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地球之腎”,濕地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
濕地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國家生態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事關中華民族子孫后代的生存福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考察中強調濕地的重要性,對濕地的保護和恢復一直牽掛于心。
2026年2月2日是第30個世界濕地日,讓我們重溫習近平總書記的部分相關重要論述。

2022年11月5日下午,習近平以視頻方式出席在武漢舉行的《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并發表題為《珍愛濕地 守護未來 推進濕地保護全球行動》的致辭。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城市生態是一個有機整體,降碳減污擴綠協同增效至關重要。要推進能源、管網、交通等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大力發展綠色產業、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消費、綠色社區,積極開展低碳城市建設。垃圾分類、“光盤行動”等要持續推進,不能緊一陣松一陣。要以自然為美,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保護城市河湖水系、濕地和水環境,合理打造生態公園等城市景觀。要提升城市生物多樣性。
——2025年7月14日,習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保護好黃河和賀蘭山、六盤山、羅山的生態環境,是寧夏謀劃改革發展的基準線,要深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打好黃河“幾字彎”攻堅戰,統籌推進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生態保護修復和鹽堿地綜合治理,讓“塞上江南”越來越秀美。
——2024年6月19日至20日,習近平在寧夏考察時的講話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內蒙古必須牢記的“國之大者”。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精心組織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點工程,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落實退耕還林、退牧還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強化天然林保護和水土保持,持之以恒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濕地休養生息,加快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態綜合治理,加強荒漠化治理和濕地保護,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綠進沙退”的好勢頭,分類施策、集中力量開展重點地區規模化防沙治沙,不斷創新完善治沙模式,提高治沙綜合效益。
——2023年6月7日至8日,習近平在內蒙古考察時的講話
我們要推進濕地保護全球進程,加強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把更多重要濕地納入自然保護地,健全合作機制平臺,擴大國際重要濕地規模。
——2022年11月5日,習近平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提升生態碳匯能力。目前,我國生態系統碳匯超過十二億噸,其中約百分之八十為森林碳匯。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的固碳作用。要實施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提高森林質量,開展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要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2021年3月15日,習近平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的講話
濕地貴在原生態,原生態是旅游的資本,發展旅游不能犧牲生態環境,不能搞過度商業化開發,不能搞一些影響生態環境的建筑,更不能搞私人會所,讓公園成為人民群眾共享的綠色空間。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習近平在浙江考察時的講話
要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內蒙古有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種自然形態,是一個長期形成的綜合性生態系統,生態保護和修復必須進行綜合治理。保護草原、森林是內蒙古生態系統保護的首要任務。必須遵循生態系統內在的機理和規律,堅持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增強針對性、系統性、長效性。
——2019年3月5日,習近平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組織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重點工程,實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態綜合治理,加強荒漠化治理和濕地保護,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
——2018年3月5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擴大退耕還林還草。嚴格保護耕地,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要把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作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項目的優先選項,實施好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水土流失及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退耕還林還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工程,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抓長江生態保護。
——2016年1月5日,習近平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
城市建設要以自然為美,把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內部的水系、綠地同城市外圍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態網絡。要大力開展生態修復,讓城市再現綠水青山。上世紀八十年代,德國、瑞士等國提出了“重新自然化”概念,將河流修復到接近自然的程度,很值得借鑒。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為,不填埋河湖、濕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態河流,避免使城市變成一塊密不透氣的“水泥板”。
——2015年12月20日,習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實施湖泊濕地保護修復工程。湖泊濕地是“地球之腎”,針對我國湖泊濕地大量減少的狀況,我們是不是到了必須“補腎”的階段呢?再不“補腎”,我們還能撐多少年呢?要采取硬措施,制止繼續圍墾占用湖泊濕地的行為,對有條件恢復的湖泊濕地要退耕還湖還濕。
——2014年3月14日,習近平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的講話
良好生態環境是人和社會持續發展的根本基礎。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推進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擴大湖泊、濕地面積,保護生物多樣性。
——2013年5月24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作為“地球之腎”,濕地在涵養水源、凈化水質、蓄洪抗旱、調節氣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也是自然生態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
濕地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國家生態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事關中華民族子孫后代的生存福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考察中強調濕地的重要性,對濕地的保護和恢復一直牽掛于心。
2026年2月2日是第30個世界濕地日,讓我們重溫習近平總書記的部分相關重要論述。

2022年11月5日下午,習近平以視頻方式出席在武漢舉行的《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并發表題為《珍愛濕地 守護未來 推進濕地保護全球行動》的致辭。新華社記者 李學仁 攝
城市生態是一個有機整體,降碳減污擴綠協同增效至關重要。要推進能源、管網、交通等基礎設施綠色低碳改造,大力發展綠色產業、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綠色消費、綠色社區,積極開展低碳城市建設。垃圾分類、“光盤行動”等要持續推進,不能緊一陣松一陣。要以自然為美,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保護城市河湖水系、濕地和水環境,合理打造生態公園等城市景觀。要提升城市生物多樣性。
——2025年7月14日,習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保護好黃河和賀蘭山、六盤山、羅山的生態環境,是寧夏謀劃改革發展的基準線,要深化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打好黃河“幾字彎”攻堅戰,統籌推進森林、草原、濕地、荒漠生態保護修復和鹽堿地綜合治理,讓“塞上江南”越來越秀美。
——2024年6月19日至20日,習近平在寧夏考察時的講話
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是內蒙古必須牢記的“國之大者”。要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精心組織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體系建設等重點工程,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落實退耕還林、退牧還草、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強化天然林保護和水土保持,持之以恒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濕地休養生息,加快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態綜合治理,加強荒漠化治理和濕地保護,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綠進沙退”的好勢頭,分類施策、集中力量開展重點地區規模化防沙治沙,不斷創新完善治沙模式,提高治沙綜合效益。
——2023年6月7日至8日,習近平在內蒙古考察時的講話
我們要推進濕地保護全球進程,加強原真性和完整性保護,把更多重要濕地納入自然保護地,健全合作機制平臺,擴大國際重要濕地規模。
——2022年11月5日,習近平在《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開幕式上的致辭
提升生態碳匯能力。目前,我國生態系統碳匯超過十二億噸,其中約百分之八十為森林碳匯。要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有效發揮森林、草原、濕地、海洋、土壤、凍土的固碳作用。要實施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提高森林質量,開展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要建立健全能夠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2021年3月15日,習近平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的講話
濕地貴在原生態,原生態是旅游的資本,發展旅游不能犧牲生態環境,不能搞過度商業化開發,不能搞一些影響生態環境的建筑,更不能搞私人會所,讓公園成為人民群眾共享的綠色空間。
——2020年3月29日至4月1日,習近平在浙江考察時的講話
要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內蒙古有森林、草原、濕地、河流、湖泊、沙漠等多種自然形態,是一個長期形成的綜合性生態系統,生態保護和修復必須進行綜合治理。保護草原、森林是內蒙古生態系統保護的首要任務。必須遵循生態系統內在的機理和規律,堅持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增強針對性、系統性、長效性。
——2019年3月5日,習近平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精心組織實施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建設、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水土保持等重點工程,實施好草畜平衡、禁牧休牧等制度,加快呼倫湖、烏梁素海、岱海等水生態綜合治理,加強荒漠化治理和濕地保護,加強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在祖國北疆構筑起萬里綠色長城。
——2018年3月5日,習近平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
開展國土綠化行動,推進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擴大退耕還林還草。嚴格保護耕地,擴大輪作休耕試點,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制度,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
——2017年10月18日,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要把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作為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項目的優先選項,實施好長江防護林體系建設、水土流失及巖溶地區石漠化治理、退耕還林還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濕地生態保護修復等工程,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等生態功能。要用改革創新的辦法抓長江生態保護。
——2016年1月5日,習近平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講話
城市建設要以自然為美,把好山好水好風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內部的水系、綠地同城市外圍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態網絡。要大力開展生態修復,讓城市再現綠水青山。上世紀八十年代,德國、瑞士等國提出了“重新自然化”概念,將河流修復到接近自然的程度,很值得借鑒。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為,不填埋河湖、濕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態河流,避免使城市變成一塊密不透氣的“水泥板”。
——2015年12月20日,習近平在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實施湖泊濕地保護修復工程。湖泊濕地是“地球之腎”,針對我國湖泊濕地大量減少的狀況,我們是不是到了必須“補腎”的階段呢?再不“補腎”,我們還能撐多少年呢?要采取硬措施,制止繼續圍墾占用湖泊濕地的行為,對有條件恢復的湖泊濕地要退耕還湖還濕。
——2014年3月14日,習近平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上的講話
良好生態環境是人和社會持續發展的根本基礎。要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增強生態產品生產能力,推進荒漠化、石漠化綜合治理,擴大湖泊、濕地面積,保護生物多樣性。
——2013年5月24日,習近平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