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城鎮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內蒙古城鎮綠化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
《條例》共5章59條,對城鎮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內蒙古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劉建華表示,《條例》的出臺有利于解決當前內蒙古城鎮綠化工作中存在的責任不清、隨意侵占綠地和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突出問題,是加強頂層制度設計,推動城鎮園林綠化事業科學發展的迫切需要。
《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堅持節約集約、科學綠化的原則。在規劃方面,要求科學選擇適宜綠化模式,合理安排綠化用地;在建設方面,突出生物多樣性,充分利用原有資源;在植物選擇上,優先使用鄉土植物,避免易致人體過敏的植物;在綠化用水上,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推廣節水灌溉;在保護管理上,明確責任主體,強化永久性綠地保護。
此外,《條例》還建立了嚴格的城鎮公共綠地保護制度,下放了部分涉綠行政審批權限,并明確了各方責任義務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內蒙古地處祖國北方,生態環境脆弱,城鎮綠化對改善人居環境、維護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劉建華表示,下一步,將牽頭與各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全面落實《條例》各項規定,積極組織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綠化)等部門開展培訓,進一步完善《條例》配套制度的落實落地,全面推動內蒙古城鎮園林綠化事業高質量發展。
由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內蒙古自治區城鎮綠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標志著內蒙古城鎮綠化工作進入法制化、規范化發展的新階段。
《條例》共5章59條,對城鎮綠化的規劃、建設、保護、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內蒙古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劉建華表示,《條例》的出臺有利于解決當前內蒙古城鎮綠化工作中存在的責任不清、隨意侵占綠地和擅自改變綠地性質等突出問題,是加強頂層制度設計,推動城鎮園林綠化事業科學發展的迫切需要。
《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堅持節約集約、科學綠化的原則。在規劃方面,要求科學選擇適宜綠化模式,合理安排綠化用地;在建設方面,突出生物多樣性,充分利用原有資源;在植物選擇上,優先使用鄉土植物,避免易致人體過敏的植物;在綠化用水上,優先使用再生水、雨水,推廣節水灌溉;在保護管理上,明確責任主體,強化永久性綠地保護。
此外,《條例》還建立了嚴格的城鎮公共綠地保護制度,下放了部分涉綠行政審批權限,并明確了各方責任義務和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內蒙古地處祖國北方,生態環境脆弱,城鎮綠化對改善人居環境、維護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劉建華表示,下一步,將牽頭與各有關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全面落實《條例》各項規定,積極組織各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園林綠化)等部門開展培訓,進一步完善《條例》配套制度的落實落地,全面推動內蒙古城鎮園林綠化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