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7日,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并主持召開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座談會,強調“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深入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事關我國生態安全、事關強國建設、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業。要勇擔使命、不畏艱辛、久久為功,努力創造新時代中國防沙治沙新奇跡”。
我區地處祖國北部邊疆,是全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為集中、危害最為嚴重的省區之一,是“三北”工程三大標志性戰役的主戰場。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防沙治沙工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全區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積持續“雙減少”,荒漠化、沙化程度持續“雙減輕”,重點治理區實現了從“沙進人退”到“綠進沙退”的歷史性轉變。但由于我區沙化土地面積大、分布廣、治理難度大,防沙治沙任務依然艱巨繁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高質量推進防沙治沙工作,及時制定《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條例》作為2025年度自治區重點立法項目,是自治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實際行動和重大舉措。《條例》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沙治沙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我區的好做法、好經驗,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是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堅戰和三大標志性戰役的重要制度保障。
《條例》強調規劃先行、科學防治,對防沙治沙規劃的編制、修改、實施、檢查、評估等各個環節作了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結合自治區氣候、地形、水文等特點,科學有效制定監測、預防、保護、治理措施;在科學防治前提下,支持鼓勵合理開發利用,為種養殖、文旅、光伏治沙等留有空間;依法鞏固治沙成果,防止邊治理邊破壞,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機制、沙化土地長效管護機制。
《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自治區關于防沙治沙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結合自治區實際,作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規定。《條例》共8章59條,主要規范了以下內容:
一是堅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規定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全力打好三大標志性戰役;二是完善土地沙化預防措施,針對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分別規定了土地沙化預防措施;三是堅持科學治沙,強化防沙治沙的科技支撐,規定科學選擇植被恢復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類型和密度,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治沙模式;四是堅持科學合理利用,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適度有序發展特色沙產業,將防沙治沙與鄉村振興相結合,帶動農牧民就業增收;五是強化保障措施,規定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安排防沙治沙資金,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鼓勵金融機構為防沙治沙提供金融支持。
2025年11月27日,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內蒙古自治區防沙治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3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內蒙古并主持召開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和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座談會,強調“加強荒漠化綜合防治,深入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事關我國生態安全、事關強國建設、事關中華民族永續發展,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業。要勇擔使命、不畏艱辛、久久為功,努力創造新時代中國防沙治沙新奇跡”。
我區地處祖國北部邊疆,是全國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為集中、危害最為嚴重的省區之一,是“三北”工程三大標志性戰役的主戰場。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防沙治沙工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風沙危害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全區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積持續“雙減少”,荒漠化、沙化程度持續“雙減輕”,重點治理區實現了從“沙進人退”到“綠進沙退”的歷史性轉變。但由于我區沙化土地面積大、分布廣、治理難度大,防沙治沙任務依然艱巨繁重。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高質量推進防沙治沙工作,及時制定《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條例》作為2025年度自治區重點立法項目,是自治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實際行動和重大舉措。《條例》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沙治沙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和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以及我區的好做法、好經驗,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充分體現了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是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堅戰和三大標志性戰役的重要制度保障。
《條例》強調規劃先行、科學防治,對防沙治沙規劃的編制、修改、實施、檢查、評估等各個環節作了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結合自治區氣候、地形、水文等特點,科學有效制定監測、預防、保護、治理措施;在科學防治前提下,支持鼓勵合理開發利用,為種養殖、文旅、光伏治沙等留有空間;依法鞏固治沙成果,防止邊治理邊破壞,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工作機制、沙化土地長效管護機制。
《條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自治區關于防沙治沙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結合自治區實際,作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規定。《條例》共8章59條,主要規范了以下內容:
一是堅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規定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全力打好三大標志性戰役;二是完善土地沙化預防措施,針對森林、草原、濕地、耕地等分別規定了土地沙化預防措施;三是堅持科學治沙,強化防沙治沙的科技支撐,規定科學選擇植被恢復模式,合理配置林草植被類型和密度,因地制宜推廣應用光伏治沙、以路治沙等治沙模式;四是堅持科學合理利用,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遵循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適度有序發展特色沙產業,將防沙治沙與鄉村振興相結合,帶動農牧民就業增收;五是強化保障措施,規定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安排防沙治沙資金,建立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鼓勵金融機構為防沙治沙提供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