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省(自治區)轄市的領域也歷經變化。1982年,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市管縣的體制后,一些市的郊區和縣(旗、市)又紛紛劃為市區,市區的外延與管轄范圍逐漸擴大;90年代以后,隨著城市的擴張,城市周邊的開發區建設也異常迅速,這些開發區也已成為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城市范圍的不斷發展和城市功能的不斷加強,改變了長期以來城鄉分治的局面,加快了城鄉一體化建設,促進了經濟建設的發展,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構想。然而,如何續修好新形勢下的城市志,卻是擺在我們修志工作者面前的一個新的課題,因此,正確地分析續修城市志時所存在的矛盾,探索科學合理的可行性對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續修城市志要把握好記述空間
在首輪修志中,內蒙古自治區各市地方志辦公室依據當時的方志理論,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選擇了各自不同的編寫方法,完成了第一屆修志任務,積累了豐富的修志理論和大量的實踐經驗,這是值得續志時借鑒的。
隨著續修志書的開展,有兩種觀點應引起我們的重視:其一,認為城市志應只記述城市市轄區(市區、郊區)的內容,不應記述旗、縣的內容;其二,認為實行市管縣的體制后,市和縣已經合為一體,應全面記述市轄區(市區、郊區)和旗、縣的一切內容。其實,這兩種觀點都有些偏激,沒有用全新的觀點對全新的事物去進行再認識。而要解決好這一對矛盾,首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去全面審視各類事物不同的方面,有重點地記述事物的主流,以求全面反映事物的本質,應力求作到:
1.要努力把握好城市市區與旗、縣的關系,重點記述市區的內容,而對所轄旗、縣內容的記述應有側重。應體現出市區在一個地區中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地位,展示出現代都市對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龍頭作用、主題作用和示范導向作用,體現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是以城市為中心作為全方位輻射的時代特點。要正確分析城市市區與旗、縣各自的優勢,挖掘出各旗、縣多彩的閃光點,突出其地方特色。
2.從實際出發,正確理解和適當突破“越界不書”的原則。完整、系統地記述那些跨市(地區)、跨省(市、自治區)、乃至跨國的工商企業、招商引資、勞務輸出、產品出口等經濟貿易活動以及建立省(市、自治區)外、國外友好城市的內容,全面反映我國新時期總路線、總任務實施成就的整體面貌。
3.根據城市志的自身特點,謀篇布局。在篇目設計時要高屋建瓴,統觀全局,即講究市轄區與旗、縣的記述層次、比例關系,又應強化市轄區與旗、縣內容記述中的橫向比較。以求作到續修城市志即重點突出,又全面系統。
二、續修城市志要全面記述改革開放
江澤民同志曾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將辛亥革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和改革開放列為中國20世紀中的三大巨變。續修城市志能夠記述這百年三大巨變之一在某個地區內的表現,這是歷史賦予修志工作者不可推卸的光榮使命與責任。
改革包括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的各個方面,開放是發展對外經濟技術和合作,甚至包括加強和發展國內多種形式的經濟聯系和協作。改革開放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必由之路,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自我完善。
1.經濟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包括國有經濟、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私營個體經濟的調整和發展情況等。(2)國有企業改革。包括產權改革、權責改革、重組改造、再就業工程等。(3)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分配結構、分配方式等。(4)市場機制改革。包括宏觀調空體系、國民經濟市場化進程、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工商物價管理改革、金融政權市場的改革與監管等。(5)農牧業(林業)、水利事業改革。包括農村(牧區、林區)基本政策的制定、農牧業(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牧業(林業)稅費改革、農牧業(林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牧業(林業)機械化與科學技術的推廣、農牧業(林業)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與扶持保護體系、減輕農民(牧民)負擔等。(6)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與人民生活的改善。包括城鎮居民和農牧民生活保障體系的建立、“扶貧幫困”工程的實施、城鎮居民和農牧民的生活狀況等。
2.政治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民主制度建設。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2)法制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包括法律體系的建立、司法改革與執法隊伍建設、人權保護、紀律檢查、干部監察、違紀違規事件的查處等。(3)黨政機構改革。包括機構精簡與人員分流、政企分開、政府職能的轉變、行政管理體系的建立、公務員制度、干部公開選舉、政府工作程序與公務員行為規范等。
3.文化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教科文衛體行政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的體制與機構改革。包括政(事)企分開、職能轉變、教育制度改革與試點、醫療制度改革與試點、機構精簡、人員分流、工作程序與行為規范等。(2)文化基礎工程。包括科教興國戰略、教育結構層次與質量、科技知識普及等。(3)文化經濟政策與文化環境營造。包括文化市場的建設與管理、文化生活素質、各種文化社會服務、文化商品活動等。
4.在改革的前提下,開放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對外經濟貿易制度的改革。(2)對外經濟技術與合作以及國內多種形式的經濟聯系和協作。包括各種經貿洽談活動、技術、貿易交流、經濟論壇、文化論壇、商品交流、文化旅游等。(3)開發區(保稅區)的建設。(4)招商引資。(5)投資環境建設與管理。(6)改革開放的成果。
三、續修城市志要系統記述精神文明建設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在經濟建設方面所取得的各項偉大成就,都與全黨重視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密不可分。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新時期全黨的重要工作,特別是中共十四屆六中全會做出《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決議》之后,創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已成為全局性、社會性的系統工程,也是新時期客觀存在的一個突出的時代特點。所以,系統地記述精神文明建設,就是要通過廣大群眾的英雄事跡、拼搏精神、職業美德和良好風尚來突出反映全民精神狀態的深刻變化及公民素質的提高。
在首輪修志中,對精神文明建設的記述普遍顯得薄弱,因此在續志中,應進一步加強這一方面的記述。
1.在設置篇目時,除在有關的篇章中收錄部分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外,還應專門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或稱“思想道德建設”)篇,以此來彌補首論修志中的不足。
2.“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或稱“思想道德建設”)篇內,可分別再設有關章節:(1)道德建設。包括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內容。(2)文化素質教育。包括民主法制教育、理想道德教育、“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內容。(3)創優活動。包括創建文明城市、文明鄉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窗口、衛生城市、衛生鄉村(鎮)、衛生社區以及軍民共建、警民共建、軍警民共建活動等內容。(4)文明(社會)新風。包括艱苦奮斗、勤儉創業、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移風易俗、愛崗敬業、評選英模、文明公約等內容。(5)黨風黨紀教育與反腐倡廉。(6)文明服務。包括“學雷鋒”活動、“五個一”活動、“三下鄉”活動、義務宣傳日活動等內容。(7) “十佳”人物。包括“十佳”少年、“十佳”青年、“十佳”公民、“十佳”企業家、“十佳”民警、“十佳”檢察官、“十佳”法官等內容。
四、續修城市志應充分反映社會熱點問題
地方志是反映某一行政區域客觀情況的載體,從其客觀性出發,它必然要真實反映時代,具有時代性。也就是說一本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地方志書,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社會熱點問題,如果一部志書缺少了對社會熱點、焦點問題的記述,那它的各觀性就會大打折扣,就無法全面、真實地反映其發展規律。
續修城市志的上限一般應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時(1978年),截至續修城市志的下限(2005年),雖然時間跨度不長,但此時期正處在我國的社會轉型時期,即由計劃經濟社會向市場經濟社會轉化,由封閉、半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轉化,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化,由倫理社會向法理社會轉化。這一時期,社會經濟進入大變革、大發展、大變化的嶄新階段,許多新事物、新問題、新矛盾、新現象不斷涌現,形成了社會的熱點問題,諸如經商熱、炒股熱、上網熱、企業改制熱、人口問題、資源問題、“三農”問題、貧困問題、就業問題、婚姻家庭問題、還有腐敗問題、行業不正之風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社會治安問題、欺詐問題、制假販假問題、黃賭毒問題、迷信問題等等。
以上這些熱點,有些是改革開放中出現的亮點,但大多是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也是長期困擾黨和各級政府暫時難以解決的難點,帶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普遍性,其中不少是陰暗的、負面的、敏感的。這些熱點在首屆志書編纂時,有的還沒有發生,有的雖已發生但還沒有形成熱點,所以首屆志書沒有記述或很少記述,而在新一輪志書編修時,這些熱點紛至沓來,如何充分反映這些熱點問題,就成了續修志書的歷史必然。社會熱點問題是社會發展不可回避的一個重要問題,新編志書中缺了對社會熱點問題的記述,社會發展的脈絡就不可能真正得到體現。
1.記述社會熱點問題要更新觀念,與時俱進。應當認識到,社會熱點問題是時代的產物,它所帶來的并非只是恐懼,而且也是一種真正的挑戰,我們要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辨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去分析社會熱點問題,反映不斷變化的客觀世界。辨證的看,問題是帶人走出困境的最好向導,問題是教人進行創造的最好老師,看到問題就是看到了出路,碰到問題就是遇到了機會。應當看到,社會熱點問題不僅是時代特征的集中體現,有時還能折射出鮮明的地方特色。
2.在記述社會熱點問題上,要立足與整個歷史發展歷程,站在全局的高度上來清理歷史脈絡,把握住全局與局部、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分析社會熱點問題與體現事物本質的關系,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述而不作”的原則,系統地記述歷史遺留問題和社會轉型期出現的社會熱點問題,為后人留下經驗和教訓,做到“其問直,其事核,不溢美,不隱惡。”存真求實,寓著于述、以述為主,著述結合。
社會問題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還在不斷發展變化著,否認它的存在屬于幼稚,回避它的存在屬于怯懦,正視它的存在才是最客觀的。能否科學、客觀、準確地記述變化了的或正在變化中的客觀事實,充分反映改革開放中的社會熱點問題,是提高續修志書質量和學術品位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也是衡量續修城市志成敗的一個重要方面。
摘自《內蒙古史志》2006年第4期
改革開放以后,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省(自治區)轄市的領域也歷經變化。1982年,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市管縣的體制后,一些市的郊區和縣(旗、市)又紛紛劃為市區,市區的外延與管轄范圍逐漸擴大;90年代以后,隨著城市的擴張,城市周邊的開發區建設也異常迅速,這些開發區也已成為城市的有機組成部分。城市范圍的不斷發展和城市功能的不斷加強,改變了長期以來城鄉分治的局面,加快了城鄉一體化建設,促進了經濟建設的發展,從一個側面體現了我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構想。然而,如何續修好新形勢下的城市志,卻是擺在我們修志工作者面前的一個新的課題,因此,正確地分析續修城市志時所存在的矛盾,探索科學合理的可行性對策,是十分必要的。
一、續修城市志要把握好記述空間
在首輪修志中,內蒙古自治區各市地方志辦公室依據當時的方志理論,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選擇了各自不同的編寫方法,完成了第一屆修志任務,積累了豐富的修志理論和大量的實踐經驗,這是值得續志時借鑒的。
隨著續修志書的開展,有兩種觀點應引起我們的重視:其一,認為城市志應只記述城市市轄區(市區、郊區)的內容,不應記述旗、縣的內容;其二,認為實行市管縣的體制后,市和縣已經合為一體,應全面記述市轄區(市區、郊區)和旗、縣的一切內容。其實,這兩種觀點都有些偏激,沒有用全新的觀點對全新的事物去進行再認識。而要解決好這一對矛盾,首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去全面審視各類事物不同的方面,有重點地記述事物的主流,以求全面反映事物的本質,應力求作到:
1.要努力把握好城市市區與旗、縣的關系,重點記述市區的內容,而對所轄旗、縣內容的記述應有側重。應體現出市區在一個地區中的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中心地位,展示出現代都市對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龍頭作用、主題作用和示范導向作用,體現出現代社會經濟發展是以城市為中心作為全方位輻射的時代特點。要正確分析城市市區與旗、縣各自的優勢,挖掘出各旗、縣多彩的閃光點,突出其地方特色。
2.從實際出發,正確理解和適當突破“越界不書”的原則。完整、系統地記述那些跨市(地區)、跨省(市、自治區)、乃至跨國的工商企業、招商引資、勞務輸出、產品出口等經濟貿易活動以及建立省(市、自治區)外、國外友好城市的內容,全面反映我國新時期總路線、總任務實施成就的整體面貌。
3.根據城市志的自身特點,謀篇布局。在篇目設計時要高屋建瓴,統觀全局,即講究市轄區與旗、縣的記述層次、比例關系,又應強化市轄區與旗、縣內容記述中的橫向比較。以求作到續修城市志即重點突出,又全面系統。
二、續修城市志要全面記述改革開放
江澤民同志曾在中共十五大報告中將辛亥革命、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和改革開放列為中國20世紀中的三大巨變。續修城市志能夠記述這百年三大巨變之一在某個地區內的表現,這是歷史賦予修志工作者不可推卸的光榮使命與責任。
改革包括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的各個方面,開放是發展對外經濟技術和合作,甚至包括加強和發展國內多種形式的經濟聯系和協作。改革開放是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必由之路,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筑的自我完善。
1.經濟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所有制結構的調整。包括國有經濟、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私營個體經濟的調整和發展情況等。(2)國有企業改革。包括產權改革、權責改革、重組改造、再就業工程等。(3)分配制度改革。包括分配結構、分配方式等。(4)市場機制改革。包括宏觀調空體系、國民經濟市場化進程、市場流通體制改革、工商物價管理改革、金融政權市場的改革與監管等。(5)農牧業(林業)、水利事業改革。包括農村(牧區、林區)基本政策的制定、農牧業(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牧業(林業)稅費改革、農牧業(林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牧業(林業)機械化與科學技術的推廣、農牧業(林業)產業化經營、社會化服務與扶持保護體系、減輕農民(牧民)負擔等。(6)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與人民生活的改善。包括城鎮居民和農牧民生活保障體系的建立、“扶貧幫困”工程的實施、城鎮居民和農牧民的生活狀況等。
2.政治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民主制度建設。包括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2)法制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包括法律體系的建立、司法改革與執法隊伍建設、人權保護、紀律檢查、干部監察、違紀違規事件的查處等。(3)黨政機構改革。包括機構精簡與人員分流、政企分開、政府職能的轉變、行政管理體系的建立、公務員制度、干部公開選舉、政府工作程序與公務員行為規范等。
3.文化體制改革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教科文衛體行政管理部門和事業單位的體制與機構改革。包括政(事)企分開、職能轉變、教育制度改革與試點、醫療制度改革與試點、機構精簡、人員分流、工作程序與行為規范等。(2)文化基礎工程。包括科教興國戰略、教育結構層次與質量、科技知識普及等。(3)文化經濟政策與文化環境營造。包括文化市場的建設與管理、文化生活素質、各種文化社會服務、文化商品活動等。
4.在改革的前提下,開放應重點記述如下幾方面內容:(1)對外經濟貿易制度的改革。(2)對外經濟技術與合作以及國內多種形式的經濟聯系和協作。包括各種經貿洽談活動、技術、貿易交流、經濟論壇、文化論壇、商品交流、文化旅游等。(3)開發區(保稅區)的建設。(4)招商引資。(5)投資環境建設與管理。(6)改革開放的成果。
三、續修城市志要系統記述精神文明建設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國在經濟建設方面所取得的各項偉大成就,都與全黨重視和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密不可分。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是新時期全黨的重要工作,特別是中共十四屆六中全會做出《關于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決議》之后,創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已成為全局性、社會性的系統工程,也是新時期客觀存在的一個突出的時代特點。所以,系統地記述精神文明建設,就是要通過廣大群眾的英雄事跡、拼搏精神、職業美德和良好風尚來突出反映全民精神狀態的深刻變化及公民素質的提高。
在首輪修志中,對精神文明建設的記述普遍顯得薄弱,因此在續志中,應進一步加強這一方面的記述。
1.在設置篇目時,除在有關的篇章中收錄部分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外,還應專門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或稱“思想道德建設”)篇,以此來彌補首論修志中的不足。
2.“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或稱“思想道德建設”)篇內,可分別再設有關章節:(1)道德建設。包括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內容。(2)文化素質教育。包括民主法制教育、理想道德教育、“五講四美三熱愛”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等內容。(3)創優活動。包括創建文明城市、文明鄉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窗口、衛生城市、衛生鄉村(鎮)、衛生社區以及軍民共建、警民共建、軍警民共建活動等內容。(4)文明(社會)新風。包括艱苦奮斗、勤儉創業、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移風易俗、愛崗敬業、評選英模、文明公約等內容。(5)黨風黨紀教育與反腐倡廉。(6)文明服務。包括“學雷鋒”活動、“五個一”活動、“三下鄉”活動、義務宣傳日活動等內容。(7) “十佳”人物。包括“十佳”少年、“十佳”青年、“十佳”公民、“十佳”企業家、“十佳”民警、“十佳”檢察官、“十佳”法官等內容。
四、續修城市志應充分反映社會熱點問題
地方志是反映某一行政區域客觀情況的載體,從其客觀性出發,它必然要真實反映時代,具有時代性。也就是說一本經得起歷史檢驗的地方志書,都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社會熱點問題,如果一部志書缺少了對社會熱點、焦點問題的記述,那它的各觀性就會大打折扣,就無法全面、真實地反映其發展規律。
續修城市志的上限一般應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時(1978年),截至續修城市志的下限(2005年),雖然時間跨度不長,但此時期正處在我國的社會轉型時期,即由計劃經濟社會向市場經濟社會轉化,由封閉、半封閉社會向開放社會轉化,由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轉化,由倫理社會向法理社會轉化。這一時期,社會經濟進入大變革、大發展、大變化的嶄新階段,許多新事物、新問題、新矛盾、新現象不斷涌現,形成了社會的熱點問題,諸如經商熱、炒股熱、上網熱、企業改制熱、人口問題、資源問題、“三農”問題、貧困問題、就業問題、婚姻家庭問題、還有腐敗問題、行業不正之風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社會治安問題、欺詐問題、制假販假問題、黃賭毒問題、迷信問題等等。
以上這些熱點,有些是改革開放中出現的亮點,但大多是人民群眾、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也是長期困擾黨和各級政府暫時難以解決的難點,帶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普遍性,其中不少是陰暗的、負面的、敏感的。這些熱點在首屆志書編纂時,有的還沒有發生,有的雖已發生但還沒有形成熱點,所以首屆志書沒有記述或很少記述,而在新一輪志書編修時,這些熱點紛至沓來,如何充分反映這些熱點問題,就成了續修志書的歷史必然。社會熱點問題是社會發展不可回避的一個重要問題,新編志書中缺了對社會熱點問題的記述,社會發展的脈絡就不可能真正得到體現。
1.記述社會熱點問題要更新觀念,與時俱進。應當認識到,社會熱點問題是時代的產物,它所帶來的并非只是恐懼,而且也是一種真正的挑戰,我們要用歷史唯物主義和辨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去分析社會熱點問題,反映不斷變化的客觀世界。辨證的看,問題是帶人走出困境的最好向導,問題是教人進行創造的最好老師,看到問題就是看到了出路,碰到問題就是遇到了機會。應當看到,社會熱點問題不僅是時代特征的集中體現,有時還能折射出鮮明的地方特色。
2.在記述社會熱點問題上,要立足與整個歷史發展歷程,站在全局的高度上來清理歷史脈絡,把握住全局與局部、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分析社會熱點問題與體現事物本質的關系,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和“述而不作”的原則,系統地記述歷史遺留問題和社會轉型期出現的社會熱點問題,為后人留下經驗和教訓,做到“其問直,其事核,不溢美,不隱惡。”存真求實,寓著于述、以述為主,著述結合。
社會問題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還在不斷發展變化著,否認它的存在屬于幼稚,回避它的存在屬于怯懦,正視它的存在才是最客觀的。能否科學、客觀、準確地記述變化了的或正在變化中的客觀事實,充分反映改革開放中的社會熱點問題,是提高續修志書質量和學術品位的一個重要方面,同時也是衡量續修城市志成敗的一個重要方面。
摘自《內蒙古史志》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