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崇德元年(1636)四月十一日,清朝編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部3300余丁為土默特左翼旗和土默特右翼旗,土默特部古祿格為左翼旗都統,都統府駐歸化城今大北街西側。土默特左翼旗行政區域“包括今之和林格爾、清水河、武川以及呼和浩特市以南、以北、以東之郊區”。
今土默特左旗區域大部屬當時的土默特右翼旗轄區東部地。清朝時,土默特區域劃為十二甲浪,簡稱“十二甲”,每一甲浪設參領。每一參領管轄5個蘇木,蘇木長叫佐領,蒙古語稱章蓋,每一章蓋管150戶正戶。佐領中有30個為世襲的,稱世管佐領;有30個為不能世襲的,稱公中佐領。參領均為公職,12參領中有2個是召集人,一個稱兵司官房,主要負責軍事事務;一個稱戶司官房,著重負責民政事務。這種建制具有歸化城土默特左、右兩翼旗的特點。
清雍正元年(1723),清朝在歸化城設置歸化城理事同知(從此,旗境內實行蒙漢分治)。
清崇德元年(1636)四月十一日,清朝編歸化城(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部3300余丁為土默特左翼旗和土默特右翼旗,土默特部古祿格為左翼旗都統,都統府駐歸化城今大北街西側。土默特左翼旗行政區域“包括今之和林格爾、清水河、武川以及呼和浩特市以南、以北、以東之郊區”。
今土默特左旗區域大部屬當時的土默特右翼旗轄區東部地。清朝時,土默特區域劃為十二甲浪,簡稱“十二甲”,每一甲浪設參領。每一參領管轄5個蘇木,蘇木長叫佐領,蒙古語稱章蓋,每一章蓋管150戶正戶。佐領中有30個為世襲的,稱世管佐領;有30個為不能世襲的,稱公中佐領。參領均為公職,12參領中有2個是召集人,一個稱兵司官房,主要負責軍事事務;一個稱戶司官房,著重負責民政事務。這種建制具有歸化城土默特左、右兩翼旗的特點。
清雍正元年(1723),清朝在歸化城設置歸化城理事同知(從此,旗境內實行蒙漢分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