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遺留下來的火電廠僅有裝機容量大至4240千瓦,小至70千瓦的電廠11座,總容量1.48萬千瓦,1949年,發電量共1666萬千瓦·時(不完全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堅持以火電為主,大中小并舉,因地制宜,全面發展,重點建設的方針,從1953—1990年,火力發電經歷了五個發展時期:一是發展起步(1953—1957年),主要是進行老廠擴建,為建新廠準備施工起動電源;二是力爭先行(1958—1962年),包頭第一、第二熱電廠在這5年中共投產6臺機組,總容量16.2萬千瓦,冬季抽汽運行可達19.2萬千瓦,為包鋼等大型工礦企業上馬提供了充足的電力;三是曲折前進(1963—1975年),時逢經濟調整和“文化大革命”,電力生產建設在曲折中求發展,裝機容量和發電量仍獲成倍增長;四是躍上新臺階(1976—1985年),這個時期興建一批高參數、大容量發電機組,技術裝備和發電能力都躍上新臺階;五是實現翻番目標(1986—1990年),這個時期,內蒙古電管局實行“投入產出”承包經營,實現了裝機容量第一個翻番目標,到1990年末,內蒙古電管局直屬系統裝機總容量達到166.8萬千瓦,比1985年的79.6萬千瓦增長1.1倍;發電量78.6億千瓦·時,比1985年的44.5億千瓦·時增長76.6%。全區500千瓦以上火力發電廠裝機總容量380.2萬千瓦,1990年,發電量167.7億千瓦·時。
內蒙古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遺留下來的火電廠僅有裝機容量大至4240千瓦,小至70千瓦的電廠11座,總容量1.48萬千瓦,1949年,發電量共1666萬千瓦·時(不完全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堅持以火電為主,大中小并舉,因地制宜,全面發展,重點建設的方針,從1953—1990年,火力發電經歷了五個發展時期:一是發展起步(1953—1957年),主要是進行老廠擴建,為建新廠準備施工起動電源;二是力爭先行(1958—1962年),包頭第一、第二熱電廠在這5年中共投產6臺機組,總容量16.2萬千瓦,冬季抽汽運行可達19.2萬千瓦,為包鋼等大型工礦企業上馬提供了充足的電力;三是曲折前進(1963—1975年),時逢經濟調整和“文化大革命”,電力生產建設在曲折中求發展,裝機容量和發電量仍獲成倍增長;四是躍上新臺階(1976—1985年),這個時期興建一批高參數、大容量發電機組,技術裝備和發電能力都躍上新臺階;五是實現翻番目標(1986—1990年),這個時期,內蒙古電管局實行“投入產出”承包經營,實現了裝機容量第一個翻番目標,到1990年末,內蒙古電管局直屬系統裝機總容量達到166.8萬千瓦,比1985年的79.6萬千瓦增長1.1倍;發電量78.6億千瓦·時,比1985年的44.5億千瓦·時增長76.6%。全區500千瓦以上火力發電廠裝機總容量380.2萬千瓦,1990年,發電量167.7億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