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堅持以黨建為統領,聚焦服務大局、改革創新、提質增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及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各項工作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協同共進。
統籌推進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行業黨建,實施“三進四同步”工作法,將黨建要求融入審批、考核、誠信評估等關鍵環節。全區公證員黨員占比達50%,司法鑒定人黨員占比47.3%,實現黨組織負責人與機構負責人“一肩挑”全覆蓋。成立公證、司法鑒定協會臨時黨支部,扎實推動行業黨建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邁進。
緊扣“十四五”規劃收官節點,全面梳理并完成129項重點任務,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自治區發展同頻共振。深化“30分鐘公共法律服務圈”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意見》。全年四級實體平臺累計提供法律服務超6萬件,其中法律咨詢5.5萬余件,辦事服務近4800件。啟動《公共法律服務規范提升三年行動清單(2025-2027年)》,構建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四方協同”治理新格局。
圍繞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統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入選2025年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深入開展“公證規范優質”專項行動,將相關經驗做法寫入《中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報告》。7個集體、14名個人獲得司法部“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通報表揚。強化質量閉環管理,建立“檢查—反饋—整改—復查”工作機制,開展全區公證質量“回頭看”。
推動《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管理條例》審議通過,構建全鏈條監管體系。在全國率先制定草原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等2項地方標準,填補業務領域空白。首次開展全區鑒定文書集中評查,聯合多部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
2026年,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將深化公共法律服務規范提升行動,推動公證全流程監管、司法鑒定條例配套落實、仲裁服務提質擴面,為法治內蒙古建設貢獻更多務實成果。
2025年,內蒙古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堅持以黨建為統領,聚焦服務大局、改革創新、提質增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及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各項工作與法治建設深度融合、協同共進。
統籌推進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等行業黨建,實施“三進四同步”工作法,將黨建要求融入審批、考核、誠信評估等關鍵環節。全區公證員黨員占比達50%,司法鑒定人黨員占比47.3%,實現黨組織負責人與機構負責人“一肩挑”全覆蓋。成立公證、司法鑒定協會臨時黨支部,扎實推動行業黨建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邁進。
緊扣“十四五”規劃收官節點,全面梳理并完成129項重點任務,推動公共法律服務與自治區發展同頻共振。深化“30分鐘公共法律服務圈”建設,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意見》。全年四級實體平臺累計提供法律服務超6萬件,其中法律咨詢5.5萬余件,辦事服務近4800件。啟動《公共法律服務規范提升三年行動清單(2025-2027年)》,構建行政監管、行業自律、機構自治、社會監督“四方協同”治理新格局。
圍繞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統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服務,知識產權仲裁工作入選2025年自治區知識產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為創新驅動發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撐。
深入開展“公證規范優質”專項行動,將相關經驗做法寫入《中國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報告》。7個集體、14名個人獲得司法部“公證提質增效三年行動”通報表揚。強化質量閉環管理,建立“檢查—反饋—整改—復查”工作機制,開展全區公證質量“回頭看”。
推動《內蒙古自治區司法鑒定管理條例》審議通過,構建全鏈條監管體系。在全國率先制定草原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等2項地方標準,填補業務領域空白。首次開展全區鑒定文書集中評查,聯合多部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
2026年,自治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將深化公共法律服務規范提升行動,推動公證全流程監管、司法鑒定條例配套落實、仲裁服務提質擴面,為法治內蒙古建設貢獻更多務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