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教堂機構

發布時間:2019-08-13 【字體:
  •  

    基督教的工作人員包括:牧師、長老、執事、傳道員和義工等,具體職責介紹如下:

    一、牧師

    “牧師”的拉丁文原意為“牧羊人”,在教會中主要負責牧養信徒、管理教會事務、主持教會內部的圣禮工作等;牧師是教會中的圣職人員,擬按立的牧師大多經神學院畢業,在教會工作3年以上,經本人申請、基督教兩會考核合格后方可按立為牧師職任。

    二、長老

    長老是由本教堂信徒從執事中選舉產生并由圣職人員按立,負責管理教會事務的工作,長老職任有兩種:一種是行政長老,專管教會行政事務;另一種是教牧長老,專門輔佐牧師牧養信徒;內蒙古自治區教會的長老也擔任主持圣禮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