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體現當地自然風貌、地域特征、生態魅力。通過梳理分析18部中國精品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探討總結生態環境類目要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可知應從山、水、林、田、湖、草、沙著眼,以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立足生態未來發展,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等為出發點。生態環境類目應采用“總分總”形式構架篇目,以“綜述”為統領,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為記述主題,以從保護防治到監管“閉環”記述為重要原則,進行具體分目、條目設置,有助于推進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促進年鑒編纂質量提升。
關鍵詞 地方綜合年鑒 生態環境 類目設置
生態環境保護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課題。地方綜合年鑒逐年全面系統記載生態環境變遷,積累可靠文獻資料,有助于讀者清晰了解當地生態環境的歷史和現狀。年鑒中記載的各類生態指標數據、案例、治理措施等,可以為政府制定更加科學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提供參考,為政策實施效果和潛在影響提供評估依據,為科研工作者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提供資料,增強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促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推動生態文明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實現。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開展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內容記述提供了根本遵循。從實踐看,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編纂還存在知識儲備、認識深化、原則把握、地方特色彰顯、時代價值體現等不足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問題加強研究,以期提升其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一、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現狀
生態環境是生物和影響生物存在與發展的一切外界條件的總和,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構成了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記述的主要內容。筆者以18部中國精品年鑒為樣本,梳理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特點,探索構建一個相對科學完整的分目、條目設置框架。



18部中國精品年鑒中,2019年卷2部、2020年卷3部、2021年卷5部、2022年卷3部、2023年卷5部,涵蓋省、市、縣三級,地域范圍包含東部沿海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所在地區的地形地貌包括沿江、沿海、沿河、靠山、臨湖等特征,具有較強代表性。
18部中國精品年鑒中,僅《黃埔年鑒(2020)》未設生態環境類目。從篇目設置看,不平衡現象突出,分目、條目設置數量差異明顯,如設置分目最多的《河南年鑒(2023)》有16個,而最少的《德化年鑒(2021)》《芙蓉年鑒(2022)》只有3個;設置條目最多的《北京朝陽年鑒(2020)》有165個,而最少的僅有15個。這反映出各地年鑒編纂者對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理念、框架結構的科學性等方面的認識還存在較大分歧。從分目、條目名稱和具體內容記述看,時代特征、地域特征較為突出,深度廣度不斷拓展,反映出最新的生態理念、展現了最新的生態建設成果。
二、生態環境類目設置應關注的問題
圍繞如何做好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確保能夠全面、系統、科學、有特色地記述生態環境內容,筆者進一步對18部中國精品年鑒的類目設置特點、優缺點進行分析,總結出4個需要關注的問題。
(一)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
生態系統是自然界中生物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構成的一個動態平衡整體。因此,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應反映出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全過程,揭示出生態系統運行的內在邏輯。
首先,要把握住環境質量在整個生態環境系統中的基礎性地位,將其作為年鑒生態環境類目必設分目。18部年鑒中有14部設置“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分目,通過記載空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等數值指標及監測結果,客觀反映當地生態環境質量的優劣、薄弱環節,為設置生態環境保護舉措及成效分目提供基礎。4部未設該分目的年鑒主要集中于相對早一些的2019年卷和2020年卷,反映了編纂者對環境質量等生態環境類目重視程度不斷加深。
其次,在反映生態建設體系方面,要注重分目設置的完整性和邏輯性。《芙蓉年鑒(2022)》《清河年鑒(2019)》篇目設置明顯存在畸輕畸重現象,前者僅設“環境質量”“環境保護與治理”“河長制”3個分目,其中“環境保護與治理”分目將污染防治、環境監管、生態宣傳、餐飲行業負面清單、容缺受理機制、黑臭水體治理等均歸其下,顯得臃腫龐雜,且與“河長制”分目并列,違背生態建設體系的邏輯;后者設“綜述”“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綜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4個分目,后3個分目均側重污染防治,且缺少應有的生態資源保護和節能減排的內容。這反映出兩部年鑒的編纂者沒有從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內在運行邏輯出發設計框架,造成篇目設置存在缺項、結構不合理、缺乏科學性等問題。
(二)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從山、水、林、田、湖、草、沙著眼,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是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途徑,也是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進行篇目設置的指引。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生態環境因其地理分布、自然特征呈現不同特色,生態環境保護的差異性也因之顯現。生態環境類目設置應考慮自身地理特征,集中指向山、水、林、田、湖、草、沙,包括山區的礦產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沿江地區的江河湖泊資源保護,沿海地區的海洋資源保護、濕地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林區的森林資源保護,產糧區的耕地資源保護,北方的草原保護、沙漠治理等。
一方面,生態環境篇目設置應從“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角度考慮分目構架,體現系統性,突出獨特性。如《山東年鑒(2020)》“生態環境”類目設“綜述”“生態環境狀況”“土地資源管理”“地質礦產管理”“水資源管理”“森林和濕地資源保護”“海洋資源管理”“污染防治”“節能降耗”“環境監管”10個分目,比較全面系統。另一方面,可以將最具地域象征、城市名片意義的內容升格為類目或分目,多設置特色條目。如《河南年鑒(2023)》“水資源保護”分目下設置長江、黃河、淮河和海河生態保護的條目,盡顯河南作為跨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個流域省份的獨特地理優勢。如此,可以直觀展現一地的自然稟賦和生態保護現狀,使讀者從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地理特征中,迅速抓住該地域顯著的生態特色。
(三)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立足生態未來發展,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這一原則決定了生態環境保護應堅持保護與發展并舉并重,最終解決生態環境問題。這些問題源于生態,又涉及諸多方面,有待從更廣領域綜合考量。
首先,應聚焦生態環境保護,體現生態環保領域建設的最新成果,記述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環保節能科技創新與應用、生態保護理念宣傳、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舉措成效等內容。如《克拉瑪依年鑒(2021)》“石油石化企業環境保護”分目下設的“新疆油田公司環保制度建設”“新疆油田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調查”“新疆油田公司綠色礦山創建”等條目,對該地石油石化企業環境保護的新進展、新成果進行了充分展現。
其次,應對生態環境單個專業領域建設進行深度挖掘。應盡可能豐富生物多樣性保護、自然保護地保護、林地和草原保護、黑土地保護、節能減排、環境監管等內容記述,細化分目、做精條目。如《成都年鑒(2023)》“生物多樣性保護”分目下設“概況”“野生動物調查與監測”“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查辦”“候鳥遷飛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珍稀瀕危動物繁育與保護”“大熊貓野化放歸過渡訓練”“大熊貓生態保護國際科研合作”“大熊貓保護對外宣傳活動”“大熊貓科普教育”“動植物科研和科普宣傳”“天府動植物園項目”“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省級自然教育基地創建”15個條目,是近年來各地年鑒同類型分目中資料內容最豐富的之一,表明編纂者找準了該地區的地理獨特性,對生態建設有深層次的理解。
(四)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的問題
生態環境類目近年才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并列,逐漸作為地方綜合年鑒主體的五大部類之一。因此,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與其他類目不可避免地存在交叉,包括與地情概覽、經濟管理、農業、水利、應急管理等內容的交叉。
出現交叉記述的情況通常有4種:一是混淆“氣候水文”與“環境質量”概念,將“市情概覽”類目下“氣候水文”內容復制到生態環境類目中,將降水量、過境水量、用水量數據記入“水環境質量”;二是混淆“自然資源管理”與“自然資源保護”概念,將“經濟管理”類目中基礎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礦產資源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土地市場建設、地價管理、地圖管理等內容歸入生態環境類目“土地資源保護”分目;三是混淆“林草業”與“林草資源保護”,將水源涵養與生態保護修復、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退化草原綜合治理、草原監測、草畜平衡監管的內容以及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林草面積、草原植被等數據信息記入“農業”類目“林草業”分目;四是混淆“水資源保護”與“水利”“防汛抗洪”概念,將“應急管理”類目下水旱災害風險普查、防汛抗旱等內容歸入生態環境類目“水資源保護”分目,或將水資源管理、節水管理、河長制、河湖治理等內容歸入“水利”類目等。
處理好交叉記述的問題,需要編纂者綜合審視全書框架內容,處理好集中設置類目與分散記述的關系,防止出現孤立或片面記述。要充分把握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建設“五位一體”的邏輯關系,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因素共同作用于生態保護和發展,環境保護的成功實踐推動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發展。因此,編纂者應努力使生態環境相關內容與其他4個部類之間既無內容重復,又避免完全割裂,努力做到彼此呼應、各有側重。
綜上所述,生態環境是關系到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的復合生態系統,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應緊扣其內涵定義,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綜合考量搭建科學的框架體系。
三、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設想
生態環境類目確定整體框架邏輯后,需要結合各地生態環境特征謀劃篇目。筆者建議以“總分總”形式構架篇目。其中,第一個“總”起統領作用,主要反映在“綜述”。“分”是生態環境類目的核心內容,客觀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是該類目的血肉和主體內容,力求全面完整。第二個“總”是對生態建設的成效進行梳理,主要收錄解決問題的措施與成效,形成生態環境類目從建設現狀到防治效果的閉環。具體篇目設置設想見表2。


需要說明的是,表2中的分目、條目設置設想是一個理想方案,具體到各地年鑒,需要根據當地生態環境的特征進行調整。筆者提出這個設想主要有以下3點考慮。
一是以“綜述”為統領,體現生態保護治理的“工作力度、投資力度、政策力度”。生態環境類目綜述應收錄生態環境方面具有前瞻性、引領性、決策性、全局性的內容,從更高的站位、更宏闊的視野考慮,著眼政策、立法、規劃、改革、體制機制、財政支持、國際合作、“雙碳”目標等。
二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為記述主題,支撐生態環境類目主體框架,體現地域特色。表2中,從“生態環境質量”分目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保護”分目,是客觀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的重要內容,也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治理的核心部分,應力求全面完整。如“生態環境質量”分目需注意多體現數值指標及監測結果;“水資源保護”分目可將水資源保護政策的實施和舉措、保護項目的開展與推進、保護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等分解融入具體保護項目中,《無錫年鑒(2022)》即設“太湖治理”“長江大保護”“水資源保護”3個分目,“太湖治理”分目下的“科技治藻”“水質應急防控”等條目屬于水資源保護的相關內容,未專門歸入“水資源保護”分目也無不妥。
三是立足環境治理,注意完成生態環境類目篇目設置從保護防治到監管的完整“閉環”。“污染防治”分目不僅涉及空氣、水、土壤、核與輻射污染防治,還包括生活環境污染防治,還可延伸記述“重金屬污染防治”“禁塑”等工作。“生態環境監管”分目需充分體現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對組織或個體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注意避免因監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清、職能重疊、參與主體多元化等問題,導致分目設置偏離主題或者碎片化。
四、結語
近年來,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強一體治理,開展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可以集中體現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所發生的歷史性、轉折性的變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年鑒編纂者應加強生態環境知識儲備,加強地情研判,充分反映生態系統的內在邏輯,科學構建篇目框架體系。要因地制宜,通過反映“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特色,體現生態美景背后蘊藏的人類敬畏自然、保護生態的價值追求和實踐探索。要深入挖掘信息、夯實資料基礎,避免機械生硬記載生態環境內容,通過適當的延伸和拓展記述邊界,不斷豐富年鑒的資料價值。要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的問題,明確分目定位,跨類目調動和整合資料,凡側重生態保護的內容,盡可能歸入生態環境類目。
新的歷史條件下,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編纂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講話和重要論述精神,牢固樹立精品意識,準確把握生態環境類目框架設置和內容記述的核心要義,強化系統思維,創新編纂理念;拓寬記述廣度,挖掘記述深度,提升資料價值;優化記述內容,提高專業素養,不斷提升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編纂質量。同時,廣大年鑒工作者應在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中,不斷豐富生態文明建設資料庫,為各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美麗中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提供資政輔治、堪存堪鑒的權威資料與智力支持。
(注釋:略)
作者簡介:王海燕,女,江蘇省鹽城市人,鹽城市地方志辦公室副主任、三級調研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方志學、年鑒學。
(來源:《中國年鑒研究》2024年第3期)
摘要 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體現當地自然風貌、地域特征、生態魅力。通過梳理分析18部中國精品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探討總結生態環境類目要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可知應從山、水、林、田、湖、草、沙著眼,以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立足生態未來發展,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等為出發點。生態環境類目應采用“總分總”形式構架篇目,以“綜述”為統領,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為記述主題,以從保護防治到監管“閉環”記述為重要原則,進行具體分目、條目設置,有助于推進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促進年鑒編纂質量提升。
關鍵詞 地方綜合年鑒 生態環境 類目設置
生態環境保護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要課題。地方綜合年鑒逐年全面系統記載生態環境變遷,積累可靠文獻資料,有助于讀者清晰了解當地生態環境的歷史和現狀。年鑒中記載的各類生態指標數據、案例、治理措施等,可以為政府制定更加科學的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提供參考,為政策實施效果和潛在影響提供評估依據,為科研工作者開展生態環境科學研究提供資料,增強公眾對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促進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推動生態文明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實現。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開展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發生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內容記述提供了根本遵循。從實踐看,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編纂還存在知識儲備、認識深化、原則把握、地方特色彰顯、時代價值體現等不足的問題,因此有必要對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問題加強研究,以期提升其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一、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現狀
生態環境是生物和影響生物存在與發展的一切外界條件的總和,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構成了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記述的主要內容。筆者以18部中國精品年鑒為樣本,梳理生態環境類目設置特點,探索構建一個相對科學完整的分目、條目設置框架。



18部中國精品年鑒中,2019年卷2部、2020年卷3部、2021年卷5部、2022年卷3部、2023年卷5部,涵蓋省、市、縣三級,地域范圍包含東部沿海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所在地區的地形地貌包括沿江、沿海、沿河、靠山、臨湖等特征,具有較強代表性。
18部中國精品年鑒中,僅《黃埔年鑒(2020)》未設生態環境類目。從篇目設置看,不平衡現象突出,分目、條目設置數量差異明顯,如設置分目最多的《河南年鑒(2023)》有16個,而最少的《德化年鑒(2021)》《芙蓉年鑒(2022)》只有3個;設置條目最多的《北京朝陽年鑒(2020)》有165個,而最少的僅有15個。這反映出各地年鑒編纂者對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理念、框架結構的科學性等方面的認識還存在較大分歧。從分目、條目名稱和具體內容記述看,時代特征、地域特征較為突出,深度廣度不斷拓展,反映出最新的生態理念、展現了最新的生態建設成果。
二、生態環境類目設置應關注的問題
圍繞如何做好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確保能夠全面、系統、科學、有特色地記述生態環境內容,筆者進一步對18部中國精品年鑒的類目設置特點、優缺點進行分析,總結出4個需要關注的問題。
(一)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
生態系統是自然界中生物與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構成的一個動態平衡整體。因此,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篇目設置應反映出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全過程,揭示出生態系統運行的內在邏輯。
首先,要把握住環境質量在整個生態環境系統中的基礎性地位,將其作為年鑒生態環境類目必設分目。18部年鑒中有14部設置“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分目,通過記載空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土壤環境質量、聲環境質量等數值指標及監測結果,客觀反映當地生態環境質量的優劣、薄弱環節,為設置生態環境保護舉措及成效分目提供基礎。4部未設該分目的年鑒主要集中于相對早一些的2019年卷和2020年卷,反映了編纂者對環境質量等生態環境類目重視程度不斷加深。
其次,在反映生態建設體系方面,要注重分目設置的完整性和邏輯性。《芙蓉年鑒(2022)》《清河年鑒(2019)》篇目設置明顯存在畸輕畸重現象,前者僅設“環境質量”“環境保護與治理”“河長制”3個分目,其中“環境保護與治理”分目將污染防治、環境監管、生態宣傳、餐飲行業負面清單、容缺受理機制、黑臭水體治理等均歸其下,顯得臃腫龐雜,且與“河長制”分目并列,違背生態建設體系的邏輯;后者設“綜述”“大氣環境綜合整治”“水環境綜合整治”“土壤污染防治”4個分目,后3個分目均側重污染防治,且缺少應有的生態資源保護和節能減排的內容。這反映出兩部年鑒的編纂者沒有從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內在運行邏輯出發設計框架,造成篇目設置存在缺項、結構不合理、缺乏科學性等問題。
(二)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從山、水、林、田、湖、草、沙著眼,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
“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是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途徑,也是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進行篇目設置的指引。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生態環境因其地理分布、自然特征呈現不同特色,生態環境保護的差異性也因之顯現。生態環境類目設置應考慮自身地理特征,集中指向山、水、林、田、湖、草、沙,包括山區的礦產資源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沿江地區的江河湖泊資源保護,沿海地區的海洋資源保護、濕地資源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林區的森林資源保護,產糧區的耕地資源保護,北方的草原保護、沙漠治理等。
一方面,生態環境篇目設置應從“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角度考慮分目構架,體現系統性,突出獨特性。如《山東年鑒(2020)》“生態環境”類目設“綜述”“生態環境狀況”“土地資源管理”“地質礦產管理”“水資源管理”“森林和濕地資源保護”“海洋資源管理”“污染防治”“節能降耗”“環境監管”10個分目,比較全面系統。另一方面,可以將最具地域象征、城市名片意義的內容升格為類目或分目,多設置特色條目。如《河南年鑒(2023)》“水資源保護”分目下設置長江、黃河、淮河和海河生態保護的條目,盡顯河南作為跨長江、淮河、黃河、海河四個流域省份的獨特地理優勢。如此,可以直觀展現一地的自然稟賦和生態保護現狀,使讀者從山、水、林、田、湖、草、沙的自然地理特征中,迅速抓住該地域顯著的生態特色。
(三)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立足生態未來發展,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
“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損害擔責的原則。”這一原則決定了生態環境保護應堅持保護與發展并舉并重,最終解決生態環境問題。這些問題源于生態,又涉及諸多方面,有待從更廣領域綜合考量。
首先,應聚焦生態環境保護,體現生態環保領域建設的最新成果,記述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設、環保節能科技創新與應用、生態保護理念宣傳、構建生態文明體系的舉措成效等內容。如《克拉瑪依年鑒(2021)》“石油石化企業環境保護”分目下設的“新疆油田公司環保制度建設”“新疆油田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調查”“新疆油田公司綠色礦山創建”等條目,對該地石油石化企業環境保護的新進展、新成果進行了充分展現。
其次,應對生態環境單個專業領域建設進行深度挖掘。應盡可能豐富生物多樣性保護、自然保護地保護、林地和草原保護、黑土地保護、節能減排、環境監管等內容記述,細化分目、做精條目。如《成都年鑒(2023)》“生物多樣性保護”分目下設“概況”“野生動物調查與監測”“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非法野生動植物交易查辦”“候鳥遷飛保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珍稀瀕危動物繁育與保護”“大熊貓野化放歸過渡訓練”“大熊貓生態保護國際科研合作”“大熊貓保護對外宣傳活動”“大熊貓科普教育”“動植物科研和科普宣傳”“天府動植物園項目”“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教育”“省級自然教育基地創建”15個條目,是近年來各地年鑒同類型分目中資料內容最豐富的之一,表明編纂者找準了該地區的地理獨特性,對生態建設有深層次的理解。
(四)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要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的問題
生態環境類目近年才與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并列,逐漸作為地方綜合年鑒主體的五大部類之一。因此,年鑒生態環境類目與其他類目不可避免地存在交叉,包括與地情概覽、經濟管理、農業、水利、應急管理等內容的交叉。
出現交叉記述的情況通常有4種:一是混淆“氣候水文”與“環境質量”概念,將“市情概覽”類目下“氣候水文”內容復制到生態環境類目中,將降水量、過境水量、用水量數據記入“水環境質量”;二是混淆“自然資源管理”與“自然資源保護”概念,將“經濟管理”類目中基礎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礦產資源管理、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土地市場建設、地價管理、地圖管理等內容歸入生態環境類目“土地資源保護”分目;三是混淆“林草業”與“林草資源保護”,將水源涵養與生態保護修復、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退化草原綜合治理、草原監測、草畜平衡監管的內容以及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林草面積、草原植被等數據信息記入“農業”類目“林草業”分目;四是混淆“水資源保護”與“水利”“防汛抗洪”概念,將“應急管理”類目下水旱災害風險普查、防汛抗旱等內容歸入生態環境類目“水資源保護”分目,或將水資源管理、節水管理、河長制、河湖治理等內容歸入“水利”類目等。
處理好交叉記述的問題,需要編纂者綜合審視全書框架內容,處理好集中設置類目與分散記述的關系,防止出現孤立或片面記述。要充分把握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建設“五位一體”的邏輯關系,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因素共同作用于生態保護和發展,環境保護的成功實踐推動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發展。因此,編纂者應努力使生態環境相關內容與其他4個部類之間既無內容重復,又避免完全割裂,努力做到彼此呼應、各有側重。
綜上所述,生態環境是關系到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的復合生態系統,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設置,應緊扣其內涵定義,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確保全面性、突出地域性,拓展記述廣度和深度,綜合考量搭建科學的框架體系。
三、生態環境類目設置設想
生態環境類目確定整體框架邏輯后,需要結合各地生態環境特征謀劃篇目。筆者建議以“總分總”形式構架篇目。其中,第一個“總”起統領作用,主要反映在“綜述”。“分”是生態環境類目的核心內容,客觀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是該類目的血肉和主體內容,力求全面完整。第二個“總”是對生態建設的成效進行梳理,主要收錄解決問題的措施與成效,形成生態環境類目從建設現狀到防治效果的閉環。具體篇目設置設想見表2。


需要說明的是,表2中的分目、條目設置設想是一個理想方案,具體到各地年鑒,需要根據當地生態環境的特征進行調整。筆者提出這個設想主要有以下3點考慮。
一是以“綜述”為統領,體現生態保護治理的“工作力度、投資力度、政策力度”。生態環境類目綜述應收錄生態環境方面具有前瞻性、引領性、決策性、全局性的內容,從更高的站位、更宏闊的視野考慮,著眼政策、立法、規劃、改革、體制機制、財政支持、國際合作、“雙碳”目標等。
二是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為記述主題,支撐生態環境類目主體框架,體現地域特色。表2中,從“生態環境質量”分目到“濕地和自然保護地保護”分目,是客觀反映生態系統的構成要素和內在邏輯的重要內容,也是“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治理的核心部分,應力求全面完整。如“生態環境質量”分目需注意多體現數值指標及監測結果;“水資源保護”分目可將水資源保護政策的實施和舉措、保護項目的開展與推進、保護技術的研發與應用等分解融入具體保護項目中,《無錫年鑒(2022)》即設“太湖治理”“長江大保護”“水資源保護”3個分目,“太湖治理”分目下的“科技治藻”“水質應急防控”等條目屬于水資源保護的相關內容,未專門歸入“水資源保護”分目也無不妥。
三是立足環境治理,注意完成生態環境類目篇目設置從保護防治到監管的完整“閉環”。“污染防治”分目不僅涉及空氣、水、土壤、核與輻射污染防治,還包括生活環境污染防治,還可延伸記述“重金屬污染防治”“禁塑”等工作。“生態環境監管”分目需充分體現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科技、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對組織或個體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注意避免因監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清、職能重疊、參與主體多元化等問題,導致分目設置偏離主題或者碎片化。
四、結語
近年來,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強一體治理,開展一系列根本性、開創性、長遠性工作,決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美麗中國建設邁出重大步伐。地方綜合年鑒生態環境類目可以集中體現生態文明建設從認識到實踐所發生的歷史性、轉折性的變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
年鑒編纂者應加強生態環境知識儲備,加強地情研判,充分反映生態系統的內在邏輯,科學構建篇目框架體系。要因地制宜,通過反映“山水林田湖草沙”保護特色,體現生態美景背后蘊藏的人類敬畏自然、保護生態的價值追求和實踐探索。要深入挖掘信息、夯實資料基礎,避免機械生硬記載生態環境內容,通過適當的延伸和拓展記述邊界,不斷豐富年鑒的資料價值。要處理好與其他類目交叉的問題,明確分目定位,跨類目調動和整合資料,凡側重生態保護的內容,盡可能歸入生態環境類目。
新的歷史條件下,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編纂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重要講話和重要論述精神,牢固樹立精品意識,準確把握生態環境類目框架設置和內容記述的核心要義,強化系統思維,創新編纂理念;拓寬記述廣度,挖掘記述深度,提升資料價值;優化記述內容,提高專業素養,不斷提升年鑒生態環境類目的編纂質量。同時,廣大年鑒工作者應在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實踐中,不斷豐富生態文明建設資料庫,為各地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美麗中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提供資政輔治、堪存堪鑒的權威資料與智力支持。
(注釋:略)
作者簡介:王海燕,女,江蘇省鹽城市人,鹽城市地方志辦公室副主任、三級調研員,主要研究方向為方志學、年鑒學。
(來源:《中國年鑒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