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滿洲里市成立民族工作領導委員會,加強對民族工作的領導。成立滿洲里市少數民族聯誼會,建立“資助失學兒童基金”,連續四年資助貧困兒童6人。召開了全市首屆少數民族運動會。
1998年,市政府按每名少數民族1年1元錢的比例,把民族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撥款1.4萬元作為少數民族工作經費。
1999年,成立滿洲里市民族幼兒園,填補了滿洲里市沒有民族教育學校的空白。
1999—2000年,市民族宗教局先后資助少數民族下崗職工、貧困戶資金1萬余元,并為少數民族企業回民飯店解決2萬元的危房維修費。
2001年,協調市平安創傷醫院前往新巴爾虎右旗達賚蘇木為牧民開展義診活動,增進了與周邊牧區牧民之間的民族團結。
2002年,為開發滿洲里市中蒙醫院制劑室、藥浴室等民族醫藥項目,以及滿洲里市民族敬老院項目,向內蒙古自治區民委及財政廳爭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各10萬元。市民族幼兒園遷入新世紀小區新址,面積400余平方米。
2003年,為滿洲里市民族幼兒園爭取后續建設資金10萬元,用于民族幼兒園各項設施的進一步完善。
2004年,滿洲里市代表隊參賽選手包高娃在呼倫貝爾市首屆少數民族形象大使暨民族之花選拔賽中,奪得了蒙古族形象大使的桂冠及民族之花——銀花的美譽。滿洲里市代表隊在呼倫貝爾市首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取得1金、2銀、2銅的好成績,并獲得大會優秀組織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為兩名貧困學生爭取到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貧困生助學金”。為新開河鎮芬蘭狐養殖項目爭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14萬元。
2005年,為新開河鎮養狐技術服務站建設項目爭取資金15萬元。
1999—2005年,市政府先后為滿洲里市區、扎賚諾爾區兩地清真寺解決6.5萬元的維修及改擴建費用。
1997年,滿洲里市成立民族工作領導委員會,加強對民族工作的領導。成立滿洲里市少數民族聯誼會,建立“資助失學兒童基金”,連續四年資助貧困兒童6人。召開了全市首屆少數民族運動會。
1998年,市政府按每名少數民族1年1元錢的比例,把民族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每年撥款1.4萬元作為少數民族工作經費。
1999年,成立滿洲里市民族幼兒園,填補了滿洲里市沒有民族教育學校的空白。
1999—2000年,市民族宗教局先后資助少數民族下崗職工、貧困戶資金1萬余元,并為少數民族企業回民飯店解決2萬元的危房維修費。
2001年,協調市平安創傷醫院前往新巴爾虎右旗達賚蘇木為牧民開展義診活動,增進了與周邊牧區牧民之間的民族團結。
2002年,為開發滿洲里市中蒙醫院制劑室、藥浴室等民族醫藥項目,以及滿洲里市民族敬老院項目,向內蒙古自治區民委及財政廳爭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各10萬元。市民族幼兒園遷入新世紀小區新址,面積400余平方米。
2003年,為滿洲里市民族幼兒園爭取后續建設資金10萬元,用于民族幼兒園各項設施的進一步完善。
2004年,滿洲里市代表隊參賽選手包高娃在呼倫貝爾市首屆少數民族形象大使暨民族之花選拔賽中,奪得了蒙古族形象大使的桂冠及民族之花——銀花的美譽。滿洲里市代表隊在呼倫貝爾市首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取得1金、2銀、2銅的好成績,并獲得大會優秀組織獎和體育道德風尚獎。為兩名貧困學生爭取到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貧困生助學金”。為新開河鎮芬蘭狐養殖項目爭取少數民族發展資金14萬元。
2005年,為新開河鎮養狐技術服務站建設項目爭取資金15萬元。
1999—2005年,市政府先后為滿洲里市區、扎賚諾爾區兩地清真寺解決6.5萬元的維修及改擴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