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2025年8月29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草案。2026年3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七十一號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簡稱“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的正式頒布是一次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法治確認,標志著我國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在我國民族工作發展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夯實了法治根基,對于推動全國各族人民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具有重大意義。
一、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鮮明宣示新時代黨和國家關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場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族工作,堅持把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同中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相結合,鮮明提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重大原創性論斷,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這一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中華民族發展內在規律,科學回答了新時代民族工作舉什么旗、走什么路等重大問題,為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全面貫徹、充分體現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從法律文本上看,“序言+7章”共65條條文,集中體現了新時代我們黨關于民族工作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實踐創新。序言闡述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發展歷程和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探索實踐,系統闡釋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形成發展,充分詮釋了這一重要思想開辟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指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總則具體闡釋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十二個必須”的核心要義,條文順序基本按照“十二個必須”的邏輯展開,鮮明宣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指導思想、工作主線、主要任務、重要原則等。各章節內容也在字里行間閃耀著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光芒,生動詮釋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貫徹這一重要思想的集大成者。從法治實踐上看,通過國家立法的方式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首次寫入法律、轉化為國家意志,是將黨的民族工作創新理論從理論原則轉化為制度規范、從政治要求轉化為法律條款的一次成功實踐,深刻揭示了當代中國民族工作政治立場與法治立場的高度統一,充分彰顯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實踐偉力,為民族工作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的思想保障、制度保障、法治保障,確保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緊扣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是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整體利益的促進型立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民族團結之本。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強調中華民族大家庭、中華民族共同體、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等理念,鮮明提出把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作為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主線、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這是我們黨堅持“兩個結合”、著眼“兩個大局”,深刻總結國內外民族工作經驗教訓,深刻洞察中華民族共同體發展趨勢,所取得的重大理論和實踐成果,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民族理論,鞏固和拓展了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指明了黨的民族工作的前進方向。2018年憲法修正案將“中華民族”首次寫入憲法,規定“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為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提供了明確的根本法依據。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為新時代實施憲法有關規定、處理民族事務和開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承載著推動中華民族成為認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強的命運共同體的重要使命。該法順應中華民族從歷史走向未來、從傳統走向現代、從多元凝聚為一體的發展大趨勢,立足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歷史方位,通篇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這一主線貫穿于立法目的、重要原則、制度設計和具體條文之中;系統規定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目標任務、實現路徑與一系列具體舉措,特別是首次從法理層面闡釋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等核心概念;闡明“五個共同”的中華民族歷史觀,確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主線定位,提出“堅持增進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異性”的工作原則,正確把握共同性和差異性的關系、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各民族意識的關系、中華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關系、物質和精神的關系,明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務。該法著眼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和整體利益,以增進共同性為方向,維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促進各民族守望相助、和諧共處,是維護中華民族大團結的法治利器。
三、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深刻總結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成功經驗,以改革創新精神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百多年來,我們黨創造性地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的正確道路。在這條道路上,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開創了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諧關系的新局面,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少數民族群眾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進步。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取得舉世矚目的偉大成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廣泛深入,在社會生活中緊密聯系的廣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民族事務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斷提升,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更加鞏固;黨對民族工作的領導全面加強,民族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中華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發,凝聚力、向心力極大增強,我國少數民族面貌、民族地區面貌、民族關系面貌、中華民族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歷史性巨變。
道路是立場、原則、方向和主張的集中體現,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法治化表達。該法深刻總結一百多年來特別是新時代以來我們黨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方面的歷史性成就和成功經驗,著力破解制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體制機制障礙。比如,把構筑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精神和文化基礎,明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引導各族群眾堅定對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中國共產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認同,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強調樹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華文化符號和中華民族形象,推動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明確規定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分別對教育教學用語用字、公務用語用字、公共場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等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行政部門在教育教學、教材編寫中落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要求,高等學校、科研機構、新聞媒體等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理論研究和宣傳教育;強調凝聚港澳臺僑等力量,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建設。又如,把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為增進民族團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必由之路,根據黨中央部署要求和民族工作實踐發展,明確推進互嵌式社區環境建設,完善各族群眾共居共學、共建共享、共事共樂的社會條件;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政策措施,規定便利措施、保障舉措,有序推進各民族人口流動融居;規定通過教育、文化、體育、旅游、網絡等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從突出問題導向入手,從著眼標本兼治下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以改革創新精神豐富政策供給、填補制度空白,為加強和改進黨的民族工作、健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制度機制提供堅強法治力量。
四、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堅守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的目標,為全體人民共同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一個民族都不能少。黨的十八大以來,420個位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貧困縣全部脫貧摘帽,28個人口較少民族全部實現整族脫貧,56個民族共同邁進全面小康。2025年8月18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介紹,2020年到2024年,我國五個自治區的地區生產總值總和從60129億元增加到83766億元,年均增長5.6%。這些數字的背后是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的生動寫照,也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的頒布實施奠定了堅實的民意基礎。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堅持把推動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作為中華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明確推動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大政方針和重點任務,規定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規劃計劃、政策措施應當有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有利于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有利于改善民生、凝聚人心。在推動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方面,明確國家貫徹新發展理念,支持民族地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全面融入國家發展戰略、提升自我發展能力,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立足資源稟賦發展特色優勢產業,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和城鄉融合發展。在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方面,明確完善區域一體化發展機制和差別化區域支持政策,健全對口支援、東西部協作等幫扶協作機制,支持民族地區結合主體功能定位,統籌發展和安全,在維護國家邊疆安全、資源能源安全、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上擔當作為,深度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在公共服務建設方面,明確推動就業、教育、醫療等公共服務資源向民族地區傾斜,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和可及性,促進民族地區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持續提升民族地區公共服務保障水平與民生福祉。在安邊固邊興邊方面,明確統籌推進興邊富民、穩邊固邊,加大對邊境地區支持力度,完善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改善邊境村居人居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加強沿邊城鎮體系建設,健全開放政策與產業平臺,發展邊境貿易、邊境旅游與跨境經濟合作,筑牢邊疆安全穩定與繁榮發展屏障。在實現人的全面發展方面,明確加強時代新風新貌的培育,推進公民道德建設,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教育和科學技術普及,推動移風易俗,倡導文明進步的新風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從制度上、法律上支持民族地區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推動各民族共同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不斷實現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凝聚磅礴力量。
五、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堅持引導性與約束性并重,為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提供明確法律依據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推進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強,事關祖國統一和邊疆鞏固,事關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事關國家長治久安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堅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務是加強民族團結的重要保障,是黨的民族工作的一條基本經驗,是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民族工作領域的重要體現。經過幾十年發展,我國已基本形成以憲法為核心,涉民族事務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共同組成的較為系統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體系。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治理民族事務,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要求已有機融入15部法律、2部行政法規,不少地方出臺了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地方性法規,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在民族工作領域不斷彰顯,我國民族事務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作為30多年來第一部設置序言的法律,是新時代立法形式上的重要創新,系統構建了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基本法律制度框架。該法精準把握新時代民族工作的特點與規律,實現價值引領與底線約束相統一、正向激勵與剛性規范相結合,著力厚植全社會共同維護民族團結的思想政治根基和法治根基,推動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引導各族群眾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該法設置“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專章,細化各級各類機構、社會組織和公職人員在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的法定職責,對各類損害或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情形分別設置法律責任、明確法律后果,以制度剛性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和尊嚴,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該法專門對域外適用效力作出規定,為防范抵御外部勢力干涉破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通過堅持引導性與約束性并重,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從制度上、法律上構建了一套權責明晰、協同高效的民族事務治理體系,在引領、規范、保障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發揮著綜合性、基礎性作用,為提升民族事務治理現代化水平、夯實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法治根基提供了堅強保證。
六、深入貫徹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高質量發展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已經制定出臺,抓好法律的學習宣傳貫徹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貫徹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推動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任務,需要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黨政機關切實履行法定職責,在法治軌道上高質量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將法律規定轉化為實際治理效能,讓各族群眾切實感受到法律實施帶來的新變化、新成效,促進各民族在中華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樣緊緊抱在一起。
要深入開展學習,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納入國民教育、干部教育、社會教育全過程,提升廣大黨員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民族問題、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導各族群眾增強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法治意識,堅持把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作為各民族最高利益。廣泛開展宣傳,堅持集中宣傳和常態化宣傳、線上宣傳和線下宣傳、對內宣傳和對外宣傳相結合,加強對法律重大意義、創新內涵、實施要求的宣傳闡釋,講好中華民族共同體故事,不斷增強民族團結進步法治宣傳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精心組織好民族團結進步宣傳周等活動,通過多種形式集中開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宣傳教育,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進社區、進鄉村、進學校、進社會組織、進宗教活動場所等,在全社會營造中華民族一家親的良好氛圍。抓好法律實施,推動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促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地方性法規,及時穩妥做好相關法規政策修訂完善工作,不斷健全與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銜接配套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完善法律實施的監督保障機制,堅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確保法律的各項規定落地落實。加強和完善黨的全面領導,是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證。要把黨的領導貫穿法律實施全過程、各方面,堅持和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管理、統戰工作部門牽頭協調、民族工作部門履職盡責、各部門通力合作、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民族工作格局,健全民族工作協調機制,推動全黨全社會共同做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貫徹實施工作,匯聚有形有感有效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強大合力。
做好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奮進“十五五”,我們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為推進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斷夯實法治根基。
作者:楊進,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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