區。《內蒙古自治區種植業區劃》依據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生產現狀、耕作栽培制度、作物結構、資源利用和生產發展方向相似的原則,同時考慮民族特點、生產方式和經營習慣,適當照顧行政區劃的完整,根據地形、灌溉條件和主栽作物將自治區農區、半農半牧區劃分為7個一級種植業區;根據所處理位置、溫度條件劃分8個二級區。各區的范圍與《內蒙古自治區農業區劃》大體一致。
1.大興安嶺丘陵旱作糧、豆、油料區:劃分為3個二級區:(l)嶺東溫涼小麥、玉米、大豆、向日葵區:春小麥、大豆占有很大比重,小麥播種面積10.4萬公頃,大豆播種面積7.6萬公頃,分別占糧豆面積的35.2%和25.7%;(2)嶺南溫暖玉米、谷子、大豆、向日葵區:玉米、谷子是兩大主要作物,合計占糧豆面積的62%;(3)嶺北寒溫春小麥、飼料、馬鈴薯、油菜區:以春小麥為主,播種面積占糧豆面積的86%,產量占糧豆總產的82%。
2.哲里木盟、赤峰市山地丘陵旱作雜糧、油料、甜菜區:劃分為3個二級區:(1)南部溫熱黃土溝壑谷子、玉米、向日葵、甜菜、果樹區:主要作物為谷子、玉米、高粱、油用向日葵、甜菜、芝麻等;(2)北部溫暖谷子、小麥、向日葵區:以谷子、高粱、豆類、向日葵等作物為主;(3)沙土召坨甸溫熱玉米、雜糧、蓖麻區:糧食作物以玉米、谷子、高粱、糜、黍、蕎麥為主,經濟作物以蓖麻為主。
3.西遼河平原灌溉玉米、油料、甜菜區:糧食作物以玉米為主,占糧豆面積的36%,第二至第六位依次為高粱、小麥、谷子、糜黍、大豆,占糧豆面積的比例分別為18%、10%、9%、7%和4%。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水稻種植有了一定發展;經濟作物有蓖麻、甜菜、向日葵等。
4.陰山丘陵旱作小麥、莜麥、馬鈴薯、胡麻區:分為2個二級區:(l)前山地區:糧食作物中莜麥占35%,馬鈴薯占17.4%,小麥占13.5%,谷子占10.5%;經濟作物中胡麻占77.5%;(2)后山地區:糧食作物中小麥占48.3%,莜麥占29.1%,馬鈴薯占9.6%,經濟作物中胡麻占89%,油菜(大黃芥)也有一定面積。
5.土默特平原灌溉小麥、雜糧、甜菜區:糧食作物以小麥面積最大,占糧豆面積的36.8%,其次為玉米;經濟作物主要有向日葵、胡麻、甜菜。
6.河套平原灌溉小麥、甜菜、向日葵區:糧食作物中小麥占60.4%,玉米、高粱占15.1%,糜黍占12.1%;經濟作物以向日葵、甜菜為主。
7.鄂爾多斯高原東部旱作雜糧區:糧食作物以糜黍為主,占糧豆面積的45.7%,其次為馬鈴薯,占糧豆面積的9%,再次為谷子,占糧豆面積的7.5%;經濟作物有向日葵、胡麻、油菜、油用大麻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