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4年(1945年)11月23日,中共晉察冀黨中央局關于《目前對內蒙古政策的幾個要點》中指出: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目前的任務,除廣泛發(fā)動內蒙古群眾運動外,要幫助各盟旗建立和改造各盟旗政權,將來以這個團體為基礎建立內蒙古統(tǒng)一的自治政府。《內蒙古自治運動統(tǒng)一會議主要決議》指出:“應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別受各解放區(qū)民主政府領導和幫助”。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和有關地區(qū)由中國共產黨組織和民主政府幫助改造建立的盟旗以上行政建制單位有:
興安省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9月,國民政府決定設置興安省,治所海拉爾。民國35年(1946年)5月26日,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召開的東蒙古人民代表臨時大會上,決定改組興安省政府和臨時參議會。改建后的興安省政府主席特木爾巴根,臨時參議會議長博彥滿都。興安省政府受東北行政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雙重領導。同時,決定撤銷原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轄的各省建制。同年5月28日,新的興安省政府在王爺廟街正式成立,轄哲里木、興安、納文慕仁、呼倫貝爾4個盟和地區(qū)(由于戰(zhàn)爭原因,6月21日,興安省政府機關由王爺廟街遷駐海拉爾;10月,興安省政府又遷駐扎蘭屯)。民國36年(1947年)“五·一”大會后,興安省政府宣布取消。
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9月,原偽興安北省省長額爾欽巴圖等數(shù)十名蒙古族、達斡爾族人士在海拉爾發(fā)動“民族自治運動”。10月1日,召開會議決定成立“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10月8日,在海拉爾召開“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成立大會。駐海拉爾蘇蒙軍城防司令部、蘇聯(lián)駐滿洲里領事館也派員參加。會議推舉出主席、副主席。隨后,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請求國民政府支持實行“高度的民族自治”,遭到拒絕。民國35年(1946年)3月,將“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更名為呼倫貝爾臨時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0月,經中共中央東北局和東北行政委員會批準,將呼倫貝爾臨時地方自治政府改建為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1月1日,設立呼倫貝爾地方自治行政委員會,行施行政管理權。轄索倫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陳巴爾虎旗、額爾古納左旗、額爾古納右旗、牙克石街、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市、海拉爾市。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駐海拉爾市。在此之前(1946年7月),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呼倫貝爾地方分會已經成立。
納文慕仁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2月,在蘇蒙軍支持下,興安東地區(qū)行署在扎蘭屯成立。民國35年(1946年)2月24日,西布特哈旗政府成立,3月改稱莫力達瓦旗政府。同年3月27日,成立納文慕仁省,駐扎蘭屯,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7日,撤銷納文慕仁省政府,改建為納文慕仁盟政府(盟長)。隸屬興安省政府。
哲里木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0月,科爾沁左翼三旗聯(lián)席會議在巴彥塔拉召開,決定撤銷三旗維持會,成立科爾沁左翼三旗聯(lián)合辦事處,并成立科爾沁左翼中旗自治政府。民國35年(1946年)4月,成立哲里木省政府,駐巴彥塔拉,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1日,撤銷哲里木省政府,改建為哲里木盟政府(設主席),隸屬遼吉行政公署。同年12月10日,因撤銷遼吉行政公署,哲里木盟改隸遼北省,盟政府設盟長。轄科爾沁左翼3旗、奈曼旗、庫倫旗、通遼縣。
昭烏達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0月,林西縣和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政府成立。民國35年(1946年)1月7日,喀喇沁中旗自治政府在寧城大城子成立。同年1月10日,翁牛特右旗政府成立。同年3月,新東縣政府在敖漢旗貝子府成立。同時,敖漢旗蒙古自治政府在菜園子成立。同年3月17日,成立昭烏達省政府,駐林東,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5月上旬,熱河省決定將平泉縣劃為平泉、寧城兩個縣,分別成立縣政府。同年6月5日,熱河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熱北專署,改昭烏達省政府為昭烏達盟臨時行政委員會(設主席),隸屬熱河省人民政府和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雙重領導。同年9月3日,改昭烏達盟臨時行政委員會為昭烏達盟政府(盟長)。轄克什克騰、巴林左、巴林右、扎魯特、阿魯科爾沁5旗和林西、開魯2縣。
察哈爾盟民主政府 民國35年(1946年)3月26日~4月1日,察哈爾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會在明安旗女子部(偽察哈爾盟女子中學校址)召開。大會選舉產生察哈爾盟民主政府(盟長),隸屬于察哈爾省人民政府。同年7月3日,察哈爾省將察哈爾盟委托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領導。察哈爾盟轄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旗、正藍旗、正白旗、鑲白旗、鑲黃旗、明安旗、商都旗、多倫旗。各旗都成立了自治運動支會和旗民主政府。并將各旗租銀地調整劃分為哈巴嘎、龍王廟、東井子、六支箭、七號地、大倉6個行政區(qū)。后改組為4個行政區(qū)(一、二、三、四區(qū))。
錫林郭勒盟民主政府 民國35年(1946年)4月11日,在貝子廟成立錫林郭勒盟民主政府,隸屬察哈爾省人民政府。7月3日,察哈爾省將錫林郭勒盟委托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領導。同年11月7日,為適應戰(zhàn)爭形勢,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在貝子廟召開第六次執(zhí)行委員會會議,決定設置錫察地方行政委員會,作為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總部的代表機構(設主任),行使地區(qū)一級行政機關的職責。
民國35年(1946年)11月18日,中共西滿分局致中共中央、東北局的電文稱:現(xiàn)在東蒙地區(qū),無論老年、青年、進步的、落后的,都主張成立內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情況下,我們對內蒙古自治政府問題應采取如何態(tài)度,是否召開內蒙古人民代表大會議,準備成立比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更具政權性質的機關。同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晉察冀黨中央局、冀熱遼分局、晉綏分局、東北局、西滿分局和烏蘭夫發(fā)出《關于內蒙(古)自治問題電》:“為了團結內蒙人共同抵抗蔣介石的軍事進攻與政治壓迫,現(xiàn)在即可聯(lián)合東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發(fā)布施政綱領?!?“此事請即考慮,提出具體意見,進行具體準備,便于最近內實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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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1945年)11月23日,中共晉察冀黨中央局關于《目前對內蒙古政策的幾個要點》中指出: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目前的任務,除廣泛發(fā)動內蒙古群眾運動外,要幫助各盟旗建立和改造各盟旗政權,將來以這個團體為基礎建立內蒙古統(tǒng)一的自治政府?!秲让晒抛灾芜\動統(tǒng)一會議主要決議》指出:“應建立各盟旗民主政府,分別受各解放區(qū)民主政府領導和幫助”。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和有關地區(qū)由中國共產黨組織和民主政府幫助改造建立的盟旗以上行政建制單位有:
興安省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9月,國民政府決定設置興安省,治所海拉爾。民國35年(1946年)5月26日,在王爺廟(今烏蘭浩特市)召開的東蒙古人民代表臨時大會上,決定改組興安省政府和臨時參議會。改建后的興安省政府主席特木爾巴根,臨時參議會議長博彥滿都。興安省政府受東北行政委員會和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雙重領導。同時,決定撤銷原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所轄的各省建制。同年5月28日,新的興安省政府在王爺廟街正式成立,轄哲里木、興安、納文慕仁、呼倫貝爾4個盟和地區(qū)(由于戰(zhàn)爭原因,6月21日,興安省政府機關由王爺廟街遷駐海拉爾;10月,興安省政府又遷駐扎蘭屯)。民國36年(1947年)“五·一”大會后,興安省政府宣布取消。
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9月,原偽興安北省省長額爾欽巴圖等數(shù)十名蒙古族、達斡爾族人士在海拉爾發(fā)動“民族自治運動”。10月1日,召開會議決定成立“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10月8日,在海拉爾召開“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成立大會。駐海拉爾蘇蒙軍城防司令部、蘇聯(lián)駐滿洲里領事館也派員參加。會議推舉出主席、副主席。隨后,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請求國民政府支持實行“高度的民族自治”,遭到拒絕。民國35年(1946年)3月,將“呼倫貝爾自治省政府”更名為呼倫貝爾臨時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0月,經中共中央東北局和東北行政委員會批準,將呼倫貝爾臨時地方自治政府改建為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府。同年11月1日,設立呼倫貝爾地方自治行政委員會,行施行政管理權。轄索倫旗、新巴爾虎左旗、新巴爾虎右旗、陳巴爾虎旗、額爾古納左旗、額爾古納右旗、牙克石街、滿洲里市、扎賚諾爾市、海拉爾市。呼倫貝爾地方自治政務委員會駐海拉爾市。在此之前(1946年7月),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呼倫貝爾地方分會已經成立。
納文慕仁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2月,在蘇蒙軍支持下,興安東地區(qū)行署在扎蘭屯成立。民國35年(1946年)2月24日,西布特哈旗政府成立,3月改稱莫力達瓦旗政府。同年3月27日,成立納文慕仁省,駐扎蘭屯,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7日,撤銷納文慕仁省政府,改建為納文慕仁盟政府(盟長)。隸屬興安省政府。
哲里木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0月,科爾沁左翼三旗聯(lián)席會議在巴彥塔拉召開,決定撤銷三旗維持會,成立科爾沁左翼三旗聯(lián)合辦事處,并成立科爾沁左翼中旗自治政府。民國35年(1946年)4月,成立哲里木省政府,駐巴彥塔拉,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6月1日,撤銷哲里木省政府,改建為哲里木盟政府(設主席),隸屬遼吉行政公署。同年12月10日,因撤銷遼吉行政公署,哲里木盟改隸遼北省,盟政府設盟長。轄科爾沁左翼3旗、奈曼旗、庫倫旗、通遼縣。
昭烏達盟政府 民國34年(1945年)10月,林西縣和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政府成立。民國35年(1946年)1月7日,喀喇沁中旗自治政府在寧城大城子成立。同年1月10日,翁牛特右旗政府成立。同年3月,新東縣政府在敖漢旗貝子府成立。同時,敖漢旗蒙古自治政府在菜園子成立。同年3月17日,成立昭烏達省政府,駐林東,隸屬東蒙古人民自治政府。同年5月上旬,熱河省決定將平泉縣劃為平泉、寧城兩個縣,分別成立縣政府。同年6月5日,熱河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熱北專署,改昭烏達省政府為昭烏達盟臨時行政委員會(設主席),隸屬熱河省人民政府和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雙重領導。同年9月3日,改昭烏達盟臨時行政委員會為昭烏達盟政府(盟長)。轄克什克騰、巴林左、巴林右、扎魯特、阿魯科爾沁5旗和林西、開魯2縣。
察哈爾盟民主政府 民國35年(1946年)3月26日~4月1日,察哈爾盟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會在明安旗女子部(偽察哈爾盟女子中學校址)召開。大會選舉產生察哈爾盟民主政府(盟長),隸屬于察哈爾省人民政府。同年7月3日,察哈爾省將察哈爾盟委托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領導。察哈爾盟轄太仆寺左旗、太仆寺右旗、正藍旗、正白旗、鑲白旗、鑲黃旗、明安旗、商都旗、多倫旗。各旗都成立了自治運動支會和旗民主政府。并將各旗租銀地調整劃分為哈巴嘎、龍王廟、東井子、六支箭、七號地、大倉6個行政區(qū)。后改組為4個行政區(qū)(一、二、三、四區(qū))。
錫林郭勒盟民主政府 民國35年(1946年)4月11日,在貝子廟成立錫林郭勒盟民主政府,隸屬察哈爾省人民政府。7月3日,察哈爾省將錫林郭勒盟委托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領導。同年11月7日,為適應戰(zhàn)爭形勢,內蒙古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在貝子廟召開第六次執(zhí)行委員會會議,決定設置錫察地方行政委員會,作為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總部的代表機構(設主任),行使地區(qū)一級行政機關的職責。
民國35年(1946年)11月18日,中共西滿分局致中共中央、東北局的電文稱:現(xiàn)在東蒙地區(qū),無論老年、青年、進步的、落后的,都主張成立內蒙古自治政府。在此情況下,我們對內蒙古自治政府問題應采取如何態(tài)度,是否召開內蒙古人民代表大會議,準備成立比自治運動聯(lián)合會更具政權性質的機關。同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向晉察冀黨中央局、冀熱遼分局、晉綏分局、東北局、西滿分局和烏蘭夫發(fā)出《關于內蒙(古)自治問題電》:“為了團結內蒙人共同抵抗蔣介石的軍事進攻與政治壓迫,現(xiàn)在即可聯(lián)合東蒙、西蒙成立一地方性的高度自治政府,發(fā)布施政綱領?!?“此事請即考慮,提出具體意見,進行具體準備,便于最近內實現(xiàn)”。