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在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征程中,無數共產黨員將嚴于律己熔鑄于信仰上、鐫刻在生命中、落實到細微處,以實際行動詮釋共產黨人嚴格自律的品行操守。

1940年11月20日,鄧穎超致潘仰山的信。重慶市檔案館供圖
抗戰時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戰斗在國民黨統治中心,無數共產黨人與家人在重慶經歷生離死別。其中,周恩來的父親周劭綱與鄧穎超的母親楊振德均在重慶逝世。1940年11月18日上午9時,鄧穎超的母親楊振德女士因病在重慶逝世。19日,周恩來、鄧穎超在《新華日報》發表訃告:“鄧母楊振德女士,慟于民國廿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疾終重慶寓次,享年六十五歲,穎超等隨侍在側,親視含殮,并定于今(十九)日上午九時安葬。哀此訃聞。女鄧穎超、婿周恩來哀啟,廿九、十一、十九。”
訃告發出后,周恩來和鄧穎超在重慶的部分親朋好友,中共中央南方局、第十八集團軍駐重慶辦事處、新華日報社、群眾雜志社以及重慶各界名流紛紛前往紅巖村第十八集團軍駐重慶辦事處吊唁。鄧穎超處理母親后事時,發現了豫豐紗廠總經理潘仰山贈送的禮金,遂于11月20日專門致信潘仰山,將禮金退還。鄧穎超在信中寫道:
仰山兄:承贈奠儀,殊深感謝!惟先母此次逝世,除花圈挽聯外,余均不敢領,故仍將原款奉還,千祈原諒為幸!專復。順頌時綏!鄧穎超敬復。廿日。
鄧穎超在信中先以“承贈奠儀,殊深感謝”表達對潘仰山前來吊唁亡母的感激之情,隨即表達此次母親逝世“除花圈挽聯外,余均不敢領,故仍將原款奉還”的直接訴求,并以“千祈原諒為幸”致歉,而信中所言“原款”即潘仰山吊唁時隨贈的禮金。
退回禮金事小,卻展現了共產黨人廉潔自律的高尚品格;書信雖短,字里行間卻蘊含著共產黨人的處世之道。鄧穎超致潘仰山的書信,對今天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筑牢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具有重要啟示。
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楊振德逝世時,周恩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副部長,鄧穎超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員、婦委書記,陜甘寧邊區各界婦女救國聯合會駐重慶代表團團長,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理事,中蘇文協婦委會委員等多重職務,同時還是中共在國民參政會唯一的女參政員。夫妻二人無論在黨內還是在國民政府均有重要影響力。鄧穎超從未向組織提出過特殊要求,而是與周恩來共同居住在重慶紅巖村一間小平房內,與其他同志共同食宿、參與勞動,時刻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1942年全黨開展整風運動,鄧穎超在深入學習中央有關文件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生活和工作實際總結出“自我修養問題”11項,在黨組織生活會提請其他同志討論、批評,并帶頭對周恩來提出批評意見。
要公私分明,妥善處理社交友誼。潘仰山與周恩來本是南開中學校友,與周恩來和鄧穎超往來頻繁。楊振德逝世后,潘仰山按當時的習俗隨贈禮金,原屬朋友間正常交往范疇。但作為共產黨員的鄧穎超,有嚴格的自我修養要求,她親自致信潘仰山并奉還禮金,將嚴于律己落實到細微之處。1940年12月26日,鄧穎超、周恩來又在《新華日報》頭版發表答謝啟事,專門提到:“適穎超在病中,未能踵謝與函謝,殊深歉仄,茲特登報以伸謝忱,尚祈鑒諒。”鄧穎超在辦完母親葬禮及身體康復之后,以公開登報形式向朋友、同志表達歉意與謝意,既堅守了自己的信仰,又維護了朋友之誼。
要堅守初心,永葆清正廉潔本色。鄧穎超的廉潔自律,不是見于一時,而是貫徹一生。從參加覺悟社開始,她長期奮戰在革命斗爭一線,生活拮據時甚至要依靠母親做工與典當舊物補貼家用。新中國成立之初,鄧穎超的枕頭由幾件單衣疊起來做成枕芯,居住西花廳后每筆生活開銷均有賬務記錄,從不將公款用于私事。甚至故友、同事贈送的禮物、特產,鄧穎超在無法推辭的情況下,均會按市場價格支付。在自己的身后事安排中,鄧穎超仍不忘廉潔本色,她在1982年6月17日的遺囑中強調:
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來共住的,是全民所有的,應交公使用,萬勿搞什么故居和紀念等。對周恩來同志的親屬,侄兒女輩,要求黨組織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同志們,勿以因周恩來同志的關系,或以對周恩來同志的感情出發,而不依據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給予照顧安排。
由此可見,鄧穎超將清廉本色保持到了生命的最后時刻。
鄧穎超的一生,是革命戰斗的一生,更是廉潔自律的一生。特別是在抗戰時期,鄧穎超長期在重慶擔任要職,肩負團結中間勢力共同抗戰的重任。她不僅要面對國民參政會上的正面斗爭,還要面臨國民黨特務的長期盯梢與污蔑,一言一行備受關注,廉潔自律既是黨的紀律要求,也是自我保護的重要措施,更是贏得中間勢力認可的重要途徑。鄧穎超致信潘仰山退還禮金之舉,彰顯了共產黨人廉潔自律的優秀品格,對今天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值得后人學習。
(作者陳飛,重慶市檔案館)
中國共產黨是靠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黨的光榮傳統和獨特優勢。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在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征程中,無數共產黨員將嚴于律己熔鑄于信仰上、鐫刻在生命中、落實到細微處,以實際行動詮釋共產黨人嚴格自律的品行操守。

1940年11月20日,鄧穎超致潘仰山的信。重慶市檔案館供圖
抗戰時期,中共中央南方局戰斗在國民黨統治中心,無數共產黨人與家人在重慶經歷生離死別。其中,周恩來的父親周劭綱與鄧穎超的母親楊振德均在重慶逝世。1940年11月18日上午9時,鄧穎超的母親楊振德女士因病在重慶逝世。19日,周恩來、鄧穎超在《新華日報》發表訃告:“鄧母楊振德女士,慟于民國廿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上午九時,疾終重慶寓次,享年六十五歲,穎超等隨侍在側,親視含殮,并定于今(十九)日上午九時安葬。哀此訃聞。女鄧穎超、婿周恩來哀啟,廿九、十一、十九。”
訃告發出后,周恩來和鄧穎超在重慶的部分親朋好友,中共中央南方局、第十八集團軍駐重慶辦事處、新華日報社、群眾雜志社以及重慶各界名流紛紛前往紅巖村第十八集團軍駐重慶辦事處吊唁。鄧穎超處理母親后事時,發現了豫豐紗廠總經理潘仰山贈送的禮金,遂于11月20日專門致信潘仰山,將禮金退還。鄧穎超在信中寫道:
仰山兄:承贈奠儀,殊深感謝!惟先母此次逝世,除花圈挽聯外,余均不敢領,故仍將原款奉還,千祈原諒為幸!專復。順頌時綏!鄧穎超敬復。廿日。
鄧穎超在信中先以“承贈奠儀,殊深感謝”表達對潘仰山前來吊唁亡母的感激之情,隨即表達此次母親逝世“除花圈挽聯外,余均不敢領,故仍將原款奉還”的直接訴求,并以“千祈原諒為幸”致歉,而信中所言“原款”即潘仰山吊唁時隨贈的禮金。
退回禮金事小,卻展現了共產黨人廉潔自律的高尚品格;書信雖短,字里行間卻蘊含著共產黨人的處世之道。鄧穎超致潘仰山的書信,對今天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筑牢黨員干部廉潔從政意識具有重要啟示。
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楊振德逝世時,周恩來任中共中央南方局書記、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副部長,鄧穎超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員、婦委書記,陜甘寧邊區各界婦女救國聯合會駐重慶代表團團長,新生活運動婦女指導委員會理事,中蘇文協婦委會委員等多重職務,同時還是中共在國民參政會唯一的女參政員。夫妻二人無論在黨內還是在國民政府均有重要影響力。鄧穎超從未向組織提出過特殊要求,而是與周恩來共同居住在重慶紅巖村一間小平房內,與其他同志共同食宿、參與勞動,時刻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1942年全黨開展整風運動,鄧穎超在深入學習中央有關文件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生活和工作實際總結出“自我修養問題”11項,在黨組織生活會提請其他同志討論、批評,并帶頭對周恩來提出批評意見。
要公私分明,妥善處理社交友誼。潘仰山與周恩來本是南開中學校友,與周恩來和鄧穎超往來頻繁。楊振德逝世后,潘仰山按當時的習俗隨贈禮金,原屬朋友間正常交往范疇。但作為共產黨員的鄧穎超,有嚴格的自我修養要求,她親自致信潘仰山并奉還禮金,將嚴于律己落實到細微之處。1940年12月26日,鄧穎超、周恩來又在《新華日報》頭版發表答謝啟事,專門提到:“適穎超在病中,未能踵謝與函謝,殊深歉仄,茲特登報以伸謝忱,尚祈鑒諒。”鄧穎超在辦完母親葬禮及身體康復之后,以公開登報形式向朋友、同志表達歉意與謝意,既堅守了自己的信仰,又維護了朋友之誼。
要堅守初心,永葆清正廉潔本色。鄧穎超的廉潔自律,不是見于一時,而是貫徹一生。從參加覺悟社開始,她長期奮戰在革命斗爭一線,生活拮據時甚至要依靠母親做工與典當舊物補貼家用。新中國成立之初,鄧穎超的枕頭由幾件單衣疊起來做成枕芯,居住西花廳后每筆生活開銷均有賬務記錄,從不將公款用于私事。甚至故友、同事贈送的禮物、特產,鄧穎超在無法推辭的情況下,均會按市場價格支付。在自己的身后事安排中,鄧穎超仍不忘廉潔本色,她在1982年6月17日的遺囑中強調:
我所住的房舍,原同周恩來共住的,是全民所有的,應交公使用,萬勿搞什么故居和紀念等。對周恩來同志的親屬,侄兒女輩,要求黨組織和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同志們,勿以因周恩來同志的關系,或以對周恩來同志的感情出發,而不依據組織原則和組織紀律給予照顧安排。
由此可見,鄧穎超將清廉本色保持到了生命的最后時刻。
鄧穎超的一生,是革命戰斗的一生,更是廉潔自律的一生。特別是在抗戰時期,鄧穎超長期在重慶擔任要職,肩負團結中間勢力共同抗戰的重任。她不僅要面對國民參政會上的正面斗爭,還要面臨國民黨特務的長期盯梢與污蔑,一言一行備受關注,廉潔自律既是黨的紀律要求,也是自我保護的重要措施,更是贏得中間勢力認可的重要途徑。鄧穎超致信潘仰山退還禮金之舉,彰顯了共產黨人廉潔自律的優秀品格,對今天加強黨員干部作風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值得后人學習。
(作者陳飛,重慶市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