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宣傳部,自治區民委、司法廳近日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提出23項具體舉措,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下簡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扎實開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學習宣傳活動。突出“關鍵少數”,將法律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以及黨支部“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組織生活;抓好系統培訓,將法律納入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及干部任職、在職培訓課程,對民委系統干部進行全員輪訓,實現民委委員單位、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培育)基地及教育實踐基地等重點對象全覆蓋;組織集中宣傳,組建宣講團開展系列宣講,依托“法治烏蘭牧騎”品牌,結合“石榴籽e起來”基層行等活動,廣泛開展主題征文、演講比賽、微視頻征集、知識競答等互動活動,推動法律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進嘎查村、進學校、進文旅場所、進網絡等,在全社會營造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良好氛圍。
《工作方案》部署,要扎實做好法律貫徹實施工作。強化制度銜接,開展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有序推進《內蒙古自治區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條例》修訂工作,健全重大政策貫徹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的審核評估機制,完善分眾化差異化宣傳教育及考核評價體系;構筑共有精神家園,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全面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為教育教學基本用語用字要求,加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講好新時代內蒙古民族團結進步故事;促進交往交流交融,深入推進互嵌式社區建設,加強少數民族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通過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網絡等載體,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動共同繁榮發展,扎實推進“兩個屏障”“兩個基地”“一個橋頭堡”建設,統籌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與安邊固邊興邊,賦予所有改革發展以“三個意義”,穩步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區要充分發揮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民族工作格局作用,推動全社會共同做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各部門要對照法律規定,逐條逐項抓好落實,完善配套制度和運行機制,將法律要求轉化為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舉措。要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和干部群眾思想實際,精心設計宣傳內容與形式,做到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讓法律真正走進千家萬戶、融入各族群眾日常生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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